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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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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体制为重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11211”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健全制度,规范农村工作。

注重和加强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全县各镇要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要依据《黑龙江省条例》全省农委系统逐级上访、分级受理暂行办法》荼岗位责任制》全省农委系统领导接待日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工作后进单位重点管理暂行办法》文明接待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相应的农村制度。明确“逐级上访、分级受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形成依法解决农村问题的良好局面。

二、组建仲裁机构,建立管理新机制

迅速启动农村土地“三级管理、两级仲裁”的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相继组建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由县农委、经管总站、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组建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由各镇政府、经管中心、司法所等有关人员组成;组织县、镇仲裁员进行一次培训。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由县经管总站、镇经管服务中心、村土地管理小组三级管理。

三、严格执行政策,确保落实好“三包一保”责任制

工作的基本原则。处理农村土地问题时,坚持按法律、法规、政策处理农村土地问题。要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坚持按党在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回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土地纠纷问题时,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对在政策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土著居民地纠纷问题,要尽快给予解决对政策把握不准的要逐级向上请示汇报,正确解读政策,防止执行政策出现偏差。因此,各镇要成立处理土地矛盾纠纷领导小组,由书记或镇长担任组长,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负责包片,实行领导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制,镇干部负责包村。处理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一起事件,都应当根据《黑龙江省条例》和《东宁县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工作流程》进行处理,都要有详细的笔录档案,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在三十日内为人出具《处理决定书》如过期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工作小组在受理上访土地矛盾纠纷案件时,必须让上访人出具镇级《处理决定书》并在三十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给人出具《复查意见书》如没有镇级出具的处理决定书》原则上应将其退回所在镇重新处理。

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健全机制,推进土地流转规范管理,为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发挥作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09年,按照中央提出的这一精神,我们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大胆探索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办法,不断丰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一是建立区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机构。根据全区2009年农经工作意见安排,各乡(镇、办)经管站和各村村委会相继建立了农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服务机构,为农民群众提供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和纠纷调解等服务。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乡、村两级服务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指导,并依法进行鉴证,使土地流转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各乡(镇、办)经管站还经常深入到各村及时了解掌握土地流转的有关情况,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乡(镇、办)经管站利用集镇设立宣传咨询摊点,通过散发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农村财会人员和村干部培训中,我们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合理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积累相关资料,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机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我们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在坚持农民依法自愿流转的基础上,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建档管理工作,明确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各项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发挥合作组织在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中的积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推广农业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而产生的一种合作形式,是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近半年年来,我们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引导其增强自身活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了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一是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为了使合作社能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年初,我们向各合作社发出通知,要求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办公室报送各种资料进行备案,并进行办公场地建设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示范社培育力度。我们将花南果品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合作社,在技术上、资金上给与扶持,帮助这些专业合作社依靠新农业技术,生产绿色农产品,带动其他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了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带头作用。三是全面培训,强化意识。今年6月上旬,我们对全区12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共200余人进行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四是经常深入到各专业合作社,帮助专业合作社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先后深入到我区一些新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这些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民主管理制度、章程、财务制度、生产管理流程等进行具体指导,进一步健全这些专业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这些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上半年,我区新发展专业合作社20个,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个。这些专业合作社依靠自身的主导产业,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已凸显出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强化监督,深化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狠抓农村财务管理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区委区政府今年三大“民生”工程中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对农村财务管理,我们在实行“会计委托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11211”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针对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审批把关不严,财务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区《农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使用申报审批办法》,对村集体大额支出和大额借款审批程序、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村集体大额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了“11211”财务管理机制。二是今年3月份,区农经中心组织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和各乡(镇、办)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村集体财务账目的工作人员共300余人进行了大规模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农村财务制度、农村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增强了他们的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为农村财务管理打造了一支强有力的人员队伍。三是组织开展了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大检查。今年5月份,由农经中心和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21个乡(镇、办)农村财务公开和实施“11211”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办)及村委会不及时召开答疑纠错会议、财务公开不拍照留档等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三路里镇对财务公开照片按村分类装订成册、冯村乡设立“110”热线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这些先进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为深入推行“11211”农村财务管理机制探索出了新思路

四、常抓不懈,以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减负工作的重点转向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此我们狠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对全区农村“一事一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防止“一事一议”筹资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并为做好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做好准备工作。二是继续搞好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特别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理顺了拨付渠道,减少了运转环节,杜绝了截流挪用的口子。

五、强化审计功能,促进农村稳定,认真解决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上半年,我们以村集体财务审计为切入点,通过审计端正村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结合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继续搞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先后完成了车盘办事处、陶村镇、解州镇、北相镇、席张乡等乡镇110个行政村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村干部160多名,查处违纪金额38万元。二是对重点村进行重点审计。对王范乡坡东村、陶村镇张良村、东郭镇东郭村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特别是在安邑办事处周家坡村审计中,我们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20万元,侵占青苗赔偿款9.36万元,移交司法机关4人,在村干部中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

六、深入学习,扎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促进各项农经工作取得新成效。

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搞好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大规模经营,是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实现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并不是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本政策,并不只是在短期内见到效益,而是要规范管理,完善办法,创新思路,从长远利益着手,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有效的流转经营。

1加强宣传,严格贯彻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利益关联多,因此,各级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农民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承包主体的认识,做到依法承包、依法经营、依法流转、依法管理。要真正把土地承包法的主要意义,主要内容,法律关系,宣传到千家万户,要使农民真正了解土地承包法,并依据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确保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制度政策措施,激励流转

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资金在农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过土地流转筹集部分社保基金发展农村社区保障,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从事产前、产后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四是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

3坚持政策,明确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中应坚持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优化配置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相对集中、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完善机制,规范操作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维护好农民的承包权益,依法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做好协调工作。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办理流转备案,并配合流转双方办理有关手续。三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法、书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对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都要归档并妥善保管。四是流转形式只要合法,就允许灵活多样,农民可以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形式自主流转,也可以采取返租倒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

5创新观念,推动土地顺利流转

全县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大家都停留在这块人均不到一亩土地上,很难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农民很难富起来。随着入世,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与市场自由配置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等等,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广大干部要立足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对土地流转法规政策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改变传统的农业耕种模式,扩大种植规模,防止宁肯荒地也要守着一亩地的僵化思想,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6建立机构,加强服务

并非所有的农户都对中介放心,因而,县、乡、村三级应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需转让土地农民的申请和需承包土地投资人的申请,采用多种形式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从而打破地域限制,促进我县土地流转有序开展。同时政府应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土地机动地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好《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转变观念,履行职责,创新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坚持严格监管,遏制势头;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发展。从根本上遏制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引导农村建房用地走上科学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的轨道,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清查处理和建章立制工作,要根据**农村建设实际和发展要求,精心编制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农村新型社区,从机制和规划上指导和引导农村村(居)民依法依规科学建房,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用地。到**年8月底,全面摸清**年税改以来全市农村建房中一户多基、占用基本农田、超面积建设、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非法占用林地、严重违反规划法律法规、**年个人建房清理以来顶风违规建房的基本情况,分清类别,制订措施,分期分批处理到位;全面开展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两年内实现乡镇级规划全覆盖,三年内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立严格的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审批、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制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制度;健全农村建房监管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科学指导农村村(居)民建房,初步建立农村建房管理的新机制,促进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职责分工

根据市人大《议案》和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

1、切实加强对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各地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负责本行政区内相关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分解和督办,确保实现市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2、负责领导和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规划、建委等部门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清查和处理工作。

3、根据清查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妥善处理问题,坚决刹住农村乱占、乱建的歪风。

4、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市政府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发〔**〕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农村建房管理的实际,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5、结合实际,每县(市、区)办好两个试点,总结经验,典型引路。

(二)乡(镇)人民政府

1、及时传达和宣传上级政府和部门有关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的精神。

2、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制止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农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非法批地的村组干部和违法建私房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三)村民委员会

1、及时向村民传达和宣传上级政府和部门有关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的精神。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清查摸底工作。

3、及时反馈村民建房用地的新情况。

4、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农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

5、负责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6、积极探索农村建房村民自治管理办法。

(四)国土部门

1、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查清**年税改以来农村建房用地中涉及一户多基、占用基本农田、超面积建设、非法转让、**年以来顶风违法建房的基本情况。

2、在政府组织下会同相关部门坚决拆除一批顶风违法违规、破坏耕地和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有效遏制农村建房乱占滥用土地的势头。

3、集中处理农村建房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分清类别,处理一批,补办一批,拆除一批。

4、探索试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5、组织编制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空心村”整治规划。力争三年内实现全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覆盖率达到50%以上。

6、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制度,严格“四公开”制度,即公开对象条件、公开时间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收费标准。

7、逐步建立(市)县、乡(镇)、村、组四级农村建房动态巡查网络;建立国土查处、乡村协管、年终考核奖惩制度。

8、配合英山县人民政府办好试点。

(五)建设部门

1、充分发挥部门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建设手续的审批和建筑市场的监管,规范村镇建设行为和农村建房行为。

2、搞好农民住房现状的普查。配合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农民住房现状进行调查登记,查住房面积是否合理,查庭院建设是否有规划,查住房状况是否属危房。

3、搞好施工人员的登记。对农村从事农民建房的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进行普查登记,看是否具备资质、是否登记发证。

4、指导农民对现有农居危房整修加固或。

5、加强农民建房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建筑队伍的管理。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求挂牌营业、持证上岗、责任终生追究。

6、配合**梅县人民政府办好试点。

(六)规划部门

1、指导和督促各县市编制城镇和村庄规划。力争两年内实现乡镇建设规划全覆盖,三年内村庄建设规划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摸清违反《城乡规划法》和《集镇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的农村建房的基本情况。

3、与相关部门一起,集中处理农村建房的历史遗留问题。坚决刹住当前农村无序建房的歪风。

4、指导和组织各县(市、区)办好城中村和农村居民点的示范规划,引导个人建房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道路。

5、配合**区人民政府办好试点。

(七)监察部门

1、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私房的行为。

2、查处村组干部越权批地行为。

3、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清查处理过程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4、查处典型案件。对在这次清理中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要公开处理。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

(八)宣传部门

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其他部门

1、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要维护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农村建房的清查和处理的正常工作秩序,坚决打击农村建房清查和处理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办、农业、水利、林业、工商等部门要配合国土、规划部门编制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处理非法占用林地建房行为,坚决查处提供劣质建筑材料等违法行为。

3、财政部门要合理预算,切实保障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的经费及相关规划编制经费,要协调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集中投向全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

4、政府法制部门要对清查处理中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既要依法合理,又要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组建专班

市政府成立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张新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集中办公。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各地和各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清查处理和监管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市政府在4月底以前召开全市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动员,部署工作。各地各部门都要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电视、报纸、广播等方式形成宣传氛围;要以开辟专栏、举办专刊等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发放传单、张贴布告、以致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和宣传册等方法把相关法规宣传到每一个农户。舆论宣传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件曝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全面清查,摸清底数

各地要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彻底摸清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基本情况。

清查的主要内容为自**年税改以来,全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情况,农村建房规划情况和农村建房建筑管理情况。清查主要对象是一户多基、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超面积建设、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非法占用林地、严重违反规划法律法规、**年个人建房清理以来顶风违规建房。清查表格由市政府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集中处理,刹住歪风

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清查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别不同情况提出有效的处理意见。处理原则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照顾现实;既要严格依法,又要解决实际问题;既要依法行政,又要保持稳定。总的要求是处理一批,补办一批,一批,历史遗留的问题逐步得到处理。

(五)科学规划,整体推进

要科学编制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从规划上指导和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科学建房,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用地。组织开展“空心村”治理。规划编制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国土、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同负责,财政部门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力争实现规划编制阶段性目标。

(六)办好试点,摸索经验

市政府组织国土、建委、规划等部门分别在英山县、**县、**区办好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的试点。英山县试点由英山县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梅县试点由**梅县人民政府负责,市建委配合;**区试点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市规划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办好2个以上试点,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办试点进行年终评比。试点主要是探索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新机制和新办法,走出一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靠群众,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新路子,引导农村建房规划用地走上科学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的健康轨道。试点工作将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和指导。试点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召开全市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现场督办会,总结试点经验,整体推进工作。

(七)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各地各部门要在清查处理、办好试点、总结成功作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村民自治,齐抓共管,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

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和建设、规划人员在农村建房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基层国土所机构、编制、经费要落实到位。要全面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组织全市国土所长进行一次专项培训。

(八)加强督导,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