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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市场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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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市场管理方案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智能化

智能化指的是综合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计算机技术以及电力行业的相关技术,采用智能化控制的模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在电力营销和配网管理方面采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智能化管理体系进行管理,从而更好的实现高效生产、稳定生产的目的。

二、智能化电力营销系统

智能化电力营销系统能够有效的确保电力企业在制定相关营销措施方案的过程中,能够进行一定的初步评价资料,对于电力营销最终效果的经济效益以及综合服务水平进行系统的评价,帮助电力企业更好的制定相应的电力营销方案。智能化管理系统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分别是市场管理系统和多元服务系统。

1.市场管理系统

市场管理系统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科学的分析技术对本地化的市场条件进行全面的分析,该技术需要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电协议时的相应基础信息作为参考依据,从而更好对市场情况进行评价。采用市场管理系统的最突出特点是能够根据市场效率、市场资源整体发展趋势、市场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参考供电企业制定原则和发展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电力营销方案市场管理工作的介绍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的指挥。

2.多元服务系统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对于自身服务质量的保证,多元服务系统的家里主要作用是为了满足对于不同类型客户的自身需求而制定出的营销计划。系统在制定相应的电力营销计划时能够根据实际客户的自身条件、需求量大小、收入情况以及重要性等级进行全面的分析,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制定不同的电力营销方案,使不同类型的客户能够找到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电力使用方案,从而有效的提升电力企业的服务质量。

3.智能化配电管理系统

智能化配电管理系统建立的参考依据主要由两个方面,一是配电可靠性分析,二是配电智能化计量管理分析。

3.1配电可靠性分析

配电可靠性管理主要的影响因素有两个,电网实时监控质量和电网阶段改进质量。在开展电网实时监控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对电网运行的主要参数变化进行全面的了解,详细的开展问题报告评价;在开展电网阶段改进质量分析时,应当充分结合电网营销方案实施阶段,电网整体运行实时包好的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电网智能化管理的控制工作。

3.2配电智能化计量管理分析

配电智能化管理的核心工作是对于经济效益的提升,因此采用高效的计量管理系统是整个系统运行的关键所在。配电智能化计量管理系统的功能主要有电力资源信息化收集模块、远程控制模块、电能使用量计算模块、实时用电质量评价模块等四个部分。信息化收集技术是管理的基础信息,高效的信息收集技术能够更好的提升供电企业管理质量,是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资料。远程控制模块的作用是利用远程操作的方式对需要改进的环节进行及时的维护,提升工作质量,降低劳动成本投入量,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电能使用量是确定用户缴纳电能使用费的主要标准,是确定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唯一指标。实时用电质量评价能够及时对用户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在发生问题之后及时的确定发生问题的具置,从而提升供电企业自身的服务质量。

4.智能化电力营销与配网管理一体化分析

通过上述基本理论的分析,技术人员可以将不同系统联系形成一个完善的运行系统,智能化系统内主要有五大模块组成:基础信息采集、市场管理、多元服务、配网可靠性评价以及计量管理。

4.1基础信息采集

在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内主要实现的是对于用户基本信息的采集,用户基本情况的分析,用户整体定位分析以及电能使用量的收集过程。该过程收集的资料是后期系统进行其他评价参考的重要基础信息。

4.2市场管理

市场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能够实现对于目前能源使用基本情况的分析、市场竞争力分析、电能发展技术水平分析、以及营销方案制定和管理分析。能源使用基本情况包括的内容主要是对于本地区内的供电企业概述,主要的参考内容是能源分布的统计和分析评价,该环节的信息几乎全部受到地区的限制,改变的难度较大。竞争力分析评价过程是对本地区内供电企业的分布和发展水平的分析,利用综合性指标完成对于竞争力水平的整体评价。电能竞争力是指对于电力资源的生产量排名,在长期发展指标其占比比较大。营销计划的制定是结合市场管理评价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的营销管理方案的确定,需要参考的因素比较多,综合上述的竞争力评价指标、电能竞争力水平、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等信息最终制定电力营销管理方案,同时对于后期实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重心、要点进行全面的指导,保证对于市场分析的精细程度。

4.3多元服务

市场多元服务模块是提升自身供电企业服务水平的最核心环节,该模块内主要是对于市场整体情况的分析、自身企业服务提升空间分析以及最终执行效果评价。市场整体情况的现状对于企业服务水平和层次的确定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此需要对市场的整体同水平企业的服务水平进行了解,掌握不同企业的主要优势和不足,从而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良好的进行借鉴和提升,掌握市场信息的先机。企业服务提升空间评价主要是指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提升的不足环节,通过不同类型的信息评价体系,对供电企业服务的核心点进行充分的提升,以用户满意度为自身服务的主要标准提升供电企业服务水平。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停收“两费”后做好集贸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集贸市场的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好一个市场,能带动一方产业,振兴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类集贸市场213处,其中进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151处。8月21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两费”。这一规定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由于1999年《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对集贸市场实行“管办分离”,我市为化解市场管理与服务产生的矛盾,避免双重收费加重业户负担,采取了“划区管理、打包收费”的变通模式,即由市场管理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灰埠、店子、明村、崔家集、蓼兰、南村、张戈庄、古岘、旧店、崔召、城关、李园12个镇(街道)57处集贸市场的摊位安排、市场卫生、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服务和摊位费收取工作;工商局负责其余19个镇(街道、园区)94处集贸市场的管理和收费工作,并负责全市集贸市场的主体资格、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工商停收“两费”后,在原工商局管理收费的集贸市场中,不少业户存在不再收取费用、集贸市场没人管理的认识误区,部分市场甚至出现抢占摊位、乱设摊点的现象,埋下了社会不稳定隐患,也对市场管理局目前的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停止征收“两费”后加强集贸市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二、理顺体制,规范运作,全面做好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工作

1、迅速理顺市场兴办主体。由工商局牵头,经贸局、市场管理局、各镇(街道、园区)共同参与,对全市集贸市场重新明晰产权,确定市场主办单位,原则上基础设施由镇财政、村集体投资形成的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都要变更为相应的镇(街道、园区)、村,并于11月20日前到工商、经贸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市工商局继续负责全市集贸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

3、市场管理局按照委托服务管理协议对全市公办集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市场管理局负责起草全市集贸市场的委托服务管理协议,在征求相关镇(街道、园区)、村意见后,由市场管理局与各市场主办单位签订,统一委托市场管理局服务管理。市场管理局要科学调整基层市场管理所设置和人员配置,自11月20日开始对全市公办集贸市场履行服务管理职责。

4、市场管理局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的委托收取市场设施服务费。收取市场收设施服务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综合预算,使用财政部监制、省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坚决杜绝乱收费及收费不入账现象。市场设施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核准。收取市场设施服务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场管理局与经营者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5、市场收费要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全部用于市场设施建设维护、卫生清扫、工作人员工资等。收费扣除服务管理成本后,利润部分由市场管理局与镇(街道、园区)分成,具体分成办法由财政局、市场管理局测算后提出意见,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后实施。

6、相关镇(街道、园区)要为基层市场管理所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纳入市场服务管理成本综合预算。

三、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服务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集贸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有关部署,协调解决好集贸市场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协调,市场管理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维持集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运营效益。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2011年12月19日文化部出台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专门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首次确认了综合执法机构的委托执法模式,解决了执法合规性问题。同时各地也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执法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但在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如何完善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如何发挥和延伸检察职能,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和谐发展还值得深入研究。

一、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涉及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工商、公安等诸多部门,当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构成犯罪时又会进入刑事司法领域,因此,在文化市场领域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解决文化市场领域的各种问题,在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统一综合执法,创新监管体制,整合执法资源,势在必行。虽然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毕竟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重审批、轻监管现象还很多见,监管执法工作还缺乏系统性,仍未摆脱文化市场推着监管执法走的状况,文化市场监管乱象丛生表现如下。

1.以罚代管、交叉执法,将罚款作为创收的手段

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一些行政管理部门,为了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也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发放适当的办案津贴、奖金之类,通常给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下达一定“创收”指标。这种错误的执法理念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监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行为。但是,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行政执法权成为了部门创收的手段。通过执法来增加单位和个人收入,其本质是将公权沦为为部门和个人谋利益的工具。

2.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突出

对于目前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化、工商、公安部门都可以根据不同内容罚款,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各部门的执法人员频频出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往往造成市场还未繁荣,经营者的积极性已经丧失的局面。而且,监管执法一旦与经济利益挂钩,有了一定的创收指标,就会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以罚代管,只要收了罚款就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纵容了违法行为,更易导致公共执法权力的异化,影响文化市场正常的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影响了投资者对文化市场的信心,更不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3.行业自律机制不规范

目前文化市场毕竟处于体制转型时期,一些行业协会成立时间较短,组织机构尚未完善,其在业内自律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较为有限,当经济秩序混乱、存在恶性竞争时还必须通过政府的制约措施来规范。而文化市场千变万化,行政机关也不可能完全了解文化市场的运作情况,这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脱节,给文化市场带来风险和隐患。行业协会的成员均是独立的个体经营者,各自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而行业协会只能以行规、舆论、仲裁等作为调节手段,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

二、文化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1.树立文化市场监管服务理念

监管执法从本质上讲属于服务性质,即监管执法不是阻碍发展,而是为市场更快地发展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对于尚处于摸索阶段的文化市场来说,监管的方式主要应以正向激励为主,应以“辅导和理顺”为主,而非单纯的“罚款、停业整顿与吊销证照”。树立执法服务理念,注重执法实效,除直接惩戒相关责任者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找出问题原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与规范。彻底摒弃“先发展,后规范”的错误理念,彻底破除文化市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

2.构建文化市场准入过滤网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文化市场领域的各项审批工作,从源头入手,从经营者的素质、经营的内容和场所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做好文化市场准入前期指导,把好入门关。将审批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两者不偏不废,确保不具有准入资格的主体不能进入文化市场;对已经进入文化市场的主体定期进行审查,发现进行非法经营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剥夺其市场主体资格。

3.合理设置监管执法机构

将执法重点下移,赋予乡镇对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一定的权限,做到上下联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坚持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小组,并明确具体负责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专兼职文化市场协管员队伍。明确界定文化市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做到部门互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进一步明确文化市场管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职权范围,避免执法中的职责重叠,杜绝“有好处都管,无好处都不管”现象。

4.督促行业诚信自律

监管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接受文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在实际经营中把依法经营与有德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规范经营,自律经营。文化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行业协会,并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订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并且要不断加强文化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工作。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到行业协会中去,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做协会的有力后盾,克服协会固有的局限性,把协会引导到一种既规范又活跃的道路上来。要对行业协会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协会运行的正常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和谐发展。

三、检察机关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完善文化市场出路还需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完善检察监督权。检察机关是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机关,无论是在法律地位,还是在人员配置上都具有对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绝对的优势,赋予检察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的主体地位,既可以制衡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又可以理顺文化市场的规制体系。因此,只有进一步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对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监督权,将检察机关列入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的主体之一,才能破解文化市场治理的种种难题。

1.走访调研掌握文化执法一线信息

当前,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信息沟通不畅,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为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职责作用,检察机关应当定期走访群众、开展调研,搜集信息,及时掌握文化市场的执法动态。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检察人员要做到深入、全面了解受访者的真实情况,尊重受访者,同时对受访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在开展调研时,检察机关应当注重调研方法:内部与外部调研并举,综合处理信息与筛选调研课题相结合,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并重。在调研完成之后,检察机关应及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为制订政策制度和领导决策服务,同时对发现的执法机关及其他人员的不法行为进行预警、监督或者处置,从而有效其在文化市场领域内的法律监督作用。

2.参加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

检察机关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主动对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有利于确保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参加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进行执法监督。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主体往往牵涉文化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多个行政主体,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办案,有利于全面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参加行政部门召开的联合执法协调会议,及时告知各个相关职能部门何种行为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所要求达到的事实标准和法律标准,以及违法犯罪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移送案件和相关证据的程序等事项,并就相关疑难争议案件展开讨论,以期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

3.介入行政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在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中,检察机关还可以介入行政部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检察机关派员参与一些疑难案件执法方案的讨论,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有利于把握案件的总体方向。必要时,检察机关还可以派员参加相关行政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执法活动,掌握行政执法现场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对行政执法现状进行现场监督,一旦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依法移送相应的司法机关。当然,检察机关的介入权有限度要求,行政执法权与检察监督权之间毕竟有着一定的界限,检察机关介入行政执法活动,更多的是对行政执法的环节和程序进行监督,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点,因此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干涉行政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以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4.制发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

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两种重要非诉讼法律文书。合理有效地发挥这两种文书的作用,不仅能够保证文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而且能够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书的作用,建议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被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检察建议书是针对社会治安和综合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工作文书。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检察建议。在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时,必须结合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使管理人员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另外,还必须做好检察建议书落实跟踪回访工作。

二是制发建议追究责任的检察意见书。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为应对不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它是检察机关使被不人受到行政制裁,吸取教训的重要方式。检察意见书必须先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格式要求和内容要素规范制作,由部门负责人或主诉、主办检察官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签发。检察意见书除送达接受意见的有关单位外,应同时将副本抄送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抄送接受意见相关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以便上级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建立和执行登记制度,以保证检察意见书的质量及严肃性。

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发出后,承办人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置之不理且超过一定时间不落实或拒不接受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机关反映。如果接受单位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中的事实、建议、意见提出异议时,发出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如果检察长发现本院或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意见不当时,应责令撤销,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赋予检察机关建议处分权

目前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的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权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也同样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罚权,并且缺乏对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调查取证权。监督的实质是权力制约权力,如果监督对象拥有的权力大于或者等于监督主体的权力,必然导致监督不力的结果。我们认为为强化监督效果,应赋予检察机关建议处分权,对文化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接受监督或者怠于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限期履行或者作出合理解释,若其在限期内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给予解释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主管领导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1)从财务管理系统板块的角度上来说,在陈四楼煤矿所构建的ERP系统下属财务管理模板当中,将财务管理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了以管理为主,以核算维护的全新模式。此种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放大企业投资方在整个经营管理活动实施中的利益,以投资方利润最大化的实现作为根本性目标。建立在永煤集团的整体管理下,陈四楼煤矿作为下属分公司之一,需要以财务核算以及报表管理为前提,通过对各类财务指标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的方式,借助于对SWOT工具的应用,研究自身的运营特点以及与集团公司的财务关系。2)从物资管理系统板块的角度上来说,在陈四楼煤矿所构建的ERP系统下属物资管理模板当中,结合了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特点(即所采购物资并无法构成最终产品),因而选择将企业内部制造活动、自身实际需求、以及供应方的制造资源供给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供应链单位,而ERP系统正是立足于上述单位,展开集中管理与控制。陈四楼煤矿以遵循用煤集团在物资供应方面所构建的《物资供应管理方案》相关标准与要求为前提,实现了在ERP系统当中,物资的零库存管理。以及比价采购的自动化管理。在ERP系统的实际操作中,首先由物料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单据交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录入申请单据。在此基础之上,采购部门组织对所采购物资进行比价,优选合理方案,完成采购并送货。使用方确认收到货物后由财务工作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结算手续进行办理。此种系统运行方式对于控制物流管理中库存的挤压问题,提高预算管理工作质量而言均有显著的意义。3)从人力资源管理板块的角度上来说,在陈四楼煤矿所构建的ERP系统下属人力资源管理模板当中,结合陈四楼煤矿产品成本当中,工薪成本所占比重较大的客观特点,重点考量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构建基于ERP系统的电子信息工作档案,预设员工档案基础性信息,并结合经营管理工作的逐步开展,对档案进行丰富;日常绩效考核结果在结合考核结算中心所提供薪酬结算综合的基础之上,形成最终的薪酬收入,以人力资源管理模板与财务管理模板的紧密结合,确保员工工资计算的准确性。4)陈四楼煤矿在对ERP系统进行应用的过程当中,还创新性的引入了内部市场化软件,与ERP系统相互融合。在该内部市场化软件模块当中,支持包括对公用功能、档案管理功能、定额管理功能、单项工程管理功能、机加工市场管理功能、运输市场管理功能、人工费市场管理功能、煤质市场管理功能在内等综合功能的实现。其优势在于:借助于ERP系统的动态改进思路,与企业所处的市场化管理发展现状相契合,体现了ERP系统的灵活性。

2ERP系统的应用优势

1)陈四楼煤矿结合自身的业务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方法,量身定制了具有针对性特色的ERP系统作为支持。该ERP系统的实际操作方法相当简单,省去了煤矿经营管理中不必要的操作环节,达到了简化ERP系统应用流程的目的,确保整个煤矿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统计等工作圆满且顺利的完成;2)陈四楼煤矿ERP系统能够按照天为单位,对煤矿在生产环境、销售环节、以及库存管理环节的情况进行动态且真实的反应。同时,ERP系统还支持对余额的自动累加操作,获取对应的库存报表信息。该报表能够面向陈四楼煤矿管理人员提供煤矿产品的库存信息,方便对生产决策的合理制定与调整优化;3)在陈四楼煤矿的经营管理作业过程当中,ERP系统支持以天为单位,对当天所产生的物料收入、支出业务票据进行汇总,录入相关信息,“日清”基础之上实现“月结”,从而避免物料收支信息长期堆置而造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难度加大问题;4)ERP系统支持对成本信息的共享,由此可以将成本信息面向煤矿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部门加以公示,促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陈四楼煤矿的阶段性成本支持情况,助力于对成本考核体系的改善工作当中,发挥其在控制吨煤材料费方面的突出意义与价值。

3结束语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市场 管理 对策

1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是确保建立秩序的有效途径,由法律层面来讲,使得建筑活动以及实践行为更加规范,各个行业主体的操作运行在有关规章体制的约束管理下,有效的预防了暗箱操作行为,避免了不当竞争以及私下交易等违规现象。引入公开制度则令建筑行业市场之中的各类项目建设信息更加透明,使得炒卖信息、违规作业或是非法交易的现象无处遁形,明显扭转了业内不正之风。另外,建筑市场管理则在该过程之中渐渐的迈向正轨,并构建形成了科学有效、规范有序的整体化建筑市场管理系统,推动了建筑行业市场以及企业单位的全面持续发展。由此不难看出,建筑市场管理秩序的日益完善令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

再者,建筑市场规范的管理秩序令政府单位针对市场管理的工作流程作出了有序协调,也就是说有关建筑单位需要在市场管理体制的约束之下从事项目报建工作,完成合理的项目招标并进行有关合同备案,这样一来将为政府单位的有力监督管控提供更大的保障。该类程序化作业模式之下,将有效避免暗箱操作的不当行为。在建立市场化管理模式之下,建筑活动的执行开展有了较为固定的场所,使得服务管理水平大大提升,工作力度明显增加,建筑市场之中的主体行为则受到了更好的约束,使得建筑市场之中各类交易活动的开展程序更为清晰明朗,明显的抑制了建筑腐败行为的嚣张气焰。在创建有形的建筑市场阶段中,引入了更多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使得办公环境不断改善,体现了现代化特色,并构建形成了优良传统作风,不论是行风建设或是主体利益均实现了明显提升,使企业自身管理工作水平以及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2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纵观当前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不难看出,其仍旧包含一些不足问题。例如,一些建设机构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不履行招标投标流程,工程发包行为体现了一定的不规范性,甚至时常发生私下交易行为。一些单位随意的将发包工程进行分配肢解,强制规定采购价格高且质量不过关的建筑材料,该类行为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良性循环,将对公平有序的竞争发展形成负面影响。

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发展的环境下,一些承包方则为了多接任务而善于应用不正当的非法竞争手段。通过四处拉关系、走后门、非法贿赂等私自许诺,得到工程后如何进行回报。一些单位则打着招标的幌子进行虚假招标,私下将标底泄露出去以确保其中标为前提赢得更大的好处,此种私自牟利、假公济私的行为屡禁不止。

当前,建筑行业市场之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口号,即一级资质单位中标、二级资质单位进场施工、三级资质单位进行管理,包工头负责施工,如此形象的话语道出了建筑行业市场之中频繁发生的工程层级转包、项目被不断剥皮的问题。

一些建设机构进行项目发包的过程中,并非由工程本身建设特征以及根本利益入手,优选综合水平良好的总承包方,相反衡量如何处理各层面的关系,将一个个不应进行分割的项目通过人为方式完成层级的肢解。一些行政单位或是部门则为了一己之利,为施工项目发包应遵循的正常流程设定障碍,将市场封锁起来。还有一些领导通过自己编织的关系网以及工作的便利,为自家亲属或是朋友联系工程项目,甚至亲自批条子、电话联系确认,施加压力,在这样一种拼关系、讲权力的风气之下,谁的力度最大,谁便能承揽到建设项目。

一些享有审批权限的单位或是项目工程配套机构,在承包工程任务的过程中,强行将同专业或是行业关联的项目进行垄断,或是逼着承包方以及建设方必须选择某个指定的单位生产材料,该类现象导致施工方苦不堪言,甚至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问题。

3 新时期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科学策略

3.1严格依据法定要求履行市场建设行为

新时期,面对不断复杂的行业环境,建筑市场建设杨业唯有全面依据法定流程执行,方能以不变应万变,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倘若建筑单位一旦引发不依照法定流程进行建设、没有取得开工资格便施工建设、承担建设项目没有获取充足的建设资金便开工的问题,行政主管单位应不予办理开工凭证或施工许可。针对建筑单位之中存在的不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单位应提升查处管理力度,全面预防市场之中不遵循法定流程非法作业的行为。针对建筑行业市场之中的一些政府重要项目或是引资工程,监督管理单位应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更加人性化、更为快速便捷的优质服务。这是由于该类建设项目工程在新时期的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或是优化建筑市场管理流程之中,均发挥了表率的作用,可推动建筑市场进一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3.2有效监管招标项目、强化评标专家人员管理

建筑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阶段中,就项目工程不同的资金来源,应进行必要的分类管控。针对应用国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应将其作为监督管控重点,仅仅抓住招投标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利用对项目工程发包方案、招投标管理公告、委托、明确潜在投标方、具体的招标文件、评标分析报告以及前期的招投标有关资料做充分的备案管理,强化对开管理、有效进行评标监管,确保招投标行为的可靠性与规范性。

评标专家始终为建筑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践的重要主体,直接影响评标管理的公正公平性。因此,监督管理单位应将评标专家人员管理看做是一项重要任务来做。近年来,逐步完成了在专家库系统之中随机抽调专家人员进行评标的做法,降低了选择专家人员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在抽调专家人员过程中实现了比例合理、专家从事专业配套的目标,建筑工程主管单位人员将不再参与到评标工作之中,而不是评标委员会内部成员的工作人员不能进入到评标室之中。通过这样对评标专家人员的动态、静态集成管理,可达到良好的评标效果,同时针对评标阶段中没有全面履行专家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清除出专家队伍。

3.3实施动态监管、做好主体定位,提升执法力度

针对建筑市场之中的企业单位资格以及资质水平应全面实施动态管理监督。例如,建筑单位在囊括招投标管理、施工建设、报送检验在内的各类建设环节过程中如果引发违规作业行为,那么建设主管单位应对违规部门进行立案侦查,限定期限进行整改,并将不良行为登记再案,通过公示制度进行必要的揭示。针对违纪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单位,建设主管机构应对其资质实施监督核查以及专项稽查,同时对承建的建筑项目工程做必要的检查,限定其再次承揽新型建筑工程项目。制定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规定目标在于更好的面向各方参与主体进行服务,为此应由自身定位的视角入手,不论是建筑方经营性质或是市场定位,均应在管理文件之中进行清洗规定。倘若不能落实市场定位,则必定会导致企业职能划分不清晰,市场定位较为模糊,或是最终致使市场分割的不良问题。为了全面推进建筑市场的有序良好发展,应在各方参与主体工作职能之上做好进一步的市场定位,进而为建筑市场的良好发展提供更大的保障以及支撑。

建筑市场之中的违规分包以及转包行为对内部的良性发展形成了负面影响,为此应增强执法管理力度,制定有效抑制转包或是违规分包行为的科学对策。应由优化行业市场内部法规制度系统、约束市场实践行为、严格员工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履行诚信工作体制等层面入手,针对违规分包转包单位,一旦在质量、支付对象工资、安全管理等层面引发问题,要一律暂定施工或将其资质吊销,进行严厉惩处。

4结语

总之,建筑市场管理任务艰巨,该项工作中涉及到的项目众多且管理工作难度大。为此,做好建筑市场管理离不开各单位的有效配合、协调以及持久的规范性。另外,应强化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策略研究,创建更全面配套的政策制度引导、法制条款,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方能为整体建筑行业的建设发展提供更大的保障,凸显市场的勃勃生机,真正实现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越.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乱极必治[J].中国市场,2012,(07).

[2]夏文武.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J].建筑管理现代化,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