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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竹资源思考

古代竹资源思考

历史学将秦代以前的历史时期称为先秦时期。本文根据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对我国先秦时期的竹林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探讨,敬请批评指正。

1.先秦时期的竹资源

1.1史前时期的竹林分布

根据考古发现,我国在旧石器时代就有大面积竹林的存在。长江三峡巫山猿人遗址有河狸、毛猬、竹鼠、兔、前中国熊等116种动物化石。[1]竹鼠是专门栖息在热带、亚热带竹林中一种穴居性小型啮齿动物,主要以竹笋、竹根或竹林下的其它草木植物为食。表明距今200万年左右,长江三峡地区森林茂密,有大量竹林分布。1998年安徽省繁昌县人字洞早更新世早期(距今240万—200万年)遗址发掘出竹鼠、貘、剑齿虎等动物化石900多件,有动物67种。[2]说明在距今距今240万—200万年的安徽长江下游地区为森林草原环境,有较大片竹林的存在。1980—1981年安徽和县龙潭洞发现了距今28万—24万年的“和县猿人”,伴存的动物化石有扬子鳄、大熊猫、中国貘等60余种。[2]大熊猫是以竹为食物和竹林为生活环境的动物,表明该地区当时有竹林资源的存在。距今5万年至2.5万年的“资阳人”头盖骨化石的四川资阳黄鳝溪一带更新世晚期地层中,发现不少竹鼠化石。[3]这表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该地就有竹林资源的分布,与古巴蜀人的远祖朝夕相处。湖北长阳县旧石器时代遗址“长阳人”的文化遗存中,也发现与长阳人伴生的动物中有以嫩竹为食的竹鼠、大熊猫,说明当时这一地区有大片的竹林资源分布。

新石器时代在黄河流域有大片竹林的分布。考古发现属于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遗址有竹鼠的骨骼遗迹[4],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器上还发现竹的符号和竹编织物的印迹。甘肃天水市渭水支流藉河北岸的师赵村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第五期文化(距今5400年——4700年)出土可鉴定动物遗存1606件,其中就有竹鼠[5]。竹鼠生活在渭水上游,表明当时生长着茂密的竹林,供竹鼠等动物生活。距今5000年的山东历城龙山文化遗址发现有炭化竹节和外表形似竹节的陶器。[6]由此说明,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黄河流域有大面积竹林的分布。河南淅川下王岗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遗址考古发掘也出土有竹鼠、大熊猫等动物遗骨,还有大量竹炭的发现。[6]反映出下王岗地区除了有茂密的森林外,还有大片的竹林存在。陕西汉中地区新石器时代龙岗遗址中有不少野猪、野牛、华丽黑鹿、水牛及大量竹子残骸[7],说明距今7000—6500年间的汉中地区气候十分温暖,与西安半坡遗址的自然物候大致相当,有大片竹林的分布。新石器时代在南方地区也发现有大片竹林资源的分布。距今约7000年的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有竹席等竹制品。距今约6000年的湖南常德澧县东溪乡屈家岭文化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发现有用竹作房屋建筑材料。距今5300年至4600年的浙江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出土有篮、篓、竹席、簸箕等竹器物200多件。江苏吴县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草鞋山遗址发现有竹用做干栏式建筑的材料。广东高要县茅岗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也出土有竹编织物的残片。这些均说明新石器时代我国南方地区有大片竹林资源的分布。

1.2夏代的竹林分布

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尚书•禹贡》记载了九州的划分,山川方位走向,物产贡赋交通的情况,是我国古代最早最有价值的地理学著作。[8]《禹贡》则记载了我国夏代竹林资源的分布。禹分中国为九州,设九牧。九州之中,豫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等六个州都有竹子及其产品的进贡,说明这六个州都是当时的竹子产区。而扬州和荆州则是重点产区。扬州包括现在的江苏、安徽中南部与浙江、江西,相当于现在的淮河以南及东南沿海地区。《禹贡》记载扬州“淮海惟扬州:彭蠡既猪,阳鸟攸居。三江既入,震泽底定。篠簜既敷,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厥赋下上下错。厥贡惟金三品,瑶琨篠簜,齿革羽毛惟木。岛夷卉服。厥篚织贝,厥苞桔柚,锡贡。沿于江海,达于淮泗。”这里的“彭蠡”为今鄱阳湖,“震泽”为今太湖。“篠”为小竹子,“簜”为大竹子,“苞”为冬笋,“篚”为竹器。说明扬州有大面积的竹林分布,所以才有竹材、竹笋的进贡。“荆及衡阳惟荆州”,相当于现在的湖南、湖北一带,《禹贡》载荆州的贡品是“惟箘簵楛”,“簵”是一种美竹,“箘”是竹笋加工的笋干。济水和黄河之间是兖州,相当于今河北、山东间。渤海与泰山之间是青州,相当于今山东半岛。黄河、泰山、淮河之间是徐州,相当于现今的江苏、安徽北部和山东南部。荆山至黄河之间为豫州,相当于今河南全部和湖北北部。以上四州虽不进贡竹材及制品,但进贡的贡品是通过竹器来盛装的,说明这四州也是竹子的分布区域。

1.3商代的竹林分布

殷墟是殷商故都,位于今河南安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那里发掘出大量的古生物遗骸,其中有同西安半坡遗址相同的竹鼠等亚热带动物。殷商甲骨卜辞中有:“王用竹,若”(《乙》六三五○)、“叀竹先用”(《后》下二一•二)、“贞,其用竹……羌,叀酒肜用”(《存》二•二六六)等记载,[6]还有“竹”、“筍”、“箕”、“筐”、“笰”、“箙”、“簟”等竹部文字的出现,说明竹在当时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情况,表明河南及安阳地区的黄河流域当时有竹林资源的分布。从考古发掘资料可知长江流域有竹林的大量分布。四川广汉三星堆文化遗址晚期(属第二期文化,相当于夏商文化)房址发现有用竹作居民建筑材料。江西九江商代文化遗址发现有用竹子作打井的材料。湖北大冶铜绿山商代铜矿遗址发掘有用竹作采矿的工具。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江西文物考古所与德安县博物馆对江西省德安县陈家墩商周遗址联合进行了发掘,清理了8口水井,出土了大量商周时期的石器、陶器、竹编器、木器等。[9]这些均可佐证,商代长江流域有竹林资源的大面积分布。

1.4周代的竹林分布

周朝是我国第三个奴隶制王朝。中国的许多方块文字,用会意象形来表示,在那时已形成。方块字中如衣服、帽子、器皿、书籍、家具、运动资料、建筑部分以及乐器等名称,都以“竹”为头,表示这些东西最初都是用竹做成的。由此可以想象到当时竹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曾起到了何等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推测,在周朝初期气候温暖,可使竹类在黄河流域的陕西地区广泛生长。周代的历史文献对竹资源的记载甚多。《诗•秦风•小戎》中云“竹闭绲縢”,反映了渭河与千河上游,今天水、陇县一带有竹林分布。到西、东周之交有竹制弓箭的记载。《诗•小雅•斯干》曰:“幽幽南山,如竹苞矣,如松茂矣”,足见当时镐京附近终南山(今秦岭)北坡一带,有不少竹林的分布。《诗•卫风•淇澳》:“瞻彼淇澳,绿竹猗猗。……瞻彼淇澳,绿竹青青。……瞻彼淇澳,绿竹如箦。”是对淇园竹林之茂盛程度的描述。《诗•卫风•竹竿》也有“籊籊竹竿,以钓于淇”之句描写淇园之竹。《战国策•燕策》载燕国乐毅破齐之事,有“蓟丘之植,植于汶篁”之句,是说将山东汶水流域的竹子移植到北京。《左传•襄三年》中有“晋伐齐,……焚申池竹林”之说,申池在齐国都地临淄城内,均说明山东有大量竹林资源的分布。春秋时期董安修建晋阳城(今山西太原南)时,就使用了当地所产的大批竹材。说明山西中部的黄河流域有较大面积的竹林资源分布。《尔雅•释地》称:“东南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这是有关浙江竹资源的描写。关于周代竹林资源分布的记载较为详尽的则是《山海经》一书。如《山海经•西山经》载:“英山其阳多箭篃”、“竹山其阳多竹箭”、“羭次之山其下多竹箭”、“嶓冢之山其山多桃枝、鉤端”、“黄山多竹箭”、“翠山其下多竹箭”、“高山其草多竹”等;《山海经•北山经》载:“京山多竹”、“虫尾之山其下多竹”、“泰头之山其下多竹箭”、“轩辕之山其下多竹”等;《山海经•中山经》载:“渠猪之山其山多竹”、“蔓渠之山其下多竹箭”、“牡山其下多竹箭竹篃”、“长石之山有谷焉,名曰共谷多竹”、“夸父之山其木多竹箭”、“荆山其草多竹”、“骄山其木多桃枝鉤端”、“纶山其木多桃枝”、“大尧之山其草多竹”、“龙山其草多桃枝鉤端”、“师每之山其草多竹”、“高梁之山其木多桃枝鉤端”、“騩山其木多桃枝”、“从山其下多竹”、“求山其木多篃”、“云山有桂竹甚毒,伤人必死”、“龟山其下多扶竹”、“丙山多筀竹”、“夫夫之山其草多竹”、“暴山其木多竹箭篃箘”等。[10]从《山海经》的这些记载大致可见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竹林资源的分布。上世纪在湖北、湖南、河南、安徽四省的楚国文化遗址,发掘出土了数万件竹器物品,也可以佐证春秋战国时期长江、淮河流域有大面积的竹林资源分布。

2.先秦时期竹林资源的利用

我国是何时开始利用栽培竹类资源的,目前尚无确切的定论。但根据专家考证,在距今一万年前的长江中下游和珠江流域的原始人类就已开始利用栽培竹类。[11]前述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有竹席等竹制品,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竹编织物的印迹,龙山文化的陶器上的篮纹,浙江湖州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大量竹编织器物,等等。都说明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开始,竹类就与古代中国人的生活密切相关联,开发利用竹类植物,制造竹器物,用于改善生产和社会生活条件。我国先秦时期人对竹类资源的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生活用竹

竹在先秦时期就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是不可缺少的材料。

2.1.1竹与房屋建筑在新石器时代,竹就是古代先民的建筑材料之一。距今约6000年的湖南常德澧县东溪乡屈家岭文化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发现有用竹作房屋建筑材料,房屋建筑采用编竹夹泥的方式。[12]江苏吴县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草鞋山遗址发现有竹用做干栏式建筑的材料。四川广汉三星堆二期文化遗址的房址出土的木棍和有竹片痕迹的红烧土块,说明是竹编木骨泥墙的建筑遗存。[3]当时巴蜀居民就地取材,用木棍和竹片编成篱笆,再在里、外两面涂草抹泥,顶部以竹、茅覆盖,长背短檐,底架也采用木或竹架构。考古人员在四川成都西门十二桥发现有商周大型干栏式宫殿建筑遗址,在西胜街军区三招待所发现有春秋战国时期的木柱、竹编、藤编建筑遗址,在距王建墓大门西约80米处发现有竹编干栏式建筑遗址。[3]这些都有力说明先秦时期竹被广泛地应用于居民建筑。

2.1.2竹笋的食用中国古代人食2.1.2竹笋的食用中国古代人食用竹笋的历史悠久。据历史文献记载在大禹治水时代就被食用。《尚书•禹贡》中记载古代扬州和荆州的贡品中有“苞”、“箘”,注家认为是竹笋或其干制品。可见,早在4000年前的夏禹时代,古代人就把竹笋作为贡品,成为供王侯贵族们享用的美味珍馔。《尚书•顾命》中还说,周成王临终时,命召公、毕公率文武诸侯拥戴康王登基即位,是日以笋席款待,因有“敷重笋席”之说。《诗•大雅•韩奕》中有“其蔌维何,惟笋及蒲”诗句。竹笋还成为先秦时期祭祀鬼神的祭品。竹笋是《周礼》规定的“七菹”之一,《周礼•天官•醢人》有“加豆之实,笋菹鱼醢”之载,即是说在豆笾(竹制礼器)中盛放“笋菹”、“鱼醢”来“荐鬼神”。“笋菹”就是用菹法加工制成的竹笋食品。由于竹笋不易保存,考古发掘出土先秦时期的实物很难见到。

2.1.3竹与交通在先秦时期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的使用中,竹就得到了广泛地应用。春秋战国时期车上的许多设施是取竹制成的,如“箱”是“大车牝服”,取竹编成。“篚”是车笭,是车轼下纵横交错的竹木条。“簚”是车轼上的覆盖物,是竹编的帘。“簟笰”是车上的竹编席蓬。“簈篂”是竹编的车幡。先秦时期的轿子也是取竹制成的。河南固始侯古堆春秋大墓出土的肩舆(古代的轿子),栏杆的上半部有用扁竹条围绕四周,扁竹条和立杆相接处还用竹丝缠缚。[13]竹筏是先秦时期的重要水上交通工具,《拾遗记》称是轩辕黄帝制造发明的。先秦文献中就有竹筏的记载。《诗•国风••邶•谷风》言:“就其深矣,方之舟之”,方就是竹木筏。《越绝书》有“方船设洑,乘桴洛河”之载,桴、泭皆是用竹木制的筏。

2.1.4日用竹器物我国在新石器时代日用竹器物就得到广泛地使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广大民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养生送死”的物品。先秦时期得到广泛使用的日用生活竹器主要有炊饮具竹釜、竹箄、竹箪、竹簋、竹簠、竹笾、竹筒、竹筷、竹鼎盖、竹夹等,盛物的竹篮、竹笥等,卧具竹床、竹枕、竹席等,消暑避雨具竹扇、竹笠、竹伞等,清洁具竹篲,用于装饰的竹簾,扶持具竹杖,服饰具竹簪、竹笄、竹篦、竹冠、竹箴,等等。这些同一器物也有多种用途。如竹簋、竹簠、竹笾、竹鼎盖、竹簾、竹杖等,在先秦时还被作为礼器使用。竹席除了作生活用具外,经常被放置于棺底板或雕花板上及用于裹尸的丧葬用具。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墓葬中就出土此类竹席一百多件。竹笥则是用途最多的日用生活竹器,其形制有圆形、方形、长方形等三类,主要用途有六:一是放置食物的,二是放置铜镜、带钩和梳篦等服饰用具,三是放置文书工具与度量衡器等物,四是放置衣服,五是放置乐器构件等,六是放置竹简。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墓已发现竹笥达一百余件,有的编织工艺和装饰极为精美。此外,湖北当阳金家山9号楚墓出土了一双春秋战国之际的竹筷,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和湖北荆门包山楚墓分别出土有竹制床屉,湖北江陵马山1号楚墓和湖南湘乡牛形山1号楚墓各出土一件竹枕,马山1号楚墓还出土了我国最早的一件竹编扇,湖北江陵拍马山19号、11号、2号楚墓各出土酒器竹卮1件,四川青川县战国古墓出土了竹簪4件、竹笄18件,等等。这些都有力的说明了先秦时期竹制日用生活制品的广泛使用情况。

2.2生产用竹

在我国先秦时期的生产活动中,竹就被制作为生产工具而得到广泛地应用。

2.2.1竹与农业原始时代的人类在采集和狩猎食物的过程中,发明了石块、竹木棒等人类最早的生产工具,继而又发明了弓箭用于狩猎。随着原始农业的发展,促进了竹制农业生产工具的不断进步。通过对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锄耕农业”的考察发现,原始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播种工具是尖头竹木棒、竹木锄,中耕工具是竹绊刀、竹鹤嘴锄,收割工具是竹木夹,看护工具是竹吊。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竹制农具有竹连枷、竹耙、竹箕、竹筛、竹筐、竹箩等。先秦时的文献中有记载,如《诗•采蘋》有“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之句提及竹筐。《诗••小雅•大东》有“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诗句,《说文解字》解:“簸,扬米去糠也”,“箕,所以簸者也”。浙江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出土有竹编织的竹箕。竹井是古代灌溉农田的设施,1985年江西九江新合乡神墩发现商代有水井遗址,出土有竹棍、竹席编织物。1974年至1976年湖北江陵楚都故地纪南城遗址上发掘5座竹圈井,1979年又在纪南城发掘高矮竹圈井4座,井圈均系竹编织而成的。[13]

2.2.2竹与渔业我国先秦时期的捕渔业工具很多是取竹制成的。浙江吴兴钱山漾新石器时代的良渚文化遗址发现有竹制的捕鱼工具“倒梢”。周代文献中提及周代的竹制捕鱼工具有笱、罶、罩、筌、簎、钓竿等。《诗•齐风•敝笱》有“敝笱在梁,其鱼鲂鱮”,《诗•邶风•谷风》也有“毋逝我梁,毋发我笱”,《诗••小雅•鱼丽》有“鱼丽于罶”,《尔雅•释器》曰:“嫠妇之笱谓之罶”,《诗••小雅•南有嘉鱼》曰:“南有嘉鱼,蒸然罩罩”,《尔雅•释器》称:“籗谓之罩”,郭璞注:“捕鱼笼也”。《诗•卫风•竹竿》有“籊籊竹竿,以钓于淇”句,等等,都是对当时竹制捕鱼具的真实描述。

2.2.3竹与手工业我国在先秦时期就有手工业生产活动,如矿产的开采、编织、纺织等。竹就被作为生产工具和对象而得到了广泛使用。我国在商代就开始了对铜的开采。湖北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是我国目前发现年代最早、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古铜矿遗址,年代为商代晚期或西周早期。遗址中发现大量的竹木材料用于当时的开采设施和工具,出土了多件作为装载与提运的竹箢箕、竹筐、竹提篓等。[14]先秦时期就利用竹制作纺织工具,江西贵溪战国崖墓发掘有许多竹制纺织工具,有整经具竹制齿耙3件、竹制杼2件、竹制导经管1件、竹制绕线框1件、竹制引纬杆1件、竹制纺缚1件。[15]先秦时期还产生了以竹子为生产加工对象的竹器手工制造业,生产了数以万计的竹器物品。

2.3文化用竹

竹对传承中国先秦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是竹制文具和竹制乐器。

2.3.1竹制文具先秦时期的竹制文具主要有竹简、竹质毛笔、竹算筹等。竹简是先秦时期记录文字的主要载体。在商代就得到了使用,西周中期成为书写的主要材料,开始了竹简文化时代,直至南朝时止,竹简作为书写材料流行了二千余年。春秋时期郑国的刑法刻在竹简上称“竹刑”。《左传•定九年》载:“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史记•孔子世家》中提孔子读《周易》而“韦编三绝”,是说三次把竹简上的丝绳磨断了。先秦诸子百家著书立说,都是书写于竹简上的。自1899年在新疆出土了竹简以来,到目前为止,全国发现有数万枚竹简。现发掘出土为先秦时期的竹简20多批,主要是春秋战国时代楚国的竹简,主要出自于湖北、湖南、安徽、河南4个省份的楚墓和楚王墓葬。目前考古发掘出土最早的竹简是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擂鼓墩1号墓),出土竹简240余枚,总字数达6600余字,是春秋末或战国初期的遗物。简文记载了楚曾两国的音乐、天文、葬仪、车马、兵器、官职,以及曾楚两国关系等内容,同时具有文字学史料价值,对研究当时的曾楚国文化具有很重要的作用。[15]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出土的竹简是我们目前发现最早的原本书籍竹书。1954年湖南长沙左家公山15号楚墓还出土25枚空白竹片,并用丝线贯穿,当是供书写的空白简。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1号楚墓出土大批竹简,共804枚,计有墨书文字13000余字,保存完好,内容非常丰富,包括道家与儒家的著作18种,是我国考古史上楚简的一次重大发现。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收购了1200余枚楚国竹简,3万余字,主要内容是先秦古籍,涉及哲学、文学、历史、政论等内容。[13]因此,大量先秦竹简的发现,其内容涉及当时社会生活各方面,主要有关于楚国当时的社会状况、官职名称、司法制度、土地制度、户籍管理、埋葬制度、生活习俗,以及大量先秦古籍的重要发现,对中国先秦史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竹质毛笔是起源于史前时期的竹挺(用小竹棍削尖而成),殷商时期伴随着甲骨和竹简书写材料的大量使用而产生了竹质毛笔,西周时成为书写的主要工具。先秦时期竹质毛笔实物有两支,是楚国墓葬出土的。一为1954年湖南长沙左家公山15号楚墓出土的兔毫竹管笔,笔杆是实心圆竹制成。另一为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出土,形制相似于前支竹质毛笔。

竹算筹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最早的计算工具,是取用一些竹签或小竹棍制成。殷商时期已经得到使用,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均有提及。如老子《道德经》有“善数者不用筹策”之载,是说计算能力强的人不用算筹计算。1954年湖南长沙左家公山15号楚墓出土了竹筹40余根。

2.3.2竹制乐器我国先秦时期许多乐器是竹制成的。先秦文献《吕氏春秋•仲夏记•古乐》载:“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为阮隃(昆仑)之阴,取竹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薄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虽是传说,但反映了竹质乐器的史实。最早的竹乐器是籥,传说人们为颂扬大禹治水功德,举行乐舞《大夏》,用籥伴奏。甲骨文中有籥字的象形,形似编管,说明其是编管竹乐器。籥是商周时期排箫的前身,所以《尚书•益稷》有“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之句追述舜时的“箫韶”乐舞。周代乐器被分成八类: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史称“八音”,竹乐器已成为其中之一类。《诗经》中记载周代乐器有29种,其中竹乐器有籥、箫、管、篪、笙。春秋战国时出现的竹质乐器还有竽、筑、筝、篴等。先秦的文献多有述说。如《周礼•春官》载,笙师“掌教龢竽、笙、埙、籥、箫、篪、篴、管。”《诗•有瞽》有“箫管备举,喤喤厥声”之句,《诗••小雅•何人斯》也有“伯氏吹埙,仲氏吹篪”之载,《韩非子》书中有“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等等,都是对先秦时期竹制乐器的描述。我国考古发掘出不少先秦时的竹质乐器,主要有竹排箫、竹篪、笙、竹相等。1978年湖北随县擂鼓墩1号墓(曾侯乙墓)葬出土了数件竹质乐器,制作精美绝伦。[15]其中出土2件形制相同的竹排箫,是用13根长短大小依次递减的细竹管排列,再用剖开细竹管分3道缠缚而成。两件箫管长短不一,说明音阶各异;其中出土时尚能吹出声音。器表饰以黑漆为地,用红色、金黄色绘陶纹和三角形纹。出土了2件竹篪(竹笛前身),由天然细竹管加工制成,其长短和粗细相异,两端有竹节,侧面的中部镂5个指孔,正面的头尾两端各有一吹孔与出音孔,正侧面的孔为90°角。竹篪外表有彩绘花纹,用其仿制品测音结果,可吹出12个半音,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竹篪实物。还出土了笙5件,笙斗用葫芦、笙管用细竹制成,有12、14和18管3种,还有调节音高的点簧物竹簧片。湖北江陵天星观一号楚墓还出土6件笙,湖南长沙浏城桥一号墓也出土2件笙。河南光山宝相寺发掘春秋早期的黄君孟夫妇墓葬出土竹排箫1件,根据竹管粗细及竹节尺寸,参照同形器物复原为4组,每组11根,共用44根竹管。[15]湖北省江陵望山一号楚墓和江陵藤店一号楚墓分别出土竹相各1件。[13]

2.4兵器用竹

兵器是人类保护自身安全的武器,竹作为冷兵器时代的制作材料得到了广泛应用。传说黄帝时能工巧匠垂最先用竹制作箭矢,“羿射日”的神话传说表明远古时代已使用竹弓箭。古老的民歌《弹歌》中唱到:“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描述了原始人用竹制造弓箭猎获动物的过程。进入奴隶社会的夏商周时期,弓箭被视为战争的主要兵器。当时产生了弓箭制造业,《周礼•考工记》中记载制造弓箭的工匠名“弓人”。殷墟甲骨文中有“笰”、“箙”字出现,“笰”是削竹而成的箭,“箙”是用竹筒制成的盛矢器。根据考古资料先秦时期用竹制作的兵器及构件主要有竹弓、竹箭杆、竹矢箙、积竹柄等。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了450件兵器,其中弓箭最多,弓背为毛竹片,箭杆为箬竹茎;竹弓背有单层和双层,并分为长弓和短弓,有漆扎、细画,极为精致。[15]此外湖南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3件竹弓、长沙扫帚塘138号楚墓出土1件竹弓、湖北江陵天星观一号楚墓出土5件竹弓、江陵望山一号楚墓出土2件竹弓,[13]都是用2—4根竹片迭合而成,形成中部宽且厚,两端窄且薄,通体由麻布包裹,丝线缠绕捆扎,髹黑漆。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出土了50件竹箭杆,其中有4件残长60厘米,20件残长52厘米,26件残长仅30厘米。[13]竹矢箙有有圆筒状和两半边合成两种,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和江陵藤店一号楚墓出土的竹矢箙就是两半圆形竹片合成的,矢箙里还放有带箭杆的箭数支。“积竹柄”是青铜戈、矛、戟、殳等长兵器的柄,一般是用一根木棒外包1—2层细长的竹片,并用丝线缠紧,再涂黑漆和红黑相间漆。由于竹子具有弹性和坚韧性,就比木柄不易折断。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2件“积竹”戈柄、1件“积竹”矛柄,江陵天星观一号楚墓出土“积竹”戟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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