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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监理,岩土工程,工程勘察,高速公路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在我国广泛推行已有10多年的历史,现已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善的监理方法、程序、手段、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在我国尚刚刚起步。2001年4月,为保证青藏铁路冻土区工程地段的勘察质量,铁道部决定首次在铁路系统实行地质勘察监理。最近,交通系统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尤其是山区、复杂地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中,也开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并以此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推行“三个理念”、“四项制度”之一。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可以提高工程勘察质量,更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

一、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1.1.基本概念

岩土工程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治理、岩土工程监测、岩土工程监理五部分,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系岩土工程咨询(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监理合同,依据国家批准的有关工程勘察的法律法规,勘察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工程勘察合同,对工程勘察外业、内业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管理。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提供的是一种智力和技术服务,属技术咨询性质。

1.2基本特点

①阶段性:工程地质勘察分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阶段,勘察监理也具有阶段性,并与之相协调。

②脑力体力劳动相结合:外、内业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为高强度的体力、脑力劳动工作。

③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从事勘察监理的监理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技术、知识水平和丰富的经验。

④综合性:工程勘察要求多专业、多手段精心协作,监理工作具有理论性、科学性。

⑤时效性:地下岩土层复杂多变性,对勘察过程如不及时监控,事后难以补救。

⑥周期短:与工程建设监理相比,勘察监理周期较短。

1.3手段方法

①旁站:监理员对钻探、坑探及其它重要勘察工序实施旁站,并对其进行验收评定。

②巡视:监理工程师对勘察外业现场进行巡视,发现质量缺陷,及时责令勘察单位予以纠正,必要时,下达监理指令。

③抽查:对测量放孔、工程物探、地质调查与测绘、土工化验等手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以评价其质量状态。

④检验:对勘察质量有影响的重要项目或对勘察单位资料有疑问项目,监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验。

⑤例会:由总监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形成会议纪录,并以监理简报的形式上报业主。

⑥验收:验收单个建(构)筑物的外业资料,进而验收整个勘察外业资料。

⑦审查:对勘察单位提出的中间资料和最终成果资料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4工作内容

①勘察质量控制:分为勘察前期、勘察外业、勘察内业三个阶段,勘察外业、内业质量控制同等重要。

②勘察进度控制:分为勘察外业、勘察内业二个阶段,重点是控制勘察外业进度。

③勘察费用控制:包括控制工程勘察合同签订的勘察费和通过控制勘察成果质量而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

④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监理对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实行动态管理;对勘察全过程中有关信息进行搜集和处理。

⑤协调:勘察监理要协调业主、勘察设计单位、当地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

二、勘察监理实施案例——高速公路地勘监理

2.1监理实施

监理员旁站,对钻探、坑探单孔进行验收评定;监理工程师巡视、抽查,对工程物探、地质调绘、测量、土工化验等进行控制,结合有关勘察资料,对单个建(构)筑物进行验收;总监负责勘察外业验收和勘察内业资料审核。

2.1.1勘察质量控制

①制订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地质勘察监理程序流程、监理表格、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②审核勘察纲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勘探点布置,要求勘察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③在外业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等,结合建(构)筑物特征,要求勘察单位对勘探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使勘察工作量布置更趋合理。

④对地勘钻探机组编录人员配备不齐、一人记多孔、事后追记、记录不规范、不全面、岩芯采取率低、取样数量及原位测试偏少等质量问题,通过监理指令责令勘察单位短时间予以改正,保证了勘察质量。

2.1.2勘察进度控制

①通过审核勘察纲要,对每个合同段勘察单位勘察工作计划进行评估,督促勘察单位投入足够资源,确保勘察工期,满足项目总体计划安排。

②每旬监理例会,检查每个合同段勘察实际进度曲线偏离勘察计划进度曲线情况,并上报业主,适时地责令勘察单位增加设备和人员。

③对整个线路起控制性作用的重点工程,要求勘察单位尽早开工,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2.1.3勘察费用控制

十漫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费实行包干,因此本工程勘察费用控制,主要是保证勘察质量,对技术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使工程费用节省。

三、勘察监理几个问题的的探讨

3.1勘察监理主体

承担勘察监理的主体是监理单位,还是勘察单位问题,笔者认为,虽然勘察监理是一项监理业务,但勘察监理的特点决定,其主体还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尤其是具有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至少应为综合类型甲级勘察设计院所属的监理公司承担。

3.2勘察监理人员素质

承担勘察监理人员应为岩土工程专业,且熟悉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知识的技术人员,总监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对大型复杂工程的地质勘察监理,总监最好应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双重执业资格。

3.3勘察监理费用

勘察监理是一项周期短、技术含量高的智力咨询服务,监理费用不能简单地按人员计费,应当按勘察费用一定比例计取或按人头费另加一定比例的技术工作费。勘察监理费用过低,不利于地质勘察监理尽快推广和健康发展。

3.4勘察监理业务委托

业主可采取直接委托或招标委托,在评标时,业主要着重考察勘察单位的业绩,重点对同类工程的勘察和勘察监理经历、投入人员素质、监理大纲中有关勘察监理控制体系、投入的仪器设施、监理费等进行综合评定,不能简单地以勘察监理费作为评标依据。

3.5勘察监理管理

为了提高整个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监理势在必行。但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监理程序也不规范,因此,需要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相应法规,进行规范管理,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范文第2篇

1.1业主对监理认识不到位

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中,由于业主对监理认识不到位,对设计监理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不重视。而很多业主大部分觉得电力工程只要施工监理到位即可,对于工程设计的监理就没有那么重要,且这些不合理的认识,对于电力监理工程的影响有严重不足,导致监理工作落后的原因。

1.2全方位监理工作还没有全面的展开

在监理工作中,由于全方位监理工作还没有全面的展开,很多监理工程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达不到相应要求,没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对展开设计监理工作没有充分的把握。而且,在目前监理工作人员一般培养的重点是施工中的监理人员,对于施工过程之外的监理工作,没有工作经验和知识,加上监理工作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对设计监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1.3设计监理工作没有制度可遵循

我国有关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中,大多强调的是施工过程的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和水平要求很高,相对于设计监理工作就没有制度遵循,导致设计监理工作难以开展,因不同的工程设计方案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成本和效果,如果没有全方位的监理工作,难以做到对施工成本的节约和施工资源的改善。因此,要重视施工的设计监理,形成有效的施工监理制度和规范,对电力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从而弥补有关监理上的不足。

2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分析

电力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勘察监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三个方面。

2.1勘察监理

勘察监理工作,在开展阶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勘察监理人员应和业主编制相应的勘察要求,了解勘察工作中业主的需求。其次,制定相应的勘察措施和勘察步骤,使勘察工作稳步推进。再次,选择良好的勘察单位,要选择有良好负责和执行力的勘察单位,以及经验丰富的勘察单位,从根本上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完成。再进行核实勘察方案,对于勘察方案属于监督监理的重点工作,应加强勘察的主体功能,把握勘察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后,验收勘察。验收在勘察质量上能够保证安全性和稳定性,查找勘察监管工作上的不足之处。整个勘察工作下来,需要经费占到整个监管工作费用的3%,需要监管人员认真对待、科学把握监管工作。

2.2设计监理

设计监理工作属于电力工程中的开始阶段,此阶段的监管工作在设计中对项目的使用价值起到很高的决定作用,尤其是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性方面,因此,要重视项目的设计监理工作。其工作的主要内容包含:设计要求的编制、设计单位的选择、对相关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在设计监理中进行淘汰设计,选择更经济实惠的方案,避免各种不良设计浪费及不合理设计造成的经济损失。设计监理应对设计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控制设计出现的过多变更,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进行质量监督保证其工程的进度。在电力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情况下,设计监理应占到整个比重的10%。

2.3施工监理

工程施工中的监理工作,属施工监理的重点和难点。施工监理受到很高的重视程度,是施工建设的主体部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应进行多层次的监督和管理,对全过程进行监理控制,保证施工监理的全面协调。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包含:电力工程的投资监理、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及各种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等。

2.3.1对质量监管进行详细分析

电力工程中,重点对质量监管进行详细分析。在监管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的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控制,按照具体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进行,切实加强实施质量监管工作,尽最大能力保证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3.2质量监管应符合国家法律规范和相关质量控制标准

电力工程的质量监管应符合国家法律规范和相关质量控制标准,按照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在具体的各个施工环节审查和监理,要保证各项环节的施工质量,避免出现施工缺陷。施工监理人员要对承包商的人员进行配置,并做好检查工作,在原材料的控制和取样上做好监督管理。

2.3.3进度及各种合同监理

电力工程进度管理主要在于工程应在规定的合同期限范围内完成施工。进度监管应按照相关合同编制进行计划督促,跟踪进度计划,对计划进行落实,并召开进度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消除工程进度中的难点,保证工程按照计划进度执行。

3电力工程的全过程监理作用分析

3.1实现电力工程管理的无缝衔接

在全过程监理工作中,电力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各部门和各单位的相互协调,并进行全过程的监理,让工程施工各方都能够实现各自的沟通和协调。在处理矛盾和各种纠纷问题上,有良好的决策和科学依据,实行电力工程管理的无缝衔接,达到健全工程监理,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和加强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实力。

3.2实现动态化管理

在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中,强化全过程监理,能够实现对项目工程的动态化管理,并能进一步进行优化管理,使得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得到提高,并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结语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方法;策略;

中图分类号:F470.1 文献标识码:A

一、岩土工程勘察概述

所谓岩土工程勘察是为工程建设所服务的,根据建设工程的需求,通过勘察评价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情况、环境和岩土条件,以作为工程建设施工后期计算建筑承力结构与地基等依据,将勘察评价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地址情况以及岩土条件形成相应的勘察文件就是岩土工程勘察。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岩土勘察工作也不断向前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岩土工程勘察已经不是单纯的勘察岩土工程,而包含了建筑所在地以及建筑所在地周边的其它房屋、建筑、桥梁、道路、大型设备设施(如无线信号塔、电视塔、)、地铁、隧道、涵洞等设施,因为现代社会的建筑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尤其在建筑高度集中的城市,对于新建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必须严格勘察建筑的周边设施,分析周边设施对岩土和地质的影响。岩土工程勘察的直接目标是通过岩土勘察活动,科学地查明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承力特性、地基物理特性、变形特性等的地址特性,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科学的数据支持。岩土工程勘察作为工程建设的基础工作,关乎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投资状况以及社会效益等[1]。

二、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在近年来也有很大的进步和革新。然而,当前岩土工程勘察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应当注意的地方。首先,我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与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等工程环节脱钩,没有形成完整而系统的土建工程施工流程。当前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通常由专业的工程勘察研究院或其它专门从事工程勘察的单位来实施,工程勘察工作相对独立,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部门的融合较差,没有形成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工程设计人员单凭工程勘察图纸或资料进行设计,难免存在一些理解偏差、沟通不畅以及信息遗漏的地方,工程勘察人员没有直接参与工程设计,对后续的工程设计方案不了解,设计人员得到的工程勘察信息有失全面,各种独立的工作方式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勘察人员勘察的地质信息没有完全运用到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之中,因此不仅造成了工程浪费,还可能给工程施工造成安全隐患。

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分析材料样本质量不可靠。许多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在进行岩土参数统计分析时,为了提高统计分析速度,常常剔除样本中的异常值,因此对土质分析结果造成了很大的误差,因此得出的结论可能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结果不合理、不准确、不科学[2]。现有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流于形式,内容空洞。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的结果,是工程设计人员的设计的参考依据,但由于勘察报告的编写人员对于勘察报告的认识不全面、不科学,因此导致勘察报告的中的套话、废话越来越多,引用和借用现象泛滥,而针对工程的具体的分析和研究比较少,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中真正需要的岩土条件和地质条件往往在勘察报告中难觅踪迹。

三、岩土工程勘察的注意点及方法

岩土工程勘察关乎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经济、社会效益,因此在我国全面提高建筑施工质量的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加强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水平势在必行,因此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下方面,以此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水平和勘察质量。

1.加强岩土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密切合作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与验收等工程环节脱钩不利于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和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因此要提高我国岩土工程勘察水平,必须加强岩土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密切合作和有机结合,构建岩土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一体化的工程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岩土工程勘察与工程设计信息化进程,实现无纸化办公能够有效促进岩土工程勘察与土建工程设计包括后期施工中的融合。同时加强勘察人员与设计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够极大地提高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质量,避免了信息掌握不全面造成工程隐患,同时也提高了工程勘察和设计的效率,能够有效缩短工程建设周期中的前期准备时间,提高了整个工程的效率,能够有效控制投资。

2.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市场

目前,我国岩土工程勘察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岩土工程准入门槛低,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和水平良莠不齐,由此导致了岩土工程勘察市场恶意竞争以及低价中标,而不能保证工程勘察质量而引发工程安全事故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必须贯彻落实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勘察单位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勘察市场法律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和监督执法力度,推动岩土工程勘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而提升勘察质量[3]。

3.加强岩土工程监测,合理选择勘察方法

岩土工程监测应当贯穿整个工程施工周期,保证全过程都处于监测网络之内。由于地址和图层的不均匀性和动态变化性,岩土勘察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季节和降水以及周边其它工程施工都可能对场地的岩土地质条件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想获得全面、科学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动态地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测,以保证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此外,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应当选择相应的勘察方法,同时针对场地的地质环境与地质条件应当科学选择勘察手段和方法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结语

总之,岩土工程勘察作为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之一,对建筑施工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有极大影响,勘察结果的准确程度和完整程度直接关乎整个工程的安全,更关乎工程的安全性能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此,只有注重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开展,才能够保证工程建设的投资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促进工程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廷喜.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1.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岩土勘察;岩土工程技术;现状;展望

1 引言

作为岩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岩土勘察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补充勘察等阶段,岩土勘察中的每个环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岩土工程技术中的岩土勘察的作业对象主要是位于地表以下的地质体,主要是为了提供准确的岩土参数资料和勘察报告,从而对地基工程的地质条件和场地进行正确的反映,为岩土工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岩土勘察在岩土工程技术中的现状

因为岩土勘察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泛,建筑工程和地质工程在施工前都要进行岩土勘察,在岩土工程中岩土勘察的应用已经很广泛了,但是其中还是存在了很多的不足,其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勘察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勘察规范的不统一

岩土工程是一项很重要的工程,为了保证岩土工程中施工的规范性,必须对岩土工程进行控制。但是在当前的岩土工程勘察中,勘察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他们所受的勘察教育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加上勘察过程中使用的规范各不相同,使得岩土工程的勘察没有准确的可以依循的规则。正因如此,往往在勘察中会出现工作量没有合理的进行布置,测试所得的数据也不足等情况。

2.2 勘察工具比较落后

岩土工程中的岩土勘察对精密度的要求很高。所以在对岩土工程进行勘察时要确保有很高的精密度,才能为岩土工程各个阶段的实施提供完整准确的数字参考,从而制定出更加详细的施工计划。但是目前为止还是有很多的岩土勘察机构所用到的勘察仪器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所用的仪器还是比较落后、精密度比较低的。这样使得在勘察过程中不仅得不到精确的结果,而且体积比较大的落后勘察仪器运送起来很麻烦。这样整个岩土工程资金和施工期限就得不到保障。

2.3 岩土勘察过程中监理力度不够

岩土勘察是为岩土工程的施工做准备的阶段,为了确保岩土勘察的质量,必须对岩土的勘察过程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理工作。但是在岩土工程的勘察过程中很多的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为了节省资金成本,对监理工作往往不加重视,使得岩土的勘察缺乏监理而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有些勘察人员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对勘测数据进行胡编乱造,弄虚作假,还忽视了对岩土工程中的某些部位的勘察等。这些不当的行为会使得施工设计发生偏漏,使得实际施工设计会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3 岩土勘察在岩土工程技术中的发展趋势

为了提高岩土工程的效率,满足岩土工程发展的需要,必须要对岩土工程技术进行进一步的改革。

3.1 强化岩土勘察机制建设,加强监理

因为岩土勘察监理机制的不健全使得施工计划不当,对整个工程具有很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必须要健全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的监察机制,制定好勘测监察目标和指导方案,提高勘察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勘察现场和整个过程的监理,以规范勘察作业,实现安全可靠勘察。加强对勘测工作量和勘探质量的审查工作,严格监控工序流程,及时对不良的现象进行控制和处理。对工程测绘、界面划分等基础性工作的开展要重点把关,加强监控的力度。对勘测报告的数据参数要加强审核,将质量控制落到实处,对统计资料的审查要注意分析它的合理性和连贯性,尽量减小误差。比如对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审查时要特别注意地质层各层的水渗透系数,可以参考渗透系数,下表为渗透系数表:

3.2 提高岩土工程勘察员素质、统一勘察规范

岩土勘察工作的专业性很强,所以勘察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勘察工作的质量,为了满足岩土工程的需求,必须加强对岩土勘察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从而提高人员素质,同时勘察人员在进入实际勘察工作之前要经过长时间的实习期,才能正式进行勘测工作。另外,有关岩土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必须加紧健全,从而为勘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只有通过这两方面的改善,勘察人员才能更好的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同时统一的规范使得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统一,从而使得勘察结果也更加统一。

3.3 岩土工程勘察将向数字化方向发展

数字化的发展已经使得现代化的设备取代落后的生产设备,新设备的运用在生产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岩土工程几乎中的岩土勘察在未来肯定也会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岩土工程中的岩土勘察需要对很多东西进行测量,与此同时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传统的陈旧工具已经不能满足这些需求,所以在现代的岩土勘察中已经出现了用红外线进行勘察的技术,这些先进设备在岩土勘察中的应用使得勘察结果更加精确,同时提高了勘察工作的效率,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

3.4 岩土勘察秩序将会更加规范

因为岩土勘察的工作比较复杂,它可能会同时涉及很多方面的测量工作,所以如果每一项测量工作都由单一的部门进行就会使得勘察的效果比较低,同时如果不加规范还可能使得勘察的工作进行的比较混乱。随着岩土技术的发展需求,岩土勘察的工作在未来必定会对勘察过程进行规范,主要是对勘查中的各个工序进行规范,确保在多个工序同时进行时的勘察不会混乱同时保证勘察结果。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勘察效率得到提高使得勘察工作更加科学化。

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各项工程项目中的岩土勘察要求必定会越来越高。因此,岩土勘察的任务就变得更加艰巨,如果勘察不合理,就可能会导致灾难性事故的发生。然而目前为止,岩石的勘察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必须加紧对勘察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大量培养勘察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积极引用新设备,不断推动岩土工程中岩土勘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元松,李新平,张成良.环境岩土工程的内涵与研究方法[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保证合理的勘察工期,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迫使工程勘察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任务。

第六条工程勘察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勘察业务。

工程勘察企业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企业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得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第七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健全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第八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拒绝用户提出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提出保证工程勘察质量所必需的现场工作条件和合理工期。

第九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十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踏勘、调查,按照要求编写《勘察纲要》,并对勘察过程中各项作业资料验收和签字。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相关人员,应当在勘察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工程勘察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勘察质量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勘察文件负主要质量责任;项目审核人、审定人对其审核、审定项目的勘察文件负审核、审定的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钻探、取样的机具设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测量仪器等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勘察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观测员、试验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将全部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对工程勘察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工程勘察企业有关质量管理文件、文字报告、计算书、图纸图表和原始资料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发现勘察质量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资质年检管理挂钩,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条工程勘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检举、投诉工程勘察质量、安全问题。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工程勘察企业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或者未提供真实、可靠原始资料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

(二)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三)不参加施工验槽的;

(四)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

第二十六条审查机构未按照规定审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撤销委托。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勘察企业罚款处罚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企业罚款数额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