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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二本院校

文科二本院校

文科二本院校范文第1篇

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8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18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2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三、国家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2分。

四、地方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五、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71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2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08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六、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2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3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2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七、艺术类(文史)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24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9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49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八、艺术类(理工)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1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16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九、说明

1.上述所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所有填报志愿资格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2.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最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体育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须达到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达到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体育专业(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为71分,理工类为70分;第四批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5.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为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艺术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舞蹈学类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0%划定;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0%划定;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参考去年仍按照200分划定。

十、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

今年录取工作将从7月7日开始。 

1.第一次集中填报时间为6月23日下午16:00至6月27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艺术和体育专业本科批次(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志愿。

文科二本院校范文第2篇

第一、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一、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2、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注意,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

3、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录取满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计划数。注意,未被录取的考生,达到批次要求和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第二、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时间安排: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5日——19日录取;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25日录取;

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7月29日——31日录取;

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日——5日录取;

文科二本院校范文第3篇

内蒙古对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本、专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1、普通类填报意向

6月25日—7月4日:填报军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2、艺术类、体育类填报本科志愿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院校开始*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普通类填报本专科志愿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和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公安现役、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了一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二本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及以上分数线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7日:相关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专科提前批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完成录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

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普通类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4日: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6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

7月19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0日: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专科提前批(7月26日)

艺术类

7月26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志愿。

7月26日:院校*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专科提前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0日)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高职对口招生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文科二本院校范文第4篇

志愿填报

(一)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下同),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7、2018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成绩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下同)科目不得超过三门,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报考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成绩要求。

(二)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三)志愿设置

1.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设置3个小批次: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四)志愿填报

1.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六)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和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文科二本院校范文第5篇

(中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构建并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是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必然要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是教育信息化的必然趋势,是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文章阐述了中南大学深入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探索与实践,坚持“质量为本,分类评估,量化指标,重在落实”的原则,逐步构建了基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二级学院分类评估新机制。

关键词:本科教学;分类评估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 2015)01-0056-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明确提出“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校“出台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加强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加强高校自我评估,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中南大学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质量为本,分类评估,量化指标,重在落实”的原则,从2012年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试行了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探索建立基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评估新机制。本文结合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阐述中南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开展的情况以及实践经验。

一、完善制度,推进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改革

(一)制度建设:健全评估机构,新建三项制度

在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正式开展前,学校成立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评估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评估结果的审核与确认等工作。同时,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学生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的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各学院本科教学学年质量报告审阅、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

在常规的质量监控与保障之外,为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这一目标建立了三项新制度:第一,建立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质量报告制度;第二,建立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制度;第三,建立对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典型事例的约谈制度。

(二)平台建设:拓展交流空间,构建本科教学状态信息平台

为反映本科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实现教学状态信息数字化、自动化管理,学校构建了本科教学状态信息平台。学校运用该平台实时更新与日常教学工作状态数据,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质量报告等有关信息,且对有关教学状态数据进一步整理与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及时解决实际教学问题,逐步形成对教学过程的常态化管理,实现教学信息共享。该平台还构建了“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网上评估子系统”。评估专家通过该系统可在线查阅、审查各二级学院的质量报告以及教学状态数据,能够对权限范围内的观测点进行评估。该评审系统可以根据各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观测点(职能部门提供)评审结果得到各个二级学院最终的评审结果、最终排序,完成高效评估。

(三)体系建设:规范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方案

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学校根据自身发展以及“十二五”规划的新要求,组织评估专家和教学院长进行多次研究讨论,最终制定了评估工作的试行方案以及新的指标体系。评估指标反映了各二级学院日常教学状态,具体包括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资队伍、专业与课程、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效果六个方面。根据分类评估原则,在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的设定上,学校又将大文科、理工类、医学类分为不同三类进行评估。

二、统筹部署,有序实施,推动评估顺利展开

(一)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及质量报告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要求,制定了《中南大学教学状态数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采集了反映本科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并要求各二级学院进行自评,编制本科教学学年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反映学院实际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体现反映本科教学状态的支撑数据。学院参照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进行自评,确定等级并打分。自评结束后,各学院本科教学状态相关数据及学年质量报告在校园网及本科教学状态信息平台上集中。

(二)开展本科教学网上评估

教学状态数据及教学质量报告后,学校组织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及督导委员作为网评专家,分“理工、文、医”三类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进行网评。专家进入网评系统后,根据网站平台所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以及本科教学学年质量报告,参照指标体系等级标准,对评价学院的各项观测点进行逐项评级。网评系统再根据各专家及职能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分类排序。

(三)组织本科教学评估现场交流会

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学校按理工、医学、经管文法艺术类,组织了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现场交流会。交流会要求学院党政一把手汇报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专家结合二级学院(系)汇报情况、各单位自评报告、答辩情况和职能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对各单位进行整体评价。

(四)强化专家组实地考察

评估考察小组对各二级教学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核实自评报告中的支撑材料、日常教学管理状况、各类教学文档的管理、评估整改情况。并根据需要召开学生座谈会以及相关人员座谈会。

(五)注重综合评优及意见反馈

学校根据网评评审、实地考察、现场交流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综合评定,并确认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二级单位进行表彰,并在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等方向给予适度的倾斜与奖励。本科生院汇总、整理评估专家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的意见与建议,相关文件直接反馈到各二级学院。

三、确立本科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

评估工作基本结束后,学校对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充分吸收评估专家及二级学院对评估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以迸一步完善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方案,促进二级学院改革与发展,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本科教学水平。

(一)分类评估,凸显学科特色

中南大学目前有9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医、文等9个学科门类。评估将35个二级教学单位按学科门类分为理工、医学、大文科三大类,根据学院办学模式及学科特点制定了分类评估指标体系。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别学院的办学模式及特点,在相对统一的前提下,凸显各学院的办学特色。例如,体系首次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级指标,对于理科学院(数学、物理、化学)主要考察“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情况,而其他13个工科学院均办有“卓越工程师”试点班,主要观测点包括“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以及“双导师制”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对于实习实训,大文科主要考察社会实践方面,医学主要考察临床技能训练,工科主要考察工程训练等方面的情况。

(二)状态评估,重在过程监控

评估将以往的工作“水平评估”改为“状态评估”,主要考核评价学院一个学年度本科教学各项工作落实的情况和效果,强调日常教学状态,明确二级学院的责权利,把管理重心下移到二级学院,确保日常教学与管理稳定而有序。指标体系中的大部分数据收集来自平时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反映本科教学实时和在线状态,例如: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教、教师评学等指标。实行状态评估,避免学院将本科教学工作停留在以往的成绩和成果层面,促使学院注重日常教学和管理,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特别是在一些主要观测点上实行常态监测,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三)数据共享,着眼常态监测

新的评估体系着眼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学院自我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将定量评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评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要求,选取了本科教学核心数据中的40多项作为评估基础数据。例如: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教学事故数、双语课程数、实验开出率、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项目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学生学科竞赛和获奖情况等。数据主要来源于本科生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平时收集整理而成。选取具有“可操作性、代表性、共享性”的数据是建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基础,在评估时一目了然,便于评审专家评分。此外,学校定期全校的部分基本状态数据,有利于常态监测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