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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要提高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教学的教学质量,应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位,把握好教学知识板块的划分,教学重点、难点的确定、选择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

由于哲学研究的是关于整个世界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它与各门具体科学研究某一领域的特殊规律不同,决定了它是一门抽象的理论性学科,学习哲学既要具备各门具体科学知识,又要有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才能够学好。正因为如此,一些学生感到哲学难学,其原因或是各门具体科学知识贫乏,不扎实,或是抽象思维能力不高。这给哲学教师提出了教学上的具体问题,即如何教好哲学,在教学方法上如何创新改进,如何提高哲学课的教学质量。本文就此作一探索。

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准确定位提高本课程的教学效果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应从理论灌输、方法论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三方面定位,做到三位一体,以提高本课程教学的整体效果。

一是从基本概念、原理着手,强化本课程的理论灌输。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观点,首先必须弄清其基本概念和原理,讲清楚基本概念原理是本课程教学的首要前提。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指导思想、教学时间安排、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突出概念原理的教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是由一系列基本的概念原理构成的,只有学好基本概念原理,才能运用它对社会生活、自然现象进行深刻的分析,这可称为“以理论事”,突出的是“理”而不是“事”,强调的是“事”为“理”服务。而在以往的哲学教学中,有的教师主张不从理论着手,大讲社会生活自然现象,然后引出理论,即“以事论理”,突出的是“事”而不是“理”。这种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时间分布,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强化了“理”为“事”服务,而不是“事”为“理”服务,显然不符合哲学课程理论性强的特点。

二是从方法论原则着手,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是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一般指导原则。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然涉及到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的、理论的认识方式。思维方式在认识活动中决定思维指向和思维侧重点,是信息处理和转换的内在机制,决定着主体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客体以及认识正确性的程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方法论具有同一性,哲学思维是一种高度抽象化和理论化的思维,具有思辨性特点,运用到科学的思维中和实际工作中,形成科学的方法论系统,并能不断开拓思维空间。大学生思维特点是抽象思维能力尤其是辩证思维能力得到高度发展,思维的逻辑性、独立性、批判性、灵活性、创造性等品质逐步形成。在哲学课教学中对大学生进行方法论、思维方式的培养,既是哲学课程本身的内在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思维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过程的一条红线,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把哲学原理变成分析问题的方法。

三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着手,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哲学本身就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而人生观、价值观又是世界观在人生目的、价值取向问题上的演绎和具体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要重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通过教学,使学生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会做人,明确人生的意义,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社会发展进步方向一致。应当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是单纯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它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系列原理的教学体现出来,如果脱离一系列原理的教学,单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那就完全失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本身应有的哲学原理教学的功能。

以上哲学课程教学三个方面功能的定位,应紧密联系,互相贯通,互相渗透,融为一体,不可偏废。而基本概念、原理的灌输又是最基本的定位,它的教学效果的大小,决定和影响着方法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程度。

二、从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上把握哲学内容的体系从而确定哲学内容的知识板块

现代认知学习论认为,学习的本质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使学科的基本结构转变为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学科的基本结构指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方法。当学生掌握和理解了学科的基本结构,就容易掌握整个学科的具体内容。在哲学教学中,我们可以从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上,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相互联系上,把握哲学内容的体系,确定哲学内容的知识板块,形成哲学课程的认知结构。整体和部分是辩证的统一体。整体由部分组成,从整体宏观的视野出发,对部分进行单独的、分别的研究,能深刻地把握整体。割断联系,抛开整体,就看不清各个组成部分,离开部分,就不能从宏观把握整体的面貌。辩证法强调从整体以及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联系上分析问题,反对只见部分不见整体的片面的孤立的形而上学观点。

要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体系确定其知识板块,必须了解其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科学实践观为核心,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相结合的严整的科学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主义与辩证法,自然观与历史观是互相联系的板块结构,是相互渗透的统一体。因此,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解为四大板块,即辩证的唯物论、唯物的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这样划分的理由有三点:1、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使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观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有利于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的理解。2、既从哲学内容的体系出发,涵盖了全部哲学基本原理,又突出了各个部分内容的侧重点。即马克思唯物主义是辩证的唯物主义,该板块重点是突出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该板块重点是突出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该板块重点是突出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该板块重点是突出唯物史观。这种划分考虑到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使各个知识点有机地联系成一个严密的整体。正如列宁所说的“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绝不可能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列宁选集》,3版,第2卷,221-223页。)3、便于教学的有序进展。一般来说,哲学教学顺序按上述板块顺序推进,不可颠倒。当然,我们看到,近年来出版的有的哲学教材,将以上四个板块作了变动,如将“实践”的知识分割在“唯物主义”和“认识论”两个板块中,使这一知识点显得分散,不利于教学。

三、从知识体系大厦的构架和支撑上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重点

重点是相对一般而言的,在一个知识体系中,重点的知识就是指处于基础性的、核心的、支撑大厦的基本理论、基本规则。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而言,其重点应该有6个。1、物质观及其与意识的关系。2、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3、认识的辩证规律及其真理观。4、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5、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6、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原理。

确定上述6个重点的理由。1、物质观及其与意识的关系,这是哲学课首先必须理解和掌握的知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或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不懂得物质的原理,可以说就不能正确理解什么是唯物主义,离开物质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就失去了根基。所以,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原理,也就坚持了唯物主义。2、把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作为重点的理由是,要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就必须辩证地看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又是彻底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最能体现辩证法内容的就是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这两个规律又是对立统一规律从不同侧面的展开。掌握这三大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掌握了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如果说不懂得三大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不懂得辩证法。3、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哲学理论,它把认识本身作为思考的内容和研究的对象。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论,就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由此,就提出了认识的辩证规律(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所以,要掌握认识论,就必须掌握认识的规律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否则就不懂得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4、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中的运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板块,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以往旧哲学的一个根本标志,其内容非常丰富。社会基本矛盾作为重点,是因为它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而其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社会形态。由生产力一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一一上层建筑,层层决定作用和层层反作用,构成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发展。所以社会基本矛盾囊括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把它们作为重点,理所当然。如果不懂社会基本矛盾,可以说就不懂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是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体即人的观点出发,来做更深人的阐发。因为社会规律是通过人来实现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生产力的构成中,劳动者是主导性因素。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原理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体问题上的展开和深化,所以,这一原理应该作为重点。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属于社会文化结构领域,对文化进行专门的研究是必要的,所以也应作为重点。

四、突破难点是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

就某一学科来说,其概念原理都有特定的载体,如数学概念、原理的载体有点、线、面、正负数等,物理学的概念、原理的载体有力、速度、热、光、电等。这些学科一般能通过实物、模型、演示、运算等方式和手段来认知,有直观性、具体性的特点。而哲学学科理论是这些具体科学理论的概括,没有直观、具体的载体,它是对这些具体学科理论的再概括、总结、提炼,因而就更抽象。由此,人们误认为哲学是玄虚缥缈、高深莫测的学问,给哲学教学也带来了难度。如何攻克哲学教学的难点,是提高哲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

一是注重原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哲学原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是指一个哲学原理是由诸多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整体。在讲授原理时,对每个要素都要进行分析讲解,给学生一个系统的、完整的理论构架,要避免零碎地、片面地讲解原理。注重原理的准确性,是指对原理内容的概括、提炼、表述方面保持准确,避免曲解、误解。一般来说,哲学教师讲授哲学原理时,需要对原理重新概括提炼,以文字形式写成讲稿,讲稿要求准确,口头表述时,同样要求准确。

二是讲求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哲学理论是一系列抽象概念和严密逻辑构成的范畴体系,与各门具体科学知识不同,仅仅记住这些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并不等于真正懂得和掌握哲学理论的真谛,因此,必须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哲学理论分析社会热点实际,使哲学教学由空洞、抽象、枯燥转变为丰富、具体、生动。但同时,也应避免片面渲染、夸大实际事例,就事论事。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五个“着眼于”。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所要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地位极其重要。为了正确而深入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采取多维视角,纠正机械论、简单化、绝对化等倾向,澄清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那些模糊观念。

一、着眼于特点,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创性观点

过去,不少领导干部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后,概括自己的体会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主要内容,就是“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这些观点固然正确,不过,它们是一般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在马克思之前的旧唯物主义那里已经作过阐述,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或基础,但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仅仅了解这些,还没有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

在这个问题上,哲学界近年来也一直存在着所谓“物质本体论”和“实践唯物主义”的争论。有的专家坚持认为,物质第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反对把实践观点看作是它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但如前所述,物质第一性的观点是唯物主义各种派别的共同观点,仅仅讲到这一点,并未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可是,我们讨论的对象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什么其他哲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如果说最发达的语言和最不发达的语言共同具有一些规律和规定,那么,构成语言发展的恰恰是有别于这个一般和共同点的差别。”[①]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实际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质”。这个“特质”以一般唯物主义及辩证法思想的共同本质为基础,但又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有的内容,突出了它在前人基础上的贡献,突出了它的创新成果。它是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的高度。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在哲学方面的最大贡献,是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②]。列宁也说过:“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③]以这些论述为指导,可以说,在哲学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具有独创性的观点,主要是实践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阶级观点、价值观点、(唯物的)辩证观点、历史观点。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着重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些独有的观点。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马克思在1845年所写的“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④]——《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首次提出了这个观点。实践观点内容丰富,它强调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强调了实践是认识包括理论的基础,强调了注重“改变世界”的思想。实践既是一个有一定规律、节奏和趋势的过程,又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多维的、流动的过程,人在其中具有主导作用。实践观点把这个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作为基础,它既肯定了旧唯物主义的物质优先性和决定论思想,又吸收了唯心主义的主体能动性和选择论思想,同时批判了它们的消极被动性和主观虚幻性;它立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既体现了追求理想的进取精神,又指明了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体现着辩证决定论的崭新视野,从而实现了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辩证综合和根本超越。实践是人区别于物的特点。它既是社会生活一切矛盾包括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物质和精神等矛盾产生的基础,又是解决这些矛盾、实现它们有机统一的中介和途径。因此,实践观点不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它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他所有观点都是实践观点在不同侧面的展开以及补充。这一观点不仅提供了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从总体上把握世界包括社会历史的辩证决定论方法。

生产观点是对实践主要内容的把握,因而是实践观点的具体化和深化。人类首先和基本的实践是物质生产活动,它是全部人类历史的实际起点,是决定人类其他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史是生产发展史,整个人类社会生活都随着生产的改变而改变。生产观点的展开,就是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因为物质生产包括生产力(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和生产关系(人与人的经济关系)两个基本方面,而物质生产以外的其他社会现象主要是上层建筑。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把前人主观随意谈论的社会,变成了一个有确定结构的具体概念,即由一定生产力、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又称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基本层次所构成的有机体。在社会结构这三个基本层次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其中包括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但是,说到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受生产力制约、并且归根到底是为生产力发展服务的。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条普遍的根本规律。这一观点,把过去哲学家们一向视为卑贱活动、因而通常忽略的物质生产如实地看作社会生活的基础,揭示了社会历史的真正奥秘,具有根本突破的意义。这个基本观点,为我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提供了一个根本方法,即生产力标准,也就是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评价其他一切社会现象(主要指社会制度和人们的社会活动)好坏优劣的主要标准、根本标准。马克思最早表达了生产力标准的思想,列宁第一个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的概念,、邓小平和我们党都强调过生产力标准。

群众观点是对实践主体和生产主体的研究。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行动,生产也是作为主体的人的生产。因此,对人的研究是实践观点和生产观点的进一步深化。不过,人既作为个体而存在,同时又作为群体而存在,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社会发展史归根到底是人类个体的发展史,承认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并且认为这种作用有时是很重要的。但是它强调,个人有进步与反动之分,即使是杰出人物,乃至先进阶级及其政党,也只是人民群众中的一部分,只有进步力量的整体即人民群众,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即历史的创造者。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又一条普遍的根本规律。这一观点,把几千年来盛行的英雄史观颠倒过来,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同样具有根本突破的意义。群众观点的方法论化,就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它表明,人民群众首先是目的,其次也是手段,因此要以人民利益作为评价一切事物好坏优劣的最高标准即人民利益标准。

群众观点与生产观点是一致的。生产观点强调,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但是,生产力并不是单纯的物,而是人的力量,不过不是哪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力量,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的基本部分就是劳动者(包括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劳动者)。就此而言,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主体、担当者和体现者,而生产力则是人民群众素质、发展水平、本质力量的最重要表现。所以,生产力和人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生产力的主体化、人格化,就是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的客体化、对象化,则集中表现为生产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它们是统一在一起的。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尽管存在差别,但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

阶级观点是群众观点的深化和具体化。马克思概括了自己的阶级观点的主要内容,他说: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上,“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3)这个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⑤]需要注意的是,实践观点、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点,阶级观点要以它们为前提和基础。阶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消亡,生产力的发展更为根本。作为生产力主体的人民群众,同它所包含的阶级、政党、领袖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真正决定历史发展方向和趋势的,是包括他们在内的人民群众。我们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强调的无产阶级阶级性同人民性是一致的。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主要生活在英国,而当时的英国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绝大多数人都变为无产者,少数人成为资产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英国所讲的无产阶级,同我们今天所说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基本是一回事。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时直截了当地说:“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⑥]。另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讲到当时的落后国家时,也强调无产阶级,这同他们的一个预见有关。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预见,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阶级关系将日益简明化(虽然后来并非如此):绝大多数人都行将进入无产阶级队伍。这个意义的无产阶级,代表着包括农民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无产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主体,是人类的先进部分,无产阶级阶级性的实质是先进性。以上无论哪种情况,无产阶级阶级性都不是同人民性对立的,而是一致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解放全人类是马克思终生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

价值观点是对实践意义和目的的揭示。价值问题的核心也是其难点问题是评价标准问题。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全局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提供了两条具有根本性的标准:其一是生产力标准,即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判断一切社会现象好坏优劣的根本标准。其二是人民利益标准,即以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最高标准。它们是有差别的统一。

辩证观点是对实践一般规律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故称唯物辩证法。这是它同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根本区别。至于具体内容,它同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基本相似:它以承认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原则,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根本,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范畴。当然,前者对后者也有部分突破,主要表现在前者强调发展的永恒性,强调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

历史观点是对实践过程的概括。恩格斯阐发了“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于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⑦]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是历史必然性与历史暂时性的统一。这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与其环境的交互作用等条件造成的。这些内外条件的波动无时不有,它们的交互作用是多因素的、非线性的、时间不可逆的过程,从而使事物呈现出变化发展的历史性。因此,只有坚持阶段论和条件论,同时弄清前进方向,才能有效地推动社会真正发展。

二、着眼于根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反映了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的规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规律,具有高度的科学性,是不可违背的普遍真理。同时,它们又在前者基础上,表达了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具有崇高的人民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

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而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科学性和人民性的统一、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亦即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谋利益。其中,“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而“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谋利益”,则是核心和目的,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意识形态性的实质(仅仅把它理解为服务于某一阶级、某一集团是过于偏狭了)。是否尊重客观规律,始终是人们实践中的一个根本问题,我们迄今所发生的各种失误,大多与忽视客观规律有关。就核心和目的而言,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高举着“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谋利益”的旗帜,亦即实现每个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这是人类一切价值追求的制高点,具有不可超越的性质。而且,它内在地包含着伦理的要求。不能把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摆到适当位置,没有一点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至多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

搞清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基本精神意义重大。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从更深层次理解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譬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些原则设想,包括实行单一的全社会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等,这些,显然在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实行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提出这些设想,其深层思想或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提高效率即发展生产力;在此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促进每个人的发展,实现最大的社会公平。这个深层思想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再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对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持基本否定态度的,他认为,由于商品经济存在着商品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特别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等矛盾,因而必然导致资本对劳动的严酷剥削,导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根本对抗。对于《资本论》否定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这个基本观点,我们无疑不能继续固守,也不可能用它来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然而,对于《资本论》中所揭示的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对于其中所蕴含的对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深切关怀,我们则必须予以坚持。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许多论断,都应当做类似的分析,既要把握其表层含义包括具体结论,更要注重其深层思想或根本指向。

另一方面,它又涉及到如何把握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标准问题。几十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在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即使在“”那样混乱的时期也不例外。可悲的是,在严重偏离正确方向和道路的时候,我们不少同志包括很多领导人还自以为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本身就已经说明究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是什么,还是一个尚未引起重视更未得到解决的课题。而没有一个科学的、得到普遍承认的基本标准,所谓坚持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一个人们任意解释的、毫无实际意义甚至负作用极大的虚假命题。可见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少同志实际上是把是否坚持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的所有观点和学说当作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所谓马克思主义“只有一个”,即“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的说法,就代表着不少人的看法[⑧]。但这是不正确的。多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不能把是否固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词句、具体结论直至个别基本原理(例如阶级斗争原理),当作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判断标准。他们关于所有制、分配方式、具体体制以及革命形式等许多论述,都是“历史的科学”[⑨],都依赖于具体的历史条件,而这些条件是经常变化的,因此,直接反映它们的理论也必须随之改变;而且,这些论述都属于途径、手段、方法之列,尚属马克思主义的表层,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硬核”即根本。坚持还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标准,是遵循还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即是否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只要坚持了这个基本精神,就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所谓“忠于马克思主义”,不是忠于马克思个人,实质应当是忠于科学、忠于人民。由此也可看出,一切反映客观规律、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或者是同马克思主义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必须保持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如果问马克思主义同其他科学理论有什么区别的话,可以说,在对待客观规律和人民利益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在认识上,应当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在行动上,应当更坚决、更完全、更彻底。

三、着眼于发展,吸纳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成果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里仅列举其中的部分成果:

在唯物辩证法方面,现代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横断科学的成果,就大大地丰富和深化了对立统一学说。系统思想把比较抽象的矛盾,发展为比较具体的系统,进一步揭示了它的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开放性,并且概括出正反馈、负反馈、可能性空间等相互作用机制,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视野,而且增强了理论的操作性。其中关于复杂性问题的研究,更给予人们许多重要启示。与此相联系,过去,我们长期宣传“一分为二”,其积极作用是普及了辩证法的一些常识,但也带来很大的负作用,它使不少同志以为,事物大多是非此即彼的两极对立,似乎事物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不是社会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现代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值逻辑,只是反映了事物的极端状态,它们实际不过是一些特例,事物的常态更近似于从零到一的连续值分布,大量的事物都处在两极之间的某种状态。这种从二值逻辑到连续值逻辑的跃迁,更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也是对矛盾学说的发展。

在认识论方面,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这毫无问题。它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但是,它对于能动性的把握,还比较抽象和笼统,它比较注重研究个体认识,注重研究理性认识。近年来,在反映论的基础上,建构论的思想把能动性问题深化和具体化了,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得到了较大发展,对于非理性认识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进展(这与西方哲学的影响有一定联系)。

价值论的研究是一个更重要的进展。马克思的哲学是包含价值论思想的,它主要体现在把追求人类解放与每个人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理想,也体现在提出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的思想。不过,这方面的论述不够系统,远未构成体系。这本来是一个不足。而在后来苏联和中国改革开放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更加强化了真理、规律、科学性等问题,价值论的问题受到了严重的忽略,表现出很强的唯科学主义倾向。不少这类教科书把规律看得至高无上,似乎人生的使命,就是认识规律,服从规律,直至为规律而献身。这个意义的规律,俨然变为新的“绝对精神”或“上帝”。这就走向了真理的反面。实际上,人们之所以要探索规律、认识规律,归根到底是为了利用规律,来实现人本身的利益。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价值论的研究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在价值的本质、价值的类型、评价与价值的关系、评价标准等许多问题上,都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在,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等人类基本价值观念已经写进了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人们对世界的整体把握中,真理和价值是两个基本的维度,真理的问题是基础问题,而价值问题则是核心问题,它是对人生的意义、目的、追求的探索,具有为人们的行为定向的根本意义。如果说,在物质生活还很贫困的条件下,人们为了谋求生存,可能对它容易忽略的话,那么,在物质生活日益充裕的现时代,价值的问题就愈益突出起来,它实质上体现着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体现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与协调社会冲突的趋向。这方面的研究进展,明显地受到了西方哲学的影响。与马克思几乎同时的新康德主义的代表文德尔班及其弟子李凯尔特等创立了价值哲学,它在后来西方哲学的人本主义流派中得到了很大发展。我国价值论的研究,借鉴了西方哲学中的有益成果。

人学的兴起也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主要由于对“”严重践踏人性的反思,同时也受到了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启示,人学研究在我国日益兴盛起来,在人的本质、人的属性、人的价值、人的权利、人的能力、人的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许多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现在,尊重和保护人权已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人为本”业已成为指导我国发展的核心理念。

在规律观方面,过去我们对规律理解得比较死板和机械,似乎凡是规律都是百分之百的绝对必然性,历史规律仿佛就像“火车时刻表”一样机械和确定不移。现在,我们认识到,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严格必然性只是规律的一种形态,而且是省略了很多其他因素(即自然科学所谓“理想条件”下)的特例,规律的常态是统计规律即表现为一定概率的必然性,进一步说,是系统规律,即由一定层次和结构所决定的某种概率的分布。这样,就深化了马克思的辩证决定论思想。与此密切相连,唯物的主体选择论思想从过去的被否定转而被肯定,登上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大雅之堂,在主体选择的普遍性、主体选择的类型、主体选择的作用、主体选择的机制、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上,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此外,西方国家科学哲学、解释学乃至后现代思潮等学说中的很多有价值的思想,中国儒学中注重道德教化和个人修养的德治思想、“天人合一”思想、“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等,也被大量地吸收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来。

由上可见,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马克思的哲学,但又不限于马克思的哲学,总体上高于马克思的哲学。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实践在发展,时代在前进,科学在进步,世界和人生的丰富多采和不断变化发展,要求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与时俱进。可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志认识到,只要是正确的东西,即使马克思、列宁没有讲过,我们也要照着去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讲了多少“老祖宗”没有讲过、但又是十分正确并且对中国发挥了巨大指导作用的新话啊!我们必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新的实践。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站在现时代的高度,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绝大多数人生活更美好。

四、着眼于现实,搞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关系

西方学者大多把马克思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学说,列宁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11],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研究这种狭义的马克思主义,一般称之为“马克思学”。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所有观点和学说,都属于马克思主义范畴。

我们不是研究“马克思学”(也不是研究“学”、“邓小平学”等),马克思以及恩格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什么和怎样说的,其实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他们所说的内容中,哪些是我们至今仍然必须遵循而不可违背的东西,因为我们是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来研究的。

笔者已经多次说明,马克思主义具有狭义、广义和第三种含义。狭义是指“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广义则包括从马克思直至今天的发展,所谓第三种含义是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程》中所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亦即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它同作为个人思想体系的“马克思学说”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它同样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但是,二者之间又有重要差别,不能等同[12]。同样,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能简单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哲学,尽管二者之间在基本观点上是一致的,前者对后者存在着继承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不能简单等同于马克思哲学,有两方面的理由:

一方面,马克思哲学是既成的、已经定型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不断发展的学说,它包括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如上所述,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马克思的哲学,但又不限于马克思的哲学,总体上高于马克思的哲学。前者对后者存在着发展关系。

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哲学尽管在总体上是正确的,但也仍有个别的不尽科学之处,对此也不必讳言。由于马克思的哲学含有这样的不足(任何人的思想体系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所以,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马克思哲学又存在着矫正的关系。

例如,马克思的阶级观点就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共产党宣言》中说:自有文字记载以来,“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3]这个观点被特别是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根本。按照一般理解,这里的“阶级斗争”是指对抗性阶级矛盾即根本利益相互对立的阶级之间的冲突。而实际上,绵延数千年的阶级社会的历史,是阶级矛盾起伏跌宕的历史,是对抗性阶级矛盾(即阶级斗争)与非对抗性阶级矛盾相互交替、相互转化的历史,并非始终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各个历史阶段都曾经出现过或长或短的繁荣稳定的时期。与此相联系,马克思的阶级观点突出强调的是阶级之间的差别、对立、冲突的一面,而比较忽略阶级之间的同一、互助、合作的一面,虽然这在阶级矛盾激化的特殊时期具有很大合理性,但在整体上是有偏差的。因为阶级是分工的产物,而分工与协作是同一问题的两面,它表明各个阶级之间也存在着协作和互补的关系,它们在一定历史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马克思这个关于社会历史的总体观点,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所发生的严重失误,以至在民主革命中反复出现的某些过火斗争,与这个观点的偏差不无联系。尤其是在当代,由于经济发展而带来的所有者队伍的扩大、人们在不同阶层之间流动性的增强、劳动者和所有者一身二任现象的增多以及各种税收政策的调节,阶级和阶层差别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明显和确定(例如,现在关于无产阶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他们之间虽有矛盾,但通常处于非对抗状态,再把阶级斗争当作是分析社会关系的中心线索,已经不再适宜了。以微软集团董事会主席比尔·盖茨为例,作为世界首富,他可算是传统意义上最大的资本家,但同时,作为卓有成效的科技开发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他又是杰出的劳动者。何况,他还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慈善家之一。对这样一个复杂的人,我们在总体上必须给予肯定,因为他代表了先进生产力、代表了先进文化,堪称社会发展的前锋。假如我们把他以及许多类似的企业家都当作阶级斗争对象统统打倒,那么,只会延缓和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

更一般地说,马克思受到黑格尔关于矛盾双方本质对立思想的影响,时常运用两极对立的方式来看待事物,因而过于强调斗争性(恩格斯说:“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14]),强调对事物(包括社会)的根本变革,期冀彻底消除矛盾,带有某种激进的理想化色彩。譬如,他关于消灭“旧式社会分工”、消灭个别劳动、消灭商品经济、实现人类大同等论断,就含有过于急切的空想因素。党的十三大报告已经提及这一点:“前人囿于历史条件而仍然带有空想因素的个别论断”;邓小平理论进一步指出,这是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才能实现的事情;和同志代表党中央也反复强调,这是“非常漫长的过程”[15]。在人类的实践中,斗争确有普遍性,但必须从一定的条件出发,做历史允许的事情,将理想与现实在后者基础上统一起来,使斗争保持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合理限度。对立、斗争同妥协、协调常常缺一不可。大量事实已经证明,剧烈的整体革命犹如“休克式疗法”,不可预见因素过多,其客观效果常常不如“渐进式”变革。而且,矛盾的解决,往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衍生出新的第三方、第四方直至第N方,使原有的矛盾逐渐为新的矛盾所取代。很多矛盾双方完全可能长期共存于同一统一体中,乃至达到某种和谐的状态。这类现象,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几乎比比皆是。

综合而论,从所立足的时代、面对的实践课题的角度看,马克思的哲学主要是破坏旧世界的“革命的哲学”,而我们今天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创造新社会的“建设的哲学”,二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在很多内容上显然是不同的。

五、着眼于应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转化为现实的思想路线

所谓思想路线,是“指人们在思想认识上所遵循的根本方法。人们的思想认识是受一定的世界观支配的,自觉不自觉地以一定哲学原理作为自己思考问题时的指导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路线实质上也就是哲学路线。”[16]党的思想路线也就是我们党进行认识的基本原则,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化。作为对世界各种事物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揭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世界观,它是对世界“是怎样”问题的回答;运用这些基本原理来指导我们的认识和实践,解决“怎么做”问题,它就转化为方法论,即关于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党的思想路线不是互相外在的两个东西、两张皮,而是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在学理层面上,它是哲学,是世界观;在应用层面上,它是方法论,是思想路线,它是从“怎么做”的角度为我们提供的根本指导。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向实践的延伸。

党的思想路线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作用及其限度。人们的实践活动、实际生活纷繁复杂、形态各异,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都不可能给人们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现成答案。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药方子”,无小用。这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挥作用的限度:不了解具体情况,缺乏有关的科学知识,单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综合概括了人类以往的认识成果,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它能够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宏大背景、基本坐标或参照系,从而为人们确定正确的方向和道路提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否正确,是一切认识中第一位的、根本的问题,地位至关重要,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有大用:它可以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总体的、根本的指导。

对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能理解得过窄。譬如,仅仅把实事求是理解为“求规律”的含义[17],认为群众观点、“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在实事求是之外等。邓小平多次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18]这些论述,把实事求是看作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比仅仅是“求规律”含义的实事求是宽泛得多了。它不再局限于认识论包括真理观,而是扩展到历史观包括价值论。它不仅包含要探索客观规律的意思,而且包含我们已求到了哪些规律特别是为什么求规律的问题,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独特创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正因为如此,才可以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仅仅关涉事实认识的、认识论(知识论)意义的实事求是,不包括唯物史观特别是价值观这个核心内容,不配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所以,把握实事求是,一定要注重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注重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否则就没有到位,并未领悟实事求是的真谛。

对党的思想路线需要站在现时代的高度来理解。《中国共产程》中对党的思想路线的文字表述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对于这个表述的理解,不能停留于一般唯物主义的水平上。譬如,“一切从实际出发”中的“实际”,不仅指物,而且包括人、人民群众的状况和要求;不仅包括本地的实际,也包括更大范围直至全球的实际;还包括把人民群众如实地看作是实践主体,具有能动作用;“实际”中包含诸多矛盾,而且处在一定历史阶段,如此等等。《中国共产程》中关于党的思想路线的现有表述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但是,它主要侧重于认识论特别是真理观的问题,而对唯物史观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作为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反映不够。就此而言,也有其局限性。因此,党的思想路线的文字表述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将其修改为:“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这就是我们应当采取的认识和实践的总原则。

还需注意的是,《中国共产程》在以上文字表述之前,有一个重要概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简洁表述,而且含义比以上文字表述更为丰富。其中,实事求是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正面概括,是“立”——树立正确思想,也是解放思想的目的;解放思想则强调其反面指向,是“破”——破除错误思想,也是实事求是的条件。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作为“破”和“立”的关系,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因而是统一的。与时俱进本来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又具有突出理论必须不断发展的重要新意,所以单列出来。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这主要是由实践观点而来的辩证决定论方法以及实践标准,由生产观点而来的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特别是生产力标准,由群众观点而来的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由阶级观点而来的阶级阶层分析方法,由辩证观点而来的系统(或矛盾)分析方法,由历史观点而来的历史主义方法,等等。它们的总和就是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认真研究和自觉运用这些方法。

如果我们真正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不局限于“说”,更注重于“做”,努力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品格,诚信笃行,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一定会在中国乃至世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页。

[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③]《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1页。

[作者简介]董德刚(1950-),男,辽宁沈阳人,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两个专业)。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8页注51。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47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5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页,第216-217页。

[⑧]参见刘志明:《与有关马克思主义的两种看法商榷》,2005年2月24日《社会科学报》。该文还发表于“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网”。

[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9页。

[⑩]参见《同志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5年9月4日《人民日报》。

[11]《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8页。

[12]参见董德刚:《坚持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2004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5年第3期。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7页。

[15]参见:《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2日《人民日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2日《人民日报》。

[16]《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832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一直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都争议不断。有的哲学家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的是实践性,不涵盖辩证性与历史性特点,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唯物主义为主。还有部分哲学家则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在于辩证性和历史性,所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认可实践唯物主义这一说。对于以上定义,笔者比较认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并且其实践性本质特点中还包含了辩证性与历史性的特征,故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也说得通。

一、旧唯物主义的缺点

旧唯物主义又称机械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不懂得社会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只限于对世界的解释和说明;注重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反映论。由于马克思主义是针对旧唯物主义的不足而形成的,因此在掌握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前,应先分析旧唯物主义的缺点。

(一)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必然会导致机械性的缺点

旧唯物主义对事物的理解以直观形式为主,而这样一来就使得事物的本质得不到体现,难以获取事物内部的能动性及事物能动性的变化和发展情况,只掌握了事物的外部现象。在事物运动过程中,只能获悉直观感受下的机械运动情况,认为运动是在外力的作用下而形成起来的,使得原本多样化的运动形式变得机械化,而且围绕机械运动来揭露各种不同的现象。尤其将人的所有生理现象纳入到机械运动范畴。比如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学者拉美特利将人的身体比作机器,指出人的一切活动都属于机械运动,且通过实例证明自己的说法正确性:当人站在深不见底的悬崖边,身体会机械性的往后退;寒冷的天气人的身体毛孔会机械性的闭起来,防止寒流涌入体内。可见,唯物主义的机械性缺点并非偶然形成的,而是因其直观性缺点最终所致。

(二)旧唯物主义未结合实践来直观世界,必将导致唯心史观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类历史存在的根本在于存在有生命的个人,个人自觉和动物分开的第一个历史行动并非凭自己思维而进行,而是个人清楚的知道开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的重要性。个人最初的劳动实践,是人类社未来发展的引领,在此基础上逐渐扩大各种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领域,这样一来,就强调了人类社会发展史和物质生产发展史间的一致性,人类口中津津乐道的世界历史体现的就是人通过自身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由此可以证明,在历史唯物主义整个领域中,实践占据重要位置,若不结合实际情况来考察历史,忽略历史发展中人类和自然界之间的实践关系,忽略自然科学和工业,那么就会产生一种与自然、人,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相脱离的以抽象为特征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旧唯物主义之所以难以涉及社会历史方方面面,是因为旧唯物主义忽视了实践对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和意义,只是通过感性的形式直观客观世界。所以其在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过程中,仅仅将人和社会作为直观的对象来认识。这样直观到的人就非常的抽象,是感情领域中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由主观感受到的社会历史仅仅是各类偶然事件的积累过程,不能突出实际存在的必然联系。由于旧唯物主义未结合实践来直观人类社会,因此无法清晰的明确人类社会就是实际的物质过程,最终朝着唯心主义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应以不同的层次角度了解旧唯物主义的缺点,而直观性忽视了实践的作用与意义是旧唯物主义最突出的缺点,该缺点必然会导致机械性、唯心史观等缺点的产生。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

由于旧唯物主义存在机械性、唯心史观等缺点,因此落实科学实践观,从实践角度出发理解事物现实、感性,扬弃旧唯物主义缺点,实现具有实践本质、辩证本质及历史性的唯物主义已刻不容缓。实践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突出的一种本质,其内部蕴含了辩证性特征、历史性特征等。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本质特征决定了辩证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从实践的角度看待真实存在的世界,实现了能动性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明确指出,人类实际开展的活动就是能动的改造现实存在的世界。在此基础上理解真实的世界,那么就将真实的世界作为了人类能动的改造领域及结果的过程。马克思认为,自然社会中的人存在自然力和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而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紧密联系实践来看待客观世界,通过全方位的分析研究人的实践活动及其意义,有效促进了唯物主义和人的主体能动性间的统一,并基于此产生了实践的辩证法。其次以实践的角度为出发点理解世界,可以清楚的获悉世界并非是长期不变的事物的全面综合,而体现的是全过程。人类实际活动过程中,在对外部世界施加作用的同时,外部世界也会通过自身存在的能动力量对人施加作用,对实际存在的人的活动方式进行制约,决定了实践活动的成与败,让人们充分的了解客观世界原本就存在的能动发展的规律。同时,实践活动还使人们得到了了解客观世界本质特征与客观必然性的渠道。由此可见,人类要想理解真实世界,就必须注重实践这一“平台”,人们通过该平台全方位的认识客观世界辩证发展的规律,并积极主动的体现真实世界中潜在的辩证法。通过统一实践辩证法和真实世界中潜在的辩证法后,赋予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内容,全方位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集唯物论和辩证法为一体的目标,使得唯物论与辩证法达到了统一性,而一切的统一性都离不开实践观。因此辩证唯物主义是在实践性特征下了解世界的必然结果。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本质特征决定了历史的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规律,而要想切实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规律,首先就要从实践理解历史的角度获悉社会生活的本质。只有结合实践理解人类社会,才能清楚的获悉社会生活实况和历史发展中所遵循的规律。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本质特征强调以实践为出发点来理解事物、实际、感性,因此就获得了了解历史的途径,进而正确认识唯物史观。除此之外,应树立正确的实践观意识,清晰了解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人类实际活动间的联系性,突出人类的本质特征,从而对不断变化的历史观中的重大课题予以有效处理。从揭露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依旧强调以物质实践角度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现象,通过深入分析物质实际情况及其内部矛盾,可及时准确的获悉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具体规律,从而促进了历史唯物主义。由此不难看出,实践性本质特征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起到决定性作用。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本质特征突出阶级性

在传统哲学中,总是将人类的理论思维活动看的比较重,而对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却关注的较少,将看待与认识世界作为了核心任务,无法主动地站在哲学的角度来改造客观世界。和传统的哲学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本质特征直接强调了其不仅要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解释世界,还要以实践的角度来改变客观世界。以哲学的方式改造客观世界最根本之处在于建立符合于世界的哲学思想,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获悉具有符合世界的哲学思想的实践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强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改造,通过共产主义社会带领人类走向解放。毫无疑问,无产阶级就是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实践主体。所以马克思非常清晰明确的提出了将无产阶级作为新唯物主义不可或缺的物质武器,无产阶级则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了主要的精神武器。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性本质特征和阶级性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淋漓尽致展现。

(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解放思想主要强调了以马克思主义为重要指导,消除一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陈旧思想观,加强对各类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研究力度,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对革命批判的本质;实事求是强调的是始终站在客观实际的角度,从中找寻其本质规律,作为行动的向导,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关键一环。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概括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观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与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其次,与时俱进强调的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现代社会,注重规律性,强调创新性和创造性,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理论品质,而且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强大的功能。解放思维与实事求是都必须符合与时俱进。此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彼此间存在渗透、促进的关系,将这三者紧密联系可全面体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据重要位置。构建一套涵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内的机制,从而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本质特征、社会功能。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确的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基本规律,使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得到了统一,唯物辩证中自然观及其历史观得到了统一,客观科学性与革命性得到了统一,体现了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实践性,始终以实践的角度为出发点对事物、现实、感性科学合理的理解,因此形成了实践唯物主义,消除了将直观性、机械性、唯心史观作为本质特征的旧唯物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综合特征得到了全面体现,因此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之间存在互通性,有效促进了无产阶级的发展。

作者:陈磊 单位:安庆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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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

马克思认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真正的”哲学是和时代紧密相连的,在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新时代,实践和生活的多样化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求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的“时代”中走出,从我们面临的“问题”出发,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哲学理论界,要想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很重要的是目前学者们对研究对象的确定。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核心

(一)马克思规定研究对象的时代性

目前对马克思研究对象的界定,主要集中在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条的认识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和时展和整个哲学史不可分割的,也包括它的研究对象的确定,他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认为“现实、感性”不是直观的,而要从这个主体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出发,马克思对实践的确定是建立在时展和整个哲学史的发展基础上的。

1 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他分析当时德国的现状,认为要解决德国哲学与德国现实的矛盾即理论和现实的矛盾,必须从德国的现实出发,研究真正的现实而非抽象的,“德国的批判,直至它最近所作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哲学必须从纯意识形态的批判,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的抽象物出发,转变为人的实践活动,“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上升到天国”。马克思那里,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与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是等同的,这个实践包含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和西方哲学史上的实践的片面性是不同的,所以,马克思确立的实践是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

2 哲学史的发展。马克思批判了一切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旧形而上学的错误在于去研究超越的本体即“世界本来面目”,这最终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研究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认为,唯心主义的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发挥了人的能动性,却只是抽象的发展了,而这种人的能动性必须与人的感性活动结合起来。马克思对于近代经验论与唯理论各自坚持的感性与理性进行了积极的扬弃,它理解的人的实践实现了感性与理性的统一。马克思认为只有人的感性活动回到了“人间”去研究现实。

(二)马克思对人的感性活动界定的当代启示

1 对研究对象的界定主要来源于实践这个观点。笔者认为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出发,得出马克思把研究对象界定为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观点是有合理的因素的。因为马克思哲学要想区别于以往的旧哲学,他首先要实现研究对象的变革,他要研究和以往的哲学不同的对象才能确立自己的哲学基础。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话语又有了很大的差别,毕竟马克思在他的文本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研究对象”四个字,这就给后人的研究留下很多自由的空间。所以,可以说实践是马克思研究的内容,也可以说是研究的出发点等等,话语的丰富又给我们知识的确定带来一定的困难。

2 研究对象的多样性与凝炼。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毕竟是马克思哲学创立的一个新的开端,所以对他的研究对象的确定必定来源于此,不过,在马克思的文本里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和他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人的活动是等同的。所以在此人们可以确定出不同的研究对象,如人、人的实际生活等。因而现在我们的工作是从这种丰富多样性中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定出有高度凝炼性的研究对象来。

3 马克思确定的实践的总纲。马克思的“从天国到人间”只是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哲学的基本方法,而这一“回归现实世界”的方法无疑是科学的。我们在这一总纲的指导下可以有历史语境的不同理解。研究对象的表达与时代相关,但没有超越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之外。如当代的生存哲学的产生强调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主要是时代面临人生活的巨大变化不能无动于衷,人面对自身生存危机的滑坡不能不把目光转向于此。所以人的生存状况这一研究对象没有超越人的现实生活。

以上通过目前哲学界所持的从马克思文本出发确定的实践这一研究对象的分析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马克思的文本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新时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中,研究对象的确定也在进一步的发展中。

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及启示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观点分析

1 流行于多数哲学教科书的看法。认为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世界观就是关于整个世界的最根本的看法,而且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种观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定为“世界观”。世界观这个研究对象的规定获得了多数人的同意。笔者认为“整个世界”的领域非常大,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否统摄全部,这是个问题。更何况现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自有自己的研究领域,如经济学研究经济运行中的一般规律,社会学研究社会发展中的一般规律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整个世界的一般的、普遍的规律,能否像其他科学一样明确自己的领域,把自己的领域研究得更透彻更符合时代,这也是一个不能确定的问题。

2 哲学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区别于第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不是关于“世界”的,而是从自然、社会和思维方面揭示客观世界规律的。具体分析,两种观点其实没有实质的差别,只是表述不同而已,目的都是得出关于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和本质。

3 在强调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过程中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是人的思维即辩证法。恩格斯指出,“当各门具体科学先后从哲学的母体中分化出去以后,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是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持这种观点的人大都紧紧抓住恩格斯的这段话为依据,而恩格斯的这段话和马克思的以往的哲学家都在不同方式的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对改变世界有不一致的理解。而且这段话本身和恩格斯的文本有矛盾的地方。把马克思的对象归结为人的思维,首先在字面上就已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存世界的改造方面抹杀了,而且还有脱离现实生活的倾向。

4 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人或人类社会。他们认为把人作为研究对象才能把由人构成的整个世界的各方面涉及到。在此基础上最具影响的是关于人的物质活动、人的现实生活为研究对象的学说。

另外,还有把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问题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的。随着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不断深入,时展中各种现实问题的展开与深入,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在不断改变。对马克思文本理解不同,对研究对象的界定亦不同。在重新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中,研究对象的规定问题也日渐凸现出来。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观点的当代启示

1 哲学对象界定的混淆之处。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必须有明确的对象才能获得自身的独立发展,而分析其研究对象总不免发现一些混淆。首先,研究对象与内容混淆。一门学科的对象决定学科的内容,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对对象与内容难以分辨。在目前的各种观点中,我们会看到很多价值哲学、文化哲学、实践哲学的提法,价值、实践、文化到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还是研究内容,这个答案不明确。其次,研究对象与本质混淆。我们在翻阅书籍和刊物时会发现,有的提到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有的说实践是马克思主体哲学的本质。类似的还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定义对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本质规律中得出他的研究对象等等观点说法的不统一,也是我们对研究对象概念认识不清的原因之一。

2 研究对象的“问题在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于马克思哲学,多了一个“主义”一词,就说明我们应以马克思哲学为源泉,而不是一味地局限于马克思研究的问题。马克思所确立的实践的观点是时代呼唤出来的,这是科学的和公认的。我们界定研究对象也应“回到现实世界”,我们要自己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使其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中国特色。这就需要我们具有“问题在场”的意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变革与发展和研究对象的确定密切相关。在今天马克思主义哲学面对自然科学的进步不可能不跟进,面对人类的生存状况危机不可能不关注。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一般规律的研究,但对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涌现出来的新问题的研究应属于研究对象的应用研究。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规律范文第5篇

恩格斯这些年被我们冷落了,而这种冷落不利于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  传统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是“恩格斯视角”,其基点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  题”的经典表述,由此出发所看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后来的体系化的“辩证唯物主  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主要采取了“青年马克  思视角”,其基点是感性实践活动,由此出发所看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今天被多数  学者所接受的“实践唯物主义”。视角转换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恩格斯思想的边缘化,以  至于今天人们宁愿提说“马克思哲学”而不愿提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似乎这样就可  以对恩格斯的哲学另做处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事情让人感到并不如此简单。人们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是:马克思  主义哲学的本来面貌能否等同于从某一特定视角所观察到的面貌?是否存在某种绝对优  越的观察视角,该视角的观察结果就等于或约等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如果回答是肯  定的,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视阈是封闭的、有限的和同质性的,意味着“恩格  斯视角”和“青年马克思视角”或此或彼,二者必居其一。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意味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视阈应是开放的、无限的和异质性的,意味着突出恩格斯关于“  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不必以遮蔽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代价,反过来重视马克思的思想  也不必以轻视恩格斯的思想为代价。我本人持后一种看法。我认为,恩格斯的哲学其实  并不等于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定型的那个样子,其意蕴要比通常  所估计的丰富得多。如果说上述两种视角易于呈现马恩二人的差异的话,那么一定还存  在许多别的视角足以彰显二人的一致性,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来面貌也许正在这些异  质性视角所复合出来的样态里。

恩格斯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个阐释者。恩  格斯系统建构和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晚年,所反映的思想至少在着者  本人看来应是最成熟的思想。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述着作中:《反杜林论》(写于187  6年9月至1878年6月)、《自然辩证法》(写于1873年至1883年,1885年至1886年作了个  别补充)、《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初)。这几部着  作的时间跨度达十多年,是恩格斯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的作品,其中的思想保持着高度  的连贯性。从这些着作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或恩格斯所建构和阐发的马克  思主义哲学思想)至少可以分为两大基本层面:元理论层面和对象理论层面。元理论层  面的中轴观点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而对象理论层面的中轴观  点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关“哲学基本问题”和辩证法的思想。对后者的理解必须以对  前者的理解为前提,而在剥离了元理论的情况下去把握对象理论,只能是舍本逐末。就  此而言,传统的“恩格斯视角”其实只是恩格斯的对象理论视角,而不是恩格斯的元理  论视角。

二、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

恩格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这个命题,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  的终结》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是在第二部分)。他说:“假定一切  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末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  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这样给哲学提出任  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  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  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  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一方面  ,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  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这个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  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  253、253、239、239、239页。)先前那种想要在一套体系中穷尽“绝对真理”的哲学到  黑格尔那里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而辩证的实证科学得以引领风骚。

在另外几个地方,恩格斯虽未使用“哲学终结”的字眼,但阐述的内容是关于“哲学  终结”的。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在这两种情况下(指把历史和自然都看作过程—  —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  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  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  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  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  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  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还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  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  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  中消失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  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  段话的意思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使得哲学(关于思维的纯  粹理论除外)变得多余。

上述两方面的表述角度不同,但中心意思相同,即:哲学的终结和实证科学的兴盛是  相互关联和相互对应的。具体说来,哲学之所以终结,在于它既是非实证的,又是非辩  证的。非实证,意指往往以观念中虚构的联系代替可以观察到的真实的联系;非辩证,  意指总想一网打尽“绝对真理”。哲学之所以刚好在黑格尔那里终结而不在其他地方终  结,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将这种非实证又非辩证的“绝对真理”体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  的地步,以至于物极必反,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在其非辩证的框架内使辩证法得到了  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发育,从而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准备好了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与哲  学的终结相对应的是实证科学地位的最大提升。实证科学早已有之,此前之所以不能代  替哲学,是因为它虽是实证的,却不是辩证的,世界的辩证联系只得靠哲学去建立。在  黑格尔时代结束时,实证科学自身开始了辩证化的过程,这就使得出现一种既实证又辩  证的科学成为可能。如果科学既实证又辩证,那么,既不实证又不辩证的哲学显然就是  多余的,至于虽不实证却还辩证的哲学(即作为思维学说的辩证法本身)则可以继续保留  。

可见,在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中,其“哲学终结”观是一种“  有限终结观”——终结那些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哲学,将它们的职权移  交给辩证的实证科学,同时保留研究思维规律(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哲学。在这二者之  间,恩格斯还空出了一片重要的学科领域,这就是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  、“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等类似思想和活动所居留的学科领域。这  些领域究竟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恩格斯未加界说。

三、“哲学终结”的两个维度——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

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有着自身确定的内涵,该内涵是由两个维度共同加以  规定的,即: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唯心主义的终结所开启的是唯物主义  ,形而上学的终结所开启的是辩证法,因而这两个维度也可以叫做唯物主义维度和辩证  法维度。单就这一点而言,称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表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辩  证唯物主义”不仅不错,而且十分恰当。但问题在于,恩格斯的这两个维度就其直接的  含义来说,并不是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的维度,而是“终结哲学”的维度。如果不以“终  结哲学”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会被丢掉。

先看唯心主义的终结这一维度。什么是恩格斯要加以终结的唯心主义?即是:在研究自  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或者说用思辨的联系代替实  证的联系的那种哲学。这不仅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更重要的是存在唯心主  义和实证科学(亦即哲学与实证科学)的斗争。终结唯心主义和终结哲学是一回事,终结  唯心主义的目的不是要建构一套唯物主义的自然体系和历史体系,而是要将关于自然和  历史的具体联系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恩格斯的口号是“从事实出发”,他说:“不论  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  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  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  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  、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实际上  ,恩格斯之所以要反对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嘲笑杜林的《合理的物理和化学的新的基本  定律》,就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将臆测的自然规律强加给自然界的唯心主义错误。因此,  恩格斯在划分唯物唯心阵营时才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  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  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注:《马克思  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  9页。)并声明有关用语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精神和自然界谁  产生谁的问题不是一个靠思辨的玄想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在这  个问题上,从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不是因为它是哲学的缘故,而是因  为它的结论接近于实证科学的结论。

接下来再看形而上学的终结这一维度。恩格斯批判形而上学的篇幅要远远多于批判唯  心主义的篇幅。关于什么是形而上学,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  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  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  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  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  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种形而上学不仅存在于  自然科学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科学中,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设计、空想社会主义的绝  对真理观,都是其表现。形而上学的终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  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一是作为哲学学说的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实证科学本身的发展  正在导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终结。“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  逃避辩证的综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  、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  页。)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剩余价  值规律,使得历史学科也发生了辩证的革命。后者,黑格尔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  维形式,使哲学形而上学遭受了沉重打击。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他的僵化体系(亦  即形而上学外壳)中解放出来,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哲学形而上学(包括费尔巴  哈的形而上学)的丧钟就会响起。需要强调的是,实证科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不仅不意  味着实证科学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实证科学因辩证化而获得新生,并且这种新生恰好又  构成哲学终结的条件;至于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则仅仅是哲学自身的终结。所以,  形而上学的终结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复杂,归根到底仍然是哲学的终结,而不是用辩证的  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体系去取代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更不是拿这种哲学体系去替代  实证科学。

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看成哲学的终结的两个维度,对于准确把握恩格斯的哲  学(或恩格斯所阐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脱离哲学的终结来谈唯  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会导致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重建;即使这种体系既唯物  又辩证,也与恩格斯的本意大相径庭。

四、“哲学终结”的两个领域——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

对“哲学终结”来说,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两种学说类型和两种思维  方式的终结,而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则是两大学科领域的终结。或者说,  前两种终结涉及的是“哲学终结”的内涵方面,而后两种终结涉及的则是“哲学终结”  的外延方面。这里所说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特指那种以哲学方式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  历史规律体系的学科领域,终结它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它们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  渊薮。就此而言,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也可视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的落  实。

关于自然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  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  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  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描绘这样一幅总的图画,在以前是所谓  自然哲学的任务。而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  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  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了一些后来的发现,但是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  见解,这在当时是不可能不这样的。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  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  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性质,甚至迫使自然哲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  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清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  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  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自然界客观存  在着一套辩证联系的规律系统,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无异于该系统的思想图画;描绘这  一图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这种描绘必须是经验的和实证的,二是这种描绘必须是  辩证的;自然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者兼备,但自然哲学则永远不可能具备前一个要  件,因此必然被自然科学所取代。可见,恩格斯所要终结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哲学理  论,而是自然哲学这一学科。

历史哲学的问题首先在于它的形而上学性质。资产阶级的启蒙理想标榜永恒的真理、  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可是由这些华美约言换来的却是“一  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空想社会主义自命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最终  也不免“陷入纯粹的空想”。(注:参见《反杜林论》“引论·概论”和“社会主义·  历史”等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黑格尔虽然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  形式,但“在这里,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也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  系来代替应当在事变中指出的现实的联系,把历史(其全部和各个部分)看做观念的逐渐  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历史哲学由此进  一步暴露出了它的唯心主义性质。有鉴于此,恩格斯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  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  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  53、239、239、239页。)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对这种规律的揭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  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  53、239、239、239页。)在这一严格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社  会主义学说都不再是哲学,而是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或者说,它们的高明不是因为它  们是一种崭新的哲学,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跟哲学划清了界限。当恩格斯说由于唯物史观  和剩余价值的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时,当他将“理论的社会主义和已经  死去的哲学”对举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  、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  页。)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哲学”,因为哲学“已经死去”。

总结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认为,“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  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  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  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恩格斯的心  目中,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哲学,不论它所试图建构的是局域性联系还是总体性联系,  因其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其使命都彻底结束了。

五、“哲学终结”的前提与限度

前已述及,恩格斯的“哲学终结”观是有限终结观。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它以坚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基本前提,二是它为哲学保留了思维领域这块地  盘。这两个方面又是密切关联的。

跟多数哲学家一样,恩格斯坚信“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他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  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  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  无条件的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  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  他还说:“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  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恩格斯的意思是,客  观世界是有规律的,人的思维也是有规律的,如果被正确认识的话,二者必然是一致的  。

什么是恩格斯所说的被正确认识的规律呢?这就是而且只能是辩证法的规律。在恩格斯  的用法中,“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辩证法”,他有几段  经典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  、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被  看作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  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  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  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  43、253、253、239、239、239页。)关于“辩证法的规律”,也有相应的表述。“辩证  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  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  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  、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个系列的规律(  指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引者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  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  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  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  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将“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  有意加以区别,是为了说明“辩证法”是一种认识、一门科学,“辩证法的规律”则是  一种客观存在,“辩证法”是对“辩证法的规律”的反映。这种区分跟他对“主观辩证  法”(或“概念的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或“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区分是相  联系的。关于后一种区分,他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  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  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样,概念的辩  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  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  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

在这里,恩格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是否根据上述看法,研究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就  应该是属于实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任务,而研究主观辩证法的任务则继续由哲学  来承担?但从他反复讲“辩证法是科学”这一点不难看出,直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中的辩证法规律的那种“辩证法”,或者说“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  的那种“辩证法”,甚至更明确地说,包括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恩格斯  本人的自然辩证法在内的这种“辩证法”,肯定是科学而不是哲学。那么,什么是作为  哲学的辩证法呢?或者说什么是作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的辩证法呢?甚至更明确地说,  什么是恩格斯留给哲学作为保留地的辩证法呢?恩格斯没有讲。虽然如此,他的意思却  比讲出来还要清楚,那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是其革命的方面得到了恢复而唯心主  义的装饰被摆脱了之后的辩证法。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恩格斯说:“就哲学  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  。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  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  ,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  。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  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得到唯物主义的改造  ,其作为主观辩证法跟由实证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辩证法实际上就成了一个东西。这种情  况下,当务之急就不是继续在“主观辩证法”即哲学方面下功夫,而是在“客观辩证法  ”即科学方面下功夫,包括在“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方面下功夫,  正如恩格斯本人在“自然辩证法”方面所示范的那样。

这样一来,在恩格斯这里,“哲学终结”的限度就一目了然了。首先,对自然哲学和  历史哲学,或者说对一切关于外部世界的哲学,都要加以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经验的、  实证的和辩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科学所揭示的规律,一定是合乎并表达了辩  证法的,不过,它们并不直接讲辩证法本身。其次,“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  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  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  、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其间,恩格斯用“学说”一词而不  用“科学”一词,正好表明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仍然是“哲学”而不是“科学”。  至于将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同保留,只是因为前者相当于思维领域的初等数学而后者相  当于高等数学。与科学的规律(即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或外部世界的规律)只是合乎和  表达辩证法不同,哲学的规律(即思维规律)是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最后,在哲学的终结  和保留之间,在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地带,即作为  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法和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  辩证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