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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

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

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资产证券化;融资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介绍

(一)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营利为目的,为有节能需求和潜力的客户提供包括能源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培训、运行维护及节能量检测等一系列综合性节能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并通过与目标客户分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成功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实现自身的盈利和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则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与有节能需求的客户签订协议,约定节能目标和服务时间,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维护等一揽子综合性节能服务,从而达到约定目标,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的一种项目类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有四种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该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

2.节能量保证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承诺项目目标,即能达到的节能量,若项目成功,则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成本和一定比例的收益,若项目失败,则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客户的高能耗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能源设备,按双方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客户的能源消耗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设计整体节能方案,并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在节能改造后提供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收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现状及资产证券化潜力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这一特点,决定着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成为其必然选择。近几年,金融机构和各类中介机构积极关注并参与节能服务市场,使得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这些机构包括金融担保、金融租赁、银行、基金、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从融资额的相对数量上看,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保理、商业信用。

1.银行贷款

目前而言,银行贷款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主要的一种融资渠道。但由于多数节能服务公司为民营企业,经营利润率不高,可提供的抵押资产不多,加之许多国内商业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商业模式不了解,因而银行往往不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需求。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融资方式。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并且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影响企业资信状况,因而很适合中小企业。但目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更愿意与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签订长期融资租赁合同,并未全面惠及中小企业。

3.应收账款贴现(保理)

节能服务公司将赊销形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此种融资方式可将项目合同期内应分享的节能效益向银行进行贴现,从而提前收回资金,再投向其它项目。

4.商业信用

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自身的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在公司资金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利用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对企业商业信用要求比较高,因而更适合资信水平较高的节能服务公司解决短期资金紧张问题。

除此之外,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借助提前结束合同、民间借贷等方式融入资金。在当前,上述几种融资方式对企业资信要求较高,且担保要求严格、手续繁琐,而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却在快速增加,因而有必要对其他融资方式进行探讨。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潜力

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普遍遭遇融资困难、项目难找、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三大瓶颈。节能服务公司多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融资困难。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其服务的发生与现金流的收付并不匹配,而且被服务企业往往在节能改造期末才对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收益。服务期内,节能公司内部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虽然节能服务公司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但当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的现金流比较确定时,完全可以据此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盘活资产,提高节能服务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从资产证券化设计原理上看,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均存在证券化的潜力。因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可行的操作方式是:节能服务公司将已开始运作或已签订合同的节能服务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全部或部分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将众多相似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构建成一个资产池,当资产池达到一定规模后,设计发行证券,并通过信用担保与信用增级后,由证券公司将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节能服务公司则利用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或提前收回投资,然后用未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向证券购买者支付本息。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与优势

据估计,未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来源较少,不足以满足项目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对一些不受银行信贷青睐的中小民营节能公司而言,融资难就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根本动机,而这一运作模式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有效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资金周转慢,债务负担重的业务发展障碍:

(一)实现项目信用与公司信用的分离

由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有效信用尚未建立,因而导致一些本身信用水平高,收益良好的优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其所属节能服务公司信用水平不高而难以筹集到资金。然而,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资产证券化,相继进行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信用担保增级,使得项目本身的收益与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分离,使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更关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而非节能服务公司的规模,因而实现了项目与公司的信用在融资市场上的分离,从而有效满足了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加快资金周转及减小债务负担

在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在项目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无论是自有资金还是银行贷款,由于投入量大且回收期长,都给节能服务公司造成巨大负担。然而,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将相应资产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并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一方面能快速收回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债权债务关系只存在于节能服务客户与证券投资者之间,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摆脱债务负担,优化其资产负债状况。

(三)融资对象广泛且筹资成本低

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是通过资产的真实出售,风险隔离,信用担保增级后,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于证券市场容量大,投资者范围较广,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所需资金在不同时间对自身资产进行证券化运作,大大提高了筹集资金的灵活度,而且由于优质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会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因而节能服务公司的筹资成本也会相应较低。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一)未来现金流不确定

目前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行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是对项目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的成本部分进行证券化,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等于节能客户在项目实施前的能源消耗费用减去项目完成后的能源消耗费用,包括项目收益和成本两部分,收益部分受外部影响较大,成本部分的现金流则较为稳定,且有收益部分对其进行补充。

尽管成本部分的现金流相对稳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环境、设备、管理以及能源价格对其的干扰,尤其是在为一些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企业服务时,由于未来市场波动会造成产量的不确定,导致能源消耗量也不确定,因而可节约的能源消耗费用也不确定进而使得节能服务的成本出现不确定性。另外,由于项目成本是由节能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因而就面临双方对节能服务成本的测算存在分歧,这同样会导致成本部分的现金流不稳定。

(二)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

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后,相关项目资产就由节能服务公司真实出售给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后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与节能服务公司无关,因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需要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项目成本的稳定投入与项目效益的实现。因此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经营与信用风险,都会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三)缺乏准入测量标准

目前,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在实践操作领域并没有实际案例。对于哪一类节能服务公司的哪一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都还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需要基于大量的基础资产,单个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从成本效益角度分析并不适合也不足以构建一个资产池,因而需要将同一公司的不同项目,甚至不同公司的同类项目进行聚集。但目前市场并没有建立一个项目的准入标准,能够对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筛选,同时也没有一个中介机构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项目进行有效组合,以构建适合的资产池。

(四)缺乏适合的担保机构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是先融资后实施项目,而不像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银行先持有资产一段时间,确认资产在持有期间表现良好才放入资产池进行证券化融资。因而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支持证券的现金流完全是预期收益。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也并不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拥有普遍认可的收益能力和政府信用作担保,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

(五)募集资金时间较长

与节能服务公司目前普遍采用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等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涉及到资产出售、构建资产池、信用担保、信用评级、证券承销多个环节,过程更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虽然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的资金成本较低,然而由于单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较小,需将同类项目的现金流进行叠加以构建规模较大的资产池,因而同类项目的筛选将成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而项目的寻找和选择势必会增加构建资产池所需的时间,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时间成本显著增加。

六、结论

鉴于上述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资产证券化的潜力,且节能服务公司也因融资渠道少,时间长,难度大等问题,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有根本动机。然而该模式在风险、担保、募集时间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的稳定性

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收益是否固定取决于公司与节能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是否确定了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若收益确定,则更易于对该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这一类型的项目更多出现在建筑节能领域。相反在工业节能领域,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投入的资金及公司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很多都与产能挂钩。因此在对工业节能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时需要对未来可确定收回的投资和收益进行精确测算,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同需求

规模较大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融资方式灵活,而且自有资金比例高,但会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而这类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一方面体现在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用以规避使用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对公司资金使用灵活性的限制。而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由于融资渠道窄,自有资金少,因而其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更多体现在能筹集到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因此在将不同项目进行组合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项目的类型,还需要考虑项目所属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否则就会导致因未能很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影响到项目资金的投入及未来现金流的稳定,甚至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出现资金错配等问题。

(三)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资金的成本及时间

由于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过一系列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因而节能服务公司从出售项目的未来收益权到最终获得募集资金所需时间较长。此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机构,每个机构都会根据自己在相关环节付出的成本收取一定费用,这些都构成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应引入合理的机制对资产证券化操作需要的时间,及各个机构收取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以保障资金的快速到位及低成本优势。一旦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的时间和费用未能有效控制,就会增加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增大节能服务公司的违约风险。(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吴显亭,马贱阳.资产证券化的国际实践和中国的发展选择[J].中国金融,2006,(2):21-23.

[2] 宗军,吴方伟.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征及其发展建议[J].中国金融,2006,(2):18-20.

[3] 高山.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新金融,2007,(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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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委员会.2009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R].2010.

[6] 郜丽波,罗运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2,(11):90-94.

[7] 朱聆,余文.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分析[J].上海金融,2011,(6):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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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长毅.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模式研究及其在派威公司的应用[D].重庆:重庆大学,2007.

[10] 涂柳倩.合同能源管理筹资方式探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筹资模式设计[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8.

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伴随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源环境保护愈来愈备受关注。特别是党的十提出了加快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国的资源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中国的中央以及各级地方财政对资源环境的支出的力度也不断加大。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中国的各级财政为了实现资源环境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专门拨付的资金,政府旨在通过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资源环境保护做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他的目的就是该项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最大限度的运用其对完善中国的资源与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提升中国民众的生活质量。政府旨在通过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资源环境保护做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这同时也为各部门怎样良好的利用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因此,就需要加强对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必须促进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用款单位严格对该资基金进行规范管理审核,才能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使用部门可以遵循国家的相关法规来运用和规划好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该项资金对完善中国的资源与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中国民众生活质量的作用。

一、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目前,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中国的很多省市已经全面展开,各地的资源与环境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与保护。同时,各省市审计局都高度重视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也已经开展了起来。各个省都纷纷派出优秀的审计小组开始到具体定点出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与此同时,在项目构建之后,应该积极进行验收,而某些项目实施单位对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不够了解,不能积极地配合组织验收项目,导致一些资源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可能竣工多年但还是没有进行验收,这样就不能保障资源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可持续地发挥环保效益。在对这些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问题进行审计时发现的审计问题分析如下:

(一)缺少完善的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评价指标

在实施中,某些资源环境保护专项项目的单位并未严格依据项目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随意增加或减小了项目的规模,没有准确的标准,这致使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管理比较随性,没有规范性管理制度,容易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建设。由于目前的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评价指标都有其局限性,不是很完善,因此无法最大限度地反映以及准确地评价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效益,导致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审计评价无法良好的实施。

(二)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领域比较单一

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应该是审查核各级财政计划以及筹集专项资金的合法性,同时也需要审核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付的是否及时,是否符合对资源环境保护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但是目前,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领域还不够宽泛,比较单一,致使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效果没有得到进行的非常有效的体现。

二、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策略研究

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国家的财政性资金,为了促进国家资源环境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利用政策来专门制定具有专门用途、绩效目标以及用途的资金来进行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而通过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可以监督这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效益情况,同时评价其实施的效果。目前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存在一些使用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资金拨付的过程不够标准化,拨付的规划以及审批过程还不够符合法规,同时有些地区的拨付渠道也存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其次,通过调查发现有些地区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运用不是透明的,没有能够构建运用以及分配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公告制度,这样容易导致某些项目单位对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的途径无法清楚。为了提升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效率,本文归纳了如下的策略:

(一)提高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意识

国家要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离不开关注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中国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关注点。以此为基础,进行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运用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对这项资金如何运用的监管即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提升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的意识。

(二)制定完善的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操作准则

我国目前已近构建了一些资源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以及审计准则,这些相关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为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的实施提供了一些依据。但是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监管机构仍然缺乏非常完善有效的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体系以及操作准则。因此,我国必须要制定一套完善又实用,而且与资源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紧密联系的审计准则体系,这同时也可以使我国的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制度更加健全。

(三)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中国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用来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在审计面对不同特定的对象需要评价时,评价的指标不仅仅只有通用指标,同时也可以有针对具体对象的专项审计指标针体系,来反映出资源环境保护专项的绩效在运用过程中的绩效评价情况。因此,需要大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强化专项资金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能[J].中国工会财会,2012(12).

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范文第3篇

电厂建设项目具有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并且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可行性分析,以保证在多元化的投资路径和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加强对电厂建设项目市场、财务、风险等方面的研究,利用科学的预测数据,引导投资者更理性地进行消费。

1.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特点

1.1 投资周期长

电力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1]。投资项目周期包括前期准备、实施、终结三个阶段,回收时间较长,并且在投资过程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具有投资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的特点。

1.2 资金来源多样化

目前我国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多样化的特征,除了国家预算资金外,还有银行贷款、利用外资、企业自有资金等,其中,商业银行贷款是现阶段电厂建设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

1.3 不可逆转性

电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具有不可逆转性,在完成投资后,就很难再对项目的地点等进行变动。因此,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需要对电厂建设项目候选地的水文地质、资源储备、交通运输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在确定建设地点后,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

1.4 保值增值

随着经济的进步,人们的用电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我国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电荒的情况,因此,电力资源的供不应求也使其具有了保值增值的优势。

2.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2.1 市场可行性分析

在投资者进行电厂建设项目市场可行性分析时,主要需要对电力市场环境、需求情况、竞争情况、政府宏观政策、具体区位等进行分析。

充分了解电力市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例如影响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的政治因素、法律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消费者因素、竞争企业因素等。认真考察现阶段市场需求情况,通常消费者的需求会随着项目价格的变化而产生变动,电价上涨,消费者需求量下降,电价下降,消费者需求量反而上升,因此,再进行投资前,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科学的论证。目前,电力市场竞争激烈,按照竞争的形式,可以划分成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两种,主要是从所获利润和项目方案的差异性两方面进行竞争,应对这一方面进行合理分析,判断项目的优势和投资可行性。同时对电力相关的政府宏观政策进行了解,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运用。

加强对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环境的分析。由于电厂建设项目投资具有不可逆性,因此,需要注重自然地理环境因素的分析,例如投资地点的地质水文、距主要公路的远近、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等,同时也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如通讯、排污、交通等。人口数量与其消费市场有着直接影响,经济集聚程度对消费者用电需求也有一定作用,因此,在投资前也应对这些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

对电力建设项目投资市场区位进行分析。我国市场广大,但是分布并不协调,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规划者应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合理规划,是区域竞争优势充分体现出来,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能源战略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使投资者能够正确的选择区位投资项目,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尽可能的实现投资优势的回收。

2.2 财务可行性分析

对电厂建设项目投资成本进行分析。电厂建设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及土地资源[2]。投资者应根据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的特点,合理选择投资建设区域,基本需要考虑的成本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火电项目能源费用、配套公共设施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公共基础设施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对电厂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分析。电厂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资本金、企业自筹资金、借贷资金。资本金主要是指总投资中投资者提供的资金,国家要求,所有的经营项目建设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金。企业自筹资金主要是企业通过折旧、前年度结余等所获得资金。借贷资金主要是从金融市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贷资金和债券融资,在电厂建设项目投资中,主要的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另外,企业自有资金、开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等也是资金获取的重要方式。

2.3 风险可行性分析

电力市场是不同于其他期货市场的特殊复杂市场[3]。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除了需要对其进行经济评价外,还需对其抗风险能力进行分析。

电厂建设项目的风险主要分为财务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政策风险。财务风险是指在项目进行融资后,负债经营产生的风险。电厂建设项目需要庞大的资金量,因此,资金十分欠缺,需要通过贷款等形式进行补足,再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扩大投资收益。当收益超过借入资本,则会增加股本收益,一旦出现收益小于借款利息时,杠杆效益产生消极影响,使企业产生额外损失,出现财务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于消费者偏好变化、市场供求变化产生的风险。任何投资项目都离不开市场,一旦市场中的要素发生变动,就会对项目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尤其是销售市场、资金市场等的变化,还会使企业经受除预期收益外的损失。

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或地方关于电力相关政策变化所产生的风险,例如土地政策、投资限制、税收政策等。电厂建设项目投资周期长,政策的变化必将会对国内外投资群体产生较大影响。

面对这些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应对电厂建设中的主要投资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并寻找适当的规避策略。对于一些内部风险,如消费者信用、工程建设、合作伙伴信用等,通常可以进行控制和转移。对于一些外部风险,如产品销售、汇率变动、环境保护等,可以利用商业合同等方式转移出去。

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范文第4篇

近年来,湖南省临湘市高度重视土地复垦工作,把土地复垦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条例,扎实推进土地复垦项目工作的进行。

用地需求快速增长推动土地复垦

临湘市人多地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项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设用地需求量增大,但用地计划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刻不容缓。

为此,临湘市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局耕保股牵头,规划、地环股配合组成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具体项目由土地整理复垦中心承建,建立健全了土地复垦管理、监理、实施体系。为把各项工作落实,该市建立了土地复垦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土地复垦的动态,同时制订完善了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制度。在土地复垦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五制”,并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协调工作,使项目能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项目初验,做好工程移交及管护工作,落实耕种措施,使复垦的耕地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近几年,该市土地复垦项目成效较为突出的主要有桃矿尾砂库复垦项目、武广铁路临时用地复垦项目、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

临湘市桃矿尾砂库是因选矿后的尾砂贮存在尾砂坝内而形成,总积存量为4450多万立方,占用面积2000多亩。尾砂库内扬尘严重,危及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为此,市国土资源局把土地垦项目与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尾砂库安全项目结合,整合资金近亿元,自2004年开始,国家已分三次对尾砂库上的扬尘进行了履绿避尘治理,减少了砂尘污染,净化了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同时美化了江南大漠旅游风景,带动了旅游产业发展。

土地复垦制约重重

近年来,通过对临湘市土地复垦工作的观察及反思,影响和制约土地复垦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众多。

目前,全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较多,需要复垦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大,同时,历史上遗留的土地复垦面积大,如桃林铅锌矿遗留的土地复垦面积大,由于该项目区是废弃的工矿尾砂层,蓄水功能欠缺,给农作物的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复垦难度大。

资金短缺也是土地复垦项目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难题。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些项目规划设计难以满足当地群众的要求,而要增加资金,地方财政又有困难,所以协调工作难做,因此,造成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土地复垦项目立项门槛较高,规模面积要求较大,而临湘市属于丘陵地区,要求在200公顷以上项目难度大;再次申报一个项目,不仅在编报项目文本、工程概预算、录制影像资料等方面需要资金投入,在项目争取工作中,省、市相关单位来现场踏勘、评估、审议项目的可行性等程序上,也需要一定的资金。目前在实际运作中,争取项目的前期费用主要是由项目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承担,在其业务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垫支这些费用有一定的困难,而相关部门和乡镇也无力支付,项目前期费用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解决。

土地复垦项目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属于综合性项目工程,同时专业性强,需要专门的工程设计预算人员和电子图件制作人员,但目前国土资源系统缺乏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时编报项目都是聘请专业人员完成。这样增大了项目争取的成本,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

另外,土地复垦项目属于综合性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农、林、水等部门相互协调和配合,项目争取须在前一年申报下一年的指标,而一个项目从争取到立项审批约需2―3年时间,往往是这一届领导跑的项目,到下一届甚至再下一届才能收到成效,造成申报项目积极性不高,对长期效益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缺乏深刻和足够的认识,从而影响项目争取工作力度。

土地复垦项目作为一项长远工作,又需要有计划性和科学性,不但要注重数量,而且要注重土地复垦的质量,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特别是做到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地质量和产出。但目前项目的编制和土地复垦,主要是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编制和规划实施工作中涉及环境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项目区域内的村庄建设规划和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利用等,均需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远景规划,要长远的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项目的编制规划和实施工作中,需要多个部门和乡镇的配合,形成整体方案,这样才具有科学性。但其他部门因工作业务要求和时间要求不一样,在规划和设计上很难协调一致,形成不了合力,导致项目的规划和调研论证操作难度加大,影响工作成效。

强化职责、上下联动推进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工作面广、量大,是一项长期性且综合性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以解决土地复垦工作涉及的诸多问题,保证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如解决土地转换、居民点归并、拆迁户安置、补偿、权属调查、耕地保护等,特别是涉及土地分配与补偿,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要以法律、法规和现行的配套政策,稳妥的进行处理,从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土地复垦涉及到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建设、电力、电信以及乡镇等各个部门和行业。进行组织协调和开展工作,关系着整个项目工作的争取。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土地复垦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做好了一系列工作,而其间从选择确定土地复垦区域、组织编制土地复垦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到土地复垦的实施和检查指导,都离不开政府的组织职能和协调保障。因此,需要加大政府责任,强化部门职责,指导和协调部门之间开展工作,加大土地复垦工作力度。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及奖惩机制,明确市、乡、村三级职责,充分调动市、乡、村三级组织的积极性,使土地复垦工作形成责、权、利明确,上下联动的良性循环。

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命周期理论;新能源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一、 引言

新能源产业作为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兴行业,在全球各国一直深受重视。我国也在近年来加紧新能源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进一步强调“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然而新能源企业的投资金额较大,国家发改委曾预计2005年~2020年之间,我国新能源方向投资约需7万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解振华则提出要实现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我国的新能源投资应需要41万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新能源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大额资金的支持。因此多渠道运用金融市场的力量,建设并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才能满足新能源企业的资金需求。

现有文献已经发现在企业的资金需求是随着企业的生命周期在不断变化的。Berger(1985)等发现随着企业的不断成长,其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企业在早期和晚期更倾向于股权融资,在快速成长期倾向于债务融资。在新能源企业融资模式方面,国外起步较早且融资方式多样。Painuly 等(2003)认为能源服务公司可作为新能源企业获取融资的一种途径;Liming(2008)则指出了一系列新能源企业的融资模式,比如行业的专项补贴、低利率长期专项贷款、新能源企业的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然而,我国新能源企业的融资方式存在结构单一等问题。王艳茹(2009)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调查发现,我国企业无论在哪个生命周期,内源融资比例都处于较低水平;并且在成长期更倾向于通过银行贷款,到了成熟期时对股权融资需求依赖性较强。高松等(2011)通过对上海科技型企业调研发现,在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银行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王遥和刘倩(2012)也认为我国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项目融资等新兴手段较为欠缺。周亚虹等(2015)则对政府补贴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补助对新能源产业初期有作用,而在产业扩张后继续补贴只会导致产能过剩。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外新能源企业融资经验,试图依据新能源企业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融资需求特征,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以弥补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缺口,促进我国新能源企业更好的发展。

二、 新能源企业各生命周期融资需求及特点

本文将新能源企业的生命周期划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种子期也称创意期,是新能源企业家提出创业构想、技术构想,并且通过进一步实践与开发,形成完整的创业思路与明确的盈利模式的过程。初创期,是进一步的孵化期,是企业家通过筹集资金,建立团队,将创业构想付诸行动进而正式成为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实体的过程。成长期是企业在创立后不断生产、壮大规模、改进技术、抢占市场的过程,发展往往迅速。成熟期时企业在经历了早期的高速扩张后,逐步稳固市场完善技术,达到规模经济的过程。而衰退期是企业在经历了市场成熟面临衰退,技术面临被替代,生产规模报酬递减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转换产品或技术才能维持增长的阶段,往往面临战略调整、企业重组甚至清算破产的阶段。新能源企业生命周期的各阶段在生产、技术、规模等方面都呈现各不相同的特点,因而每个生命阶段的融资需求和适宜的融资工具也各不相同。

1. 种子期融资需求及特点。新能源企业在种子期时,尚未开始运营,没有现金流产生,相反开始创业时对资金有巨大需求。同时这一阶段由于创业的风险性较高,多方面都不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基本不会直接获得信贷资金。因此一般而言,种子期时企业的资金一般来自于企业家或合伙人的自有资金,即进行内源融资;同时也会有部分企业由于良好的商业前景与盈利预期,能够获得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甚至政府引导资金的青睐,可以从企业外部获得股权投资资金。

2. 初创期融资需求及特点。当新能源企业进入初创期,由于企业需要招募员工组建团队,尤其需要购买金额庞大的新能源设备开始生产,而由于新能源行业的投产周期较长,很难在短期形成现金流,因此对长期资金的需求量巨大。此时通过银行渠道获得传统的信贷资金依然较为困难。资金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内源融资,或者通过继续引入第二轮、第三轮风险投资等方式从外部获取资金。

3. 成长期融资需求及特点。随着新能源企业进入成长阶段,企业已经投产产生现金流,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资金需求;稳定的现金流也开始达到银行贷款要求,可以获得信贷资金。然而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需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甚至异地建厂,此时用于扩张的资金需求依然较高,而且长期短期资金需求都会出现。对于一些扩张过于迅猛的新能源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新能源企业,在这一阶段如果企业运营能力不足,会透支信用,出现到期无法偿债的现象,使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因此这一阶段需要多途径的筹资方式,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平稳发展。

4. 成熟期融资需求及特点。对于成熟期的新能源企业,已经逐步形成了稳定的技术、固定的客户、主打的产品,在所属行业有一定市场占有率。此时企业已经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资金紧张状况可以得到缓解。同时已经与银行有了较为长期的合作关系,获得银行的贷款融资相对于前期较为容易。企业在此阶段对于资金的选择可以通过资金成本与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往往可以选择上市融资,一方面更方便获取长期的股权投资资金进行进一步扩张,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前期风险投资基金等资金的退出;也可以借鉴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模式不选择上市,不定期对外披露企业信息,只通过内源资金、信贷资金等渠道融资,以保证内部信息的保密与完整。

5. 衰退期融资需求及特点。进入衰退期的新能源企业在产品、技术及市场方面已经遭遇瓶颈,产品老化,技术陈旧,市场萎缩,生产低下,甚至会出现行业整体衰退。此时企业的现金流已经不能像成长阶段那样稳定,甚至会出现财务情况恶化、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到期偿还银行债务等情况,需要通过改变企业组织形式、升级技术、革新产品、提升服务甚至进行重组与兼并打开国际市场来能够保证较高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因此,这一阶段的面临转型与突破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依然旺盛,融资方式也可以根据资金用途的不同进行选择。在进行兼并重组等活动时,可以通过引入行业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获得资金。如果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此阶段的新能源企业最终会走向破产清算,从前几年光伏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在这一阶段破产的企业屡见不鲜。

三、 新能源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本文提出的新能源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旨在结合生命周期理论下企业在各阶段的融资需求及特点,匹配最为合适的融资途径以保证资金需求的满足。在此体系下,每个阶段的融资模式都需要多方机构的参与与配合,也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指引与协调,以保证更合理、高效地解决新能源企业的资金问题。

1. 种子期融资需求模式――新能源政府引导基金与新能源天使投资投资基金。通过前文的分析可见,由于种子期的新能源企业尚未创造现金流,很难通过银行信贷等外源融资,资金主要来自于内源融资以及早期天使投资。

(1)继续建立并推广全国多层次新能源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又称为产业引导基金,创业引导基金,是通过政府出资,并吸引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资本共同出资,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对早期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专项资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已组建创业投资基金超200只,总规模超过500亿元,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2015年,国务院又设立了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万众创新,之后,浙江、重庆、江苏等省市开始设立各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2015年后半年又设立了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优质的新能源企业在早期既是中小企业,又符合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范围,应当积极争取国家、各省及各地区层级的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以获得早期资金支持。

(2)积极引导新能源行业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针对创业最初期的风险投资,在我国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迅速,这为种子期的新能源企业增添了融资途径。截止2014年,我国天使投资案例从2003年的72件上升至2014年的317件,总投资规模也从3亿元上升为42亿元。只是从投向来看,国内目前天使投资70%以上用于互联网相关行业,而新能源行业投资较少。天使投资作为民间资金,需要政府通过资金、政策倾斜加以吸引,将更多资金引入新能源行业。以上海市为例,2015年成立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对投资于新能源等新兴行业的天使投资公司进行资金支持;又在2016年出台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于种子期科技企业的遭受的损失(不超过60%)进行补偿。类似的政策直接作用于天使投资公司,对投向有引导作用,如果在政策中增加更多针对新能源企业天使投资公司的有利条款将为新能源企业提供更多资金。

2. 初创期融资需求模式――新能源风险投资基金。初创期的新能源企业依然面临现金流有限、资金缺口巨大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首先,与引导天使投资公司相同,政府应当引导现有的风险投资投向,为新能源领域的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财政、税务等多方面的支持,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该领域。其次,政府可以结合国外经验,由政府专项设立或引导民间资金设立针对新能源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从国外的经验来看,1999年世界资源集团在花旗银行的资助下,所成立了“新风险投资”项目。之后二十多年间,该项目共帮助逾300个中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英国政府于2012年也投资成立了全球首家“绿色投资银行”(GIB) ,由英国政府划拨38亿英镑专门投资于绿色项目。我国目前专门针对新能源产业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依然处于空白,因此政府的倡导携领作用不可或缺。

3. 成长期融资模式――银行信贷、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相配合的多层次融资平台。成长期新能源企业虽然相比于之前阶段有较为充沛的现金流,但是依然面临高速成长需要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目前来看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单一融资渠道的隐患在企业资金链紧张时会凸显出来。在过去的几年中,新能源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新闻不绝于耳。以光伏行业为例,2012年,天威硅业负债率75%,数亿元债务面临逾期,资金链断裂;2013年超日太阳数十亿债务违约,大股东只能通过股票质押进行融资;2015年英利绿色能源负债率98%,资金链断裂。企业资金链断裂固然与自身经营,但对于行业内普遍存在高负债率、单纯依靠银行贷款、资金严重紧张的现象,应当引起足够重视。解决新能源企业高负债率的问题,建立以银行信贷、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相配合的多层次融资平台,通过债券等多种方式,逐步降低新能源企业对信贷资金的依赖。作为补充,成长期的新能源企业可以积极申请国内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1)积极推广绿色债券业务。绿色债券作为银行信贷补充,在我国已经开始有所发展。2015年金风科技在境外发行了规模3亿美元的绿色债券;中国农业银行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同年,国内出台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光伏等新能源行业被录入其中;2016年又出台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同时,绿色债券发行的相关配套政策也在逐渐出台。2016年,上交所细则为绿色债券提供绿色通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与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两支绿色债券指数,以提高绿色债券市场的透明度。绿色债券近年来的推广对新能源企业而言是一个良好的契机,企业可以积极把握机会保证业绩及现金流的稳定来满足绿色债券的发行要求,降低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拓宽融资渠道。

(2)积极推广新能源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未来稳定可回收的现金流进行出售来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根据资产种类不同,可以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等。新能源企业由于设备投入较高,周期较长,从事资产证券化来融资具有先天优势,以光伏行业为例,主要涉及实体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国内新能源行业践行资产证券化的案例较少,但随着发改委、能源局出台的《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资产证券化有希望获得进一步发展。2016年,在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机构的筹建下,光伏行业首个绿色能源资产证券化融资平台――能金云上线,预计能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渠道。

(3)建立跨金融机构的融资平台。对于成长期的新能源企业,企业发展迅速资金需求量大且密集,需要银行信贷资金、债券资金等多方面的配合与衔接,以保证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然而,由于各资金的发放发行主体不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也分属于不同的监管机构,缺乏信息共享的平台,对新能源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息缺乏有效、及时的沟通。因此,政府需要增强金融机构之间对于新能源企业信息的共享,建立跨金融机构的融资平台,为新能源企业提供更多机会与资源,确保企业信息公开透明,资金需求期限规模明确,以保证资金链的衔接。并且应对新能源企业进行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新兴业务的推广与教育,让企业意识到融资途径的多样性。

(4)完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为了优化能源结构,全国及各省市多年来筹备了不同层面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可再生能源行业,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通过奖励、补贴、贴息等方式下发。当进入成长期的企业具备一定产能、发电规模时,即可开始申请该项资金。然而该专项资金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部分补贴存在拖欠现象,影响企业周转,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补贴期限,资金管理机制方面有待改善。

4. 成熟期、衰退融资模式――上市融资。成熟期的新能源企业,现金流稳定、市场具有规模,应当积极通过上市来进行融资,以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完成前期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截止2016年,新能源每个子行业均有企业上市融资,以风能行业为例,我国已经有41家上市公司,涉及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各个板块,并且部分企业已经赴美上市。在企业本身直接上市融资方式外,采取资产证券化的PPP模式也开始尝试将资产打包上市,比如赴港上市的云南水务,这对成熟期的新能源企业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借鉴方式。同时,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除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外,2015年国务院《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支持创业企业上市,并且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并且大力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同时,注册制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未来的改革方向,一旦施行,企业上市融资将变的更为便捷。对于衰退期的新能源企业,面临转型调整需要资金却从银行借贷困难的窘境,从资本市场融资成为了主要渠道。同时借助股票市场的平台对新兴企业、技术和资产进行兼并重组,有利于延长企业的生命周期,重新焕发活力。

参考文献:

[1] Liming.H, Financing rural renewable energy: A comparison between China and India.Renewabl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Reviews,2008.

[2] 高松,庄晖,牛盼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资助效应提升研究――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观点.中国工业经济,2011,(7):150-158.

[3] 王艳茹.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结构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1):49-53.

[4] 王遥,刘倩.气候融资:全球形势及中国问题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12,(9):34-42.

[5] 周亚虹,蒲余路,陈诗一,方芳.政府扶持与新兴产业发展――以新能源为例.经济研究,2015,(6):147-161.

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基于国际化视角的北京市新能源产业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研究”(项目号:13JGA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