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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专题研究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严厉整治安全隐患
各县、区工能局(经能局、经发局)要围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制订详实的检查方案,在汛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实施24小时一对一严密监控,措施做到五落实。
三、抓住关键,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
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煤矿。要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措施,完善水文资料档案,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备齐防汛物资,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淹井、透水等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将暴雨、雷电等气象信息传达到煤矿企业,一旦发现险情,煤矿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井工矿山要严格落实防洪和防治水措施,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坚决杜绝淹井事故;尾矿库要加强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监测监控和检查,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尾矿库提前治理、除险加固或采取泄载等措施,并要采用有效手段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坝体安全可靠。
(三)危险化学品及民爆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民爆企业必须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四)工业园区。开展园区汛期安全检查,正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五)地质灾害。督促工业企业对危及其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认真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撤出威胁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采取果断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区)工能局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排查,层层督导,加强督促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一)企业100%自查自纠。汛期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作业场所必须100%制定方案,100%开展自查自纠,100%完善管理台账,100%落实整改。
(二)县级全覆盖检查。各县(区)工能局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全覆盖开展汛期行业安全检查。
(三)市级专项检查。为切实抓好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工能委成立九个督查组,对各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企业汛期安全工作方案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定于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在监管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监管企业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对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分工
1、第一检查组
成员:颜昌平、陆世球、蔡如贵、钟贻光、刘旭
负责检查钦州矿务局。
2、第二检查组
成员:陈宝元、吴镝、闭庆、刘旭
负责检查市印刷厂。
3、第三检查组
成员:香梅、邝全柏、徐万杰、黄霞
负责检查市百货总公司。
4、第四检查组
成员:陆世球、梁冠礽、蔡如贵、曾传琳
负责检查市食品总公司、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5、第五检查组
成员:刘文披、郑兆辉、黄善凌、胡晓琳
负责检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市银盾押运公司、蓝盾保安服务中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目标任务要求,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及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使企业在装备、管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切实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实施范围
(一)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年因等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出台相关文件及进行评审单位、人员培训,未能按原工作部署展开。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烟花爆竹企业要在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年前实现达标。”的要求,确定年工作目标如下: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年前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年底前达标率不低于60%;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前达标率不低于50%,规模以下企业达标率不低于25%。
四、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做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进行,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宣传发动、动员部署;全年组织并监督企业按相关评定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核评审结果并向社会公布的方法进行。本着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按照年度任务部署稳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确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为一项系统、全面、基础和长期性工程,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措施。各区、市安全监管局一定要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和观望情绪,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性。
目前社会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尚不能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加之相关奖惩政策、措施不配套,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热情、动力不足。各区、市安全监管局在推进此项工作中,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企业认识到通过建立有效运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查找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同时,各区市安监局要通过召开现场交流观摩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总结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
(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按要求完成达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烟花爆竹企业要在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年前实现达标。从我市企业数量,特别是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企业数量来看,按照这一部署,任务量是非常大的。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是切实摸清企业底数。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几次相关行业的摸底,但数据不够准确,如存在行业分类不清、规模区别不清等情况。请各区、市安全监管局按行业、规模区分进行一次认真摸底,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情况,为制定达标计划奠定基础。其次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在推进工作中按照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先行开展,其他企业准备完善的顺序,科学制定计划,确保循序渐进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强考核力度。市安委会将把各区、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请各区、市与街道(乡镇)签署责任书时,也将此项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四)严格过程监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建立。
为避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确保达标质量,切实使企业通过达标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过程监督。
一是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有效可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避免出现重规章制度,轻现场、设备、人员的情况;要督促企业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参与达标工作,避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独自进行;要鼓励企业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展达标工作,通过达标培养安全管理人材,不能完全依赖于中介机构。
二是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安全监管局要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已评审的企业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是否按照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起有效可靠运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视情况取消评审单位或评审人员的资格。各区、市局工作人员要参与评审过程,监督评审单位一定要按照评审办法和评定标准实施评审。
三是要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评优评先、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未进行达标工作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已达标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复评,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对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发生撤销等级行为的,及时撤销其资格或按权限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撤销其等级。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制度约束和政策保障措施,综合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强标准化创建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高达标等级。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局业务科室及各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国家、省、市防范疫情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防范疫情能力,全力稳定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市工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疫情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稳定生产组、物资保障组、综合宣传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稳定运行组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配合科室:项目科、民营经济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疫情防控物资关联生产企业,注重食品、药品、生活物资等重点企业生产,保障医药供应,协调保障物流、通信等工作。重点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供煤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确保稳定供应;组织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相关企业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提前启动生产,防止市场供应短缺;督促帮助企业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物资调运,加强企业复产所需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工作企业运行情况的调度监测工作,对工业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有针对性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生产运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和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问题。
联系人:
(二)物资保障组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配合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技业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调度、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为全市疫情防疫部门提供相关食品、药品生产供应信息,与省、市物资保障工作组保持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我市物资需求情况。同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导企业强化生产场所和人员管控,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复产重点企业提供消毒液、酒精等必要防控物资。
联系人:
(三)综合宣传组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配合科室:经济运行科、民营经济科、项目科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防控疫情稳定工业企业运行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提高企业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
(四)后勤保障组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配合科室:局办公室、经济运行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防控疫情稳定工业企业运行工作进行人员、车辆等要素保障。对局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对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特别是与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关联的人员及其亲属进行细致排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进行隔离。对外出的人员,返舒时进行体温检测及观察。
联系人:
三、工作要求
一是抓住重点,逐户排查。各工作组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组织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对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特别是与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关联的员工及其亲属进行细致排查,出现疫情及时上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2011〕11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各县区安监局要摸清本县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县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所有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达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要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工贸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任务,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已达标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1年8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贸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方案要包括本县区工贸企业总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标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二阶段: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标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出复评申请。安监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到2012年底,要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有5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到2013年底,要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第三阶段:工贸企业全部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了轧钢、冶金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水泥企业评定标准,2011年底前还将陆续制修订并颁布实施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对于国家安监总局已制订或即将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和省局制订公布的评定标准执行。
(二)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审核公告,安监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三)认真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省安监局确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监局审查确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予以公布。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可自主选择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原则上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为评审单位。
(四)加强考评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资格。
(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培训。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六)树立典型示范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在每个行业树立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各县区已有达标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我市有效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树立标杆和样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设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推进达标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申报。已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三)加强检查指导
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
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建立和落实约束、激励机制
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依法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达标与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和行政处罚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达标。
二是要结合各县区实际,建立和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及“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安监局每季度末要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工程 施工 系统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超常规发展,建筑安全管理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新的挑战。要想正确认识并管好安全问题,就必须全面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并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基于对安全的认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建筑安全管理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的第二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要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并贯穿到基层工作中去;还要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深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该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并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安全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地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以便更好地将它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同样,对一些新转岗的职工和脱岗时间长的职工,也应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以便在正式上岗之前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注意事项。
三、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了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
要管理好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已经有学者开始着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问题的研究,但国家还没有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做出具体规定;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3、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
四、安全生产的检查与奖罚
在安全生产布置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施工场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施工活动场所内常规性安全检查成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常规性同时也反映了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要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