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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伦理道德

家庭伦理道德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个体道德 家庭伦理 社会理想

中图分类号 B82-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539(2012)05-0060-05

现在流传下来的礼“记”有汉宣帝时人戴德、戴圣的两个选本,戴德的选本称《大戴礼记》,他的侄子戴圣的选本称《小戴礼记》。《小戴礼记》由汉末学者郑玄作注,后世流传很广,凡说《礼记》,即指《小戴礼记》。《礼记》共49篇,它对大学之道、中庸之道、妇道、孝道、礼乐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记述,其伦理思想可大体归为个体道德、家庭伦理和社会理想三个部分。其内容体系完备,对后世影响深远。

一、大学、中庸之道的个体道德建构

所谓“个体道德”,人们一般理解为“在一定社会生活中起一定社会作用的个人,为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而具备的、并适应一定社会利益关系客观要求的道德素质和指导自身行为选择的内心道德准则的总和”。此定义看到了“个体道德”的社会性、规范性意义,但是“个体道德”的丰富人文内涵电绝非“规范”所能涵盖的。《易经》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上述的规范可看作“器”,而“道”则体现了形上道德之精微大义。“器”体现了“个体道德”之社会性、规范性;“道”则凸显了“个体道德”之个体性、超越性。“个体道德”的完整形态应是二者的统一。《礼记》关于大学、中庸之道的个体道德建构体现了二者的统一。

(一)大学之道:个体道德之实践序位

如上所述,“个体道德”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其社会性、规范性,但这种社会性和规范性并不是杂乱无序的,而是以“个体道德”作为“道德坐标原点”展现出的逻辑层次严谨的道德实践序位。何谓“道德实践序位”?“序”即排列次第,“位”即所处位置,合而言之,“序位”即某物的排列次第和所处位置,“道德实践序位”即个体进行道德实践所应当遵循的次第和应当处的位置。《礼记·大学》对个体之道德实践序位进行了纲目上的安排,提出了以“三纲领”、“八条目”为主体构架的“大学之道”。

《大学》篇开宗明义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何谓“大学”?“大”古音读“太”,是当时的高等学府,是培养经世治国人才的学宫。“大学”是与“小学”相对的,“小学”只能“教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到了“大学”则“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因此,“大学所讲的是人生的道理,人怎样可以成为一个道德上完全的人,‘完人’”。“大学之道”就是能够彰明己之光明美德,亲爱于民,止于至善之行。一言以蔽之,“积善而行,则近于道也”。这三个方面比较精当地诠释了大学的基本精神,一般称为“三纲领”。

“三纲领”之后,《礼记·大学》又展开了论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所谓“八条目”,或者说是平治天下的八个步骤,也可以说是修饬自身的八个步骤。这八个条目有着先后的次序,又是相互贯通的。“修身”是中心环节,“白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大学》)。也就是说,“它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内延伸到他的主观世界,向外延伸到他的客观世界。这就是以修身为中心,向内延伸到正心、诚意、致知,向外延伸到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凸显了儒家伦理对修身的高度重视,这套修身理论对于提高个人道德境界乃至安身立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开启了一套完整的修身路径,为个体道德的培养提供了具有极强实践意义的道德序位。

(二)中庸之道:个体道德之形上意蕴

“个体道德”的另一个意义是其个体性、超越性,体现了“个体道德”之形上意蕴。《礼记·大学》所强调的是个体道德修养的实践序位,至于诸种伦理规范的本原和哲学意义,并未详加论述。《礼记·中庸》则从天人关系的高度加以审视,进行道德哲学的意义拷问,体现了对人伦道德之形上致思关怀。在《中庸》的伦理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两个范畴就是“中庸”和“诚”。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中”,三代之时尧舜禹帝位相传,并授予十六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大禹谟》)。这十六字的精髓即在“中”。而“中庸”这个范畴最早是由孔子提出来的,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中庸”作为最高尚的道德,人们很少能达到。孔子并没有对“中庸”的内涵进行具体解释,而《礼记·中庸》则赋予了其具体内涵——“中和”。它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礼记·中庸》),人的喜怒哀乐的本性是“中”,如果能顺“性”而发“情”且恰到好处,那就是“和”。也就是说,“中庸只是一种潜能,只有在已发之后与客观外在的准则相符合时,中庸这种美德才能成为现实”。

同样,《中庸》也认为把中庸之道贯彻到人们的具体行动中是非常困难的。它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礼记·中庸》)。但是肯定了中庸之道的难行,并不代表不可行。庸,朱熹解释为“平常也”,即中庸之道不外乎人伦日用之常,中庸虽然高明,但不是脱离生活的。中庸之道虽然平常,但绝不是一味调和,而是一种极富伦理智慧的哲学原则。它既是和合民众的治国之道,又是调适身心的修身法则。《中庸》所强调的“和”“是对立的结合,不是对立的泯灭。和之为和,正因为其中充满着对立,是对立按照一定秩序互相调谐的结果”。同时,“中”与“和”也是密不可分的,“‘和’是价值观,表征的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它所具有的和谐、协调、平衡、秩序、协同、和合的性质体现了中华民族根本的价值取向和追求。‘中’是方法论,表征的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佳结构、最佳关系和人的行为的最佳方式,进而成为中华民族构建和调节主客体关系的最一般的方法论原则。由‘中’达‘和’是中华民族特有的道德哲学和生存智慧”。因此,《中庸》极力反对“和稀泥”式的随意调和,反对孔子所说的“乡愿”人格,“中庸”绝不是平庸,而是于平凡生活中体现出的高超处世艺术。

在《中庸》看来,“诚”与“中庸”一样也是在人们的道德实践中居于重要地位的范畴。如上所述,“中和”是《礼记·中庸》赋予“中庸之道”的具体内涵。其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而“诚”则是能否由“中”达“和”的关键。

从中国伦理思想史来看,《礼记·中庸》之“诚”是承接孟子而来的,孟子最早提出了“诚”的范畴。他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中庸》对“诚”所作的哲学概括显然是受了孟子的影响,它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在这里,《中庸》沿着孟子的思维逻辑把“诚”提到天人关系的哲学高度进行了论证,但也对“诚”和“诚之”作出了区别。《中庸》把人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知之”者。“生而知之”者只须“安而行之”,他们天赋极高,能“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所以只要“率性”便能与道相通。后两种类型的人禀赋不如圣人,需要“择善而固执之”,进行“诚之”和“修道”的主观努力,通过后天的修道工夫才能具有“诚”的道德品质。因此,三种人最后归结为两种,一种是“诚”,一种是“诚之”。也就是一种是“自诚明”,一种是“自明诚”。《礼记·中庸》还认为无论是“自诚明”,还是“自明诚”,都应该贯彻始终,永不停息,直达“至诚”。这种“至诚”是人们在高度自觉的状态下进行道德实践所达到的一种心理体验。这种境界能贯通天人,体验到空间的广袤与时间的永恒,就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这时人就与天、地并列为三了。

二、妇道、孝道等的家庭伦理规定

所谓“家庭伦理”一般是指调整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组织形式,中国传统社会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的稳定与和谐,长期以来形成了底蕴深厚且一以贯之的家庭伦理规定。《礼记》的家庭伦理规定为典型代表。《礼记·礼运》首先提出了“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的总体家庭伦理要求,还提出了“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的具体伦理规范。总的来看,《礼记》的家庭伦理思想是系统的,涉及了主要的家庭人伦关系,但其并未对“父慈”、“子孝”、“兄良”、“弟弟”等的内涵进行具体阐释,而是大篇幅论述了“为妇之道”和“为子之道”,可概括为“妇道”和“孝道”。

(一)妇道:家庭伦理的横向规定

在中国传统社会,尤其是世袭制取代禅让制之后。天下父子相传,家国同构,是一种“家天下”的统治模式。因此,伦理与政治结合,家庭伦理往往推进为治国之道,尤其突出“孝”,移孝作忠,这也是正统儒家伦理长期秉持的理念:突出纵向的父子血缘关系,以孝治天下。而《礼记》与其他儒家经典相比则有所不同,其不吝笔墨地对“妇道”进行了极力渲染,并突出了夫妇之道的功能与地位。“妇道”即“为妇之道”,是在家庭中对妇人的伦理要求。《礼记》对于“妇道”的论述可分为“婚礼”、“婚义”两个方面。首先是婚礼。在《礼记》中,“婚礼”被提高到了“本”的地位。《礼记》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昏礼者,礼之本也。”(《礼记·昏义》)为什么《礼记》认为“婚礼”处于根本的地位呢?孔颖达疏曰:“所以昏礼为礼之本者,昏姻所得则受气纯和,生子必孝,事君必忠。孝则父子亲,忠则朝廷正。”《礼记》认为:“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礼记·郊特牲》)“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这里把男婚女嫁、生儿育女看作是“万世之始”,对上继承对祖先的祭祀,对下使宗族后继有人。这是事关宗族统治能否延续下去的大事,也关系到父子、君臣关系能否和谐,“故君重之”。

“婚礼”是“礼之本”,所以要谨慎对待,也就是要讲“婚义”。《礼记·昏义》要求对待婚礼“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孔颖达疏曰:“言行婚礼之时,必须恭敬谨慎,尊重正礼,而后男女相亲。若不敬慎重正,则夫妇久比离异,不相亲也。”这样,男女有别,然后夫妇之间也就有道义了。然而,《礼记》把“婚义”之“义”发展到了极端,使其纲常化,变成了对“妇”的绝对单向伦理要求,《礼记》充分阐发了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并第一次提出“三从”、“四德”的伦理纲常。所谓“三从”也就是《礼记·郊特牲》所说的:“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大戴礼记·本命》也认为女子应“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认为男尊女卑天经地义,自古如此。“四德”之说见于《礼记·昏义》篇。其日:“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笔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这种纲常规定的目的仍在于维护统治的秩序,如《昏义》篇所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男子在家中是家长,在族中是族长,而皇帝则是宗法等级制度中至高无上的族长。这样,通过强化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世袭制和君权得到了强化。

(二)孝道:家庭伦理的纵向规定

如果说“妇道”是《礼记》从横向对家庭伦理进行规定的话,那么“孝道”则是从纵向进行规定。《礼记》特别推崇“孝”,并把“孝”与“敬”结合起来。《礼记》借助子路之言:“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上》)实际上是指孔子所说的:“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孝”的本质在于内心的真诚,而不仅在于外在的繁文缛节。

同时,《礼记》将这种“敬”进一步提升为对长辈的绝对服从,隐恶扬善,也就是所谓的“事亲有隐而无犯”(《礼记·檀弓》)的原则。在“隐”和“犯”的关系问题上,对于不同的人伦关系,《礼记》认为是否该“隐”、“犯”的要求也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凡亲有冥造之功,又有生育之惠,故怀哀戚之痛”,“君则徒有荣身显亲之事,而无冥造生育之功,故唯服粗衰,表尽哀戚”,“师则以恩爱成己,有同于亲,故不为制服”。正因为“亲”的“生育之恩”,才有了“事亲有隐无犯”的绝对顺从之“孝道”,而能否隐祖之“恶”,扬祖之“善”,也就成了衡量孝子贤孙的标准。

体现“孝”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讲究“丧祭之礼”,祭祀就是要人们不要“忘本”,要“尊祖”。因此,注重丧葬和祭祀之礼是我国古代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礼记·昏义》说:“重于丧祭”就是说以丧祭为重点。为什么丧祭是重点呢?“因为这两项都是关于人死的事。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个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所以特别重要。”另外,《礼记》对丧服制度和丧礼作了详细的规定,丧服依与死者亲疏关系的不同而分为五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对不同服丧者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丧服四制》)。另外,《礼记》还对服丧者在时间上作了具体要求,“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也”(《丧服四制》)。如果孝子真能按这些要求去做,那么“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丧服四制》),从而整个人伦关系也就变得秩序井然,“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丧服四制》)。

三、礼、乐治理的社会理想模式

“社会理想”是同人“生成”、“完善”的历史过程相一致的。“理想”总是体现为人在特定阶段的生成,总是被赋予具体的内容。然而,理想又超越“现存”的内容,正如黑格尔所言:“它要追求的那种较美好、较完美的东西是一种完全未予规定的东西。”简言之,“社会理想”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儒家伦理正是从现实人之性情、人伦关系出发构想了“美好、较完美的”靠礼乐平治天下的社会理想。孔门授徒,初入门者即授以礼、乐、射、御、书、数六种知识技艺;升堂者则授以《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文献典籍,后世称之为“六经”。其中唯礼、乐两门始终是必修之课,可见其重要性。为何孔子如此看重礼乐呢?《孝经》曰:“安止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乐是治国化民之要务,而《礼记》对礼乐平治天下的社会理想模式进行了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论述,阐发了“礼以制巾,礼时为大”,“乐以致和,和而不流”之义。

(一)礼以制中,礼时为大

《礼记》认为人的感情和行动往往由于自身的局限和外界的纷扰而不免偏颇,其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礼记·乐记》)。如此,人的心智随物迁化,而受物欲的支配,亦即今之所谓“异化”是也。人受外物的诱惑而不加以节制,就会物欲膨胀,导致“灭天理而寡人欲”的境地。于是诸如“悖逆诈伪之心”和“淫佚作乱之事”皆得以产生。故此,“礼义以为纲纪”被用来“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礼记·礼运》),使得君臣、父子、夫妇顺理成章。而礼之一义为“节制”,亦即“克己”之意;另一义为“文饰”,即孟子谓“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将节制和文饰铸合为一,使得其“中”,便谓之“节文”。所谓“节”,就是限制调节而使之“中节”,即合乎“礼”。

诚然,按常理而言,遵礼而行实乃美德,但是若把“礼”当作千古不易之教条,加以死守,就大谬不然了。“礼”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于是,《礼记·礼器》提出了“礼,时为大”的观点,其曰:“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即是说,礼之为礼,首先在于它能否适应时代的发展,这是礼的根本原则;其次才是理顺人与人的关系;再次是使各种祭祀皆得其体;复次是使一切行为适得其宜;最后是使各种枝节问题也能处理得妥当相称。

(二)乐以致和,和而不流

乐之所以成为“和”者,《礼记·乐记》云:“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这样,审明一个感情基调来确定前后的应和,配合各种乐器来装饰节奏,构成完整的文艺形式:乐。用它来融合父子、君臣的感情,使万民亲附,就会成为圣王道德教化的方针。

《礼记》强调“礼以致和”能够成为道德教化的方针,但也指出“乐胜则流”。“流”,即放纵、无节制之谓。所以,“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礼记·乐记》)。“乐”的宗旨不只是满足人的声色之欲,更根本的是对民众产生潜移默化之教化效用,移风易俗,此乃先王制礼作乐的初衷也。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第2篇

旧中国家庭伦理道德的特点:

1、家庭伦理是宗法人伦。在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和睦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子对父孝、弟恭于兄、妻顺从夫,使父子兄弟夫妻关系变成了上下尊卑关系、支配顺从关系。这是由宗法等级制度和“礼”、“仁”文化理念决定的。

2、家庭伦理以父子人伦为主轴,以孝为核心。君臣是父子的扩展,变孝为忠;朋友是兄弟的扩展,称兄道弟即为朋友,中国的伦理文化就这样在父子人伦主轴的不断扩展中发展而成。这是由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及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决定的。

3、家庭伦理强调家庭本位。把家庭视为核心,个人从属于家庭,各家庭成员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仰赖家庭的共同财产生活。这是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决定的。

(来源:文章屋网 )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第3篇

一、当前高中生家庭http://伦理道德教育现状

(一)当代高中生家庭伦理道德现状不容乐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当今中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溺爱、娇惯,导致高消费浪潮席卷中学校园。越来越多的中学生,特别是城市的孩子们跻身“贵族学子”的行列,他们饮食消费跟着广告走,服装消费跟着名牌走,娱乐消费跟着新潮走,人情消费跟着成人走。他们把从父母那里得来的大把大把的钞票毫不吝惜的掷向商店、酒楼、溜冰场和歌舞厅。高消费不但增加了家庭负担,而且滋长了校园的奢侈作风,导致拜金思潮的泛滥,这不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而且还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

当今学生中出现的铺张浪费、不孝敬父母、父母与子女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父母杀死自己的子女、或者是子女杀死父母、的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现象,以及早恋、早孕等,都体现出当代学生普遍缺乏家庭责任感,因此在对青少年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认识上的误区

在学校教育中,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体无关论。一些人认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与高中生无关,与高中教育无关。这种观点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高中教育应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社会文化素质,包括家庭伦理道德素质。这对于学生将来走向社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是必不可少的。家庭与社会,家庭伦理道德与社会公德是密不可分的。家庭伦理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整个社会道德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陈旧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需要我们去破除,许多新的家庭伦理道德现象需要我们研究。条件限制论。一些人认为,对高中生进行较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很有必要,但是学校远离家庭,条件限制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实际上,这种认识是片面地,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利用有限的教学资源,积极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高中文科教材蕴含着丰富的家庭伦理道德资源,需要教师用心挖掘。

二、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策略

(一)注重暗示、陶冶的外部因素,潜移默化

在语文教学中,渗透伦理道德采用暗示教育。首先,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语文教学中的主导作用,精心设计和控制各种暗示信息,使其能有效地服务于教学目标。使学生在暗示中潜移默化地进入“润物细无声”的教学境界。教师的言传身教在语文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教学中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它具有很大的感染力、说服力,最易激励学生模仿,教师应以知传知、以情传情、以行导行,取得育德的高效。其次,积极营建暗示教育环境,让学生从教材资源和教学环境中获得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信息。因为优美的暗示环境,能有效地作用于学生的心灵。比如教学《我与地坛》,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暗示,让学生听《懂你》这首歌中联想到母亲在史铁生身后复杂而感人画面,使学生感受到母爱的深沉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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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不是单纯的政治灌输或道德说教,它是一种人文陶冶,它改造着学生的意识与心灵,积淀着价值规范,丰富着思想感情,提升着道德质量,熔铸着意志品格,强化着心理精神。文质兼美的课文孕育着丰富的育人因素,它们的具体形象又为学生乐于接受。凭借教材,对学生的思想意识给http://予有益或良好的影响,是在语文教学中加强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必由之路,将会喷发巨大的能量。也就是说: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学目标,善于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因素,努力营建情感氛围,制造一个熔铸精神与灵魂的大“火炉”,把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点化出来,呼唤出来,以打动学生的心弦。

(二)和谐共振,双边互动

语文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统一,是师生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双边互动过程。这里面存在着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材、学生与教材之间的矛盾,这三对矛盾是语文教学的内在动力。语文教学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要达到艺术境界就是要合理地处理它们之间的矛盾,使之渐趋和谐,同处共振状态。教师和学生在一种和谐、融洽的气氛中,自然而然地达成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目标;在一种共振状态下,大幅度地提高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实效。可以认为,教师和学生的和谐共振,是语文教学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的最佳境界。对语文教师来说,欲求这种和谐共振境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充分了解教学对象,明了学情,把握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脉搏”和“频率”,深入研究教材中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因素,因人善诱,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而且,本人觉得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应该符合语文教育的特点,注重熏陶感染、潜移默化,注重内外部因素相结合,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要求渗透于教学过程之中。以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这种方式,对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来说,是极其自然地突出了重点,有机地统一了课文的文学性和思想性,最终达到作品与学生心灵产生共鸣的效果。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维系家庭关系和谐与稳定有两种力量,即法律的力量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力量。当代青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力量,青年人对家庭伦理道德的理解与运用关系着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关于当代青年对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传承也具有了现实意义。

一、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阐释

(一)父慈子孝在传统的家庭伦理中,亲子伦理是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甚至被视为比夫妻、兄弟关系更为重要的家庭关系。“父子兄弟夫妇,人伦之大。一家之中,惟此三亲而已父子尤其本也。”(张履祥《训子语))传统家庭伦理强调的父慈子孝.既注重子女对长辈行“孝”。也强调长辈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慈”德的内涵很丰富,主要包括养子、爱子、教子等方面。“孝”的内涵主要有孝养、孝敬、孝顺等。孔子说:“为人父。止于慈。(《札记·大学>)一父慈就是父对子物质上的供养、满足,精神上关爱,呵护,对子女承担起抚养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子女施以“慈道”,子女对父母则要尽以“孝道”。正因为“父慈”。所以“子孝”,子女要赡养父母。是理所应当的责任与义务。百善孝为先.父慈子孝是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在儒家家庭伦理中。父慈子孝是对父子伦理的根本要求,它是家庭道德规范的最主要方面。只有在家庭道德中修以慈孝,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有序的和谐家庭。兄友弟悌。兄友弟悌是传统家庭伦理的又一重要内容,它体现了兄弟问的手足深情。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主要是指兄弟间的团结友爱。兄弟团结友爱是家庭和睦、家道昌盛的重要标志。颜之推说:“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絮,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随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颜氏家训·兄弟))兄弟姐妹乃手足同胞。是家庭重要的亲缘关系。悌就是处理兄弟关系的行为规范,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兄友弟恭。“友”是兄对弟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兄长要爱护、关系弟;“恭”是弟对兄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弟对兄敬从、恭顺、谦恭而有礼。在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中.相对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而言,兄弟关系具有更多的平等因素,其道德规范包含着更多的合理因素,应在现代家庭以及社会中加以发扬。

(二)夫义妇顺。在我国古代社会里,人们对于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十分注重的。《礼记·婚义》中说:“婚礼者,将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矣。故君重之。”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没有夫妇之间的婚姻便没有后代的延续,夫妻关系是各种家庭关系的基础。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在我国古代社会的夫妻关系中,丈夫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处于服从的地位,是~种主从关系,在现代社会对这样的制度我们应该加以批判。当然在传统的夫妻伦理中也有许多值得歌颂的伦理准则,比如夫妻之间互相尊重,相敬如宾,同干共苦等。这些合理的因素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孑l子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札记·礼运》)传统家庭伦理十分强调夫妻合义而顺,男女婚配要考虑双方的性情和修养是否般配,追求“夫妇和顺,相敬如宾”,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注重夫妻双方的互敬互爱,以求家庭和谐。

二、当代青年的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及伦理分析

(一)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婚姻和家庭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缔结了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家庭的成立。然而作为婚姻主体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否。当代青年人的婚恋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择偶标准和恋爱方式多样化。在社会转型期前,青年择偶一般都把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社会关系作为主要标准。明显表现出以家庭利益为转移的倾向。然而现在的青年男女双方在择偶标准上更注重个人条件。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和婚姻自由理念的倡导。青年人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注重个人条件,个人素质,把双方的感情放在首位。二是性观念较为开放。性是婚姻的自然基础,满足性需求是人们结成婚姻建立家庭的一个内在动因。传统社会对性的看法是性行为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忽视其在婚姻中的地位。三是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市场经济带来了平等、自由观念,反映在婚姻家庭中,夫妻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愿望,更加注重个性的和谐.强调爱情是婚姻的重要构成部分。青年人的家庭经济观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在各自财产的支配权上,夫妻之间有平等的财产分配权、继承权,注重在经济地位上的平等。同时,在家庭消费方面,青年人主张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支配权。青年人的生育观已经摒弃了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大多数青年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把注意力集中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当然也有青年人为了自我的个人实现以及看到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和谐现象选择了不生育孩子。即“丁克家庭”。以达到实现自己理想的目的。总体上,当代青年人的家庭道德观有其进步的因素,摒弃了传统的一些旧思想。更加注重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爱情婚姻等合理的家庭道德观念。

(二)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伦理分析。根据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可以看出家庭道德观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等。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由自由恋爱引起的婚外情,由性开放引起的婚前性行为等。这些弊端要求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观。

首先在婚恋观上要端正恋爱态度,提倡文明交往,新时期的恋爱道德要求人们在恋爱中志同道合,共同发展。真正高尚的爱情和婚姻不仅是异性的吸引,更重要的是情操和志趣以及心里的一致与和谐。同时要求青年人要文明交往.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包括现代的恋爱不文明现象、婚外情、第三者等。

其次是在家庭经济关系上,由于受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一些青年人将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准则运用到家庭中来,如婚前财产公证还有“啃老”方式等。这是对我国传统家庭道德的一个挑战,在新时期我们要公正和合理的处理家庭中的经济问题,严格遵守“孝”的原则来处理在奉养老人的经济问题,以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在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的同时要大力弘扬“孝”的传统文化。最后在生育观方面。青年人要注重对下一代的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尤其是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减少社会问题少年的出现。

三、新时期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传统家庭教育中德育职能至上,重视个体自我教育和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现代家庭教育的德育职能则逐弱化,出现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导致个体人格的缺失。因此,建立新型的家庭教育模式成为必然。以《弟子规》为例,分析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在构建现代家庭教育模式和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的伦理道德教育居于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有着无可取代的社会和文化功能。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传统家庭教育有其丰富的内容和宝贵的经验。因此,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价值,并将其发扬光大,完成其现代化转化,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而且对构建现代新型的家庭教育模式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传统的中国家庭指在中国封建宗法制和小农自然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家庭。古代中国,家庭教育中德育职能至上,视家庭为个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重视个体自我教育。《大学》有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治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在家天下的中国古代社会,齐家既是修身的目标,又是治国的基础。因此,如何“齐家”便成为古代家庭教育的根本追求。

    传统家庭教育把对家庭成员的道德教化作为其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兄友弟恭与贤妻良母的观念至为深入。“尊德性而道学问”,强调知识授受的道德化,从而使知识授受与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在教学中培养道德,在道德训练中学习经典。因此,从儿童本身的生活体验出发来培养其尊老敬长的情感,最为自然最为贴切。因先天的血缘关系和后天的养育关系,儿童自然而然地会产生一种对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家庭群体感的认同和对家长养育之恩的孝敬情感。这种天然的情感是维系家庭的重要力量。家庭教育以此为基本出发点,既符合人的自然本性,又切合儿童的生活和情感的体验,也是家庭教育获得细雨润物效应的基本因素。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而存在,通过家庭教育可以有效地传播民族传统文化,塑造家庭成员的人格,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遵从社会意愿,成为社会的同质因子。但现有家庭教育的实然状况限制其应有职能的有效发挥,甚至出现负效和职能错位现象。表现在:1、在家庭教育观念上,一方面沿袭了传统家庭教育中的“光宗耀祖”、“望子成龙”等价值观念,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一方面又受现代社会主文化、各种亚文化甚至有意无意受某些反文化影响,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注意到家庭成员的多方面发展,但又忽视家庭成员人格主导方面—道德品质的培养,出现重智轻德甚至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致使家庭成员人格畸形发展。2、在家庭教育职能方面,忽视大众传媒在家庭中的有效利用,使其传递了大量不必要甚至有害的信息;社会还缺乏一套强有力的道德规范体系,使家庭教育中道德观念的培养处于茫然无措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家庭教育中以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牢固基础的德育职能的发挥;现存人才选拔制度引发了学校教育职能的偏颇,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发生错位,弱化了家庭教育应有的职能,增加了家庭成员利用消极的亚文化甚至反文化中的价值观塑造自我、设计自我的可能性,使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异质因子。

    由此可以看出,现存家庭教育模式无论价值观念层面、教育职能层面还是具体的教育手段、方法层面都存在着不少局限性。转轨期的社会孕育着新型的家庭,需要全新的家庭教育,因此,从实践角度看,建立新型家庭教育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构建新型家庭教育模式,是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需要,也是对现有家庭教育反思的结果。同传统家庭教育相比,现存家庭教育的德育职能逐渐被弱化,逐渐被智育和其他一些功利性较强的教育职能所代替,出现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导致个体人格的缺失。现代家庭教育应强化其德育职能,尤其是摆正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位置。古人主张“养正于蒙”、“教子婴孩”,就是要从小注意家庭成员道德品质的培养,把道德实践范围扩大到社会生活领域,使品德的不断提高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统一起来。笔者仅以当前在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阶段最被国学教育者看好的古代蒙学教材《弟子规》为例,进一步剖析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在构建现代家庭教育模式和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弟子规》从宋朝开始推行,流传在中国有近千年的历史。由于它通俗、易懂、易行,包含了大量思想修养、待人接物、饮食起居、生活礼规等做人的基本准则,特别讲究家庭教育与生活教育,曾经盛行一时,被誉为“便于诵读讲解而皆切于实用的”“开蒙养正最上乘”的读物。在进行青少年道德教育时,其独具特色的伦理道德、童蒙养成的教育思想,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进行深人研究,使之为今天的青少年教育实践服务。

    (一)蒙以养正,德教为先的家庭启蒙教育

    现代家庭伦理建设必须抓家庭教育,不重视家庭教育,或者虽重视但不得其法,都不可能形成良好的家庭伦理。儿童的第一学校是家庭,儿童在这里接受做人和做事的最初教育,打下一生立身成才的基础。家庭教育的特点是亲切的,随时随地的,启蒙重于知识,模拟重于传授,而父母是无法选择的首任教师。在对待父母和长辈的关系方面,《弟子规》特别强调儿童要听从父母的教导,养成听话、孝顺的习惯。儿童在幼年时期,尚未在经验和思维方面形成个人的主见,道德观念也不具备,需要父母的正确教育和引导。现代教育理论也认为人的最初道德观念、是非标准、为人处世的准则是从家庭中得到的。所以强调家庭教育在一个人成长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强调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特别是要强调家长根据社会生活准则,对孩子的行为活动提出要求,给予指导,并注意其表现,随时对之作出评价,使孩子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等是非善恶标准。

    (二)勤奋严谨、生活有序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道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日积月累的过程,它广泛地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待人接物和处事之中。在自身的行为举止和生活习惯方面,《弟了规》认为,应使儿童养成生活有序、讲究卫生、珍惜时间的习惯。珍惜时间。学生时期是人生之基础,“少不学,老何为”。因此要“朝起早,晚眠迟;老易至,惜此时”。2、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晨必盟,兼漱口;便溺回,辄净手;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置冠服,育定位;莫乱顿,致污秽”。3、正确的衣食标准。教育孩子从小应树立正确的生活价值观念,主张“衣贵洁,不责华;对饮食,勿拣择”。4、良好的步履情态。“步从容,立端正”。5,稳健明哲的处事心理。“事匆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

    以上规范要求青少年抓住今日时光,讲究个人生活卫生。而现实中的青少年,衣帽不整者有之,奇装异服,生日宴请,攀比奢华,追求奢侈生活方式者有之。这也说明在经济发达的今天,我们更需要提倡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事先做人,学智先学人,育才先育德,德才兼备,既要有才,更要有德。

   (三)诚信克己、慎言向善,重视人际交往的道德修养教育

      《弟子规》认为,道德目标一旦确定,就要重视个体道德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使道德规范转化成为一种内在的自觉需求,并最终形成为一种制约一个人行动方式的习惯化的行为。在儿童教育中,它主要倡导儿童在诚实守信、见贤思齐、对人仁慈等方面进行道德行为习惯修养。1、诚实处好与他人关系。人别人房室应声音响亮地打招呼,“将人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人问谁,对以名”。借物须及时归还,“用人物,须明求;借人物,及时还”。2、言而有信,说话文明。“凡出言,信为先;市井气,切戒之”。3、语言谨慎,言必有据。说话吐字,要重而舒缓。“凡道字,重且舒;勿急疾,勿模糊”。4、正确认识和对待过错。明确“错,,和“恶”的根本界限,“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这对改正当前在青少年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大有裨益。

    (四)学会感恩、学会尊重、学会关心的情感追求教育

      《弟子规》中反复阐释的“人则孝”、“出则佛”、“泛爱众”等规则体现出来的主要是情感追求。其中“人则孝”是感恩教育,“出则梯”是尊重教育,“泛爱众”是关心教育。

    孝不仅是德之本,也是一切教化之根本与起点。因而,古代众多童蒙教育中都强调孝的内容,提倡“百行孝为先”,认为这是行为处事的基本和道德实践的起点。让孩子感父母之恩,报父母之恩,决不仅仅是培养一种家庭的美德,更是培养一种责任意识、自立意识、自尊意识和人格意识。当代家庭,独生子女在家里得到过多关爱,往往容易形成自我中心主义的性格,只考虑自己的需要,不考虑家里的困难。很多大学生虽然知道靠父母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上学,却大把挥霍而对父母没有一丝感激;明明是贫困生,接受了热心人的帮助后,却想把受助记录抹掉。“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感恩,是一个人的基本品德,是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产生的主动寻求回报的一种心理体验,是人性高贵之所在。因此,对儿童进行感恩教育,让受教育者感受别人对自己的爱,体验理解别人对自己的付出,并把报答别人作为自己的一种人生信念,是情感教育的重要任务。

    尊重教育是满足别人被尊重的心理需要的教育,这种教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教育,每个个体才能获得被别人尊重的情感满足。尊重他人,是一种爱心的付出,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与互动。因此,对于儿童来说,培养他们尊重别人的情感尤为重要。在《弟子规》“出则佛”条中,我们看到的就是如何尊重人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