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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制定情况汇报

制度制定情况汇报

制度制定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报告的目的与方式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报告制度,是为了便于党组织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报告方式采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班子主要领导汇报,党支部向党委汇报,条线部门负责人向条线分管人汇报。

二、报告时间

原则上规定在每年的民主生活期间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报告,按规定方式报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报告两次,年度报告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党委确定。

三、报告内容

(一)党政正职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汇报

1.贯彻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情况。

2.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3.解决所涉及分管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情况。

4.贯彻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及“一岗双责”的执行情况。

5.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汇报

1.本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本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本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

4.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若条线部门较多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体听汇报,村(居)党组织向党委汇报形式和内容与基层站所相同。

四、汇报前准备事项

主管领导要作出计划安排,明确汇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等,提前半个月通知相关人员。

汇报人要根据汇报内容,形成专题汇报材料。

五、汇报时及汇报后工作

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帮助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要及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根据听取汇报中了解的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六、工作要求

认真执行汇报制度,健全汇报工作记录,规范工作程序,按时听取下级汇报,主动向上级汇报情况。

制度制定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 汇报的写作要求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上级领导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领导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公司规章制度,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8、事关公司政治、经济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制度制定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一、明确活动目的,提高思想认识

“制度先行、内控优先”。开展“制度完善月”活动,针对上一年度各类内外部检查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对支行内控制度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一次集中检讨、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促进内控制度集中修订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建设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发挥内控制度的制约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

支行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对本行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负总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制度完善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本单位及时、全面地完成“制度完善月”活动。

支行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计划、协调、检查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反馈工作情况。

支行各业务部门作为活动开展的主要对象,要针对去年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增强内控意识和深化内控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缺项和漏项,修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层级负责、协调互动、广泛参与,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制度完善月”活动开展好。

三、步骤与方法

3月3—5日,活动启动。召开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制度完善月”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迅速启动“制度完善月”活动。

3月5—10日,梳理排查阶段。针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股室对本部门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检讨,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缺项和漏项,确保内控制度全面、及时、有效和合理,并及时报送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10日,情况汇报。向中支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汇报制度建设梳理情况。

3月11—20日,修订完善阶段。按照“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原则,修订完善制度,着力提高内控制度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3月20日,情况汇报。向中支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汇报制度修订完善情况。

3月21—30日,制度评审阶段。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听取各股室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情况的汇报,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风险点管理等方面,按照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合理性的要求,对各股室修订后的内控制度进行认真评审。

3月30日,情况汇报。向中支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汇报修订制度评审情况。

3月31日—4月10日,补充完善汇编总结阶段。通过认真评审,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制度对所有部门、所有岗位、所有环节的全面覆盖,不留风险防范的死角。将审定后汇编成2010年版的全行性内控制度,上报中支备案,下发全行执行。全面总结本单位“制度完善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成效及工作建议,形成专题报告。

4月10日,总结汇报。将支行“制度完善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上报中支内控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制度完善的长效机制

制度制定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一、对中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决策政策实行专项督查汇报制度

(一)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定和决策,尤其是各级常委会议精神,市委督查室要组织人力定期搜集整理,特别是针对其中具体事宜、要求近期完成的具体工作,及时汇总,呈报市委学习贯彻。

(二)对上级决策政策,尤其是市委安排或市委书记批示要求督办的上级决策政策,督查室要尽快立项,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督查时间、地点、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确保上级决策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

(三)责任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不能自行解决或及时、全面贯彻时,要迅速报告市委督查室,督查室视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或方案,提请市委通过有关会议研究解决。

(四)责任单位要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情况及时汇总,并书面上报市委,同时报市委督查室备查;对上级明确要求限期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室要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查活动,协同责任单位强化落实,以市委名义及时汇总上报落实情况。

(五)对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中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上报材料不及时,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慢作为或不作为,要逐级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市委重点工作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

(一)对常委会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按照过程督查与结果督查相结合,以过程督查为主的要求,重点对该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措施落实、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督查。

(二)督查组对各项重点工作坚持每月跟踪督查三次以上,督查方式以电话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专题汇报、媒体跟踪等为主,并根据每次督查事项的不同,将督查情况分别向市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汇报。

(三)每月底,督查室负责将每次督查情况进行系统汇总总结,向市委常委会作详细汇报,重点汇报亮点、难点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常委会审核、评判情况,以督查室名义向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下发《督查通报》。

(四)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对照安排表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协助解决,督促落实;若因特殊原因,导致计划工作不能按时、全面完成时,要及时向市委汇报。

(五)把市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对通报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或者在落实过程中因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责令责任人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并结合相关要求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市委文件、决策实行限期督办销账制度

(一)对市委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策、市委文件、市委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实行限期督办销账制度。由市委督查室或办公室参会主任制定督查计划,按计划逐项逐条限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决定全面落实到位。

(二)对市委文件,市委督查室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明确和梳理需要落实的具体工作,逐一整理后纳入督查计划,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结果。

(三)属于短期内要求完成的事项,市委督查室要将督办情况每周向市委领导反馈汇报一次,属于长期内要求解决完成的事项,每半月反馈汇报一次。对已经解决落实的工作,及时销账,并登记备案。

(四)对工作落实中责任主体不明确、任务不具体、时间要求不明确等问题,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报市委领导审核后付诸督查落实;对因责任单位措施不力、效率不高、敷衍应付,没有按规定期限、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研究解决;对因主观原因、工作失误导致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汇报市委分管常委,督促其进行二次落实,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以备年终考核参考。

四、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联席会议现场协调督办制度

(一)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全市重点矛盾纠纷、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委督查室要根据相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向市委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制定督查方案,实行跟踪督查落实。

(二)依据市委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的督查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督查室要始终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会议记录,依据会议精神跟踪落实。

(三)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的关于各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解决办法或方案,督查室要根据确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完成或解决时限和要求,逐一督促落实;对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若因特殊原因致使疑难问题不能按既定方案付诸落实,领导小组要重新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若经多次落实仍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可由督查室整理相关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市委常委会或上级交办部门进行专题汇报。

五、对专项批示指示件实行限期督办通报制度

(一)对市委领导的批示件,由市委办机要秘书及时登记,交督查室催办督办。其中:对批转其他市级领导的批示转办件,在当天登记后,及时转交给相对应的责任市级领导所在办公室或领导本人协调办理;对批转基层乡镇或部门单位的批示件,视具体情况,填发书面《督办通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期限和具体要求,限期督促落实。

(二)转办件一般情况下半月跟踪询问落实办理情况,月底汇总,及时报告市委交办领导;下发《督办通知》的批示件,一般要求半月办理完成,并以责任单位正式文件书面向督查室汇报办理情况,由督查室每半月集中统一向交办市委领导汇报办结情况;急件要在5日内迅速反馈办理结果。

(三)领导批办件批到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即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负责承办、落实,并及时写出查结报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督查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报告。查结报告基本要求是:一事一文,采用专题报告形式,如实反映调查处理和解决落实结果;文字简练准确,过程从略;要经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审签,承办单位盖公章后上报。对批示件,在办理办结的同时,通过电话、书面、面谈等形式,及时将处理原则、过程和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四)批示、交办事项由督查部门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查办工作质量。审核办理结果主要看:事实是否查清,问题是否解决,任务是否落实,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批办要求的,不予销帐,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圆满办结。

(五)领导批示件办结情况在汇总时分为办结、正在办理、未办结三种,确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不符合政策等原因而不能办理,需要给者解释答复的,也可视为办结;正在办理的,一般属于暂时不能办结,但要拿出合理解决方案,分期逐步落实,有待继续跟踪督促落实,并给者反馈答复;责任单位不重视,没有采取措施,没有认真研究,或推诿扯皮,导致问题不解决的,视为未办结,要责令其继续办理落实,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慢作为或不作为记载,责令其向市委领导专题汇报。

(六)所有批示件办结情况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向全市通报一次,并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书中“市委交办工作”进行考核。对领导指示、批示件办理中产生的原件、批示件、督查通知、催办通知、处理方案、办结汇报、反馈意见、汇报批示件等一系列公文材料,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登记销账,以备核查。

(七)对市委领导在召开会议、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以口头形式交办的事情,或要求解决的问题,在场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办理;若一时办理不了的,在登记的同时,提出督办计划,跟踪督促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汇报交办领导;对有难度、一时难以办结的,可以交督查室列入专项督办件督办。

六、督查活动申报审批

(一)全市重要督查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由督查室具体协调审批。需要专项督查的工作,由责任单位至少提前一周向督查室交书面督查方案和报告,督查室综合统筹全市工作情况,并报告相关市委领导,确需开展督查的,予以批准;不需要或暂时不能开展督查活动的,不予批准。

(二)所有督查活动坚持集中统一、能并则并、轻车简从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减少对基层的负担。督查方案要切合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督查组成员要提前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提高督查效能;督查期间,禁止大吃大喝、收受纪念品,尽可能减少随从人员和车辆,努力做到不扰民。

(三)督查活动结束后,要由随从记者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宣传报道;同时,按照方案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汇报。所有督查活动总结或汇报,要及时报市委、政府,并报督查室备存。

(四)对不履行督查申报审批手续的市直部门督查活动,视为违纪行为,由责任单位向市委作书面检查,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七、专题督查调研目标责任考核

(一)坚持督查活动与调研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在督查活动中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督查活动之后形成的总结或报告,仔细加工整理,提炼出具有敦煌特色的经验、特点或问题、对策,及时编发成《督查专报》,报上级督查部门,送市级四大班子领导参阅。

(二)实行督查调研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乡镇每年至少形成6篇以上督查报告,各部门每年至少形成4篇以上督查报告,要按均衡进度上报督查室、政策研究室。对完不成任务的,年底考核时扣去相应分值,并通报批评。

(三)督查报告要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展开深层次总结,既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又能提出对策;要确定有相当水平、有一定阅历、经验丰富的人员撰写,切实提高报告质量。

(四)对基层上报的有质量的督查调研报告,督查室要及时提交市委决策层,所反映问题或所提建议引起各界重视或被市委采纳的,对相关人员,通过不同方式给予嘉奖和鼓励。

八、部门督查联系点

(一)在部分党政综合部门建立督查联系点,由一名主要领导担任市委兼职督查员,适时履行市委督查职能,对市委督查室负责。主要任务是配合督查室开展相关督查活动,也可以根据要求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制度制定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一、会议制度

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党小组会制度。它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途径和保证。

1.支部党员大会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主要内容: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⑥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②通知全体党员;③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酝酿准备预案。二是召开会议。①书记(副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②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报告;③宣布议题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意见;⑤表决并形成决议;⑥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⑦宣布闭会。

三是抓好会后贯彻落实。

①按照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②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决议;③根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4)落实要求:①内容符合关于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规定;②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程序符合规定要求;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④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没有以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大会决议的现象;⑤每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都要分工一名委员(一般组织委员),对开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的问题,会议的发言和决议,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以便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支部委员会

(1)召开时机: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主要内容: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是本单位建设和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即是本单位的根本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通常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有: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②本单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③人员思想状况的分析和加强思想工作的措施;④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职级晋升;⑤选调送学;⑥发展党员;⑦奖励和处分;⑧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⑨共青团支部的建设;⑩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会前准备:①正副书记与委员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②组织委员通知支委做开会准备;③书记与委员之间个别酝酿准备意见。二是召开会议:书记或副书记主持,①组织委员统计人数;②宣布开会,讲明议题;③支委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支委意见;⑤进行表决;⑥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要“一事一议”,即一个议题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三是贯彻落实:在支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必须由主官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4)落实要求:①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受任务支委长期分散、人数不够而又必须议事时可通过电话连线现场进行表决;②议题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支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③会前搞好通气酝酿,不开无准备的会;④会上每个委员畅所欲言,没有“一言堂”的现象;⑤遇有不同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搞“以职定音”;⑥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当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⑦执行决议有分工、有检查、有汇报、有讲评,不出现“决而不行”;⑧研究推荐干部使用、职级调整、骨干配备、选调送学、党员发展、奖惩等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到会,并逐个表决;⑨有时为传达布置某项重大任务和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为争取时间、减少层次、统一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但不宜多开,否则容易削弱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领导核心地位;⑩对不宜公开或扩散的会议内容和情况,要教育委员遵守党的纪律,做好保密;11凡召开支委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书记或副书记保管,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记录要素: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开会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议及通过情况。

3.党小组会

(1)召开时机: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基层党支部每月安排一次,机关党支部每两个月安排不少于一次。

(2)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讨论;②组织党员进行集体交心和思想汇报;③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对党员进行工作分配,并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④按规定进行党内选举,如推选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侯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侯选人等;⑤研究发展对象,讨论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小组意见,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等;⑥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⑦定期开好小组组织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党小组组长确定议题;②提前1-3天发出开会通知;③准备好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召开会议:①党小组组长宣布到会情况,说明议题,提出要求;②组织党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③党小组组长归纳小结,提出贯彻措施,形成结论。

三是会后落实:①党小组组长检查会议记录情况;

②将党小组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③抓好会后的组织落实。

(4)落实要求:①党小组会议每次议题要集中,不宜太多,一次会议要着重解决1-2个问题;②党小组长善于主持会议,会管理和监督党员,每次会议都有归纳小结;③在参加小组活动时,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主动配合党小组长开好小组会,带头发言,带头汇报思想,带头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组织监督;④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由党小组长妥善保管。记录要素: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记录人姓名、会议中心议题、每个人发言要点、结论性意见。

二、党日制度

党日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重要保证。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周安排半天,必要时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两个半天。(

论达

(2)主要内容:①召开党的会议,如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可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②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风党纪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党课教育活动;③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④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

(3)落实要求:①党日时间上应当相对固定,列入单位工作周计划中,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须经团政治机关批准,事后应当及时补上;②党日必须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杜绝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倾向;③基层党支部制定工作周计划时要考虑到党日,计划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④落实党日必须保证人数,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或传达党日活动内容和要求;⑤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要做好相关登统计,记录规范、准确,没有作假现象。

三、党课制度

党课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培养合格党员的重要途径。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月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

(2)主要内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进行党的现行政策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党员思想品德教育。

(3)程序方法:①认真备课。首先,熟悉教育内容,明确教育重点、难点和基本思路;其次,进行思想摸底,充分调查了解党员的思想反映;之后,编写教案,主要包括党课的目的与内容、观点与事例、归纳提示的重点结论、讨论思考题等。②组织试讲。可依据教案进行小范围的试讲,征求意见,进行补充完善。③课堂讲授。依据教案以口语表达和一定的辅助手段相结合,具体进行讲解。④组织讨论。授课完毕后,除要围绕党课需要掌握的重点思想观点进行归纳小结外,还要布置讨论题,组织授课对象开展讨论。

(4)落实要求:①党支部应当科学制定党课教育实施年计划、月计划,安排人员提前准备教案,避免党课教育的盲目性和随意性;②党课要突出“党”味,内容贴近不同层次党员实际,贴近党员现实思想,解决倾向性问题成效明显;③授课人应加强学习,提高讲课的艺术性,灵活形式方法,熟悉授课讲稿,避免出现照本宣科问题;④党支部应创新方式讲党课,支委成员带头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上党课;

四、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4)落实要求: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五、民主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制度是支部班子成员或党员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内部关系、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团结和谐,解决党支部班子自身矛盾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半年,机关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主要内容:一般根据上级要求有重点的对照检查,通常包括:①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②检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的情况;③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情况;④检查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⑤检查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勤奋工作的情况;⑥其它重要问题。

(3)程序方法: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做好会前准备。①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准备发言提纲;②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思想;③发扬民主,以党团小组为单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给党支部及支委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由书记归纳梳理,撰写集体对照检查材料;④书记将开会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①书记宣布议题,作简短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②副书记代表支部作集体对照检查,通报征求意见情况;③支委成员逐个开展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书记对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逐个讲评;④支委一班人讨论制定整改措施;⑤列席会议的挂钩领导、机关人员对支部建设及生活会情况进行讲评,确保会议质量。三是及时报告通报情况。会后,①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自觉接受上级监督;②将适合向党员通报的情况和改进措施通报全体党员,以便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落实要求:①会议做到个别谈心不充分不召开,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不召开,正副书记对主要问题和原因没有统一认识不召开,材料准备不充分不召开,整改措施没有预案不召开,要把存在的矛盾基本化解在会前谈心通气中;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不能闹意气、泄私愤;③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详尽、真实、准确,会后进行归纳整理。

六、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

(1)开展时机:党员应当定期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基层党支部,党员汇报每两个月至少一次;机关党支部,党员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党员应当随时汇报。

(2)主要内容:①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②贯彻支部决议,完成支部、小组分配任务的情况;③反映群众情绪、意见和要求;④提出个人对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批评或建议。

(3)程序步骤:党员汇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般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人数较少时以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汇报。基本程序:①汇报前准备。书记、副书记提前确定组织党员汇报的党日时间,提出党员汇报重点内容,由党小组长通知党员准备汇报提纲;②组织汇报。党小组组长简明扼要介绍开会目的、议题方法,组织党员逐个汇报,汇报完毕后,党小组组长作简要讲评;③支部收集情况。党小组会后,书记、副书记召集党小组组长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反映。对汇报出来的问题,结合下次支委会认真分析,采取教育帮助措施。

(4)落实要求:①党支部要经常教育党员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和缺点问题,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对汇报思想不积极、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批评帮助;②党员在外超过三个月的,在外期间由临时党支部组织一次汇报,归队后要进行书面汇报;遇有心理疾病、婚姻受挫、家庭变故和涉法以及其它方面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③党员领导干部、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汇报,并带头开展思想互助,不当“特殊党员”;④党小组长对本小组党员汇报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如实向支部正副书记报告;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对待党员的汇报,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⑤党员汇报要详细记录于党小组会议记录本,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每季度要查阅,并作讲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党员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名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开展时机:基层、机关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能力和模范作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一般结合“七一”或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评议内容: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基本内容包括: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高尚,利益关系是否处理恰当,精神状态是否昂扬;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怎样,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