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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资本管理涉及 金融 产品布局、资源优化配置、风险合理规避和经营回报最大化等诸多层面,实施经济资本管理是完善风险管理,促进银行业务持续 发展 的有效约束工具。本文从经济资本管理的实质内容入手,积极探讨如何有效构建银行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1 经济资本管理的内涵 

 

2007年开始逐步实施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三大支柱构成;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要达到两大目标,即提高监管资本的风险敏感度和激励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准。实现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监管当局以银行内部测算的“经济资本”作为监管资本的基础。 

经济资本是基于银行全部风险之上的资本,它是一种虚拟的、与银行的非预期损失等额的资本,它不是真正的银行资本,是“算出来的”的数字,在数额上与非预期损失相等,它是风险资本和商誉之和,忽略商誉,经济资本则等同于风险资本,它是信用风险非预期损失、市场风险非预期损失和操作风险非预期损失之和。 

对经济资本的理解应注意以下五点:一是经济资本反映的是风险,主要揭示银行非预期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大小,通常在既定的置信区间和一定期限内进行考虑;二是经济资本或者说非预期损失大部分时间小于预期损失;三是预期损失通过定价和损失准备金提留来弥补,非预期损失一旦发生则由银行资本来抵御的,银行资本是经济资本的“准备”;四是经济资本成本一般不予考虑,但当非预期损失发生而需用资本去抵偿时,考虑经济资本成本就有意义了,它和用于抵偿的银行资本成本相一致;五是经济资本是银行确定风险边界的基础,以此为基础确定的风险边界,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又充分考虑了业务发展和资产扩张。 

总之,经济资本是一个新出现的统计学概念。它是描述在一定的置信度水平上,一定时间内,为了弥补银行的非预计损失所需要的资本。它是根据资产的风险程度 计算 出来的,计算前提是银行风险的模型化和量化。经济资本的重要特点就是:它是指所“需要的”资本,“应该有”多少资本,而不是银行实实在在已经拥有的资本。 

 

2 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 

 

法定资本管理是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经济资本管理是在法定资本管理充分实施基础上的发展。在做好法定资本管理的基础上,清醒地分析和认识现状,确定合适的资本管理方法,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合理选择。旧协议提供了测量资本的简易方法,即标准法:资本=∑(资产×风险权重)×最低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这一方法对数据的要求不高,为银行业提供了一个统一衡量风险的标准,并将测量结果从 法律 的角度定义为“监管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法定资本的计算按照监管机构设置的参数来计算,无法有效反映银行资产的风险特点,虽然新协议的“标准法”有所改善,但风险敏感度仍较低。经济资本的计算以“内部评级法”为基础,大大提高了风险敏感度。如经济资本可以根据复杂程度不同,对风险敏感性不同的风险资产进行不同的计算;允许银行选择用内部违约经验数据与外部数据配对的方法预测风险因素;认可风险缓释手段更多样化,承认信用风险衍生工具等。 

从以上描述看,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在计算方法和风险敏感度方面有较大差距,而这种差距隐含着对银行的不同管理要求。

首先,经济资本管理与法定资本管理对银行管理流程有不同的要求。经济资本管理要求用量化技术精确测算现有资产将来一段时间的非预期损失,据此衡量业务的风险成本和股东价值增值能力。贷款决策前,管理层要先确定可接受的客户违约率上限、授信业务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raroc)的下限等。如整体资产经营结果不能产生正经济利润,股东价值增值难以达到,就需要通过降低客户违约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敞口偏离预期水平的幅度来降低经济资本成本。如无法降低经济资本成本,就要能够增加业务的净收益。法定资本管理没有前者精细,风险的衡量与控制和贷款分类在同一个维度进行。风险权重按监管当局的标准只分为四档:0%、10%、50%和100%(或新协议标准法按外部资信评级对应五档:0%、20%、50%、100%和150%),这比由客户违约率(pd)、授信工具的违约损失率(lgd)和贷款交易的违约敞口(ead)决定的风险权等进行衡量还要简单,在资本成本核算上也就相应简单了许多。 

其次, 经济 资本管理与法定资本管理对银行管理体制有不同的要求。经济资本的作用是帮助银行 计算 经风险调整后的绩效和做到股东价值增值。为保证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和各种模型工具得到合理使用,银行需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和业务流程。经济资本计算所依靠的内部评级包括客户评级和授信条件评级两方面,据此可提供客户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敞口(ead)、预期损失率(el)和非预期损失率(ul)等指标,并将其应用到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等基础信贷管理中以发挥决策支持作用。所以,经济资本管理需要有效的 企业 管制、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配合。具体而言,需要强大而完善的it体系、信息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资产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相配合,才能确保经营策略受到股东价值增值的导向约束,且在短期规模增长和风险成本之间主动寻求平衡。而法定资本管理资本计算简单,风险敏感性较弱,对银行管理体制的要求不是很高,它可在现有it基础上,整合管理信息和财务信息,通过拨备调整后的法定资本回报进行绩效考核,并据此实现法定资本限额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格。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商业银行从产生至今,其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阶段。其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至此,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已经基本完善,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及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内、外部评级等;

(三)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三、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化解银行信用风险,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不仅按照《巴赛尔协的规定计算风险资产、补充资本金,还运用较传统的信用风险度量法,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企业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并采取较先进的以风险度为依据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对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但多方面的管理措施并没有大幅度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2.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

3.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

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四、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完善

风险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全员参与,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各业务品种、各业务流程,能够在微观层面和银行整体层面实施有效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还要遵循风险管理相对独立性原则,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分离,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建立垂直化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同时,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按照提高市场响应能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原则,梳理和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探究、实践:

1.优化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以先进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为先导。只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能使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才能使政策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才能让风险管理技术变得灵活而不致僵化,才能让每一位员工发挥风险管理的能动作用。让整个银行更新观念和认识,统一思想和步调,为科学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做好思想和舆论准备,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能动参与风险管理。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一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董事会之下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的最高审议机构;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2)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一是以银行的风险偏好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和收益期望及对风险的容忍水平一致的前提下,体现银行总体和各个业务单元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二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该体系应涵盖所有的业务领域,每个业务部门和地区都必须执行。同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又要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区别对待。(3)风险管理决策体系。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了客户评价、风险授权和授信、审贷分离、集体审贷等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了逆向选择风险。需要指出的是,科学的决策体系不可能杜绝所有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4)风险管理评价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要以风险和收益的量化为基础。目前,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回报率。

3.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先进的风险度量技术是目前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的关键。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业务和风险管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对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的需要也是不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管理的整体效果不取决于任何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单独使用,而是所有风险管理技术综合运用的结果。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只有正确认识风险,处理好风险与效益的关系,才能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本文首先介绍了风险管理和效益追求是协调一致的新理念,并引入RAROC指标,引入资产组合理论,提出了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效益最大化。

从“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发展到“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成为一种普遍认知,可以说是我国金融界一个认识上的飞跃。其意义在于,认同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就不得不认可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与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就不得不接受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这不仅是我国加入WTO的需要,而且是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经营融入全球金融竞争环境的需要。

一、树立风险管理和追求效益协调一致的新理念

所谓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银行经营活动的内在属性,是不可忽视、不容回避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和效益相伴而生,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绝对的零风险绝对的零收益。那么,面对效益最大化的市场要求,经营银行就必须树立有关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首先,银行的经营者必须正视风险而不是忽视风险,以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以巴塞尔协议关于风险种类的划分方法,对所有种类、所有机构、所有环节的风险加以识别;其次,不能一味地同避风险,而是要通过分析、淖估、临控、转移、分解等风险控制机制,将与经营活动相伴的内在风险控制在可以用资本进行补偿的范围之内;最后,发展业务、追求效益不能以牺牲风险管理和控制作为成本,而风险管理和控制也不能以牺牲发展与效益为代价。[11事实上,风险管理和效益追求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撇开风险控制的投机行为所产生的短期效益,其实是摧毁风险管理机制以致最终影响生存的溃穴之蚁;而不能服务于发展目标、不讲效益比,单纯就风险论风险的风险控制,则无异于抛弃了银行生存之本。

总之,银行经营者必须接受风险、容忍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抑制、转移和补偿机制,从被动的风险接受者转变为风险控制者进而进化为风险经营者,并在经营风险的过程中,追求最大的效益。

二、建立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追求最大效益的新机制

既然银行经营必须接受风险,那么银行在评价一项经营活动的效益情况时,就必须考虑其效益是在承担了多大的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的。如果某项业务的风险过大,则该项业务为消化其风险损失所占用的资本就较多,这样即便该项业务能带来较大的利润,但与其所占用的资本相比,其资本利润率就不见得很高,即效益就会大打折扣。因此,银行应在一个适当的风险水平上追求效益最佳。关于如何衡量扣除风险因素后的实际收益水平,国际上较多地采用RAROC指标,即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利润一预期损失)/经济资本=(收入一支出一预期损失)/经济资本与传统的资本收益率指标不同的是,资本利润率指标的分母采用的是经济资本,分子中扣除了预期损失。它要求将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业务都视为付出经济资本的风险投资运营,由此计算的资本利润率指标,既考察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叉充分考虑了该盈利能力背后承担的风险。 资本利润率指标把银行的风险与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银行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成果体现为数值。根据资本利润率指标的这一性质,银行管理者可以通过控制资本利润率水平来建立一个高效的、自动运转的风险控制机制。

资本利润率水平的高低同时取决于业务发展水平(影响利润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影响经济资本),以资本利润率指标为工具进行风险控制,能够把风险控制工作融合在银行各项业务中。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项业务都可以计算自己的资本利润率指标,并且相互间可以直接对资本利润率指标的高低进行比较。这样,以资本利润率指标为基础,银行可以从过去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单独分析、孤立管理,转变到以经济资本分配为基础,以有效资产组合为纽带,将对各项风险的管理联系起来,在银行总体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使在此体系运行的基础上产生的效益,成为真实牢固的效益。

三、引入资产组合理论,保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效益最大化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论述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衡量的方法及实施相应方法的一些必要的条件。根据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应要求:大力发展评级机构;主动地寻求风险平衡,实现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方法的深入,积极开发风险控制工具;信用风险衡量方法从简单向复杂的转变。

1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的规定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起源于前联邦德国赫尔斯塔银行(HerstattBank)和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NaitonalBa~k)的倒闭。这是两家着名的国际性银行,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1974年9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十国集团及中央银行监督官员在巴塞尔开会,讨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与管理问题,自此形成了一系列的文件。1795年签订了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库克协议),该协议对海外银行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监管的重点是现金流量与偿付能力,这是国际银行业监管机关第一次联合对国际商业银行实施监管。随后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和风险控制内容也不断深化。

2003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称“新巴塞尔协议”)进行第3次征求意见,以对新的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做出最后的修订。委员会的目标在2003年末最后一个季度完成修订,并于2006年末在成员国家开始执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3个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在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时,需要考虑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creditrisk,marketirskandoperationalrisk)。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在资本规则上跨出了一大步,而新资本协议在不断改进中反映着风险测量和管理技术的提高。新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使最低风险资本要求和每信贷风险面的规范评估结合在一起,特别是第一次将操作风险和最低资本要求结合起来。相对于旧协议而言,其风险衡量的方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原有的单一框架,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衡量方法,以促使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水平。

2风险的衡量

新巴塞尔协议在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时,主要考虑3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和市场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汇率、证券和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正确或错误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新协议对风险的衡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2.1信用风险的衡量。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于信用风险的衡量有两种方法:标准法(TheStandardisedApproach)和内部评级法(hTeIntenralRatings-BasedApporach,IRB)。标准法是一种“被动式”计量方法。评级的标准质量不能由银行本身自行控制,核心是各银行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的风险准备金。内部评级法则是一种“主动型”的衡量风险的方法。用IRB方法的银行必须依靠他们自已内部对风险评价来决定某一给定风险水平下的资本需要量。其中需要考虑的要素有:违约可能性(probabilityofdefault,PD),给定违约水平下的损失(1ossgivendefault,LGD),违约风险暴露水平(theexposure atdefault,EAD),有效的到期日(effectivematurity,M)。IRB方法分为基础和高级方法两种(foundafionandadvanced)。基础方法是指在一般原则下,银行提供自己对PD(违约可能性)的预测,对于其他风险元素则依靠监管层的预测。而高级方法中,银行自己提供更多自己的预测——PD,LGD,EADandM,并且使之满足最低标准。无论哪个方法,银行必须使用风险加权函数(irskweightfunctions)以获得资本需要量。每个银行也许在进行内部风险管理时,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无论如何,其采用的方法必须保持合适和一致稳定性。

2.2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衡量。市场风险的覆盖范围很广,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和期权价格风险等,量化难度较大,因此,新协议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在《补充规定》所提处理方法的基础上提足最低资本量,并对市场风险加以特别关注。操作风险也存在量化困难,新协议第一稿并未提出任何计量方法。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在新协议修改稿中给出3种计量操作风险的方法:①基本指数法,指以银行过去3年内的平均年总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来确定应对操作风险的必需资本量;②标准法,把银行的业务分为8个不同领域:公司金融,交易,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然后分别计算操作风险指数,再乘上某一固定比例得出所需资本量;③高级测量方法,采用此法的银行必须取得监管层的同意,由银行内部操作风险测量系统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加以确定。高级测量方法的使用则需要一些特别的标准。如果银行采用较高级的方法在没有监管层同意前不得转为较简单的方法。另外,如果监管层发现采用较高级方法的银行不再满足相应的条件,有权要求其转为简单的方法直至满足相应条件为止才能再转为高级的方法。

3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考

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控制和调整收益是风险管理的五大目标,其中风险衡量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资本充足率的正确计算。风险衡量是指通过制定统一标准来测算及比较所有的风险,将风险的可能性进行量化,得到由于某些风险因素而导致在给定收益的情况下损失的数额或在给定损失的情况下收益的数额的行为过程。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的衡量方法做出了灵活而详尽的规定,对我国的风险衡量与监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3.1大力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旧协议相比更具有包容性,允许银行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的复杂程度灵活运用标准法或内部评级法,并建议业务相对简单、管理相对薄弱的银行使用标准法。标准法的采用则需要外部评级机构来进行。国际上比较活跃的评级公司,经常将政治经济问题混合来考虑,并偏向于以发达国家的标准为评级的准绳。因此我国有必要逐渐建立起自己的权威评级机构,并通过实际运作,提高国际影响和地位。信用评级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对政策环境、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偿还债务的意愿及能力等要素进行评价。

3.2建立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的衡量有两种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在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内部评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进行全程化管理的核心手段,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在管理上成熟的标志和外部市场评价商业银行管理能力的重要参数。内部评级能够提供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预期损失率、非预期损失率、违约敞口等关键指标,不仅在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基础信贷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RA—ROC考核等组合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和运用内部风险评级,商业银行把各种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加以归集、识别,进行标准化提炼与量化度量,使银行审慎管理从经验型的传统管理提升为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管理。因此为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标准的现代商业银行接轨,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内部评级体系。

3.3主动地寻求风险平衡。实现全面风险管理。“银行因为承担风险而生存和繁荣”,因此完全避免风险是不可能的,商业银行要做到风险的平衡——收益和损失的平衡,即风险资本抵御损失的能力和业务利润计划的一种均衡。商业银行应在完成巴塞尔委员会所要求的计量出风险的可能性的基础上,不仅仅被动地通过增加风险资本准备来防范风险,而是根据协议充足比率的要求和商业银行自身有限的资本准备主动地去调节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并且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风险实施全面控制和管理。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整合现有内部控制资源,统筹制定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制度、程序和方法,实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技术,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从战略目标制定,到目标实现的风险管理过程。它可以简单用“348”的框架来描述。即3个维度: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银行的各个层级;目标包括4个方面: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为银行的4个目标服务;银行的各个层面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面都必须从8个要素进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范文第5篇

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通过谈判选定一家风险企业后,除了要向风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外,还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供管理支持。由于风险资本家的收益直接与所筹集的风险基金规模以及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的增值能力有关,所以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风险资本家除了要向现有的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以实现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最大程度增值外,还要尽量地扩大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来增加能够投资的风险企业的数量。在风险资本家的精力和时间数量一定的情况下,需要在这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以实现收益最大化。风险资本家在向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时,我们假设:第一,风险资本家给单个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时间间隔为c;第二,两次管理支持之间风险企业实现的单期最大价值增值为g>0;第三,两次管理支持之间风险企业产生的单期最小投资损失为b>0;第四,两次管理支持之间风险企业的单期利润以的速度递减。这样,如果用ri=γg-b表示风险企业某一阶段i的单期非贴现利润,。那么,就可以表示提供管理支持时间间隔为c的单期非贴现总利润。我们将风险资本家的时间和精力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可以用来给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从而保证现有风险企业能够以p<0o(0

0<1)新风险企业。现有的风险企业每隔时间c被风险资本家评估一次并受到t轮管理支持,从而在tc时间内通过上市产生了一个市场价值(β代表每期贴现率,0<β<1),那么风险资本家能够通过现有风险企业获得的市场价值就为(α代表风险资本家在风险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由于风险资本家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度的,所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只能在向现有的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和评估新型的风险企业两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样风险资本家做其中任何一件事都会存在机会成本,即风险资本家对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就是风险资本家通过评估新的风险企业所带来的收益。反之,风险资本家评估新的风险企业的机会成本就是现有的风险企业因缺乏管理支持而减少的市场价值,即现有风险企业成功上市后的市场价值部分。

假设新风险企业从风险资本注资到顺利上市增值共要接受风险资本家s次管理支持,用ps-1表示经过s-1次管理支持后的存活概率、(t)表示风险资本家新接受一家风险企业经过管理支持后的市场价值贴现增加值(α''''代表风险资本家占有的新风险企业股份比例),即风险资本家给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的净值。如果在对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时考虑机会成本,那么,风险资本家在一家风险企业投资并提供管理支持所能得到的净值αwc(t)就是:

假设为了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最大化,风险资本家必然会对投资收益与潜在的成本和监控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决定对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和提供资本的频率。当风险资本家认为与风险企业家的利益可能发生冲突时,投资的存续期就会下降,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就会加大;再者风险企业资产的性质也对预期的成本和分阶段风险资本投资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来说,有形资产越多,风险资本家能够通过清算形式获得的投资补偿也越多,这将降低进行严密监控的必要性,增加投资的存续期限。现假设风险资本家能够提供的最优管理支持次数为tv。由于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如果考虑这种机会成本的话,那么风险资本家的实际报酬就会小于名义报酬。因此,风险资本家向风险企业提供的管理支持数量总是少于风险企业家所要求的数量,所以,风险企业家所需要的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时间周期ce总是短于风险资本家实际提供管理支持的时间周期cv。除此而外,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次数还可能随着获得新的投资机会能力的增加,及其风险资本家在风险企业中所占股份份额的减少而减少、随着风险企业盈利下降速度的加快而增加、随着风险企业单期利润的增加而下降。但不管出现何种情况,风险资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次数都是不足的,并且总是少于最优次数。这里我们对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所要求的管理支持次数进行比较分析。风险资本家所需要提供的管理支持最优次数tv就是能够满足在时间周期cv既定的情况下实现αWcv(t)值最大化;风险企业家所需要管理支持次数就是能够满足在ce既定的情况下实现值最大化。由于风险资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时存在着机会成本,并且风险企业家在计算利润并没有考虑机会成本,所以,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存在着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管理支持次数非最优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还会随着新加入的风险企业中风险资本家的股份份额增加和优惠措施的提高而日益加重。

二、问题的提出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与融资方式,其主要目的不是取得风险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而是期望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运行,以实现增值并通过股份转让来获取高额的资本回报,是一种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的投资。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导致了一系列道德问题的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风险投资主体各方利益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道德风险问题,减少风险投资主体各方的利益损害,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探讨。萨尔曼(Sahlman,1990)指出,可转换证券可以有效地解决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激励问题,从而减少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Bigus从风险企业家的角度出发,分析解决风险企业家道德风险问题的多阶段融资契约,研究结果显示这样可能会促使投资方产生道德风险;Bergemann和Hege构造了风险投资中的动态道德模型来研究风险投资问题,指出最优的投资契约应该是债券与股票的混合体;Cornell&Yosha针对风险投资阶段性融资进行研究时,认为风险企业家为获得下一阶段的进一步融资,有动力操纵短期项目信号,这显然对项目的长期发展不利,建议使用可转换债券减少这种信号操纵现象;马克斯(Max,1998)认为将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结合或通过一个可转换优先股能使风险资本家实行有效的干预:即在企业经营不善时实施对控制权(如清算权)进行干预,而当企业发展顺利时,放弃干涉则更为有利;Aghion和Bohon首先将不完全合同理论用于创业融资领域,认为存在利益冲突时(EN不仅关心企业增值带来的货币收益而且还关心私人的非货币收益)可通过控制权的有效分配来加以解决。

从以上文献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研究成果都是侧重于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如何控制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对风险资本家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情况较少。事实上,风险资本家作为投资人不仅为风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且为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并且这种管理支持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风险企业的生存发展。但这种包括风险资本家对风险企业进行监控与注资的管理支持都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制作报告的机会成本、订约成本、花费的时间成本,风险企业家的资源成本以及签订协议时律师费和相关成本。这些成本数额有时可能相当大,并且在风险投资合约中是得不到补偿的。为了节约这些成本,增加收益,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反而会比风险企业家更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就形成了风险资本家道德风险问题;另一方面,风险资本家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受资方和管理方,其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于民间资金,其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是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的关系,作为GP的风险资本家作为LP的人,虽然其收益与风险投资基金的收益直接相关,但当其努力程度的机会成本超过其收益时,也可能导致风险资本家放弃努力,选择偷懒行为,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问题。所以,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不确定和行为不可验证的情况下,负有双重身份的风险资本家极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形成道德风险问题。

三、一般合伙人风险资本家的道德风险

为了风险投资能够生存并沿续下去,各风险资本机构必须周期性地筹集风险投资基金,这类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10年,并可以展期,通常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在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中,风险资本家是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运营;外部出资人是有限合伙人,能够监控基金的运行并参加基金的年会。但只要其承担有限责任,就无权直接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出资数量较大的有限合伙人相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就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外部人,而出资额度较小的风险资本家反而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内部人。由于风险资本家获得基金规模的固定费用报酬与基金投资利润,所以,风险资本家有通过发起大规模的后续基金以增大公司管理的资本额的动机,因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增加其报酬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规模经济使然可以大幅度降低固定管理成本,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利润。而风险资本家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必然带来对所筹集的投资基金管理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这必将引起作为普通合伙人(GP)的风险资本家与作为有限合伙人(LP)的外部投资人的利益冲突,产生风险资本家作为内部人的道德风险,出现损害有限合伙人利益现象的发生。

风险资本家为了增加收益并实现利益最大化,会先后筹集并管理多只风险投资基金,而风险资本家由于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会分散其对单个风险投资基金的注意力,影响到对单只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降低了单只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收益。

用i代表风险资本家管理基金的数量、cG表示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频率、CL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频率、tG代表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数量、tL代表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数量。根据上面的模型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风险资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时,必然会考虑其机会成本,导致风险资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总是少于有限合伙人所要求的最优管理支持力度,并且这一个管理支持力度会随着风险资本家获得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能力的提高而减少,引起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和投资的潜在问题随风险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而增加。除此之外,在既定的时间约束下,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为了缓解管理支持力度与所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幅度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采取投资于风险企业发展晚期的办法来加以解决。这是因为:一是随着风险企业的逐步成长,风险企业就能够提供越来越多的信息供风险资本家进行评估,这样信息不对称程度就会越低,风险资本家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监控风险企业,从而可以大幅度降低和监控成本;二是在风险企业的后期阶段,风险企业的管理及发展已逐步走向正轨,需要风险资本家投入的管理支持力度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样风险资本家就可以分配更多时间和精力来管理更多的基金;三是风险企业的有形资产逐步增多,而有形资产不必通过正式评估就很容易监控,这样风险资本家就可以选择较长的融资轮次而减少所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从而可以加大基金管理规模。这种事情尤其会发生在是当风险资本家监控风险企业的机会成本非常高的情况下。

我们用模型来分析风险资本家的投资阶段偏好:用表示风险投资基金清算时预期市场价值的贴现值,那么作为有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的份额就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外部投资者的份额为其花费时间的机会成本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就会偏好于投资风险企业的后期阶段,并且机会成本越高,风险资本家的这种偏好就会越强烈。这一结论可以通过一组数据得到验证,据VentureEconomics数据库中统计资料显示,1985-1989年五年间美国风险基金投资于后期阶段的比例依次为:52.3%、56.9%、60.3%、60.0%、65.5%,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

四、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作为投资人和普通合伙人双重身份的风险资本家在管理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基金时,由于花费时间和精力来提供管理支持时存在相应的机会成本,并且由于这种机会成本不被风险企业家和有限合伙人所承担,得不到相应补偿,从而造成风险资本家的偷懒行为,引起风险资本家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防止这种道德风险,激励最优的管理支持力度:对于作为投资人身份的风险资本家的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通过对风险资本家的机会成本进行补偿的方法来实现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之间利益的帕累托最优;对于作为普通合伙人身份的风险资本家的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通过在风险投资契约中加入一系列的合同条款(与基金的全面管理有关的限制性条款、与普通合伙人行为有关的限制性条款和与允许投资类型有关的限制性条款)来限制风险资本家的机会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