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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学优超原则

运筹学优超原则

运筹学优超原则范文第1篇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标准进行划分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谓税收筹划亦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节税目的而制定的科学节税规划,也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减轻或化解纳税风险的筹划。

(二)税收筹划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1.税收筹划有利于小微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必然是越少越好。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的资金,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改善经营方式。小微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同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方式也在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生改变。

3.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小微企业在规模和资金方面都存在诸多限制,公司内部有很多制度都不够规范,然而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这样必将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4.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纳税意识,增加后续税源。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得来的是正当合法的利益,没有偷税漏税的风险。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加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就为增加后续税源提供了必要条件。

5.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防范或降低涉税风险。税收筹划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因此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证表,准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会计处理准确合法,这就在减轻税负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涉税风险。

(三)我国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小微企业虽然数量上在持续增加,但因为经营状况困难导致停产甚至倒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税负重,融资难,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意识不强。据统计,小微企业对银行的信贷使用率不到30%,融资成本高达40%到50%的年利润,而国家也没有系统的税收政策来减轻小微企业的压力,加上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以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收负担,致使企业运行成本愈来愈高,利润空间愈来愈小,虽然意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纳税筹划工作却因种种问题难以开展,企业困境依然。

二、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企业管理者素养,增强其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管理者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者,管理者的文化水平与素养对整个企业的发展以及经营寿命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管理者要明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在注重生产和营销的同时也要重视财务工作的管理,要有前瞻性,要看到未来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面对政策性市场,管理者要高瞻远瞩,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二)增强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十分欠缺,尤其在小微企业更是凤毛麟角,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也受到了一定制约。因此,小微企业应重视财务管理以及税收筹划的日常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安排固定时间加强对内部人员税收筹划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应积极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合格的税收筹划后备人才,为自身的管理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自己专业的团队。最后,财务人员也应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了解国家的法规政策,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条件,合法合规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

(三)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对于小微企业涉税事项应该规范其核算行为,比如正确使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使用纳税支付金额较少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为企业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个经济事项有时会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又会有不同的影响,当然这些会计处理方法都是被税法所认可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此来达到获得税收收益的目的。同时企业在任用人员方面要考虑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不能任人唯亲,避免因为管理者公私不分,造成核算主体不清晰,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出现。

(四)统筹规划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筹划的发展需要以法律法规为条件,因此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首先,国家应重视小微企业这个社会经济群体,各个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统一观念,提高立法的级次,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范围界定,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条件。其次,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法律法规政策中表达不明、含糊不清的地方,简便操作步骤,简化审批程序,让小微企业真正从中获得实际的利益,帮助其发展壮大,从而推动国家经济更加繁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再次,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多层次优惠政策。酌情放宽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加大对其的税收优惠力度,如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认定标准,加快其增值税转型的步伐。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对小微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不但有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增加了税源,客观上也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

三、结束语

运筹学优超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税基 税率

随着我国的税制及税收征收管理的不断的完善和规范,如何合法的减少成本,获得收益,使其纳税负担最小化,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纳税筹划已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一大税种,其纳税筹划的意义更为重大。

1、纳税筹划的原理和基本方法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行为。其外在表现是使纳税人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

纳税筹划原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二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的节筹税划;三是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收转嫁筹划;四是归整纳税人账目,实现涉税零风险。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有五种:一是减、免、退政策的利用;二是减少计税依据;三是降低适用税率;四是增加应抵扣税额;五是推迟税款缴纳时间。

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条件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为新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可行的操作指南。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五个方面进行了统一: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并规范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标准,统一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规范税收征管要求。它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农林牧等基础产业及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或产业倾斜,这就为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筹划提供了条件。

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巧

3.1筹规模、慎定性,适用优惠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四档,即:基准税率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可以通过筹划经营规模或慎重定位企业性质以适用较低税率,对企业来说可以减轻税负,国家也达到了调控经济的目的。

3.1.1分立、合并企业,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小型企业在设立时应认真规划企业的规模和从业人数,规模较大或人数较多时,可通过企业分立,分解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规模,以适用较低税率的方法实现合理避税。

3.1.2定位企业性质,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利率。新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上述优惠政策类型和各项规定,企业在设立、投资等经营活动中应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投资的对象并慎重定位企业的性质,以求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用足用够税收优惠政策。

3.2缩小应税收入,合理调整收入确认时间。缩小应税收入主要考虑及时剔除不该认定为应税收入的项目,或设法增加免税收入,或合理调整收入入账时间。在实践中具体采取的方法有:

3.2.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缩小应税收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充分考虑收入总额中免税收入的规定,作出对企业自身有利的决策。多余的周转资金,用于购买政府公债,其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或者将多余的周转资金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可免交企业所得税。

3.2.2合理调整收入入账时间,延期纳税。税法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企业可以选用以上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但是,应用中一定要注意: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必须订有协议,协议中必须订明每次收款日期和金额,同时,注意控制风险,确保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可将收入推迟致下年确认,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企业资金周转的空间。

3.3合理利用税前扣除限额,增加税前扣除

3.3.1选择有利的成本费用会计核算方法。成本费用的不同会计核算方法,导致企业的成本不一样,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税负的影响也不同。纳税人在选择成本费用会计核算方法如存货的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等时,应立足于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

3.3.2均衡、合理代分配不同年份间的成本费用。对于成本费用限制税前扣除的项目而言,当实际发生额超过税前列支标准时,不得税前扣除,不利于节税,纳税人可通过均衡、合理分配不同年份间的成本费用,得到更多的税前扣除,减轻所得税税负。

3.3.3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限额

(1)提高职工薪酬与福利。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同时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2.5%以内职工教育经费及2%以内工会经费(简称三费),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增加职工福利、加大职工培训等,来达到减税的目的。但应用中要注意,以上支出均为当期实际发生的,若企业推迟发放工资或只计提“三费”而未实际支出,均不得扣除。

(2)适时公益性捐赠。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适时进行捐赠即可获得广告效益,又可实现节税目的。具体运用中应注意:捐赠必须通过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才可以扣除,直接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

(3)合理开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必须发生的费用。新税法对这些费用的扣除限额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这三项费用也成为企业最容易超支导致纳税调整的项目。销售收入的大小是影响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共同因素。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节税利益,企业应尽可能扩大销售规模。若企业销售规模已无法扩大,可以考虑设立独立的销售子公司,以扩大三项费用的扣除限额。

(4)加大技术开发。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新税法对企业的技术研发费做出了加计扣除的优惠,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企业而言,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积极进行技术研发,不仅可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而且可实现节税目的,获得“双赢”效果。

(5)灵活运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税法一般只允许选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税法允许部分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使用加速折旧法。选择不同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会改变折旧总额在不同年份之间的分配,从而改变折旧额在不同年份的抵税款。一般情况下,当企业处于盈利持续状况时,尽可能地选择加速折旧法。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企业前期折旧费加大,应税所得减少,少纳税。当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尽可能少提折旧,而将折旧费推迟扣除,以便在后期得到更大的抵税效应。同时在税率稳定时,企业应缩短折旧年限,可使所得税递延缴纳,而在税率先低后高或有税收优惠的年份,可通过延长折旧年限节税。

4、纳税筹划的注意事项

4.1依法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必须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与税法规定相抵触。纳税筹划的措施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采取隐瞒收入、扩大支出、转移财务等违法手段,否则,即为偷税。

4.2事先筹划。纳税筹划必须在涉税经济活动发生之前,预先对其进行计划、决策,以达到减少税赋、获取节税利益的目的。由于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如企业实现利润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时,才想方设法采取措施规避和减轻纳税义务,就为时已晚了。纳税义务发生后的任何筹划行为都属于偷税。

4.3整体筹划。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不应当把降低税负作为筹划的唯一目标,而应当立足企业整体利益,以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为纳税筹划的总体目标。企业不应只着眼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降低,而应当将筹划方案对不同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的影响综合加以分析。由于不同税种之间存在着相互的联系,某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就有可能多缴,从而会抵消一部分税负减少额,甚至加重整体税负。

4.4专业筹划。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很强,所以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收筹划业务,最好是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进行税收的筹划,进一步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

4.5贯彻成本效益原则。纳税筹划行为本身需要发生一定的成本,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即筹划所要付出的成本不能超过筹划所获得的收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整体税负最小化。

4.6适时修订筹划方案。纳税筹划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变化,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会不断变化,企业应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筹划方案。

总之,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正确的纳税筹划能够提高效益,减轻税负,使企业经营活动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进行。纳税筹划是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法制化以及公民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而出现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刘文,符刚.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筹划分析[J].内江科技,2008.1

[2]苏矗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纳税筹划[J].北方经贸,2008.1.

运筹学优超原则范文第3篇

筹资风险,即企业在谋求长期发展与更高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进行资金的筹集,却因某些种原因而失去债务偿还能力的一种财务风险。筹资一般发生于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对外扩张及资本结构的整合中,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种良性经营管理模式。然而,筹资后的企业在偿还本金的同时也要负担由此产生的利息,同时经济发展宏观环境的不可调控性及企业资金利润率与银行利率关系的不稳定性都会造成一定的筹资风险。

二、企业筹资风险产生的原因

1.内部因素

第一,企业负债结构的非协调性。即企业负债在其现有资金总额中占据过高比重,一旦出现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投资失败,其因负债而所付利息支出可能远远超出收益总额,这种负债结构处于极端的临界状态,其非协调性极易导致企业的破产。同时,负债的期限长短也是企业筹资风险的关键。高额的负债往往需要长时间的企业经营利润来偿还,然而如果过高的估计了企业的运营发展,夸大其短时期收入,短时间的还款就存在一定筹资风险了。第二,资金结构设置的非合理性。资金结构是企业债务与股权的比例关系,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时间内企业是否能够按期归还债务及其再次融资能力,如果企业债务资本低于股权资本,则意味着企业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处于盈利的状态,其整体发展处于上升状态。而负债资本高于股权资本则会抑制企业现金流动,存在筹资风险。第三,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体系的非完善性。其主要表现在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其分配上。企业部门之间职责划分的不明确、权利的交叉混杂,使得内部资金的申请存在较多灰色模糊地带,从而也间接导致了企业资金的内部循环障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影响整个企业资金链的完整性。

2.外部因素

第一,外界市场环境不稳定带来的企业运营风险。企业筹资负债情况下的主要还款来源为其经营利润所得。然而,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需求转变而引起的企业利润骤减状况的发生必然会降低其经营利润,产生筹资风险。第二,企业资金筹集的主要用途在于扩大其经营规模或者进行项目投资。但项目投资前的市场评估及后续政府政策变化带来的投资项目发展预期的变化都是不可预知的。基于此,企业筹资本身就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第三,企业资金筹集利率的不可变性与不稳定的金融市场下利率的变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旦市场资金的供给减少,利率降低就会使得原有稳定的筹资环境变得危机重重。

三、企业筹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1.科学制定企业筹资策略,促进企业发展

第一,企业应在筹资前对其后续发展所需资金进行科学的分析与预测,确定合理的筹资规模,既要避免因筹集资金过多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使得企业负债过重,又要杜绝因资金过少阻碍其正常经营。第二,资金流的科学运转是评判企业筹资成功的关键所在。针对长、短期两种筹资期限,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筹资期限,最大程度地降低筹资风险。第三,企业在不同的经营阶段有不同的发展需求,其资金用途的差异性也就必然导致了筹资策略的不同。笔者认为,企业根据生产需求对各种筹资方式进行有效的评估,择优而选。或者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筹资方式,在拓展其投资渠道的同时实现筹资方式的应急转化。

2.全面优化资金结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资金结构的优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如果企业筹资后获得利润高于债务成本,则可适当的提升债务成本。然而,债务成本过高则会导致债权人投资收益率的增大,使得企业成本增加,最终引发财政危机。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筹资后获得利润低于债务成本,则需要降低债务成本了,然而债务成本的降低很可能阻碍企业正常运转。因此,企业要做到在筹资风险与债务资本之间的全面权衡,选择最优资金结构,力争将筹资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3.宏观分析外部环境,合理利用筹集资金

为了更好的降低筹资风险,企业应培养管理者的风险意识,让其做到在掌握企业发展的同时关注财务状况,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应对措施。这就要求企业在信息化基础上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财务指标的分析与整理预测潜在筹资风险。同时,筹资后的债务偿还才是关键所在。只有企业不断增强其经营发展能力,规范经营管理模式,科学投资才能做到筹资风险的降低。

运筹学优超原则范文第4篇

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将于20*年5月份在*举行,本届农运会设置田径、篮球、乒乓球、中国式摔跤、象棋、风筝、舞龙、和钓鱼等九个大项目。其中风筝、舞龙和中国式摔跤4月份分别在*、*和我市的*县举行。根据竞赛规程要求,我市将参加全部九个项目比赛。为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筹备工作,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目的是动员大家提高思想认识,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做好省农运会参赛的各项筹备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农民运动会,是进入新世纪的又一次全省农民体育盛会。参加省农运会,将全面检阅广大农村开展体育运动的新成就,展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精神风貌,交流开展农民体育运动的新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今年又恰逢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在北京召开,我们还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参加省第六届农运会的筹备工作将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全省人口最多,农民也最多,*的农民体育运动地位在全省必须突出,理应争取更好成绩。目前,距省农运会开幕式仅有二个多月时间,距离第一个比赛项目只有一个多月,距离运动员报名只有半个多月,时间非常紧,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必须各方参与,统筹谋划,超前运作,务求圆满。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争一流的精神状态,以敢创新的思路办法,以超负荷的工作能量,以超常规的工作方法,快马加鞭,紧锣密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务求取得优异成绩。

二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参加第届省农运会筹备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能否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是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一次考验。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运会的筹备工作,已成立了*市参加省第六届农运会筹备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以赴,尽职尽力,一条心作战,一盘棋推进。要按照“目标要高、内容要全、工作要细、效果要好”的要求,把筹备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尤其是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临筹备工作第一线,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立即抽调精兵强将,建立精干的工作班子,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排出倒计时工作进度表,层层落实任务,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各项工作全面到位。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几个主要部门责任:一是市农运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全面工作。二是体育局和*运动学校要负责各参赛项目的落实、场地的安排、教练员的聘请及协助教练员做好运动员的选拔、集训、参赛等工作,指导、督促苍南县搞好省农运会摔跤项目的承办工作。三是财政局要抓紧时间落实农运会经费,确保集训、参赛顺利进行。四是公安局要协助竞赛部做好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安全保卫及相关工作。五是苍南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农运会摔跤项目的承办工作,办出水平,赛出风格。

三要全力以赴,搞好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和集训工作是各项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能否在省农运会上取得好成绩的关键。本届我市参加农运会的预期目标是确保金牌17枚、力争20枚,保持总分全省第二。要取得这样的好成绩难度不小,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以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保持最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争创一流的标准,逐项落实各项筹备任务,努力创造最佳效果。由于时间紧迫,当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运动员选拔已有难度,因此要充分利用*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的人才资源、各有关部门推荐的人才资源以及上届取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资源,进行科学选拔、搞好集训,以最优化的选拔方法、最科学的集训方式、最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竞赛水平。

运筹学优超原则范文第5篇

股权众筹是指企业通过分享自身股权的方式,吸纳合伙人组件合伙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等方式,实现募集资金的行为。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股权众筹的方式也不断成长。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除了上市公司以外,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会构成私募,很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而造成犯罪,因此,股权众筹通常是通过一定的平台和载体进行的。

股权众筹平台为了防止触犯“非特定投资人”条款,往往会事先登记投资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工作单位等信息,以将“非特定投资人”转化为“特定投资人”,避免违法违规。在股权众筹达成要约以后,众筹平台往往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投资人以合伙人的形式加入企业,其众筹认购份额转化为企业的股权,进而可以获得相应的收益和分红,部分投资份额大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企业的直接运营。

股权众筹平台运作流程图

为了保证投资者的权益,部分股权众筹平台推出了领投人-跟投人制度,领投人指的是具有一定的投资知识和资金实力,可以直接参与股权众筹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领投人认投某股权众筹项目,其它跟投人跟进投资。这一制度为投资者直接参与和监督企业股权众筹过程以及监督企业实际运营提供了渠道和保障,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

根据众筹的目标资金和实际获得资金数额的匹配情况,股权众筹可以分为超筹和非超筹。超筹指在募集资金达到预期值以后,仍然允许企业通过众筹获得资金,因而企业的众筹资金量显示出弹性,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也会增加风险。而非超筹指的是如果企业募集资金达到了规定的数额,则关闭众筹。

二、中小企业股权众筹面临的困境

首先,股权众筹面临制度方面的困境。由于我国有关规范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数量不多,因而股权众筹很容易被归类到非法集资之中。虽然股权众筹的平台致力于绕开各项规定“打擦边球”,但股权众筹的规模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股权众筹采用协议代持、有限合伙、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最多投资人数不超过200人,除了最后一种以外其它的组织形式一般不超50人,这难以体现出“众”的概念。人数过少不仅意味着资金量难以达到较高的水平,而且也增加了每一个投资人的风险系数。

其次,股权众筹平台的专业化不足制约了股权众筹的发展。股权众筹平台除了要具备一定的关注用户,有效地促成投资行为以外,还应为项目、企业以及投资人进行评估,其中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和盈利能力的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以及投资人收入水平和投资计划合理性的评估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股权众筹平台提供的评估服务尚显不足。全国并没有形成权威度高的股权众筹平台。

最后,风险警示和投资人信心缺失也限制了股权众筹的发展。由于股权众筹平台难以对项目、企业和投资人进行科学的评估,因此难以提供充足的风险警示,造成投资风险过大。另一方面,风险警示的不足业会导致投资人的信心缺失,这就造成了恶性循环。尤其是对中小企业以及初创企业而言,因为没有权威的评估证明其投资价值,很有可能造成盈利项目爆冷,而高风险项目过热的现象。也不利于企业获得预期的资金。

三、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困境突破办法

首先,应积极寻求制度的创新。美国曾为众筹行为颁布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放松了投资人数、投资金额等方面的限制。股权众筹对我国来说仍属新生事物,相关的制度匹配是必要的。但是制度创新不代表放松管理,应该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投资人收益、改善资金配置的原则展开。除了适当放宽股权众筹的投资人数和资金数量的要求以外,对诸如增加风险的超筹等行为应该加以规范,要么对每次超筹允许的上限予以规定,要么干脆禁止超筹,好的项目或者需要追加投资的项目可以分多期进行众筹。此外,还应规定股权众筹项目集资所必须进行的评估,股权众筹平台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估,应由政府认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