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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执行系统

制造执行系统

制造执行系统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制造执行;管理系统;应用

中图分类号:TP315

1 MES的产生、发展及其模型

1.1 单一功能的MES系统

MES系统在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出现时只具备简单的功能,比如:设备状态监控系统,质量管理系统以及生产进度跟踪、生产统计等功能,只能够运用在一些个别问题上,不能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制造企业也分为进行ERP层与DCS层的使用工作,导致出现了横向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island of information)以及MRP、MRPⅡ和DCS之间形成缺损环或链接(missing ring or link)等问题。

1.2 T-MES原型

为解决以上件简述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生产现场的信息系统开始发展,生产进度跟踪信息系统、质量信息系统、绩效信息系统、设备信息系统以及整合已经达成共识。在生产现场开始发展的同时,过程控制系统和生产技术系统也在与时俱进,产生了由POP(生产现场管理,point of production)与SFC(车间级控制系统,shop floor control)组成的传统的MES(traditional MES,TMES)。

1.3 处于信息化中间层的MES

20世纪90年代初期,将业务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在一起的制造执行系统的重要性,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逐渐体现出来。简单来说,制造执行系统就是一个特定系统集合的总称,主要用来表现一些特定的功能的集合以及实行这些特定功能的产品。1992年,美国的AMR(advanced manufacturing research)公司提出了制造业的三层模型(3rd layer model)的概念(见图1),清楚的叙述了每一层的功能和重要性,并把位于计划层和控制层中间的执行层称为MES。制造企业的神经系统主要由MES和上层的ERP(业务管理系统)以及底层的DCS(控制系统)组成,能够把业务计划指令传达到生产现场,同时收集生产现场的信息,对信息进行及时的上传、处理。MES不单单是管理生产现场工作,同时它作为上、下两层之间传递信息的纽带,起到连接现场层和经营层的作用,为制造企业带来更多的生产效益。而MES是运用各种制造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系统,他并非一个特定行业的概念。在制造行业中,ERP系统和DCS系统比MES起步来得早,大部分已经实现,但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空隙和夹缝,因此需要MES层将两者进行有效合并,起到一个过渡的作用。最开始,MES没有明确主要包含的范围,所有无法确定的分配给其它层的应用程序和产品都归属到MES的范围中,而这些产品主要是通过系统集成商针对某种特定的用户进行开发的程序演变而来,并且通常都是针对某个特定的领域(如排产、质量、产品跟踪等)的。

图1 1992年AMR提出的三层模型

2 MES的应用现状

2.1 国外应用广泛且效益显著

MES在国外的企业界和学术界中得到极大的关注,同时设立了以MES为核心的MESA协会,促进制造企业对MES的技术研究和推广使用。MES在石油、化工、医药等制造业中开始运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对MES使用统计报告中,可以知道在使用制造执行系统的制造企业中,平均制造循环时间降低了45%,数据录入时间减少了75%,缩短了交货周期32%,文档以及纸介转换量56%等,同时更好的促进国外的经济发展,形成了一大批MES专业研发公司。

2.2 国内典型企业成功应用且正在推广

系统是以控制层为基础的一种生产制造过程的计算机在线管理信息系统。由于国内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广泛的应用DCS控制系统实现计算机控制,导致生产过程中人工管理已不适应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迫切需要计算机管理系统代替传统的人工管理,为此,一些企业开始研究开发一写简单的生产管理系统,并且取得明显的效果,从根本上加大了对MES的使用范围,促进MES的广泛运用。

3 MES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制造业的逐渐强大,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已逐渐演变为价值链之间的竞争。企业越发重视MES在制造过程中的应用,不断的强调MES与企业内部的价值链以及其他系统人员的集成能力,就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利用企业内协同价值链中所有的实体共同完成制造企业的产品设计、供料、制造、运输以及服务等工作。由于MES是协同制造中核心组成部分,因此更为注重向协同方向的转变与发展。制造业的整体解决方案指的是以MES为核心,从而向制造企业中的管理系统之间的经营管理过程延伸的解决方法。随着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制造业的整体解决发方案也在不断的完善。为此,国外的MESA协会改名为制造企业解决方案协会,(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Solution Association)。

由于MES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开始在更多的企业开始推行,所以,MES的标准化研究得到更多的关注。如:ISA(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national standardizing Associations)的sp95系列标准,提出了MES标准模型和术语、对象模型属性、制造信息活动模型、制造操作对象模型。

随着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大,因此企业为了更好的提高自身竞争力,加强企业的影响力,企业对产品的质量、成本等方面要加大控制力度,提高要求,因此,给MES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目前我国集成制造、敏捷制造等先进的生产模式在不断的推广使用,和技术的发展,MES将向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4 结束语

综合以上所述,MES是制造企业在计算机在线制造过程中的管理系统,它以计划、执行、控制三层结构为基础,它不但能够帮助企业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管理和生产双重性质的信息,同时将生产信息和管理信息相互转化,以及起到加工、传递的作用。MES某些程度上作为制造企业连接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的桥梁存在,帮助制造企业更好的提升其灵活性和实现全局优化。纵观MES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MES以由过去的单一化逐渐向现代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开始发展,同时,制造企业整体解决方案正在以MES为核心逐渐形成完善的方案。所以应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把握我国制造业逐渐强大的良好时机,加大MES的技术研究力度,促进MES的推广运用,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符合我国制造业发展特点的制造执行系统,打造一套可行的制造企业整体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陈杰,孙宇,张世琪.面向过程的制造执行系统的研究[J].高技术通讯,2009(12):37-40.

[2]夏敬华,陆宝春,陈杰.面向敏捷制造的AMCS研究[J].高技术通讯,2009(10):1-5.

制造执行系统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制造执行系统;数据采集;建模

一、数据采集研究的意义

国际制造执行系统协会(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Association,MESA)对MES的定义是:“MES是一些能够完成车间生产活动管理及优化的硬件和软件的集合,这些生产活动覆盖从订单发放到出产成品的全过程。它通过维护和利用实时准确的制造信息来指导、传授、响应并报告车间发生的各项活动,同时向企业决策支持过程提供有关生产活动的任务评价信息。”

上述的定义给了MES很准确的定位:处于计划层和现场之间的执行层,目的在于优化管理活动,强调精确的实时数据,从而对生产进行调控和协调。而MES作为企业制造信息化的主要管理系统,特别是对于大中型制造企业由于大量的生产设备,它的数据采集量大,是进行物料跟踪、生产计划、产品历史记录维护以及其他生产管理的基础,因而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成为企业实行信息化成败的关键。

二、MES实时数据采集的实现

数据采集模块是制造执行系统的核心模块,也是系统其他模块的数据来源。数据采集模块为生产监控提供的现场实时数据,能够实时把握整个生产过程的状态;为生产调度提供现场实时数据和计划数据,及时发现生产异常并做出相应的调度决策;为生产追踪和性能分析各模块提供生产过程的历史数据,能够再现整个生产过程,支持质量事故事后追踪和生产过程分析。

(一)数据采集类型

车间生产管理的需要采集的数据分为三类: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和中间数据。静态数据,一般指生产活动开始前要准备的数据,如毛坯、员工、设备等。这里的静态是相对的,是指变化的频度较小。动态数据是指在企业生产活动中频繁发生变动的数据,如物料的库位状态、物料使用情况、加工检验状态等,系统对这些数据需要随时维护。中间数据也称为中间信息,是根据企业对管理工作的需要,由计算机系统综合上述静态和动态数据,经过运算形成各种数据报表。它是一种经过加上处理的信息,供管理人员掌握生产状态,以便进行分析和决策。

(二)数据采集对象和方法

由上述对数据类型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MES的数据采集不仅包括大量的制造设备,还要采集涉及车间管理的大量生产信息、产品和物料信息以及技术数据。目前对这些数据的采集大致分为两大类:

1、通过自动识别设备进行采集。记录考勤的设备,如ID卡等。记录物料或在制品的设备,如条形码等。现场数据记录以及人机交互设备,如:触摸屏、现场电脑终端等。

2、通过生产设备或测试设备直接获取。利用设备现有的接口,进行访问从而对数据进行采集。如机床的运行时间,加工运行状态等实时数据采集,但要根据机床设备的具体情况来定。可以直接上网、支持OPC的机床,采用基于OPC的状态信息采集方案,通过标准的OPC接口和必要的软件配置,直接读取机床的各种状态信息即可;对于不支持OPC的数控设采集,要通过测量数控设备中的控制面板、机床电气控制电路中有关点的模拟信号及其变化,并进行适当的转换,再利用DNC接口上的I/0接口来实现。

三、实时数据采集网络的MES集成架构

(一)数据交换标准化

通过对MES数据采集的实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车间现场生产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存在一些特殊性:控制网络大多是PLC、DCS、DNC、SCADA,以及变送器、变频器、阀门、按钮和开关等,且大多数设备往往采用自定义的专用网络和协议,没有统一的接口标准,开放性较差,因此需要首先解决的就是数据集成的问题。

针对MES数据采集中的问题,我们设计采用一个统一的数据通信标准OPC(OLE for Process Control,过程控制的对象链接嵌)是一套工业接口标准。在体系结构上,OPC采用客户端/服务器的通信模式,图1说明了将OPC技术运用到MES系统信息采集的方法。MES作为OPC客户端,可以不包含任何通信接口程序,不必关心底层的硬件设备特性及软硬件如何通信,只要遵循数据接口协议,就能够从数据服务器中取得数据,从而实现数据的灵活配置和多种系统的真正集成。

(二)分布式的数据采集

通过对数据的标准化,MES将现场设备的实时信息采集到MES的数据库服务器,Intranet内的用户可以直接访问数据库内容;在MES的Web服务器上加入数据库读写的模块组件,并以网页形式到Internet上,Internet上的计算机也可以方便地以访问网页的形式来读取数据库中的数据,由此构成一个分布式的数据采集系统。

该数据采集模块是以DNC、PLC以及支持OPC接口的数据采集器为主体,加上人机界面输入设备配合的现场数据采集监控单元,构成了覆盖整个车间的分布式网络系统。

四、系统开发

(一)体系结构

目前我们常用的关系数据库应用模式有B/S结构和C/S结构。C/S模式相对B/S模式具有强大的数据操纵和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约束,但是其开发成本高、移植困难、维护复杂、不能适应大量用户。针对MES数据采集的特点――数据采集涉及大量不同的设备、工作在恶劣工业现场,我们选择B/S模式,如图2所示:

(二)MES开发工具选择

1、数据库的选择:SQL Server是Microsoft Windows平台上最流行的关系数据库,也是最流行的Web数据库。它具有高速、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的特点,而且内置Internet功能,能方便地建立其WEB应用在Internet上使用开放的高效方案数据,是大中型网络常用的数据库。

2、系统前端开发工具:采用VC#.NET语言和Visual 开发工具编程实现。VC#.NET语言是面向Internet和企业分布式应用的新一代语言,几乎综合了目前所有高级语言的优点,具有语法优雅、类型安全、完全面向对象等特点。与Windows操作系统紧密的结合,充分发挥了其强大的基于可视化界面和面向对象的编程方法,满足系统较快的运行速度、良好的操作性能以及较强的图形界面功能。

(三)系统实现

制造执行系统的数据采集模块,本系统将低层的实时制造信息通过OPC收集到数据库服务器,处理后以简单、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如图3),是进入数据采集模块后所显示的实时、经过简单处理后的制造信息。它提供当前车间员工、设备、物料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也有修改、查询等人为核对、修正功能。

五、结论

MES的数据采集涉及从原料分配给车间,到产品入库中所有的实时生产活动信息,数据采集量大且分散,数据采集模块的好坏从根本上决定了MES能否实施成功。本文针对所调研的大量企业现行制造车间管理手段和方法,指出了车间数据采集的主要功能,对采集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为MES数据采集模块的实施提供充分的理论基础。然后对现有管理软件整体的研究和比对,提出了基于分布式实时数据采集网络的MES集成架构,而且采用VC#.NET语言开发工具编程实现系统前端,SQL Server为数据库初步实现了数据采集系统功能。

参考文献:

1、MESA International.MES Explained:A High Level Vision White Paper6[Z].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Association,1997.

2、彭显.条码在在制品生产管理中的应用[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

3、王军强.车间生产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A].MES高级研讨会论文集[C].2006(69).

制造执行系统范文第3篇

关键词:DEH;改造;自容式电液执行器;汽轮机

1 引言

武安通宝焦化厂为了节能增效于2007年从洛阳发电设备厂购买了一台N30/3.43型汽轮机用于余热发电,2010年正式投运。该机组调节系统为液压系统,液压调节系统普遍存在起机过程为手动操作,起机操作复杂,运行人员素质要求高;系统复杂,控制精度低,迟缓率大,调节品质差;调节系统与系统共用油源,油液易污染,从而引起调门抖动,稳定性差,故障率高,同时随着工业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液压调节系统也不能满足机组控制高度自动化的需求。因此,于2012年使用和利时自容式电液执行器对该机组进行DEH系统改造。

2 DEH系统介绍

DEH控制系统分为电子控制系统和液压调节保安系统两大部分。电子控制系统由电子控制硬件和系统软件组成。液压调节保安系统由保安系统和调节系统组成,纯液调和低压透平油系统中保安系统和调节系统共用一个油系统,自容式电液执行器和高压抗燃油系统是将原调节系统和保安系统分开,调节系统使用独立油源进行控制的系统。

2.1电子控制系统

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的电子控制系统国外的WESTHOUSE、ABB、西门子公司以及国内的新华、和利时、中控公司都有非常成熟的控制系统,各有特点。本次改造使用的是和利时公司的T80通用透平控制器和MACSV系统。电子控制硬件有工程师兼操作员站、智能透平控制器、通讯网络、继电器盘、操作回路等组成。DEH控制装置的控制功能主要由软件来完成,软件由windows XP 系统软件平台和MACSV应用系统软件组成来实现DEH各种功能的组态。控制系统原理图如图1所示。

图1 控制系统原理图

2.2 自容式执行器工作原理[1-3]

液压调速系统是DEH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系统改造使用自容式执行器作为液压执行机构是因其兼具了低压透平油电液调节系统和高压抗燃油调速系统的优点。

自容式电液执行器由供油系统和电液伺服系统构成,系统原理图如图2。供油系统由电机、油泵、高压蓄能器、油路集成块等部件组成。供油系统上都装有两台齿轮泵,它们各由一台电机驱动。正常运行期间,只有一台油泵处于工作状态。执行机构工作用油的设计油压范围为10~14MPa。当蓄能器内的油压达到设计油压上限时,充油电磁阀得电,卸掉泵出口油压,靠蓄能器蓄存的高压油来维持执行机构的工作。一旦蓄能器内的油压降到设计油压下限,充油电磁阀失电,向蓄能器补充高压油,如此周而复始。当其中的一台油泵或马达出现故障时,可立即启动另一台备用油泵,此时可以对故障油泵进行维护或更换。

图2 自容式系统原理图

电液伺服系统包括电液伺服阀、油动机、位移传感器(LVDT)等部件组成,DEH给定一开调门或加负荷指令,经运算比较后输出一正偏值电压X,并作用在伺服阀上,伺服阀动作,从而驱动油动机动作并往上开启调门。此调门位移经油动机LVDT反馈回DEH进行比较运算,直至其偏值电压X为零后,调门便停止移动,并停留在一个新的工作位置上。

电液伺服阀采用了阀体与电子放大器集成为一体的直动式DDV(Direct Drive Valve)电液伺服阀,它将±10V给定电信号转换为大功率的液压信号。相对传统的伺服阀来讲,DDV阀具有高控制精度、高性能动态响应、稳态能耗极小、高抗污染能力和高可靠性等特点[4]。

正常的调节过程:上层指令与LVDT反馈进行比较,当指令大于反馈,伺服阀得正电压,阀芯开50%以上,油动机上腔进油,下腔排油,调门打开。当指令小于反馈,伺服阀得负电压,阀芯开50%以下,油动机下腔进压力油,下腔受力大于上腔,调门关闭。当指令与反馈偏差为零时,伺服阀阀芯回50%位,油动机保持当前位置。

快关功能:由电磁阀及卸荷阀完成,自容式执行器接收到快关或打闸信号后,电磁阀动作,卸掉卸荷阀上腔油压,卸荷阀打开,游动机下腔和回油区相通使下腔油迅速排出,使调门迅速关闭,快关时间可以达到0.2s。

3自容式改造方案

电调改造的主要工作,是将汽轮机液压调节系统改造为电液控制系统的执行器,然后配上计算机控制器,构成完整的电液控制系统,因此电液改造的关键是液压系统的改造。

3.1原调节保安系统

原调节保安系统为纯液压调节,调节保安系统图如图3所示。调速系统部分由压力变换器、错油门、油动机组成。通过手动调整压力变换器来改变脉动油压力,当脉动油压升高,错油门阀芯克服弹簧力向上运动,压力油进入油动机下腔,使油动机向上运动,从而带动调门连杆,使调门向下关闭;当脉动油压降低,错油门阀芯在弹簧力作用下向下运动,压力油进入油动机上腔,使油动机向下运动,从而带动调门连杆,使调门向上开启调门,最终实现对调门的控制。

图3 原调节保安系统原理图

该系统需要手动调节调门阀位,操作复杂,控制精度低,无法满足自动化生产的需要,而且低压系统油与调速油共用,油污染严重,容易造成调门卡瑟等问题影响汽机稳定运行,因此改造的目的是选择一个适应该机组运行状态,控制精度高,动态响应时间短,抗油液污染能力强的液压调速系统。

3.2改造方案

传统的液压系统改造方案有低压透平油纯电调和高压抗燃油纯电调两种。低压透平油纯电调改造效果与改造方案的设计关系很大,这种改造方案能够充分利用原机组液压系统,简单易行,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保留了原调节系统中的油源、放大器、错油门和油动机等液压部套,必然将这些部套原来存在的问题带到改造后的系统中,改造效果容易受原系统的影响。在该系统中调速系统要经过压力变换器、错油门、脉动油压等多个环节最终控制油动机动作,控制环节多必然造成迟缓率大,当汽机运行状态发生变化时,电子控制系统快速的做出反应给出指令而油动机不能及时调整阀门开度,将出现超调导致油动机摆动,因此液压系统要有于电子控制系统匹配的反应速度和反馈精度。高压抗燃油系统较满足改造的需求,独立的油源避免了油污染对调速系统的影响;去掉了原系统中的全部调节部件,直接放置抗燃液压油油动机在调节阀的操纵座上,对调门进行控制,控制环节少。但高压抗燃油系统使用的液压油价格昂贵,且有毒。自容式电液执行器各项控制性能指标达到高压抗燃油系统的水平,但远比高压抗燃油系统简单,且不使用抗燃油,没有由抗燃油带来的环保问题。使用独立油源,DDV阀直接驱动油动机动作,工作油压高,满足了所有设计需求并且经济可靠,是最优配置方案[5]。

图4 改造后调节保安系统图

用自容式电液执行器对原系统进行改造只需保留原系统中的保安系统,将调速系统(压力变换器、错油门、油动机及相应系统油路)全部拆除,替换成自容式油动机即可。一套完整的自容式执行器由油源、蓄能器组件、控制集成块组件、油缸组件、位移传感器组件和电气控制箱组件等组成。执行部分与泵站分离,中间通过油管路连接。改造后整个汽机的控制操作可在主控室进行远程操作,通过在操作员站的画面上给出增减的指令即可控制油动机动作从而开关调门使汽机稳定运行。改造后调节保安系统图如图4所示。

4 总结

自容式电液执行器的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DEH)系统整体回路简单,由原来的通过压力变换器、错油门到油动机变为由电液转换器直接控制油动机动作,由LVDT电反馈直接反馈油缸活塞杆的实际输出位置,大大减少了控制环节,简单直接并且精准,从而提高了控制精度,定位精度小于全行程的0.1%;油动机压力高,输出刚度大,油缸动作迅速并且稳定,动态响应时间小于20毫秒,快关时间0.2秒。整个系统100%连续可调节工作,闭环伺服控制系统,具有很高的可靠性。控制死区小于全行程的0.05%。

整个系统为自动控制系统,汽机能够充分将余热转化为电能,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减少了浪费,该系统的使用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罗作桢.自容式电液执行器及其集成油路块:中国,CN200420121940.8[P],2006-01-25

[2]纪云锋,罗作桢,侯林鹏.采用自容式电液执行器的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J].发电设备,2008(4):348-350.

[3]侯林鹏,罗作桢.和利时自容式电液执行器、低压透平油电液控制系统与Xpac电液执行器的比较[J].自动化博览,2010,8:102-105.

制造执行系统范文第4篇

一、 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身份不统一。我局执法人员身份目前存在三种情况:原工商执法人员为公务员编制,原食药监执法人员为参公编制,原质监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在申报参)。由于执法人员的编制不同一,所适用的工作考核机制不同一、工资福利待遇不同一,考核标准不同一,无形中影响了部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2、执法经费不到位。三局合并后,质监和食药没有下拨任何专项执法经费,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涉及一些技术性执法活动,大大增加了检验费、鉴定费等执法成本。

3、行政执法未能形成合力。三部门合并初衷是为了形成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但现状是执法人员身份不同,考核体系不同,再加上归地方管辖后,人员流动加大,许多执法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执法力量难以整合并形成合力。

4、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我局成立后,受区政府和市一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多头管理,存在大量的检查专项文件下发,这难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造成执法成本的增加,执法资源的浪费。

5、行政处罚程序、裁量标准不统一,队伍融合度不高。工商、质监、食药,原分属三个独立部门,各自拥有一套完整的行政处罚体系和裁量标准,在部门整合、人员合并后,各办案人员理念、思路、方法不尽相同,在执法中取证方法不同,在程序上前后混淆,在裁量上标准不一,导致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的下降,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谨性、统一性。

6、案件统计口径不一致。三部门合并后,案件统计数字口径不一致,原工商食品流通领域抽检不合格案件,现已经统计到食药监系统,这样势必造成工商案件数据下降,食药监案件数据有所增加。同时,原工商食品商标侵权案件,食药监系统也要求将其纳入统计范围,案件数据交叉上报,势必也会造成数据不准确,不科学。

7、执法机构和监管区域的调整。随着镇江高新区的成立,原润州市场监管局第六分局整体划出,组建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客观上造成了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监管区域的减少。

三、提供行政执法效能的途径。

1、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尽快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考核奖惩机制。

2、积极争取专项行政执法经费,以项目化执法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制造执行系统范文第5篇

本文以民事执行为范围,对存在于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难”这一特殊现象,从其定义、内涵、造成的原因、表现形式、破解对策、前景展望等方面,作了详细论述。基本观点认为:造成执行难的根源存在于①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②③法院 (执行机构)这三方之中。并进一步认为:在这三方之中又分别不同地存在有四个方面的原因①客观原因②主观原因③不健全④执行体制不顺畅。重点对③、④方面的原因作了论述,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定义“执行难”

近几年,全国法院系统平均每年处理的具有财产的民事案件大约450万件左右,而进入到执行阶段的案件大约250万件,也就是说从全国范围来看约60%的生效法律文书,案件当事人没有自动履行,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而这些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效果不尽人意,从而造成“执行难”的叫嚷声,人们常入于耳。打官司的人谈论“执行难”,不打官司的也谈“执行难”,法学界、司法界谈论“执行难”,全社会都在谈论“执行难”。然则,究竟何为“执行难”,则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谈论主体不同,观点也就千差万别,姹紫嫣红。有人说判决认定我胜,但得不到判决的钱就是执行难,有的说“法律白条”就是执行难,有的说法院裁决不公,随意执行就是执行难。这些言论、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执行难的某些方面,但却失之偏颇,有以偏盖全之嫌。真正定性到位、准确的还是最高人民法院黄松有副院长所说的:“所谓执行难,是指有条件执行,但是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执行不下去,比如受到人情案、关系案的,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或者强制执行将出现不良的社会后果,执行不下去,这才叫难。”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是将“执行难”界定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执行的范围内的。由此,我们可以识别,现在社会上普遍谈论的“执行难”与司法界谈论的执行难是有区别的。社会上一般人谈论的“执行难”,是不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而是将这两者混为一谈,这样一来,就无意中主观上扩大了"执行难"的影响面。

执行难的存在是我国社会的特有现象。为什么这么说呢,还是听听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霍夫利法官 是如何说的吧:“绝大多数的判决都很顺利地获得服从和执行。这是由于这个国家的法治传统十分强有力,一般民众和都以尊重法院、服从法院为光荣的事情和应尽的义务。”而德国柏林的夏洛登堡法院案件的执行率为15%至20%。对此,该法院法长的解释是:“案件是由当事人双方的纠纷形成的,有纠纷才有诉讼,而产生了纠纷说明双方在往来或经营活动中有了失误或是其他不正常的情况,法院应一方的请求受理案件并依法采取措施补救。而这样的法律补救是事后行为,其效果总是有限度的,因经营风险而形成的案件,执行不了是正常的”。故而说“执行不能”在其他国家是存在的,而“执行难”在其他国家则基本没有(当然这不绝对)。所以“执行难”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现象。

二、“执行难”的表现形式与成因

定义了“执行难”,接下来的是:执行难难在何处?这一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给中共中央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的报告》中,概括为执行难难就难在①被执行人难找②被执行财产难寻③协助执行难求④被执行财产难动。这四点可以说很精炼,但不全面。依笔者愚见,执行难还表现在①申请执行人举证不力,导致执行不畅②执行财产的权属状况不明无法执行③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使法院执行工作难在展开④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配合、不协助,使这两类执行案件执结率极低。⑤法院执行人员素质低下,态度消极、官僚主义、利益驱动等。⑥执行力量薄弱(装备不足,人员不足)⑦裁决书制作简单,说理不明,依据不足,证据认定达不到“优势感”造成无法执行。⑧地方行政干预司法独立现象严重,执行活动难以展开。⑨法院片面追求执结率造成执行敷衍⑩执行法律依据可操作性差等,限于见闻难以一一列举。

从以上种种表现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执行难的根源(有些表现形式也正是根源所在),分别存在于①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②社会③法院(执行机构)这三方中。而这三方又各有其①客观原因如申请执行人举证不力,被执行人缺乏偿还支付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②主观原因,如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③法律不健全④执行体制不顺畅,法院重审判轻执行,重实体轻程序,审判权与执行权不能有机结合,又是一大弊端。

三、“执行难”的与破解

列举出“执行难”的多种表现和分析造成“执行难”的各种原因后,我们可以试图来“对症下药”寻难破解“执行难”的途径。

首先,我们说由于“执行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是我国特有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这一点也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也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解决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长期的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

对造成执行难的四个原因,其中的①客观原因②主观原因,不论其存在于案件的当事人,社会、法院中的哪一方都可以通过解决原因③法律不健全④执行体制不顺畅,而随之解决的。因为:通过健全建立法律、法规,可以明确举证责任;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可以进一步细化执行活动的各个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可以进一步加大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监督、惩治、打击力度,建立极具威慑力的执行体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出现在执行活动中。通过理顺执行体制可以使执行活动进一步合法有序、高效的展开。凡此等等不一而足,故本文拟重点论述造成执行难的原因③④,仅稍及原因①②。

先从法律不健全谈起。长期以来,我国的执行立法严重滞后,有关执行的规则,民事方面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三编中,仅三十条,条文少,内容粗放,操作性差。其他的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一些司法解释中。与各项审判工作的法律规定相比,执行工作的规范性规定,条文少,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因此,尽快制订独立的“强制执行法”日益显得极为重要。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强制执行问题做出了不少司法解释,各级法院也都制定或拟定了执行工作细则,不少地方人大颁布了有关强制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所有这些都在为制定独立的强制执行法做了准备工作。从执行机构的设置、执行分权、执行管辖、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执行协助、执行范围、执行期限、妨害执行行为的制裁办法等方面进行的详细规定,以适应日趋复杂的执行工作需要。完善配套立法,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外部法制环境,理顺民事执行权的运行机制,建立的民事执行管理体制,强化民事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机构及其人员的依法执行观念,确保公正执行,提高效率,为根据解决“执行难”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关于执行体制不畅

执行是权利人实现权利的最重要和最终的环节,也是最复杂和最具冲突性的环节,在这一环节上,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在这一环节上若出现问题,可以说是执行体制上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是执行机构上的问题。现行执行工作体制已不适应的和需要,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模式的设立,是源于建国初期套用前苏联的民事执行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民事案件大量增加,民事判决、裁定的强制执行比例也随之大幅增加,大量审结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因此必须对现行执行工作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创新体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的执行管理体制,完善执行机构的设置,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人民法院在管理体制方面应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的模式,强调既要统一管理,又要分级负责,上级法院管下级法院,基层法院管法庭,上级决定,下级服从。对案件管理采取定人、定时、定责,专项和专案执行的管理。对委托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要逐步实现来访、来信、督办案件的统一管理,委托、受托案件的统一管理,协助、协调案件的专门管理,提级、交叉、指令执行案件全系统管理,异议、复议执行案件的审查监督管理。在人员管理上,对下级执行局长由下级报告,上级审核,而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命,对执行人员的任命由下级法院上报上级法院审核批准,本级法院任命。在财物的管理上,经费逐步实现单列,在财政困难的地方由国家给予支持。

在执行工作上尽快形成条块结合,横向联动的执行新格局,在各级法院执行局内部统一设置执行裁决庭、执行实施庭等内设机构。执行裁决庭应严守消极中立之原则,坚持不告不理,只有在债务人,第三人、案外人等对执行提出异议需要裁决时,才能依法对异议(诉求)行使裁决权。在上下级法院执行裁决庭之间建立起纵向的统一监督关系,其目的在于以上级法院的司法监督权,监督下级法院的司法权,努力保证执行裁决在运行机制上的公正性、流畅性,从而最终有效地给予当事人救济。在执行实施上,上下级法院执行机构应建立其纵向统一领导关系,上级法院对辖区内各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有权提出指导意见,上级法院有权统一调配使用辖区内的执行力量,从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藩篱。进一步完善执行局和内设机构和设立,充分发挥执行局在管理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其管案、管理、管人的职能。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应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执行中应严格做到:①执行主体要合法──法律规定执行权由执行机构行使,且执行机构在行使执行权时有法定的内部分工,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落实执行权的归属。在执行中出现审执不分,法警独立执行都是不符合执行主体合法性要求的。②执行期限要合法──法律对执行程序的各个阶段都设置了法定期限,执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③执行行为实施条件要合法──法律对各种执行行为的实施设定了各种条件,如执行立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回转等都有各自的法定条件,执行机构只有在各该执行行为的法定条件具备时才能实行该执行行为。④执行行为步骤与方法要合法──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步骤与方法来实施执行案件,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规范、合法性。

五、“执行难”的前景展望

执行难存在于方面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破解执行难要靠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是无庸置疑的。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这一社会顽疾,这一“老大难”,仅有健全的体制和通畅的执行工作体制也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各级党委的领导、重视和各级政府的支持、协助,必须有健康的社会公众心理,尊重法院裁决的良好道德观念。必须有社会各界的关注、、投入等(尤其是法学界、司法界)。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童兆洪博士的专著《民事执行权研究》已由法律出版社于2004年8月出版,在该专著中童兆洪博士以法者的睿智目光,高屋建瓴、纲举目张地提出了一系列民事执行方面的新观点、新理念、新思路,指出民事执行权应属于司法权这一开放性权力体系中的一种,将其基本性质揭示为强制性,新颖而合理。提出并充分论证了民事执行权包含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从中提炼出审执分立,权力制约和执行实效等相关原则,构架出有效的民事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从而使民事执行工作由的创新走上制度的创新,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实充分的理论与制度基础。

我们还看到在200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召开了“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座谈会,会议就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关单位如何与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配套的法规制度及其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各单位对最高人民法院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筑和完善等战略构想和不懈努力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表示一定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这项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我们还看到了社会各界的献言献策:诸如①执行警务化②执行中止听证制③执行异议听证制④执行长官负责制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⑥执行悬赏公告制⑦加大执行工作监督制。……

这些方方面面的努力,可以充分说明“执行难”这一“过街老鼠”已落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又恰似兔子尾巴--长不了了。我们也可以充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执行难”这块悬在人们头上的乌云终会烟硝云散,消弭于司法权威的光环之中。 资料

①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7日张国香,黄年.文。

②人民法院报2004年10月29日胡志光.文。

③人民法院报2004年10月24日马建国.文。

④人民法院报2004年6月12日邱创教.文。

⑤童兆洪《民事执行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8。

⑥沈德咏,《人民法院执行实务二》,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