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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合同管理范文精选

勘察合同管理

勘察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勘察施工业合同管理效益

随着地勘行业走向经济市场,与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市场接轨,勘察施工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承揽优质工程,完成勘察施工项目,提高单位盈利,同时力争避免施工中和施工完毕后各项损失,最终使整个工程项目取得成功。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点管理工作,日益成为勘察施工业在市场上谋发展、求生存的一项举足轻重的内容。现结合我院合同管理工作,对勘察施工业合同管理中洽谈、起草、审核、执行、汇总分析等几个重点组成部分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勘察施工合同洽谈阶段

在勘察施工业市场中,很多时候存在发包方和承包方地位不平等现象。发包方利用自身有利的竞争地位和在签订合同中的主导位置,在施工合同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使得条款对包发方和承包方义务和责任显失公平性。而承包商因为市场上“僧多粥少”,而自身又不具备显著竞争优势条件,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受到伤害不敢据理力争,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敢提出过多意见,为了抢占市场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时急于求成,签订了被骗的合同。针对这种情况。我院组织懂业务的专门人员负责经营工作,承担与发包方联系承揽业务的工作。在合同洽谈过程中几次前去发包方单位、施工现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施工项目的真实性、发方包单位的资信。对发包方资金运作情况、行业信誉、银行信誉等进行充分估计。同时利用经营人员具备的业务知识,将我们专业队伍的技术能力和完工项目的质量情况展示给发包方,与对方建立初期平等关系,确立自身的地位,避免在洽谈中显示大的差距。

二、勘察施工合同起草阶段

由于发包方在起草合同中,经常会存在附加在合同以外的约定或协议,而承包商出于对合同着重施工质量要求及付款条件约束,对其它一些诸如双方其它义务、违约、索赔权等方面缺乏严格的分析,当合同条款不完全,不公正,不具体,没有据理力争去修改或完善它。同时对发包方起草的合同条款或是“口头承诺”、“君子协定”予以确认,先行将施工设备运达现场开展工作,最后在履行合同时受到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在合同起草阶段做好两件事。一件是有国家或地市规范文本的,采用规范文本。有时会遇上发包方提供打印的规范合同文本,洽谈合同的经营人员一一对照条款,看发包方是否有更改事项,有更改事项的弄清更改哪些责任义务。第二件事是针对目前我院主要开展的地热井施工合同、基础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根据行业性质结合通用条款自行起草规范文本,并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顾问把关,使合同质量提高。经营人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容易把握住重点,从而降低合同风险,最终签订一个平等互惠、坚持“利益原则”的有利合同。

处于勘察施工市场弱势现状,遇上发包方对合同提出明显强权条款,经营人员在洽谈合同时对发包方可以讲明厉害,说服发包方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我院权益的条款,从而使得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三、勘察施工合同审查阶段

做为承包方,虽然我们已基本规范合同条款,也仅限于对公共条款的约定强一些,面对省内省外,因地域不同、地质结构不同、采用工艺设备不同、发包方当地经营条件和经营市场不同等种种原因,一些双方约定条款也是灵活掌握。所以经营人员起草合同后,合同的审查也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在我院基本上是通过部门审核、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这样的程序。从工程设备的要求、技术条件具备、合同条款约定、法律追诉权、工程资金回收等方面对合同进行风险分析。对一些发包商要求高,要采用特殊技术、新工艺和大型施工设备的施工项目,还要集体论证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是否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合同审查不仅要保证施工队伍创造经济利益,同时还要最大化的创造社会效益。

四、勘察施工合同的执行阶段

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合同往往被放在经营人员手上,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的隐患。针对这种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工作不够重视,产生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的现象。我院以合同交底的形式由经营人员把合同具体执行条款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交底。合同交底做到层层交,最后达到项目施工人员成员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的工作上的失误。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变更合同的事情经常发生,因为施工人员对合同条款做到心知肚明,所以对变更事项及发包方未按合同履行约定事项均做出正确反应。对于变更事项,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及时对变更内容、时间进行记录,并请发包方予以确认。对于发包方应尽义务没有按时履行,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及时通知经营负责人,由经营负责人与发包方及时联系,解决处理问题。这样对于合同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做出了很多的基础工作。也很好的做到既履行了合同,也保证了发包人的满意,同时为自己创造良好效益和声誉。

五、勘察施工业合同汇总分析阶段

勘察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在合同管理方面对当年所签订的合同*多份合同进行了编号、盖章登记,合同项目顾客评审表进行分类,并在OA系统上对所签订合同进行了电子数据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年每月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对于各单位情况不同对合同管理也采取了不同方式催收归档工作,使其我院合同归档率占*%以上,有效防止了因合同原因而产生的不必要麻烦。

对于分支机构服务方面也是任劳任怨只有各分支机构有快件过来,都会想尽办法为其办理,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他们寄邮回去,以不耽误对方工作为目的,从不因个人问题而延误工作。

完成了*年度省、市勘察协会会费上缴工作。

二、资质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第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但在朱科长的关心和帮助下,使我很快就转变了思想,进入了工作角色。

四月份完成了湖北省第九届“守合同重信用”材料整理及申报工作,完成了院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以及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换证及年检工作。并对全院各类资质进行了一次清理,按资质证件的使用范畴及用途重新分类,制作成相应的电子明细表,便于借阅人员查看,对日常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借用进行了登记、维护管理工作。

五月份协助深圳分院、黄冈分院、珠海分院在当地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工作,以及完成了当月的合同管理统计工作;协助院办等部门,收集整理20*年院施工的**草街子地质灾害防治施工项目原始资料;以及各分支机构投标使用资质借用归还登记管理工作。

六月份完成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单位”牌匾、证书申领工作。协助各分支机构项目投标工作,做出谋划策之功效,如:*分院参加*艺术馆工程勘察项目投标,*分院*高速公路连接线粉喷桩检测项目投标等工作。按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和武汉勘察设计协会的要求,将我院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武汉勘察设计》网站,建武汉勘察设计网络数据库。完成1-6月份半年度合同统计工作,以及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

七月份协助*科长顺利完成了地质勘察资质(固体矿产勘察、水工环、液体矿产勘察)三个甲级资申报工作,这也是我第一次参与资质维护管理工作,实现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丰富了我的工作经验,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并已为我院取得了三个甲级资质。完成了我院《武汉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工作,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好的结果,我院被评为武汉市28家工程勘察设计诚信单位之一。

八至九月份协助并完成了测绘资质年检工作,新的测绘资质也已领取,并对我院地灾类(勘察、施工、评估、设计)资质复审材料进行整理工作。

十至十二月份完成了报送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危险性评估四个甲级资质复审材料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已由国土资源部审批过两项地灾施工和地灾评估甲级资质,还将等待另两项资质审批。完成了报送局企业指导处《单位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信息表》资料。完成了上报湖北省建筑行业十强申报工作。

三、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

1、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第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

2、还需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作为企划经营部,平日多与各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协调服务管理工作。为了我院目标,各部门紧密协作,减少内耗,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利用集体的力量提高了我院整体作战能力。

勘察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0引言

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引用国际通用条款或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自觉按合同办事,对开拓和开放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创汇和节约建设资金,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2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65号令)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4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

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4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心合同管理,增强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经验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经验,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参考文献

[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勘察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1.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完整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经验,未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内容不明确、甲乙双方职责界定不清晰等,未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可能导致重大误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如: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条款或限额太高;缺少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缺少对承包方权益的保护条款等。

2.合同条款不平等

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随着园林企业不断增加,加上目前园林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致使业主在工程发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方身上。使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3.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在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

园林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园林企业合同管理力量薄弱,轻视施工合同管理,不重视合同管理体制建设,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合同管理工作。或者虽然建立了合同管理体制和合同管理机构,但是制度执行不力,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如: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缺少必要的合同审查和评估;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合同印章或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控制。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已成为经济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依据。工程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涵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1.合同准备阶段

要深入调查发包人的资格、信誉、实力,特别是工程的资金到位情况。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把握发包人意图和要求,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相应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合同签署阶段

签订合同时,要根据园林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承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标准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招投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愿,做到合同条款完整、合同内容明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正式签订前应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应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的完整性,包括合同组成文件的完整和合同条款的完整,是否采用了标准合同文本,与标准合同文本对照有无差异;责权利的对等性,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对等;预计合同实施结果,合同实施后会有什么后果,未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合同履行阶段

在合同签订后,应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相关人员熟悉合同签订的背景、条件、合同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合同各方的合同责任、义务和权力范围、合同存在的风险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提高相关人员合同管理的意识,为合同顺利履行打好基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合同履行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业主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作为工程变更调整工期、索赔费用的基本依据。

三、加强合同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企业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的同时,还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合理、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组织、程序以及合同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等每一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和工程索赔管理。企业应重点培养坚持原则、知识面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在人才选拔上,可以选择本单位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的方式;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合同管理岗位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或选送到有关院校深造。

3.加强合同评审工作

在投标之前应就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进行评审,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在招标答疑时予以解决,避免盲目投标,给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制造障碍。工程中标后在合同谈判时,要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内容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

4.投标报价策略

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风险大小、发生的概率考虑风险费用,风险大、发生概率高,风险费用相应越高。但是,风险费用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幅度,对于承包方来说,风险费用不宜定得过高,定得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从而降低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因此,要结合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风险费用的幅度。

5.合同谈判

合同双方都希望所签合同对自己有利,尽量少承担风险,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承包方,应该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通过谈判把这些因素体现在合同中,完善合同条款以减少风险。

6.施工中采用的措施

勘察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014年,我核电公司认真学习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效能监察工作要围绕集团公司和核电公司的工作部署与工作精神,着力加强对集团公司和核电公司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规范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发挥效能监察的效益、效率、效果评价和监督保障作用,为实现我核电公司2014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在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我核电公司按照“实施效能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管理效能”的要求,紧紧抓住“选题立项、工作实施、效果评价”三个环节,构建高效的领导体制,保持完整的责任体系,形成综合的监控机制,立足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确立公平合理的评审标准。把效能监察工作和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管理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提升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核电公司的日常管理中,为强化核电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核电公司经济效益,打造本质廉洁型核电公司发挥效能监察作用。

二、结合实际,立足重点,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2014年我核电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立足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在周密部署准备的基础上,对2012年以来开展的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效能监察,重点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合同审批、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谐核电公司的作用。

1、强化对项目决策及审批程序的效能监察

按照集团公司《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核电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针对公司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安徽安庆、江西鹰潭、福建霞浦、河北、浙江苍南、江苏盱眙六个项目的项目决策及审批程序进行效能监察,重点效能监察是: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重大合同是否会审会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各环节是否都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与招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结算内容及款额是否与合同及变更条款相符;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等进行。经过效能监察确认:2012年以来,我核电公司在核电项目开发方面的工作主要处于厂址普选和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没有国家正式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在建或竣工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未涉及核准、建设、运营等程序。各项目的立项、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流转。安徽安庆核电项目、江西鹰潭核电项目、福建霞浦核电项目、河北选址工作、浙江苍南核电项目和江苏盱眙核电项目,项目决策及审批程序依法合规。

2、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效能监察

我国的核电起步晚、项目少,业界具有核电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很少,目前仅有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等核工程设计院以及六大区电力设计院、部分省级电力设计单位。而核电项目初可研工作涉及的技术研究专题主要有地震地质、岩土工程、气象、水文、环境等,这些专题的专业性强,且需长期大量的观测、统计资料,各设计单位在不同区域各有资料和研究的优势,因此形成了独特的唯一性,很难市场化。按照核电业界的惯例,在确定技术服务承担单位时,一般在对潜在设计单位充分考察的基础上,采用议标的方式。我核电公司在开展项目开发的商务活动中,尽可能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但同时也要兼顾核电市场特点。经过效能监察确认:2012年以来,公司开展招投标的项目有两项:一是江苏盱眙项目初可研阶段地震调查评价专题,二是江苏盱眙项目初可研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两个项目的招标活动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法合规、程序规范、监管到位,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江苏盱眙项目初可研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中标价格为97.76万元,与实际发生额102.84万元不符,是由于厂址地质问题,必须调整工作方案,由此增加了工作量,其增加费用得到公司总办会的确认。

3、强化对合同审查的效能监察

2012年至2013年底,我核电公司在核电项目开发中共签订合同22份,其中,18份合同属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合同,3份合同属厂址修路协议,1份合同为筹建处办公用房装修合同。经过效能监察确认:一是我核电公司在项目合同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程序进行,合同审批资料和文本齐全。二是2012年底,我核电公司制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和招投标管理制度。从2013年开始,各项目合同工作都遵循了立项、会签、逐级审批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重大合同、疑难合同,均向公司法律顾问征求意见,确保合法合规。三是合同支付的每一笔款项,业务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都严格对照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并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结算支付。

4、强化对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的效能监察

目前,我核电公司各项目开发工作尚未进入国家核准阶段或工程建设阶段,所以没有发生工程设备采购活动。经过效能监察确认:我核电公司在项目开发工作中,购置了一些家具及办公设备,所有采购活动都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通过预算管理、签报申请、总办会决议等,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资金和严重超预算等问题。

三、认真做好福建霞浦核电项目效能监察工作

我核电公司选定“福建霞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规范管理”作为今年效能监察工作的项目,重点对项目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效能监察,确保福建霞浦核电项目能够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加强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过程监督,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做到管理规范、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避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1.霞浦核电项目初可研工作进展良好

我核电公司批准霞浦核电项目初可研工作预算经费共计700万元。霞浦核电初可研工作因有上一轮的基础,确定了“尽量利用已有工作成果、以补充资料为主”的工作原则。2013年10月,公司向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发了委托其开展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初可研工作的函。经福建前期办与上海核工院研究,初可工作共设置6个外委专题,选择霞浦核电原专题承担单位。本着“双赢”的原则,按专题工作量合理核算费用,2013年底以来,经过多次组织召开初可研工作协调会进行议价,各专题费用均低于新厂址的专题费用,将初可研总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700万元以内。现在初可工作已有初步报价和合同文本,拟于近期提交公司总办会讨论。目前,初可研专题研究工作中的岩土工程勘察专题已完成最终成果验收,地震地质专题、环境资料调查专题、气象资料调查专题都已具备最终成果验收条件,陆域水文专题与海洋水文专题仍在进一步收资及编制报告中。截止8月底福建办共发生前期费用239.43万元(不含将要支付的军事补偿费450万元),其中厂址普选费30万元,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209.43万元。

2.霞浦项目的军事问题取得了突破

2014年8月3日,集团公司张廷克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原则同意核电公司与军方签订军事设施调整协议,支付军事设施调整方案论证设计费450万元。目前,核电公司、霞浦县政府与海军福建基地(92403部队)三方关于军事设施调整协议已签订。与空军的军事设施调整协议签订工作军方正在办理之中,争取年底之前取得南京军区批复文件。

3.霞浦核电项目初可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霞浦核电项目初可研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一是回京核销费用占用时间过长,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在装修期间,福建办看不到公司文件,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初可研工作进度还可加快,以便保证初可研工作按期完成。

四、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

我核电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精神与要求,认真、扎实、细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问题。

一是效能监察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还没有形成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提高核电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效能监察思想认识,使效能监察工作人人重视、事事把关,促进效能监察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二是核电项目管理要加强规范,特别对初可、可研委托设计单位以及承担专题研究单位的选定,从过程到结果,要在工作程序上进行规范,不要再出现前期办(筹建处)给领导写报告,领导批示给前期办(筹建处)办理,公司职能部门一边看的现象。

三是持续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不够,做到效能监察工作关口前移,在干部、员工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特别是对管钱、管物的干部、员工加强教育,做到公正办事,廉洁从业等方面工作有待加强。

五、今后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是健全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体制,制订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的监管,严格履行项目决策程序。完善公司项目决策制度,修订公司战略与规划管理规定,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健全决策制度。

二是修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

三是严格项目的合同订立和履行,加强对合同会签、审批、履行等程序的监管,完善合同会审会签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