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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成就

古代文学成就

古代文学成就范文第1篇

法学论域内的律学,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一个重要而独特的领域,也是中华法系文化传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中国古代法学中的至显之学,律学萌芽于先秦,滥觞于秦汉,独立于魏晋,成熟于隋唐,衰微于宋元,终结于明清1。本文拟从一个较为宏观的视角对古代律学的发展及其成就予以概括性的阐述和再认知。

一.律、律学

“律”,是一个很古老的字,甲骨文中有之,《易经》和《尚书》中亦有之。《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按前人的解释,“均”是一种木制的工具,长八尺,上面有弦,用以调声。“布”是分布之义。用“均”将十二种音调和谐地分布在乐器上,即为“均布”。从古人对“律”的释义中可以看出,“律”的本义为音律。古乐中有以六律较五声(宫、商、角、徵、羽)之说。以律较声,律由是得出“范天下之不而归于一”的引申义。律在师旅中又引申为纪律、约束之意(如《周易》中就有“师出以律”的说法),这一用法在先秦的军队中已得到广泛使用。从公元前356年起,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他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2,制定了秦律,“律”即成为当时及后世绝大多数王朝最主要的基本法律形式。

中国古代律学(亦称“刑名之学”、“刑学”)以注释法学为主体,它主要研究以成文法典为代表的法律的编纂、解释及其相关理论。作为一种以古代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形态,律学关注的视角既包括立法原则的确定、法典的编纂,也包括法理的探讨、法律的解释与适用等。秦汉以来,律学研究名家辈出,成果斐然,不仅出现了如郑玄、张斐、杜预等一大批杰出的律学家,而且产生了以《律注表》、《唐律疏议》为代表的诸多律学经典著作。可以说,律学的发展对于中华法系的确立与发展、对于古代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法制建构都给予了重要而有益的理论支撑。

二.中国古代律学的阶段分野及其成就

1.律学在先秦的初萌

先秦时期律学研究的萌芽,有着多方面的历史表征。早在西周初期,刑法原则中就有了针对犯罪主观心理状态如眚[过失]与非眚[故意]、终[惯犯]与非终[偶犯]的明确区分,诉讼程序上也出现了狱[刑事]、讼[民事]之别,这说明当时已经开始从理论的高度探讨法的现象与其适用的问题。春秋时齐国的管仲曾从概念上对法的含义予以阐释,他认为:“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作《竹刑》,虽然该书内容已不可考,但从当时的执政者将其作为成文法加以应用来看,《竹刑》当属萌芽期的律学著作,邓析本人也被后世奉为古代“讼师”及律学研究的鼻祖。战国初年魏相李悝在变法中主持撰成《法经》一书。虽然是一部战国时期的成文法典,但就编撰体例、篇章结构和实体内容来看,《法经》不愧为初萌期律学的最高成就,它在律学乃至中国古代整个法律文化史上都是里程碑式的著作。《法经》首次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和“重刑轻罪”的重刑主义原则,初步创立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篇章体例结构,为封建律典法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对后代王朝的封建立法及其法制内容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先秦时期初萌律学的发展还很稚嫩,这种探索性研究其本身还处于偶然和自发的状态,其初衷甚至还具有一定的政治功利性和一味用刑的法家偏激主义倾向;然而它却为律学在秦汉时期的发轫乃至于后世的长足发展提供了适宜的背景,作了十分必要而有益的准备。

2.秦汉时期——律学的发轫阶段

律学在秦汉时期的诞生,以秦代法律注释书《法律答问》等的出现、西汉和东汉相继展开的以经释律、以经注律活动等为主要标志。律学在这一时期滥觞,是有其历史的必然性的。首先,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政治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以及国家的制度设计的日益完备等,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其次,这一时期成文立法的发达、立法活动的频繁以及法律数量的日益庞杂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客观的需要。再次,秦汉时期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经学的发达以及语言学、文字学和逻辑学的进步为以法律注释活动为主要表征的秦汉律学研究的展开创造了适宜的文化环境。

作为以法家理论治国的典型,秦王朝虽然由于其高压的集权统治而对几乎所有的学术研究活动均予以取缔和镇压,但却异常重视法制,实行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国策,从而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家支持(以《法律答问》为代表的法律注释书的风行即是很好的例证)。尽管秦代律学由于缺少其他的学术支撑而在表现形式上仍略显稚嫩,但它却为两汉时期律学的持续的开创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汉朝建立后,经过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两汉的统治者逐渐认同并采用了“外儒内法”、“霸王道杂之”、“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治国方针,通过说经解律、引礼入法以及推行春秋决狱等,把封建法制与儒家伦理密切结合起来,从而开始了封建伦理法制化、封建法制道德化的进程。因应这种时代的政治背景,两汉时期的律学研究也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突出表现为董仲舒等儒家经学大师的以经释律及东汉学者将经学方法应用于律学研究并进行的以经注律的实践。如果说西汉的律学研究因为克服了一味用刑的缺陷而培植了较为厚实的理论基础,那么东汉时期通过训诂方法(经学研究方法)的运用,律学研究则变得更为系统、周密和严谨。据《晋书-刑法志》载:对当时(汉)的律文“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东汉学者的律章句,是东汉时期最典型的律学著作,为秦汉时期律学诞生的重要标志之一。儒者们通过律章句对汉律令中的概念、立法背景和历史渊源等均作出了各自比较精确的界定和阐述。

比照初萌期的律学,秦汉诞生期的律学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首先,它内容更加丰富,注释也更为详尽。秦汉律学有对某项法律、法令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演变的阐述分析,有对律文的立法宗旨、含义的归纳总结,还有对法律概念、术语的训诂、解读和界定,呈现出一种较为系统的状态。其次,律学研究中儒法合流的趋势明显。秦代律学对宗法伦理思想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如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而两汉时期法制的儒家化更使律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被儒家的思维与视角所同化。汉时的儒者不仅用儒家经义来阐述法律文意,而且用经学方法来诠释法律概念。再次,秦汉律学开创了立法与编撰律疏同时(如秦朝的《法律答问》)、法律注释与私学并行和前文已述的以经释律等传统,这些都对后世影响极大。

3.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

尽管律学于秦汉时期诞生,但对律学研究予以明确记述并使用“律学”来指称法律注释及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却是魏晋以后的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性演变时期,秦汉早期的封建法制经由它完成了向成熟完备的隋唐封建法制的转变。在长达近四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封建集权统治的相对削弱及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内迁,整个社会的结构(包括文化结构)在剧烈的变动中得到了新的整合。因应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律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独立性明显增强并呈现较前代更为昌盛与活跃的形态。主要表现在:

〈1〉儒家思想在律学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律学研究儒家化基本完成。可以说,律学的诞生过程,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也是律学研究儒家化趋势日益发展的过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在国家立法、司法活动中,在社会的律学研究中的影响,不仅较秦汉更加广泛、深入,而且出现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倾向,为隋唐及后世律典的“一准乎礼”奠定了基础。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这一时期“十恶”、“八议”等的出现以及围绕“十恶”、“八议”的入律,律学家们从经义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的深入研究和阐述。

〈2〉律博士的设置和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的形成。

公元227年,卫觊上奏魏明帝:“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百里长吏,皆宜知律。刑法者,国家之所贵重,而私议之所轻贱。狱吏者,百姓之所悬命,而选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魏明帝采纳了卫觊的建言,于是曹魏在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9年)颁布《新律》的同时,在廷尉之下,置律博士一人,位第六品中中,负责对地方行政官吏和狱吏教授国家的法律、法令。此后西晋及南北朝时期的政权也大都设有律博士或类似职位。魏晋南北朝的律(学)博士,是在司法机构廷尉或大理寺之下的属官。这样,法学教育附属于司法行政之下,律博士们既研究、教授法律,也参与立法与执法活动。又据史书载,后秦姚兴当政时期(394-416)于长安设立律学,“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这是中国历史上官方设立的第一个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律博士和独立专门的法律教育机构的设置,使律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偶然自发的状态和单纯的学者热情而具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对促进这一时期律学的发展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名家辈出与律学地位的提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名家层出不穷,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职业阶层。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曹魏时期的刘劭、卫觊,西晋时期的杜预、刘颂、张斐,南北朝时期的封氏家族等。律学家们或直接参与当朝立法,或对成文法典的条出权威性的注解——这些注疏经由官方认可甚至可以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法律文件,从而使律学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律学研究在国家法制建构中的作用也日益彰显。例如律学家杜预曾直接参与《晋律》20篇的制定工作,而由封述(出身渤海律学世家封氏家族)主持完成的《北齐律》则取得了这一时期立法的最高成就。又据《晋书-刑法志》载,太和初年,魏明帝下诏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在审判活动中“但用郑氏[注:指郑玄]章句[以经释律著作],不得杂用余家”,这一规定使私人对法律的注释在历史上首次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司法文件。当然,这一时期最为著名的律疏注释成果当属张斐、杜预两位律学家对《晋律》所作的注本和律解。他们的晋律注经晋武帝诏颁天下,具有了与法典律文条目相同的法律效力,以致后世径称《晋律》为“张、杜律”。

〈4〉方法论的进步和律学研究的深入与繁荣

魏晋南北朝时期尤其晋代以后,由于玄学宇宙观和“辨名析理”方法论的影响,律学研究在方法论上有了进步。律学家们一般不再单纯使用儒家经义来解释法律条文和法律名词,而是更多地使用抽象的逻辑思维及归纳、演绎的推理方法,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趋势愈加明显。

在方法论进步、法制发展、文化昌明的基础上,这一时期的律学在研究上愈加深入繁荣,其成果集中表现于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改革与创新之中。其一是魏晋律的制定和刑名法例篇的定型;其二是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于世的并为隋唐律典十二篇目、五百条文的结构体系提供了直接历史渊源的《北齐律》的制定。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除了上述四点表征,还表现为刑法原则的确立与完善、法律解释的精确与明晰等等,笔者限于篇幅,此不赘言。虽然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有着浓厚的承启性色彩,然而毋庸置疑,其在整个律学发展史上的地位是重要而关键的,而其在基础理论研究和革新法制方面的独特的开创性的贡献在中国古代律学史、法制史中无疑将永放光芒。

4.成熟与发达的隋唐律学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全盛时期,封建法制在这一时期达到了空前的完备状态。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进步,因应立法发展、法学教育全面展开、法学世界观进一步成熟的时代法制背景,在总结吸收前代律学成果的基础上,律学在隋唐时期步入了历史性的成熟与发达阶段。主要表现在:

1)官方及私家编纂的律学著作为数众多(代表性著作为唐长孙无忌等人奉诏编著的《永徽律疏》)且社会普及度较高;

2)以儒家为核心并综合各家精华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全面渗入到律学的研究之中3;;

3)律学研究中有关法律体系的理论进一步成熟,体现立法学成果的法典的结构也更为合理;

4)刑法的基本原则更为丰富,刑罚的体系更加完善;

5)专门性法律制度的研究更为深入;

6)律文注释更为全面(如在阐述“十恶加重”原则时,唐律疏议对“十恶”重罪的立法意图和宗旨均作了详尽的说明和论证,并阐释了与之相关的皇权原则、宗法伦理原则及贵贱尊卑等级原则等),法律名词概念的解释更为精密周全(如唐律疏议在探讨“罪刑法定”问题时虽然指出:“事有时宜,故人断制敕,量情处分”,但同时也认为人主之断为个案,强调“不得引为后比”);

7)律学研究的方法更加多元。

隋唐律学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的“巅峰时刻”,而作为中华法系的标志性律典和人类历史上三部最杰出的法典之一的《唐律疏议》[以下简称唐律]则是这一时期律学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从唐律的结构体系看,作为中国古代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其序列安排是十分合理的;它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犯罪居中,诉讼程序置后”,整部法典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充分体现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学研究成果的吸收与创新。前人有言,唐律“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范围甚详,节目甚简”。的确,唐律不愧为我国古代法学世界观和法律文化的集大成者,它继承了历代立法的成果,其本身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从而达致了封建立法的最高水平,为唐代封建社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后世中国及东亚、东南亚的法制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当社会稳定发展、成文立法发达,讲求“法条之所谓”的律学便会兴旺。隋唐律学的成熟与发达,尽管有其历史积淀的因素,但也正是上述规律的具体体现。当然,律学在隋唐时期的成熟与发达已经有着浓厚的总结性色彩,而其在唐之后的衰微也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物极必衰”的哲理——然而这却并不构成我们置疑隋唐律学之辉煌成就及其历史性地位的理由。

5.走向衰微——宋元时期的律学研究

唐朝灭亡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由动荡的五代十国进入到了地区局势相对稳定的宋辽夏金元时期,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多元法制并存阶段(其中宋元法制较为完整)。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较之隋唐,其形衰式微的趋势明显。然而独特的社会时代背景赋予宋元时期律学以鲜明的时代特色——这又反过来促进了其时斑斓的封建后期法制的建构。

终两宋之世,律学兴废几番,其路坎坷。律学教育在宋朝有三次大规模的兴起,即所谓的“庆历兴学”、“熙宁—元丰兴学”及“崇宁兴学”,这三次“兴学”可以认为是两宋读书读律风行及律学研究较为活跃的时期。然而,尽管宋朝统治者对当时的读律之风予以了肯定,但其在设置律博士和官方法律教育机构“律学”问题上的游离不定的态度却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律学的发展4。再加上程朱理学正统地位的日益确定、两宋时期对总结司法审判经验的异常重视以及宋代司法中敕的风行等等使得律学在两宋时期事实上沦为“小道”。然而即便“落寞”如斯,两宋律学依然在历史上绽放出了其独特的光彩,突出表现在有宋朝特色的立法成果《宋刑统》之中。《宋刑统》由宋太祖时期的朝廷司法官员和法律专家受诏编撰,经由太祖皇帝诏颁天下而成为两宋通行全国的刑书类型的根本大法,其独特之处在于:1.采用刑律统类的形式,不仅是中唐以来立法编撰形式的一次重要变化,而且也是对传统的封建律典命名的革新。2.添附敕令格式的体例,首开我国立法史上律令敕式合编体例的先河。《宋刑统》不仅在两宋时期得到实施,它还影响到了辽、金、元至明清时期甚至于东南亚诸国的立法,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宋朝律学研究的独特的富有开创性的成就。

元朝未设律学,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时律学研究的偃旗息鼓。作为我国古代第一个由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大一统的封建政权,元代的法制有着浓厚的夷族色彩(如确认各民族间的不平等地位、维护落后的生产方式、保留蒙古习俗、赋予宗教僧侣法律特权等等),但其主要的趋势是汉化、封建化。元朝的立法,从1291年的《至元新格》、仁宗时期的《风宪宏纲》到1323年的《大元通制》、1346年的《至正新格》,有元一代的法典编撰“附会汉法”,到处可见律学的影子(应用了汉人历代政权的律学研究成果)。虽然元代律学无法同隋唐甚至两宋的律学研究相比拟,但我们必须看到其在夷法汉化、封建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独特的历史作用,而其凭借元朝强大的军政帝国实力所达致的周边影响力也同样不可轻视。

6.律学在明清时期的历史性终结

处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晚期的明清二朝,其封建法制在隋唐宋元的基础上在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极端强化的背景下又有所发展,法制因应集权专制的需要而更加严酷,司法也愈加腐朽。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古代律学也终于在僵化的总结与思考中失去了生命力,在登峰造极的因袭与保守中走向了历史的终结。当然,同时我们也无法否认明清时期我国古代律学对邻国较之前代毫不逊色甚至更为突出的影响。

有明一代,立法活动主要集中于开国之初。从历30年编纂始成的以“严”、“简”著称的《大明律》,到堪称古代中国社会普及度最高的封建法典的明《大诰》以及各种例典,无不是在明初统治者尤其朱元璋的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指导下完成的。作为明代法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刑用重典”表征着汉唐以来在立法思想上的一次大变化,也因此成为明代律学的一大特色(虽然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朝统治者的意志)。尽管律学在明代总体上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没落与僵化,但明代律学著作的极大丰富与较为完好的保存、其时中国律学对满清一朝及周边诸国尤其日本、朝鲜和越南法制建构的突出的影响力,却使其在整个中国古代律学史中占有了一个特殊重要的地位。

与明朝相比,满清时期的律学异中有同。一方面,少数民族的背景使其法制建构凸现民族特色,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也有带上了浓厚的民族融合的色彩;另一方面,因袭明制并走向终极的专制主义集权政治对这一时期的律学发展同样有着显著的影响。因此虽然清朝的私家注律盛极一时,但出新的很少,绝大部分是在整理“祖宗的家底”。当然,这种整理旧故本身也是清代律学较为活跃的体现,而且也确实出了一些成果,比如薛允升的《唐明律合编》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比较法著作。另外,清代律学对周边国家的法制也同样有着重大的影响。然而,不管怎么说,鸦片战争渐渐的近了,西学东渐的思潮即将涌动,我们的古代律学也将在隆隆的近代化的号角声中走向终结。而清末律学家沈家本因应时代而进行的中西结合的律学研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为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画上了一个兼具传统底蕴的近代化的句号。

尾论

绵延千载的中国封建社会成就了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三代以来从未停息的法制进程也成就了讲求“法条之所谓”的中国古代律学。古代律学的辉煌成就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古代律学家们的治学精神和敬业态度值得我们在仰瞻的同时躬身实践。当前,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稳步推进,与之相应,法学研究也日益繁荣。对古代律学(成就)进行历史的回眸,从中汲取有益于法学研究乃至法治发展的合理养分,无疑将大有裨益——这也是笔者于此不吝笔墨展开论述的原因。只要我们不懈的进行相关的探讨和努力,我想,我们就有理由期待这样的一幅远景:在古代律学取得辉煌成就的中国,法学至显,法治昌明。

古代文学成就范文第2篇

1.1信息技术辅助古代文学传统教学,忽视了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在信息技术课堂环境中,古代文学的教学依然维持教师讲课,学生被动听课的模式。由于每一名学生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都不甚相同,特别是一些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由于接受能力有限,即便是有信息技术辅助,也会使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的课堂教学产生心理上的排斥感。教师在进行古代文学内容的教学中,将所有的学生都作为整体的教学目标,按照课堂教学计划循规蹈矩地进行。学生作为知识的接受体,被按照平均水平教学,很显然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之间的差异性,而且并没有注重对于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古代文学的鉴赏能力的培养,并没有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1.2信息技术喧宾夺主信息多媒体技术辅助古代文学课程在一些学校已经有所运用,但是教学模式上并没有实现创新,而是仅仅作为演示的工具,将一些与课堂教学内容相关的画面展示到多媒体课件中,甚至于将古代文学的教学内容都展示在课件模板上,代替了黑板的板书。也就是说,从目前多媒体辅助古代文学的教学设计来看,往往会出现由于过多地依赖于多媒体技术辅助,而导致了课堂教学内容出现了信息技术喧宾夺主的效果。

1.3完全忽视了古代文学的传统教育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得以广泛应用,改善了古代文学的课堂教学环境。但是,如果过多地运用多媒体技术而忽视了传统教育的价值,就会使学生感觉到课件仅仅是黑板的替代品,而学生依然是以听课和记笔记为主。教师成为了多媒体的操作手,虽然起到了渲染课堂气氛的作用,但是,却没有引导学生将注意力转移到古代文学的教学内容当中,造成了课堂效果的负面影响。

1.4教师没有与学生建立起课堂互动教师教学的过程与信息技术传输的过程有相互雷同之处。将知识信息运用多媒体技术传递给学生,学生则会对于知识进行选择性接受。为了能够使学生能够将需要重点掌握的古代文学内容有所关注,教师就需要进行技术性地引导,以避免学生盲目地选择知识。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事实上是形成逻辑思维,并发挥创造能力的过程,如果仅仅是通过课件将课堂内容展示出来,由于信息量大,而学生又没有充分的时间细看和思考,那么,所展示的内容就很难于被学生消化吸收。所以,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中,教师的引导性是非常重要的。

2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古代文学教学模式的途径

2.1将信息技术与古代文学的教学内容相融合实现古代文学教育模式的创新,就是在运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将信息技术与古代文学的教学内容相融合,让学生感受到古代文学的课堂上的现代气息,从而让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的教学产生一种新奇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认知。当学生对于古代文学从接受到欣赏,直至进入到自我陶醉的境界的时候,那么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古代文学课程教学也就成功的一半。

2.2以多媒体技术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古代文学教学中,将多媒体的工具性改变,而是使信息技术成为教学的一部分,其是建立在古代文学的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的,根据时代的需要对于教学模式的一种完善。那么,在运用信息技术对于古代文学教学进行设计的时候,就要考虑到社会性、时代性,以及学生的兴趣和对于知识的接受能力。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普及,可以让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的兴趣首先建立在计算机课件操作的基础上,变换的图片、动态的展示都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3教师与多媒体之间建立成为有机的组合体课堂教学内容是古代文学,那么教师一定要把握好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将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古代文学教学内容中来。所以,对于课堂教学内容中的诸多元素,包括多媒体技术在内,都要建立起缜密的关系,使相互之间形成连贯的整体,而教师与多媒体之间的人机操作则是有机的组合体。

2.4通过多媒体技术实现教学与学生的互动对于古典小说和戏曲的课堂教学,古代文学教师可以在授课之前将课堂教学技术在网上授课平台公布,请学生根据教学内容收集资料并整理。课堂上,教师可以请学生将自己所整理的资料在多媒体课件上展示出来,并针对课堂教学内容来讲解自己的所知所感。之后,教学可以从学生所整理的资料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作为自己教学的基础,并与自己所制作的多媒体课件展开教学。

3信息技术辅助古代文学教学实践

在被时尚所包围的时代,古代文学在数字化浪潮的冲击下近乎被淹没了。为了能够使古代文学继续绽放其特有的魅力,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作为平台,将古代文学元素以新的方式呈现出来,从而激发起新的活力。对于很多学生来讲,古代文学毫无用途可言。那么,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就要首先抓住学生的心理,以学生可以接受的最为时尚的元素与古代文学课堂内容相结合,以做到以今索古。中国的成语多数都源于一个古代的故事,中国的流行歌曲中也含有传统的元素。比如王菲的一首《水调歌头》,其歌词就是苏轼所做的一首诗“,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如果仅仅将诗歌的内容展示在课件上,也许很少有学生关注,而如果播放王菲的这首歌曲,就会对于学生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将现代与古典相互结合,让学生从现代的意识出发走进古典文学欣赏境界,可以让学生懂得我们所追逐的时尚中并没有将古代文学抛弃。

古代文学成就范文第3篇

2015年,科学出版社出版了《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考古学卷》。这部书力图站在今天的立场,回顾和衡量上世纪考古学家的工作及成就。传文中,夏先生善于从世界范围和多学科角度考虑问题、追求国际水平和发挥固有学术传统的治学特点被进一步突显,而对夏先生在中国考古学史上的地位的总体评价,则与30年前的悼文如出一辙②。

30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中国考古学来说,30年蕴含着发展和前进的机遇。这种发展,成为我们今天回顾和反思夏先生学术成就的契机。

对于专业领域意识日渐增强的当今考古学者来说,夏先生学识的渊博和研究领域的广泛几乎成为一个传奇。受因果思维习惯的影响,面对一个传奇式的人物,我们愿意回顾其成长的心路历程,尽管我们永远也找不到一个自由者成长历程中的决定性因素。

个人的成长在根本上离不开时代的影响。夏先生是在“新文化运动”的直接影响下成长起来的现代专业人士。夏先生求学的年代,中国正走在从封建帝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艰难道路之上,以现代西方科学为核心的教育体系已初步建成,鲁迅当年“走末路”学洋务的日子已成为历史。上世纪50年代初期,夏先生自订了一份“家世与少年时代”,他从其漫长的青少年时代撷取了三个事实:1922年,高小一年级时任儿童自治会图书馆主任,阅读文学研究会的新小说及《小说月报》,开始对新文学发生兴趣③(卷一,第6页);1924年,在温州十中读书,周予同先生教国文,选陈独秀《新青年・发刊词》(卷一,第7页);1925年,请父亲在游沪时购买鲁迅的《呐喊》(卷一,第8页)。看来夏先生明确意识到,他是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新文化运动”是夏先生自我认同的成长背景,他的成长确也得益于“新文化运动”之后的自由学术风气。

那个时代文化和学术界大家云集。夏先生在上海光华大学附中学习时,就旁听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和张东荪的“西洋哲学”;在燕京大学听钱穆的“国文”,后在清华听钱穆的“战国秦汉史”、陈寅恪的“晋南北朝隋史”、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外交史”。单是日记中抄录的公费留美考试成绩单上考官的名字,就足以令人倾倒:“国文”朱自清、“英文”吴宓、“中国上古史”顾颉刚、“人类学”李济、“地质学”丁文江(卷一,第265页)。改革开放以来,三四十年代的文化学术地貌学在摒弃了主流意识形态影响下非黑即白的标签式评价之后,呈现出了不一样的风采。一时间,学界大有厚“古”薄“今”之势,当然也有如学者葛剑雄所指出的,那个时代的学术成就被夸大了,争议似乎不小④。其实,对一个时代的学术成就的科学评估不可一概而论,那恐怕应该是各学科发展史的课题。当我们夸赞三四十年代的学术时,我们或许并不是真的看中了那时的学术水准,而是思慕陈寅恪为王国维纪念碑题写的那两句话:“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夏先生1931年在燕京和清华求学时,曾阅读大量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包括《哲学之贫困》《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经典原著,以及考茨基、河上肇、拉斯基等人的著作。如果说在“思想改造”和“”期间,这份书单能够支撑夏先生对进步思想的追求,那么在今天,它们的存在证明的是其时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

作为留美预备校,清华园的美国校园文化和通识教育理想对夏先生的成长不无正面影响。夏先生在博览群书之余,经常与同学打网球、桥牌和郊游,虽然他常对自己流连于运动和牌戏深表自责,但那不过表明他是一个自律性极强的人。那时的北大可能允许学生偏科,但清华则要求新入学学生通过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课,以拓宽知识面⑤。在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与秩序井然的学习生活的二重奏之间,夏先生的“智识”得到了拓展,这一点正是他日后在考古专业领域中得以自由驰骋的坚实基础。

“智识”这个词出现在夏先生的早年日记中,在不同语境下涵义不完全相同。简要归纳,有三种用法。比较容易理解的是“铸铜之智识”(卷一,第382页)、“地理学的智识”(卷二,第46页)、“制陶术的智识”(卷二,第195页),这时的“智识”就是现在所说的“知识-knowledge”。但在如“智识状态”(卷一,第397页)、“受智识及品行之训练”(卷二,第143页)等处,“智识”当兼有“智性-intellect”和“知识-knowledge”之义,其内涵应大于“知识”,因为“智性”是在“认知”基础上进行逻辑思考的能力和理解力,它和“知识”水平并不必然地对等。广为诟病的中国教育,就是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对“智性”能力的培养。第三种用法为“智识分子”,其间的变化颇耐人寻味。“智识分子”首次出现在1931年夏先生阅读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时所做的笔记中。在那本书中,“智识分子”或者是作为封建势力代表的士大夫阶级的依赖者,或者是作为“资本主义奴隶”;“智识分子”服务于统治阶级,不代表社会的先进力量(卷一,第32页)。在1936年的一则日记中,记有夏先生对阅读Robinson所著 “Mind in Making”一书的评论,说此书“叙述吾人智识之浅陋,遗习之深染,而力主思想自由之必要。书乃欧战初毕时所写,表示当时智识分子之见解,颇可一读”(卷二,第19页)。这里的“智识分子”显然不再带有贬义,它应该就是英文intellectuals的对应词,即后来的“知识分子”。从intellectuals的本意看,“知识分子”的用法并不尽如人意,因为它只强调了对“知识”的占有,而忽略了对“知识”的自由追求。亚里士多德说,哲学源起于“好奇-惊赞”,其实人文科学又何尝不是如此。Intellectuals就是这样的群体:他们追求“知识”,但这种追求当是摆脱、超越于实用、功利的目的,是“为知识而知识”;只有“为知识而知识”的人,才是自由者,才能真正从运思过程中获得。在这个意义上,用“知识分子”替代“智识分子”实则是对这一群体的贬低。在人文领域,仅有“知识”而缺乏“人文化成”历程的人,可以满腹经纶,但不过匠人而已。所幸二者的差异已为文化学术界所重视,“智识分子”的用法已经出现在正式出版的书刊之间⑥。

在培养“智识”的目标和相对自由的学术空气下,良性的学术批评体系正在建立。夏先生曾在《光华大学附中周刊》上就发表《吕思勉〈饮食进化之序〉的商榷》,对食物的进化和“茹毛饮血”的理解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清华期间,夏先生先是应吴晗之邀担任《清华周刊》的文史栏主任,后与吴晗等共同发起成立了“清华大学史学研究会”。1934年5月,夏先生在蒋廷黻的指导下完成了毕业论文《太平天国前后长江各省之田赋问题》,深受导师赞许,但他依然发表文章,就蒋廷黻1931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一书的体例进行商榷,就书中的西历年月日、西文原字和标点等加以补正⑦。此类商榷和评论文章,在三四十年代夏先生还发表过多篇。

那个群星灿烂的年代,出现了很多文采和学问兼而有之的人,冯至、闻一多、沈从文、钱锺书、陈梦家、卞之琳,他们后来大多花落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他们相比,夏先生并无出众的文采,虽然他的文字功底非常扎实。夏先生是摆脱了传统文人气的现代专业人士,是走出金石学传统的考古学家,这个转变来之不易。

初闻考取留美考古门的一段时间内,夏先生对考古学并无兴趣,一时间怅然若失(卷一,第264页、265页)。及至安阳小屯实习,夏先生更是感叹,自己更喜欢也更擅长读书,不擅长从事需要组织和管理才能的田野工作(卷一,第302页、第311~312页、第320页、第326页)。但在中国考古学初创时期,人才稀缺,所以夏先生之步入考古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国家行为”。当时清华确定由傅斯年和李济担任夏先生的导师,在安阳实习时,李济和梁思永多次与夏先生商谈未来的学业规划――那也是在规划中国考古学的远景蓝图。当时夏先生承载的心理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一方面是学界前辈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望,另一方面是在内心祈盼“在职业以外去找一个可以安心立命的思想或信仰”(卷一,第265页)的渴望。但夏先生最终克服了内心的彷徨,从1934年开始阅读李济《西阴村史前的遗存》一书开始,历经1935年春在殷墟西北冈的首次考古发掘,至1941年学成归国后的西北考察团的调查和发掘,夏先生迅速成长为中国考古学的奠基者之一。1950年夏先生任新成立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逐步开始全面领导中国的考古学研究。他主持河南辉县商周遗址、长沙战国两汉墓和明定陵等重要考古发掘,负责考古学期刊和考古专刊的编辑出版,组织《新中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和《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等若干重要论著的编撰等。考古学又因存在实际的工作对象和具体的田野活动而不同于其他学科,对遗址的发掘、规划、保护,以及相应的人才培养等,都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夏先生在这些方面也一直担负着领导职责。因此,对于“夏先生为新中国考古学指导者、组织者和中国现代考古学奠基人之一”的认识和评价不会因时代变化而改变。

但是学科初创者或许会遭遇到悖论式的命运:一方面,奠基性工作虽艰难但易显成效,犹如平地拔起的高楼引人瞩目;另一方面,随着学科向纵深方向发展,对学术问题的研究要不断向前推进,前人的观点可能会被后人超越,奠基者的工作有可能被颠覆、替代或降低到历史意义,如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某些成就。夏先生不仅没有遭遇这种命运,而且他的研究即使在今天看来仍然在学术史上居领先地位。

夏先生的研究工作具有全局意识。过去,学界更多强调夏先生研究领域的广阔⑧,其实,他的全局意识与责任意识更加突出。从上世纪50年代以降直到80年代,夏先生每隔5年、10年或30年,都要对那个时期的考古发现和研究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展望。即使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夏先生也在《考古》复刊的首期总结了60年代后期的考古收获⑨。80年代,夏先生更多地从宏观上思考和认识中国的文明起源问题。如果我们充分意识到中国考古学在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的开创期与曲折发展的话,当更清楚地意识到这些论述在当时的引领性意义。

在心怀中国考古学全局的前提下,夏先生没有忽视对具体材料的精细研究。最能体现这一特点的案例是他对新疆、青海、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广东等地历年出土的衣文钱币、波斯萨珊银币、东罗马金币、拜占庭金币、阿拉伯金币、威尼斯银币所做的系列研究⑩。对这些细小的钱币,夏先生详尽地统计历次发现的时间、地点、数量、埋藏背景,追溯国内外学者既往的研究,考察每一枚钱币的形制、花纹、文字、标记、大小,再结合国外的相关钱币考证中国出土钱币的国别、铸造年代和埋藏年代、历史背景和用途,最后再由此讨论中西交通和文化交流。在这样的研究中,每一枚钱币的细节和每一批钱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均无一遗漏。另一个突出例子是对新疆等地及古代丝绸之路沿线发现的古代丝织品的研究11,具体到了每一件织品标本的分类、织法、经纬线的疏密度、经纬线的交织,等等,并配有详尽的结构图与组织图。这些论文讨论的问题极为专门、也极其细微,今天阅读起来都需要足够的耐性,很难想象夏先生当年是在怎样的情形下写作的。夏先生对黄道十二宫的梳理、对汉简中具体文字的释义等也莫不如此。这些研究不仅解决了相关的具体问题,更为此类研究提供了范例。

在立足大量可靠资料的基础上,夏先生尤其强调要提高考古学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研究水平12。夏先生对考古学的认识、对考古学文化的讨论等有着深远影响。至少从上世纪50年代学科初创期开始,夏先生就在各种论著中不断论及考古学的对象、性质、研究目的与方法。至80年代,他深入、系统地阐述了什么是考古学13。近一二十年来,随着对西方考古学了解的深入,中国学者对于考古学的认识不断发展且趋于多元化,但夏先生对考古学的阐述在中国仍保持着百科全书式的主导地位。针对50年代全国各地的考古新发现骤然涌现的局面,夏先生又及时讨论了考古学文化是什么、如何确立和命名、以及考古学文化对于考古学研究的意义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4。时至今日,围绕考古学文化进行的深化研究仍然是中国考古学的主要内容。夏先生对某些区域文化也有重要认识。1959年,在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成立的文物考古工作队队长会议上,夏先生就谈及了长江流域考古。当时在长江流域的考古发现相比于今天还非常有限,但夏先生已论及古代长江流域对于中国物质文化的贡献,并从长江流域的角度提出了汉民族的形成过程和古代社会性质等重大问题15。在此后的50多年里,长江流域以丰富的考古发现极大地充实了夏先生立论的基础。今天,中国古代文明的多元一体、汉民族的形成过程、不同区域间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异等都被作为前沿问题。如果是资料的丰富、理论的发展、视角的变换促成了今天认识的进步,那么,夏先生半个世纪前提出的问题更突显了他认识的前瞻性和思想的先进性。在一些专门领域,夏先生也有高屋建瓴的论述,如夏文化、商代和汉代玉器、我国古代的丝织品与丝绸之路等。夏先生曾撰文系统讲述田野考古方法,相信这些方法早已融入中国的田野考古实践之中,其影响难以估量。

更难能可贵的是,夏先生始终致力于促进利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开展考古学研究。在夏先生出国学习考古学之前,即已发表近代史方面的论文。转入考古门后,他的研究涉及古文字学、数学、天文学,以及古代科技等。不通晓这些专门的知识是无力从事这些精深研究的。对洛阳西汉壁画墓中星像图、宣化辽墓星图、敦煌星图,以及二十八宿和黄道十二宫等的研究16,显见夏先生通晓中国古代的星图与现今西洋天文学上的星座,也熟知中国、印度、巴比伦和希腊等古代天文学成就。前述夏先生对丝织品的研究,则让人叹服夏先生对中国及西亚古代纺织技术的了解――包括各类织品的纺织细节和各种织机的结构与使用。

夏先生认为,一门学科有它自身发展的具体特点,但又和其他学科相联系17;“当代世界科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是一方面专业化而另一方面整体化”,“后者是每一学科与别的学科在理论上互相渗透,在方法上也互相渗透”18。夏先生尤其注重科技史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认为考古学有很多地方需要依靠科技史专家的帮助,有些问题是考古工作者经常没有能力来自己解决的19。外国学者曾评论,正是由于夏先生在科技史方面的兴趣,才使得中国考古学家重视技术史研究20。碳十四测年方法在中国的推介、碳十四实验室的建立、碳十四测年工作的开展和数据的公布等,均与夏先生的认识与部署相关。1977年,夏先生利用已经发表的四批碳十四数据,结合考古材料,就中国各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年代序列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21。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并为中国史前考古学的研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在“”60周年之际,夏先生在《考古》上发表了题为《和中国近代考古学的兴起》一文,明确将作为科学的考古学在中国的落户与倡导“民主”和“科学”精神的“”联系在一起。夏先生指出,中国考古学的前身是“金石学”,但“只有在的影响下,中国的近代考古学才得兴起和长成”。在一个讲到“科学”二字时仍需在前面加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限定语的年代,一个不便提李济的名字、而只说用英文出版过《安阳》的时代,夏先生对“”倡导的“科学”精神的解读依然深刻。他指出:“提倡科学,不仅是介绍和发展各门科学的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鼓吹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结合实践的科学方法”22。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一直是夏先生在考古学研究领域中坚守的原则。

夏先生从步入考古门的那一刻起,就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安阳实习的时候,法国汉学家伯希和曾来参观。梁思永担心殉葬坑被外国人看见,宣扬出去有损国誉,故提前令人用松土盖住人架。那时夏先生就有“这又是何必”的感叹(卷一,第325页)。1959年江苏宜兴西晋周处墓出土的金属带饰和残片,经化学分析为铝。但铝是到19世纪才被提炼出来的,遂有多个科研机构分别就残片重新进行了数次分析,结果发现成分有银也有铝。1964年夏先生再请中科院物理所鉴定,证实16件完整带饰都是银而非铝。夏先生撰文详述历次鉴定的始因与结果,又论证银带饰为公元3世纪之物,而墓中的铝片可能是后期混入的23。1972年河北蒿城台西出土的铜柄铁钺,夏先生虽亲见认定为铁制,但仍提出要对陨铁还是人工炼铁进行鉴定。随后,冶金部的冶金研究所鉴定初步认定是炼铁,因为杂质中含有炼铁中作助熔剂的石灰,相关简报由《考古》1973年第5期发表。夏先生在审读校样时为慎重起见,在“编者附记”中指出这一发现很重要,但仍有可能是陨铁,因为含镍量高,而石灰可能是沾污上去的。为此夏先生还被批为“打击新生力量”。最后夏先生请柯俊教授重新鉴定,最终证明是陨铁,这一结果遂为国内外学术界普遍接受24。

夏先生还把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升到了理论的高度。他多次提出,“我们在考古工作中尊重客观事实,决不以所谓‘理论’来歪曲解释事实”25,“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26。1985年3月夏先生在中国考古学会第五次年会开幕式的讲话中――这大约也是夏先生的最后一次公开讲话――再次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这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27。在那个时期,中国考古学界总体上做到了这一点。日本学者贝X茂树在上世纪70年代末评论中国考古学虽然有民族主义和单线进化论的影响等,“然而,在野外考古学调查、发掘现场,却是尊重事实。那种以理论歪曲解释事实的倾向虽不能说绝对没有,但确实是罕见的”28。张光直也有类似评说:“翻检过去30年的考古学书刊,就会发现政治化的倾向始终存在。不过,概因忠实于传统的史学的独立性,在我看来,中国考古学还没有受到政治化极端的影响。资料、对资料的分析和政治术语共存于大多数考古报告和论文中,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经纬分明,相互间的影响不大也不深”29。之所以如此,应离不开夏先生个人的坚持与倡导。

有了科学的实事求是精神,夏先生一开始就把中国文化置于整个世界文化的背景之下,以世界主义的眼光审视中国考古学。对于中国考古学的奠基者而言,世界主义已是一种理论上的自觉。那个年代的学人差不多都是“‘乡土中国’的世界主义者”。美国汉学家易社强说,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在东南沿海接受西式教育的学人对纽约和伦敦的思想潮流的了解,远超过他们对本国农村生活的肤浅了解。“他们在社会上是精英,在思想意识上是世界主义者,在政治上是民族主义者”30。这一点是否造成了“知识分子”在未来的不幸姑且不论,只就考古学领域内的世界主义意识而言,这无疑是科学的、先进的。中国文明从来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古代文化的交互影响不仅不会损害中国文化的主体性,反而为中国文化增添了多样性。更重要的是,站在世界文明的高度反观中国文明,能够对中国文明有更深的认识。

1935年安阳实习前后,夏先生在日记中郑重记载了李济的两则教诲:

“旋往谒李济之先生,……继言及中国考古学之重要,在于以全人类的观点来观察中国古代文化在世界中的位置”(卷一,第285页);“中国文化与西洋有关系,此为已证实之事实,惟关系深浅如何,则尚待证明耳。现今中央研究院集中精力于中原文化,欲先明了中国上古文化之主体,将来必扩充至南部及沿海”(卷一,第292页)。

今天看来,李济的话不仅是对夏先生的职业启蒙,也是为未来中国考古学指明方向。夏先生在伦敦大学求学时,舍弃了简便的以中国考古学研究换学位的道路,选择了艰难的埃及学,并以《古代埃及的珠子》为博士论文题目,这是他直接从事的世界考古学的研究。回国后夏先生依然保持这方面的研究,内容涉及埃及考古的玻璃珠、蚀花肉红石髓珠、贝克汉姆岩以及瑞典的中国外销瓷等。对于很多中国境内出土的材料,比如古代纺织品、钱币、银器、瓷器和石碑等,夏先生都是把它们放在世界古代文明的背景下来认识的31。即使是中国考古学的论题,通常也都涉及到与西方文明的比较。

夏先生对西北地区的考古材料的重视和研究,或许可以归因为他一直力图从世界的范围内来看待和考量中国古代文明。日本学者三上次男在悼念夏先生的文章中写到,“1941年在抗日战争中归国的他的心,深深地向着国内。但是,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任职时,作为他的研究对象的地域仍然是以与西亚相近的甘肃为中心的地方,这是很有意思的”;夏先生逝世前约一个月正在研究宁夏固原北周李贤墓出土的萨珊时期的镀金银瓶,表示今后要专心研究它,为此三上次男感叹道:“最后的研究对象和初期的研究对象结合在一起,不能不使人感到其间有某种因缘”32。

身为新中国考古学的领导者,夏先生对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整体中的定位能够形成客观的认识。1983年3月,夏先生在应日本广播协会的邀请所做的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出,“在商文化中,冶铜技术和艺术,甲骨文为代表的文字,用马驾车,夯土建筑等,都出现了,都市也已兴起。但是这些文化元素的渊源问题,仍未完全解决”33。在日本的另一场演讲中,夏先生又提出,殷墟文化的都市、文字和青铜器三个要素方面,都具有中国色彩的特殊性;中国文明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本身的发展,但是这并不排斥在发展过程中有时可能加上一些外来的因素、外来的影响。根据考古学上的证据,中国虽然并不是完全同外界隔离,但是中国文明还是在中国土地上土生土长的”;“这些外来的影响不限于今天的中国境内各地区,还可能有来自国外的”34。如今我们已愈加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境内各地区文化对中国文明的最终形成所作出的贡献。同时,新的研究也表明,中国的一些家养动植物都不是本土起源的,它们来自于西亚与中亚;冶金术等似乎也可以从西方寻找源头。由此也可见,在30多年前甚至更早,夏先生对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形成已有自己的判断。

在科学精神的引领下,夏先生的思想意识里有一种深刻的文化自信,这使他能够如实地看待和衡量中国的考古发现和古代文明成就。藁城台西的铁刃铜钺在柯俊的鉴定文章发表之前,英国的Antiquity和日本的考古学杂志刊发的文章,都说殷代中期已能炼铁,不过又都指出因有人(即指夏先生)持异议还不能定论。在晋墓中的铝片被认为是后世的混入物后,夏先生即明示,今后“不要再引用它作为晋代已知冶炼金属铝的证据”。还有一则事例是对玉v玑的研究。这种牙璧形玉器,西汉以来的学者多认为是天文仪器,国外的汉学家也加以接受。但夏先生根据出土玉器重新审核,认为这种玉器有其自身渊源,可证明与天文仪器完全无关35。以上这三项认识都曾将中国古代的发明提前、或将科技水平与文明成就放大,且都已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夏先生都坚持予以更正。

没有人能离开时代的影响。但是,如何在时代潮流的涌动中坚守自己所信奉的原则,在学术的园地里辛勤耕耘,从而努力使个人超越于时代之上,使学术的精神传诸久远,这是夏先生以其实践向后人展现出来的“智识分子”的任务和使命。

注释:

① a.《我国杰出的考古学家夏鼐同志逝世 首都隆重举行向夏鼐同志遗体告别仪式》。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会:《沉痛悼念夏鼐同志》。c.王仲殊:《夏鼐先生传略》,《考古》1985年第8期。

② 王世民:《夏鼐》,《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考古学卷・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2015年。

③ 夏鼐:《夏鼐日记》(十卷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下文引自日记的内容仅标注卷数和页码。

④ 葛剑雄:《被高估的民国学术》,《文汇报》2014年10月17日第15版。

⑤ 参见易社强(John Isreal)著、饶佳荣译:《战争与革命中的西南联大》,第102~103页,九州出版社,2012年。书中对清华生活的描述与夏先生清华日记中的诸多细节可相佐证。

⑥ a.徐复观:《论智识分子》,九州出版社,2014年。b.史蒂夫・富勒著、焦小婷译:《智识生活社会学》(Sociology of intellectual life),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⑦ 夏鼐:《评蒋廷黻编〈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图书评论》第1卷第6期,1933年。又见《夏鼐文集》(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⑧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的《夏鼐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即将夏先生的主要成果分为考古学通论与考古学史、中国史前时期考古研究、中国历史时期考古研究、中国科技史的考古研究、中外关系史的考古研究、外国考古研究、历史学研究等。

⑨ 夏鼐:《无产阶级中的考古发现》,《考古》1972年第1期。

⑩ 相关系列研究论文参见《夏鼐文集》(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11 a.夏鼐:《新疆新发现的古代丝织品――绮、绵和刺绣》,《考古学报》1963年第1期。b.《我国古代蚕、桑、丝、绸的历史》,《考古》1972年第2期。c.《吐鲁番新发现的古代丝绸》,《考古》1972年第2期。

12、33 夏鼐:《中国考古学的回顾和展望》,《夏鼐文集》(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13 a.夏鼐:《什么是考古学》,《考古》1984年第10期。b.夏鼐、王仲殊:《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

14 夏鼐:《关于考古学上文化的定名问题》,《考古》1959年第4期。此文发表后,夏先生又于1961年撰写《再论考古学上文化的定名问题》,当时曾打印若干但未正式发表,2000年收入《夏鼐文集》(上)。

15 夏鼐:《长江流域考古问题》,《考古》1960年第2期。

16 a.夏鼐:《洛阳西汉壁画墓中的星像图》,《考古》1965年第2期。b.《从宣化辽墓的星图论二十八宿和黄道十二宫》,《考古学报》1976年第2期。c.《另一件敦煌星图写本――〈敦煌星图乙本〉》,《中国科技史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7、22 夏鼐:《和中国近代考古学的兴起》,《考古》1979年第3期。

18 夏鼐:《三十年来的中国考古学》,《考古》1979年第5期。

19、20、24 夏鼐:《中国考古学和中国科技史》,《考古》1984年第5期。

21 夏鼐:《碳十四测定年代和中国史前考古学》,《考古》1977年第4期。

23 夏鼐:《晋周处墓出土的金属带饰的重新鉴定》,《考古》1972年第4期。1979年收入《考古学与科技史》一书时,夏先生补记了新测得的铝片成分,以及国外考古发掘中混入现代物的事例。经最后增补的文章见《夏鼐文集》(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25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前言,文物出版社,1984年。

26 夏鼐:《在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夏鼐文集》(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27 夏鼐:《考古工作者需要有献身精神》,《考古》1985年第6期。

28 贝X茂树:《中国文明的再发现》,1979年日文版。夏先生曾分别在《三十年来的中国考古学》(《考古》1979年第5期)、《考古工作者需要有献身精神》(《考古》1985年第6期)中转引此评论。

29 张光直:《考古学与中国历史学》,《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

30 易社强(John Isreal)著、饶佳荣译,:《战争与革命中的西南联大》,第73页,九州出版社,2012年。

31 在夏先生研究古代纺织品、钱币和古代交通等方面的文章中,相关的欧亚地图均未绘出国界。这一细节也许表明夏先生认为古代的文化是需要跨越国界来审视的。

32 三上次男:《悼念夏鼐先生》,《考古》1986年第7期。

古代文学成就范文第4篇

关键词:古代文学;教学;教师;学生

古代文学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其知识内容繁杂,而课时少,学期跨度大,一直是汉语言文学本科生学习的重点难点课程。多年来,高校的古代文学教学早已形成了固定的教学模式。而这种固定的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教育的发展规律,也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一、古代文学教学现状

(一)教师层面

目前,高校古代文学课程的讲授主要分为古代文学史和历代文学作品两部分。古代文学教学的目的是通过学习历朝历代的文学名家的文学作品了解和掌握文学规律、文学思潮、文学流派和文学创作手段。由此可见,古代文学的教学应以学习文学作品为主,了解文学史为辅。而现在大部分古代文学课堂教学还是以讲授文学史知识为主,讲授文学史所占课时较重,而对文学作品的解读过少,仅仅在文学史讲授过程中涉及到某篇作品才会简单讲解,导致现在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艺术特色、写作手法、文学流派、文学思潮等书本知识能较好的掌握,而对文学作品知之甚少,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较差。而且由于古代文学教学往往将《中国古代文学史》教材上的内容当成定论去精细讲解,使得学生把书本的知识当成定论,从而固定了学生的思维模式,使学生缺少思辨和创新能力,也降低了学生鉴赏作品的能力。再者,从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到宋元明清整个古代史长达几千年,其涉及到的文学作家、作品、流派、文学现象纷繁复杂,涉及到的知识内容博大精深。由于其时代变迁和民族因素等原因,古代文学作品显得晦涩难懂,加之内容较多,课时有限,故而,古代文学课堂大多“满堂灌”,以教师的单一讲解为主,这也是使学生对古代文学失去兴趣的原因之一。

(二)学生层面

随着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现代人的日常娱乐项目越来越多,作为在校大学生的90后和00后,对新鲜事物本就怀有好奇心,加之本身自制力较差,使得追赶潮流和时尚的大学生们很容易沉迷于现代的娱乐手段不能自拔。而与多样化的娱乐手段相比,课堂上的古代文学知识显得尤为枯燥乏味,很容易使他们放弃对古代文学的学习。再者,由于当今社会经济和物质生活的发展,现代人讲求实用主义,汉语言文学毕业的学生虽然就业范围较广,但相比理工科毕业生,工资待遇方面往往较低,所以很多学生出于就业考虑,把大部分精力放在考证(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就业资格证等等)、考研、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社会兼职、班干部工作等等事务上,以增加就业几率和薪金待遇,因此往往忽略了专业课的学习。

二、古代文学教学有效性提升策略

(一)改变课程设置

第一,古代文学课堂应该以作品讲授为主,文学史为辅。优秀文学作品应该精讲,《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的所有篇目学生都应细读,做到流利诵读、讲解,个别优秀篇目应达到能背诵的目标。要让古代文学课堂回归文学本位,注重文学作品的讲解和挖掘,切不可将古代文学的讲授变为古代文学史的教授,要让学生在学习古代文学作品时体会古代文学的魅力和精髓,为古代文学研究注入新活力。二,以必修课为主,课后作业、选修课和讲座为辅的教学模式。古代文学涉及的内容繁杂,而课时有限,重点的必讲的知识内容以必修课的形式进行讲解,次要的内容可以以小组作业的形式分小组进行学习。对于文学经典系列,如诸子散文、《诗经》、《史记》、唐诗、宋词、元杂剧、名著等可以开设选修课,使感兴趣的学生有自由选择权,这样更有利于学习。学术性较强的创新的观点可以以讲座的形式为学生呈现。

(二)教学手段多样化

目前,高校的古代文学课堂还是以教师讲、学生听记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往往会使学生对课程失去兴趣。教师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方式改变这种情况。一,运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使课堂丰富起来。例如在讲解诗词作品时可以配上图像和声音;讲杂剧和小说时可以适当的选择影视片段进行播放等等。这种方式往往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也能加深学生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记忆。二,增加讨论课和学生讲解作品课等多样的课堂形式调动学生积极性,从而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三,改编或演出一些经典的作品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改编、创作、演出的过程可以使学生深入到古代文学的情景中去,去体会和挖掘作品的内涵,感受作品的美,从而增加他们对古代文学的兴趣,并提高他们的组织、表达、赏析能力等等。四,利用学校的网络自主教学平台,增加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可以将课程的相关资料或课上未讲到的内容录制成视频放在平台上供学生们课后学习使用,也可以在平台上为学生答疑解惑。

(三)完善教师的评价体系

古代文学教学呈现单一讲授的教学模式,跟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也有一定的关系。目前,各大高校表面上是科研和教学并重。但往往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看科研材料,对教学上的评价一般就是不出教学事故,循规蹈矩地完成教学任务即可。教师评职、评优、导师遴选等等均与科研成果有关。一位教师课教得再好,学生再认可但只要没有科研成果,各项荣誉和晋升职称均与其无缘。所以现今高校的教师更注重搞科研,出科研成果,而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往往不被重视。这样的评价体系从根本上导致了教师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科研上,而教学上仅仅是按部就班地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故而,学校应该完善评价体系,将教学评价等同于科研评价。将教师的课堂评价、教研成果、教学奖项作为评职晋升、评优评先进、导师遴选等的指标。这样才能提高教师抓教学、搞教研的积极性,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总之,要真正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的学习兴趣,就应从改变课程设置、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从而使古代文学教学呈现出新活力。

参考文献:

[1]李波.论古代文学教学的当下境遇及改革设想[J].科教文汇,2009.

[2]戴建业.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教学现状与反思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2013.

古代文学成就范文第5篇

1.高校古代文学教育现状分析

在经济改革的浪潮中,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趋于实用性和多样性,而作为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古代文学面临着压缩学时的困境,从教学内容上来说,对这门课大多是从重点词、句的解读的教授,其并没有注重对其内在的文化内涵进行理解性教学;从教学手段来说,主要采用的是背和记相结合的模式。再加上大学扩招,学生的基础下降,这就造成了高校学生专业课学习的不合格。简单枯燥的教学方法也使很多的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学生反而追求一些对自己具有实用价值的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2.高校古代文学教育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大学生价值观的发展变化,许多大学生都没有看完四大名著,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的学习完全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并不是为了获得文学修养,学生甚至认为学习古代文学没有前途,因而对其的学习热情也不高。这样的教学显然不利于学科体系建设,因此对高校古代文学教育课程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高校古代文学教育改革构想与实践

1.改革教学方法

高校古代文学教育方法上应该突破单一的教学模式而将现代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相交叉融合,优化组合教学方法。古代文学的教学内容复杂且涉及面广,这也就要求教师要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通过各种途径使学生具有文学基本功。比如要求学生诵读名篇,感受古文的音韵美,体会作家的风格特征。教学实践表明,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对于古代文学课程而言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还是存在着信息获取量小的特点,没有注重对学生的思维进行培养,使古代文学的学习成为死记硬背,为了避免这样的后果,在古代文学的教学中可以采用多媒体介入,这样能够从视觉、听觉和触觉各个方面使学生进行信息接收,这在无形中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也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2.改革教学模式

现阶段,古代文学课程主要采取的是填鸭式教学方法,但是古代文学课程的目的并不是让学生记几首诗词这么简单,古代文学课程开设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具有古代文学素养,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所有的关系都是围绕此而展开的,也正是如此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在古代文学改革思维模式下,应该改变传统的师生不平等地位,强调学生的主体性,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现在高校的古代文学课堂都是采用论文和考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这样的方式无疑让学生在死记硬背的樊笼里不能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价值观,未来改革的古代文学课程应该开设专题讨论评分制,以某一个课题作为讨论对象,以此来评判学生的古代文学思维能力和学习的主体性。

3.改革古代文学的培养目的

古代文学是作为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而存在的,而这就需要通过重新确定教学目标,通过对传统教学方式的改革来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比如,教师在课前指定学生搜集资料、阅读篇目,在课堂上不采用讲授法,而是采用讨论法进行,并对一些问题进行现实结合教学法,引起学生思考,这样的学习方式能够让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有效锻炼。

4.改革课程设置

古代文学课程作为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对其的学习并不能由其单一完成,而是需要古代汉语课程以及现代汉语课程做支撑,因此学校应该在开设古代文学课程的同时开设语言类课程,特别是古代汉语课程,这样学生的学习就形成了一个网络体系。与此同时,学校也可以设置文化类课程选修课,这样学生就能够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选择性地储备中国的文化、语言、社会、思想知识,文学和文化其实质是相通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