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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经济政策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政策

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开始前,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了探索。一方面,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另一方面,由于我党缺乏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科学认识和实践经验,并受到“左倾”的影响,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了毁灭性打击。这个历史阶段可细化为四个时期。

一、以利用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49年10月~1951年12月,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非公有制经济有着相对科学的分析和认识,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3年时间里,为国民经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多年的战争,国库空虚,财政困难,面临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党清醒地认识到:想要迅速恢复和重建健康的国民经济,单靠重建国营工商业一种途径,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于是,我党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所有制结构为五种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体经济)并存,提出了新时期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强调了“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但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1]还在1950年6月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告诫全党:“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2]这一时期的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既采取团结政策,让其得到存续和发展,又采取一定的限制和引导政策,提防其对国计民生产生不利影响,引导其向资本主义国家过渡。

二、以限制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52年1月~1952年12月,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伸缩性的限制政策,认为限制与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3]

从1949年4月~1951年底,仍有不法资本家、残余势力扰乱经济秩序,全国出现四次物价较大幅度地上涨,部分民族资本家唯利是图,让中共对以利用为主的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开始有所动摇。1951年底~1952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党政机关内部以及私营工商企业中,分别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揭发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通过行贿、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经济斗争逐渐演变成政治斗争,经济问题从此被当成阶级斗争来对待,中共开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从利用为主转变为限制为主。

三、从限制到几乎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造时期

土地革命、抗美援朝以及国民经济恢复三件大事的顺利完成,使中共一直以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指导思想开始动摇。在1952年9月的中共中央书记会议上,提出要用10年~15年时间,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以后才开始过渡,[4]经济上从继续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向消灭资本主义过渡。1953年1月~1956年12月,我党对非公经济的政策也从利用、限制向消灭民族资本主义转变。

1953年春,李等向中央提交了一份经济报告,非常赞同“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民族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具体途径”这一提法,并把报告中的“利用、限制、改组”改为“利用、限制、改造”。1953年9月,中共宣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这标志着中共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终形成,也标志着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消灭私有制经济,使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此后的3年,国家又先后对工商业、农业以及手工业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但由于改造的步伐过快、过急、过粗,整个改造已经演变成为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过程。

四、政策反复调整最终混乱、失调的时期

1956年9月~1976年期间,我党对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政策的制定,试图返回正确道路,但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政策反复调整,最终陷入长期混乱失调的状态。由于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波兰和匈牙利发生骚乱,提出以苏为鉴,党内一些领导人开始对国情、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重新思考,也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作出调整。1956年9月上,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发展模式;[5]刘少奇和先后主张部分手工业要长期保持单独经营方式。同年12月,也提出:“可以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可是,这些科学的理论和政策被“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及“人民工社会”运动终止了,未能贯彻落实。

反右斗争,使党在经济政策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打压政策越演越烈。在1957年2月的最高国务院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在此思想影响下,党在经济建设上指导思想越发偏左,开始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作用。1958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经济、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对工业户、个体手工业户、小商小贩提出了不许存在、合并、重组等要求。同年5月,又在中共二次会议上指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始终是国内主要矛盾”。这一时期,私营、个体近乎绝迹,生产力严重破坏,外加自然灾害,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出现负增长,我党开始意识到“左”的危害。于是,在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上,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非公有制经济又获得了发展机会。

但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又提“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使此前所有允许、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全部被废止。1964年4月,中央《进一步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指示报告》,此后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走上了“非公有制经济绝技、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经济发展道路。在“左”倾思想下,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大批“三自一包”、大搞“穷过渡”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所剩无几,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完全束缚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个时期,不仅是我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经历曲折和失误的时期,也是我党在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上出现脱离实际最严重的时期。

(作者单位为中共开原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九册[M]. 1986:76.

[2] 选集(第5卷)[M].人民出版社,1977:19.

[3] 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31-2432.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国民经济;波动因素;分析

房地产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匪浅,从宏观上来说,国民经济是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前提,国民经济发展,房地产经济才能被带着发展。反过来,房地产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组成内容,房地产经济发展,国民经济才能被促进发展。由此看来,房地产经济的波动势必会对国民经济产生影响,国民经济退步势必会让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受限,只有二者协同发展,国家总体经济才能实现持续增长,国家的稳定、和谐才能得到深化。下面对影响国民经济与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政治因素的影响

政治因素对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周期,二是国家政府的行政干预。

1、政策周期

从经济波动的规律来看,国民经济与房地产经济的波动并不规律,甚至具备极强的不规则性,这主要由我国政策导致。我国政策与国外政策不同,尤其是在领导人选举上,我国领导人的选举时间并没有严格限制,所以政策颁布和实施也随之呈现出不规则性能,这就很容易导致房地产经济和国民经济产生不规则的,周期不定的波动。

2、行政干预

政策颁布并实施之后,相关政府部门会严格按照政策来执行工作。在经济管理和发展上,政府部门一般采用两种方式对经济进行协调,即横向协调和纵向协调。从二者的性质来说,横向协调偏向于市场,但纵向协调则更侧重于在行政网络,所以比起横向协调,纵向协调的干预性更强。在某种程度上,行政纵向协调实际是一种行政干预。行政干预主要具备以下两个特点:

2.1多级性

多级性主要体现在管理单位不同、管理部门不同上。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企业的经济发展不仅要受限于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协调,还要受限于企业所在地区的本地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干预,甚至于还要受到其他行业、其他部门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制约。这主要是因为,最上层机构在某项政策或命令之后,下层机关会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以及自身意愿对管辖内的企业进行管理,并且一层一层的逐步施压,这样一来,就会造成企业经济活动开展受限于多方因素,企业经济发展所受的干预力度不断增加,最终导致企业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多单位、多部门相互叠加之后的干预力度可能会让企业无法承受,从而造成企业经济发展达不到预期目标,尤其是当预期目标较大时,各级机关部门会因为意愿过于迫切而不断增加干预力度,结果造成实际成绩更差。所以说,政府的多级干预对房地产经济发展存在不利,将该干预模式放到其他行业,同样不利于其他行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判定,多级干预对房地产经济和国民经济的波动存在一定影响。

2.2目标一致性

政府纵向干预中,尽管干预单位、干预机构不同,但由于各级各单位都是服从上级命令,层层下达,层层实施和层层增加,所以干预的目标是一致的。在干预行为的实现上,国内企业会在多部门、多机构的行政干预下,按照同一个目标的开展经济活动,以此来实现企业经济、行业经济以及国民经济的增长。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时都将投资放到了同一个项目目标上,市场经济发展将会呈现出不平衡状态,这是行政干预目标一致性对经济造成的波动和影响。

二、经济因素引起的波动和影响

除了政治因素之外,经济因素本身也会对国民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的波动造成影响。经济因素包括了四个必要条件,即市场需求、生产和研发、经济收入、经济支出。市场需求的变化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研发产品,一旦生产与研发产品发生变化,经济收入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经济支出发生变化,最后,经济支出变化会导致市场需求产生变动。需求、生产、收入和支出四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循环关系,房地产经济与国民经济存在于这个因果循环链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影响。

1、经济周期

经济周期也被成为商业周期,它是指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周期性的出现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的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经济周期是国民总产出、总收入和总就业的波动,是国民收入或总体经济活动扩张与紧缩的交替或周期性波动变化。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繁荣时,表示处于经济扩张时期,那么国民的经济收入增加,用于消费的资金支出也会随之增加,对住房的需求也会加大;当经济处于下滑阶段时,则表示经济正处于经济紧缩时期,人们收入减少,就会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支出,更加不会花费大笔金钱去买房子,因此房地产销售滞慢,甚至停止。

2、国民收入水平

一个国家国民收入水平的高低,对房地产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一般而言,当国民收入较高时,那么耐用品的消费就会增多,房地产自然也在选择之列;当国民收入较低时,恩格尔系数加大,支出主要用于食品等日常必须品,对住房的需求量就会减少。

三、社会环境对房地产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影响

在这里,社会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人口数量、人口比例、文化教育水平、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等的总和。在人口数量上,我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大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因此,房地产的需求总量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观念的不断变化,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因此,房地产行业存在着一个非常大的潜在市场。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档次上,都会促使房地产行业进入一个飞速发展和升级的时期。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就会带动家电行业、金属行业、家具行业以及金融行业等等行业的发展,从而极大地激发整个国家的整体经济的发展潜力,使国家的国民经济也跟着进入一个新时期。

由此看来,房地产经济增长波动是与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的增长波动的汇总 ,从基本经济因素及形成房地产经济和国民经济波动的政策因素分析 ,证明政策变动和国民经济波动对房地产经济波动具有对应关系。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波动主要是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以及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的。其中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行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就应该努力突出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国家予以有效的政策控制,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定化、健康化,协调好房地产经济和国民经济的相互影响关系,使两者实现共同协调发展。那么,未来房地产经济一定可以坚定不移的向前发展,国家经济的发展就可以实现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林素娟.政策变动和国民经济波动对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影响[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2(6).

[2] 李铁,马宇. 对我国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J].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4)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第3篇

在武侠小说中,“隔山打牛”是一种特别武艺,与直接将人击倒的拳脚功夫不同,“隔山打牛”能隔着其他事物将一段距离外的目标击倒,让人不易察觉。

相对于具体的行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对直销行业没有一针见血的明显功效,如隔山打牛的武一般,往往不被行业人士所关注。例如:1998年与2005年问,中国直销发生了两度兴衰,很多人都会直接将此归结为行业政策的作用。但实际上,行业政策背后的宏观经济政策才是行业兴衰的大背景。

“油门”与“刹车”

宏观经济政策源自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有两种表现方式,即扩张与紧缩。按照经济学家的主流观点来看,在经济政策呈现扩张性时,通常伴随着大量的国家基础建设,货币供给量扩大、强化货币流动性,宽松的借贷环境使得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获得充足的资金,并提供充足的就业,从而拉动GDP的高速增长。然而,宽松的扩张性经济政策的另一面则是,高速增长往往伴随着经济泡沫,并引发CPI(居民消费价格)上升。

紧缩的经济政策则有助于平抑物价,遏制经济过热带来的不良影响。紧缩政策的负面效应则在于可能引发经济迟滞,就业率下降,企业在需求不强的环境下很容易破产倒闭。

简单来说,扩张与紧缩就像汽车里的油门与刹车,政府通过扩张、紧缩来调节国家经济速度,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例如:1990年中国GDP增长率仅为3.8%,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增长率。为了避免经济下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做出了调整,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政府加大财政支出,兴建开发区、大力投资基建设施,房地产、股票、期货、债券行业获得飞速发展。但宽松的经济政策导致了经济过热,出现了比1988年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在1997年,政府开始加大调控力度,经济政策转为紧缩,CPI与GDP双双回落。

随后数年中,宏观调控在扩张与紧缩中徘徊。在2007年到2008年期间,经济保持着高速发展,2008年第一季度CPI涨幅达到8%,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中国人民银行执行了从紧的货币政策。然而,2008年的次贷危机在年末蔓延到中国,央行再度对货币政策作出调整,重新回归宽松政策。

宏观调控与直销的关联性

通过对过往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的研究发现,宏观经济政策每隔3到4年会发生一次变化,而直销行业的兴衰期几乎也为3到4年。一个更有意思的巧合是两次对于直销行业有着重大影响的政策出台时间,与宏观经济做出调整的时间几乎一致。

例如,在1993年下半年到1997年实行紧缩经济政策期间,直销行业营业额从1993年的10亿跃升到1997年的120亿;1998年实行宽松经济政策之后,行业随即迎来“一刀切”,当年业绩回落到30亿元。仅从宏观经济政策角度出发,当调控趋于紧缩时,对直销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而当宏观调控趋向于刺激经济速度时,则对直销行业有一定阻碍作用。

其原因在于,当宏观调控的扩张性占据上风时,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业等传统领域获益最大,发展速度最快。对直销行业造成的影响直接表现在人力与资金两方面:

一方面,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得在主流经济中处于从属地位的直销行业吸引力减弱,不利于直销队伍的扩大。国际劳工组织把直销这种低门槛进入、独立自主的就业方式称作“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是社会就业不充分的一种表现,也是经济萧条时期的主要现象,因此直销对于疏导、缓解就业压力有着巨大作用。然而,在扩张性财政时期,能提供正规就业的传统行业吸引力更大,直销则缺乏吸引力。

另一方面,从行业经济层面看,宽松的信贷环境与财政投入使得基础建设、房地产、制造业欣欣向荣,反过来繁荣的行业又会吸走大量民间资金,造成直销行业“贫血”,股票与期货市场的繁荣也会对直销行业的资金与人力形成分流。而当前的中国直销行业在操作性上,更类似于金融投资。因此资金的总量对于行业发展尤为重要。1998年到1999年、2006年到2007年都是股市最为兴旺的时刻(受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带动),在客观上延缓了直销行业的复苏。在对很多直销团队领袖的访谈中,他们都曾表示在股市繁荣时期都有涉足,不少_人还因此一度中止了直销的运作,房地产的影响同样如此。

紧缩政策起到的效果则截然相反,国内历次紧缩政策通常针对容易过热的制造、金融、地产。传统行业与金融行业的增速放缓,使得直销无论从就业与投资来看,都再度变得更有吸引力,更有利于吸纳资金与人员。

需要强调的是,在关注宏观经济政策时,应特别重视涉及到民营经济、金融、地产领域的政策,因为这将决定民间资本的流向。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家资本几乎不可能流向直销行业,因此民间资金仍然是直销行业的主要血液。援引经济学者吴晓波的观点,自2002年后,宏观调控主要致力于推动国资企业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宏观调控压制了民营企业成长,也就是目前一些财经类媒体常提到的“国进民退”现象。事实上,在2008年后,经济政策中的扩张性占据上风,而直销行业未受影响的原因便在于此次扩张政策对民营经济影响较小,针对房地产交易做出了种种限制,而股市反弹幅度微小。受益于此,这两年直销行业获得了充足的民间注资,不少直销系统领导人反映,有许多传统领域中小企业的老板加盟到直销行业。

2010年,宽松政策进入尾声

在2009年中,为了保增长,实行了超宽松的货币政策,广义货币供应量达到60.62万亿元,同比增长27.6%,还有9.59万亿元天量信贷投放到市场中。然而,进入2010年后,随着经济形势趋于好转,经济学家普遍担忧宽松政策后的经济过热。《财经》在3月刊封面文章《宽松货币尾声》一文中提到:“进入2010年,中国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衰退之忧渐去,但过热之虞也起。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必须改变,但又极难掌握,中国央行面临更加复杂的政策选择。”从2010年第二季度GDP增速相对于一季度回落来看,宏观调控起到了减速维稳的作用。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第4篇

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在于结构失衡、储蓄率过低、不恰当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金融根源是违背信贷原则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衍生产品多次衍生风险揭示不够,监管失职没有限制金融杠杆率。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发了通胀,利率上升刺破了房地产泡沫,也刺破了金融泡沫。金融机构资产恶化、资本缩水,引致信贷紧缩。房地产泡沫破裂、信贷紧缩引致经济下滑和大宗商品市场泡沫破裂。在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国家发行货币,研究制定和具体执行货币政策,在省级分行和地市中心支行的配合下监管各级各类商业银行执行有效的货币政策。从法律法规层面上,根据1997年国务院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咨询议事机构进行统一的货币政策研究和规范。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国家货币调整和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一作用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配合下发挥出来。具体的货币政策工具有很多,主要涵盖了使用公开市场业务进行货币的买卖、提高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的手段、使用中央银行货币贷款的发放、调整利率的上下限政策、干预人民币对美元或其他货币的汇率政策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日臻完善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以2002年加入WTO为标志,中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与世界经济的互补推动了经济增长。亚洲金融危机后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改善了中国的基础设施,为经济的高速增长提供物质基础。2002以来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GDP连续5年保持10%以上增长率,2007年更是达到13%;2007年年中以前,高增长伴随低通胀,外贸连续6年保持20%以上增长率,且出口快于进口,使贸易顺差与外汇储备大幅增长,从2002年的2800多亿猛增到2008年的1.95万亿美元;企业利润大幅增长,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增速达30%以上。2007年年中物价开始上行,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经济过热征兆显现。2007年年底“两防”(防通胀、防过热)的紧缩性调控措施出台。2008年经济趋势开始由升转降,当宏观调控措施开始奏效时,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传递到中国,使正在下行的中国经济“雪上加霜”。在内需与外需双双下滑背景下,中国经济进入明显下行轨道:前期(2008年年底前)受国内紧缩性政策影响较大,后期(2008年年底之后)受全球危机影响越来越大。

二、货币政策及效果分析

2008年,在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发生转折性变化,经济由持续升温转为开始步入下行通道,物价涨幅由逐步升高转为持续下降。随着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急剧变化,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由“双防”转向“一保一控”,再转向“保增长”,货币政策则经历了由“从紧”到“灵活审慎”再到“适度宽松”的转变过程。总体而言,人民银行根据年内不同阶段经济金融情况的特点,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反周期调节,较好地维护了经济金融的稳定运行。2008年年初,“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抑制通货膨胀、防止经济过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我国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奠定了基础;2008年7月份以后逐渐放松的货币政策对于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和金融体系平稳运行产生了积极效果;一系列差别性货币信贷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支持了“三农”、中小企业、灾后重建和经济结构调整。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潜在金融风险。中央提出了“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要求,2012年宏观政策的重心将是“稳增长”优先,除非国内外的经济基本面出乎预料地恶化,否则货币政策将平稳推进,稳健的货币政策在2012年回归“中性”。中国银行业有强烈的贷款冲动,偏离了适度宽松的政策。相对于8%的经济增长和预计的4%的物价上涨,17%的M2增长率、16.7%~20%的贷款增长率(5~6万亿元)是适度宽松的货币环境。给市场一个平稳的货币环境和信心是货币政策的任务,经济的复苏要靠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内在发展动力的启动,不能靠信贷的巨额投放,中国要有经历经济转型痛苦的心理准备。理顺价格信号,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机制,解决中国经济二元结构问题;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好有利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用改革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产业升级、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货币政策的非对称性

货币政策的非对称性效应有很多,主要是使用扩张的货币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刺激或抑制宏观经济的运行,这一效果体现了非对称性。换句话说,扩张的货币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政策的有效程度。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时期,货币政策比较温和,国家作为货币的发行者,积极维护宏观经济调整,居民和企业可以维护政府的货币政策,因此这一切都是符合规则的。但是,当遇到货币贬值、经济崩溃及危害到实体经济时,货币政策就必须发挥作用了。例如,建国初期,发行人民币就是统一货币市场,改变日伪法币、军用票货币混乱的情况。又如,联邦德国发行的土地马克也是为了维护宏观经济的发展。还可以使用货币政策的产出和物价效应进行非对称性分析,修正物价水平和货币量水平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准备金的手段,使用中央银行货币贷款的发放、调整利率的上下限政策,干预人民币对美元或其他货币的汇率。危机时期不一定要用过度严谨的货币政策,也可以使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经过危机前和危机后的货币渠道对比,可以对金融危机和货币渠道进行适当的控制。当前应该在某些方面适当刺激经济发展,在不同经济周期分别采取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

四、结论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第5篇

一、以利用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49年10月~1951年12月,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非公有制经济有着相对科学的分析和认识,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3年时间里,为国民经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多年的战争,国库空虚,财政困难,面临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党清醒地认识到:想要迅速恢复和重建健康的国民经济,单靠重建国营工商业一种途径,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于是,我党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所有制结构为五种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体经济)并存,提出了新时期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强调了“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但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1]毛泽东还在1950年6月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告诫全党:“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2]这一时期的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既采取团结政策,让其得到存续和发展,又采取一定的限制和引导政策,提防其对国计民生产生不利影响,引导其向资本主义国家过渡。

二、以限制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52年1月~1952年12月,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伸缩性的限制政策,认为限制与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3]

从1949年4月~1951年底,仍有不法资本家、国民党残余势力扰乱经济秩序,全国出现四次物价较大幅度地上涨,部分民族资本家唯利是图,让中共对以利用为主的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开始有所动摇。1951年底~1952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党政机关内部以及私营工商企业中,分别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揭发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通过行贿、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经济斗争逐渐演变成政治斗争,经济问题从此被当成阶级斗争来对待,中共开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从利用为主转变为限制为主。

三、从限制到几乎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造时期

土地革命、抗美援朝以及国民经济恢复三件大事的顺利完成,使中共一直以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指导思想开始动摇。毛泽东在1952年9月的中共中央书记会议上,提出要用10年~15年时间,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以后才开始过渡,[4]经济上从继续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向消灭资本主义过渡。1953年1月~1956年12月,我党对非公经济的政策也从利用、限制向消灭民族资本主义转变。

1953年春,李维汉等向中央提交了一份经济报告,毛泽东非常赞同“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民族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具体途径”这一提法,并把报告中的“利用、限制、改组”改为“利用、限制、改造”。1953年9月,中共宣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这标志着中共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终形成,也标志着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消灭私有制经济,使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此后的3年,国家又先后对工商业、农业以及手工业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但由于改造的步伐过快、过急、过粗,整个改造已经演变成为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过程。

四、政策反复调整最终混乱、失调的时期

1956年9月~1976年期间,我党对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政策的制定,试图返回正确道路,但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政策反复调整,最终陷入长期混乱失调的状态。由于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波兰和匈牙利发生骚乱,毛泽东提出以苏为鉴,党内一些领导人开始对国情、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重新思考,也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作出调整。1956年9月八大上,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发展模式;[5]刘少奇和周恩来先后主张部分手工业要长期保持单独经营方式。同年12月,毛泽东也提出:“可以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可是,这些科学的理论和政策被“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以及“人民工社会”运动终止了,未能贯彻落实。

反右斗争,使党在经济政策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打压政策越演越烈。毛泽东在1957年2月的最高国务院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在此思想影响下,党在经济建设上指导思想越发偏左,开始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作用。1958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经济、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对工业户、个体手工业户、小商小贩提出了不许存在、合并、重组等要求。同年5月,毛泽东又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指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始终是国内主要矛盾”。这一时期,私营、个体近乎绝迹,生产力严重破坏,外加自然灾害,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出现负增长,我党开始意识到“左”的危害。于是,在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上,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非公有制经济又获得了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