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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作业规范

公路养护作业规范

公路养护作业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路养护;内业;管理;建议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其运营管理也开始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公路养护内业资料是养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护内业分为内业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它相对固定,但又随着养护体制、内容和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快捷、美化的必要手段,也是充分发挥公路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更是验证养护各项工作成败得失及合理调配养护资金,制定养护计划和任务的依据。因此,重视养护内业的规范化管理,是全面搞好养护管理工作,促进养护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代的重要手段

1 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强化养护管理模式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能全面地反映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是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中,把制度“规范化”列入检查中,并将其作为衡量此次检查的一项重要标准,据此特别制定了《2005年全国公路检查管理规范化评分标准》。为搞好各项养护工程施工及管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要根据规范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养护管理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适应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许多公路管理单位通过了ISO9000认证,使公路各项养护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这也是发展的一种需要。养护管理制度是有关养护生产、技术、机械、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制度,它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养护技术标准,第二类为技术规程,第三类为工作管理规定。养护技术标准类一般参照国家养护技术规范,同时结合公路自身特点和当地养护条件自行制定,各种养护管理制度要具有简洁性、针对性、实用性、全面性,以保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我国公路养护技术发展现状与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公路养护管理与技术方面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在公路养护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基于网络技术的信息化、自动化和科学化管理体系。随着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在公路养护管理和技术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2.1 公路养护市场处于封闭状态

公路养护生产及管理还处于较为封闭的状态养护工程市场还处于初期阶段存在着部门得护主义,还没有形成面向全社会的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从而不能充分利用社会的各种资源来推动公路养护事业的快发展。

2.2 公路养护理论研究不足

在公路养护理论及其软课题研究项目方面投入不足从而使公路养护管理与技术的发展决策缺乏充分的科学理论依据和必要的统计数据,其结果在工作中就必然带有经验主义色彩。

2.3 管理方法和手段较为落后

在公路养护管理方面正处在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新的管理模式还没有真正形成公路养护管理手段还较为落后,管理方法与科学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这一现状与公路交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信息化的现代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经验管理的模式还较为流行。

2.4 引进产品的技术创新水平较低

中国的筑养路机械企业虽然遇到了我国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但由于其先天不足对国外产品引进有余消化吸收不足在产品的关键技术中基本上没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引进技术的创新不够也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结果造成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不强。到目前为止,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的运行状况离实际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在许多企业中,仍然是以经验管理方式为主,并没有实行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与经营方法。

2.5 养护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在公路养护行业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于我国没有公路养护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专业和培训机构,公路养护行业中具有较高养护工艺知识水平和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小公路养护工作人员的理论与技术方面的知识水平较低从而阻得了公路养护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3 公路养护中内业的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规范原始数据的采集

养护内业统计是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这首先表现在对原始资料的搜集与整理上。对此,我们在采集任何一项原始数据前,按采集数据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表格,并对外业采集人员进行培训(按采集内容或简单或详细培训)。对于临时性数据,我们按内容临时制定表格填报,为了将数据完整、全面、明了地在表格中反映出来,有时一张表格要改动两三遍。为了保证数据采集的更加规范,我们规定数据采集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表格全市统一印制,数据采集完成后,以各县为单位,统一装订保存。对原始数据的加工、整理是养护内业指导外业的关键过程。在这过程中内业人员除了必备的一定的专业技术和较高文化素质外,还应具备“细(致)、全(面)、(真)实”的工作态度,对每一笔原始数据都要仔细核对,综合衡量,遇有疑问还要重新统计、核实,确保加工资料的真实、可靠。

3.2 建立健全完善的内业统计资料

完善翔实的内业资料和统计报表是内业统计规范化和搞好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对辖区公路地理特征、设施种类与分布、病害观测记录、车流量以及养护资金利用、机械与物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规范、系统的档案资料,并配制必要的照片资料和统计图表,既一目了然地反映出公路的相关特征,满足了日常养护工作的需要,也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养护资金、人力、材料、机械和施工等制订科学、合理的计划,有章可循,合理安排支出和各项工作。为了使养护统计资料更加规范,我们统一为道班、养护公司、分公司配备了资料卷柜,资料盒。规定了摆放次序,画图的颜色、粗细,字体、字号等。通过实践证明,规范、详实的养护内业资料能为养护工作提供全方位指导,是搞好养护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必要保证。

3.3 专项养护工程内业管理

专项养护工程内业资料要准确、齐全。目前的专项内业管理已形成了一套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内业资料要包括计划、图纸、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原材料检验、施工原始资料、施工照片、质量检验、监理资料、施工总结、监理总结、竣工图、工程决算、验收报告等。在专项养护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填写原始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尤其注意对试件的预留,并按期做试验,以保证施工质量,这点在小的专项养护工程中往往被忽视,留有空白。

3.4 加强对历史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养护历史资料的规范化管理,绝不仅仅只是防止资料遗失和破损,还必须对历史资料进行系统、规范的档案化管理。内业资料经过整理,提取有价值的内容进行存档。它不但是历史的记载,而且具有法律效应。如一条羊肠小路从乡道提升为县道,如今建成八车道五十米宽的高速公路。追惜思今,具有现实地教育意义。这些仰赖我们内业资料来完成。规范系统的历史资料也有利于同行业之间乃至行业外的相互比较,有利于相互取长补短,克服各自管理上的不足,促进共同发展。

3.5 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使养护内业管理更加规范

养护内业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科技的发展,养护手段的更新,养护内容、养护要求的变化及养护管理理念的不同而变化。为适应这些变化,紧跟时代的发展,现代化的养护内业管理方法应运而生。现代化的养护内业管理手段使养护内业管理更加规范。所以,实施科学、现代的管理手段,确保了养护内业工作实现现代化的管理要求,更好地为养护各项工作提供更科学、更系统的决策依据。我们不仅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硬件环境,还要努力营造一个科学的软环境,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推进养护工作不断发展。

4 结语

随着我国公路运营管理的不断深入,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在不断规范完善,养护内业管理也面临新的挑战。只有实施科学、现代的管理手段,确保了养护内业工作实现现代化的管理要求,更好地为养护各项工作提供更科学、更系统的决策依据。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摸索、研究、创新,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提高我国公路养护内业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万先进.关于养护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思考[J].湖南交通科技,2003(03).

公路养护作业规范范文第2篇

平安交通”,我们根据现代化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引入精细化管理思路,对管辖的专养公路实行全面养护,逐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力求构筑“畅、洁、绿、美、安”的交通新环境。

一、管养概况

我段专养公路7条,总里程341.311km,其中国道1条,养护里程为131.066km,省道2条,养护里程148.222km,县级公路4条,养护里程62.023km。

二、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思路与对策

(一)、完善制度计划,加强规范管理

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持续时间久、要求较细致的工作。为了确保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使公路养护更精细以展现良好的公路路况水平,我们必须从专业化、规范化的角度来完善管理。

我段结合辖区内公路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了《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实施细则》及《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员工持证上岗管理的若干规定》,使日常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有规范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的操作流程,以便各养护公司进行更专业、规范地公路养护。

(二)制定养护生产月计划,,并按时验收。

合理有效的养护计划是顺利开展各项养护工作的前提。根据养护路段的实际情况和和气候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月度小修保养生产计划,按路线分解月计划后下达到标段,标段再对公司月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对工作量、工作内容等具体落实到员工,对养护任务的实施做出指导和参照。月末根据公司分解后的月计划进行验收,验收时认真细致,对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逐项进行验收,没有完成月计划的标段将按比例收收回一定的养护经费,从而使标段员工重视月计划,认真完成月计划。

(三)从严务实,做好小修工程验收工作

小修工程的检查要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要严格要求,完成一项小修工程合格一项。完成的小修工程数量填报要真实、准确,对各公司上报的工程量我们采取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填报不准确,计算上有误差的工程量返回公司重新填报。如果重新上报的工程量还不准确,我们根据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合同规定,承包人申报的小修工程量与检查验收结果误差不得超过5%,超过此限不予以确认和计量,在检查验收中严把质量关和数量关。

(四)加强监督考核力度,保证养护工作质量

每年春秋两季,我段制定恢复路况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该评分标准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公路绿化、内业六方面的内容,根据此标准,对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路基整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制定了相应奖惩规定,以使各养护公司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路基整修,全面提升路况整体水平,最终达到为社会提供快捷、安全、舒适、畅通道路的目的。

日常工作中完善养护巡查制度,进行日常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月加强对员工上路率和员工安全标志服穿着情况的抽查频次,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考核是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坚持工作监督考核,从员工劳动纪律、工作效率、技术操作规范、养护管理质量等方面细化分解,从细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措施到位。

(五)以人为本,落实管理措施

精细化管理中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每年定期安排养护管理人员参加交通部、省局、市公路处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增强养护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技能和水平,加强管理人员精细化的管理意识,使精细化的决策、目标、任务、指令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身上。

(六)加强内业指导,提高公司标段内业质量

公路养护作业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等级公路 养护 管理

一、前言

制度是规范各项工作和人们行为的准则,一套好的规章制度,能使各部门工作正常衔接,避免互相扯皮、推诿和工作遗漏,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等级公路本身固有性质决定了高等级公路损坏后必须及时进行修补,尤其是路面部分损坏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时刻为道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路况,是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先进适用的养护技术,保证了高等级公路的正常使用,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使高等级公路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撑。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及各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检查登记制度,对存在问题的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和书面整改意见,在施工旺季和公路运输繁忙时期之前应对工程、养护、机械设备等的安全情况进行专业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本文把如何搞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装备建设、技术建设等几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希望能与大家共同探讨。

二、科学规范日常养护施工作业,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日常养护是高等级公路维修养护作业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日常养护具有经常性,部分作业具有突发性等特点。因此,科学规范日常养护施工作业也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规范日常养护作业,首先要根据不同工种的作业性质,制定出合理的安全作业制度,以制度约束作业。其次,建立长效的检查机制,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作业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再次,建立长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作业的重要性,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以制度规范作业、以检查促进作业、以教育保证作业的机制,达到减少、直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搞好养护管理基础工作

一个单位就像一部运转的机器,每个人就是机器中的每个部件,要想整部机器运转正常,就必须保证每个部件运转正常。纵观国内外知名企业,无不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实际,操作可行的规章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到底要建立哪些制度,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其一,涵盖工作范围的每项工作、每个步骤,每一个岗位,其二,便于操作执行,言简意骇。其三,一切从实际出发。我认为目前应抓紧制定《高等级公路维修工程定额及编制办法》,《高等级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评比办法及标准》,《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手册》,并制定详细的日常性原始记录,如公路巡视日记、养护工作日记、异常天气记录、路产损坏记录、维修工程日记及技术调查记录。既路况调查记录、桥梁定期检查记录,交通情况调查记录、桥涵淤积(冲刷)情况观测记录、路面纵横缝观测记录、桥梁伸缩缝观测记录等等。制定这些原始记录目的是将公路及与公路有关的情况及时准确记录下来,进行分析、归纳、找出规律,以便“对症下药”,为做到“预防养护”打好基础,最终达到早发现、早预防、少支出、效果好。把病害处理在萌牙状态。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效益。

四、培养一支反应快、技术熟练、设备配套的机械化养护队伍

培养一支反应快、技术熟练、设备配套的机械化养护队伍,才能保证养护的及时性、快捷性。负责以路面为主的公路大修,专项工程养护工作,下设公路工程作业队:负责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河槽维护与抢修;房屋维修工程队:负责局管房屋,水、电、暖维修与养护;交通工程队:负责路面标线、标志、防撞护栏、隔离栅、收费、通讯、监控系统维修与养护。公司内设工程技术部:负责下达生产任务、质量检查、工程量审核。计划财务部负责年度计划制定与资金支出控制,工程决算。综合部:负责日常行政、后勤及人事、劳资等工作。

在机械配备上,必须以专用机械为主,如洗刨机、压路机、摊铺机、拌和楼等,非专用机械如翻斗车等可采取雇佣社会车辆方式解决,据了解目前社会车辆过剩,随时可以雇到。以减少初期投入过大资金,并减少管理费用和难度。

五、提高养护管理技术

先进适用的养护技术,保证了高等级公路的正常使用,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使高等级公路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撑。利用高科技检测技术促进工程质量监测和公路养护智能化,通过利用高精度传感器、雷达技术、RS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实现人工检测向自动化检测的转变。推广使用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路面耐久性,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目前,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中普遍采用的改性沥青技术、SMA路面技术、土工合成材料、乳化沥青、稀浆封层等都是发达国家在公路养护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们的推广与使用,改善了公路桥梁等建筑的稳定性和耐久性,达到了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实现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小结

高等级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何搞好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是我们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满足高等级公路的使用公益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属性,我们必须从公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研究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对策,深化改革现行公路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公路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新路。

参考文献:

公路养护作业规范范文第4篇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rural highwa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But after highways are built, legal problems in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process became the focus of society.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ural highway maintenance, from a perspective of legal system, further analyzed the importance of the highway maintenance,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rural highway maintenance.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对策

Key words: new rural construction;rural highway;maintenance;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0-0098-02

1 我国农村公路交通发展的现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6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4年来,我国农村公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公路的规模不断扩大,通达深度逐步提高,运输量日益提高,布局日趋合理,技术状况逐年改善,总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45万公里,占我国公路总里程的76%。其中,农村公路中等级公路约占农村公路里程的86.6%;[3]三级以上公路约占农村公路里程的21.6%;乡(镇)、建制村公路通达率分别达到99.8%和94.3%,初步形成了基本通达乡镇、建制村的农村公路网络。此外,还有未纳入统计的村与村之间简易公路约154万千米,等外公路约占64%,未铺装路面里程约占77%。从这些数字上可以肯定建国60多年来我们在农村公路建设上的巨大成就。我们坚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推进,我国农村公路交通事业将会有更加辉煌的锦绣前景。

2 我国农村公路交通发展的制约因素

2.1 责任主体问题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中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本法第38条规定:“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人民交通出版社的《公路交通法学》中解释“乡道”概念的时候提到“乡道……由县人民政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从法理上讲,只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就能追究过错责任,此处的农村公路养护却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主体的不明确造成了责任的不明确、义务的不明确。因此造成农村公路有人建设而无人管理的情形。

2.2 养护经费问题 众所周知,公路建设属于资金密集型工程,同样,公路的养护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农村公路不同于其他道路有专项的资金来源,如目前的养路费、收费公路的通行费、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等等,这些都能解决非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问题。而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基本上靠自筹,由于公路的养护周期长、见效慢,普通的乡镇、行政村以及贫困地区的县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在经过农田、水利、教育、行政事业支出后就基本所剩无几了,根本应付不了数额如此庞大的养护费用,尤其是农业税取消之后,能供基层政府提留的款项就更少了。目前,县道尚且有基本的养护经费,乡道连基本的养护资金都保证不了,村道更是处于失养状态。

2.3 养护队伍问题 公路的养护不同于其他社会工作,其技术含量较高,专业要求严格,安全性也要得到保障。目前,我国正处于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时期,规划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到320万公里,2020年将达到360万公里。在我国如此庞大的农村公路网中如何配备一支养护队伍是解决农村公路养护问题的关键。目前有的地区养护人员根本不能满足公路快速发展的需求,有的地区虽然人数基本上能凑够,但一直以来没有专业人员指导,也没能严格按照规范的工艺进行作业,这就导致了公路养护的质量不高现象。

公路养护作业规范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证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专用道,包括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养护优先、依法治路、科技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规范”,促进农村公路畅、安、舒、美。

第五条县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在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分值中占2分,绩效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明确。

第二章养护与管理体制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养护与管理,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与管理。各乡镇成立交通管理站,挂靠“村镇建设环卫中心”,并落实2-3名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

第七条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负责编制、审核和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资金预算;

(三)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养护工程竣工验收;

(四)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建立机械化养护中心;

(六)检查考评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发改、公安、财政、国土资源、林业、审计、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县公路养护段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实施县道、专用道和县城环城路(即旭阳镇连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二)负责县道、乡道及桥梁的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三)负责县道、乡道养护计划的方案编制;

(四)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培训及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的更新等工作。

第十条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并及时更新本乡镇乡道和村道基础数据库,做好行业统计工作以及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

(二)组织编制并执行乡道、村道养护计划及资金预算,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养护与管理;

(三)负责所辖乡、村道及桥梁的巡查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

(四)检查考评本辖区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行政村村道公路的日常管理与养护,负责组织筹集村道公路养护资金,负责所辖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

第十二条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县路政大队是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乡镇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乡镇政府及交通管理站应组织村民委员会及村道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做好辖区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对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县路政大队报告。

第三章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其来源为:

(一)国家和省补助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

(二)县政府、乡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三)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四)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实行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县道、县政府认定的专用道路以及县城环城路(旭阳镇连村公路)的小修维护费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的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费每年每公里4500元;纳入列养的村道的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费每年每公里2000元。其中,补助资金总额的80%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维护;20%作为应急抢险保通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统筹管理使用。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

县道和县政府认定的专用道路的大中修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公路的使用年限及运行极限按年度上报计划,县财政分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大中修专项资金。乡道的大中修由乡镇政府根据公路的使用年限及运行极限上报计划,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查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村道养护所需经费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治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安排适当的补助资金。

第十五条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和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四章养护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实施,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标志标线等沿线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保证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八条县道、专用道路的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乡道、村道的经常性养护率分别不低于60%、50%,2013年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率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逐步实现全面覆盖。未实行经常性养护的乡道和村道,要实行季节性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公示养护责任单位名称、养护路段以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养护作业义务。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四类。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行专业化养护与个人承包养护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尽可能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对养护作业单位或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计量支付。

农村公路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等养护工程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达到国家规定招投标标准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选定作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因严重然灾害等公路突发事件,致使县道、乡道受损中断交通时,应组织养护作业单位及时组织修复、恢复通行,并有关公路运行信息。县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修复公路、恢复通行的需要,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村道的修复由乡镇政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应修建临时便道或在路口标明绕行路线。

第二十条养护作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记录养护作业、巡查、检测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巡查发现的病害和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加强桥梁养护,定期对县道、乡道上的桥梁进行检测和评定。对评定为三、四类桥梁的,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护措施。对评定为五类桥梁的,应当关闭使用,严禁通行,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

村道上桥梁的定期检测评定及安全隐患整治,由乡镇交通管理站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穿着安全标志服,养护作业区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养护作业车辆应设置明显作业标志。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期间,应保障车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不得因养护作业而随意封道,中断交通。县道、乡道因养护作业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修建临时道路。村道因养护作业确需中断交通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向沿线单位和村民通告。

第二十四条县公路养护段和乡镇政府应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农村公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实施公路绿化。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行道树的,应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由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县交通运输局要坚持创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开展养护技术创新、培训、交流和技能竞赛活动,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养护作业机械化、规范化、快速化、信息化。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县路政大队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管理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严禁修建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县道需先经县路政大队批准,乡道和村道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路政大队备案。

第二十七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农村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征得县路政大队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县交警大队同意。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农村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二)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二十九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

(二)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倾倒垃圾;

(三)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

(四)挖沟引水、采石取土、排放污水或污物;

(五)焚烧物品、维修车辆、洗车;

(六)损坏、擅移动、涂改、遮挡农村公路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

(七)利用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八)车辆擅超限行驶;

(九)擅砍伐行道树及损毁绿化植被;

(十)其他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坏的行为。

第三十条加强农村公路超限治理。经检测超限运输且未经批准的,县路政大队应责令承运人行卸载超限物品;拒不卸载的,县路政大队可组织卸载,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确需行驶的,应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路政大队办理许可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乡镇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职责的;

(二)截留、挪用、侵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

(三)违法实施农村公路行政许可的;

(四)其他、、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由县路政大队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县路政大队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路政大队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或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六)、(七)项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八)项规定,在农村公路上擅超限运输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九)项规定,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补种,没收砍伐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砍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