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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科的价值

地理学科的价值

地理学科的价值范文第1篇

【关 键 词】邓小平经济理论/科学价值/历史地位/邓小平理论

【 正 文 】

邓小平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意蕴深邃,风格朴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20多年来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给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带来了革命性变革。从这一理论形成以来、特别是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召开以来,理论界对其在内容上的丰富性,思想上的创新性、深刻性和体系上的相对完整性,已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和卓有成效的探讨。相比之下,关于邓小平经济理论的科学价值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的地位的研究却较薄弱。本文拟就此提出如下概略性意见,供学界同仁指正。

一、邓小平经济理论初步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规律

举凡社会科学,无不是以揭示其特定研究对象的运动规律为己任的。如果说邓小平理论的伟大和成功之处在于以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时代眼光回答了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揭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那么,作为它一个重要部分的邓小平经济理论,其首要的科学价值也在于比较系统地初步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规律。

通观邓小平关于经济问题的论述,可以看出,他在研究和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问题时,总是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坚持符合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坚持以富民为目的,在各种建设与发展问题中抓住生产力发展这个决定性问题,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关联和互动中探求发展的动力与机制,从发展的目标与阶段、速度与效益、产业关联、科技与经济等诸方面的关系上疏理经济发展的战略原则和指导方针,从而成功地解决了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出发点上,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走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经济建设与发展道路。我国最大的实际和最基本的国情是,现在还处在并将长时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说,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要逐步摆脱不发达,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至少需要100年。在我国,搞经济建设, 求经济发展,必须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和最基本的国情出发,而不能从本本出发,也不能照抄照搬外国经验。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地位上,坚持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发展是硬道理。改善人民生活,增强综合国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要求生产力要有更快更好地发展。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扭住这个中心不放。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度保证与目标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两条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的是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应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调节手段上,认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要坚持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把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结合起来。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外部条件上,主张走开放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学习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对外开放既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要办好经济特区,使其成为引进国外技术、管理、知识的窗口和对外改革的窗口。

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战略与方针上,要实行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第一步,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暖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依靠科技教育发展经济。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在经济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上,既要突出和保证经济工作的中心地位,又要坚持经济与社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同步前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经济建设与发展有一定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政治环境。

总起来看,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方向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根本任务与发展目标、发展过程与最终目的的统一,贯穿和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要求。

由于上述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解决,就使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呈现为一个建立在生产力的解放发展基础上的,具有一系列符合中国特定国情、反映时代特点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机制做保证,其基本运动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客观历史过程。这样,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就不再是一个充满偶然性的、单纯依照领导人物的主观判断随意运作的过程。社会主义的发展由此被置于坚实的基础——具有客观运行规律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基础——之上。

由邓小平经济理论所初步揭示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规律的正确性,已经和正在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蓬勃实践所证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不仅解决了普遍贫穷问题,而且基本实现了从暖饱到小康的跨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力不断增强。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具有历史创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之所以如此,就因为邓小平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航船导入了正途,引导中国人民在经济建设与发展中找到了规律,获得了较多的自由。

转贴于 二、邓小平经济理论为正确总结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提供了认识坐标

社会主义由理论向实践的跨越,从俄国1917年十月革命迄今,已有80多年历史。在这期间,社会主义既经历了二战后由一国变为多国的大发展,也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剧变造成的大面积倾覆,更出现了自80年代以来有12亿人口的社会主义中国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崛起,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历史景观。80多年来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原因很多,经济没搞好是一个重要原因。经济是基础。一个国家经济建设的路子是否对头,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国运的盛衰。对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认真加以总结,对于更清醒地选择建设道路,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在21世纪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总结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以什么为认识坐标?像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之类的“新思维”当然不行,单纯从马、恩的本本出发也不行。正确的选择只能是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与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邓小平经济理论作为价值判断坐标。邓小平经济理论是20多年来指导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功的理论,是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理论。只有以这个理论作为判断成败得失的标识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以邓小平经济理论为指导,分析80年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起码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搞经济建设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而不能从本本出发。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真理。首先在于它提供了观察和认识世界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基本点就是邓小平同志一再倡导和坚持的实事求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而不能从本本出发。列宁是一位善于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的伟大革命家。但在十月革命后领导俄国经济建设过程中也曾有过正反两方面经济教训。他曾先后领导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前者虽然适应了战争的需要,保证了战争的胜利,但在经济上包含着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过早搞共产主义式分配等因素,脱离了俄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情,因而不完全成功。后者则强调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自由贸易,调动农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比较符合俄国国情,因而取得了成功。邓小平在谈到20多年来中国经济建设成就时明确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1]

其次,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之后,必须迅速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在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之后,生产力均有迅速和巨大的发展。但有两种情况的出现曾严重影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导致“中心”错位。一是大搞阶级斗争。斯大林曾于1937年后提出“阶级斗争尖锐化”,大搞党内清洗。毛泽东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而导致“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二是生产关系剧烈变动和升级,追求一大二公三高,急于向发达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过渡。结果,贻误了经济建设,没有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只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不能以别的什么为中心;只能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而不能以其他来代替这个根本任务。

第三,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曾认为,商品经济是与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相联系的一种经济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亡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商品经济就会消亡。实践已经证明,这种认识不符合社会生活发展的实际。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表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因此,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武器、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的武器,而不是祸害。

第四,社会主义经济应当走开放发展之路。社会主义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是在同资本主义的合作、竞争和斗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能否正确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在同资本主义做斗争的同时,加强同资本主义的合作和竞争,走开放发展之路,是关系社会主义经济能否快速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在经济国际化和知识经济、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开放发展更是必然趋势。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在战后提出“两个平行市场”的理论,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数依赖“经互会”搞内部交流,中国一段时间内不能正确处理自力更生与争取外援的关系,批“洋奴哲学”。这都助长了孤立主义,影响了经济素质提高和经济高速成长。教训是深刻的。新时期以来邓小平大力倡导改革开放,使中国走上了强国之路。证明了开放发展之路不是可走可不走的问题,而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五,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战略,切实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处理好重大比例关系。社会主义各国经济发展的起点普遍较低,革命胜利后,出于各方面的需要,大都执行了一种以赶超发达国家为目标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有其积极的作用。但不分条件地长时间执行这一战略,则造成了许多重大经济关系的失衡。主要是:过分注重生产资料生产;忽视生活资料生产;积累率过高,积累与消费失衡;经济发展的速度高,效益差,人民得实惠不多;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农业基础不牢。以苏联为例,1953年(斯大林逝世)与1913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比,生产资料工业生产增长了45.5倍,消费资料工业增长了7.8倍,农业增长了0.46倍。农、轻、重增长速度之比为1∶17∶99。粮食产量1953年还比1913年减少了350吨[2]。此后苏联虽然在农业发展上着力不少,但成效一直很差,为了同美国争霸世界,以军工为龙头的重工业比例一居高不下。在这个方面,中国在建国后的前30年中也有很深的教训。改革开放后, 邓小平同志制定了分三步走、 用100年时间逐步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经济工作中既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又始终坚持速度、效益、 质量的统一,坚持以富民为目标;既强调发展新兴产业,科技先导,又不放松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说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处理好重大的比例关系,把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搞对头。否则,则欲速不达,事倍功半。

把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归结起来,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和建设方向的首要的和基本的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邓小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的宽广视野和时代眼光,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抓住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提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指明了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目的,从而廓清了关于社会主义认识的种种谬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认识。在这一新的认识指导下,邓小平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观点,大胆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其中的根本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通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

这样,邓小平就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出发,以实践为依据,成功地总结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社会主义世纪发展的基本经验教训,并初步作出了系统、科学的回答。

三、邓小平经济理论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发展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在发展。邓小平经济理论作为成功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初步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理论,同时也就必然成为能够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未来实践发展指明基本方向的理论。中国共产党人一再庄严宣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变,充分表明了,在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将长期坚持邓小平经济理论指导的决心和必然性。

鉴于邓小平经济理论还在发展中,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都会有变化,在考察邓小平经济理论对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指导意义时,应着重从更具一般意义的理论层面上加以把握,既要坚持邓小平经济理论的具体理论观点,更要坚持其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把握其精髓。

邓小平经济理论的精髓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国情特点的经济建设道路。在这个前提下,还应遵循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指导,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如下重大关系。

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社会主义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尤其是在初级阶段,把经济搞上去,实现现代化就是最大的政治。经济上去了,一切经济社会问题会迎刃而解。但要牢记,经济发展的目的是实现人民的利益,发展人民的利益,达到共同富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发展,或如马克思所说,是为了“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的发展由贫穷——温饱——小康——富裕,进而达到全面、自由发展状态,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进程。这个进程的基础是经济发展,核心是人的发展。必须把两者统一起来,使人的发展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使经济发展为人的发展服务。

发展生产力与解放生产力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抓住不放。但是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生产关系条件下的生产。当着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性质及其发展需要时,这种生产关系就会阻碍生产力发展,这就需要变革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所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又要坚持改革,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既不能脱离生产力水平及其发展需要任意提高、随意变革生产关系,也不能固守已经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生产关系不变。要善于通过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合理调节,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的高速发展。

经济制度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必须坚持,不能动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稳定。但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具体实现形式的经济管理体制,则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不断加以改革调整。不坚持和稳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基本点,改革就会走偏方向。不改革经济体制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不能很好地解放生产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改革,必须正确把握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区别和联系,掌握好变与不变的辨证法。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搞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充分运用价格、供求、竞争等调节机制和杠杆提高资源配置效益。这是积社会主义经济在本世纪发展的基本经验而得出的认识。对此,应坚定不移。但市场机制也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如自发性、盲目性、短期利益指向等。基于这一原因,在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必须把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加强宏观调控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通过计划手段的合理运用,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搞好总量控制、抓好重点建设等,实现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结合,实现经济资源配置的灵活、高效和经济运行的协调、稳定。

速度、效益、质量的关系。社会主义建设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使经济发展保持较高的速度。但不能不切实际地追求高速度。我们所要的是有效益的、没有水分的、扎扎实实和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速度。只要产品质量好,经济和社会效益高,发展速度越快越好。只有实现速度、效益、质量的统一和结合,才会有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科技、教育的关系。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将日益突出。社会主义经济的未来发展必须紧紧依靠科技和教育,自觉地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要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尤其应注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经济与科技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教育发展必须跟上。科技教育要通过构建充满活力的体制和机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以经济、科技、教育的良性互动与有机结合,加快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

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发展动力,稳定是发展与改革的基础,三者互为条件。在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发展中,既要进一步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又应注意研究改革的方式,方法,尽量减少改革成本,避免过大的社会震动。切忌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群众的承受能力,过急过频地搞生产关系变动。应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比例关系和利益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地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为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发展与改革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推进发展与改革。

总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着眼于邓小平经济理论与未来经济建设实践的结合,着眼于邓小平经济理论基本立场、观点的应用,通过对影响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大关系的正确认识、分析和处理,不断赢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新发展,新成就。

四、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诞生以来先后形成了互相联系的两大部分。一是以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为己任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这一部分的理论任务是由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和列宁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来承担的。虽然,资本主义至今仍在发展之中,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认识也还在继续和深化,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剩余价值学说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其理论的严整、科学却是不容置疑的。在千年交替之际马克思在由西方权威媒体根据公众意见遴选的千年思想家中名列榜首,充分说明了他的科学思想——首先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科学思想——至今仍受到包括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广大民众在内的世界绝大多数人民大众的认可。

另一个部分是以揭示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规律为己任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即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这一部分的一些理论原则是由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作为对未来社会的预测提出来的。其基本理论形态和体系则是在社会主义由理论转化为实践后,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从1919年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诞生至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生存发展了80多年。在这80多年中,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探索先后经历了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17年10月至50年代初社会主义在苏联—国实践阶段。这一阶段产生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理论观点,形成了斯大林经济学说。列宁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探索,特别是他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探索和晚年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思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俄国国情的结合,提出了若干有别于马恩预测的新思想、新观点,极具科学价值。但由于他领导俄国经济建设时间短,逝世过早,探索没有进行到底。斯大林经济学说是斯大林在长期领导苏联经济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是苏联30多年经济建设经验的反映。这一学说集中体现于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全面贯彻于1954年出版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由于这一学说所反映的苏联经济建设经验在那个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史上具有原创性和唯一性,且理论系统、体系完整,因而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史上产生过重大而广泛影响的理论形态。这一学说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传播苏联经济建设经验,鼓舞社会主义者的信心和斗志,培养经济理论骨干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容抹煞。但由于苏联经济建设经验自身具有的历史局限性,由于这一学说总起来看只不过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写,排斥商品经济,限制价值规律的作用,因而具有明显的理论和历史的局限性,已不适应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需要,被诸多经济理论工作者称之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或“苏联范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第二阶段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多国实践及理论探索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纷纷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各国,对苏联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斯大林经济学说先是学习、照搬,继而是批判、探索。苏联自身从50年代后期开始也对原有体制进行了调整改革。中国在成功地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之后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十年探索。党的“八大”前后,毛泽东提出“以苏为鉴”,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在八大上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阶段的主要矛盾、主要任务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此后,又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商品经济、现代化建设目标、社会主义发展动力以及学习资本主义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管理经验等方面发表了许多正确意见,形成了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苏联及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也造就了一批思想活跃的经济理论家,产生了一批各具特点的探索性改革理论。利别尔曼(苏联)以利润为中心的经济改革思想、卡德尔(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和自治制度理论、奥塔·锡克(捷克斯洛代表)的“第三条道路”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理论、布鲁斯(波兰)分层决策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理论、科尔奈(匈牙利)的短缺经济理论等,是其中的代表性成果。这一阶段的探索总的取向是批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探索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主张给企业以经营自主权,扬弃苏联式的重重轻农、重生产资料生产、轻生活资料生产的建设路子,主张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由于这一时期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各国均未根本摆脱苏联经济模式和传统经济理论的束缚,作为现实经济运动过程反映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探索还是分散的,不系统的,远未实现根本性变革和创新。其积极作用是,为以后经济理论的进一步探索发展提供了前进的基础和丰富的思想素材。

第三阶段是从70年代末至今,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探索有本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主义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剧烈震荡。作为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发源地的苏联和东欧各国政治经济改革全面转向,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宣告失败,苏联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也因此走到了历史尽头,宣告了失败。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社会主义发展低潮和逆境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中国的经济建设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实现了全面创新和发展,其标志就是作为邓小平理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邓小平经济理论的产生。

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伟大实践中产生的,是邓小平同志以战略家的眼光总结30多年来中国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本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成败得失,特别是在总结70年代末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邓小平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与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已被中国这个社会主义东方大国2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的、正确的理论。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评价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时曾指出:“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同样,我们也可以对邓小平经济理论的历史地位作这样的评价: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的最新发展。

邓小平经济理论之所以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的最新发展,是因为:

第一,邓小平经济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本国实际出发,继承借鉴而不照抄照搬,走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道路,拓展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方法的新内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思想路线,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遵循的科学方法——唯物辩证法的精髓。邓小平运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析国情,观察和思考中国经济建设道路问题,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进而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划了分三步走、到20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提出了诸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提高质量,讲求效益,抓战略重点,重视农业和基础产业,优先发展科技教育等一系列理论和政策,解决了中国经济建设的道路问题。邓小平经济理论主张,搞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注意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注意学习借鉴外国经验,但搞本本主义、照抄照搬别国情经验从来不能成功。正确的道路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独立自主,大胆探索,走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特点的经济建设与发展道路。

第二,邓小平经济理论坚持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整体思考和把握中,探索解决“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通过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刻揭示和科学回答,指明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内容发展的新方向。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是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论证并研究其实现的经济条件的科学。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回答表明,我们要实现的社会主义实际上具有经济的性质,是一个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客观经济运动过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今后发展的方向,就是依照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揭示在生产力解放发展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然性及其条件和机制。这样的经济学从根本上区别于鼓吹或默认阶级剥削及两极分化合理性的资产阶级经济学,也不同于鼓吹普遍贫穷,忽视生产力发展,急于搞生产关系变动,只讲速度不讲效益,忽视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而是以鲜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生产力解放发展为基础和动力,以人的发展为目标,以经济关系的平等为特征的经济学。

第三,邓小平经济理论坚持从社会主义发展全局出发观察世界经济发展大势,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成败得失,对困扰和制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的若干关键问题作出科学判断,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新突破。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国力的竞争,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市场机制作为人类创造的一种制度文明对经济运行发展的有效调节和积极促进作用不可替代。而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以来恰恰在这些事关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上,缺乏锐敏的认识和科学的判断,囿于传统观念和体制的束缚,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邓小平同志站在历史发展的潮头,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全局出发,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先后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外开放、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革是第二次革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等一系列理论观点,引致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深刻变革和发展,使这一理论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原则又体现了时代特点,较好地适应了当代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第四,邓小平经济理论比较系统地回答了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中一系列重大问题,初步揭示了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规律,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新形态。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中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出发点、地位、制度保证与目标、调节手段、外部条件、战略方针、经济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自始至终贯彻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涵盖社会主义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各个环节以及生产力理论、所有制理论、分配理论、市场经济理论、经济发展理论、微观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理论等各个部分的较为完备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经济理论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贡献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他留给我们和我们后人的一份珍贵遗产。从形式上看,邓小平经济理论没有表现为大部头的专门著作,没有至玄至深的理论思辨,也缺乏一般学术专著中那种概念提出、转换和逻辑推演的系统过程,但它却是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产生的、“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的理论”,是能够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立场观点对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给以科学的解释,给予理论的说明”[3]的理论。 这样的理论才是符合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人民利益需要的“真正的理论”。对此,我们一定要珍惜它,很好地学习它,充分发挥它指导实践、指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与创新的作用。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3.

地理学科的价值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科学中性 价值 科学

abstract: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implications in value-neutrality of science, and points out that science is neutral inside and outside one. it induces out man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cepts of neutrality of science: historicity, contextuality, relativity, integrativity and duplicity. finally it discusses the realistic meaning and bad result of value-neutrality of science.

key words:neutrality of science,value,science

科学是价值中性的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科学价值中性或简而言之科学中性的涵义。科学中性(scientific neutrality,neutrality of science)也可以称为科学不受价值约束或无价值约束,科学与价值无关或与价值无涉(value free,value freedom)。也有人称其为科学价值二分法(science-value dichotomy),或者事实价值二分法(fact-value dichotomy)。科学中性思想源远流长。中性理想的最古老的版本是,科学可以用于善和恶。这个观点的问题是,它忘记了科学具有社会起源和社会后果的事实。中性科学的见解一直持续到20世纪后期。在1980年春,哈佛大学校长博克(d. bok)在呼唤学术自由原则时表明,政治或伦理的考虑不应该影响学术任命——他所谓的“建制中性原则”。 那么,科学中性的内涵何在呢?

罗斯认为,科学中性可以解释为,科学活动在道德方面和社会方面不受价值约束。科学是寻求自然规律,科学的定律和事实不管它的发现者的国籍、种族、政治、宗教或阶级地位,都是可靠的,具有不可改变的质。 史蒂文森表示,科学价值中性意指,科学不能使所有人类价值无效,也不支持特殊的价值,不管是好是坏。科学只能处理事实,而不处理价值;只能处理技巧,而不处理目标;只能处理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处理目的本身。对后者的处理,是由社会决定的。 利普斯科姆比指出,科学中性表达的意义是不清楚的,它的启发性容易被误解。不过,他还是对科学中性做了界定:

基本的科学中性论题可以有用地分解为两个子观点。如果科学实际上不能就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言说,那么就可以称其为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如果它不能就什么是善或恶、对或错言说,那么可以称其为在评价上是中性的。

不论在规范的还是评价的版本中,中性论题都依赖于对某些令人烦恼的逻辑问题的回答。

史蒂文森进而列举了科学中性图像的三个主张。(1)科学向我们提供世界如何起作用,从而提供其中各种干预的后果的客观知识,但是不能提供我们是否应该做任何特定干预的知识。正如韦伯评论的,科学像一张地图,能够告诉我们如何到达许多地方,但未告诉我们去何处。该主张直接来自休谟原理。(2)科学家公认的唯一价值、实际卷入做科学的唯一价值,是为知识而知识的价值。他可能欢迎他的研究具有有益的应用,但是作为一个科学家,他纯粹且仅仅献身于知识的扩展,并陶醉于新知识的创造,即使它们没有实际的应用前景。(3)科学知识的应用是由社会决定的,应用科学家和技术专家是其他人的仆人,这些人使用他们的专长服务于个别人和机构选择的目的。

综观以上各家的分析,考虑到诸多科学家和思想家的言论,我们可以把纷繁的科学中性的内容主要概括为:科学在内部和对外部都是中性的。

科学在内部是中性的。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科学研究活动和科学知识本身不受社会与境和价值观念的影响,也不做价值判断;科学知识不包含价值要素,从中也无法推出价值规范。关于前者,伽利略很早就提出,价值判断、文化偏好、政治立场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或决定科学知识。他说:

如果我们争论的这个观点是某个法律的观点,或者所谓的人文科学的研究的其他部分——在那里既没有真理也没有错误——那么我们可以充分信任才智的敏锐、答案的敏捷和作家的较大成功,并希望在这些方面最精通的他将使他的理由更可几和更可能。但是,自然科学的结论是真的和必然的,人的判断与它们无关。

关于后者,莫诺的言论具有代表性。他说,科学的确不能创造、推导或推荐价值:“科学依据严格客观的进路分析和诠释宇宙,包括人本身和人的社会。科学无视且必须无视价值判断。不过,知识也揭示和不可避免地提出新的行动的可能性。但是,决定行动路线是从客观性的领域步入价值领域,而价值就其本质而言是非客观的,因而不能从客观知识中推导出来。” 利普斯科姆比也坚持这样的观点:科学本身纯粹涉及按原状描述世界,它不能产生应该或不应是什么(规范的),也不能就什么是好坏或善恶(评价的)做出判断。正统的哲学论据在于,演绎中项的可靠推论只是包含在前提中的材料,因此科学的前提(事实的)不能导致规范的或评价的陈述。例如,科学可以提供关于投核弹的后果的陈述,但是它不能判断这样做是对还是错,该判断依赖于政治利益相对重要性的价值判断。

科学在对外部是中性的。也就是说,科学成果在价值上是中性的,其技术应用才有好坏善恶之分。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在早期,科学往往被看作在政治上是中性的或至少是超越于国家主义的。1779年,富兰克林指挥美国初期战争时没有妨碍库克船长的探险,因为他相信地理学知识能够促进遥远国家的交流,增加有用产品和制成品的交换,扩大技艺的传播,总的来说科学的成长有益于人类。在英法战争期间,拿破仑给英国化学家戴维颁发了战时通行证,以便访问法兰西学院。1802年,法国人缴获了英国船只运往印度的三角测量经纬仪,但是不仅返还了仪器,而且还附有一封善良祝愿的信件。

许多理论家对此做过详细的阐述。哈布尔强调,科学王国是实证知识的公共领域,价值世界是个人确信的私人领域。这两个王国合在一起形成我们过日子的宇宙,它们不重叠。实证的、客观的知识是公共的财富,能够被传递、分享和积累。构成我们智慧的仓库的价值(意指判断生活意义的标准、善和恶、欢乐和悲痛、美、公正、成功的意义等)则截然不同。它对个人是独特的,不存在能够获得普遍一致的方法。它不容易从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随时代进展不会大量积累。每一个人都从零开始,从他自己的经验获得他自己的智慧。他的结论是:

纯粹价值的世界是科学不能进入的世界,它不涉及无论什么可能的知识。在那里,结局——永恒的、终极的真理——被热烈地追求。有时,通过奇怪地强加的神秘洞察的体验,一个人超越怀疑的阴影知道,他与处在纯粹现象背后的实在接触。他本人完全确信,但是他无法传达该确定。它是私人的启示。他可能是正确的,但是除非我们共享他的出神入迷,否则我们无法知道。

成中英进而揭示,科学真理是对事实的认识,而非对价值的决定。我们在此不仅区分事实与价值,而且区分认识与决定,只有事实可以被认识,只有价值可以被决定。被认识的价值已是价值的事实,被决定的事实已是事实的价值了。认识与决定乃是不同的活动,以及不同的态度。认识是理解和解释,决定是选择和“赞许或拒斥”。前者不能意会实际的行动,后者则可意会可能的实际行动;前者无指导与规范性,后者则有之;前者不改变认识的对象与认识的主体,后者则改变决定的主体,创造决定的对象。这二者的分别是非常重要的。

科学中性除了用来在科学王国和价值世界、事实与价值之间划界外,也被用来否认真的东西必然是合理性的或善的东西。韦伯和彭加勒证明,如果伦理理想的世界超越了在经验上为真的东西,那么经验科学就不能为道德主张提供根据。中性表达了对我们的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过分乐观主义的批评,也表达了反对那些企图维持现状或过程的论据,不管该论据基于上帝意志、我们的基因结构或不变的历史规律。中性也表达了对下述人的批评:这些人力图在科学的伪装下提升某些价值,宣布某些社会秩序或道德秩序是自然秩序,而这种秩序是最适合的或起作用的,要不就是理性的或被决定的。按照这种观点,科学必须是中性的,因为事实上我们的世界不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学者和非学者同样应该谨防把经验上实在的东西与本体论上可能的东西混淆起来的尝试。科学必须是无价值约束的,以便保证价值依然是无科学约束的。

在这里有必要申明,科学中性并不等同于科学的客观性。分析传统中的哲学家反对任何使中性问题前后关联的尝试,认为这样做便使科学的客观性概念处于危险之中。然而,科学的中性和客观性不是一回事:中性涉及科学是否采取立场,客观性涉及科学是否值得信赖某种断定。二者不需要相互之间有任何关系。某些科学可能是完全客观的或可靠的,却被指派服务于某些政治利益。对这些科学的恰当批评并非它们不是客观的,而是它们是偏袒的、或狭隘的、或指向人们反对的目的。

科学中性概念具有诸多特点,把握住这些特点,对于我们完备而深刻地理解它是有帮助的。首先,科学中性具有历史性,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涵义、所指、要点有所不同。正如普罗克特所说,中性的理想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而是在关于科学应该在社会中处于什么地位的漫长的历史斗争过程中出现的。近代的中性理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与科学和社会有关的四个根本问题。一是效用问题,即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对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理论的理想隐含着与实践事务的某种分离。科学是闲暇的奢侈品,而不是奴仆为功利主义关注的产物。然而,培根科学理想的兴起,效用变成科学的中心规范。科学把来自实践技术的技艺与对自然的理想的和经验的进路结合起来了。即使培根在宣布科学的功利主义的理想时,也告诫不要忘记硬币的另一面。科学具有巨大的实际效用,可是科学也应该为科学而科学,恰恰不是追求它的应用。二是方法问题,即保证可靠的和客观的知识的问题。正确的方法是科学进步的关键,这一概念是在17世纪的科学革命中出现的。对方法的新兴趣被科学中的新主观性伴随,即认识到我们看见的东西依赖于我们所处的位置,人的理解力像培根所说的那样“不是干巴巴的眼光,而接受来自激情的注入”。科学方法的发明就是为了警惕把人的理解力染色或弄歪的许多“假象”。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区分就是为了把人的添加物与自然的原物分开。道德的质是第二性的质,它玷污了对自然知识的追求,必须从自然哲学中排除出去,以使事物的真实的和第一性的质被揭示出来。三是价值问题、利益起源和特点以及它与自然和劳动的关系问题。对古人来说,价值处在宇宙的结构之中。在经院哲学中,存在所有事物运动的终极原因或“目的”。近代人不再认为价值在宇宙的结构或事物朝其运动的目的之中,而在于人的能动作用和计划。价值不再是上帝或自然创造的,而是人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是针对人的需要和欲求衡量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科学是中性的,是因为自然本身是中性的。在这种意义上,自然是“祛魅的”(韦伯)或“祛价值的”(柯依列)。四是知识的安全问题,即为自由地、不妨碍地追求知识所必须的社会的和体制的条件。欧里庇德斯 早就证明,自然知识是“安全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踩在政治或伦理的敏感土地上。培根持有类似的观点,引起人堕落的不是自然知识,而宁可说是“关于善和恶的妄自尊大的知识”。道德知识是危险的知识。

其次,科学中性具有与境性,即在不同的环境或背景中其内容有所差异。需要明白的是,各种形式的科学中性的政治意义按照使用的环境变化。有时,批评家指向科学(或技术)的中性,以表明技术可以被错误地使用。十分相同的观点也被用来证明,科学(甚或技术)不应该受到道德的或政治的批判。从19世纪开始,流行的看法是,科学态度特别适合于解决社会冲突。按照这种观点,科学是伟大的和中立的仲裁人、公正的法官:可以给它提出社会问题,公允的答案随之而出。科学提供了中立的基地,具有各种信条和色彩的人可以在其上结合起来,所有政治矛盾可以在其上克服。科学提供了对立利益之间的平衡,分歧统一的源泉,混沌中的秩序。因此,科学无价值约束的理想不仅应该作为观念的抽象起源来理解,而且应该作为在科学的和经济的与境中的某种较广阔的变化的反应来理解:它的建制的和职业的所在地的变化,与工业的、军事的和国家支持的科学之兴起相联系的变化,与向科学自主性和那些把握着它的钱袋子的人的权势挑战的政治运动(例如女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兴起相联系的变化。科学价值中性的理想也必须在政治与境中观看。科学中性不是事实和价值之间的逻辑鸿沟的结果,也不是理论世俗化的自然派生物,甚至也不是社会科学采用物理科学的方法的结局。它是对较大的政治运动的反应,包括科学被政府和工业的利用,分离的学科的职业化,尝试把科学与时代敏感的问题隔离开来。

第三,科学中性具有相对性,即在不同的时代、对不同的人而言意指不同的东西,必须借助随时间变化的特殊的恐惧和目标来理解。价值中性可以是对国家和宗教压制科学观念的反应,可以是防范阻碍科学进步的私人利益的方法。价值中性可以反映学者对职业化和世俗化的欲求,可以隐瞒科学具有社会来源和社会后果的事实。价值中性也可以提供人们沿着它退却的路线,或者提供人们发起进攻的平台。科学无价值约束的观念具有复杂的历史根源。如果我们仅仅宣布所有事实都负荷理论,或知识是社会的产物,就掩盖了这种复杂性。

第四,科学中性具有集成性,即价值中性理想不是单一的概念,而宁可说是在不同时期、为服务于不同社会功能而浮现的松散结合的理想之集合,只有针对具体与境才能理解这个集合的意义。在19世纪之前,捍卫科学中性或中性的涵义有三种方式。其一是源于柏拉图(沉思的思想高于实践行动)的把理论和实践分开的方式,尽管沉思的理想在近代科学革命中已经被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新视野代替了。其二是,近代哲学家用辩论证明,必须把伦理的关注从自然哲学中排除出去,因为它们使人在追求知识时抱有偏见。因此,中性的第二种涵义是,道德知识所起的作用是损害或“沾染”自然知识。其三是,在关于宇宙的数学力学概念中,精神世界是与物质世界彻底脱离的。在这里,充满了精神和意图的古代世界被作为处处相同且没有意图的、“被贬值的”宇宙概念代替。这三种涵义都在19世纪和20世纪作为为科学无价值约束的辩护理由而出现。但是,从19世纪开始,又出现了新的理据:价值中性作为真的和善的东西之间的本体论的二元论的结果被捍卫。也存在所谓的主观主义捍卫,即必须把价值判断从科学中排除出去,因为价值是主观的,科学不能就价值的有效性做断定。

第五,科学中性具有两面性,即科学中性既有防护性又有进攻性,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后果。普罗克特说得不错,科学中性既是盾又是剑。他以19世纪的德国的状况为例加以说明。中性有助于科学的自主性免遭批评者的批判——来自上层(政府监察官)和下层(社会主义者、女性主义者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批判。中性作为盾起作用,使年青的社会学家捍卫自己免受“社会学”仅仅是“社会主义”的形式的指控,使社会哲学家的理论目标与社会运动的要求保持距离——可见不是抽象地倡导中性,而是作为对具体问题的反应倡导的。中性也是剑,用以作为攻击对方的观点的利器。德国社会学家西梅尔(g. simmel)和特尼斯(f. tönnies)认为,妇女之所以很少参与科学,是因为她们没有能力保持中立的和超然的态度。韦伯拒绝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奥斯特瓦尔德的能量论和心理分析,因为它们不合法地把科学与世界观混淆起来,价值不合法地侵入科学。价值中性武装了社会学家,成为他们反对科学政治化或道德化的利剑。价值中性也被作为解决社会张力——在保守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沙文主义者和女性主义者、和平主义者和战争贩子之间的张力——的工具而提出。不过,无价值约束的科学的倡导者不否认价值在其他生活领域的重要性。 科学价值中性的两面性集中表现在,它既保证科学共同体的相对自主性和研究的自由,又成为科学家逃避社会现实和推卸社会责任的借口。因此,本-戴维认为,中性是一个不幸的术语,由于它隐含着,科学家对意识形态、宗教和政体(这些可能敌视科学)漠不关心。而且,对科学家(以及其他许多人)来说,科学研究本身就是价值。不管怎样,该术语恰当地描绘了在科学中占优势的信念和实践,即科学贡献的意义独立于个人和社会的特征以及它的作者的动机。在科学追求真理和科学价值中性的信念的基础上,科学家要求并得到了学术自由的权利,这给予科学家个人和科学建制以深远的自主性。科学家自由地选择研究课题和方法,虽然他们的研究资金往往由公共手段提供,但是他们只对科学共同体的非正式控制者有说明他们的结果的责任。与科学价值中性相关的学术自由使科学保持着持久的生命力。

正是由于以上有关特点,科学中性有时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普罗克特注意到这一点,他指出,自然科学的原理和主观的价值学说一起,构成近代科学的根本政治思想体系。科学在使自己摆脱封建镣铐的斗争中宣布它自己是中性,为的是刚刚起飞的实验科学摆脱教会和国家的霸权,与之妥协和休战,在理智世界中开辟自己的小天地。当科学按照它自己的权利变成强大的力量时,中性把道德的和政治的东西从论说的领域排除出去,有助于掩盖利害关系。此时,中性已不意味着摆脱权威,而是逃避承担义务——或者更糟糕,它意味着成为阻挠社会运动或批判的工具。 利普斯科姆比一言以蔽之:当科学活动的直接后果是如此坦白和明显,科学中性的托词只能被恰当地概括为缺乏远见,或者径直地说是道德的无责任感。 陶伯则揭示了科学中性对自然的威胁和损害:科学中性基于自然不拥有价值的认识;价值根植于人的需要和欲求,而自然则被剥夺了质、目的和意义,听任被降低价值、世俗化和祛魅。

以维护科学自主性和研究自由为主旨的科学价值中性概念,因其不利于争取社会对科学的支持和和树立森严的壁垒,也有可能反过来伤害科学自身。从科学外部来看,如果中性在其逻辑意义上不得不被接受,如果科学实际上没有促进人的福利而非增加人的痛苦的固有倾向,那么对科学大规模地和不加区别地支持,似乎完全是成问题的。即使科学对人的有用性只是它对于福利和幸福的间接影响,中性论题的坚定信仰者也对科学的价值具有严重的疑虑。因此,在事实和规范之间的绝对划分的教条具有有害的后果。 从科学内部来看,科学中性这个功能性的神话使得科学的功能失调。由于探究对具有十分混合特征的假定的依赖被隐藏起来,价值中性阻拦了可供选择的框架的研究,不利于我们提出并容纳新观念。此外,它也严重地不准许外行的科学用户介入科学,这在科学和技术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的今天显然是成问题的。况且,除非我们理解与境利益能够塑造探究方式,否则我们就无法恰当地批评相关的科学研究。

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都了解科学价值中性的不良后果,尤其是认清了大科学的特殊状况和科学在现代社会中举足轻重的中轴地位这一与境。于是,现在的思想潮流转向有利于科学中性的批判者和揭露者。我们经常能够听到对“科学中性的神话”的批评,中性也被视为“空想”、“幻觉”、“希奇古怪的梦呓”,科学研究无价值约束和为科学而科学的思想也被指责为“在逻辑上不融贯”、“受自由的意识形态伪装”乃至“恶意的胡诌”。譬如,隆季诺在从方法论的角度批评科学中性时说:

断言自然科学不受价值约束是胡说。科学实践受价值规范和价值支配,而价值是从理解科学探究的目标产生的。如果我们把科学活动的目标选定为关于自然界的说明,那么这些支配价值和强制从理解什么算作是好说明中产生出来。例如,满足像真理、准确性、简单性、可预见性和广度这样的标准。这些标准并非总是同等地可以满足,而是适合于什么算作是好说明的不同概念。不管怎样,它们构成藉以判断竞争说明的价值,在特定领域支配科学实践的规范和强制从这些价值中产生。

他称从理解科学目标中产生的价值为构成价值(constitutive values),以指明它们是决定什么构成可接受的科学实践或科学方法之法则的源泉。私人的、社会的和文化的价值,即关于应该是什么的那些群体的或个人的偏爱,称为与境价值(contextual values),以指明它们属于在其中干科学的社会的和文化的环境。科学与价值无关的传统诠释相当于主张,科学的构成价值和与境价值截然不同且彼此独立。这一诠释或主张能够被重新阐释为两个问题:一个涉及科学理论(与方法)和与境价值的关联:在什么程度上科学理论塑造或应该塑造道德的和社会的价值?另一个涉及与境价值对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影响:在什么程度上社会的和道德的价值塑造科学理论?作者用辩论证明,以科学的实践和内容为一方,以社会的需要和价值为另一方,二者处于动力学的相互作用之中,而且科学的探究逻辑和认知的结构需要这样的相互作用。尤其是,科学公正论题(thesis of integrity of science)——科学的内部实践(观察和实验、理论构造、推理)不受与境价值影响——受到行为和认知生物学研究的严厉挑战,因为与境价值不仅影响值得询问的问题即科学发展的方向,而且影响给予这些问题的答案即科学理论的内容。因此,与价值无关的科学和绝对的科学自主性在方法论上是不可能的。

可是,正像普罗克特看到的,批评家几乎未注意中性的起源和它的各种形式,也未注意中性是对特定的历史环境做出反应时出现的现象,它的政治意义随历史的时间和地点而变化。在英美分析传统的哲学家中间,问题多年来选定为决定“应当”和“是”、事实和价值的精确的语言学关系的问题,而独立于科学和社会变化的历史关系,独立于科学受到捍卫或攻击的方式的多样性。他接着说:

中性问题是哲学问题,但是对它不能抽象地借助词的意义来探讨。取而代之的是,必须借助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观念的具体使用来理解。探讨必须是历史的和比较的。它之所以必须是历史的,是因为词和观念的意义随时间而变化(无价值约束的科学的理想对于1911年的德国社会科学家、1937年的犹太哲学家和1975年的社会生物学家意指迥然不同的东西)。它之所以必须是比较的,是因为人们想知道,在柏拉图的希腊、培根的英国和韦伯的德国,关于科学的理想什么是相同的或不同的。

例如,科学“中性”的一个含义是,科学(或技术)“本身”既不好,也不坏;科学可以被使用,也可以被滥用。这几乎不是什么新观念。柏拉图早就相当细致地表明,那些最能够治愈的东西也是最能够伤害的东西,那些最有能力告诉真理的东西也是最能够告诉谎言的东西。可是,这种中性仅仅描述了最简单的技术、最抽象的科学。要知道,基于科学的技术日益是目的特定的(end-specific):手段强制目的;不在如此容易地把工具的来源与它被打算的使用分开了。“滥用”巡航导弹和中子弹意味着什么呢?同时,也不容易把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分开了。

当然,也有一些严肃的、综合性的批评值得在此一提。史蒂文森针对他在前面概述的科学中性图像的三个主张,逐一做了批评。第一,关于科学只能处理客观事实而不能处理价值的主张割裂了事实和价值,这在20世纪的思想中是陈腐的——不仅在惹人注目的实证主义和存在主义哲学中是陈腐的,而且作为制约许多日常思维的背景假定也是陈腐的。这种尖锐区分引起一个极有争议的深刻的哲学问题,即所有道德的(和政治的)价值是主观的,这个广泛传播的假定肯定不能毫无疑义地被通过。而且,这样一个观点描述了意义理论、知识和形而上学的重大主张,即在支配科学命题的标准和道德的命题的标准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这并非是不证自明的。第二,关于科学家珍视的唯一事情是为知识而知识的主张是不合实际的,真正的“纯粹”科学即便有,数量也极少。大科学时代的来临需要大队人马和庞大的开支,因此受到政府和有关机构的控制是不可避免的,政治和商业成分甚至进入最纯粹的研究决策。尽管科学家可能希望他们的职业承诺是增加人类的知识,但是他们的研究资金也许是由关注应用的部门支付的,这就难以摆脱价值约束。他们必须在做与不做之间两难抉择:不做没有研究经费;做则参与了现有的建制过程,也就隐含接受或默认了那些机构的价值。第三,关于科学的应用是社会决定,这使用了一个一再重复的、模糊不清的术语“社会”。不存在像社会这样的实体机构做决策,社会决定实际上是各种建制——政府、立法机关、公司、银行、大学、教会、政党、压力集团等等——的决定,当然还有个人的决定。由于明显的实际理由,现有的民主机制无法在科学应用的每一个细节上产生决定,当代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也无法(或永远不能够)完全处在公民的民主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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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科的价值范文第3篇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价值中立;社会科学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2-0030-07

一、问题的提出

“价值中立”德文原文为wertfreiheit,英文翻译为value neutrality 或value free,在中文语境中被翻译为价值中立、价值无涉、价值自由、道德中立等。“价值中立”原则在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那里第一次得到明确提出与系统论证(其“价值中立”思想主要体现在《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1904)、《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1917)、《学术作为一种志业》(1919)这三篇经典篇章中),并成为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思想。韦伯“价值中立”原则的提出与当时德国的哲学背景(新康德主义)、理论背景(德国“政治经济学趋向”的论战)、组织关系(德国“社会政策协会”与德国“社会学学会”)及20世纪之交德国科学的地位和自我政治意识等方面密切关联,[1]“价值中立”思想也是在韦伯与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价值论战”之中形成、发展并被系统化的。[2]13-16似乎正是“价值中立”思想本身所包含的浓厚论战色彩预示了日后人们对于该思想的严重分歧,当然,也正因韦伯建构“价值中立”思想时所面临的极其复杂的学术背景导致其理论经历了由浅薄和片面认识而带来的最为严重的误解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学界围绕韦伯“价值中立”思想的论战硝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也弥漫到了中国学界。国内学者开始关注韦伯的“价值中立”思想并展开论辩,这次辩论不仅带动了我国学术界对韦伯思想的深入理解,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学术的方法论自觉。周蔚华发表于1991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上的《价值中立论批判》一文开启了国内学界对“价值中立”最早的发难,随后,郑杭生在《社会学研究》1991年第5期发表的《关于我的社会学定义》这篇答辩式论文中再次对“价值中立”进行了猛烈抨击,将“价值中立”立场基本予以否定。接着,李金在1994年第4期《社会科学研究》上发表《为“价值中立”辩护》一文,从三个方面为“价值中立”进行了精彩的辩护,成为当时学界力挺“价值中立”的典型代表。而郑杭生在2000年第3期的《社会科学研究》上发表回应文章《究竟如何看待“价值中立”?》,对各种质问一一澄清,并再次亮明其反对“价值中立”的坚定立场。大家或许还对十多年前李金和郑杭生两位学者在《社会科学研究》上的那场辩论记忆犹新。在这场论战期间和随后,已有不少学者专门撰文从不同层面或不同视角对韦伯的“价值中立”思想予以阐释和解读。

但倘若仔细评阅这些介绍性和辩论性文献,我们将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当前学术界对于韦伯“价值中立”思想的认识存在不少片面,理解存在不少浅薄,对韦伯思想的误读和曲解还很普遍。指出当前学界对“价值中立”的若干认识误区,并予以批判性地检视和澄清,帮助我们走出“价值中立”的认识误区,最终回归真实韦伯,这正是本文的宗旨。

二、走出“价值中立”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主张“价值中立”在逻辑上是一个悖论从而加以拒斥

有些学者反对“价值中立”的一个理由,就是认为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规范,因此主张“价值中立”存在一个无法解决的内在悖论而将其拒斥。最具代表性的说法是: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如果把“价值中立”贯彻到底,那就意味着对“价值中立”本身必须保持中立,也即意味着必须彻底摆脱、放弃“价值中立”本身;而如果“价值中立”不能贯彻到底,那就无异于承认有些价值是不能摆脱、保持中立的,那也就意味着“价值中立”的破产。[3]

初略一看,这种认为“价值中立就是一个悖论”的观点很有道理,似乎足以让主张“价值中立”的人无以言对。其实不然。笔者认为,以“价值中立”本身是一种价值规范来反驳“价值中立”的归谬论证虽然从纯逻辑上来讲是无懈可击的,但这种“将计就计”式的反驳却根本不能用来反对韦伯的“价值中立”观点,当然,也无益于对该观点的深入讨论。道理很简单,因为韦伯提出“应该‘价值中立’”这个行为属于学者应有的学术权利,此种权利完全不受“价值中立”原则的制约;而至于在学术研究或课堂讲授中是否应该“价值中立”,则是一个可以辩论的学术问题(这里必须要面对韦伯自己针对这个问题的一个观点。韦伯在谈到课堂上教师是否应该宣称自己的价值判断时,他给出了这样的观点:人们在大学授课时“是否应当”宣明“他们所赞成的某种伦理的、或建立在文明理想以及其他世界观基础上的实际的价值判断”,这个问题无法从科学上予以讨论。因为它本身完全取决于实际的价值判断,因而无法得到最终的解决。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理解为,在他看来,在课堂上是否必须坚持“价值中立”这本身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完全依赖教师在这个问题上所秉具的价值观,而无法由学术来加以最终裁决,这是韦伯“价值多元论”在这个问题上的一种反映。但实际上,“无法由学术加以裁决”并不等于“无法付诸学术讨论”。在科学研究或课堂上是否应该坚持“价值中立”事实上也引起了诸多学术上的争论,因此,笔者在此认为,是否应该坚持“价值中立”的问题是一个可以争辩的学术问题)。学术权利与学术问题分属不同领域,两者不能混同。鉴于韦伯是在充分论据基础上提出的“价值中立”原则,若要反驳它,则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论据。当然,反驳的只能是“价值中立”观点本身,而不应该是提出“价值中立”的行为。就好比上课期间老师对正在教室喧哗吵闹的学生发出警告:“保持安静!”,而学生不能以老师本人发出了声音作为反驳老师这条警告的理由。很显然,从“价值中立”逻辑出发的归谬论证将韦伯提出该主张的行为权利都给剥夺了。因此,这种归谬论证只是玩了一个逻辑游戏而已,这种对“价值中立”的归谬论证看似高明,实则与上面学生对老师的反驳一样是幼稚可笑的,并且于“价值中立”思想本身的深入讨论毫无益处。

误区二:主张“价值中立”在现实中无法实现而将其拒斥

一些学者以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性或社会科学研究者的价值观来否定“价值中立”,认为在社会科学研究实践中“价值中立”不可能实现。例如,周蔚华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社会中包含着各种复杂的现象,这些斑驳陆离的社会现象,何者能纳入研究者的范围,这与研究者的主观兴趣有关,但更多的取决于研究对象和研究者的价值、利益关系……研究者既有对社会现象本质、规律的真理性把握,也有对其结果、方向、前途和应用等的价值性评价,价值不可能保持中立。”[4]郭星华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具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独特性,尤其体现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的不可分离性上,社会科学研究不可能排除研究者的主观价值:“在社会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在考察社会发展、变化规律时,在观察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众多的社会科学家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不同,他们的思想和所建构的理论无一不打上历史时代和价值观念的烙印,要想排斥价值做到‘价值中立’无异于天方夜谭。”[5]因此,得出结论:“价值中立”不仅在逻辑上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在实践中也行不通。与其说“价值中立”是科学研究中的“规范性原则”,不如说是科学研究中的神话。[5]国内一些学者还抬出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批判以帕森斯为代表的“价值中立的社会学”作为例证:米尔斯认为,社会学研究不是中立的认识过程,而是在不同的道德、政治的取向中进行选择的过程。社会学认识本身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政治价值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一方面,社会价值制约着社会学研究的全过程,另一方面,社会学研究的结论反过来又影响社会价值被承认的程度。

笔者对这种以“价值中立”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为由而将其拒斥的做法无法苟同。这种做法对于“价值中立”既是一种过于苛刻的评价,也是一种流于片面的误读。在最低限度上讲,“价值中立”作为一种“规范性原则”,虽然很难完全遵守,但这绝对不足以成为否定这个规范本身的理由。原因其实很简单,就如法律规定“不得杀人”,但事实是杀人犯罪行为并未因此而消失一样,我们总不能以杀人事实的存在为由来拒斥这条法规吧?实际上,正是由于这个世界到处都有杀人犯罪行为的发生,“不得杀人”的法律规定才显得更为必要和重要。同样,正是由于在社会科学研究和课堂授课中,我们会屡屡目睹有人将事实与价值混淆不清或有人携有“政治家的指挥棒”走上讲台,从而有损于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有害于学术这份职业。因此,提倡“价值中立”这个主张才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这是使得学术尽量避免道德化和政治化倾向的一种真正的科学精神(苏联的李森科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反例)。故此,笔者以为,这种以“价值中立”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为由而将其拒斥的做法是一种对“价值中立”过于苛刻的评价,是没有道理的,而且这里还存在对于“价值中立”的认识误区,需要逐一予以澄清。

一方面,韦伯的“价值中立”与实证主义那种完全排除人的价值的“价值中立”存在极大的差异。在韦伯之前,以孔德、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那里,他们认为文化现象和自然现象同质,可以将自然科学方法完全移植到社会科学领域,因此,社会科学家应该效法自然科学家,只需描绘客观事实,寻求客观规律,只作“事实判断”,不得作“价值判断”。所以实证主义强调“价值中立”是“价值却除”或“价值免谈”之意,完全将主观价值加以排除,事实上,却把人类社会最珍贵的部分加以排除了。而韦伯的“价值中立”不但不是排斥价值,恰恰是要“使价值变得更丰富”,并通过“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两个原则使科学与价值各自的位置得到一个合理的定位。虽然韦伯把“价值关联”主要限定在研究开始之前的对象选定和问题确立,但实际上他并非没有认识到研究者的主观价值会继续关联到研究过程中来而影响研究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例如,在资料分析时,资料本身不会说话,资料必须由社会学家来诠释,因此,社会价值影响了社会学家对其结果的诠释。[2]23因此,韦伯把社会科学研究当作一种“职业工作”,而在这项“职业工作”中,“承担任务者应当克制自己,排除并严格地从属于职责的东西,而最需排除的便是他自己的爱和恨”[6]140。韦伯极力强调研究者不要把主观情感和个人价值带到专业的科学研究中来,因为他深知:无论何时,一旦学者引入个人的价值判断,对于事实的完整了解即不复存在。[7]他甚至认为“把个人的事情与专业态度混淆起来是粗俗的做法”[6]140。而且还认为:“如果人们不能做到‘职业’所需要的这种特殊的自我节制,那么这就意味着剥去了这个词至今尚存的唯一有意义的含义”[6]140。鉴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可能会因主观价值和个人情感而干扰资料的正确分析和结论的如实得出,我们就容易理解韦伯在此提出“价值中立”的真实用意了。虽然韦伯与实证论者都是因为意识到科学研究中的价值涉入而主张价值中立,但是两者却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实证论者将价值从科学中加以却除,韦伯则将价值加以适当的定位。[2]11

另一方面,当人们从字面涵义来理解“价值中立”时,就容易把它理解为“不要价值”或“摆脱价值”。实际上,这里“不要的”或“摆脱的”价值应该是研究者。因此,韦伯讲的“价值中立”并不是不涉及研究对象的价值――这正是韦伯当年所澄清并明确反对的一种误解:一种同样经常出现而几乎不可思议的严重误解是,仿佛我在断定,经验科学不能把人们“主观的”价值判断作为对象[6]146――恰恰相反,我们可以把研究对象的价值判断作为科学探讨的内容,这就是韦伯所说的“价值讨论”[6]173(韦伯在另处曾说过:当规范有效的东西成为经验研究的对象时,它作为对象就失去了规范特征:它被当作“存在的东西”而不是“有效的东西”来对待)。在韦伯的理解社会学中,社会学的任务“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8]。正是通过“价值讨论”才使得研究者可以实事求是地站在被研究对象的立场或从历史文化脉络中去“理解”被研究对象的主观动机、价值取向,这于“价值中立”原则并不是背离,而是一种遵守。价值讨论的真正意义在于“把握对手(或者甚至人们自己)实际意指的东西,亦即双方里面的每一方都实际地而非表面上依赖的价值,并且因此才能够就这种价值采取一般的态度”[6]149。当然,韦伯马上清楚指出:“理解一切”并不意味着“原谅一切”[6]149,单是对他人观点本身的理解也不导致同意它们。意思是这种对研究对象价值判断的科学分析不能导致研究者对这些价值的判断,也当然不能导致得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应然”结论,诚如韦伯所言:人们凭借这种方法的确不可能获得任何一种规范伦理学的或任何一种“绝对命令”的一般约束力。[6]149

误区三:将“价值中立”原则的真实涵义作片面和错误的理解

到底何为“价值中立”?遗憾的是,韦伯原著中从未正面对“价值中立”一词进行过明确的界定,相反,他倒对什么是“价值判断”有过明确解释,并有大量反对“价值判断”的论述。因此,要真正把握“价值中立”之真义,我们首先必须得缜密爬梳与“价值判断”相关的论述。

那什么算是“价值判断”呢?查遍韦伯著述,仅有一处明确界定:所谓“价值判断”应当理解为关于受到我们行动影响的现象是卑下的或是正当的评价。[6]136由此可知,韦伯所言的“价值判断”实际上是指对人类社会现象的一种道德评判,即这种现象或行为是否高尚或正当。这样看来,韦伯这里的“价值判断”着实应该纠正为“道德判断”才不至于引起误解。但是,若我们联系到韦伯的相关论述,则应该突破这个定义的字面含义来观之,他说讲的“价值判断”其实应该包括两层意思:一方面是指研究者以自己的主观价值和个人情感强加于研究对象;另一方面是指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指出实践的方向。而韦伯主张的“价值中立”正好可以从他所反对的“价值判断”来理解。因此,“价值中立”也包括两层含义,也是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研究中避免研究者因主观价值和个人情感干扰资料的正确分析和结论的如实得出;二是在研究中要求研究者能清楚意识到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之区分,强调科学研究的任务只是“实然”描述(事实判断),而不作“应然”要求(价值判断)。对于第一层含义前面已有论述,此处不赘述,这里仅就第二层含义作几点澄清。

一些学者根据“价值中立”的第二层含义,就错误地认为“价值中立”就是要将事实与价值分开。本文认为,这种误解从韦伯原意来看,显然有失公允。因为从韦伯的原意来说,并不是要求将“事实与价值”分开――事实上,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由于“价值关联”是无法将“事实与价值”分开的,而是要求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严格区分而不能混淆。譬如,我们说“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这个论断肯定包含有价值(弱势),但这是研究者基于客观事实,并在“价值关联”之下给出的一个“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如果我们说“农民工应该组织一个农民工协会起来维权”,那么这就是韦伯所反对的“价值判断”了。前者是一种“客观价值”,后者是属于“主观价值”,而前者是韦伯方法论中所允许存在的,后者正是韦伯所极力反对的。根据韦伯的看法,“实然”与“应然”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事实的确定、数学或逻辑上的关系的确定或文化理想之内在结果的确定是一回事;回答有关文化的价值及其具体内容,以及人在文化共同体与政治团体中应如何行动的问题是另一回事。[7]177对此,韦伯有一个最明白的表述为:经验科学无法向任何人说明他应该做什么,而只是说明他能做什么――和在某些情况下――他想要做什么。[6]6

韦伯之所以如此强调在科学研究中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进行严格区分,还在于他一贯秉持的“价值多元论”,认为在价值“诸神竞争”的时代各种价值都有自己的命运主宰神灵,每种价值都有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因此,韦伯坚决反对那种认为社会科学可以为任何个别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观念,正如他所讽刺的:以为能够首先为实际的社会科学提出“一条原则”并证明它在科学上是有效的,然后便可以从中明确地推出用于解决实际的个别问题的规范,纯属天真,尽管一些专家仍然不时提出这样的见解。[6]8进而,韦伯指出,为实际问题提供一个普遍通用的解决方案,这决不是社会科学的任务:以普遍有效的最终理想的形式创造一个于我们的问题实际通用的标准,确实,既不是它的任务,也毕竟不是任何经验科学的任务。这样的做法不仅是实际上行不通的,而且其本身也是荒谬的。[6]8因此,韦伯在一次针对当时人们对“价值判断”一词所产生的误解予以澄清时,强调说“价值中立”并没人们所想的那么复杂,这个原则涉及到的只是“极不起眼的要求”:研究者和描述者应当无条件地把经验事实的规定(包括他所研究的、经验的人的“有价值取向的”行为,这个行为是他所要加以说明的)与他的实际的价值判断态度,亦即在判断这些事实(包括经验的人的可能成为研究对象的“价值判断”)令人愉快或令人不愉快的意义上的“鉴定”态度区分开来,因为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问题。[6]146

“价值中立”原则除了具有两层含义之外,它的适用范围应该包括两个领域:一个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一个是课堂教学的价值中立,前者针对的主体是学者(研究者),后者针对的主体是教师(教授)。这一点正是一些学者在解读韦伯“价值中立”思想时所忽视或所混淆的。实际上,课堂教学的价值中立与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存在十分明显的逻辑关联。尽管在韦伯眼中教师与学者并非同一回事(韦伯认为,教师与学者所具备的条件是不同的,教学是一种艺术,因此,要当一名好教师需要天赋。但好教师并不一定是一位好学者,反过来,好学者也并非是好教师),但是在大学中,作为一名传播知识的教师却同时又是一位科学研究的学者,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在韦伯那里,课堂的价值中立实则可被视为研究中价值中立思想的一种必然延伸。

和科学研究一样,课堂教学中的“价值中立”也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要求老师严格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二是要求老师不得向学生灌输个人价值立场,尤其是政治立场。对于前者,背景是当时整个德国的社会科学被那些认为必须用讲演和著述捍卫德意志帝国事业的人把持着,他们把课堂当作宣扬所谓爱国主义、实践自身理想的最佳场所,这一事实使韦伯深感不安。更令他感到愤怒的是,当时德国大学课堂上很多人以一种外表“无激情”的授课方式来掩饰其实际的“价值判断”,这种看似“冷冰冰的淡漠”却淹没了“对经验事实的阐明和就重大生活问题采取实际的态度的要求”之混淆,[6]137这不仅于青年人的分析判断能力无益,而且也严重违背了教师“智性诚实”的道德要求。[7]190因而,与其让“价值判断”以虚伪的方式混淆于冷静的事实讲述之中,还不如让教师在事实陈述基础之上允许其理想价值也得到明确的张扬,只不过前提条件是要将两者严格区分并明确告知。正如韦伯所要求的,“大学教师在一切具体情况下,甚至在面临使他的授课变得毫无吸引力的危险时,都毫不犹豫地向听众,首先向自己本人宣明,哪些陈述是纯粹从逻辑推演而来的或对纯粹经验事实的说明,哪些陈述是实际的价值判断,并且把这一点看作自己天经地义的责任”[6]137。

他对于后者,韦伯在其著名演讲《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中阐述得淋漓尽致。这个演讲发表时正值德国一战战败,社会政治急剧震荡。让韦伯忧心忡忡的是,当时德国有太多空有不切实际的热情却没有健全的政治判断力的心志政治家。当时的这种政治热情也赫然占据着大学课堂,让韦伯极为反感,因而对这种在大学课堂上向学生灌输政治立场的“伎俩”大加斥责。这其中的一个实际原因在于课堂的特殊结构和特殊环境,课堂中的老师与学生处于不对等地位,课堂传播基本上是一种缺乏质疑和批判的单向传播。“在课堂里,教授座前的听众必须保持缄默,教授侃侃讲课。学生为了前途必须上课,在课堂上也并没有教授来向教授提出批评。”[7]177在韦伯眼中,课堂不同于公众集会,因此,在课堂上老师的本职只能是传授专业知识,让听课的人从自己的知识和学术经验中得益,如果老师利用课堂的这种特殊局面来试图以自己的政治立场影响学生,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甚至是欺骗性的做法。[7]176老师不得向学生灌输政治立场的另一个理由在于韦伯的价值多元论,韦伯认为价值诸神相互竞争已经是我们现世的一项基本事态:“只要生命的根据在其自身,须通过其自身方得了解,生命便只知诸神之间永恒的斗争。”[7]185价值多元的现实使得教师从学术上为实践立场作宣扬辩解变得不可能,因为“对生命采取的各种终极而一般性的可能立场,是不可能兼容的,因此其间的争斗,永远不可能有结论”[7]185。因此,“学术不是灵视着与预言家发配圣礼和天启的神恩之赐,也不是智者与哲学家对世界意义所作的沉思的一个构成部分”[7]185,教师也自然不是领袖或生命导师,教师无法为学生“应该如何行动”作出一个决定或一个裁决,这大概只能是先知或救世主的职责。但紧接着韦伯不无戏谑地指出,问题是“今天人的命运,是要活在一个不知有神、也不见先知的时代”[7]186。绕了一个圈子,韦伯的用意终于昭然若揭:当一个人面对终极价值的抉择,即他自己该侍奉哪个神,只有由他个人自行决定,学问或课堂都不许也无法给出答案。

误区四:把“价值中立”原则与科学研究的现实关怀与社会科学家的人文关怀对立起来

有些学者认为“价值中立”是一个“在本质上与马克思主义相左但又部分一致的实证主义性质的理论命题”[3],理由是马克思主义坚持科学与价值的有机统一,具体表现为科学性与革命性的内在统一;而“价值中立”则割裂了科学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并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4]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在批判“价值中立”原则会导致学术从业者的道德冷漠和价值缺失,以至于他们丧失本应该有的现实关照和人文情怀。本文认为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不当认识,更是对韦伯“价值中立”思想的严重误解。

我们要清楚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是属于与社会科学中的“经验理论”极为不同的批判理论。经验理论之目的在于描述、解释及预测现实情况,而批判理论固然也要先了解现实情况,但它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寻找现实中矛盾、紧张的事实,加以揭发披露,以唤醒人们的关注,促进社会的转变。[9]110这样,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无论是异化劳动、剩余价值,还是经济危机或社会变迁的分析,其目的就是希望透过对事实或现实的批判与否定唤醒或转变群众的意识,也就是希望社会理论家的分析、诊断能为群众所取用,以破除他们的假意识,从而唤起群众自发性的行动来改革社会现状,迈向合理的社会秩序。[9]109因此,我们承认马克思的理论是科学与价值的内在统一,但也不容否认,马克思理论是以价值为本位的,即价值取向首要目的是第一位的,科学服务于价值。而韦伯的“价值中立”则将获取科学真理作为首要目的,即以真理为本位,但绝没有放弃价值的追求。在这个意义上,韦伯的“价值中立”并未如很多学者所无端指责的那样将科学与价值割裂,也是科学与价值的统一。当然,有点不同的是,这里并非内在的统一,而是外在的统一。对此,下面作些澄清:

首先,韦伯的“价值中立”是以“价值关联”为前提的。在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上,韦伯深受李凯尔特的启发,也认为社会科学作为一门实在的科学,它所面对的现实是一个相当复杂而又无限的世界,而社会科学不可能研究无限,只能研究有限。那么我们如何从无限世界中找到部分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呢?这就必须靠研究者自身的“价值”去“关联”那些对自己有“意义”的部分实在,此谓“价值关联”。韦伯认为,只有通过“价值关联”,我们才能把个别文化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才能提出我们关心的研究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科学因“价值关联”才成为可能。正因为研究者的“价值关联”在选定研究对象、确定研究方向后会继续渗入到接下来的研究过程中,为了避免这种“价值关联”导致不应该有的“价值判断”,韦伯才提出“价值中立”对此予以限制和约束。以此看来,“价值中立”的科学研究一开始就已经蕴涵了强烈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关怀。

其次,照韦伯之意,在恪守“价值中立”的社会科学研究完成之后(指将事实描述清楚、因果关联澄清之后),研究者当然可以表达个人理想,也可以提供对策和建议来指导实践。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就是韦伯所说的“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区别,韦伯所极力反对的只是将两者混淆,并非是要完全取消后者。换言之,韦伯认为客观的科学研究与研究者的理想申明可以并存,只不过要求研究者明确将科学与非科学这两种立场区分,而不能混在一块以至非科学戴上科学面具。就连在“价值中立”的课堂上,当面对“对于一个不在意事实本身如何,而只关心实践立场的人,就毫无意义了吗?”[7]178这样的诘问,韦伯作出否定回答。他举例说明,虽然教师在课堂上只须以教导学生认清事实如何为己任,但仅此就能使学生知道以后应该怎么办了,这样的老师对于学生而言,不仅具有知性方面的贡献,而且还可以说具有某种“道德成就”。

最后,我们已经明白,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它只适用于韦伯所说的学术志业,即社会科学研究和课堂教学,而不适用于学术之外的诸如政治行动、伦理评价、艺术审美、等其他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学术从业者就不再是学者或教师,他们的社会身份可以变换成政治家、伦理学家、艺术家或宗教徒,这时已无须受“价值中立”原则的约束,而可以大胆表达自己的价值取向和理想抱负。当然,他们从事以“价值中立”为原则的学术是有助于自身的价值和理想的实现的,因为学术可以帮助他们“获得自我的清明及认识事态之间的相互关联”[7]185。因此,我们不难理解韦伯的断言:“价值中立恰恰是一切纯科学地对待政策、尤其关于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做法的前提。”[6]179

故此,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并非一般地反对学术从业者有“道德关怀”或进行“价值判断”,而只是将这种“道德关怀”或“价值判断”严格安妥在一定区域里不得逾距而已。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并不排斥学术从业者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排斥学术从业者对现实的批判性品格,当然也并不意味着摒弃了科学研究的现实关怀与社会科学家的人文关怀。相反,本文赞同这样的观点,在学术研究中坚持“价值中立”并不是要求学者放弃社会理想,相反,坚持“价值中立”恰恰是实现学者理想的第一步!

三、结语:本文的立场

从韦伯的语境回到当前中国的现实,我们会发现,在高校课堂上充斥着大量的价值判断、道德诉求、意识形态,却未得到应有的区分与澄清,此点在一些公共必修的政治理论课上尤为突出。没有得到充分的或只得到模糊的事实陈述与分析的大学生,在面对铺头盖面的价值引导与应然要求时,他们表现的不是反感就是麻木。而对于当下中国的社会科学来说,以所谓的“科学研究”服务于某一利益集团,为了迎合某组织机构而故意歪曲事实,在发表的论文或专著中进行学术造假等现象还屡见不鲜。以至有学者惊呼:泛道德化和不合理的功利诉求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两个主要障碍。[10]因此,本文认为“价值中立”仍然适合作为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和高校课堂教学的一条根本原则,坚决主张“价值中立”应该成为我国学术从业人员的一种道德准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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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翟本瑞,张维安,陈介玄.社会实体与方法――韦伯社会学方法论[M].台北: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9:13-16.

[3]郑杭生.究竟如何看待“价值中立”?――回应《为“价值中立”辩护》一文对我观点的批评[J].社会科学研究,2000(3).

[4]周蔚华.价值中立论批判[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1(3).

[5]郭星华.也谈价值中立[J].江苏社会科学,2000(6).

[6]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7]韦伯.学术与政治[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8]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3.

地理学科的价值范文第4篇

笔者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文献资料的搜索,对其培育、践行等诸多内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剖析,考量到文科大学生较之于理科大学生独有的特点(感情更加丰富细腻、课堂中、活动中更多地接触到关于党的相关理论知识等),加之对一些大学生的交流、访谈,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文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知要高于理科大学生。

假设2:文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认同度要高于理科大学生。

一、样本选择及特征

此次研究选取了成都市具有代表的三所高校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三所高校发放问卷数量基本相当,总计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92份,经过认真排查和筛选,剔除无效问卷,得到的有效问卷合计386份,有效率为96.5%。其中,文科大学生人数占比52.3%,计202人(其中男生有49人,女生有153人),理科大学生人数占比47.7%,计184人(其中男生有140人,女生有44人),文理科人数基本相当。

二、文理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认同的比较分析

(一)理论认知方面。理论认知即是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凝练历程、内在逻辑、历史地位等相关问题的知晓情况。在“您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吗”一问中,文科大学生选择了解的比例为83.2%,理科大学生选择了解的比例为70.7%,比文科大学生低12.5%。此外,有33.1%的文科大学生选择比较了解或非常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理科大学生高了8个百分点,理科大学生这一比例为25%。分析得出,多数大学生都是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的,但是文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了解程度还是要优于理科大学生。这说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果高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视度不够,学生对其的关注度也就会不高。而如果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措施不得力,学生要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较难。

分析可知,理论认知方面与假设1是一致的。

(二)价值认同方面。价值认同是在理论认知的基础上情感认同的情况,它较之于理论认知有更为深刻、全面的特点。党的十八大用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12个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了凝练,那么,文理科大学生是如何看待这“24字、12词”的凝练呢?

在“您认为‘24字,12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练是否准确”一问中,选择凝练准确的理科大学生比例为58.2%,还不及一半,而文科大学生此比例为75.8%,要比理科大学生高出17.6%,二者差异比较明显。更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有34.2%的理科大学生选择了不清楚,文科大学生的这一比例也有17.3%。这说明,虽然文科大学生较之于理科大学生更加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练,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了解,他们肯定听说过,但是却对它们产生不了兴趣,也缺乏相应的关注。

“三个倡导”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三个层面对我们进行了要求,那么,大学生又是如何看待这三个层面的呢?

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指明了我们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您如何看”一问中,有94.5%的理科大学生和93%的文科大学生选择了同意,二者之间基本无差异;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您如何看”一问中,有93.5%的理科大学生和92%的文科大学生选择了同意,二者几乎无差异;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中国共产党对当代社会公民的基本要求,您如何看”一问中,有93.5%的理科大学生和93.5%的文科大学生选择了同意,二者比例相同。分析得知,文理科大学生对“三个倡导”是非常认同的,这一方面,文科大学生与理科大学生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综上所述,文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认同度较之于理科大学生要更高一些,这和假设2是一致的。

三、结语

地理学科的价值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体育科学;价值观;体育本质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2-0008-04

尽管人们对目前的“体育科学”中是否存在科学成分还存有质疑,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自体育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之日起,体育学在不断分化综合,体育学科群在不断壮大,体育理论在不断完善,体育的社会功能和实践效益在不断显现,这些足以表明“体育科学”在不断“科学”化,在不断接近“科学”。体育科学属性是什么?体育科学研究的价值观对体育科学的研究有什么导向作用?

1、体育科学的现状

狭义的“科学”是指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19世纪中后期社会科学及其主要学科(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的出现,以及20世纪兴起的交叉科学,则使科学的外延大大增加,科学成为包括数学、自然科学、系统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交叉科学等所有科学部类的知识体系和相应的认识活动、社会活动、社会事业、社会建制、社会职业等,成为一个广义的概念。体育之所以与科学关联,其根本原因是关于体育现象的研究过程具有现代科学属性。首先,体育是一种关系文化、历史、政治、经济、教育、管理的社会现象,社会科学的研究过程赋予了体育科学的社会科学属性;其次,体育也是一种关系生理、心理、疾病、健康的生命现象,生命科学的研究过程赋予了体育科学的自然科学属性。总之,当任何一种科学理论以体育现象为阐释对象,任何一种科学方法以体育现象为研究对象,任何一种科学技术以体育现象为服务对象时,体育科学即被赋予了科学属性。体育科学在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上对各母科学的先天性依赖,确立了体育科学在各个研究方向的科学属性。

然而,体育科学的各个研究方向脱胎于相互独立、自成体系或关联较弱的母科学。就当前体育学科的分化水平而言,支撑体育科学殿堂的母科学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哲学等,体育科学往往只是在母科学的知识体系中取其一份子作为自身的立论基础,并通过现代科学的研究手法进行下一步探索,于是才形成了枝枝蔓蔓的体育学科群,是“本质”还很不明确的共同研究对象,才把这些母科学的零散知识点串联在一起。运动人体科学是研究体育运动与人类机体相互关系及其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力学、生物化学、保健康复及医学等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互相关系基本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哲学、史学、社会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化学等。民族传统体育学是认识和研究民族传统体育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综合性学科,运用体育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经济学、文化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来探讨和解释民族传统体育各领域的矛盾问题。体育教育训练学是研究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基本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学科,以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运动人体科学理论为基础,研究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的规律,为球类、田径、体操等诸多体育运动项目的教学、训练、科研与管理提供科学指导。看看这个交叉含糊的释义,就知道它在研究内容、方法上与上述的3个二级学科难分彼此。

要汇集如此庞杂的知识点,为体育科学建立相对独立、互相补足的知识体系(包括范畴、定理、定律等)和研究规范(包括研究范式、方法、技术等),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体育科学也创造了几个原始概念和理论,如运动生理学的氧债、无氧阈、第2次呼吸、极点等,运动训练学的项群训练理论、翼项系数理论、一元训练理论、二元训练理论、技术健身论等。但总体来说,概念、原理之间的关联度不足以形成强劲的横向黏合力或嵌合力,从母科学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手法在体育科学中比比皆是。体育心理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运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几乎没有自己的原理和概念。好不容易创立的概念与原理时常遭遇质疑一萎缩一凋亡的厄运。如今,氧债没人再提了,在分子生物学的冲击下无氧阈(乳酸阈)面临分子水平的诸多尴尬和质疑,生存地位岌岌可危。训练理论更是相互攻伐、群雄逐鹿,鹿死谁手,还未可知?无奈之下,只有把金牌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从研究内容还是研究方法来看,体育科学都较为混沌,各母科学均可在此舞枪弄棒。因此,体育科学的科学属性受到无尽的质疑也难免。

2、从科学与价值看体育科学

理想主义科学观认为:“科学是一种收集和解释关于自然事实的理性、无偏见的客观工具,科学应该为人们提供一种关于自然属性的明晰而严密的说明书,从而让人们可以通过该说明书控制自然”。对于科学的价值,理想主义科学观始终坚持“价值中立说”,强调“为科学而科学”、“为学术而学术”。科学“价值中立说”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在科学界影响甚广的是逻辑实证主义。既然体育现象是一种既存的自然事实,依照理想主义科学观,那体育科学的研究方法、目的和思路也就基本明确了:体育科学的研究方法是逻辑实证法;研究目的是为人类体育现象提供明晰而严密的说明书,并通过该说明书控制体育现象;研究思路是客观地收集体育数据,无偏见地解释体育现象。毫无疑问,这正是体育科学的理想。面对体育科学多维的研究方向,庞杂甚至相互矛盾的知识积累,体育科学的理想似乎只能是空想。

理想主义科学观完全排斥科学的价值取向。依据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解,科学和价值是完全对立起来的两极:科学是关于事实的,价值是关于目的的;科学是客观的,价值是主观的;科学是追求真理的,价值是追求功利的;科学是理性的,价值是非理性的;科学是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价值是无法进行逻辑分析的。然而,科学与价值能做到绝对互斥吗?科学哲学中的历史主义学派代表如库恩、劳丹和拉卡托斯等冲破“科学价值中立”的逻辑主义束缚,把价值引入科学的殿堂。库恩的“范式”和科学共同体的概念包含了价值。科学范式不但被证据和推理所支持――常常被实质性证据和充足的理由所支撑,而且还可能被形形的个人偏好、假定、猜想、合理性观念、审美观、个人憎恶、政治顾虑,以及任何可以想到的人类品性所左右。范式是科学共同体共有的信念,这种信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科学家的价值观。

价值与价值观是两个概念。物质世界中的事物(包括一切物体、动作、事件或现象,包括精神世界中的一切思维,以及这些思维的有形或无形的产品),因为生命的需求而产生的,能满足生命的存在、延续(即新陈代谢)或发展进化等等其中某一种需求的属性,即称为“价值”。因此,科学的价值体现于满足人类的某

种需求。从这一意义出发,任何科学都是有价值的,体育科学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对体育现象的认识需求以及对体育现象的有效利用和控制。价值观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所以,人们对科学的价值观带有绝对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在科学的知识体系尚未建立时可能就已存在。其中,科学家的价值观深刻影响科学知识体系的建立。著名的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认为,人类的根本利益反映在作为人类活动的科学实践本身之中,诸如真理、一致性和证实这些科学规范本身就是深刻的人类职责的高度凝炼的反映。不幸的是,体育科学是个“大杂烩”科学,业内的学者并无集中统一的科学信念。基于不同母科学的价值观对体育科学知识体系的建立有着复杂多向的导向作用,这使得体育科学的知识体系总有一种分崩离析、支离破碎之感。

3、不同科学观的价值标准对体育科学研究

的导向

3.1 求真求理

求真即追求真理,是指不断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求理即追求逻辑实证,强调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把握事物的规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逻辑为工具,进行推理,用概率论来修正结论。逻辑实证主义是不折不扣的理性主义,强调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以消灭形而上学,强调一切综合命题都以经验或实验为基础,提出可证实性或可检验性和可确认性原则。求理是理想主义科学观的过程性要求。只有研究过程符合逻辑实证主义,所得的结论才是真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按照理想主义科学观的目的性要求,体育科学的目的必须且只能是追寻体育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而无须质疑体育本质的唯一性和发展规律的存在性。体育学者必须无条件坚信,体育的本质是唯一的,体育的发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反复强调,世界上的事物、现象千差万别,它们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规律,而且规律是可以被认识的;否认规律的存在即是唯心主义。按照理想主义科学观的过程性要求,体育科学研究必须首先收集体育现象的事实、数据,再进行逻辑推理、概率统计,最后得出的结论才是可靠的。体育的科学属性正是在研究过程中得以确立的,并非是因为坚信体育本质的唯一性和发展规律的存在性。

理性思考一下,求真求理是抛开科学价值取向的一种绝对、理想的价值观――价值中立,这一价值观(科学信念)在科学诞生初期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关于物质世界的本原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都在这一科学信念的指导下实现了划时代的突破。自然科学的重大发现如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细胞学说、元素周期律无不印证着求真求理价值观的生命力。不可否认,体育学者在体育现象的自然屙陛方面取得的许多成就都依赖母科学“求真求理”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但在体育与其母科学的交叉领域中,体育现象的复杂程度也并非自然属性可以概括,求真求理的导向作用值得深刻反思。

3.2 求实求效

求实求效是实用主义科学观的价值标准。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是哲学的两大对立派别。理想主义者追求真理,实用主义者追求实效。实用主义者忠于事实,但不反对神学,承认达尔文,又承认宗教,如果神学的某些观念证明对具体的生活确有价值,就承认它是真实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些改革开放的话语,反映了我国思想界的实用主义哲学倾向。

这一哲学倾向亦体现于体育科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体育科学研究躲不开求实求效的价值判别标准。体育的功能是立体、全方位的,甚至是互斥的。对竞技体育范畴的科学研究而言,金牌就是硬道理。对群众体育范畴的科学研究而言,健康、减肥、防治疾病、愉悦身心就是硬道理。然而,有理未必有效,有效无须有理,真理和实效有时的确不合拍。因为真理是普遍、共陛的,而实效往往是特殊、个性的。但体育科学研究有一个非常不妙的倾向:以实效辨别真理、验证真理、推广真理。检索运动与糖尿病的有关研究论文,论证的思路不外乎是:选择研究对象、实施运动方案、测试若干指标、进行统计分析、验证运动如何有利于改善糖尿病。实际上,数据的变化繁杂,有的升高、有的降低、有的不变,分子水平的研究结果更是矛盾重重。当某一指标(如血糖、血脂、胰岛素等)达到“改善糖尿病”的价值标准时,该指标的变化及其一大堆作用机制便成为真理的组成部分。当达不到“改善糖尿病”的价值标准时,研究者习惯于从运动时间、运动强度、运动方式、运动频率等“运动”因素中找原因,其目的还是为某一指标的真理地位找借口。更有甚者,篡改数据服从价值取向,这已经突破科学的道德底线了。在这类基础研究中,研究者应保持理想主义科学观的价值中立,而不应该把某一指标的变化赋予求实求效的价值取向。反之,在应用性研究或实践中,研究者可以保持求实求效的实用主义科学观,但不应草率地把个性化经验上升为一般性真理。马俊仁是“牛”了一把,但他没有大肆,没有出版一部“马氏训练理论”;孙海平的训练秘笈恐怕也只能训练出刘翔。敬告坐在书斋里探索体育真理的学者们,不要简单拿手中的真理去妄断金牌,也不要轻信金牌就一定是真理。无数事实证明,在以金牌为价值标准时,体育科学没有永恒的真理。体育科学研究不能不考虑研究背景,实效与研究背景有关,而真理却是相对静止的。体育科学研究的价值观――求真求理与求实求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是体育科学难成知识体系的原因之一。

3.3 求美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