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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学两阶段法

运筹学两阶段法

运筹学两阶段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因子分析;方差分析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8-0159-06

[基金项目]民政部2012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课题“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构资金筹集问题与对策研究”(批准号:2008MZACR001-121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产品投资效率和实现机制研究”(批准号:20090660)

[作者简介]徐灵,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管理工程;(天津300384)

魏彤春,天津规划设计院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天津300201)

侯光辉,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天津300384)

一、引言

在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社会组织由于其植根于社会、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成为有效承接政府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创新公共服务的重要社会主体。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整体还很弱小,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一种政府和社会组织都能充分信赖的机构,一方面,为初创期或实力弱小的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服务,增强其独立运作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桥梁和纽带,将资源供给方与社会组织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公益资金的社会效用。社会组织孵化器由此应运而生。孵化器本身不具有盈利性,其自身发展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而经费短缺是制约其发展壮大进而影响孵化服务效果的首要障碍。基于此,本文拟通过对国内近40家孵化器的调研,探索影响孵化器筹资的关键因素,为孵化器筹资以及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简要文献综述

当前,国内外关于社会组织孵化器的研究文献较为鲜见。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组织整体发育较为成熟,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完善。如日本在1998年后逐步形成了以法律规范、NPO支持中心以及NPO资助制度为一体的立体型社会组织支持体系。美国的公益基金会在社会服务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通过资助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和弱势群体。我国相关研究开始于2006年,集中于内涵、功能、业务范围以及发展经验的总结,针对孵化器成长尤其是筹资的专门研究还未发现。

社会组织孵化器是社会组织的培育性和支持性机构,考察孵化器筹资问题,离不开考察其他类型非营利性机构。桃玉霞(2010)认为我国非营利性组织筹资困境的原因在于筹资管理监督机制残缺、非盈利组织公信度低、非营利组织缺乏一套完整的质量、财务、统计、审计管理体系与网络等。刘贵山、曹海军(2007)认为筹资困难的原因在于过分依赖政府,而政府财政支持有限;缺乏社会公信度,社会捐赠不足和自营服务收入偏低。王洛忠(2012)认为筹资动力先天不足、社会公信度不高、筹资策略与能力不够,导致我国非营利组织普遍面临筹资困境。陈怡、翟远征(2012)通过实证研究并没有发现社会资本对非营利组织筹资的积极影响。戚舟波(2011)从内部因素(筹资机制先天不足、公信度不高)和外部因素(经济水平、文化和地域因素、国家税收政策等)两方面分析了制约社会组织筹资的因素。另外,学者也对行业协会、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慈善组织的筹资进行研究。

同时,社会组织孵化器借由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发展而来,企业孵化器尤其是非营利性企业孵化器的相关研究可资借鉴。李建强(2006)认为影响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的因素包括外在制约因素和内在制约因素,前者包括政府的扶持政策、孵化器与政府的关系、法律环境保障等,后者包括运营模式、组织模式、发展战略和服务模式、与人孵企业的关系等。林德昌、廖蓓秋、陆强等(2010)研究得出影响企业孵化器服务创新的因素包括资源因素(信息、资金、人才、项目等)、政策因素(政府支持、税收政策、机制限制等)和运营因素(运作模式、服务模式、自身管理、沟通协调等)。

三、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的二维影响因素模型及研究假设

通过文献梳理,可发现多数学者仅从筹资决定因素视角出发,归纳影响非营利组织筹资的共性因素,而忽视了不同类型组织的个性差异,或者忽略了个性因素和共性因素间的相互影响。本文基于二维影响因素模型,从共性和属性两个维度分别考察影响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的因素,并分析两个维度间的交互作用,以揭示不同类型孵化器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筹资决策重点。

(一)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二维影响因素概念模型及其测量

本文根据研究需要和影响的广泛程度,把孵化器筹资影响因素分为共性因素和属性因素。其中,共性维度因素是指来自组织内外,对所有类型的孵化器筹资均造成影响的因素,包括孵化器内部管理、服务运作、能力体系、外部管理体制、区域社会组织特征和外部情境等方面。其中,内部管理包括孵化器资金管理、运行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运作体现在孵化服务规划、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文化等方面;能力体系是指支持孵化器发展的学习创新能力、筹资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公关能力等的组合;外部管理体制主要以孵化器与政府(基金会、企业、个人、国外非盈利组织等支持机构)关系管理为主要内容;社会组织特征包括社会组织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外部情境是区域社会服务的法律政策环境以及社会支持和参与情况。自身属性包括机构成长阶段、类型、规模、运营模式等。

(二)研究假设

在影响孵化器筹资的共性因素中,存在着作用点不同的关键性因素。本文采用大规模问卷调查的形式,结合电话访谈,对影响孵化器筹资的共性因素进行测量,并通过因子分析得出其关键因素;而关于影响孵化器筹资的属性维度,本文从成长阶段、机构规模、机构类型和运营模式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1.孵化器成长阶段

社会组织孵化器是我国社会组织整体不发达的背景下的产物。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发展历程不长,其成长阶段对于其筹资的影响还未充分显现,可借鉴Steinmetz L.L企业成长研究。本文将孵化器的发展过程分为创业期(1年内)、成长期(2年-4年)、成熟期(5年-10年)和衰退期(11年以上),并提出研究假设:

H1:不同成长阶段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

2.孵化器机构规模

机构规模对孵化器的运行成本和服务绩效具有重要影响。一般而言,孵化器组织规模越庞大,其日常运行经费和孵化业务支出就越大,孵化的社会组织数量就越多。本文以人员规模和年运营经费2个变量来表征机构规模,从而提出研究假设:

H2:以人员规模为表征的不同规模的孵化器其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

H3:以年运营经费为表征的不同规模的孵化器其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

3.孵化器机构类型

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和影响因素可能不同。本文根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将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分为2种类型:官办和民办。官办孵化器其资源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且由于其政府背景和社会公信力,更容易获得政府捐助。民办孵化器其筹资来源主要为企业和基金会捐助。由于采用市场化运作,服务效率相对较高,其更容易获取基金会、企业甚至国外社会组织的资助。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4:不同机构类型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

4.孵化器运营模式

社会组织孵化器机构类型决定了其运营模式。由于官办和民办孵化器在运行管理体制上的差异,借鉴上文企业孵化器运营模式,结合调研,本文重点考察3种运营模式:完全事业单位型管理、事业企业型管理、企业型管理,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5:不同运营模式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

四、数据收集与实证研究

本课题调研历时3个月,第一阶段是典型样本访谈。根据成立时间、机构规模、机构类型和运营模式,共选择上海恩派(NPI)、杭州恩众、宁波海曙区社会服务中心等10余家社会组织孵化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电话访谈(结合网络访谈)。第二阶段是预调研。选择上述单位进行预调研,以对初始调研问卷进行验证和修正。第三阶段为全样本正式调研。课题组以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行政区划进行分工,搜集全样本资料,与30余家孵化器取得联系,并发放了电子调研问卷,共发放问卷38份,回收30份,回收率为78.9%,问卷全部合格。

根据调研结果,样本孵化器主要分布在华东(33.2%)、中南(31.1%)、西南(16.8%)、华北(7.7%)、西北和东北地区共占11.2%;按成立时间,成熟期(4.2%)、成长期(43.7%)、初创期(52.1%);按人员规模,20人以上(即大型,10.6%)、10-19人(即中型,37.0%)、4-9人(即小型,36.3%)、3人以下(即微型,16.1%);按年运营经费划分为100万元以上(即大型,15.3%)、50-99万元(即中型,20.6%)、10-49万元(即小型,37.3%)、9万元以下(即微型,26.8%);按机构类型划分为官办(73.7%)、民办(26.3%);按运营模式分为完全事业型孵化器(40.5%)、事业企业型孵化器(50.2%)和完全企业型孵化器(9.3%)。总体上,不同类型孵化器分布较为均匀,回收问卷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一)共性维度——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影响因素的因子分析

1.因子分析适用条件检验及影响因子提取

SPSS软件提供了因子分析适用性的KMO和巴特莱特(Bartlett’s)球体检验。经检验,KMO为0.863,高于0.5的最低判别标准;Bartlett检验通过,拒绝相关系数矩阵为单位矩阵的零假设。因此,估计样本组通过检验,并且因子分析效果良好。进一步采用因子分析和数据处理,得到各项影响因子及其贡献率,其中,特征值“>1”的因子共有6项,累计贡献率为82.04%。因此,本文选取了6个因子替代原有的孵化器筹资影响因素,解释了82.04%的信息量,解释力度良好。

2.因子分析结果及其经济学解释

为了更进一步解释因子意义,采用Varimax对其进行旋转并得到因子负载矩阵。依据因子负载矩阵,将评价指标按负载权重重新归类,归纳出影响孵化器筹资绩效的6类关键因素,并赋予经济学意义(见表1)。

根据评价指标分类结果,第一类评价指标主要用于反映孵化器内部管理与对外服务,可归之为孵化器管理与服务因子;第二类评价指标主要用于反映孵化器的各种能力,称为核心能力因子;其后的因子依次反映了孵化器机构文化、外部管理体制、外部环境、孵化器所处区域社会组织特征共6类因素。

(二)属性维度——不同类型孵化器筹资绩效差异的方差检验

该部分拟验证模型中提出的5条假设,以判别影响筹资绩效的孵化器属性(个性)特征。以孵化器年筹资额作为因变量,分别采用单因素与多因素方差检验判别方法进行检验。

1.单因素方差分析

采用单因素方差检验得出不同种类孵化器筹资绩效差异的显著性分析结果(见表2)。单因素方差分析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同成长阶段、以年运营经费划分的不同规模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而以工作人员数划分的不同规模、不同机构类型、不同运营模式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均不存在显著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对孵化器属性而言,成长阶段、孵化器规模(以年运营经费划分)是影响孵化器筹资绩效的更为本质的因素。

对不同成长阶段的孵化器而言,孵化器在成熟期的筹资绩效最好(0.143),其次是成长期(0.073),而在初创期的筹资绩效最差(-0.212)。对以年运营经费表征的不同规模孵化器而言,筹资绩效随着规模的增大而递增。对中型孵化器而言,孵化器筹资绩效达到0.128,而小型孵化器仅为-0.243,但当孵化器年运营经费超过100万元以后,其筹资绩效反而略有下降(0.098)。这表明过于庞大的孵化器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或产生某种形式的规模不经济。

对不同机构类型的孵化器而言,官办与民办孵化器筹资绩效差异不显著,这说明虽然官办孵化器更容易获得政府的资助,但同时非官办孵化器筹资绩效并不弱。根据调研,运营模式与机构类型具有一定的匹配性,官办孵化器一般采用完全事业型或事业企业型管理的运营模式,而民办孵化器则采用企业型管理的运营模式。不同类型的运营模式虽然管理服务效率不同,但筹资绩效并没有显示出显著差异。这从侧面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发展整体上还处于初创和成长阶段,主要靠政府和部分基金会(企业)的强力推动。但随着孵化器的发展成熟,不同运营模式所形成的不同孵化服务效率,将是孵化器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影响因素。

对不同人员规模的孵化器而言,筹资绩效差异不显著,说明人员规模并不是反映孵化器规模的最佳指标。根据调研,官办孵化器工作人员可分为3类:外派政府公务员、社区管理人员、合同制外聘人员,民办孵化器工作人员多为聘任人员。此外两类孵化器都有临时性工作人员,造成孵化器人员规模统计存在误差,并且与年运营经费不匹配,这反映出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性质、人员编制、配套政策等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相关实践和政策还处于缺位状态。

2.多因素方差分析

进一步,本文采用多因素方差检验孵化器成长阶段、机构规模(以年运营经费划分)两者间是否存在共同作用。分析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模型的总效应显著,不同成长阶段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而不同规模的孵化器筹资绩效以及两者的交互效应均不显著(见表3)。结果表明,在孵化器规模相同的情况下,不同成长阶段孵化器的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而对于相同成长阶段的孵化器而言,不同规模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并没有显著差异。

整体而言,孵化器筹资绩效同时受到共同影响因素与孵化器自身特征两个维度影响。进一步研究将考察两个维度间的交互作用,寻找造成孵化器筹资绩效差异的内在原因及各阶段决策重点。

(三)交互作用——孵化器特征因子与共性因子间交互作用的多元方差分析

根据前文研究,这部分将重点考察孵化器成长阶段及孵化器规模(以年运营经费划分)这两类属性维度与共性维度间的交互作用,对其他情况下的交互作用仅作概括性分析。

1.孵化器成长阶段与筹资绩效共性因子间的交互作用

对不同成长阶段的孵化器而言,无论是单因素还是双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均表明,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采用多元方差分析,以提取的6个关键因子作为因变量,统计结果显示,在5%显著性水平下,孵化器筹资绩效因子总效应影响显著。孵化器在不同成长阶段各因子的评价均值统计如表4所示。

整体而言,各因子得分在孵化器的初创阶段出现显著差异,在成熟稳定阶段得分相对集中,且处于均值水平;而在成长阶段,由于孵化器面临着快速成长与重要变革,各项分值均显著提高。横向比较各因子发展趋势,外部管理体制因子在孵化器初创时期的重要性最高,而随着孵化器走向成熟稳定其重要性下降。孵化器核心能力因子在初创时期的重要性非常低,但随着孵化器的成长其重要性呈上升趋势,在成长阶段达到最高。孵化器管理与服务因子以及孵化器所在区域的社会组织特征在初创期重要性最低,但随着孵化器的成长其重要性上升,并在成熟阶段达到最大。

进一步对各项影响因子在孵化器不同发展阶段的相对重要性进行比较发现,在创业阶段,与孵化器筹资最为密切的因子为外部管理体制,其次是核心能力以及孵化器管理与服务,而其他因素影响稍弱。对于快速发展阶段而言,各项影响因子的重要性均得到了显著提高,孵化器尤其关心核心能力的提升以及其自身管理与对外服务。成熟稳定阶段的孵化器,主要关注自身管理与服务,以及核心能力,而外部管理体制处于相对下降的地位。

2.孵化器规模与筹资绩效共性因子间的交互作用

对不同规模的孵化器而言,以上述6个共性因子为因变量,执行多元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在5%显著性水平下,孵化器筹资绩效因子总效应影响显著。其中,微型、中型及大型孵化器间差异性显著,其不同规模孵化器的各因子评价均值统计如表5所示。

整体而言,对微型孵化器而言,各因子权重差异性较大,并且重要程度相对较低;随着孵化器规模的增大,影响因子间的差异程度有所减少,且整体重要程度得到提高。其中,孵化器管理与服务因子以及核心能力因子随着孵化器规模增大而重要性显著提高,并在大型孵化器中达到最高;外部管理体制因子以及外部情境因子对小型孵化器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大型孵化器。孵化器所在区域的社会组织特征在中型孵化器与大型孵化器中的重要程度较高。

进一步分析孵化器在不同规模情况下各项影响因子的相对重要性发现,对于微型孵化器而言,影响最大的因子是外部管理体制因子,其次是核心能力以及孵化器管理与服务。小型和中型孵化器间的差异统计上不显著,主要关心核心能力、孵化器管理与服务,其次是外部管理体制与机构文化。对于大型孵化器而言,更加关注孵化器管理与服务以及核心能力,其次是机构文化以及外部管理体制,而外部情境处于相对下降的地位。

3.对其他分类情况的说明

对于孵化器其他分类的情况下各影响因子的交互作用分析,各模型总效应在5%显著水平下均不显著,各因子影响效应的判别情况列于表6。可以看出,对于按机构类型划分的孵化器类别而言,孵化器管理与服务因子、外部管理体制在10%显著水平下显著,表明造成孵化器筹资绩效差异的原因可能源于孵化器管理与服务以及外部管理体制上的差异。对运营模式划分的孵化器,多元方差检验统计结果表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核心能力因子影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不同运营模式孵化器筹资绩效的差异主要源于核心能力的差异。最后,对于按人口规模划分的孵化器而言,各项因子影响效应均不显著。

五、结论与管理启示

基于孵化器筹资绩效影响因素的二维交互模型,通过对我国近40家社会组织孵化器的调查和实证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一)影响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器筹资绩效的关键因素可归纳为孵化器管理与服务、核心能力、机构文化、外部管理体制、外部情境、社会组织特征6个方面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孵化器而言,筹资绩效有所不同

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方差检验发现,孵化器成长阶段特征是影响孵化器筹资绩效的本质属性,成熟期的筹资绩效最好,其次是快速成长期,而在初创期最差。同时,单因素方差检验发现,以年运营经费划分的不同规模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整体上,筹资绩效随着孵化器规模的增大而递增。但对大型孵化器而言,筹资绩效略有下降。此外,以员工数划分的不同规模的孵化器筹资绩效不存在显著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孵化器成长的本质更应该表现为“质”的成长,而不仅是“量”的增多。但是,以机构类型和运营模式类别划分的孵化器筹资绩效,均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孵化器发展的阶段特征、规模特征与共性影响因子具有交互作用

运筹学两阶段法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寻找理论与实践恰当结合点的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而税收筹划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在这门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其必然性。但由于案例教学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对税收筹划课堂教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课前准备、案例引入、课堂提问、案例讨论和深化归纳或演绎一般理论与知识等五个方面入手,对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进行研究,并提出进行课堂设计时应符合相应的要求,来实现税收筹划理论知识教学与实践知识教学的有效融合。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当代大学教育的重要目标,而案例教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和方法。税收筹划作为一门凸现现实应用性的新兴边缘学科,做好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是提高税收筹划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在税收筹划课程课堂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或个人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实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一种自主理财行为。税收筹划课程是财政、税收、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重要实践课程之一,其所具备的以下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该课程中采用有其必然性。

(一)实践性强。税收筹划课程是指导纳税人如何在合法前提下降低自身税负的课程,与每一个企业、甚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教学目的并不是停留在教会学生掌握书上的理论知识,而是侧重于活学活用,即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生活中的案例,注重于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性高。税收筹划课程知识点多,内容丰富且繁杂,需要综合运用税收制度、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法等多门课程的知识。如果采用传统的讲授方式,枯燥地讲解,不但学生不能接受,浪费课上宝贵时间,而且也不利于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三)内容更新频繁。税收筹划课程的基础是现行税制。从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税收制度是高度动态变化的,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最新税收制度,以及制度对企业与个人的影响。如果能够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将极大地提高课堂效率。

二、合理的课堂设计是案例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税收筹划课程属于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税收筹划实践在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但在远离税收筹划实践的高校课堂中,能将实践与相关理论很好结合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案例教学方式的采用、发展与完善。

案例教学在税收筹划教学活动中虽可发挥其注重税收筹划实践和提高学生分析具体涉税问题的能力,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案例教学的缺陷。由于案例教学是通过具体的有限的案例进行,而不是通过理论推导与演绎进行知识传授,所以学生往往会发生知识的“过度化概括”这一问题,而学生又不自知。所谓案例教学的“过度化概括”是指学生通过某一或某几个有吸引力的案例对概念或者原理做出概括,这种通过个别案例概括的知识在整体知识框架中不具有普适性和科学性,往往发生对知识的片面理解、狭窄概括,甚至错误认识。

在税收筹划教学实践中,由于案例教学固有的容易使学生发生“过度化概括”的缺陷,对税收筹划课堂教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通过合理设计课堂教学过程,将案例教学的优势和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优势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提高税收筹划教学的质量和改善教学效果。

三、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具体实施

从税收筹划教学实践看,传统的理论讲解或许对于知识的概括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浓厚,感性认识也并不强,而利用税收筹划实践中长期积累下来的经典案例和各国的实践案例,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而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的合理设计。

(一)注重课前准备工作。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是课堂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案例教学活动中,教师发挥着领导案例讨论过程的作用。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经历和感悟,还要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情景复杂性的过程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所以,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就必须要细化。同时,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的活跃思维极有可能提出各种棘手的问题,因此无论多么细化的准备工作都不为过。

一般说,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工作分教师和学生两部分。教师的准备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熟悉案例,找出案例中的关键性问题。2、判断所选案例是只存在一种分析方法还是存在其他的分析方法。如果只有一种分析方法,那么就可以依此方法组织教学;如果不只一种,就应该设计相应的方法帮助学生形成对案例的严密的逻辑分析方法。3、预先估计一下课堂上是否能够展开真正的讨论或者讨论中是否会出现一种观点占上风的现象。如果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不能展开讨论,就要从案例中的某些材料出发激发起学生的思维;如果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就要想办法扭转,扮演起与学生观点相对立的角色。4、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预设引导案例讨论的问题和课堂规划,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如果案例对学生来说过于复杂,就要设计较多的问题加以引导:如果不是太复杂,就要更多地督促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参与。5、根据上述准备,写出简单的组织教学的教案。这类教案与一般教案不同,主要反映的是教师打算如何组织教学,设计了哪些问题来引导学生讨论等。

学生的准备工作是由学生在案例教学中扮演的角色所要求的。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不仅要对案例提出个人的分析意见而且需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服老师和同学,所以课前的思考与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不仅要提前阅读案例材料,而且要根据即将学习的税收筹划的理论和概念构建自己的案例分析思路,做好课堂讨论的准备。

(二)精化案例引入方式。案例的引入是案例教学中的关键环节。鉴于税收筹划的经典案例较多,所以在挑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开拓了学生的思维之后,随着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入,更重要的是引入目前实践活动中的新设案例,必要的情况下,教师自己设计新的案例,以激发学生讨论的积极性。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是通过向学生发放文字材料、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呈现案例;教师或学生用语言描述案例等方式展示案例。案例在引入时,教师应在教学中尽可能详尽地分析案例所处的经济环境,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同时还要介绍本次案例讨论的具体要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将本案例的预设框架作简单的介绍,以免学生在案例讨论的环节上离题太远,以免案例讨论目标的迷失和讨论时间的失控。

案例教学的采用使得课堂教学缩短了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环境的差距,精心设计的案例特别有助于这一特点的发挥。所以,借助税收筹划理论的实践运用,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需要不断积累案例,对案例进行整理与规划,甚至对案例进行必要的修改,凸现每一个案例的特点,以便其更能反映某一知识点的运用,便于课堂教学的使用。

(三)优化课堂实施方法。提问是案例教学活动中组织和控制课堂教学的重要手段。好的提问能够把学生带入“问题情境”,有助于提高学生运用有价值的信息分析案例和进行创造性思维,也有助于教师不断调控教学程序进而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

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之中,教师应立即设疑问难,要求学生剖析解惑。教师的设疑不宜将所有的问题一次全盘抛出,而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环环相扣,达到“循序渐进”的目的。否则学生难免产生厌烦情绪,失去“探究”的信心。教师设疑后,不能放任自流,主要有两个基本任务:一是巡回检查,了解学生自主探究的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并对学生探究的进程等进行“微观调控”;二是指导学法,如指导学生选择分析问题的角度、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学习相关的税收法规、系统地阐述问题,等等。这就为后一阶段的讨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活动中的提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提问的内容应该对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启发性。问题的设计应该具有趣味性和预见性,要符合学生思维的特点。2、提问的结构应该具有关联性。案例教学的提问要尽可能集中在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点上,以利于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同时,组织一连串课堂提问,构成一个指向明确、思路清晰、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能够打开学生思路的“问题链”。3、提问的方式要多样化。通过直问、曲问、反问、激问、引问、追问等方式,将案例教学引向深入。

围绕案例的各种提问在税收筹划案例教学中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课堂内容的组织上,而且在学生讨论发生过度发散的问题时,提问还可以发挥促使讨论回归主题、揭示各种困惑、链接相关理论的作用。

(四)强化案例讨论效果。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体部分。从实践中看,案例教学这些功效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案例讨论的深入而展开,所以强化案例讨论在案例教学中举足轻重。课堂案例讨论分为两个阶段:

1、组织小组讨论——群体合作探究阶段。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获得了个人关于案例问题的见解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这一阶段应鼓励每个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认识和见解,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群体的潜能,培养合作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小组讨论的效益,小组的规模应以4~6人为最佳,成员轮流担任组长,组长负责协调关系、记录讨论内容。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找出关键论点,相互之间的关系和问题;考虑备选的解决方案、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决定采取的措施。可以允许意见、见解有冲突、纷争,无须达成共识。在这一阶段,强调学生的合作精神,通过合作拓宽学生的思维广度、空间。

2、组织班级交流——自主学习互补阶段。班级交流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全班所有学生积极参与的活动,是小组讨论的延续与深入,主要任务是解决小组讨论阶段遗留的有争议的问题。这一阶段学生可以进一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这一阶段教师要特别把握讨论应沿着预期的轨道运行,围绕税收筹划这一主题,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同时,应引导学生更多地思考不同税种之间的相互影响,防止出现不同税种此消彼长,降低税收筹划效果的情况。

在这两个阶段的讨论中,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引导讨论的方向而不是内容本身。在案例教学中,老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师,不要在案例讨论时插入“专家”的建议或事实。重要的是让学生们表达各种观点和想法。学生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看法、知识和经验来评价和分析案例。在讨论中要强调讨论语言的术语化、讨论形式的文明化和讨论方法的灵活化,有效地将案例分析融入讨论过程中,达到通过讨论加深理解程度、增强分析能力的目的。

(五)深化归纳或演绎一般知识和理论。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步骤是归纳或演绎理论知识的阶段,这使得案例教学回归到教学的基本层面上来了。在这个阶段教师进行总结评价,学生在教师的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一是对案例本身所蕴涵的税收筹划规律或原理进行总结和归纳,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经验与能力,并点明这一理论或知识点在税收筹划课程框架中的位置,对该理论要进行详实地阐述,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用传统的合乎逻辑的演绎对一般知识做出抽象化概括,对案例教学起到“点睛”的作用;二是对学生在讨论阶段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对讨论中积极发言的同学给以肯定;对有独特见解的同学给予表扬;对学生在自主探究中暴露出来的典型思维(正确的或错误的)给予合理的评价。

四、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要求

完善的课堂设计是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前提条件,为使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尽善尽美,必须使整个课堂设计满足以下要求:

(一)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传统的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缺乏对概念、原理等概括化知识的批判性分析能力的培养;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某些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对于税收筹划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实施要与整体税收学和财务管理学的教学环境相配合。要使案例教学充分发挥其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不但教学案例本身质量要高,还要求教师具备相当广泛的知识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技巧,并需要占用相当多的精力和时间。这就需要课时安排上兼顾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并能在教学设施上创造条件。如果学校能够提供模拟仿真的环境,或在实际经济部门,如工商企业、税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一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教学的效果会更好。

运筹学两阶段法范文第3篇

谈到纳税筹划,或者被定义为高端业务,或者被假想为偷漏税。其实纳税筹划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税法允许的纳税方法和纳税确认条件,依据企业实际业务的内容和类型,合理地安排税款的确认时间和金额,是一种正常的、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即不高端也不违法。纳税筹划对于工业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工业企业一般资金占用量大,周转较慢,在创新能力不足的前提下,利润率也不高。那么合理避税以及科学安排纳税时间就会为企业赢得利益,获得生存的优势。所以,工业企业需要积极研究税收的规则内容,利用税法制度的合理漏洞,优化企业的活动方式和管理模式,获得纳税筹划的效益。

二、工业企业流程下的纳税筹划应用

工业企业的流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产、供、销以及投融资管理等几个部分,从税收角度来看,每个部分涉及的税种是有区别的,工业企业按流程进行纳税筹划,能更有针对性,节税方案设计的也更实际。

( 一) 采购阶段的纳税筹划

采购阶段有三个重要的内容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第一,供应商纳税人身份选择。这里面涉及到的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采购成本和税负比较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有价格优势但不能进行抵扣,而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但成本相对较高。我们按照一般税率来计算税负,那么,当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价格的1.19 倍时,两者的税负是相同的,如果前者高于后者,我们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采购,反之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采购,这样就给采购活动提供了纳税方向性的选择。第二,运费抵扣选择,税法规定只有购买商品由购买方支付的运费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所以,在购进货物时,如果由采购方负担运费,应当要求运输企业单独给企业开具运费发票,这样就能够进行增值税抵扣,减轻增值税税负。第三,采购发票取得时间及合同的优化,这个环节是供需双方降低综合税负的过程。一方面,采购企业可以利用进项税进行抵扣以及成本控制,另一方面,供货方要按照销售进度和货款的支付节奏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样在采购合同中,按照两方的经营状况,合理规定供货进度和货款的支付结构,实现双方综合税负的最小化。

( 二) 生产阶段的纳税筹划

生产阶段涉及到的可以有效筹划的税种主要是消费税。根据消费税的纳税规定,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当纳税,按照生产方式的不同形成了几个纳税模式,一种是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完毕之后征收消费税,另一种是委托加工后直接对外销售,这种是在委托环节进行纳税,还有一种是委托加工以后用于连续生产,是在最后环节纳税,但是可以扣除以前缴纳的消费税。既然存在三种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模式,就给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一般来说,自产自销形成的利润较少,形成的消费税负担也较重,而采用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相比再加工形式,税负也要较低些。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就是在自产和委托加工的成本相差不多的情形下。所以,在应税消费品生产环节,企业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当前企业自产和委托加工两种方式形成的三种生产模式中,综合进行成本大小的考量,选择最为适合企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

( 三) 销售阶段的纳税筹划

工业企业销售环节使用的手段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方式会产生不同的销售效果,同时,也会带来不同的税负负担,也给工业企业创造了纳税筹划的机会。在销售渠道选择上,在不同渠道销售策略下产生的销售方式的税负比较结果为,平销模式实物返利税负最高,然后依次为代销模式、经销模式或者平销模式现金返利。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应多多地选择经销方式和平销模式现金返利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获得必要的收益。在促销策略的选择上也存在税负差异,当销售毛利率小于54. 25%时,税负较小的促销方式是赠送商品和返还现金; 当销售毛利率大于54. 25%,时,税负较小的促销方式是打折促销和返还现金。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返还现金方式具有较大的企业获利优势,同时还可以兼用赠送商品或者打折促销来进一步地推动商品的销售,实现企业销售阶段综合税负的降低。

( 四) 投融资阶段的纳税筹划

投融资活动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广大财务人员并不陌生,其中纳税筹划方案也是基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活动所产生的。除了传统筹资方式中债务筹资可以运用财务杠杆效应,积极地进行纳税筹划发挥抵税效应外。在当下新常态中,利用较为发达的金融衍生工具,同样也能起到纳税筹划和降低企业筹资风险的作用。如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或者购买长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相比较购买短期债券可以延缓收益纳税的时间,在平衡年度间的利润水平上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投融资活动中,纳税筹划活动会有更多的选择和想象空间,会有更多的机会来实现降低企业税负,从而获得最大收益。

运筹学两阶段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组织成长;财务管理模式;集权式;分权式

[中图分类号]F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6-0038-02

1 引 言

企业集团是以一个或若干个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资产、产品、技术等为纽带,由一批具有共同经济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受核心企业影响的多个企业联合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层次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存在的企业集团一般包括四个层次:核心层企业(由母公司和分公司组成)、紧密层企业(由若干子公司组成)、半紧密层企业(由若干联营公司组成)及松散层企业(由具有平等关系的若干业务关联企业组成)。

美国哈佛大学组织学家葛雷纳指出,企业随着自身规模由小变大、从单一产品或服务发展到多种产品或服务,其组织结构变化一般可分为创业、引导、授权、协调和合作五个阶段。通过比较各企业集团的发展路径后发现:这一组织变革理论也同样适用于企业集团。

基于葛雷纳组织发展阶段理论,本文从财务管理角度讨论如何根据企业集团成长的不同阶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

2 创业阶段――权力高度集中的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创业阶段的企业集团通过并购或兼并等方式刚刚组建,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一种“火车头”模式,各下属子公司对整个企业集团的作用重大。这样一个幼年的庞大组织要正常运行,经营者必须通过集权管理使企业集团从无序走向有序,以实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这一时期的主要财务特点是资金投入额巨大,而回收较少,企业财务环境生疏,各种财务关系尚待疏通,筹资困难。

根据企业集团组织成长阶段和财务特点,顺应企业集权要求应采用理财权高度集中于集团母公司的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内容有:

2.1 筹投资管理

创业阶段的企业集团应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子公司资金筹集监控。企业集团母公司在下属子公司预算报告基础上,研究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筹资方式。因此,子公司所需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借,而需在集团内部筹集,并由母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此项业务。如需要对外筹资,应由企业集团以整体名义进行。

投资是指企业集团将筹集的资金投入使用的过程。投资规模和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集团的发展方向,因此,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于采用集中管理,投资项目由子公司提出可行性方案上报母公司,母公司应审查是否符合企业集团的长远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然后会同子公司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最大限度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2.2 营运资金和收益分配管理

为实现营运资金在企业集团各公司间的最优配置,应由母公司统一严格管理,主要应控制好营运资金的持有数量和周转速度。具体而言,子公司在一个营业周期末,提出下一个周期的营运资金预算报告上报母公司,经由母公司审查并结合企业整体发展目标进行决策,作为下一个周期营运资金管理基础。

企业通过投资或资金营运活动取得收入并实现资金增值,必须对各种收入依据现行法规及规章作出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集团主体,利润分配是其核心内容。对母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比例留在母公司,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得到逐步增长,这是集团凝聚力的动力源泉。

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的优点是集团最高管理层统一决策,有利于充分集中所有可以利用的财务资源,加强对整个集团的财务控制,实现整体收益最大化,但各子公司不能参与企业集团财务决策,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子公司的积极性。所以在这种模式下,完善分配机制成为保证集权管理有效性的主要手段。

3 引导、授权阶段――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引导阶段是组织的青年时期。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规章制度的制定、各子公司业务的壮大,中低层管理者要求有更多的自,为了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可实施适当的权力分散化。财务管理的权限开始由集中管理向分权管理过渡;授权阶段是组织的中年时期。随着企业经营范围扩大,高层管理者将日常事务管理权限和责任委托给下属子公司经理,建立起以产品、市场或以地区为基础的事业部组织结构,这时的企业进入“舰队型”组织阶段。

这一时期的主要财务特点是: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各项财务指标实现快速而稳定的增长,子公司对资金的掌控能力提高,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首选。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3.1 筹投资管理

子公司可选择对本公司最佳的筹资数额、权限和方式,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资金筹集量与需求量相吻合;资金筹集与投放适当结合;资产结构与筹资结构相匹配。同时,母公司可以凭借其核心地位和强大的财力要求子公司所需资金优先在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筹集。

子公司有权决定一定限额以下的投资项目。按照“分散投资”原理,实现企业实业投资多样化和证券投资多样化,以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

3.2 营运资金和收益分配管理

子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营运资金的数额、结构。这样有利于子公司根据其具体经营情况,灵活运作,减少市场交易成本和财务管理成本。但在营业周期末,应向母公司递交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

子公司可以根据第二年扩大生产规模或者研发新技术资金需要,在母公司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将本年度收益的一部分留作扩大生产或进行研发新技术的费用。母公司应从量的方面下放权限,从质的方面严格授权批准制度。

这种分权模式可提高子公司对市场信息反应的灵敏性与应变性,缩短决策周期,但不利于企业集团各成员间资源的最优配置,为此核心集团公司应采取一定的协调、控制手段确保企业集团财务经营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整体性。

4 协调、合作阶段――集权与分权适当结合的混合式财务管理模式

协调阶段的企业为加强对事业部的指导和控制,在企业总部与事业部之间应建立集团部,使其负责下属有关事业部的战略规划和投资回收,并在总部设立监督部门控制和检查各集团部经营战略;进入合作阶段,随着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维系集团成员的除了合理公平的激励、分配机制外,更主要的是企业文化的牵引和凝聚。所以,这一阶段更加强调管理活动要有较大的自觉性,引入社会控制和自我约束新概念,成立任务小组和矩阵式组织结构,将企业重要权力再回收到企业高层管理者手中。这一阶段应建立分权为主、集权为辅的混合式财务管理模式,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具体而言有如下两种:

4.1 筹资、投资管理

从战略、持续发展角度看,集团的筹资、投资应集中于集团母公司。这是因为企业集团还处在一个实现质的飞跃阶段,而要实现这种飞跃,就要求涉及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的财务决策由集团母公司行使。母公司凭借核心优势可以更容易筹集到集团发展所需要资金,站在更高层次决定筹资数额和方式及长远规划。子公司可提出投资项目报告及可行性分析,由母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最终决定是否投资该项目。这样既可发挥子公司积极性,又可减少完全集中决策的盲目性并减少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成本。

4.2 营运资金和收益管理

营运资金采用分权管理模式,但要由母公司进行监督。子公司在营业周期末向母公司作财务报告,母公司以监督的方式进行控制。这就要求企业集团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就收益分配而言,由于具有强大的企业文化牵引,在收益分配与管理上做到公平就可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弥补了以上两种财务管理模式不足,只有在力争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有权有度”的基础上才可以使这种管理模式发挥最大的效用。

5 基于外部环境影响的三种模式间转换

一般来说,企业集团发展的这几个阶段是企业变革的必然进程,不可逾越。因此,企业集团必须认清自身所处位置,积极主动、分阶段脚踏实地进行财务管理模式转换。在转换过程中还要注意:①客观性原则。企业集团的管理者应站在战略高度,保持头脑清醒,客观地分析企业所处阶段。切忌盲目跟进脱离实际,影响企业的整体竞争力;②前后衔接原则。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是连续的。因此,财务管理不同模式之间的转换也应是前后衔接渐进的过程;③以人为本原则。人是管理活动主体,人的素质决定企业素质,只有通过改革最大限度调动每个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实现职工的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的有机结合,使职工与管理者同心同德为企业发展服务。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企业集团在重视内部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放眼市场,重视对理财外部环境的分析研究和反应,因为有什么样的理财环境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财务管理模式,从而及时采取财务扩张或财务紧缩等战略决策。

参考文献:

[1]厉以宁,曹凤歧.中国企业管理教学案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8.

运筹学两阶段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 创业企业 税收筹划 分析

近些来,由于大学的不断扩张,大学毕业生不断增加,大学生就业难日益严重,大学生创业被广泛关注。因此,大学生通过创业企业来实现自主就业成了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大学生创业企业通常规模较小,管理和经营模式较为单一,缺乏核心技术或优势项目,并且抗风险的能力较差。对于大学生创业企业来说,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并且获得最后的成功,就必须加强成本控制,突破成本的制约瓶颈,为此,税收筹划恰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就是根据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情况,进一步分析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

1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基本情况

1.1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及特点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浩大系统工程,随着大学生自主创业潮流在全国兴起,国家不断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推出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园区、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等,部分高校还创立了自己的创业园,以此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予以支持和保护。

但是创业不可能没有风险,总体来看,大学生创业呈现的特点是:创业热情高涨但参与者不多,并且真正自主创业的人逐年减少。据调查,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的人达到80%以上,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只有8.4%;同时,由于创业初期的社会能力不足,对市场判断和掌控能力欠缺,真正自主创业者往往选择的行业,多是从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传统行业,在缺少经验的前提下,由于资金少,对社会环境了解不深,加上心里承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创业不容易成功,并且自主创业过程风险重重。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者的比率只有2%~3%。

1.2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同时免税一年;《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大学生成立动漫企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征收17%税率的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税法》规定: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国家乃至地方还出台许多类似上述关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要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收筹划。

2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1)近年来,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国家先后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经济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和对税收筹划的认可,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提供了可能。

(2)大学生初始创业企业,一般规模不大,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应变能力较强,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对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能做出较快反应,这些都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3)税收政策的差异也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同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域间的差别以及差别税率的设定等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2.2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缓解资金压力。由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规模小、利润率低,无论是传统金融企业还是风险投资,都不愿意借款或投资于该企业,迫使资金问题成了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首要问题。资金问题限制了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必须通过税收筹划才能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或延缓纳税时间,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对于融资困难,资金紧缺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大学生创业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甚至缺少专门的财务人员。而税收筹划必须建立在企业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之上,并且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熟悉和灵活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最新要求。所以,积极开展税收筹划不仅能督促企业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还能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3)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建立在纳税人对税法规定的深刻理解,纳税人必须具有足够的依法纳税意识,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才能降低税收的风险。大学生创业企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甚至触及法律,就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3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

3.1树立税收筹划意识

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应该聘请相关税收筹划人员作为必要投资,有意识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通过税收筹划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树立税收筹划观念,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

3.2规范财务核算

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所以,在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时候,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

3.3树立整体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不能独立的看待,而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并在合法的情况下运用技术手段达到减少税基或延缓纳税的目的。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当节税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

3.4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的政策基础依赖于税法,当税法发生变动时,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也必须随之变动。所以,要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根据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选择适当的、适时有效的税收筹划办法。

4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4.1企业设立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设立阶段,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三点:一是注册地及设立地的选择。大学生在企业设立之时,应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企业设立地点。二是组织形式及规模的选择。对于个人独资,合伙制与公司制这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大学生应考虑与之相适应的税负状况及企业经营战略,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织形式。三是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选择。企业在设立阶段通常要确认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两种纳税人身份不同,所涉及的收入、税率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也不同。

4.2企业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大学生创业初期,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发行股票债券又有相当严格的限制条件,以传统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企业并不适用。因此,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应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商业信用、租赁、短期借款等方式上。

4.3企业经营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企业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种税,对企业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因此,大学生创业经营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应放在这四个最为重要的税种上。

参考文献:

[1] 田九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税收筹划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2.

[2] 王荔.大学生创业现状与对策[D].湖北:武汉科技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