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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范文第1篇

第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存在性内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是“某种”实存,即它作为一种“蕴含”(“孕含”)的隐性形式存在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之中,需要通过对哲学史的梳理进行发掘性建构。这种形式的建构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存在性内涵,这与探讨某种完全形式存在的哲学形态的内涵的学术工作相比较,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除了其哲学史的蕴含式存在形式之外,至少还有实践与现实的存在形式、文化传统的存在形式等。就前者而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蕴含于或表现在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之中,在理论上表现为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哲学基础和所蕴含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方法,这样的存在形式也不是现成的文本,同样需要哲学的提炼和建构;就后者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集中体现为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转型过程和态势中对哲学的新诉求,期望作为文化灵魂和精华的新哲学形态能起到引领、整合和感召的作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化内涵对应于中国传统哲学所特有的深厚的文化与思想属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民族价值和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不可能也不应该是“纯粹”的哲学,它必须具有鲜明的思想和文化内涵的特征。此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内涵也因其建构需要批判地吸取当代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方法、资源和素材而具有世界哲学与文化的某些色彩。

第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哲学史内涵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过程也就是其内涵的发掘过程,其最基本也是最深刻的内涵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一方面,可从哲学形态学角度书写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史,并进行哲学评价,探寻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的历史文化脉络,在继承与超越中审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新”与“旧”的辩证运动过程,从而总结新形态建构的经验,以供当下参鉴;另一方面,在与中国现代哲学史、中国当代哲学史的内在联系中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哲学创造经验。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特征

建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厘清其基本特征。与其它整体实存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相比,“新形态”的基本特征需要更加自觉地界定、分析和建构。一方面,从普遍共性角度看,作为部分的蕴含实存或作为继承与创新中国化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新形态”,对其性质和特征的认识可以通过其同类型哲学形态的性质和一般理论特征的观照而获得,因而深入进行哲学史的梳理与分析是基本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作为需要探讨和建构的目标形态而言,具有“理想”特性,需要通过辩证的方法与思路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的基本特征进行哲学反思,同时对当代中国现实和实践、文化和民族精神以及当代世界和全人类的时代精神状况进行哲学提炼与概括,在这一哲学运思过程中要始终辅以“描述”,使之具有思想的丰富性和鲜活的时代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基本特征的分析和界定,需要建立在充分的哲学描述基础上。②同时,充分的“描述”仍需与“规范”构成合力,形成辩证分析的理论态势。无论如何描述,其目的都在于导引或表达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特征。

第一,它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方法和实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方法和实质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精神、灵魂和核心传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想性,决定了它必然要形神高度贯注和蕴含哲学精神。“充分体现”是相对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而言的改进与创新。因此,无论是片面地表现还是从根本上否弃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核心传统,都不符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理想性诉求。

第二,它充分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创造性这一特征要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克服各种历史形态的局限与不足,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创造性,在反映民族及时代精神方面真正做到与时俱进。特别要指出的是,创造性虽然包含方法的创新,但主要是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上的创新,研究对象及内容决定方法的创新与取舍,而不是相反。因此,需要对后现代主义的哲学思潮及方法保持批判性立场,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合理地吸取其体现时代精神的某些因素。

第三,它充分展现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和文化特性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和文化特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必须继承和充分体现的哲学特性。思想和文化特性是中国传统哲学保持几千年生命力的秘密和优势所在,是中国人安顿心灵的精神支柱,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排斥这一点也许可以在政治及实践领域获得一定的成功,但难以渗透进文化深层特别是中国人的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也就不可能彻底化。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文化层面完全融合为一体,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和生命意识的真实内涵才算真正完成。第四,它充分实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有机融合与统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想性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所有哲学的理想与超越特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存在状况决定的———它要实际完成的超越历史形态的哲学任务,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内在矛盾转化的表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现实性,也有两方面的内涵,即它蕴含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的部分实存性,以及中国人现实生活中的精神状况对哲学的需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哲学内涵,这后者也是一种实存,只是需要哲学家的总结、提炼和升华性概括。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具有鲜明的理想性和现实性,是二者的有机融合与统一。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形态”与“新形态”

所谓哲学形态,“是指由哲学的主题、研究方法、核心内容、表述形式、涉指主体和运思方式所呈现出来的哲学形象。”[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除了现实、文化及实践的需要和根据之外,作为哲学,它从哲学的传统中孕育发展而来,作为哲学史,它也有一个发展演进的历史线索和过程。本世纪初提出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问题,既是对中国现实及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提问,也是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问题一脉相承的、与时俱进的提问,二者的有机结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当代诉求,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进行哲学提升与前瞻性超越,推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向前发展,并使理论内容及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理论形式深度中国化,向着完全彻底融入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思维及心理结构的深度与广度推进。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论基础均应从其历史形态中寻找线索并捕获学术灵感。

第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形态学审视在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诸形态中,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有近百年的历史发展传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兴起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热潮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才得以在“理论一般”的意义上加以探讨,且也主要是在分析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的过程中牵引而出的理论问题,散见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或“史”的著作之中,专门的系统研究论著不多见[5]。从哲学形态学角度分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包括形态的内涵、分类、方法论、内外关系、发展史等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还应与其它形态,如“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俄罗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等等进行比较研究。

第二,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概念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及思想史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或思想史的著作基本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为逻辑线索依次排列主要人物的哲学思想,并伴以分析与评价。这样以历史为唯一标准的“依次排列”,忽略了其它诸如哲学、历史学、文化等这样的分类标准,遮蔽了丰富而复杂的“形态”存在。这样的写法,其优势在于历史发展的线索清晰可见,突出了各主要人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过程中的历史和作用,但对不同个性人物所创造的不同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性分析不足,还可能遗漏在思想学术界产生过实际影响的比较重要的人物,如多数的这类著作没有将鲁迅的哲学思想列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中。③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概念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思想进程,不仅是追求研究方法和视角的所谓创新,而且更完整细致或更具体充分地反映和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从而更加全面系统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大历史意义。

第三,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中发掘新形态的线索和因素,将这种隐性蕴含式存在整理和表述为显性的理论叙述形态根据“哲学即哲学史”的方法提示以及哲学的超越性品格,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症候”包裹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之中,这就需要深入哲学家的思想文本,具体细致梳理超越时代和自身的某些论述或暗示,并理清和分析其逻辑,以明确的语言阐述其基本观点、内在联系等,对其哲学意义价值予以正确合理的评价。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中如此分析整理出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因素之后,还需要发现和分析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出共性的因素和个性的特色,把它们作为一个理论整体看待。这一工作是建立在完成或基本完成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的。这将证实,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有其哲学史的基础和根据,不是纯粹虚构的哲学理想,而是一种至少是部分的实存形式,它的存在标示和影响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新建构的出发点、基本方向和目标。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要在它的哲学史基础上进行有的放矢的言说即提出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而不是掺杂超过个人合理限度的过多的价值诉求和情感因素,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的,而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中已经提示出了的某种“弱纲领”基础上的理论实施和深入细化;也不可能停留在为何需要及如何可能等的前提性问题的抽象思辨层面,而必须是深入细致的哲学史研究;它也不是后现代主义的“解构”即颠覆否弃传统的随意言说,而是一项艰苦而严肃的哲学创造性活动。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基本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营造和价值反思准备了学术基础。作为这些问题的逻辑延展与升华,它最初蕴涵于相关的附带性议题当中。例如,在讨论“文化背景”时,人们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解决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上有重大的意义价值,也发现和邓小平哲学是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的“中国形态”,从而证实、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同时,部分学者视由恩格斯肇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及、邓小平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近代哲学范式[6]。这就尖锐地提出了有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合法性”的深层理论问题。

第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形式的“合法性”20世纪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打破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正统性”或单一性,至今产生了各种各样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前加“定语”或“前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些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形态。用哲学形态概念进行的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它有利于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历史脉络,也可能造成哲学评价上的复杂性和困难,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的多样化事实的认识就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而曲折的道路。④三十年来,中国哲学界基本上承认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形态多样化的事实,并不断反观自身,论证和确认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重要形态之一。然而,即使如此,仍有许多重大理论问题有待深化认识,如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性质与内涵、地位与特征、内外关系、意义与价值等;面对未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发展形式,将会产生怎么样的积极影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学术交流的机制如何建立?是否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重新反思和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如何坚持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理形态?等等。总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形式的“合法性”的分析与论证是一个大课题。

第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价值生成的“合法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意义与价值是在实践过程中生成的[2],但它有哪些表现、生成的过程和机制如何、对其如何评价等问题均需要深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及思想进程中予以梳理、分析和建构;从哪些方面、角度、主题和问题切入,运用什么方法,如何正确合理地评价等,都还有待审视与探讨。仔细梳理起来,大体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到底什么是“意义”,除了立足于本科学的理解阐释外,还须参鉴分析哲学的方法;其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极大地推进了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进程,其历史意义、文化意义、哲学意义等多方面都需要全面系统地分析与建构;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对中国未来乃至世界及人类未来的意义和价值到底何在?这些意义和价值应该怎样才能得到有效的彰显?等等。

第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进程及理论成果的“合法性”哲学评价是建构哲学意义的基本途径之一,也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方式和环节。首先,方法上应以唯物史观为基础,以客观的生产力标准评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基本性质与状况,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根本原理评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所创造出来的社会精神与文化的变迁;其次,内容应从社会结构基本方面入手,评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进程所实现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变革的历史性积极效应;最后,回应各种主观主义的历史评价,批判性地丰富和充实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的意义系统。

关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成果的认识,除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范畴内进行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相统一的内在性论证的基础研究之外,也须从外部相关性角度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文化背景进行批判性分析与建构,以衬托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成果的历史文化合理性。在解放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中,实证主义哲学思潮、现代新儒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提出了相当尖锐的批判。如张东荪的“马克思的辩证法错误得不可救药”、叶青的“黑格尔后无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不适合中国化”、贺麟的“割治外症的马克思辩证法”、熊十力的“物质本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俗见”等。⑤历史地看,虽然对这些批判性观点有过阵营对垒的反批判,但因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反批判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和简单化的不足,解放后至今又少见对这些纯学术观点全面、系统、深刻的重新审视和评价。因此,当前须要重视对历史上的一些“对立面”或“不同的声音”的再认识,同时展开与国外其它类型或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比较研究。令人欣慰的是,在这方面近年来已有相关理论研究成果问世。⑥有人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因为有了马克思主义及其理论武装下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而走了许多“弯路”,三十年来的改革历程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上无关,认为三十多年来的改革进程实际上是去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过程,从实践层面谈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个假问题。这表明,评价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进程应注意其整体性[7],将其分割或断裂为革命进程与改革进程并将二者完全对立起来,且不论评价的立场和方法,本身也不符合历史实情。因此,百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程应视作一个整体,不同的阶段形成历史的辩证法,对其准确的评价既应在理论方法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时也要注重实证研究,以确切的事实为根据,论证上注重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结合与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哲学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4―0187―05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创新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的必然,也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参与当代人类价值重建的内在要求,因而也是近年来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从研究现状来看,无论是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解上,还是在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目标和任务、路径和方法的选择上都有较大分歧。为此,本文将力求站在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及其当代人类价值重建的历史高度,从马克思的“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出发,就当前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试作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实质和核心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要以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概念的正确理解为前提。而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不仅涉及到我们所要构建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问题,而且更涉及到我们为什么要构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问题。如果说前者主要涉及到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问题,那么,后者则主要涉及到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目标和任务、价值和意义等问题。

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从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论视域来看,就是因为在目前的研究中,人们对“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中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两种并不矛盾的看法和进路:其一是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或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或理解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就是“建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就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其二是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理解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在当前就是要切实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就是要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以“形式上的系统”。

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它的后果为基础的”。而之所以会有上述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进路,在我们看来,其一是基于对传统教科书的不满,其二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不同理解。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其实质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为指导,以中国传统哲学为根,以西方优秀哲学成果为思想资源,立足当代中国现实,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特色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要把“中国经验”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里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智慧提升到哲学层次,提炼为哲学形态。

无论我们对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作何理解,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和历史必然。不过,提出问题的角度不同、理解不同,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性质定位、目标任务、路径和方法等方面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而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而无论是从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将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理解为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当代中国的新形态的构建,还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视域和研究范式出发,将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理解为着眼于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阶段、新成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都不能离开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阶段、新成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的研究。这不仅仅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宝库中最富有生命力的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有机结合的思想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当代性的光辉体现,也不仅仅是因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及其逻辑和历史的发展的必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前提,更是因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在当代中国的实现形式。只有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努力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才能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原创建构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供充分必要的条件的理论前提,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为理论视域和应有范式,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都纳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研究范式中来”,而是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基础上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最初成果,即哲学思想)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以实现从“中国化”到“时代化”或“当代化”的根本转变。尽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也可以被解释为包含时

代化内容的研究范式,但“中国化”主要是一个空间概念,而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时代化”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和发展的重要表征所强调的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而如果“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都纳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研究范式中来”,必然泯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的创新和发展,必然泯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的时代特征、思想主题和精神特质。

二、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目标和任务

在深度全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的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为基础,构建既能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又能充分反映当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基本目标和根本任务。马克思早就明确指出:“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上的精华,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这是哲学发展的道路,也是哲学发展的动力和机制。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也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蓬勃生命力的关键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是在不断总结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早在1872年《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明确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正如所说:“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成为伟大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而和这个民族血肉联系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如所指出的那样,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新矛盾、新问题,我国改革和发展也面临一系列新任务、新情况、新课题。我们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就必须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先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在不断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最高理论形态,是我们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唯一正确的理论。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基础,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历史必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证明,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改变世界”的巨大功能,就必须掌握群众,而要掌握群众,就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基础,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正如高清海先生所说:“哲学属于体系性的理论,它的思维逻辑必须体现为相应的概念、范畴和原理并且还要构成体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掌握和运用”。如果我们所建构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还是囿于“意识哲学”、“教科书哲学”和“改革教科书哲学范式”的范围,势必就会因远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远离大众的现实实践和现实生活需要而成为“空中楼阁”。这样的哲学要为大众所接受、所认同,并转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动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物质力量,显然是不可能的。

新时代和新实践必然孕育新的哲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不仅孕育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且孕育了作为这一理论体系的精髓和灵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哲学。这一哲学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升华,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最新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最高理论形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基础,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就是要在深度全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智慧,以哲学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叙述方式加以提炼和升华,使之真正成为以“中国实践”、“中国道路”、“中国经验”为基础,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五大”建设实践为基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大创新理论为根据和依托,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文化哲学和生态哲学为一体,既富有实践性和时代性、民族性和世界性,又能够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被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以“实践的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哲学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本质。而之所以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大创新理论为根据和依托,就是因为它是在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而之所以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大建设实践为基础,则不仅是因为它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面,从根本上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实质性内容,而且更是因为它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新的理论生长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五大建设实践为基础,切实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文化哲学和生态哲学研究,既是我们在深度全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创新实践的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为基础,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在深度全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的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为基础,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的哲学思想和哲学智慧,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新阶段上的新成果,既具有广阔的全球视野,又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既是对中国优秀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最高理论形态,也是以时代中的现实问题为中心,以现实实践中的反思思维为特征,包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哲学、经济哲学、社会哲学、文化哲学和生态哲学等在内的系统开放的科学体系。这个理论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新成果和最新形态,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活灵魂,也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终极关怀,也是对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的终极关怀。只有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哲学、经济哲学、社会哲学、文化哲学和生态哲学研究,不断培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新的生长点,才能为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提供鲜活而丰厚的思想资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基础,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从实践层面来看,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创新实践,我们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且形成了举世瞩目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其中所蕴含的“中国智慧”,无疑为我们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从理论层面来看,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和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形态,已经形成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标志性的成果为基本思想内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其中蕴含了丰富而深刻的哲学思想和哲学智慧,是我们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最为直接和最为丰厚的思想资源。尽管,从目前来看,它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特有的“形式系统”或哲学化的叙述方式,但却并不缺乏作为哲学所必须具有的实质性的思想内容。在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仅有着自己坚实的哲学基础,而且有着自己独特而丰富的哲学思想内容。尽管,从目前来看人们在对其中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内容的理解上,以及在对它与哲学思想、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和西方哲学思想的关系等问题的理解上,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大家都不否认其中蕴含的哲学内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特有的哲学思维方式,深刻揭示其中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内容,建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新形态,正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所以,这里的问题并不是有没有哲学思想、哲学智慧和哲学内容的问题,更不是有没有必要和可能的问题,而是应当如何建构的问题。

三、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路径和方法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基础,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在当前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必须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创新和发展,努力形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中心的实践哲学范式。哲学范式的转换是哲学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标志和实现形式。从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论视域来看,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的根本转换,在当前必须对当下流行的哲学范式进行必要的清理和反思,以便能够使我们真正从各种各样的“意识哲学范式”和“教科书哲学范式”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必须坚持以实际问题研究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发展形式的内在联系”,形成自己特有的话语体系和言说方式,以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意识哲学范式”和“教科书哲学范式”向“实践哲学范式”的根本转换。

其次,必须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的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哲学思考,努力形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中心的新的思想主题。哲学主题的转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发展的内在根据和根本动力。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研究为中心,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形成以马克思主义的“新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为主线,以三大创新理论为依托,以五大建设实践为基础,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文化哲学和生态哲学为一体,既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精神,又充分反映当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既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又面向世界的开放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再次,必须正确处理好“返本”与“开新”的关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为基础,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因而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返本”与“开新”的关系。从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论视域来看,“返本”是“开新”的内在要求,“离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生态去建构所谓当代形态,必然使之失去应有的历史前提和理论根基,为主观任意地制造马克思打开方便之门”,只有通过“返本”才能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原创建构提供理论指导、注入生命之魂,以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但必须明确“返本”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唯有在“返本”基础上的“开新”才能使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原创建构,不脱离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指示的方向和所开辟的道路,唯有“开新”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永葆青春与活力,才能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才能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和发展,才能真正建构起既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精神,又充分反映当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最后,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中国化”与“时代化”和“全球化”的关系。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为基础,形成中国问题、中国话语、中国范式和中国特色,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内在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永葆青春与活力的生命源泉。但同时还必须看到,在深度全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为基础,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还要以马克思的“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的一般哲学”思想为指导,形成全球视野和世界眼光,必须在“中国化”与“时代化”和“全球化”的互动中,必须在与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互动中,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上,为建构既具有实践性和时代性、又具有民族性和世界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开拓出更为广阔的理论视域和思维空间。唯其如此,才能在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为当代人类价值的重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韩庆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进展[J],哲学研究,2006,(5)

[2]李景源努力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6)

[3]李景源,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4,(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220

[5]汪信砚,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式[J],中国社会科学,2008,(2)

[6]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34

[7],高扬马克思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J],光明日报2004―04―29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9]高清海,哲学的命运与中国的命运――20年哲学历程的回顾与展望[J],哲学研究,1998,(6)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范文第3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几个问题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2-0016-03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是与历史时空这一特定现实境遇相关的,而且是同实践的发展逻辑相伴随的,面对“事情”本身的哲学思考方式。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其现实使命而言,只有在时空区域的本土化转型中方能彰显自身的生命力与时代性的价值。正是在这一现实的维度与视域里,才能切中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精髓。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既是中国当代哲学界的主导理论形态和成果,同时也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取得的现实成果为绩效的。它指导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各个阶段性胜利,并在当代的社会实践中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在这种理论的指引下,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的实践和理论成果。这些成果的取得主要基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主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一标准和精神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的活的灵魂。但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外来文化或理论,它移植中国文化土壤中在“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

一、何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个命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特征在特定时空上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从“面向事情本身”的思维方式出发解决了一些现实问题,同时也是当时当下的时代精神的理论表达,在不同的历史时空中它自身也要有一个发展问题,而发展本身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不同民族中需要被本土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具备的四个特征:一是面对事情本身,二是强调时代精神的表达,三是特定时空性,四是需要不断被本土化,或者说这四个特征概括为一句话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成性和建构性,决定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需要不断深化的过程。所以,从一般的意义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得出革命和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和纲领,并在这个过程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这个理解给人感觉有政治化倾向。“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中国问题的伟大实践过程及其成就,就是一本打开了的、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书,这本书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实践版本”。[1]目前,这个“实践版本”也受到了质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要不要参与政治问题,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要避免“政治化”,不能成为政治诠释的工具,目的在于确保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学术独立性”。与之相反,另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要面对中国现实,尤其是中国的政治现实,不能成为书斋中的哲学家的窃窃私语和情感的发泄,在“化”的过程中要摆脱其“学院化”的倾向,走出“为体系而体系的误区”和“为知识而知识的误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个命题的“理论和现实”之争,一些人力图超越上述对命题的理解,走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道路,倡导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仅要有“现实眼光”和“学术视野”,也要有“政治立场”;既要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又要有清醒理性态度。这种“结合论”在目前虽然是一种大家极力推行的,但它自身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作为一种理论化的形态,它应是中国现实问题在哲学上的理论表达,这种“结合论”的理论样态还是模糊不清的。从文化学的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从马克思哲学是现实性哲学意义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中国现实性问题结合起来。基于上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和现实诉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呈现出来的主要特征是建构中国形态和当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既要保持理论性,又要坚持现实性。当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命题难以界定源于两个因素:一是对当今时代的共同问题难以形成共识,另一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难以以哲学理论形态洞察到中国当今时代的共同问题。其实,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质上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考方式转化为中国本土的现实性成果以及对这一现实性成果的理论阐释。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什么要“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什么要中国化,这基于它仍然是理解中国现代性问题的哲学理论,这个理论至少在特定时代里解决了时代性问题,一个“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2]不可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最初的中国化时确实解决了当时中国的实际问题,当前它仍是解决时代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但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却被边缘化了,同时这也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失去了“话语权”,通俗地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理论样态不能回答和解决当代中国现实生活问题,或者反方向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不能准确地表达中国现实生活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要中国化,是由于我们现有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之间有了一定的距离,已经无法对现实生活世界提供充分的解释,”[3]为什么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为中国的现实问题提供合理的理论阐释和解释,或者说为什么中国的现实问题不能表达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呢?概括地讲,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不能“切中”中国现实问题或中国现实问题不能提升为哲学理论形态以说服人。从理论的表达意义来说,主要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形态不够“彻底”,“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中国化”的动机除了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外,另外一个根本的动机在于形成具有中国“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以克服照抄照搬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不良现象。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再完美也只是西方现实生活历史阶段的产物,直接移植到中国文化和现实生活土壤中,如果不被中国文化和现实生活“化”的话,很难在中国当代语境下成长起来并结出果实来。正是基于这个动机,一些学者倡导建设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也体现了马克思哲学活的灵魂“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这里存在一个误区,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民族性”怎样体现“时代性”问题,即“普适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理论文化样态,它的“普适性”只有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国家“民族”样态才能体现出它的真实性,离开“民族性”的“普适性”只是一个理想的“价值悬设”,永远是一个“空中楼阁”。为什么不能把“普适性”和“民族性”有机的结合呢,原因可能是多种的,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仍然停留在“两级对立的二元”的思维方式框架内或者仍受“二元”思维方式的左右。从全球文化整体样态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本身就是世界文化样态的组成部分,它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据中国的现实生活问题在中国理论上的升华,因此,其本身就蕴含着当代中国和世界的“时代性”。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怎样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怎样中国化”才能形成合理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以指导中国现实生活。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哲学界的学者各献其计,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有之;倡议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有之;倡导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既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又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有之。单纯的“结合论”虽然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趋势,但是它只是在浅层次上的“中国化”,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因为这种“结合论”不能清楚地给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基本轮廓。然而,“结合论”者从哲学不能单纯的“为体系而体系”出发来维护这种结合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其实这涉及到“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要不要“理论体系”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虽然犹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样没有既定的模式可以遵循,但它在“中国化”的过程中还必须呈现出其理论体系以“彻底的”的形态去说服人。正是出于此目的,有人提出用“创建论”去超越“结合论”,并认为“‘创建论’是在现时代立足中国社会‘向前看’、以建设和创新为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取向”。[4]“创建论”的目的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往深层次发展,形成具有当代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而且不把这个“未来形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既成的理论样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创建论”的优点在于力图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与时俱进”的精神,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看成是一个不断生成和建构的过程。但是,“创建论”并没有明确地给世人指出“怎样”创建以及创建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样态是什么,这和“结合论”同样不能清楚地呈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样态。当然,我们不是企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固定化为一个僵死的理论体系。其实,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理论体系”问题,而是能不能形成当前所谓的彻底的“理论体系”,然后才有可能随着时代的深入发展去超越这个“理论体系”的问题。在生成和构建的“创建论”的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倡导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相统一:即将中国传统哲学的内敛型、和谐价值取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外张型、自由价值取向糅合在一起。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仅要体现哲学理论的韵味而且也要彰显中国现时代问题;不仅体现着中国的时代精神而且中国的时代精神也蕴含着世界的时代精神;不仅是精英层次的文化生活而且更是大众的文化生活。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必须以理论化的知识为载体,同时又超越了这个理论化的知识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总是相伴产生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怎样中国化必然涉及了“化”的方法。一种方法是一些学者极力主张的方法即“解释学”的方法,从解释学的理论意义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过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种“解释、理解和应用”,而且这种理解附加了中国特色、时代气息等因素。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解不同形成了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归结起来不外两类:一个是文化哲学意义上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另一个是回归现实生活意义上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论哪一类都或多或少地、自觉不自觉地采纳了解释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文化样态要与中国传统文化实行对话的前提,是我们不仅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了如指掌,也应该精通马克思哲学文本,只有这样才能有对话的资格和由对话达成共识的结果,用解释学的话语说,才能有真正的“视界融合”。或许正是这个原因促使了目前中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文本研究“热”,也形成了一定的“视界融合”的理论成果,如,《回到马克思》、《走进马克思》、《走近马克思》等类似的理论著作,虽然这些著作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一波又一波的高潮,但蜂拥而至之后对其进行反思发现把握“回归文本”的现实意义又是非常困难的,即“文本”研究与现实意义之间仍然处在两级分离的状态。从这个角度说,解释者与文本的“视界融合”更多的倾向于个人主观性,这使得“回归文本”主体间性很难形成,虽然解释学者伽达默尔倡导“偏见”的合理性,但“偏见”并不是主体的主观随意性,而且他更强调在合理“偏见”的作用下“视界融合”的“效果历史”性。从实用主义理论的角度出发就是指理论在当下的“效率或效果”。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仅需要解读中国传统哲学文本和马克思哲学文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是注重研究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正是出于此,我国学术界一些学者认为解释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维度,它超越了辩证法和现象学的方法。但是解释学作为一种西方哲学流派,它最早体现在尼采语言的“隐喻”中,中经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的解释学,到伽达默尔那里已经成熟,形成了一种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如果单纯地用解释学理论来研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和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至少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有用西方哲学注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西解马)之嫌,另一个问题是我们对“解释学”理论的研究本身就是一种解释学,其内在精髓在哪里还是一个问题。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方法仍应该坚持新的唯物主义或者说是唯物史观,用唯物史观的观点真切的洞察现代性社会与问题的症结、解决方案和未来走向。

从根本上说,怎样中国化最为关键的问题是面向事情本身,对事情本身的理解不能是断裂的,不能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本体论理论诉求,也不能是以知识论为主旨的静态观察,前者是教条主义的,后者则是缺少辩证法的;面向事情本身有表层的描述,也有主体参与的洞察,同时还有对事情本身的整体把握。中国化的基本任务是创立关于中国问题的当代中国哲学,这一哲学的实质和基本精神指向是马克思的,处理的问题是中国特色的,得出的结论是既面对地域性的,其意义又是普遍性的。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化”的理论结果还有待于澄清

大家公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特征是生成性和建构性的,这个特征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活的灵魂,同时也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理论样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有思想“矛盾论”和“实践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在当前有“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系的建构”。大家觉得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不同时期的理论表现。如果说是的话,也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实践版本”,而非“理论版本”。“理论版本”是哲学研究者基于中国的现实生活问题在哲学层面上提炼出来的理论化的成果,它像一束“普照光”一样关照现实生活的每个领域,而非像“实践版本”那样仅仅关注政治生活领域。其实这里隐含着一个混淆: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混淆。两者是有区别的,从适用范围宽广的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题中应有之义,前者更注重实践,后者更倾向于理论的表达。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应是中国时代问题在理论层次上的表达,往更深层次上说,它是中华民族时代精神的凝聚,它的“中国化”更具有深层次的时论内涵,所以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等值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有一个趋同的方向,就是“化”要切中中国的实际,要体现中华民族的传统哲学底蕴和文化韵调。但体现这种价值取向的哲学理论文化样态还是不清晰的。虽然有人想展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基本轮廓:“在理论形态上,它应当实现普世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统一;在文化形态上,它应当是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统一;在精神实质上,它应当是实现世界时代精神之精华和中国时代精神之精华的统一。”[5]但是,这与“结合论”和“创建论”一样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未来样态的“价值悬设”,而不是真正的成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体系,或者说这个轮廓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正是由于理论提炼的还不够,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面临很多困难,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创新问题,创新的过程和创新的结果的模糊不清和时代性与民族性的契合问题等等。从根本上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外在现实性维度和内在形而上维度之间的张力问题。马克思哲学作为现实性哲学内在蕴含着形而上的维度,因为马克思倡导的作为人生存的“实践活动”本身包括着形而上的指向。也就是说“人的‘形而上’追求从来都是建立在‘形而下’活动的基础之上的,离开了‘形而下’的生产活动,人的‘形而上’追求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6]这种对马克思哲学新视野的理解有利于克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过程中兼顾一方或简单统一的思维方式,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实践活动”中同时绽放出“时代精神”。虽然这样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利于其“中国化”的进程,但深化和发展它还要经历漫长的路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仅是哲学工作者个人的事业,更是全民族共同的使命,望全民族集中智慧建构一个说服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未来理论形态”。

参考文献:

[1]陈晏清,杨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实践版本和理论版本[J].哲学研究,2006,(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

[3]孙伟平,张羽佳.当代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J].哲学研究,2006,(6).

[4]孙伟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路径选择――从‘结合论’走向‘创建论’[J].哲学动态,2007,(4).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理论与实际关系/哲学形态/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哲学

【正文】

[中图分类号]B01[文献标识码]A370031003-8353(2004)01-0037-08

长期以来,国内的马克思哲学研究一直受哲学评价标准变化的深刻影响。从改革开放前把哲学上的“两个对子”作为标准来评价马克思哲学和传统哲学,到改革开放初期用这个标准评价现代西方哲学,再到目前一些学者摒弃这一标准,转而用现代西方哲学为参照来解释和评价马克思哲学,随着评价标准的转换,人们对马克思哲学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也越来越难以统一。特别是近几年来,这种状况越来越严重:一些人力主摒弃“两个对子”这一评价标准,用现代西方哲学为参照来解释和评价马克思哲学;一些人仍然坚持以“两个对子”为评价标准;一些人则力图发现一些新的逻辑起点,重构马克思哲学。由于缺乏一个公认的评价标准,致使人们在对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关系的认识,以至其在人类哲学思想史中的地位的认识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学者坚持用各种各样的“本体论哲学”来诠释马克思哲学,致使人们对马克思哲学的阐释往往陷于追求“新名词”和“新表述”的怪圈之中而不能自拔。

因此,寻求一个能够把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与现当代西方哲学区分开来的哲学形态划分标准,正确解读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也就成了理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首先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是解读马克思哲学基本精神的关键

正确认识马克思哲学的本质特征,首先必须从马克思哲学的原始文本出发,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

纵观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并没有给自己的哲学一个最终的确定的名称,而是在不同的场合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1]、“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1]、“实践的唯物主义。”[1]、“我的辩证方法”[2]、“为历史服务的哲学”[1]、“人的科学”[3]、“资本的理论,即现代社会结构的理论”[4]等,恩格斯也在不同的场合把马克思和自己的哲学称为“现代唯物主义”[5]、“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5]、“自觉的辩证法”[5]、“唯物主义历史观”[5],“马克思和我所主张的辩证方法和共产主义世界观”[5]、“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5]、“马克思的辩证法”[5]、“唯物主义方法”[5]等等。也正因为如此,才造成了后人在理解马克思哲学上的困惑:不论是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人的科学”、“为历史服务的哲学”、“辩证方法”,还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或“唯物主义方法”,都很难全面、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质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坚持从“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和“辩证法”四个不同的角度来“全面”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甚至直至今日,国内学术界仍然把“本体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念念不忘如何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但是,这种研究模式存在着两个非常明显的弊端:一是把作为“一块整钢”的马克思哲学人为地分割成了只是在概念推理中才能发生联系的几个孤立的部分,使活生生的马克思哲学成为了只是在概念表述上才能体现出优越性的理论教条;二是混淆了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特别是现代西方哲学的界线,有人认为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同属于一个哲学形态,都是现代哲学。有人则像海德格尔等一些现代西方哲学家那样,认为“哲学就是形而上学”[6],马克思哲学与其他的西方哲学流派如尼采哲学并无本质区别,充其量只是在形而上学的模式下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颠倒,但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

实际上,如果坚持从马克思哲学的原始文本出发,全面考察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仅仅抓住马克思的片言只语,我们就不难发现,这种新哲学既反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旧唯物主义,也反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把一切归结为精神的唯心主义;既反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也反对费尔巴哈与社会现实相脱离的抽象概念体系。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论是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它们虽然在本体论的逻辑起点上截然不同,从而形成了从精神还是从物质出发来解释世界的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但他们作为传统形而上学框架内的孪生兄弟,共同拥有一个与生俱来的重大缺陷,即从纯粹概念出发建构绝对体系,从而导致理论脱离实际、哲学脱离现实[7]。这就是马克思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原因。

出于在理论与实际关系上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颠倒,马克思哲学相对于旧哲学的根本性转折就在于:一是摆脱了旧哲学(既包括旧唯物主义,也包括旧唯心主义)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绝对体系的俗套,把自己的哲学视为开放的、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哲学;二是摆脱了旧哲学单一认识世界的功能,转向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三是改变了传统哲学专一致力于“形上”之思,以远离尘世为荣的世俗,以促进绝大多数人以至全人类的全面发展为己任。也就是说,它摆脱了以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为基本类型的、“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束缚,发展成为一种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更为高级的哲学形态[8]。它是一种“反形而上学哲学”或“非形而上学哲学”,是在终结和扬弃传统“形而上学”基础上形成的新哲学。这种新哲学在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上与传统形而上学根本对立,其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面向现实,以批判现实、认识现实、改造现实为主旨

一是在认识方法上,坚持从动态发展着的社会现实出发来认识现实世界,批判现实世界,而不是从“现实”或从“人”的抽象概念出发来建立各种体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坚持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在认识方法上,习惯于把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事物变成“抽象概念”,然后在抽象概念的基础上仅仅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从而使自己的认识从一开始就离现实越来越远。而马克思则走着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相反的道路,反复强调在研究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时,必须时刻坚持从现实社会条件出发,“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2]——把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抽象概念”放到社会现实中去考察,认识和批判现实。这是马克思在其终生的研究特别是《资本论》的研究中所一贯坚持的认识方法,亦即从抽象到具体的认识方法。

二是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上,坚持认识世界为改造世界服务,反对建立单一追求认识世界的纯粹概念体系。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等著作中,马克思非常鲜明地阐明了自己的哲学理想,认为其所在时代的哲学家们受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的影响,把哲学仅仅限定于解释世界的领域,仅仅致力于建立各种各样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体系,“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这是远远不够的。认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2]哲学家必须在“解释世界”的基础上,把目光投向改造世界,实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既要认识世界,看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标准,世界的可知性和思维的“客观真理性”都必须由实践来证明;又要看到人的实践在改变周围环境和改变人自身两方面的作用,坚持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

2.面向人民群众,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己任

马克思一生中都坚持面向人民群众,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也正因为如此,他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自己的研究方向称作“人的科学”,认为只有摆脱自然科学“抽象物质的方向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3],摆脱当时“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1]的思维模式,把目光转向处于具体社会历史环境当中的、具有现实社会需要的人,从而使自然科学和“关于人的科学”、自然史和人类史融为一体,把以实现人类的根本利益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既包括自然史、又包括人类史在内的“历史科学”作为“唯一的科学”。这就是马克思从意识形态、法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各方面全面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探讨未来社会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因——在马克思看来,“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而以上这些研究都是“关于人的科学”,都是在维护和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谋求人类的全面解放。马克思一生都在为当时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无产阶级以至全人类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正是从这一准则出发,马克思对当时的德国意识形态进行了深刻批判。马克思指出,康德形而上学的缺陷就在于割裂了理论与“现实的阶级利益”的关系,把“现实的阶级利益”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的意志、人类意志的纯粹自我规定”,“变成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在康德那里,我们又发现了以现实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的法国自由主义在德国所采取的特有形式。不管是康德或德国市民(康德是他们的利益的粉饰者),都没有觉察到资产阶级的这些理论思想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因此,康德把这种理论的表达与它所表达的利益割裂开来,并把法国资产阶级意志的有物质动机的规定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的意志、人类意志的纯粹自我规定,从而就把这种意志变成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9]而当时的德国“思想家”们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脱离“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的联系”,依靠“纯粹的概念规定”、“空洞的幻想”来批判现实,“自然就要得出世界上最荒谬的结论”[9]。

3.面向发展,随时坚持理论与实际的动态统一、与人民利益的动态统一

在马克思看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发展的动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不论什么时代,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实践都是最大的实际问题、现实问题。换句话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一是要解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为个人,还是为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要解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如何为大多数人的问题。马克思哲学不仅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统一,而且强调理论和实际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统一。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发展着的社会历史本身而不是所谓的原则,它是从社会现实中引出原则而非相反。不仅如此,马克思坚持把从社会现实中引出的原则运用于现实,运用于改造世界,不仅使这些原则适合人民的需要、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按照这些原则去改造现实。这是马克思哲学成为时代的精华,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代表着历史发展方向的根本原因所在。在马克思哲学以至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当中,人民性、利益性、阶级性和实践性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在理论和实际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的动态统一,是随着社会现实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统一。

这三个方面,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切从现实出发,研究现实、改造现实,实现理论与实际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的动态统一。这就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这个基本精神,从哲学基本问题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上,体现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作为哲学形态的根本对立。来源:

二、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是理解马克思理论整体性的最佳视角

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以相同基本思想为指导的有机的、统一的过程,还是几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几经转折的阶段?二是理论的内容,是由几个相对独立的学科构成的学科体系,还是在同一个基本思想指导下对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重大问题的认识与解决?

能否正确理解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与坚持什么样的思维模式和理论视角密切相关。坚持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就必须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改良,把马克思的整个理论理解为一个绝对的体系,理解为对社会的不可改变的规律性认识,并把它机械地分割为几个互不联系的、由纯粹概念建构而成的学科。甚至于用一些从现当代西方哲学中借来的新名词,套到马克思的头上,对其进行“新诠释”,或是构建“新形态”。

而只要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入手,我们也就可以发现,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整个马克思理论的基本精神,贯穿于马克思终生的全部理论和实践当中。不论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马克思哲学,还是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其基本精神都是相同的,就是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和动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利益就是最大的实际、最大的现实。这就使理论和实际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一起来,使理论的阶级性、科学性、实践性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统一起来。马克思的全部理论,都是在把唯物主义辩证法用于认识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如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包括法哲学在内)、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时形成的,它们是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而不是互不联系的几个部分。早在青年时期,马克思就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缺陷有了深刻的认识,开始了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背叛。其后,又在革命实践中认识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和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共同缺陷,才真正建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哲学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个新哲学形态的产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基本思想散落于马克思、恩格斯对哲学、政治、经济等领域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大量论著中,绝不能以某一论著的观点为限。并且,不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也都没有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理论进行过系统论述。因此,关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我们必须从其全部产生发展过程来把握其整体性。

马克思早在1841年4月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的[附注]中,就以探讨哲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哲学世界化和世界哲学化问题为己任,而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不屑一顾。文章中,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人与自然、自我意识与客观现实、哲学和世界的辩证关系,寻找使“在本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的力量,作为意志走出阿门塞斯冥国,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尘世的现实”[1]的途径。早在这个时候,马克思已经发现了传统形而上学必然导致“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指出:“那个起初表现为哲学同世界的一种颠倒关系和敌对的分裂的东西,后来就成为个别的哲学的自我意识本身中的一种分裂,而最后便表现为哲学的一种外部分裂和二重化,表现为两个对立的哲学派别。”认为应该使“哲学转向外部”,把自我意识“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来”,把“坚持把哲学的概念和原则作为主要的规定”推出世界的传统形而上学再“颠倒”过来[1]。这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萌芽,触及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的焦点——理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这使他从哲学生涯的开始,便投入到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斗争当中(虽然还只是限于理论上的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形而上学的影响)。

其后,马克思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和《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初步完成了从传统形而上学到全新的哲学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转变。他对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问题、意识形态,对传统形而上学在政治经济领域的现实表现给予了批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彻底完成了由传统形而上学向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转变。其中,《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基本精神的重要体现。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强调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指出德国哲学的“全部问题终究是在一定的哲学体系即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产生的”,批判“老年黑格尔派认为,只要把一切归入黑格尔的逻辑范畴,他们就理解了一切”,而“青年黑格尔派玄想家们”“只为反对‘词句’而斗争”,“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而“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认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1]。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侧重于对德国的意识形态及其根源即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他们不仅把费尔巴哈哲学视为形而上学,而且把自己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彻底对立起来。唯物主义辩证法作为一个全新的哲学形态,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充分发挥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功能,致力于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坚持哲学为现实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努力分析和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探索无产阶级的解放道路,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现实化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因而,马克思的全部理论,都是在同一个基本精神指导下凝结而成的有机整体。也正是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入手,马克思才使自己的哲学与古典哲学和同时代的德国哲学从根本上区别开来。马克思哲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克服了传统形而上学中的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解释世界”,单纯依靠概念推理来“认识世界”的弊端,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从而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中、在自己的整个哲学中,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哲学理论和社会现实的统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3]这里的“哲学”,是指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也就是说,传统形而上学片面强调认识世界,必然割裂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反之,如果到改造世界的实践当中去,存在的就只有理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际是统一的,还是相互脱离的——只有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际是统一的,人们才能实现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的目的。也只有实现了理论与现实的统一,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马克思终生所追求的,就是要使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在马克思的全部理论中,坚持理论与实际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的统一与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是密切联系的两个方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非常重视“哲学和对现实世界的研究这两者的关系”,批判施蒂纳“却总还是停留在纯粹思想的世界的范围内”,“他真正相信意识形态的各种抽象思想统治着现代世界,他深信他在其反对‘宾词’、反对概念的斗争中攻击的已不是幻想,而是统治世界的现实力量。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头脚倒置的手法,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无限的轻信,竟把资产阶级的一切虚伪的幻想、一切伪善的保证信以为真。”认为“在施蒂纳那里,客观世界的关系在反思中成为他的反思的创造物”[9]。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主张哲学来源于现实、服务于现实,它不是以本体为基础和出发点,而是以现实为基础和出发点;不是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哲学体系,而是超越一切僵固的、封闭的体系,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他们一生中不再对形而上学的知识论问题进行过多的探讨,而是把主要精力转向对“人民现实的幸福”的关注,转向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无产阶级现实状况的关注。他们关心的是现实中人民的尘世幸福,而不是虚幻的天国的幸福。他的哲学面对的是现实事物、现实社会,而不是纯粹的概念。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才强调“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术界一些人坚持“两个马克思”和“马恩分立”说,认为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马克思与恩格斯均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这是非常错误的。我们不能说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没有区别,也不能说马克思与恩格斯没有区别: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至任何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必然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与恩格斯也有着学识水平、实践阅历和学术专攻等方面的差异,有时甚至存在着研究分工的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就马克思从青年到老年以及二人的终生合作而言,都有一条主线贯穿于其中,这就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哲学与现实的统一,哲学为现实服务、为无产阶级服务、为改造旧世界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活动和革命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是同大多数人的解放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在批判地吸收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与传统形而上学截然不同的哲学新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并把它运用于改造现实社会亦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活动当中,运用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整个马克思理论是一个由其基本精神贯通起来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从几个不同的基本概念出发推演出来的、纯粹的学科体系。

因而,我们只有把握住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才能从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入手,全面把握马克思哲学以及全部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

三、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是区分马克思哲学和本体论哲学的可靠标准

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是划分两大哲学基本形态的可靠标准。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出发,迄今为止的一切哲学,都可以划归传统形而上学和唯物主义辩证法(真正的马克思哲学)这两大哲学基本形态[8]。

所谓哲学基本形态,是由哲学的对象、本质、目的、功能、方法等基本要素构成的,最具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哲学类型。不同的哲学基本形态,除了哲学基本问题是相同的以外,在哲学的目的、本质、功能、具体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仅仅用哲学的“两大阵营”和“两个对子”包含的四种要素,并不能准确地描述两大哲学基本形态——传统形而上学和马克思哲学之间的本质差别。

也正因为如此,在哲学形态的划分上,马克思已不再满足于传统哲学把哲学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仅仅局限于认识论领域,局限于“解释世界”方面,而是把它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拓展为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问题),并把它作为区分自己的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标准(由于篇幅所限,作者对此将另文论述)。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

把这一标准用于考察整个哲学史,我们可以看到:迄今为止的人类哲学史上,除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所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以及各种“二元论”哲学,都同属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形态。其基本特征是: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1],从纯粹概念出发,依靠逻辑推论建立绝对的体系。这种哲学可以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到近代为止的西方古典哲学。在本质上属于本体论哲学,具体表现为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和二元论三种形式。但不论是那种形式,都有着一个共同特点,即哲学是为了求知而非实用,坚持理论与实际在思维中的统一,坚持从最抽象的“本体”出发来解释世界;二是现代西方哲学。其特点是反对“形而上学”原有的“理性化”的抽象概念体系,强调哲学的科学性、实证性,但仍然坚持把人抽象化,从抽象的“感觉”、“意志”、“经验”、“生命”、“存在”、“此在”等抽象概念出发来解释世界,因而其本质上仍然是在运用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建立绝对体系,具备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三是后现代西方哲学。其特点是高举反对“基础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大旗,反对包括现代西方哲学在内的一切“形而上学”,力图面向现实,批判现实,对重大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但前期的否定性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及一切传统文化持根本否定态度,实际上仍然是在运用传统形而上学追求终极和绝对,要么绝对肯定,要么绝对否定的思维模式。后期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虽然力图面向现实,着眼于社会的建设,寻求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道路。但它仍然是凭借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停留在纯粹思想的世界的范围内”,而不是从现实出发、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寻求社会发展的道路。因而,根本看不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只能从“宗教”中寻求未来社会的出路。它也没能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仍然属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基本哲学形态。

与“传统形而上学”这一哲学基本形态相对应,马克思哲学则属于另一哲学基本形态——“唯物主义辩证法”。这里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指马克思原创的、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和灵魂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其实质上是“马克思哲学”的代名词,就是整个的马克思哲学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被后人理解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高规律”的那种“唯物主义辩证法”。它最基本的特征是:面向现实、面向人民大众,坚持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坚持理论和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一。

同时,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出发,我们也就不难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整个的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基本形态而不仅仅是一种方法,在哲学基本形态的各个方面,如哲学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理论来源与表述、理论与现实的关系等问题上,与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的全面对立:在研究目的上,唯物主义辩证法以改造世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为目的,坚持从现实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于现实。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是“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10]。对传统形而上学来说,辩证法只是求知的工具,唯物主义辩证法则是坚持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它既是认识世界的世界观,也是改造世界的方法论,而不仅仅是认识世界的认识论。在研究对象上,唯物主义辩证法把现实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认为理论是来自现实,是现实的反映,坚持理论与实际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强调“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1]。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是把“本体”作为研究对象,是理论与现实相脱离或背离:唯心主义认为现实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自然界只是观念的外化;唯物主义虽然反对现实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的唯心主义观点,但其哲学也仅仅是从头脑中而不是现实中产生出来的思想。在哲学研究方法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解决与人类历史命运相关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马克思一生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构思,致力于全世界无产者以至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要求人们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从事实和事实本身的联系出发,抛弃一切先入为主的、同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的思维方法(包括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坚持从思想出发,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在超越于经验的纯思维领域构造世界的发展图景,因而不能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来认识世界。这是包括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在内的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家的共同缺陷。在哲学理论的表述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真理是现实的反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承认永恒不变的“本体”和绝对真理,反对建立普遍有效的绝对体系。认为自己的哲学是开放的、发展的理论。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追求终极,追求普遍,追求绝对,追求永恒不变的“本体”和绝对真理,致力于建立普遍有效的绝对体系,把自己的哲学封为绝对真理。在哲学与现实的关系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现实的哲学,它坚持哲学是与现实相统一的,在现实中生长和发展的,是为现实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而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则以哲学与现实相脱离为特征,不仅方法本身容易导致哲学理论与事物的真实面目不相符,即使哲学理论本身有与实际相符合的成分,也只是作为知识和教条,成为空头理论,而不能正确用于解决现实问题,更谈不上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

因此,在本质上,唯物主义辩证法与传统形而上学、马克思哲学与本体论哲学,属于两个根本对立的哲学基本形态。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原创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既不是本体论哲学的改良,也不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因素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因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在对二者批判和超越的基础上,在更高层次上的再生。它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基本形态,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哲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建立绝对体系的根本特征,是哲学基本形态的根本革命。

因而,只有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把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如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现当代西方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等区分开来。而我们目前对马克思哲学本质的简单概括,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辩证方法等等,都很难说已经准确表述了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充其量只能是反映了其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就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说为例,虽然反映了马克思哲学的辩证和唯物两方面因素及其在认识当时社会现实时形成的一些研究结论,但却无法反映马克思哲学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理论和实际与人民利益相统一的根本特征。实际上,这些概括仍然是从哲学的“两个对子”出发,用唯物与唯心、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四个因素来判定马克思哲学在认识世界方面的某些特征。由于这些概括仍然是用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来看待马克思哲学,因而很难准确把握马克思哲学的真正本质。

从原则和概念出发,这是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而我们目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运用的却正是这样的方法!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出的:“如果像柏林的思想家一样,停留在德国地方性印象的圈子里议论自由主义和国家,或者仅限于批判德国市民关于自由主义的幻想,而不从自由主义与它所由产生的并赖以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的联系上去理解自由主义,那末,自然就要得出世界上最荒谬的结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至今仍这样表现出来的德国自由主义,已经是通俗形式的空洞的幻想,是现实的自由主义在思想上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把它的内容变为哲学,变为纯粹的概念规定,变为‘对理性的认识’,真是易如反掌!”[9]这种脱离现实,脱离“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的联系”,把一切都“变为纯粹的概念规定”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必须坚决予以终止。

四、目前国内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本体论情结”及其化解

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坚持以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为判定标准,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然而,目前国内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恰恰就是: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判定标准,从而导致认识了上的混乱。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本体论”哲学的兴起,国内用本体论来解释马克思哲学的潮流大有不可阻挡之势。一些人坚持用“实践本体论”、“人本体论”、“生存本体论”等各种各样的本体论来解释马克思哲学,形成了解不开的“本体论情结”。这就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困惑: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哲学,是把它作为一种在目的、对象、原则、方法等各方面与“本体论哲学”截然不同的全新的哲学形态对待,还是把它仅仅视为一种理论体系,知识体系?

要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的回答,就需要我们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这一判定标准出发,对本体论的本质和特征进行认真考察。

众所周知,本体论是西方古典哲学的核心。虽然“本体论”一词直到17世纪才拼造出来,但“本体论”的研究自古希腊就开始了。“本体论”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被称为“本体之学”。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包括“本体论”、“理性心理学或灵魂学”、“宇宙论”和“自然的或理性的神学”四个部分,“本体论,即关于本质的抽象规定的学说。”[4]康德认为形而上学“由四种主要部分所成:(一)本体论;(二)合理的自然学;(三)合理的宇宙论;(四)合理的神学。”[12]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也认为:“与形而上学相关的有存在论、宇宙论、心理学以及自然神学”[13]。由于在西方哲学史上,“形而上学着眼于存在,着眼于存在中的存在者之共属一体,来思考存在者整体——世界、人类和上帝。形而上学以论证性表象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存在者之为存在者。”[6]因此,在西方哲学中,大多数情况下,“本体论”与“第一哲学”、“形而上学”是同义的,主要探讨超越具体事物的、在具体事物之上的关于存在的最一般根据的学问。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理性心理学、理性物理学、理性宇宙论都成了实证科学,逐步被心理学和生命科学、理论物理学、天文学和宏观物理学等所取代,理性神学也从哲学中分离出去,回到宗教之中。只有本体论始终留在形而上学内。因此,也有人把本体论等同于形而上学。

本体论哲学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本体”的追求。而“本体”作为西方哲学中的独有概念,指只能用理性才能理解的本质,是理性直观的对象。它是18世纪经康德的应用而流行的哲学名词。康德认为本体是与现象(显现于一位观察者的事物)相对立的事物本身。尽管本体掌握者可以理解世界的内容,但他却主张人的思辨理性只能知道现象,决不能透入本体。康德的本体作为“思想”的“对象”,理性直观的对象,是一种“只存在于‘思想’里”的存在,是本体论哲学研究的对象。虽然这并不是全部哲学家共有的观点,但任何一种“本体”都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都是纯粹思想的产物,一种高度抽象化的、抹杀了现实社会特征的、“只存在于‘思想’里”的存在;(2)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终极概念,具有解释一切以至在思想中“建构”整个世界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因而,尽管形形的“本体论”哲学有着各不相同的“本体”以及由其推演而来的各种各样的理论体系,从思想和概念出发、建构绝对体系则是其根本特征。它的必然结果就是哲学脱离现实、理论脱离实际。就以“实践本体论”而言,当把实践抽象为“本体”以后,实践主体的社会性、目的性,实践的具体社会环境,实践的效果及其与人民根本利益的关系等等,都被抽象掉了,从而成了一个纯粹的“抽象物”。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整个理论,只能是纯粹的逻辑推论,很难对现实社会的发展产生应有的作用。用这样的理论来“解释”马克思哲学,必然导致对马克思哲学的教条化理解,这是马克思本人所不能容忍的。正如马克思在批判布鲁诺时所说的那样:“圣布鲁诺错误地把一些唯物主义者关于物质的哲学词句当作他们世界观的真实的核心和内容了。”[14]我们的一些哲学家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从哲学形态基本变革的角度来说,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仅没有过时和被超越,而且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开创的是这样一个哲学形态:它跳出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从纯粹概念出发建构哲学体系的传统模式,致力于研究现实、改造现实,以使其更加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更加符合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它所具有的现实性、人民性和成长性,是任何一种受传统形而上学和本体论思维模式局限的哲学流派所不能比拟的。

必须予以指出的是:目前马克思哲学所受到的种种责难,无一不是在把马克思哲学解释为一种“形而上学”或某种“本体论”哲学的前提下才出现的——只要是先把马克思哲学解释为某种“形而上学”或“本体论”,然后再用传统形而上学的标准去衡量,那么,它相对于传统西方哲学、相对于现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并没有什么绝对优势,在有些方面甚至是各有千秋。然而,如果我们从理论与实际关系的角度,把马克思哲学作为一个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哲学形态来认识,那么,马克思哲学之外的一切哲学也就不再显得那么神秘了。

与此相关,有的学者提出要“重构”马克思哲学的“理论体系”,或是“在现时代实践的基础上,重新解读、重建与发展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也是受这种思维模式影响的结果。实际上,马克思哲学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理论体系,我们甚至也找不到一个“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它作为一种哲学形态,沉淀下来的只是一些认识现实和改造现实的方法、原则,是它坚持理论与实际在人民根本利益基础上统一的基本精神。《资本论》虽然在从“商品”出发来揭示资本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时借用了“黑格尔的表达方式”,但这仅仅是一种“表达方式”、一种外在的形式,其实质仍然是从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出发,研究现实、解决现实问题,这与传统形而上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从纯粹概念出发推演出绝对体系的思维模式绝不可同日而语!而目前一些学者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上,走的恰恰是马克思所坚决反对的路线——一种追求终极“本体”的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强调实践,就要把世界解释成“实践的”,从而构建由实践产生出一切的“实践本体论”;强调人,就要由人的概念推出一切,构建“人本体论”;强调方法,就要把马克思哲学仅仅归结为方法,甚至“把‘历史’当成一种方法来理解”。这种从某一纯粹概念出发推演出整个体系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是与马克思哲学的主旨背道而驰的,是要不得的。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所谓“重新解读、重建与发展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就只能是把今人制造的体系,硬说成是“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或是对“马克思所创立的体系”的“重新解读、重建与发展”。

在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主张哲学从现实出发,理论为现实服务、为人民服务,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反对“用学理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态度”对侍自己的理论[4]。既要反对“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4]的教条主义,又要反对“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被变成套语)”“尽速构成体系”的学理主义[4],认为二者都是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在同年8月致保·拉法格的信中,恩格斯更是明确地对上述的假马克思主义进行批判,指出:“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4]。要求划清真假马克思主义的界限。这对我们纠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形而上学倾向,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哲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在于其创新性和开放性——这不是说它有一个体系,一个开放的体系——而是它的研究对象即社会现实是变动不居的,是开放的、发展的!“重读马克思”是必要的。但是,我们“重读马克思”,应着重于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区别,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而不是力图去建立形形的“体系”,并把它强加给马克思!

因此,我们要回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命运问题,就必须从哲学形态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在理论与实际关系问题上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就在于研究和解决每个时代的社会现实问题。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如何按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去解决好各种重大的现实问题,如个人利益、政党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关系问题,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利益的关系问题,部门或集团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问题,如何通过立法、执法和监督建立起平等机制和竞争机制的问题,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的发展与完善问题,党政领导权与人民监督权的关系问题等等,都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既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马克思主义能不能真正得到弘扬和发展。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78,75,2,66,75,76-77,64-66,57,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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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1,688,677,688,691-69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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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2.来源:

[1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578.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马哲史著述:特征:史学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2-0024-03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述,记载着马克思主义哲学诸概念、范畴历史演进轨迹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发展历程,它是“史籍”也非“史籍”,其兼具史学著述与思政教材两种身份,它所呈现出的史学特征与其主流认知的背景紧密结合在一起。籍助对马哲史著述三个具有一般意义的共同特征“客观性”、“经世”与“文化的考察,我们可以重构马哲史色彩缤纷的理论截面并以此观照与之相伴的社会史的光韵,并可为新时代的马哲史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一、客观性

“客”谓之外来之人或物体,如客人、旅客、风寒入侵等等,“客观性”由此可解作“站在外来的角度观察”的那种状貌。它在史学上的应用至少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指称一种史学描述方法,即史家把史学研究范围限定在仅仅表现那些有文献证明的事实上――既往的事实不管由哪一位史家写出来,其所在读者脑海里生成的意义是一模一样的,这就是他们所认为的史学故乡里“最本己的东西和最美好的东西”。其二是史家的治史态度,一种“如其所是”地反映过去与现在的精神。

马哲史著述“客观性”的史学描述手法的理论渊源之一来自于被称为“近代史之父”的兰克所提出的历史客观主义,兰克学派核心思想有三个:首先要重视对史料的考证,其次要避免对历史作价值判断,再次强调对历史过程和现象的“领悟”。简而言之,即强调史家要构建一种不褒不贬的历史。马哲史著述“客观性”的史学描述手法的理论渊源之二与青年马克思所受到的理性主义的熏陶相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强调客观条件、客观规律对人的统治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悉尼・胡克认为马克思是“一个真正的启蒙运动的产儿。没有一种事物不能科学地加以研究,没有一种事物是科学方法对它不相干的。不管是在运行中的星星,还是为情感所牵的人类”。青年马克思毫无疑义地受到了强烈的理性主义及实证主义的影响,他所强调的客观性的精神同样毫无疑义地影响到了后世的马哲史家们。“马克思学说是科学”的提法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情绪,这与马克思学说的理论特质是直接相关的。

翻开任何一本苏联一东欧一我国的马哲史著述。诸如“客观的”、“科学的”、“公正的”等词汇随处可见。例证甚多,如纳尔斯基在其《十九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一段话明显地表现了一种既追求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又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家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化”,作者先说道:“马克思主义把大无畏的科学求实精神同共产主义的党性原则,…从而将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避难所。即从社会科学领域中驱逐了出来”,之后话锋一转指出。资产阶级马克思学家号召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非意识形态化・和‘科学化”’是同严重歪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企图紧密相联的。蚋尔斯基句中前后的“科学”意谓不一样,所谓的“客观性”归根结底同样是具有排它性的意识形态性质的,类似于一种没有对话的“独白”。

“客观性”在其第二层意思可称之为“批判的精神”,这一点主要体现在马哲史家对西方学者及异国同行的批判上,但是自我批评的精神则较弱一当世马哲史家们并没有完全的贯彻马克思该项精神。例如《19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哪些与苏联哲学界主流认知不同的人。必有专门笔墨伺候,如该书有一节(第三章・第三节)是针对《1844年手稿》的讨论,以较大的篇幅点名批判了试图过高赞扬《1844年手稿》的西方学者,但该书却丝毫没有对苏联社会及理论现状提出过任何形式的批判。与此相反的是,《莱茵报》编辑马克思丝毫不隐瞒自己的浪漫之矛的锋芒,引入马克思于1843年说的一段话为例。他说道:“如果我们的任务不是构想未来并使它适合于任何时候,我们便会更明确地知道,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我指的就是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所谓无情,就是说,这种批判既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也不怕同现有各种势力发生冲突”。这是一种“谋道不谋食”的精神,如果人们要以坦诚的做法来取得大众的信任,人们自然要亲自指出自身的不足之处。

对“强史就我”的厌恶未必是高扬“客观性”的唯一原因。将“客观性”作为马哲史学科治学的最高标准之一,目的有二:一是维护史学之所以为史学的原因;二是维护马哲史学科及马哲史学界自身的权威性。马哲史学界对“客观性”的追求推动了其职业化的进程,两者相得益彰。

二、经世

“经世明道”在这里特指与时代精神同行之谓,所谓“经世”是指“经自己的世”,非指“经世界”。“经世”就是马哲史著述一以贯之的另一条“红线”一这是无可置疑的,我们需要的也正是一部“我们感兴趣的历史书”。这可以从我国诸多的马哲史著述的书名即可看出来,多以教程为名,以此突显其“经世”特点。

“经世”是几乎所有种类的史学著述内蕴的主线,这一点似乎可以形成一个主流的认知,与此对应,马哲史家在谈到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状况时,所描绘人物必须正面反映当下的时代精神一不管那个人活在哪个历史时期中。可以轻易地用反证法来证明它在马哲史著述中的存在。即从种种的“不客观且很民族”的描述中反推出“经世”的特点。

其一,是对于同一桩史实的记录出现偏差。“斗争”即“历史”的定义较多反映在苏、东马哲史作品中,纳尔斯基借用梅林去证明自己对于哲学史发展动力是阶级斗争的观点。他说道“对梅林来说,哲学是意识形态形式之一,人们就是在这些意识形态形式中认识和开展阶级斗争的”。…克莱恩在其著述中也持同样的观点:历史就是斗争史。对斯大林主义有不同看法的弗兰尼茨基则持另一种观点,他认为一战后那些所谓的“苏维埃共产党人”所走的道路才是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理论的实质,即“把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解为雇佣关系的克服、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异化的克服”。这与弗兰尼茨基矢志不渝地批判斯大林主义的初衷是相关的,他在记载奥古斯特・倍尔与伯恩斯坦的争论时借题发挥,用了一些篇幅批判斯大林主义的教条主义性质。

还可以列出别的例子,比如诸史家对拉法格的看法是有偏差的。弗兰尼茨基眼中的保尔・拉法格:“在1865年当他还是一个医科大学生的时候,就因为从事革命工作而被法国所有的大学拒于门外”。麦克莱伦的记载是“保尔是一名(不很热情的)医学学生。作为蒲鲁东的追随者,他活跃在学生政坛上。作为法国代表被派往伦敦的国

际总委员会,在那里他由于政治原因被从法国大学驱逐出来”。纳尔斯基指出“拉法格同情布尔什维克主义,正如娜・康・克鲁普斯卡娅在回忆录中证实的,在巴黎生活必需品期间,在拉法格和列宁之间建立了友好接触”。这条记录彻底决定了拉法格在苏联版马哲史中的地位一决定性的。

其二,是对于记录何者为“列传”的成员以反映著者的意识形态与民族特色:孙版(1988年)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诸多继承人们作了一个有意思的归类:“从最直观的角度看,对19世纪末马克思主义的大传播作出重大贡献的马克思主义者,具有下述特点:就时间而言,他们都出生于该世纪40-50年代,都在80-90年代转向马克思主义:就地域而言,他们都出生于资本主义不发达的东欧、南欧或其他地区,且都来自较富裕的家庭;就政治倾向而言,他们都是第二国际的组织者和重要活动家,都属于马克思主义者中的‘正统派’(相对于修正主义而言)”。“正统”的划界决定了列传中何人可以青史留名,例如弗兰尼茨基版所记载的索列尔,索列尔认为马克思的主要功绩在于他克服了资产阶级的政党观,并指明了阶级问题和阶级的重要性。由此。他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关键问题不在于组织新的政党,而在于引导工人阶级走上一条自己启发自己的道路。这与后来的主流“灌输论”背道而驰,所以该人入另册。在纳尔斯基版中。德米特里・布拉戈也夫作为保加利亚和巴尔干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支持和接近列宁的观点,这也是作者将该人放到“列传”中的最重要的根据。时代精神的贯注及解读范式的转换。深刻地影响着马哲史学科的未来之路。

三、文化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历史沉淀,将其作为马哲史著述的主要特征之一,有两个解释:一是多年传承的“马哲的文化史”积淀,一是正在发生的“文化的马哲史”(类似于新文化史家所提倡的“小历史”(history frombelow))转向。

从文化史的视角看,马哲史的解读途径有两条。其一是以马哲的规范阐释文化史一这里的“文化”专指专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历程中所涉及到的人文状况。例如经典作家的思想、文本的思想等。其详于政事而略于文化。r15’其二是以文化规范阐述的马哲史――这里的“文化”专指观念形态的文化。包括思想、观念、意识、情感、意志、价值、信仰、知识、能力等等人的主观世界的活动及其物化的形态或外烁的成果,如典籍、语言、文字、科技、文学、艺术、哲学、宗教、道德、风习。等等。马哲的文化史与“文化的马哲史”两种描述形制在社会历史进程中行进的速度各不相同,20世纪50-70年代,在“以阶级斗争为纲”观念制约下,文化史的研究被纳入到马哲规范中,一些文化史著作简单地以“文化史”观(历史唯心主义的一种形态)加以否定。这样,广义文化史被社会发展史所取代。由于社会史的积淀,当下的马哲史著述偏重于政治史描述。而缺乏文化史的底蕴和胸怀。伴随着马哲大众化的时代号召。两个方面之间的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生了改变。

何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程》(上下卷,2009年)强调马哲史研究范式需更新,即以“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取代以往范式。这样的范式转换从史学角度来看,实质是更新史籍编撰的体裁―将以时为序纵向描述转变为通过研究不同国家、民族哲学传统叙述哲学发展的世界化和多元化的空间向度。弘扬“文化的马哲史”内蕴着高扬主体性的副线,即特别注意于人类创造文化时主体意识(当然,这种主体意识受制于种种客观条件)的演变历史。如果取其最广义来理解文化史的内涵的话,可以发现马哲史也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的文化特点。而并不是一门仅限于革命家层面的学科,马哲史的研究应该包括历史上的那些普普通通的个人和群体。而且。这些小人物也不再是愚昧无知的懵懂大众,他们同样有着自己的文化和思想。有着独立的精神和意识,而不再被掩盖在那些伟大人物的思想火炬、知识灯塔的光环之下。

四、结语

粗略估计,影响一个马哲史家作出价值判断并最终影响其著述特征形成的因素有以下三种。

第一,民族精神的影响。每一个国家的马哲史家在评论相同的史实时都必然认为自己坚持了客观性原则、评价得宜。如何让本国的马哲工作者充满了自豪感。其实也不难――至少自己国家出版的马哲史中满是对于本国马哲工作者的颂扬。而这种“褒”通常意味着对哪些理论上与我们似乎毫无二致的其他民族的马哲工作者的“贬”,例如苏联与南斯拉夫马哲史家之间的种种不快,我国马哲史家与苏联同行在诸如“全民党”、“发达社会主义”及“谁是修正主义”等问题上的各抒己见。

第二,意识形态的影响。根据唯物史观的看法,个人世界观归根结底总是受到经济方式的制约,都受到个人所属的那个阶级的立场的影响。隶属于不同阶级阵营、但同是历史学家的人,对于马克思学说的看法迥然不同,如果仅仅看一本历史书。读者的思维将会被导向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