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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修订情况汇报

制度修订情况汇报

制度修订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修订原《条例》顺势而行

原《条例》自1996年1月29日和1997年1月14日修订以来,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外汇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一是,外汇管理改革日益深化,经常项目已实现完全可兑换,企业可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个人的外汇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不断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需要修订原《条例》以巩固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留出余地。二是,中国国际收支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外汇短缺转为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原《条例》重在管理外汇流出,需要修订原《条例》以对外汇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在中国经济日益国际化,国际资金流动加快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以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此次新《条例》的修订,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基础上,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全面修订原《条例》

据了解,新《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

一是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管理。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按照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

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调整外汇头寸管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

三是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分析与监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四是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为保障外汇管理机关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增加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

重点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规范是《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

为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预留政策空间。新《条例》简化了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

改革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除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以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结汇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国家未规定需事前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原则上可以持规定的有效单证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在外汇支付前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加强流入资本的用途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并授权外汇管理机关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大大简化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原《条例》规定,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而新《条例》规定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取消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按规定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按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为保证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新《条例》要求办理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同时规定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通过核销、核注、非现场数据核对、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进一步防范国际金融风险

制度修订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区审计局党组书记王鹏飞同志的反馈意见》(海党巡办函[2020]4号)相关意见和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压实领导责任,抓实责任分解,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局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审求真”品牌创建,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党建品牌创建推进情况,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研究制定了《 **区审计局关于“精审求真”党建和文化品牌建设与审计业务融合工作方案》和“精审求真”实施计划安排表,推动党建与审计文化、审计业务融合互促,做到党建与业务、文化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推动审计机制转型力度不够。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正在推进。

完成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推动投资审计机制转型确定为调研课题,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已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委。二是充分借助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个平台,积极反映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引起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了转型工作。目前已草拟了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已上报区政府,今年先试行,逐步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已制定《**区审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人。二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表”,进一步明确了抓意识形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区审计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对支部谈心谈话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并明确了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并由组织委员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发展党员程序有欠缺。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进行了认真梳理,纠正3个问题。二是已将发展党员流程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的流程、步骤熟练掌握,从自身规范入党流程。三是要求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25个步骤执行,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六、存在的问题:党员民主评议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对以前年度的党员民主测评进行了详细自查,纠正问题1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投票、计票管理,对于投票结果当场公布,现场核实,集体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计票人和监票人责任,评议结果由组织委员负责。

七、存在的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执行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挂图式作战一览表,明确了时间、内容、责任人等。根据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时讲党课,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册,记好笔记,每次开会、学习要签到。组织委员要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八、存在的问题:换届选举不严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认真自查了换届选举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已经纠正。今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加强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责任,组织委员要做好监督。

九、存在的问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形式不符合规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要求和格式。

十、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区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班子主要领导在会议议事决策中末位发言的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了参会人员对记录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三重一大”记录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负责监管。

十一、存在的问题: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2017、2018两年共计审计了4个单位,2019年审计8个单位,同时对3个单位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率较两年总和增长了200%。同时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审计对象分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

十二、存在的问题:扫黑除恶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的落实,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分别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支委成员、支委成员对普通党员对整改情况及形成的材料进行监督和审核。已将整改期限进行完善。

十三、存在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审核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将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重新进行归档。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了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材料时,明确拟稿人和审稿人的责任,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在归档时由党务工作者再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对材料质量和完整负责。        

**区审计局党组

2020年3月6日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王鹏飞关于巡察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区审计局党组书记王鹏飞同志的反馈意见》(海党巡办函[2020]4号)相关意见和要求,本人切实履行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巡察反馈的六类13项问题中12项已整改完毕,1项正在推进落实中。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作为党组书记我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一是将巡察整改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从自身做起,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困难较大的问题,亲自上手协调推动解决;对确实难以彻底整改的问题,现阶段尽可能整改,同时制定长期规划逐步整改。

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归纳分类反馈问题,制定了《**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等6个方面的13个问题,逐条提出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人,形成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是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建立有效的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和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扎实抓好制度执行,固化整改成果。二是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继续坚持严要求、高标准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效果,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二、具体问题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局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审求真”品牌创建,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党建品牌创建推进情况,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研究制定了《 **区审计局关于“精审求真”党建和文化品牌建设与审计业务融合工作方案》和“精审求真”实施计划安排表,推动党建与审计文化、审计业务融合互促,做到党建与业务、文化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2.推动审计机制转型力度不够。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正在推进。

完成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推动投资审计机制转型确定为调研课题,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已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委。二是充分借助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个平台,积极反映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引起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了转型工作。目前已草拟了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已上报区政府,今年先试行,逐步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已制定《**区审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人。二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表”,进一步明确了抓意识形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政治学习检查考评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和年度考核评优,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4.对支部谈心谈话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并明确了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并由组织委员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发展党员程序有欠缺。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进行了认真梳理,纠正3个问题。二是已将发展党员流程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的流程、步骤熟练掌握,从自身规范入党流程。三是要求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25个步骤执行,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6.党员民主评议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对以前年度的党员民主测评进行了详细自查,纠正问题1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投票、计票管理,对于投票结果当场公布,现场核实,集体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计票人和监票人责任,评议结果由组织委员负责。

7.“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执行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挂图式作战一览表,明确了时间、内容、责任人等。根据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时讲党课,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册,记好笔记,每次开会、学习要签到。组织委员要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8.换届选举不严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认真自查了换届选举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已经纠正。今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加强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责任,组织委员要做好监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形式不符合规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要求和格式。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区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班子主要领导在会议议事决策中末位发言的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了参会人员对记录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三重一大”记录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负责监管。

11.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2017、2018两年共计审计了4个单位,2019年审计8个单位,同时对3个单位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率较两年总和增长了200%。同时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审计对象分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存在问题

12.扫黑除恶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的落实,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分别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支委成员、支委成员对普通党员对整改情况及形成的材料进行监督和审核。已将整改期限进行完善。

13.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审核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将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重新进行归档。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了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材料时,明确拟稿人和审稿人的责任,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在归档时由党务工作者再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对材料质量和完整负责。

制度修订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胡康生、王茂林、周坤仁分别作的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根据上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初次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为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为基础,起草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就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草案从进一步将再审事由具体化、明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和再审审查期限、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等三方面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从强化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当延长申请执行期限,完善执行机构、加强执行工作等四方面完善了执行程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形势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节能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节约能源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和今后节能工作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拟订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就草案作了说明。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扩大了调整范围,对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作出了规定;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遏制重大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了政策激励力度,明确国家实行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司法部拟订了律师法修订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从律师执业许可制度、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对律师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这两个议案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曹刚川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6月25日上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就业促进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主要增加了六项新规定。

6月26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现行节能法共6章50条,修订草案共7章85条,此次修改内容较多。

“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立法将节约资源明确为我国基本国策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现行节能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及今后节能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增长很快,是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需要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的基础上,对上述三个领域的节能做出规定。

――根据立法调研和节能法执法检查中了解的情况,现行节能法的一些倡导性条款和原则性要求难以落到实处,需要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规定加以细化。

――目前基层普遍存在节能工作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节能管理职责交叉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节能监管主体,理顺相关部门在节能监管中的职责。

――加强节能工作,需要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规律引导和推动合理用能,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节能的政策措施。

当天下午,会议首次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这是10年来我国首次对律师法进行修改。在分组审议会上,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取证难等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受到关注。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3万多个。仅2006年我国律师就办理诉讼案件180多万件。

6月27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许嘉璐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提出200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金人庆说,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3937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全国财政支出40422.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中央财政总收入21243.89亿元,总支出23492.85亿元,赤字2748.96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950亿元的预算赤字减少201.04亿元,比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赤字预计数减少0.99亿元。

金人庆还报告了2006年中央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扎实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不断壮大经济财政实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在报告2007年前5个月全国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时,金人庆说,总体上看,前5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1月至5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21723.53亿元,同比增加5092.57亿元,增长30.6%,完成预算的49.3%;全国财政支出13431.42亿元,同比增加2244.95亿元,增长20.1%,完成预算的28.9%。他还报告了前5个月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报告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说,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各部门、单位在做好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认真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21项。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有94人被逮捕、或判刑,1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李金华说,从审计情况看,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一是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改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五是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财税体制改革,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向会议作了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他说,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全国人大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给予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不断加强,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规范。他还报告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根据外汇储备增长趋势和货币政策操作需要,财政部拟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要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限额由年初预算的37865.5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3365.53亿元人民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广生作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比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财经委员会同时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会议听取了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用于向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注资,是必要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决定草案作了说明。这一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6月28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委员长蒋正华主持。

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3月至5月又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报告了检查情况。他说,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通过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营造了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氛围;二是新机制开始全面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执法检查组发现,义务教育事业仍面临许多困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国务院统一研究解决: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要根据国家财力状况,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从财政上确保教师津补贴的发放;依法做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适时调整和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完善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推动建立贫困地区教师特殊补贴制度;完善农村教师队伍在职培训机制。要统筹规划,及早安排解决“普九”欠债和学校危房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方案,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要按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关心侨务工作。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总理的委托,国务委员唐家璇代表国务院报告了侨务工作情况。他说,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十分重视,有关部门会同有关省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国务院就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做出重大决策,解决华侨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二是解决散居归侨侨眷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维护海外侨胞投资权益,不断加大吸引侨胞回国创业的工作力度。唐家璇还报告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联谊,突出重点,大力涵养侨务资源;二是大力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开展经济、科技等多领域的合作交流;三是加强侨务对台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四是大力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和侨务外宣工作,努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五是加强领事保护,鼓励和引导海外侨胞与住在国人民和睦相处;六是加大为侨服务、依法护侨的工作力度,做好凝聚侨心的基础性工作等。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杨景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减征个人所得税,授权的方式以采取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方式为妥,这有利于立法的统一性。法律委员会据此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埃及、匈牙利和波兰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6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国家主席签署第六十五号、第六十六号、第六十七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命。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2972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韩寓群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吴邦国指出,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动员和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在谈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时,吴邦国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特别是在当前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让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

制度修订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会议听取了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当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措施及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已经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部分行业产品需求过旺,生产绷得过紧,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落后,安全欠账较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严重;采矿秩序混乱,安全执法不到位。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作为突出问题抓好落实。经济发展必须与安全生产相适应,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忽视安全。

会议提出了遏制当前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七项措施。主要是: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矿资源整合,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部署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防火、航空客运安全,以及重点行业冬季安全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督查活动,由有关部门立即派出督查组开展工作。会议强调,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责任,堵塞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为此,会议决定,要抓紧研究解决以下问题:(一)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二)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三)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五)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六)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七)加快立法工作;(八)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十)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等腐败现象;(十一)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十二)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开展工作,尽快制订具体政策措施。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审计查出的中央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已得到纠正和落实,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纠正和落实,少数问题正在抓紧整改,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紧完成整改工作。

会议听取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制定并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对于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配套政策》从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确保《规划纲要》得到落实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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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问题。

会议听取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汇报。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以及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还存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偏低,农村学生辍学率较高等问题,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解决制约农村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投入问题,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提出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根据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需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适当给予奖励性支持。四是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会议强调,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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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地质工作,听取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工作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加强地质工作,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加大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当前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突出能源矿产勘查,重点加强主要含油气盆地勘查,加快大型煤炭基地普查,努力增加可采储量;加强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加快危机矿山、现有油气田和资源枯竭城市接替资源勘查,大力推进深部和找矿工作,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基地;进一步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加快地质工作现代化步伐。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建立、完善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勘查体系和管理体制。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完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三是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地质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地质人才开发,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推进地质理论和勘查技术的自主创新。四是提高地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地质勘查法规体系、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强化矿业权管理,依法查处勘查开采违法行为。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的汇报,同意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开通。会议指出,建设并开通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便于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及时、准确地政务信息,不断增加网上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共同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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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研究部署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会议听取了法制办关于义务教育法修订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1986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义务教育法进行修改、完善。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要求制定适应义务教育基本需求的有关经费标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课程管理,将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特别是到农村任教,采取措施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安全,规范学校收费;加强教师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思想道德和教学业务水平,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减少教科书种类,提高教科书质量,降低教科书成本,防止利用教科书非法牟利。草案还规定要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严格、具体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服务,对于提高全社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提出了未来五年和十五年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会议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高预报预测水平。二要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加快交通、空间天气监测网络建设。三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认真做好气候资源普查、规划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和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四要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健全气象法规与标准体系,强化规划引导和行业管理,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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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乙烯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炼油、乙烯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炼油、乙烯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能源和基础原材料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炼油、乙烯工业得到很大发展,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炼油和乙烯工业还存在着资源供应能力不足、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大、企业及产品竞争力弱等问题,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炼油、乙烯工业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整体竞争力,实现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发展我国炼油、乙烯工业要坚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依托和优化现有企业,实行炼油化工一体化,合理布局,规模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二要严格准入条件,特别要注重布局和生产过程中的环保和安全。三要加强科技攻关,重点开发节能降耗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加快国产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进程。

会议认为,为依法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条例草案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会议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制度修订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由于科学的日新月异,导致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良,促成了近代工业的精细分工与大量生产,从而引起市场剧烈的竞争,企业所赚取的利润也日趋微薄。因此近代企业的经营趋势将由以往“成本决定售价”的旧观念改为“售价决定成本”的新意识。如果企业不能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则非但不能赚取利润,甚至无法继续它的生存。所以,如何使成本降低,获取最大利润乃成为企业界努力的重大课题,一般言之,降低成本不外是改良生产技术与提高工作效率。前者当有赖于技术人员的努力,以及更新生产设备,改善工作方法和开发新而低廉的代替料源。而后者即有赖于实施有效的管理技术,运用经济效益最佳的管理方法,使企业所有的机能与资源获得合理的调配与运用。

本计划即是基于后者的需要而拟订。目的在年度开始之前,对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与经营方针预作提示,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订(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或改善方案,并配合年度预算的编制,预测产品市场的增减变动,配合设定之产能与成本标准,拟订年度产销计划,预估年度损益及资金的调度运用,并做为考核各部门执行绩效的依据。通过各种标准的设定,事前的合理规划,并经由各管理阶层的积极参与,以达到避免错误,减少浪费,激励士气,达到降低成本创造利润的目的。

经营目标

1总目标: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2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①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②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③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④呆品处理。

⑤外销成长率( )%,年度外销金额( )元。

(2)内销部:

①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②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③呆品处理。

④内销成长率( )%,年度内销金额( )元。

(3)供应部:

①建立机物料ab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②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③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 )天,( )磅。b料( )天,( )磅。

机物料降低( )%,( )元。

(4)总务部人事科:

①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②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①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②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6)会计部:

①修订现行会计制度,精简作业流程,加强管理会计功能。

②适时提供各项管理报表。

③强化现金预测功能,灵活资金调度。

④严格审核费用开支,控制预算。

⑤每月实施存货盘点。

(7)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

①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配方。

②推动或审核各种专案研究。

③协调产销活动,拟定或修改生产计划,追踪管理生产进度;协助一、二厂调度人力,协调各中间生产单位,原料的调度移拨,避免产能闲置或停机待料,或超量生产。

④研拟人员训练计划。

(8)一、二厂:

①总务:

a.改善员工伙食方案。

b.改善工作环境,照顾员工生活,加强福利娱乐措施。

②工程保全:拟订年度机器设备维修计划。

③质管:

a.拟订(修订)质量管理标准。

b.推动qcc活动(质量管理圈)。

c.拟订“改善提案制度”。

④生产:

a.严格管理生产进度,全力完成生产计划目标。

b.管理原料耗用。

c.灵活人员调度,避免闲置人工。

d.机动调拨各种原料供应,避免停机待料。

e.加强机器修护,强化在职训练,提高生产效率,精减人员编制。

预算编制的内容及说明

1.营业计划说明书

本表是贸易部与内销部在预算年度中营业计划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市场的展望、新产品的开发、旧产品的淘汰、新客户的开发或旧客户的淘汰、广告或其他销售推广政策、售价政策、授信及帐款回收政策、业务人员的增减异动、销售费用的限制、本年度营业方面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的说明。

2.客户别销售计划表

由贸易部及内销部根据市场情况,客户往来情况预计各客户的销售量,以拟订的售价予以编制。(外销方面如无法依客户别预估时,则依销售地区别预测)

3.产品别销售计划表

本表系以产品别为主,分内外销,由表二汇总编制而成。

4.生产计划说明书

由一、二厂就产量及产能运用计划、质量计划、新产品或新技术(包括新配合)的研究开发计划、机械修护计划、机械淘汰更新及扩建计划、人员合理化计划、成本控制计划、本年度生产上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加以说明。

5.标准产能设定表

系按各生产部门正常编制下,主要生产设备的设计产能及生产效率所设定的标准产能,做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产销配合计划表的参考,并做为考核实际生产效率的依据。

6.标准用料设定表

系各生产部门产制品每单位主要原料的标准耗用量,做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生产计划及供应部编制采购计划的参考,并做为考核原料耗用的依据。

7.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

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配置的人员编制及用人费用标准。依性质分为直接人工及间接人工两项,俟生产计划确定后,做为编制人工费用预算及考核人工效率的依据。

8.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

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耗用的电力、重油、机物料、维修费用……等费用标准,分为变动及固定两项。做为生产计划确定后编制制造费用预算表及考核费用支出的依据。

9.服务部门费用分摊设定表

系按费用性质,依服务部门提供服务的比重,分配服务部门费用给生产部门的设定标准。

10.产销配合计划表

本表是本公司预算年度产销活动的基本报表,由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根据营业部门及生产部门提供的资料,综合市场环境、生产状况、制成品存货水准、及成本利润等因素,加以协调而编制,提经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的年度产销计划。

11.生产计划表

系生产管理中心依据经核定实施的产销配合计划表内所列各项产品生产数量,而排定的各中间及最后生产部门产制品的计划生产数量表,做为预算年度追踪考核各生产部门生产进度达成率的依据。

12.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

本表由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及标准用料设定表加以汇编而成。

13.资材计划说明书

由供应部就库存政策、采购政策、付款计划等加以说明。

14.主要材料采购预算表

本表由供应部依据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斟酌材料的合理库存、经济采购量及材料价格趋势等予汇编,做为编制主要材料耗用成本的依据。

15.固定资产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

系供应部根据营业计划说明书,生产计划说明书产销配合计划表及公司预算委员会决议事项所编制的年度资本支出及专案支出预算与完工进度表。

16.工缴汇总表

系一厂二厂依据生产计划表,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固定资产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所编制的人工及制造费用年度预算金额。

17.生产成本预算表

本表系会计部依据表十一、十二、十四、十六所编制的各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预算表。

18.销货成本预算表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生产成本预算表,加以汇编而成。

19.营业收入预算表

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预估的其他收入,加以汇编而成。

20.推销管理财务费用预算表

系会计部参酌前年度实际开支,并依据年度营业管理计划所编制的推销管理财务费用年度预算。

21.损益预算表

系会计部依据表十八、表十九、表二十编制的年度损益预算表。

22.资金来源运用表

系会计部根据年度产销库存计划、资本支出计划及债务偿还计划等资料,编制而成。

23.管理计划说明书

由公司总务部及人事科就组织编制合理化计划、人员增减异动计划、人力发展训练计划、管理规章办法的推行计划等加以说明,以供总经理室编写经营计划及会计部编制管理费用预算的参考。

24.经营计划说明书

由总经理室就前述有关资料,就营业生产,资材管理等计划加以综合及摘要的说明。

推行预算制度的组织

1.公司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

委员:贸易部经理

内销部经理

供应部经理

总务部经理

会计部经理

总经理室主任

生产管理中心主任

第一厂厂长

第二厂厂长

执行秘书:会计部副理

2.一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厂长

委员:副厂长

副厂长

主任

执行秘书:专员

3.二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厂长

委员:副厂长

副厂长

主任

科长

科长

执行秘书:专员

4预算委员会的职责:

(1)决定公司或各厂的经营目标及方针。

(2)审查公司各部及一、二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4)预算的核准。

(5)环境变更时,预算的修改及经营方针的变更。

(6)接受并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5.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2)提供各部门所需的生产、收入成本与费用等资料以供编制预算的参考。

(3)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4)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6)劝导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7)其他有关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预算编审程序及日程进度

10月1日公司预算委员会执行秘书着手拟订预算年度初步设定的经营目标,及准备预算编制筹备事项,并编成会议资料。

10月11日召开公司预算委员会,说明预算编制程序,颁布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12日召开一、二厂预算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颁布一、二厂年度经营目标,责成各部门主管着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并设定产能、用料、人工及费用预算标准。

13日贸易部、内销部及一、二厂各级主管开始编制预算,总务部、人事室、事业关系室开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6日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开始编制预算。

公司预算委员会执行秘书汇总各单位的初步预算及计划大纲,做成修正案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

11月1日召开第二次公司预算委员会,协调修正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提报的年度产销计划。核定一、二厂提报的产能、用料、人工及费用预算标准、及各部门提报的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日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贸易部、内销部根据公司预算委员会决议事项修正预算,一、二厂根据核定的生产计划及用料标准、编制材料耗用量预算及人工制造费用预算。各部门根据核定的管理计划大纲及进度表着手草拟计划草案。

9日供应部开始编制预算。

13日一、二厂开始编制生产成本预算。

20日会计部开始编制预算。

12月1日总经理室开始编制经营计划说明书。

5日召开第三次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通过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