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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年底工作总结

物业年底工作总结

物业年底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际物流园区 发展 规模与对策

娄底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原材料和能源基地,有良好的工业基础,钢材、煤炭、电力、建材、机械、化工是娄底市的6大支柱产业,其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销售物资主要有钢材、煤炭、水泥、化工产品等,便于组织大批量运输,降低物流成本;市内工业品质产销过程中自营物流比重大,物流社会化程度不高;原材料采购和产成品销售两头在外、库存量大;信息化程度低,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用传统信息交换方式或较低层次的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往来。

1 物流发展规划

根据《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娄底市充分利用交通区位优势、现有产业基础,以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有效整合和集聚物流资源,推动现代物流业全面发展,形成湘中区域性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商贸物流,打造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培养一批物流骨干企业。积极引导物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业务范围,发展增值物流服务。

2 娄底经开区区域协作条件分析

湘中国际物流园区所在地娄底经济开发区区位和地理环境优势独特,铁路、公路交通便利,投资环境优良,区内产业集群效益明显,特别是物流园区发展所依托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势头强劲,随着区内工业项目的逐步投产,已开始释放出对物流服务越来越强烈的需求。

2.1 区域经济概况。娄底经济开发区位于娄底城区北面城乡结合部,比邻涟钢,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分为“一廊五区”,即:工业走廊、金融商业区、商贸物流区、文化教育产业区、旅游度假区、高效农业产业区。

2.2 交通条件。娄底经济开发区紧依娄底市城区,东接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核心区,区内铁路、公路运输便捷,距长株潭城市群、益阳、衡阳、邵阳等城市均在150公里内。公路方面,S312、S209两条省道在此十字交叉;已开工的长韶娄高速公路位于其北面,娄底经济开发区可经北连接线和娄底北互通快速出入高速公路;在建的益娄衡高速公路位于园区东面,建成通车后娄底经济开发区可经娄底东互通和S312(湘阳街)快速出入高速公路;铁路方面,洛湛线、湘黔线和正在建设的安张娄衡铁路相交于此,辖区内设有办理铁路货运到发的娄底东站,并正在其附近筹建铁路口岸。水路方面,涟水河流经娄底经济开发区,具备建设码头和港口的条件,待涟水复航后,涟水河将成为娄底经济开发区的黄金水道。

3 娄底湘中国际物流园区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3.1 完善全省城市物流节点布局结构,支持省域经济发展。湖南省北枕长江,南临粤港,东通沿海,西邻渝蜀,具有承东启西、贯通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交通优势,特别是“十二五”时期一批重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空港机场、内河码头的开工建设和建成,使得我省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综合运输体系更加健全。

3.2 完善省域物流中心结构布局。湘中国际物流园区在推进娄底地区物流节点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一核三区”、重点物流区域之间联系,使得区域性物流基地和配送节点布局更趋合理,形成层次清晰、衔接合理、运作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布局与区域产业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推进集聚发展,防止同构竞争,实现科学发展。

3.3 促进“3+5”城市群的“两型”社会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要求娄底在发展现代物流的过程中必须更多地注重物流规划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和整合既有社会物流资源,改变原来经济发展与物流、消费生活与物流的单向作用关系,在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和压力的同时,构筑促进经济和消费生活健康发展的现代物流系统。面对国内外物流业加速整合、物流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和越来越强的趋势,对娄底物流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既是应对来自国内外各地物流巨头竞争的需要,也是降低物流服务成本及满足区域对全程物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湘中国际物流园区的建设将使娄底市物流服务设施与物流服务企业在园区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得到有机地结合,从而有力地加强现有交通运输设施与库场设施的衔接,实现对既有物流存量资产的重新配置,同时促进物流企业之间以资本为纽带实现重组或联盟,对现有物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提高其利用效率,确保“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4 带动娄底市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湘中物流园区集市场信息、现代仓储、专业配送、多式联运和市场展示及交易于一体,面对的客户对象更广泛、服务辐射半径更大,规模更大,配套服务端综合性和服务功能更强。同时,湘中国际物流园区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和相关措施将具备不同功能优势的物流企业吸引入驻园区,实行专业化分工,即避免重复投资。

4.1 娄底市货运量预测

4.1.1 灰色系统关联模型。灰色系统理论研究的是贫信息建模,它提供了贫信息情况下解决系统问题的新途径。它把一切随机过程看做是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的、与时间有关的灰色过程,对灰色量不是从寻找统计规律的角度,通过大样本进行研究,而是用数据生成的方法,将杂乱无章的原始数据整理成规律性较强的生成数列后再作研究。灰色系统关联处理如下。设系统有n个带优选的评价对象,对每一个对象又有m个评价因素,每个评价对象在相应各个评价因素下的属性值构成如下属性矩阵:

X■=x■ x■…x■x■ x■…x■… … … …x■ x■…x■i=1,2,…,m;k=1,2,…,n

公式中X■表示第k个评判对象在第i个评判因素下的指标属性,在公式(3-1)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考因素和比较因素。设:参考序列为x0k,且k=1,2,…,n;比较序列为xik,且i=1,2,…,m,k=1,2,…,n。

①数据标准化处理:由于各指标量纲不一致,为了保证指标间相同因素可比性,需进行无纲量标准化处理。

x■k=■

式中:i为年度;k为指标。

②灰色关联系数计算公式:

δik=

■ 式中:p为分辨系数,取0.5

③关联度的计算公式为:

r■=■■δ■k

4.1.2 娄底市经济发展与货运周转量、货运量的关联关系。以上述关联模型,对产业结构与货运周转量、货运量的关联分析。根据2001-2012年娄底市国民生产总值(GDP)、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统计数据,以及同期全社会货物运输周转量、货运量的统计资料。据标准化处理数据,利用公式进行了灰色关联系数的计算,结果见表1。

从关联度分析结果来看,货物运输,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与社会消费零售额、三大产业呈现同样的关联趋势,社会消费零售额与其关联度较高,其次是第二产业。

目前对区域物流量的预测,主要基于区域经济总量GDP(国民生产总值)等来预测,以GDP为自变量来对区域未来货运量进行预测。但这种方式仍有一定片面性,从上述对产业结构与物流需求的分析中可知,区域货运量不仅与经济总量GDP等有关,也与社会零售额以及产业结构有关,因为社会零售额和三大产业中不同产业对货物运输需求有强度和频度的差异。即GDP一定时,如果产业结构不同,产生的货物运输总量也不同。因此,可以根据社会零售额和产业结构来预测全社会货运量,另外为了修正预测结果,可把基于GDP和不同产业预测作权重处理,作综合预测。

4.2 娄底市经济预测 娄底市GDP,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社会零售额数据表,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法,及湖南省十二五规划预测今后几年湖南省GDP总量,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社会零售额经济量。用Excel做回归分析,得出娄底市GDP、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经济量、社会零售额与时间的线性回归方程。结合娄底市十二五规划,以及2001年至2012经济发展速度。用上述线性回归公式以及结合其经济发展情况,对娄底市省GDP总量,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社会零售额的经济量进行预测。

总之,对娄底湘中国际物流园区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就娄底市经济社会、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然后依据娄底市历年的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统计数据,采用回归分析法、曲线拟合法等方法,对娄底市的社会经济交通运输指标进行预测,为定量预测物流园建设规模做准备。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区位理论、产业经济理论等,对娄底市湘中国际物流园区的发展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研究。湘中国际物流园区的建设将促进湘中区域现代物流系统的构建、完善及发展,将为娄底市乃至更大范围上物流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统筹兼顾和物流资源有效利用进行具有开创意义的尝试,并为娄底现代物流系统的未来发展和建设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孙红霞.郑州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模式及发展对策研究[D].河南工业大学,郑州:河南工业大学,2010:60-65.

物业年底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旧村改造;房产调查;房产测绘

1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逐步实施,城中旧村的建筑密度过大,人居环境较差,社会构成复杂,可建设用地逐步减少等问题突显,必将影响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所以必须对城中旧村进行改造。其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受某市国土房管局的委托我院对该市大坦沙岛旧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测绘,对房屋测量计算及房屋的附属物和权属进行调查。大坦沙岛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岛上三个村庄河沙村、西郊村、坦尾村由北往南分三段分布。 其中河沙村、坦尾村建筑物较密集,大部分为私人自建住宅,部分为村集体物业和周边部分国有企业,且河沙村宅基地房产相比坦尾村而言建筑层数及容积率相对较高,西郊村范围建筑物基本为非住宅的集体物业,其用途多为工业厂房,且未建设用地较多。

2 房产调查及测绘方法

2.1 资料收集和分析

根据调查和测绘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在委托方的配合下组织收集测区红线范围图以及地形地籍图,各村原有的调查档案及各种权属文件等相关图件资料,建立图表电子文档模版。依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各村调查实行分块进行,先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底图利用南方测绘CASS7.1软件制作。为了便于调查中发现问题,对底图各房屋边长进行标注以便于实地比较、纠错。在工作底图上进行预编号以防止发生遗漏。工作底图比例尺以方便调查及记录为原则自行确定。为便于同原有资料统一,各村调查区块最好参照原有方案设定。

2.2 房产调查

2.2.1 房产调查方法

房产调查由委托方指派的带测人员、调查组长和调查助手3人组成一个工作组。外业调查组调查前,先由村带测人员提前对调查块内的居民进行通知,通知本区块的调查日期和时间,约定权利人在家等候,并通知权利人所要复印提供的资料,以便于调查工作的展开。调查时组长负责画房产实地勘丈草图和记录数据工作,对每栋建筑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且按照要求,对房屋进行宗地编号(宗地编号为块号加3位流水号,如HS-01-010:表示河沙村1号地块的第10号宗地,编号填写在表格及标注底图上),仔细认真填写个人宗地详查表(特别注意房屋结构、层数,房屋阳台、飘楼的区分);注意房屋附属物如花圃、围墙、果树的调查;在调查底图上标注实地范围测量数据(同底图有出入的)以便于内业处理成图及面积计算。并且必须对房屋结构及附属物进行拍照。对调查中发现的新建房进行统一补测。

2.2.2 房产调查内容

房产调查应调查建(构)筑物的房屋座落、层数、四至、建成年月、证载用途及现状用途、证载基底面积;建筑结构的调查中简易结构要分开有墙体与无墙体。

房屋座落是指房屋用地所在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缺门牌号时,应借用毗连房屋门牌号并加注东、南、西、北方位;房屋用地座落在两个以上街道或有两个以上门牌号时,应全部注明。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地下室层高在2.20m以上计算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四至是指房屋范围与四邻接壤的情况,一般按东、南、西、北方向表示邻接房屋结构、门牌或巷道名称。

房屋建成年月是指房屋实际竣工年月。因调查范围内房屋建成时间较长,多数无竣工资料提供,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困难,建成年月参考权利人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宅基地使用证的证载时间,无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宅基地使用证的应询问权利人实际的建设时间,再根据房屋实际的新旧程度和建筑材料加于判别,或由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拆除翻建的,应以翻建竣工年份为准。

证载用途根据权利人提交的产权文件填写。

现状用途是指房屋的实际用途。

个人所有的房屋按照产权证上的姓名填写,产权人已死亡的,应注明人的姓名;产权是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人姓名。单位所有的房屋填写单位全称。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单位名称。

2.3 房产测绘

2.3.1 外业测量方法

对大面积的范围进行图根控制测量,采用天宝5800GPS―RTK接收机使用该市连续运行卫星系统GDCORS技术进行测量,测量时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使用RTK固定解,观测时间不少于15个历元。同一观测点使用两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为最终成果。

控制测量结束后对已发生变化和新增房屋及地物采用全野外数字化解析法测定,采用全站仪在外业直接采集界址点、地物点、坐标,外业绘制草图。为保证界址点、地形、地物点的精度,采用多站近测的原则,困难地区增设测站点,施测地物点的距离一般不超过200米。修补测成果经外业复查后才能上图,测量精度要达到要求。

2.3.2 内业绘制内容

内业绘制应根据外业测量调查记录成果数据进行房产图形编辑、计算;主要内容有:

(1)填写城中村改造建筑物现状明细表;并按文件要求进行分类汇总;

(2)填写村民房屋及附属物详查成果;

(3)根据调查情况编辑宗地号及底图,利用GZRS房地产绘图系统进行房地产平面附图制作;并对房产属性进行录入,输出每户图册。对所收集到的权属证明文件进行扫描或拍照汇总,以便于委托方存档和利用。

(4)附图编辑计算好后交给甲方确认并向各村民公示,房屋权利人对房屋的图形、面积进行签名确认。

3 总结

经对该市三个村的房产测绘经验,我们总结出房产测绘工作基本流程为:收集原始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和调查表外业调查及测量内业编辑成图及统计成果公示确认成果上交。实践表明,本方法步骤紧凑,作业简单方便,调查充分利用带测人员对本区域各种情况的熟识度,测绘运用了先进的网络技术和成熟的房产软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所得成果资料精度可靠,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1]《房产测量规范》(GB T 17986.1- 2000).测绘出版社.2000.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CJJ/T 73 2010).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3]《关于报送城中村改造方案应随附土地和房产证明材料的函》 穗国房函『20091568号.

[4]《关于复核城中村改造方案随附土地和房产证明材料的指导意见》国房函『2009474号.

作者简介:

刘建兴(1983―)男江西泰和江西核工业测绘院助理工程师

乐美燕(1982―)女江西玉山漳州市华盛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张敏(1982―)女江苏徐州南昌市宏远国土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旧村改造房产调查及测绘方法探讨

刘建兴1乐美燕2张 敏3

(1.江西核工业测绘院,江西,南昌,330038)

(2.漳州市华盛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福建,漳州,363000)

(3.南昌市宏远国土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江西,南昌,330000)

【摘要】房产调查及测绘是规范和促进城区旧村改造的主要内容,通过生产实践对房产调查及测绘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总结。

【关键词】旧村改造;房产调查;房产测绘

1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逐步实施,城中旧村的建筑密度过大,人居环境较差,社会构成复杂,可建设用地逐步减少等问题突显,必将影响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所以必须对城中旧村进行改造。其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受某市国土房管局的委托我院对该市大坦沙岛旧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测绘,对房屋测量计算及房屋的附属物和权属进行调查。大坦沙岛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岛上三个村庄河沙村、西郊村、坦尾村由北往南分三段分布。 其中河沙村、坦尾村建筑物较密集,大部分为私人自建住宅,部分为村集体物业和周边部分国有企业,且河沙村宅基地房产相比坦尾村而言建筑层数及容积率相对较高,西郊村范围建筑物基本为非住宅的集体物业,其用途多为工业厂房,且未建设用地较多。

2 房产调查及测绘方法

2.1 资料收集和分析

根据调查和测绘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在委托方的配合下组织收集测区红线范围图以及地形地籍图,各村原有的调查档案及各种权属文件等相关图件资料,建立图表电子文档模版。依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各村调查实行分块进行,先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底图利用南方测绘CASS7.1软件制作。为了便于调查中发现问题,对底图各房屋边长进行标注以便于实地比较、纠错。在工作底图上进行预编号以防止发生遗漏。工作底图比例尺以方便调查及记录为原则自行确定。为便于同原有资料统一,各村调查区块最好参照原有方案设定。

2.2 房产调查

2.2.1 房产调查方法

房产调查由委托方指派的带测人员、调查组长和调查助手3人组成一个工作组。外业调查组调查前,先由村带测人员提前对调查块内的居民进行通知,通知本区块的调查日期和时间,约定权利人在家等候,并通知权利人所要复印提供的资料,以便于调查工作的展开。调查时组长负责画房产实地勘丈草图和记录数据工作,对每栋建筑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且按照要求,对房屋进行宗地编号(宗地编号为块号加3位流水号,如HS-01-010:表示河沙村1号地块的第10号宗地,编号填写在表格及标注底图上),仔细认真填写个人宗地详查表(特别注意房屋结构、层数,房屋阳台、飘楼的区分);注意房屋附属物如花圃、围墙、果树的调查;在调查底图上标注实地范围测量数据(同底图有出入的)以便于内业处理成图及面积计算。并且必须对房屋结构及附属物进行拍照。对调查中发现的新建房进行统一补测。

2.2.2 房产调查内容

房产调查应调查建(构)筑物的房屋座落、层数、四至、建成年月、证载用途及现状用途、证载基底面积;建筑结构的调查中简易结构要分开有墙体与无墙体。

房屋座落是指房屋用地所在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缺门牌号时,应借用毗连房屋门牌号并加注东、南、西、北方位;房屋用地座落在两个以上街道或有两个以上门牌号时,应全部注明。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地下室层高在2.20m以上计算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四至是指房屋范围与四邻接壤的情况,一般按东、南、西、北方向表示邻接房屋结构、门牌或巷道名称。

房屋建成年月是指房屋实际竣工年月。因调查范围内房屋建成时间较长,多数无竣工资料提供,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困难,建成年月参考权利人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宅基地使用证的证载时间,无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宅基地使用证的应询问权利人实际的建设时间,再根据房屋实际的新旧程度和建筑材料加于判别,或由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拆除翻建的,应以翻建竣工年份为准。

证载用途根据权利人提交的产权文件填写。

现状用途是指房屋的实际用途。

个人所有的房屋按照产权证上的姓名填写,产权人已死亡的,应注明人的姓名;产权是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人姓名。单位所有的房屋填写单位全称。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单位名称。

2.3 房产测绘

2.3.1 外业测量方法

对大面积的范围进行图根控制测量,采用天宝5800GPS―RTK接收机使用该市连续运行卫星系统GDCORS技术进行测量,测量时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使用RTK固定解,观测时间不少于15个历元。同一观测点使用两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为最终成果。

控制测量结束后对已发生变化和新增房屋及地物采用全野外数字化解析法测定,采用全站仪在外业直接采集界址点、地物点、坐标,外业绘制草图。为保证界址点、地形、地物点的精度,采用多站近测的原则,困难地区增设测站点,施测地物点的距离一般不超过200米。修补测成果经外业复查后才能上图,测量精度要达到要求。

2.3.2 内业绘制内容

内业绘制应根据外业测量调查记录成果数据进行房产图形编辑、计算;主要内容有:

(1)填写城中村改造建筑物现状明细表;并按文件要求进行分类汇总;

(2)填写村民房屋及附属物详查成果;

(3)根据调查情况编辑宗地号及底图,利用GZRS房地产绘图系统进行房地产平面附图制作;并对房产属性进行录入,输出每户图册。对所收集到的权属证明文件进行扫描或拍照汇总,以便于委托方存档和利用。

(4)附图编辑计算好后交给甲方确认并向各村民公示,房屋权利人对房屋的图形、面积进行签名确认。

3 总结

经对该市三个村的房产测绘经验,我们总结出房产测绘工作基本流程为:收集原始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和调查表外业调查及测量内业编辑成图及统计成果公示确认成果上交。实践表明,本方法步骤紧凑,作业简单方便,调查充分利用带测人员对本区域各种情况的熟识度,测绘运用了先进的网络技术和成熟的房产软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所得成果资料精度可靠,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1]《房产测量规范》(GB T 17986.1- 2000).测绘出版社.2000.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CJJ/T 73 2010).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3]《关于报送城中村改造方案应随附土地和房产证明材料的函》 穗国房函『20091568号.

[4]《关于复核城中村改造方案随附土地和房产证明材料的指导意见》国房函『2009474号.

作者简介:

刘建兴(1983―)男江西泰和江西核工业测绘院助理工程师

物业年底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10年工作总结

一、工程量完成情况(数据统计截至11月25日)

2010年三峡指挥部完成砼浇筑14.28万m3,土石方挖填约31.45万m3,金结安装6391 t,金结制造完成2300 t,固结灌浆完成13694m,回填灌浆完成7333m2,锚杆支护完成98866m。其中:

右岸地下电站工程砼浇筑完成11.33万m3,占年度计划的90.64%,回填灌浆完成7121m2,占年度计划的40.0%,固结灌浆完成11575m,占年计划的17.96%。金属结构安装完成6458.5t,占年度计划的77.45%。

二期表孔恢复共完成砼浇筑1829 m3,占年度计划的100%。

升船机续建工程砼浇筑完成2.95万m3,占计划的100%;回填灌浆完成212m2,船厢室底板固结灌浆完成2119m,占计划的100%;石方开挖完成约0.85万m3,土石方填挖完成约4.7万m3,均占年度计划的100%;系统锚杆支护完成9866m(不包括随机锚杆),占年度计划的100%;砼喷护约420方;锚索完成45束。

三期下游围堰水下开挖完成25.9万m3,占计划的100%。

二、各项目形象进度

(一)地下电站工程

1、引水系统:

1)土建部分:2010年2月20日完成引水上平段1#~6#洞第一、二段砼衬砌;11月18日完成1#~6#洞下平段施工道路占压段砼回填浇筑;10年12月完成6~1#斜井压力钢管下滑台车轨道砼浇筑;截止10年12月31引水压力钢管外包砼浇筑情况如下:6#引水完成下平段三仓砼浇筑,下弯段完成三仓砼,斜直段完成一仓砼浇筑; 5#引水完成下平段三仓砼浇筑,下弯段完成三仓砼浇筑,斜直段(一)正在备仓施工;4#引水完成下平段三仓砼浇筑,下弯段完成二仓砼浇筑,下弯段(三)完成备仓施工;3#引水完成下平段二仓砼浇筑,下弯段完成二段砼浇筑;1#引水完成轨道砼浇筑,具备下滑钢管的条件。

2)金结部分:12月底6#引水完成g49-5单元下滑施工;5#引水完成g49-8单元下滑施工;4#引水完成g49-18单元下滑施工;3#引水完成g49-26单元下滑施工;2#引水完成g49-38单元下滑施工,其中g38-41单元完成焊接向土建交面备仓。

2、主厂房系统:

1)土建部分:10年4月份完成主厂房安装间(安i、安ii)砼浇筑;10年12月底完成集水井10层砼浇筑;10年7月20日完成6#--1#肘管一期砼浇筑;10年10月30日完成 6#-3#肘管二期砼浇筑;2#肘管二期砼完成4层砼浇筑;1#肘管二期砼完成2层砼浇筑。6#锥管完成4层砼浇筑;5#锥管完成2层砼浇筑;4#锥管完成3层砼浇筑;3#锥管完成1层砼浇筑。

2)金结部分:完成6#机肘管及锥管安装;完成5#机肘管及锥管安装;完成4#机肘管及肘管安装;完成3#机肘管及锥管安装;完成2#肘管安装;完成1#肘管h13-3单元安装;集水井埋件跟进施工。

3、尾水系统:

1)土建部分:完成1#--6#洞变顶高段及渐变段砼浇筑;10年11月8日完成1#、2#、3#、4#、5#尾水正坡?78.5以下砼浇筑;3#、4#尾水槽口段各完成4层砼浇筑;5#、6#尾水槽口段各完成2层砼浇筑;1#、2#尾水槽口段各完成1层砼浇筑;完成一个条带护坦砼浇筑;3#尾水扩散段完成底板砼浇筑,侧墙完成1仓砼浇筑;5#尾水扩散段完成底板砼浇筑;2#尾水扩散段完成3仓底板砼浇筑;1#、6#尾水扩散段完成基础开挖,目前正在系统锚杆施工;左右侧护坡各完成10各条带砼浇筑。

4、500kv升压站开挖:完成4300方石渣开挖,完成500方岩石开挖。

(二)二期表孔墩墙恢复及栈桥拆除

2010年3月份,高6门机和栈桥拆除方案确定以后,我部积极组织300t履带吊进场,组织实施高6#门机和?120栈桥拆除施工,3月底完成高6门机拆除,6月底全部完成泄21#~泄23#坝段栈桥拆除和表孔墩墙恢复,并移交三峡电厂运行,满足今年防洪度汛要求。

(三)三期下游围堰水下开挖

三期下游围堰水下开挖于6月下旬全部完成开挖任务,达到水下开挖设计要求。

(四)升船机续建工程

2010年上半年,升船机续建工程全面进入收尾阶段,施工部位狭窄、作业面多、施工难度大、不定因素多,在现场管理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我部通过积极与对监理、业主和设计协调,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开创了升船机良好的施工局面。另外,我们进一步加强现场技术指导,本着对项目负责、对外协队负责的工作要求,积极认真的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一年来对该项目管理的摸索和总结,更进一步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按期达到各项目节点形象目标。

年初,船厢室段底板砼施工进入高峰浇筑阶段,XX年年12月24日开始第一仓砼浇筑,2010年2月19日完成最后一仓底板砼浇筑,历时55天。基岩固结灌浆与砼施工交叉进行,于1月30日全部完成固结灌浆。船厢室段底板宽槽砼于2月29日第一仓开仓浇筑,3月20日完成底板宽槽回填,整体工期满足计划进度要求,同时得到了业主、监理、设计和专家组的好评。

其次,上半年升船机开挖作业面多,施工难度大,距底板砼较近,地质构造和岩石稳定性较差,为减小爆破振动速度和开挖质量,对边坡二次开挖和岩台开挖反复进行试验,调整技术参数和爆破方式,振动速度控制在5cm/m以内,开挖成型较好,岩台和边坡均于7月底之前全部完工,得到了专家组的称赞。左岸山体排水洞于3月11日完成洞室开挖,并于5月16日提前完成衬砌砼施工。

第三,升船机船厢室段和下闸首左、右岸边坡支护包括系统锚杆、锚索、砼喷护和随机锚杆支护,9月24日全部完成了船厢室两侧边坡系统锚杆和锚索施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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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下游交通桥9月16日到9月23日完成a~d号钢梁吊装,10月16日完成钢梁整体验收;由于中隔墩道路开挖受到奥运会期间火工材料管制的影响,原爆破方案改为切割和啄除相结合的方案,10月21日完成建基面验收;11月15日完成路面砼浇筑,12月中旬开始通车。

第五,下引航道航槽底板清理和碎石回填全部完成,围堰干砌石护坡于9月24日完成验收,冷水厂拆迁和重建于11月底完成,其它各临时项目均按照计划完成。

第六,下闸首底板、门库和集水井道路占压部分全部完成开挖,11月底完成基岩验收,12月份完成门库和集水井衬砌砼和底板浇筑,形成进船厢室道路,为升船机复建工程船厢室段?60以下塔柱砼施工创造条件。

三、施工管理措施

1、思路明确、措施得力、确保了重点形象目标的实现。

2010年,实现地下电站工程引水和尾水洞、主厂房砼施工、二期泄洪坝段栈桥拆除和墩墙恢复,三期下游围堰水下开挖和升船机船厢室段底板砼、边坡二次开挖等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为后续升船机复建工程和地电主厂房45以上等新开标项目做好准备工作,是今年全年工作的重点。

为了实现目标,对此我部现场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这些重点来开展。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许多措施。

首先针对不同项目施工编制详细施工计划,理清工序关系,找出重点、难点,并制定奖罚方案,向施工单位宣贯,鼓励各单位干好各自承担的项目。

第二、在资源的安排上有意识地向重点项目一线倾斜,保证人力,物力、设备优先,确保重点项目的资源投入,加快施工进展速度,充分发挥资源效能,提高效率,加强施工环节的管理,提高工时效率,从而实现计划任务。

第三、加强重点项目现场组织和管理,提出优化方案,督促现场施工方案的落实。

第四、加大现场监控与协调力度,确保计划的执行。针对各重点项目制定了严格施工生产计划,根据计划每天进行检查,严格考核,狠抓落实,监控施工进展,确保计划的执行。

2、加强计划管理,做到均衡生产,保证了月生产任务连续上升。

2010年,地下电站工程砼施工、金结安装、灌浆施工齐头并进,施工单位多,工序间关系紧密,洞室作业面狭窄,相互影响,施工高峰连续重叠,为理顺地下电站工程引水、主厂房和尾水系统施工关系,扭转不利的施工局面,我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编制生产控制月计划、周计划和专项计划,与施工单位多次召开进度计划讨论会,理清工序和部位间的关系,讨论施工过程中存在难点和疑点,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在生产安排上,强调生产具有计划性、均衡性、连续性的特点,避免出现前紧后松、被动施工;在计划落实上,按照以日计划保周计划、以周计划保月计划要求,开创了砼工程量逐月稳步上升、金属结构安装工作面有序转换、灌浆能够及时交面的施工新局面。

3、科学规划、严格奖罚促进现场施工生产

在地下电站工程和升船机续建工程施工中,我们制订了各部位、项目及仓次施工进度计划,明确重点关键项目必须完成时间,控制各节点目标的实现。同时根据各仓位和工序的施工难易程度,制订不同的奖罚标准,对重点部位进行重奖重罚。通过加大奖罚力度,有效的提高了现场劳动力积极性,大大促进了施工进展。

地下电站砼和金结施工在年初在备仓、安装进度及形象目标均不太理想,为确保工程的全年计划完成,我部及时根据三峡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和各项目的施工特点,加大计划执行力度,提高现场组织和督促,根据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对部分特殊项目采取专项奖励的激励措施来提高劳动积极性,生产上由被动变主动,保证了年施工目标的实现。

在升船机边坡开挖、支护施工中,制定奖罚考核实施细则,开展“比安全、比进度、比质量、比文明施工”的“四比”竞赛活动,每周对三个外协队评比考核,重奖重罚,提高了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各项目实施有计划、有要求、有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善于总结、不断创新,开创直管模式新格局。

在升船机续建工程近一年的施工管理中,我部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学习、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深入了解项目直管模式特点,积极讨论采取和应对措施,全力帮助外协队施工中存在的困难,逐渐从摸索中走向成熟,使得三峡指挥部首个直管项目走上良性施工局面,为后续项目直管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首先,针对直管对象的特点,加强技术服务,提高“三化”管理,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参加升船机项目施工的三支外协队本身技术力量相对较薄弱,现场作业人员大多为临时聘用的民技工,通过对管理对象的分析,加强日常技术交底和不定期培训,对施工过程全面监控,使得作业层进一步了解技术在施工的重要性,从而达到 “既教会了外协队,又干好了工程”的目标。

其次,开展“四比”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外协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外协队自身管理水平。2010年6月份以来,升船机项目开展 “比安全、比进度、比质量、比文明施工”的“四比”竞赛活动,通过每周考评和奖励机制,发现优点,找出缺点,使外协队形成良好的竞争局面,有效促进了安全、进度、质量的控制。

第三,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施工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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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管理,合理安排,注重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

在抓好现场进度形象管理的同时,我们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努力做好正确处理生产进度与质量、安全、成本关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深知只有保障安全、质量优良的情况下,生产才能顺利进行,才能控制节约施工成本。在升船机开挖施工中,及时完成排险和随机锚杆支护,保证了高边坡、高排架施工安全,创造了各工作面良好的施工环境。

四、全面完成全年防汛工作

2010年三峡工程全面挡水并开始蓄水,但为确保我部防汛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度汛,按照长江千年一遇防洪流量标准,我部按照国家防总、三峡总公司防汛办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自3月中旬以来,积极组织组建防汛机构,编写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措施,进行不定期防汛项目检查,合理安排重点部位防汛演练,总结存在的问题,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提高了全员处理防汛、防内涝等突发事件意识,为三峡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奠定了基础。

第一,积极行动,充分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措施和防汛体系。3月中旬指挥部成立了以指挥长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建立了二级防汛机构,制定了防汛措施和防汛应急预案,并召开了专题会布置今年的防汛工作,以确保地下电站工程、升船机续建工程在汛期的施工安全,细化防汛重点,统筹兼顾,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确保所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第二,加强现场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按照汛期各部位防汛重点内容(如防风、防汛等),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隐患。

第三,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例如6月9日~12日组织了右岸地下电站工程防暴雨、防内涝、设备防大风,暴雨时地电尾水系统6kv线路突发停电、p5泵站设备故障紧急抢修演习,升船机下游围堰出现险情施工人员和设备紧急撤离等演练。演习均按要求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做好了物资材料的准备工作,为应急抢险做好了人员和物资保障。

五、文明施工管理保持高水平

2010年,现场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继续保持了较高水平。以整体规划、逐项落实、狠抓细节使现场文明施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突出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每天在生产会和现场给予安排布置,加强日常维护清理检查力度,督促限期整改完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办法,加强管理。在生产安排上做到工完场清,规划材料堆放区域,使材料堆放整齐有序。顺利完成了多次现场检查和接待活动,为企业形象赢得了良好声誉。

第二,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部安排集中整治收到明显效果。

第三,针对业主、监理等单位在现场发现的问题,我部立即安排整改。对施工难度大又比较复杂的部位,采取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直到符合文明施工标准。

第四,积极组织升船机工程“比安全、比进度、比质量、比文明施工”的“四比”竞赛活动和开展地下电站“样板工作面”,极大的调动了作业队伍积极性,为现场施工创造了良好环境。

六、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门人员较少,地下电站和升船机复建工程管理范围和跨度大,个别项目不能做到全过程监控;现场协调管理工作量大,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现代水利施工技术日新月异,需提高再学习和培训意识。

2010年工作规划

一、2010年施工形势

2010年,地下电站工程主厂房、引水、尾水三线并举,主厂房?45m高程以上砼施工与金结施工相互影响,我部采取施工部位相互交面制度,制订了详细施工进度的计划,严抓节点工期目标,保证地电施工资源均衡,生产有条不紊进行。升船机复建工程主要围绕塔柱筒体砼施工为中心,统筹兼顾,逐步启动下闸首侧墙、下引航道护坡、帷幕灌浆、设备安装等项目。针对升船机塔柱施工精度高、技术难度大、结构复杂、土建与金结相互干扰等特点,我部已着手编制施工管理规定,严格“三化”管理,管理从精细上下功夫,狠抓计划执行和落实,保证节点目标实现。

二、2010年生产安排:

(一)、右岸地下电站工程

一:引水部分

1、6#、5引水完成斜直段、上弯段、上平段砼浇筑(含3#施工支洞回填)。

2、4#引水完成斜直段、上弯段、上平段砼浇筑。

3、3#完成斜直段、上弯段砼浇筑。

4、2#完成下平段、下弯段、斜直段砼浇筑,上弯段完成一仓砼浇筑。

5、1#完成下平段、下弯段、斜直段砼浇筑。

6、压力钢管全部安装完毕。

二:主厂房部分

1、集水井09年4月浇筑到设计高程。

2、6#、5#机土建完成锥管及座环砼浇筑,蜗壳砼完成49.5--58.5高程以下砼浇筑,金结完成蜗壳安装及基坑里衬安装。

3、4#、3#机金结完成蜗壳安装,土建完成锥管及座环砼浇筑,4#机完成49.5—52.5高程砼浇筑。

4、1#、2#机金结完成蜗壳钢支墩安装;土建完成肘管二期砼浇筑及锥管砼浇筑。

三:尾水部分

1、6#--1#尾水扩散段砼全部浇筑完毕。

2、6#--1#槽口砼全部浇筑到82高程,具备通车条件。

3、左右侧护坡砼全部浇筑完毕。

4、6#--1#尾水连接段底板、侧墙砼全部浇筑完毕;2#、3#、5#顶拱砼完成2段砼浇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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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500kv升压站

1、完成主变楼和辅助楼砼浇筑。

2、完成电缆廊道砼浇筑。

(二)、升船机复建工程

按照升船机复建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2010年各施工项目达到的形象目标如下:

1、09年2月初~3月中旬,完成船厢室段两侧高程84.5m附臂式塔机安装;09年10月下旬完成下闸首移动式塔机安装。

2、根据设计施工详图和前期准备情况,10年12月底开始塔柱体高程?59.5以下砼施工,09年1月24日完成高程59.5m以下砼施工。

3、09年2月中旬~年底,完成塔柱高程120m以上,四塔柱年平均上升70米。

4、2010年底之前完成下闸首底板固结灌浆,2010年11月开始下闸首闸墙砼施工。

5、2010年初,下引航道导航墙、靠船墙和两侧护坡砼提前安排施工。

6、2010年底~09年底,右岸中隔墩及山体灌浆帷幕等部位施工。

三、主要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成本意识,加强成本控制。

2、进一步规范管理,精心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达到个项目重点形象目标。

3、加强现场协调监控,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生产正常进行。

4、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统筹兼顾,确保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施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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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年底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重点实施以“洗城净天”、“清源净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创建环保模范城,促进环境质量上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统筹协调总量削减、质量改善与环境风险防范的关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主要目标与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4.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考核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确保310天,力争达到320天。各县(市)和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85%以上。市内五区、高新区降尘量达到省控指标19吨/平方公里·月。

2.地表水环境。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指标;磁河非主汛期确保无水。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4.建成区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6.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全市各级及相关重点企业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鹿泉、藁城、新乐、晋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入全省前列,并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各创建一到两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3.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80%以上。

4.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国家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控制燃煤污染

(1)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制定煤炭使用削减方案,分解削减指标,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主城区煤炭使用量削减任务。

(2)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能源、集团等优质煤源,确保市区所有单位,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低硫煤炭的日常监管,禁止在市内销售和燃用含硫量超过0.8%的煤炭。

(3)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和市内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推进“城中村”优质低硫煤炭的推广使用。通过“以奖代补”或集中招标、集中拨付等形式,指导辖区“城中村”住户采购低硫煤炭,优质低硫煤炭的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

(4)市环保局、发改委、电业局负责,协调并确保天然气源和电力供应充足,优先保证石环路范围内使用;市内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继续实施“改气、改电”工作,将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全部改烧天然气,非覆盖区域内改用电等其它清洁能源;市环保局、财政局负责,制定燃煤小锅炉改气、改电优惠政策,落实奖励和补贴资金。

(5)市建设局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加快推进鹿华热电厂、良村热电厂项目建设,尽早形成集中供热能力;并拆除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及时提供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分布名单;市环保局、市内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拆炉单位的奖励和补贴资金。

(6)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督促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强化工程和结构减排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中电投分公司所属东方热电集团公司热电二厂、高新区热电煤气公司于月底前完成烟气治理工程,并完成脱硫分布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2)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热电有限公司于月底前完成1号机组脱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年底前脱硝工程开工建设。

(3)市政府负责,确保市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年底前通过验收。

(4)矿区政府负责,确保焦化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试运行,之前不得启用烧结机。

(5)市环保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对煤质控制不力的电力企业依法处罚,并由发改、电力等部门,实施降低发电负荷、停机等措施。

(6)井陉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于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7)平山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8)鹿泉市政府负责,开展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示范工作,年底前完成脱硝方案的制定。

(9)市工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启动13家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年底前,完成第一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搬迁改造。

3.防治扬尘污染

(1)组团县(市)、市内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建设局、交管局、交通局、园林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塑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3)市城管局负责,市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配合,负责依据环评报告审批广场和院内露天烧烤,杜绝占道露天烧烤,严禁非法经营。

(4)市建设局负责,明确施工单位拆迁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拆迁和建筑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

(5)市城管局、交管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整治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

(1)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月底前对陶瓷企业,板材企业,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负月底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井陉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对本辖区所有钙镁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名单见附件1)

5.控制机动车尾气

(1)市法制办、环保局、交管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对所有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实施国家排放标准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Ⅲ)。对转入我市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环保部门进行审验,对达不到国Ⅲ(不含)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实现“尾气检测”系统与公安交管的“安检”系统联网,并保证尾气检测为机动车检测的一个工位,由微机控制机动车环保年检和安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尾气环保检测率。在用机动车经检验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放环保标志,不予办理安全年检。

(4)市交管局、财政局、环保局负责,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按机动车注册时间先后,年底前淘汰年前注册机动车总量的50%。

(5)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加大机动车尾气路检力度。利用目测判断、摄像取证和遥感检测等设备,对行驶中的机动车随时进行道路抽检,确保在用车环保检测率和稳定达标率,督促在用车辆保持良好的尾气排放状态。

(6)市交管局负责,创建汽车尾气达标示范街,设立警示牌,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驶入。

(7)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积极开展“无车日”、“每周少开一天车”等系列活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6.加强秸秆禁烧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导,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

7.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在国家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创建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示范区内,所有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道路保持日常整洁,并定时洒水;所有地面必须硬化、绿化,学校操场全部绿化塑化;所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除,不留死角;所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确需保留使用的锅炉全部改烧清洁能源;所有煤堆、灰堆、料堆实现全部软硬覆盖;所有饮食炉灶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单位食堂和经营性饮食炉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坚决杜绝露天烧烤和冒黑烟现象;所有城中村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炭或添加脱硫剂。

8.完善空气质量预警

(1)市环保局负责,凡空气质量预测三级和三级以上,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发出预警指令,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整改、停工、限产等预警措施;负责空气质量预警的和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

(2)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环保局、新闻媒体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问责和曝光。

(二)水环境整治

1.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严格执行水源保护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规范年底前完成立标工作。

(2)市法制办、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报审工作;开展《水库生态补偿办法》立法前期工作。

(3)县政府负责,取缔、水库内吸铁船、采砂船,以及未经国家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平山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制订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5)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务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6)市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和市、县政府负责,年内在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建设1眼水质监测井,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确保饮用水质量。

2.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60毫克/升以内。

(2)河二期筹建处负责,保证渠临时泵站稳定运行;市财政局、电业局保证临时泵站建设、运行费用和电力供应。

(3)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局配合,月底前修订完善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市区污水管网优化、互联互通、合理调度方案;月底前完成管网联通工程,确保市区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市水务局县政府负责,彻底拆除河沿线的水闸,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保证河道畅通。并加快洨河两侧水利设施建设,修建机井,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5)县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奶牛养殖小区奶牛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月底前开工建设,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6)县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农牧有限公司规模化养殖治理示范工程,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7)县政府负责,月底对总退水渠东岸的污泥晾晒点进行清理,防止出现河水的二次污染问题。

(8)县政府负责,杜绝向磁河排放生产废水,非汛期确保无水。

(9)市水务局、环保局负责,启动河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国家海河流域专项规划。

3.污水处理厂建设

(1)市建设局负责,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牵头组织有关县(市)、矿区、新区,推进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1万以上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督促藁城市岗上镇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并通过验收。晋州市总十庄镇、井陉矿区贾庄镇、鹿泉市铜冶镇、平山县温塘镇、平山县西柏坡镇、新区诸福屯镇完成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2)市城管局负责,合理安排污水处理厂生产调度。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改造期间要确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水量不低于20万吨;月底前一期工程恢复日处理水量16万吨的能力,出口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月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月底前二期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配合,年底前完成日处理10万吨的良村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

(4)新区管委会负责,月底前开工建设日处理15万吨的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5)市园林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负责,市、区政府配合,加快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月底前投入试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

(6)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城北工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一期工程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7)县政府负责,确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通过验收;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8)县政府负责,确保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

(9)井县政府负责,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并按照环保部要求,月底前将中水全部回用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10)政府负责,抓紧建设配套收水管网,做到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尽快使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11)市政府负责,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

(12)县政府负责,确保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年底前通过验收。

(13)市政府负责,加快市清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14)政府负责,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水处理中心配套管网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15)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废”处理中心废水治理改造工程进度,确保月底前通过验收。

4.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1)相关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负责,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将辖区的污水应收尽收,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

(2)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汇总、掌握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相关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3)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制药、化工、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控制标准的备案管理及日常监管,明确企业废水排放控制要求,并定期公告。

(三)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交管局负责,巩固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范文化娱乐、集会等活动和家庭娱乐、装修等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市建设局负责,对拆迁和建筑企业严重扰民,并拒绝治理整顿的,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市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市城管局负责,月底前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

2.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3.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于专门处理工业废水和处理生活污水并同时接受、处理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并定期报告,确保按环评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使全部污泥得到规范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4.市建设局牵头,有关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度,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5.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3%以上。其他县(市)和矿区,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中心,联合周边村庄推进区域性垃圾集中运输和集中处理。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搞好“一队”(村卫生清扫队)、“一池”(垃圾池)、“一车”(垃圾清运车)、“一站”(垃圾转动站)、“一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建设。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工信局负责,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产业政策,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应用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调整我市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重金属治理项目、现场检查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及卫生健康项目。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重点企业、重点防控区域周边土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用地的预审和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5.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外资项目。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规划,负责指导各地对重点防控区域内人群及食品和生活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预警。并提出管理与应对措施,做好由于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7.市、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对涉重金属行业集中地区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环境应急体系。辖区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8.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配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行动。

(六)辐射防治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对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机场周围和其他可能对公共场所产生恶臭影响的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审核质量与审核进度,做好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初审工作,强化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确保月日前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名单见附件2)

(九)生态环境建设

1.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在年基础上,分别创建1-2个部级或省级生态镇(5个县级市确保创建2个);创建2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完成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见附件3)

2.市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负责。实施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维系河流的健康生命。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生物、耕作措施并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改善山区生态环境。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和水环境安全。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旅游局配合,创建30家市级绿色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5.井陉县政府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工作。

6.市环保局、财政局和相关县(市)、矿区政府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7.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8.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园林局、教育局、市广电总台、日报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十)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文明市

市环保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创模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年底各项年度指标达标;按照“东中西”三大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战略要求,出台新的《生态功能区划规划》。

(十一)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开工建设基础设施。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2.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产业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未完善前,对拟进驻集聚区企业不予环保审批,对集聚区已建成的企业不允许投入试生产和生产。

3.市环保局负责,在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实施情况和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监管、试运行、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权限下放后环评审批水平不降低,杜绝越权审批。

4.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月底前完成并出台我市化工制药等部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产业准入的指导性意见。

5.政府负责,年底前在建成区内建成一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6.市环保局负责,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加强全市环保标准化建设,保证监测、监察、宣教及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管理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环保科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环保科技研发活动的开展。

7.市环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完成并出台《市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化运营工作,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8.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全面启动地表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施用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确定生态补偿扣缴数额。年底前,在滹沱河、洨河、沟三条河流的跨县断面分别建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9.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强化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监测人员队伍培训,确保国省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率、数据传输率、比对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为目标,启动数字环保体系建设,建成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以“蓝天碧水”行动和“创建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建立健全“日监测、周分析、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讲评、全年总结”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生态补偿金扣缴及补贴机制。继续实行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制度。二是强化总量控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排污申报登记,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认真测算分解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三是强化区域限批机制。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监测点位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未按期建成的,实施“区域限批”。对一个地区有多家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的,将对其所在地实施“区域限批”。四是强化绿色信贷机制。认真落实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市环保局及时向金融、证监等部门通报企业信用信息和违法信息,对列入挂牌督办或未完成督办要求的企业,建议按照国家“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政策,对其实施信贷、上市等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和错误做法,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和整治结果;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力度,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监察机关、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实行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和水质目标考核情况领导问责制,对重点减排工程未达到时限要求,延迟半年的,由市委、市政府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延迟三个季度的,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延迟一年且当地水和大气污染严重状况仍无明显改善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对那些因违法排污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污染纠纷案件,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违法行为,除环保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外,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撤销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五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市人大和市政协及时汇报,并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或专题,对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强化技术支撑

市环保局、科技局负责,在加强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合作的同时,建立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技术公关合作,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会城市,从大环保角度,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新区低碳排放、新民居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环保工作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合理、有效指导省会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物业年底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重大决策,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三条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辖区各河流水质污染仍非常严重,三条主要河流水质仍处于劣V类,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要求尚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经济面临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淮河流域治污任务十分艰巨,河流出境水质如不能按期达到国家要求,将对我市建设三大基地,实现“突破河东”造成巨大压力,会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也无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环境要求,甚至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实施“碧水工程”计划,对于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治污思路,建立职责明确、合力治污的管理体制和辖区水环境管理的协调机制,构筑、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提高环境政策手段的综合效率,全面推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及《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2005—2010)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治理为重点,按照目标、总量、项目、投资、责任五位一体的控制思路,实施水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恢复与保护并举策略,综合利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宏观管理机制的作用,争取在2010年底以前基本解决我市的水污染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到2005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初见成效,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三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枯水期洙赵新河于楼断面COD浓度低于70mg/l,氨氮低于5mg/l。全市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3779吨、2360吨;COD、氨氮年入河总量分别控制在10758吨、566吨。

到2007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三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并基本达到III类标准,枯水期洙赵新河于楼断面COD浓度低于60mg/l,氨氮低于3mg/l。全市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8941吨、1830吨;COD、氨氮年入河总量分别控制在8243吨、439吨。

到2010年底,全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三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市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674吨、340吨;COD、氨氮年入河总量分别控制在2540吨、152吨。真正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的目标。

(二)任务

1.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2005年底前,建成投运曹县、东明、单县、成武、巨野、郓城、定陶、鄄城八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5万吨,同时建成投运污泥处理、氮磷脱除设施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使实际日处理能力达到建成能力的60%以上。完善河东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氮磷脱除设施和在线水质监测装置,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2010年底前,建成投运河东、单县、郓城、东明、巨野、成武、定陶、曹县八个污水处理扩建项目,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3万吨,同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成投运污泥处理、氮磷脱除设施和在线水质监测装置。

上述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内应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使实际处理规模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三年内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2.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

确定成武宏达纸业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属市控重点污染源,鄄城华立淀粉厂等85家企业属县区控重点污染源。今年7月30日前,河东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必须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其他所有日排废水50吨以上的企业,有治污设施的必须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若治污设施老化外排废水不能做到稳定达标的,必须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所有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2005年底前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3.面源污染控制

各县区都要积极建设生态县区。实施“两减三保”,即以“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总量减少”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到2010年,使全市化学农药、化肥的使用基本做到品种结构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县区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设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粪便和污水要实现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制度,不得产生新的污染。2005底前,牡丹区、定陶、鄄城、曹县要分别建成一座畜禽养殖粪尿处理项目。4.清洁生产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辖区内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切实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物的排放。2006年6月底之前,全市所有化工、造纸、印染、皮革、淀粉加工等企业必须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5.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各县区要结合生态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大力推进有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到2010年,确保高效低毒农药为主的农业生物综合防治面积达到区域总防治面积的80%。6.中水截蓄导用工程与污水资源化《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东鱼河北支要建成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沿河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开展工作,确保2007年底前完成东鱼河北支中水截蓄导用工程。

各县区要重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建设,结合各自实际,尽可能的规划出人工湿地工程的建设方案,不仅可以进一步截留和降解出境水质的污染物质,还可以通过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增加辖区内的环境容量,增加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7.产业结构调整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责任部门,对省政府明令关停的企业污染严重的生产线,要按时关停。对辖区内规模小、污染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化工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实行结构调整。同时,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轮胎及橡胶加工、化学原药药品、印染、化学纤维、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造纸、有色金属冶炼、煤炭采造、电镀、发酵制品(淀粉)、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等12种项目实行限制发展。8.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准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对已批准建设的项目,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今后,全市所有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四、责任分工

(一)县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清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及新建项目环境管理等工作,逐步改善辖区内河流水质状况,按期达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要求。

(二)市有关部门职责

1.依法加强对全市水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①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水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工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限期治理任务如期完成。②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核定排污量的基础上发放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严禁无证或超量排污,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要在2005年底完成。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实行最积极、最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对超总量排污或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处罚。④加强对“十五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监管,发现后一律取缔。2.实行清洁生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力度。由市经贸委负责牵头落实,市发改委、环保局配合。①认真组织造纸、化工、印染、淀粉、皮革制造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②督促重污染企业搞好产业、产品结构调整,2005年底前治理一批、转产一批、关闭一批向南水北调沿线输水干线直接排污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化工、皮革、酿造、淀粉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生产线。3.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市环保局、物价局配合。①2005年底前建成八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2006年底前,牡丹区沙土集镇、定陶陈集镇、曹县庄寨镇、青土固集镇等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重点乡镇也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②各县城区污水处理费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1号)文件精神提高到0.80元/立方米,并于2005年上半年全部执行到位。4.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禁止重污染建设项目上马。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落实,市环保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及金融单位积极配合。①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保所有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②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区域环境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能耗高、工艺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重大污染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③对违规审批、不依法执行审批程序和执法不力的,要依法追究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由市农业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①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禁止生产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引导农民合理适量施用化肥和农药。②搞好畜禽养殖业废水、废物的处理,推行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厂进行污染治理,做到废水达标排放。③大力推广应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等直接还田技术,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④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节水农业,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⑤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县区工作。6.按期完成中水截蓄导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由市水利局负责实施。按照省、市有关规划,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东鱼河北支中水截蓄导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及其配套建设项目。7.认真做好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规划出若干个人工湿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做好项目建设,使辖区内的城市污水和企业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在湿地内进一步得到净化,保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水质安全,同时为实现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8.逐步加大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①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步增加环保投入,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②督促各县区把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各部门年度立项计划中统筹落实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③要大力开展环保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国内外、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9.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发改委、经贸、工商、建设、市政、规划、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配合。①要继续坚持团结协作,严格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②对治污不力、恶意排污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③对造成重大以上水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有关行政责任人和企业法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④对违犯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制定干扰、阻碍环境执法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⑤对拒绝环境执法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处罚并追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0.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市广电局、河东日报社、环保局、文化局积极配合。重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治理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宣传正反典型,为碧水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碧水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监管、部门配合、市场引导、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机制。

(二)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在2005年底、2007年底、2010年底分三个阶段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完成目标的县区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物质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追究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全市三条主要河流的监测点分别是:东鱼河监测点为黄军营、马庄、南王店、张庄、大黄集、徐寨;万福河监测点为关桥、薛庄闸;洙赵新河监测点为菜园集、魏楼、杨官屯、赵海(洙水河)、新城、于楼。各监测点监测项目为:流量、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砷、汞、镉、六价铬、铅(国控点于楼、刘庄单月增加电导率、铜、锌、硒、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监测项目)。各监测点监测频率每月监测一次。另外,全市共设总量控制县区跨界断面20个,每个监测断面一般由两个县区监测站共同取样监测。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流量和化学需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