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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3―0―01

也许是历史的原因,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文明的起源地,总是在行动上与这片土地的天然气质带着一丝牵连,怀柔而含蓄。

说到中国的改革,势必会立刻联想到当下谈的最热的词――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倘若要对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法律的解释,一定会有人站出来说,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就是在走政策之治的道路,上升不到法律的高度。也有人会说,中国改革走到目前这种状况,是“先体制外后体制内”,从最脆弱最易突破的地方开始,从传统政权势力最不关心的地方和领域开始,最后接触到中国改革最核心问题。

不论采取的是什么途径,要想取得改革的实质性成功,最终必将触碰到维持社会发展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那就是法律。倘若把现阶段放入历史中来考量,中国正在走的是从“政策之治到法律之治”的道路,把政策推动作为最终实现法治的必经阶段。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一步步成就的取得,逐渐引起了世界范围的普遍关注,他们纷纷探究中国这种如同“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如何能够给中国带来越来越大的利益。经济学家们将中国这种改革模式称为――渐进式改革。

这不同于前苏联休克式疗法,搞一夜之间的大巨变这种暴风骤雨般的革命。这种“渐进式”是有好处的。通过分析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三十年历程,虽然改革的过程跌宕起伏,但是改革的路线却相当清晰,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改革的目标也愈加彰显。改革从微观入手,慢慢延伸到宏观领域,这在逻辑上具有不可逆性。以往我们改革措施和强度都是针对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社会承受能力来确定的。也许正是这种怀柔含蓄式的改革正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改革的方式,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的市场经济也会以这种方式步入法治经济。

我们的市场经济现阶段来讲发展并不完善,其原因是缺少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基石,比如缺少商业传统、公民民主与公平意识,政治体制传统的影响,最重要的是服务市场的法律的缺失或法律体系的失衡。在产权方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13条明确规定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虽然法条上有明确体现,但宪法司法化的途径在哪里?又如国家的一种无形产权,如国旗、国徽、“中国”字号等,商誉就意味钱,这也属于国有资产。因而不应只将国有企业限于国有资产,它还包括国企外很多内容。在市场准入、交易与退出上面,很多法律只是政策性宣言而并没有太大的可操作性,如刚颁布不久的《反垄断法》,与美国的《反托拉斯法》相比,如何来保护或者说培育竞争文化,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法律有效调控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前提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我们可以说《反垄断法》是很先进与科学的一部法,但它能否解决现实问题才是优法与恶法的关键。倘若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许多经济法律、法规被高高挂起、虚置一旁,很难实现其调控和规范市场经济的功能和价值。还有,法律对一些特殊主体保护过宽,如“三资”企业法应给国民、外国人统一的待遇,统一标准、规格,使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展开公平竞争。此外,还有作为法治经济精神基石的诚信的缺失。

这些问题,都是需要从制度层面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因而制度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改革,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创新的过程,而且只要我们承认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上掌握程度上的不对等性,那么改革是必然不可能提前设计的非常好且一夜之间就发生彻底的变化的。任何制度的变革与创新都有相对稳定性和历史承继性。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转型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就是说,确认和保障市场经济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法律需要变,确认和保障市场交易规则和竞争规则的法律需要变,为避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滞后性而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需要变,在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经济活动中调整对外经济关系的法律需要变。因为这种历史的变化符合法治化要求。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是向着法治化要求的改革,这种改革是渐进式的且只能是渐进式的,它不是统治者自上而下的政策之治,而是由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这一微观主体发动的自下而上的“革命”。只不过,这场革命不像以往暴风骤雨那般。

参考文献:

1.林毅夫、蔡肪、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范文第2篇

情开辟出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创新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原苏联、东欧一样完全放弃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建立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种是就在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改革没有想西方经济学逻辑和“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激进式改革,而是创造了一条中国渐进式的改革,在先易后难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逐渐完善。

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应当是通过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某些环节加以改善,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而不是单纯的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取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理论指导,对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些相互联系的环节所做的改革。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模式样板。

二、“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完善。在农村建立了一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大的解放了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一改过去单一公有制的模式,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方针,推动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效结合。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探索过程中对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积极扬弃,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公有制在自我调节生产关系,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确立了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中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推进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各种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统一的价格,保证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使市场对各种经济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得到发挥。

第三,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着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78年至2011年间,财政收入从1000多亿元增长到10.37万亿元;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长到3.18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长到218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长到6977元;城镇化率从17.9%上升到51.27%;。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28.2%减少到2011年的10.2%,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则从3.8%迅速增长到43.1%。我国经济质量得到显着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巨大改善,充公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三、“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与以往其他国家都不同,没有先例可循,在三十多年的探索过程中,出现过许多问题、困难、矛盾,但在正确处理这些问题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把握住正确的方向,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第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结合,在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础之上,不断的继承、创新,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正确的方向和理论指导。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从思想、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越来越密切,为中国经济平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以发展推进改革,以改革为发展的动力,自觉的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推动社会主义制度 在除弊立新中不断的发展和自我完善。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过去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实践经验。许多重大改革决策和改革措施,例如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合作制等,都是以人民群众创造的改革经验为基础推出

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开放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保障了改革开放措施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给改革开放带来巨大的动力。

四、结语

“中国式”的经济体制改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的具体体现,它带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渐找到清晰的发展道路。在它的有力推动下,中国经济取得无比辉煌的成就,积累了无数的宝贵经验,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日趋完善,为中国经济腾飞提供了关键动力和重要保障。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的了许多问题,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因此在以后的探索道路上会逐渐得到解决。“中国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必将逐步完善,中国经济也将继续书写“中国奇迹”。

参考文献:

[1]关海庭. 渐进式的超越:中俄两国转型模式的调整与深化[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

[2]陆静超. 渐进式制度变迁与循环经济政策[M].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9,3.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范文第3篇

“商品经济”,这个名词时下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很少被人们提及了。可是,谁又知晓,当初将之写进中央《决定》时的艰难

1980年,高尚全调入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工作,1982年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撤销,高尚全转到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研究室工作,后来兼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体制变革首先从农村展开,随着农村改革的成功,城市也开始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但由于政企不分、条块分割,以及忽视价值规律、商品生产等体制性原因,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中央高层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决定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予以解决。小平同志说:“最理想的方案是通过一个改革文件,对全党起到巨大的鼓舞作用。”对改革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最终诞生的。

根据小平同志的意见,中央成立了由、、胡启立、胡乔木、姚依林、田纪云组成的文件起草领导小组,从1984年5月份开始,组织了一些同志对文件的起草进行研究和酝酿。受中央指定,国家体改委由高尚全和杨启先参加起草工作。

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在理论上进行关键性的突破。当时。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是社会主义能否搞商品经济。60年代初,广东学者卓炯就首先提出了商品经济的概念。1979年,国务院财委体制改革研究小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曾提出:我国的计划经济必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基础上;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把单纯的行政管理经济的办法改为经济办法与行政办法相结合,把企业从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改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1979年9月,经济学家薛暮桥在一次座谈会上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说明时,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在的商品经济”。1984年7月,马洪也指出,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是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理论依据。限于当时政治环境,这些见解当时并未立刻被大部分人接受,也未纳入中央决策。

高尚全、杨启先等都竭力主张把理论界讨论商品经济的成果变成中央的共识,写进中央的《决定》。从改革试点的实践经验来看,什么时候比较注意发展商品经济了,什么时候经济就比较繁荣;哪个地方比较重视和放手搞商品经济了,哪个地方的经济就比较有活力、老百姓日子就比较好过。

但起草小组有的同志持反对意见,不赞成把“商品经济”写入《决定》,主要是担心会把社会主义混同于资本主义;有的同志认为最多只能写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其实,既然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必然有商品经济。

面对许多“老资格”,在商品经济概念多次被否定的情况下,高尚全巧施高招,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的身份,以中国体改研究会和中国体改所的名义组织召开了一次理论讨论会。

1984年9月初,北京西苑饭店(当时还叫做西苑旅社),童大林来了,蒋一苇也来了,一口气来了近20位思想比较活跃开放的专家学者。座谈会上,高尚全首先提出,应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这是当前经济改革要求在理论上的一个关键性突破。

话题刚一提出,大家便议论纷纷。

“不搞商品经济,完全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

“社会主义既然存在分工,就必须存在商品经济。资本主义阶段可以绕过,但企图绕过商品经济,中国的实践证明是不可行的。”

“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制度并无必然联系,商品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

与会经济学家的意见令高尚全激动不已,彻夜难眠,奋笔疾书。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写道:改革就是要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扫清道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决不会模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和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自觉运用经济规律。

经济学家的建议引起决策者们的高度重视,并被吸纳进文件。10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顺利通过。《决定》明确宣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备条件。

这是中国改革的重大突破。

改革攻坚之年需要勇气,更需要创新

高尚全一直坚持认为,中国的改革是成功的,是举世公认的。但高尚全并不讳言,今天的中国依然存在体制,如产权改革、金融企业改革和社会分配等体制改革以及政府体制改革。2002年,有人认为,“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而高尚全却大声疾呼:“改革不是进行得差不多了,而是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范文第4篇

关于经济改革,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我的理解是,中央在继续改革这个问题上决心极其明确,改革开放不能停步,不能倒退,而且要前进,因为不进则退。不过,在我看来,具体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如何落实改革开放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是因为,我们现在处于一个新的时期,有一些新的问题,在此,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两个观察。

第一个观察,目前或许是我们推动经济改革的一个困难时期。

原因是空前的繁荣――GDP增长连续多年超过10%,今年超过11%,企业的利润大幅度上升,仅国有企业今年可能就有近万亿元的利润,财政增收可能达到1.2万亿元,上市公司市值更不用说。世界上十大市值公司在中国就有五个:中石油是世界上市值第一大的石油企业,中国移动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电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人寿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保险公司。

当然,这些都是好消息。不过,从改革的角度讲,也许还有另一层含义。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只有危机才能催生改革。最好的例子是印度,1991年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其后的大幅度的改革。事情可能不必这么极端。我认为,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危机感”能够催生改革。30年前,当邓小平推动中国经济改革时,就是那一代领导人的强烈危机感,一种不改革就要被“开除球籍”的危机感,开启了中国的全面改革。

最近的例子是三年前,银行业面临着中国加入WTO之后的开放所带来的危机感,所以,促成了中国银行业的深刻改革,才有了今天的繁荣。

今天的繁荣是好事,但如果我们盲目乐观,不知道自己的位置,没有危机感,就会对改革造成一种由我们自己造成的阻力。

我觉得“危机感”应该来自于我们对目前繁荣的正确认识和判断。从全球范围看,我们仍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仍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均收入按照市场汇率计算大约2000美元,是一个成就,但离全国小康还有很大距离。世界银行最新的有关购买力评价的国际比较研究即将,有可能将中国的按购买力平价的人均GDP,在原来估计的基础上缩减40%――当然,这仍然远高于按市场汇率计算的中国人均GDP。我们的后面有越南,特别是印度的追赶。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仅仅初步建立,与一个基于法治的、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很大距离。经济体制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都应该使我们有危机感。

空前繁荣还带来另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大。部门利益也是造成推动改革困难重重的一个原因。比如,中国的财政收入已达到空前的水平,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好的财力。但每项改革都需要各部门间的利益协调,而这种协调的难度,如今无疑是增大了。从卫生改革、金融改革、价格改革,到电信行业重组,我们都可以看到部门利益的冲突。因此,我们认为下一届政府需要认真考虑,是否能够设立一个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从事改革方案的设计和组织协调工作。过去的体改委、体改办在某种程度上曾发挥了这样的作用,但在上一届政府中,体改办并入了发改委。当然,是否恢复体改委另当别论,这里的关键是为了推进改革,应该在政府层面做一些制度上的安排,以减少改革的成本。

第二个观察,改革遇到了对“发展与公平”认识上的误区。这也是由于新时期的新变化而产生的。不仅要注重效率和发展,还要关注公平。这就产生了一种认识,以为改革是为了发展,而发展与公平是对立的。所以,在关注公平的时候,减少改革的力度应该成为自然。我认为这是一个误区。

改革的精髓是很简单的,在我个人看来就是11个字――“把激励搞对,让市场起作用”,也就是要给个人、企业更多的活动空间,让市场运作起来。世界各国的历史,包括中国自己改革开放前后的对比,都表明,这是惟一使经济发展、效率提高的道路。计划经济的历史,就决定了改革的大方向一定是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给个人自由,为企业松绑。50年前,这可能还只是理论上的争论,因为那时不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在效率上谁胜谁负还未定,即使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在经济中的制高点作用还争论不休,高税收、严管制、国有制也曾被认为是市场经济中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但是1980年后的历史已经用事实作出了结论,只有市场经济才有效率,才能发展。

虽然人们现在大都接受市场的效率优势和对发展的作用,但同时,人们似乎也都在接受这样一个命题,就是效率和公平之间总是存在着“得失替代”(tradeoff),由此得出“关注公平就要牺牲效率”的结论是理所当然的。既然改革是有利于推动效率和发展,改革与公平就是对立的,发展与公平也是对立的。

我认为这是一个误区,因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互相替代的关系。不错,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之间有对立的替代关系的一面,但在很多情况下它们是互补的。实现公平的目标有各种各样的途径,其中直接的、显而易见的方法往往都是成本较高的方法,而且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但无论是理论,还是各国的经验都表明,通过改革、通过提高效率,往往会产生成本较低的方法,达到公平的目的,而且有时甚至是可以达到既提高效率又改善公平的结果。

下面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个例子,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有很多原因,经济学家发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程度的不同。因此,如果仅仅通过对收入的再分配来缩小差距,那么,它会导致效率低下,因为人们就会没有激励投资自身的教育。相反,如果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提高所有人的教育水平,这样既可以达到机会的公平,又可以提高效率,还可以改善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

第二个例子,对劳动者保护的问题。最近,英国经济学家贝斯利和伯格斯研究了印度1947年《劳资关系法》出台后对经济的影响,这一法律对解雇做了严格规定。这两位经济学家用印度各个邦的数据进行比较研究,看这一法律对劳动力市场干预的结果,他们有两个主要发现。

一是对劳动力市场干预较大的邦,制造业的发展在此后比较慢;而干预较小的邦,发展则比较快。有趣的是,对劳动力市场干预较大的邦,恰好是过去制造业曾经较为发展的地区,因为那里的工会势力较大,所以,在联邦的法律上又加了一层,而几十年后,他们制造业的发展反而滞后于过去落后的地区。

他们的第二个发现,是关于劳动者自身利益的。毕竟,立法动机是为了提高劳动者收益,如果牺牲一点发展换来劳动者利益的提高,也许是值得的。但他们发现,并不是这样。立法管制过严的邦,劳动者收入也受损失,失业更为严重。这个研究说明,即使动机是好的――想提高劳动者收入,但如果使用了不恰当的方法,结果是既牺牲了效率,也没有带来公平。这就是为什么自1991年来,印度在经济改革中放松了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范文第5篇

对此,既深入研究国有经济、也积极促进民营经济的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主任、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有着非同寻常的见解。

重提混合所有制

在王忠明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讲了国企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企改革的论述相比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表述上是比较一致的,而且重提了当时的一些观点,相当于回到了原点。

十年来,国企改革出现停滞甚至后退。现在提出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都已经非常明确了。现在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十年过去了又回到了当初的原点上?国企改革为何不尽如人意?王忠明认为,国企改革不单单是推出几个混合所有制企业,而是应该解放思想。

那么,混合所有制是否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导致操作起来比较难?王忠明认为,技术和操作层面不存在问题,关键是能否进一步解放思想。现在重提混合所有制,是为了给沉闷多年的国企改革揭开一条生路。先走混合所有制,接下来估计走不下去,就可能让民营资本控股或收购。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阶段性的改革成果。真正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股份制公司或上市公司,这种经济形态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有持续生命力的。

虽然许多国企已经是上市公司,但集团层面还是国有独资企业,这种格局容易使上市公司成为集团公司的提款机,侵吞股民利益。王忠明主张,国企应该整体上市,分拆上市容易出现企业性格分裂。如果一个国有企业,原来是单一产权,经过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了,那还叫国有企业吗?如果不叫国有企业了,那就没有国有企业的研究对象了。所以,他认为,提出现代产权制度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意味着国有企业的终结。

但在当前特定政治体制背景下,保留一定的国有企业,很大程度上不完全出自经济需求,而是社会需求。中央的表述是,除极少数国有独资企业外,其他都要实行股份制了。这样可以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能够让民间资本担当市场经济的风险和责任,最大限度去培育和发挥企业家精神,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推动品牌的转型升级,使品牌进一步国际化。

厘清国企和民企的职责

近几年,国进民退颇受诟病,如果保留一定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应该在什么领域发挥作用呢?王忠明指出,十多年来由于国企改革滞后,导致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无序扩张、无度扩张。实际上,国有企业应该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民营企业难以企及的作用。这就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分工。比如,神舟飞船、嫦娥探月等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不可能让民营企业全部来做,最多也就是把一部分零部件生产分解给民营企业。因为这种项目不仅涉及国家安全,而且风险太大、投入太大,民营企业具有逐利本性,不愿做这种高风险的投资,民营企业也没有这样的实力来进行这种探索性的研究。

由此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具有天然的分工,这与混合所有制有一定的矛盾,而混合所有制也不是未来市场经济的唯一格局。在竞争性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可能是主体;在非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将成为一枝独秀。这是国有企业天然的属性决定的,它更多要承担政治社会责任,远远超过经济利益诉求。民营企业既不能简单地进入到国有企业的领域当中,国有企业更不能轻易地无序扩张到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竞争领域当中。如果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存在公平竞争,那为何指责央企抢“地王”?价高者得啊!所以,这不是公平竞争的问题,国企和民企不存在公平竞争,而是各得其所,房地产等竞争性领域本就不该让国企介入。

国有资本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布局和调整,把负面清单列出来,国有企业能进哪些领域,不能进哪些领域,实现有退有进。国有企业数量的减少不代表国有资产的等比例减少,国有企业要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当中去,要集中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上去,要集中到公用事业当中去。比如地铁和高铁,政府必须进行投资,但建成后的经营权可以交给民营企业,这样可以避免国有体制的弊端,而民营企业灵活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据了解,国资委一直想学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在中国行得通吗?王忠明认为,淡马锡模式具有特殊性,什么都做,在新加坡这个弹丸之地,或许这种模式是一种稳定,但能够克隆到中国来吗?中国仅一个中石油就有几百万员工,这么大的企业体量是不适合“淡马锡模式”的,而且还有就业压力、历史包袱等。如果要学淡马锡的运营模式,实际已经有了,例如国家投资公司。这种框架性的东西已经有了,关键要明确国有资产到底干什么。

国资委刚成立的时候,想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统一,实际不可能统一。原来是“九龙治水”,即九个部门管了全国的国有企业,像这种政出多门,国企的效率很难提高。近几年,国企的效率之所以有所提高,是与出资者代表履行职责有一定关系。就好比一片尚未开垦的土地,稍微整饬一下,就能有所收获。经过整饬后是否能长出比其他土地更好的庄稼,那就需要有企业家精神、法人治理结构等要素。只要是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开是不可能的。因为董事长、总经理都是政府任命的,注册资本都是政府的,如果非要政企分开,那就侵害了所有者权益。

要廓清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不应该只是为了增加社会财富。如果形容一个国有企业领导人是“爱厂如家”,那说明这位国企领导的境界相当高;如果把这句话放在民营企业家身上,那就是笑话,丝毫起不到激励作用。对于创业者来说,企业本身就是他的家,甚至是生命之维系。所以,这样的关切度所呈现出的差异,把国企和民企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去竞争,谁赢谁输,一目了然。

市场竞争是一种权利

过去,大量民营资本曾被招商进入煤炭领域,粗放式开采不仅造成许多生产安全事故,而且还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后来,这些小煤矿被强制关停,接着又被国有企业收购了。在王忠明看来,小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与当地政府监管不严有关,既然让民营企业开采煤矿,那就要检查它们的资质,设置一定的门槛,不是什么民营企业都可以介入采掘领域。民营企业既能够“把好事做尽”,也能够“把坏事做绝”。现在许多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的事情主要发生在民营企业,例如,毒牛奶、毒大米、毒韭菜、毒胶囊等。如何从有毒社会转变为有情和有序社会,很重要的任务是引导和教育广大民营企业遵纪守法和提高社会责任感。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相对规范,但现象比较严重。

有关山西煤改,仅仅是一个个案,而非典型代表。能否在积极方向上引起人们的思考:民营企业的投资自由及其相应的权益到底应该怎样得到尊重?不可否认,的确有不少民营煤炭企业为谋私利而忽视生产安全。但是,也有民营煤炭企业的安全措施并不比国有企业差,如果政策是稳定的,民营企业一定会做得更好。以行政手段强令民营煤炭企业退出竞争,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而是基于血统论的“出身问题”。它弱化了煤炭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异化为一种权力经济。

当然,民营企业存在一个现象,创始人是这个企业的灵魂人物,如果创始人退下来了或不在了,这个企业的发展好像会面临诸多挑战,甚至难以维系而倒闭。反之,国企则不以领导人的更替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对于这个问题,王忠明认为,政府和公众不要对民企抱有慈父爱子之心,也不要杞人忧天,全部交给市场去解决。民企能发展则发展,不能发展则破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嘛。而且破产对其他创业者和民营企业也是一种失败的样本,起到教训和警示作用。

对于民营企业的接班人,不管是称其为“富二代”,还是“创二代”,都太表面化了。民营企业家让儿子或女儿接班,不能勉强,若儿女有这个能力胜任,皆大欢喜;若没这个能力,家族制必然行不通,那就应该找职业经理人,这是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出路。

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国企虽然很难倒闭,但领导人的更替对企业造成的“内伤”也是很大的,许多国企常常是换一个新领导就搞一套新做法,有的不仅不继承,甚至全盘。这需要从制度上来防范和规避。

政府的职责是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更多民营企业茁壮成长,在竞争和大浪淘沙中,或成为伟大的企业,或自生自灭。因为不可能让所有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都长成参天大树,这也不符合市场法则。

近几年,创业者觉得创业成本大幅增加了,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经济成熟的表现,从产品供给角度看,中国已从短缺经济变成过剩经济了。这预示着靠过去那种拼体力、拼粗放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对创业者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在拼的是智力、智慧和高附加值。这就可以看到中国转型升级的方向。更多人将不再生产产能过剩产品,而应该积极创新,出现乔布斯、比尔・盖茨式的创新人才。在普遍过剩经济的背景下,如果谁能让消费者预约或排队购买其产品,又构筑出一个新的卖方市场,再次出现短缺,那中国将是什么样的面貌?这虽然需要一个过程,但迟早会来的。

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改革,许多国企职工下岗了,丢掉了国企身份。面对这轮国企改革,王忠明建议年轻人还是离开国企。因为今天最光荣的事情就是创业,80后、90后年轻人应该去创业,不要因为国企的稳定而浪费大好青春年华。上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负担太重了,国有企业普遍亏损,国民经济都快拖垮了,不改不行了。当时,朱基总理的强势政府发挥了作用,力挽狂澜。今天的国企改革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与上世纪90年代大不一样,国企最困难的日子都过去了,今天的国企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愿意改革的。

期待案例创新

2013年,和总理等国家领导人频频考察民营企业,并会见民营企业家,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呼声,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强调,这是否意味着民营经济的春天到来了?王忠明表示,这是一定的。当全社会从良知层面关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一方面国民经济会更加有活力,另一方面也会促进民营经济本身健康发展。有时候,舆论导向歪了,也会导致微观主体的行为走歪。如果民营企业做得再好也得不到政府和社会的信任,那它就会破罐子破摔从而偏离轨道。

正确的政策导向出来以后就会成为一种约束,使民营企业也不得不走正道。中国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不缺少大道理,不缺少中央决策,不缺少所谓的正确措施,例如,“非公经济36条”、“民间投资36条”、“中小企业29条”、“小微企业29条”、“民间投资实施细则42条”,这么多政策措施也没有使民营经济呈现活力。

关键还是思想束缚和改革力度不够。十八届三中全会之所以要全面深化改革,那是中国已经到了再不激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活力,那中国经济就失去增长动力了。这是问题倒逼,非改不可,也是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当初,“傻子瓜子”年广久若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论断,他就是资本家,手下超过七个雇员就是剥削,应该抓起来。邓小平同志就讲三个字――“不要动”。就这三个字,市场活力被激发,民营经济获得蓬勃发展。以至于当时一大批机关干部以不“下海”经商为落后,从而出现“92派”。今天民营经济当中最活跃的是“92派”,他们带来了中国市场经济的一片新气象。

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胆略、良知和案例创新,一个案例创新胜过“36条”。十后的整风反腐以及公务员改革很有可能促使机关干部再次“下海”创业,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庞大的公务员队伍若不进行清理和整肃,公务员作风若不进行彻底扭转,不仅会制约经济发展,而且会激化社会矛盾。

下一步,如果国有企业改革能跟上,民营企业有用武之地,腾出空间让民众去创业去创新,同时引导民营企业甩开膀子放心发展,不要小富即安,也不要大富不安。照这样下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就会欣欣向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遥不可及。

那么,随着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民营企业未来转型升级的方向是什么?王忠明认为,随着改革的深化,民营企业面对的竞争将更加严酷。当国有企业逐渐在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时候,我们将会看到真正的竞争主体是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而不是国企,到时候就不会争辩“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了,也不会埋怨国企挤压了民企的生存空间了,只能拼竞争主体的能力和实力,也只有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才能看到真正的企业家精神。

民营企业未来的转型升级方向是“下乡、上坡和出海”,即投资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驱动;走向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有研究者把国际金融危机归咎于创新,这是不妥当的,实质是监管不力。我们看到,在传统领域,政府很强势;而在新兴行业,恰恰是民营企业搞得不亦乐乎。面对新技术革命浪潮,政府要善于学习,创新监管方式,做学习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创新型政府,跟上新经济的步伐。

尽管国家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依然未能解决。金融体制改革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何影响?王忠明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改革总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非常令人期待。2014年是让中国人感到改革热潮扑面而来的年份,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年。现在改革越来越讲究系统性了,金融体制若不进行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很难发展,原有的IPO审核制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