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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意见范本

群众意见范本

群众意见范本范文第1篇

争创“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在试点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统计,全市第一批2609个参学单位,已建立“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4831个,健全岗位制度10881项。

我们开展这项活动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开展这项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务实之举。亮出党员的身份,对党员本人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压力,增强了党员的主体意识。第二,开展这项活动是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良好途径。第三,开展这项活动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形式。坚持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可以让党员始终得到自律和自励,让群众长期得到优质服务,使普通党员学有模范、赶有目标、超有榜样,从而使保持党的先进性这项工作进入一种持久的良性循环的状态。

为了保证争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我们特别注意做到:

一、坚持“五个原则”,防止活动流于形式。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事设岗,明确职责,既考虑需要,又考虑可行,不搞“一刀切”。二是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性质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三是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监督机构,既在政务公

开栏上公开,又在岗位上公开,让来办事的群众心中有数。定期将每个“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的职责履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群众的意见和满意度进行公开,增加透明度。四是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

的评议和监督。五是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的命名授牌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一季度一评比。对不能起到示范作用和不符合“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要求的党员及时进行调整。

二、抓住“四个环节”;保证活动有序开展。一是合理设岗。设岗的具体范围是:提供窗口公共服务的行政单位和提供社会服务的单位全部设岗;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单位选择重点岗位设岗;其他单位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岗位特点,选择适合的岗位设岗。二是组织定岗。各单位在确定上岗党员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征求群众意见,然后由单位党组织审定确认。同时,以县区和市直部门为单位,统一规范岗位标识。三是岗位定责。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各个工作岗位的性质、服务项目和责任要求,制定出岗位的具体标准,以岗定责,责任到人。四是严格评岗。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一季度一评比。对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的,在本地本单位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同时,将评比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提级挂钩,运用好活动成果,充分发挥评岗的激励作用。

群众意见范本范文第2篇

一、群众路线法制化的重要意义

群众路线法制化就是把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转化为群众的权利以及党员、干部的义务和责任,通过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制裁功能的发挥,形成群众路线所追求的价值秩序。在新世纪、新阶段,将群众路线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实现党的十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是根植于我们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而产生的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要实现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把群众路线贯彻好、执行好,防止因执行不好而影响党群关系,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如何确保党员、干部执行好群众路线?光靠宣传教育不行,宣传教育只能起到一时之功效;光靠党员、干部的道德自觉也不行,因为每个人道德自觉的程度不一样。最主要的还是靠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通过制定良好的法律制度,把群众路线的理论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工作程序和规范动作,这样,群众路线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就由政治道德上的要求转化为法律上的要求,对党员、干部的行为产生较强约束力,因而有助于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

其次,它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群众对党的认同、支持是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最稳固的根基。为了巩固执政基础,群众路线理论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然而,长期以来,群众路线的要求一直作为工作传统而存在,并没有上升为法律,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不够,这导致有些党员、干部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淡化了群众路线的要求,在工作中养成了形式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奢靡之风,败坏了党群关系,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削弱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怎么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减少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各种不正之风?笔者认为,我们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树立群众的观点,掌握联系群众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打破单纯依赖教育整治不正之风的思维定式,从制度入手,建立保障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党员、干部处理党群关系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二、群众路线法制化的主要内容

群众路线法制化需要通过法律规范把群众路线的要求规定下来,形成具体的法律制度。根据群众路线的要求,当前我们应建立、完善如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制度:

1.建立、完善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党的群众路线涉及党、党所领导的国家机关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群众路线理论并没有把党员、干部等精英人物视为唯一的知识主体,而是强调群众同样是知识的拥有者。因此,党委在作出决定、有关国家机关在进行立法和出台公共政策时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践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容易被解读为群众是被动听取意见的客体,忽视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保障群众权利的法律制度,一方面,可以通过赋予群众权利的方式确认群众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国家机关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形成一种持久的外部压力。

2.出台《公众意见征询法》,规范国家机关征询群众意见的行为。1954年,在谈到一九五四年宪法草案成功的经验时说:这个宪法草案之所以得人心,就是由于起草宪法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使中央的意见和全国人民的意见相结合。今后,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采用这个方法。出台《公众意见征询法》就是要把这个方法法定化,变成领导机关的义务,把领导机关征询群众意见的行为规范化、程序化。这样,可以避免有关机关把走群众路线口号化、形式化,从根本上杜绝和形式主义。

3.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律制度。首先,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宪法的要求。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过去由于受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为民的宗旨和宪法要求并未完全落到实处。2004年生效的《行政许可法》开始把为民的理念体现在法律规定当中,一方面,通过行政许可设定权的限制性规定大大减少了行政许可事项,给市场主体较多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通过“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创新方式,为群众办事提供了较多方便。从近十年《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看,该法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建立健全便民的法律制度,就是要在这些具体的制度安排上下功夫,把为民的宗旨和宪法要求落到实处。

其次,务实。务实是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古人云:“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建立务实的法律制度就是通过立法确保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脚踏实地、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好改革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当前,建立务实的法律制度,一是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防止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领导干部热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二是完善干部任期制。当前,有些地方,对干部的调任、转任、提拔使用过于频繁,每隔两三年就动一次干部,有些干部在现有的职位上对工作刚熟悉就被调到新的岗位上,这种状况不利于干部务实、踏实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明确干部任现职的最低年限,这样可以督促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为群众办实事上。

群众意见范本范文第3篇

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个活动有序进行。

春节刚过,我局党委就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走访征询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走访内容、走访对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为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抓好“五个落实”。落实人员。我局把走访任务逐级逐人分解,从局长到普通民警,人人参与,全局共组织520名民警开展走访征询活动。落实任务。全局要走访县属重点企业厂长、经理10余人,县属中小型企业厂长、经理、私营业主100余人,机关、基层干部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1000余人,居民群众10000余人。明确每个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走访企业厂长、经理和机关干部不少于10人,普通民警走访居民群众不少于20人。落实时间。走访活动从2月25日开始至3月7日前完成,各单位对征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经县局梳理归类分解后,按提案议案的要求于3月18日前整改反馈到位。落实要求。走访征询活动,一律以县局名义进行;在走访过程中,各单位都做到了“五个一”,即送上一封信,报告一次工作,走访一批单位,征询一批意见,落实一批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形成材料,职责范围内的立即整改及时反馈,一时无法整改的讲明情况,限期整改。

其次,加强督促检查。党委成员除带头走访外,还按照分管范围,组织、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走访。各单位也按照分工,细化走访任务,明确从主要领导到普通民警的走访任务。政工、办公、督察等部门根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通过网上提醒、电话讯问、实地指导等形式,督促各部门的进展情况。同时,县局还在作风建设简报和公安简报分别开辟走访征询活动专刊,介绍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面上指导,典型引路,推动全局走访征询活动的深入开展。3月中旬,县局先后两次召开全体副股职以上干部会议,通报各单位走访征询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了整改反馈的具体要求,保证了活动有序、健康进行。

再次,强化舆论宣传。为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县局主动与新闻单位协调,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人民公安报》、《法制周刊》、扬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相继对我局走访征询活动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报道,《宝应日讯》还于3月22日开辟专版,集中宣传我局走访征询活动的意义、方法、目标和工作成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也纷纷通过挂横幅、贴标语、树戗牌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进程。

二、摸清问题,找准症结,明确公安工作的努力方向。

为了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找准公安工作的薄弱环节,2月下旬起,我局全警参与,集中开展了走访征询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活动。

(一)、贴近群众,诚恳征求意见。为最广泛的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征询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全面、准确,真正代表群众的心声,我局把走访对象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县局印发了12000余封致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公开信,发放征求意见表12000余份。在走访征询活动中,全局广大民警充分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不摆架子、不讲排场,文明走访,体察民情,采取先预约、后上门,先汇报、后征询的走访方式,深入到厂矿企业、田间地头、居民家中,与群众促膝谈心,了解实情,释疑解惑。并搞好了“五个结合”:即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入户调查相结合,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与办证送证上门相结合,与就地解决问题相结合。做到了“四心”:对群众提出的建议,细心记录;对群众提出的批评,虚心接受;对群众的表扬,衷心感谢;对明显的不实之辞,耐心解释,求得理解。

(二)、查找不足,认真梳理问题。对走访征询中征求的群众表扬性、批评性意见和建议,我们从队伍建设、服务经济、执法办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五个方面,进行梳理归类,共梳理出意见和建议268条,其中队伍建设76条,服务经济31条,执法办案28条,治安管理81条,交通管理46条,不属公安职责范围的3条。走访结果显示,社会各界群众在充分肯定我县公安机关近年来工作的同时,更指出我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在社会治安方面,分别有36%和28%的群众反映当前较为突出的治安问题是盗窃和;有38.6%的群众反映当前娱乐场所特别是校园周围的网吧、游戏机室管理混乱。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有42%的群众反映110接处警工作弱化,出处警速度慢;有26%的群众反映在县城社区和农村难以看到民警;有近10%的群众反映个别民警形象不好,有“四难”现象;有25%的群众反映联防队伍素质较差。在执法办案方面,有58%的群众认为我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一般或较差。另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还要求解决具体问题或个案42件,这些都为全面客观地分析我县社会治安、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现状提供了有力依据,也为我们做好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置身大局,谋求公安发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我局还将自身置于全县党政机关的横向比较,置于全市公安系统的纵向比较。3月初,局机关单位和直属部门分别按条线到扬州市局对口部门了解本部门工作运行质态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所处的位置,认真听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性意见。3月7日,县局将年度各部门在全市排名及有关单项工作排名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将县委《关于年度全县“最佳“和“最差“服务部门评选结果的通报》、县委《年度乡镇、部门工作考核奖励意见》等,以文件形式转发,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讨论,对照检查,自我加压。并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分析查摆原因,认真研究制订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目标,切实予以整改,力争年工作横比有位置,纵比有名次。

三、明确责任,立项整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整改反馈是走访征询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走访征询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走访征询结束后,我局上下不等不靠,坚持边查边改,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一)、动真碰硬抓整改。3月8日,我局再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对梳理出的268条意见和建议,根据职能和属地原则进行分工,逐项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按照提案议案要求建档督办,落实整改。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在3月18日前整改反馈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明确办理期限,限期解决;对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的,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协调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问题,我们坚持动真碰硬,一着不让,认真解决,一抓到底。某休闲中心业主反映保安队员史某经常白洗澡,经调查,史某已于3月调至城镇建设办公室工作,自去年以来共赊欠浴资240元。派出所与城管办多次协调,研究落实处理意见。即由所领导和城管办领导上门赔礼道歉;责令偿还欠款;将史某辞退;将处理结果通报全镇。2月底,南京晓庄学院职工徐启全写来一封信,反映其妻于年从我县獐狮荡乡迁居南京后,一直没有身份证,虽曾两次办理,但因户口被注销,一直没能办成。经调查,王于年迁至南京,时獐狮荡乡还没有设立派出所,生产队长和其亲戚为使其免缴两上缴而私自注销了王的户口,因此其身份证一直没有办成。我局了解事情真相后,迅速为其恢复了户口,并办理快证专程赴南京送到徐启全手中,徐表示真诚的歉意。我局还及时抓住这一事例,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假如我十多年没有办成身份证”的大讨论,通过换位思考,广大民警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户政部门根据多数群众提出的解决“黑户口”问题的要求,及时对全县未落常住户口进行了一次抽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截止3月18日,我局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39个具体问题或个案都解决到位,对3个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转达。

群众意见范本范文第4篇

各区县、大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督导组

根据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范围,参加测评的人员、时间

群众满意度测评前,各单位党组织要首先看一看前两个阶段“回头看”中发现的应该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在此基础上进行测评。

1、测评范围

除市、区县整个地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暂不进行外,所有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都应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也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个别内设机构不进行测评的,应由这些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认真研究后确定。

市、区县整个地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待三个批次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部结束后,再以适当方式进行。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市、区县党委和督导组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搞好后两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2、参加测评人员

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党员、基层群众、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代表以及服务对象的代表。党员、群众、离退休干部职工三方面的人员范围要适当宽一些。

3、测评时间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本部门、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进行。

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主要内容、方法及档次

1、主要内容

根据中央提出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同志关于“关键是要取得实效”,“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上海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内容:

1)在学习动员阶段:思想发动是否深入,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是否落实,是否按照“新认识、新行动、新气象”的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思考、边讨论,边讨论、边行动。

2)在分析评议阶段:是否找准党员和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是否到位,今后的努力方向是否明确。

3)在整改提高阶段:在集中整改阶段是否坚持开门整改,做到整改方案听取群众意见,整改过程吸收群众参与,整改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是否落实“三个真正做到”。

4)在深化“高兴、放心、凝聚、覆盖”主题实践活动和“双结对”活动方面:是否落实有符合帮困结对对象实际的帮困计划和工作档案,及服务联系基层、受基层欢迎的结对协议,是否切实解决1-2个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取得群众广泛认同和普遍满意的实际成效。

5)在提高党员素质方面:广大党员在党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找准并努力解决,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是否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是否进一步坚定,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是否进一步强化,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进一步发挥。

6)在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基层党组织是否得到健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着手解决,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化,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否着手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进一步增强,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7)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党员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是否进一步增强,领导机关的作风是否明显改进,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具备条件解决的是否得到解决或着手解决,党群、干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

8)在促进各项工作方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是否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是否已经解决或着手解决,推进各项工作的措施是否加强,是否做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主要方法

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以及基层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成果,然后在通报情况的范围内组织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在本单位设置意见箱,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二是上级党组织及督导组可以采取随机抽样、个别访谈,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

3、测评档次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档次分为三档: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组织实施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上级党组织领导和指导下,在督导组的配合下,由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督导组要配合所驻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制定测评方案,配合搞好测评的有关工作。督导组还可以会同所驻地方、部门和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通过适当方式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评价,并将情况反馈给所驻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

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要向群众通报。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应及时“补课”。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广泛组织党内外群众代表参加,注意参加测评群众的代表性,使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范围尽量宽一些。

2、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正确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确保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

3、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要注意听取群众对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测评方式方法的设计要简便易行,力戒形式主义。

群众意见范本范文第5篇

2、要注意讲究群众工作方法,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困难户和复转退军人;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经常到居民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居民,投身于社区建设,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责任区是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是社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

二、本着便于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社区实际,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社区党员责任区,对于没有党员或党员比较少的居民小组,由党支部统筹安排。

三、责任区党员的权利、义务。

权利:1、参与本责任区内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

2、参与本责任区内各种社区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推荐、确定工作;

3、参与本责任区内各种纠纷的调处活动;

4、参与本责任区内救济物资发放和扶贫款项的分配;

5、参与本责任区内的其他活动。

义务: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社区党支部的决策;

2、深入群众,及时听取本责任区内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积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

4、带头完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安排的各项任务,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责任区的群众;

5、党员救灾、抗洪、防疫等紧急关头必须奋战在第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责任区上联支部,下联群众,各责任区每个党员应根据自身的能力,认真做好帮扶联系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

1、联系的主要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贫困户;计划生育户;其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