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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小工业企业;标准;发展现状;问题;发展对策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了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我县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现状

由于县域经济的特殊性,在实际统计工作中,我们常将企业按规模大小分类进行统计,目前,工业分为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全县现有工业企业510家,按统计分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1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389家,占全县工业企业76%。其中,按国家标准规定,目前我县没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有塔牌水泥、武平紫金、云河木业、大岩电子、可馨绿仙草、星河电路、中恒通机械、福隆电子、奥华厨洁、双兴不锈钢10家,其余均为小型及以下工业企业,占全县现有工业企业数的98%。

1.中小工业企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撑力量。我县中小工业企业对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财政收入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5年,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3.97亿元,占全县GDP的30.0%,中小工业企业对全县GDP增长的贡献率约为36.6%;由于中小工业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创造相对较多的就业机会,因此更是扩大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2015年全县中小工业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1.68万个,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数的82.8%,占全县城镇就业年平均人数41.1%;中小工业企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15年中小工业企业共完成税收总额3.02亿元,占全县税收总额的73.3%。

2.中型以上工业企业发展迅速。截止2015年底,全县中型以上工业企业有10家,全部中型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均达亿元以上,比2010年净增5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4.19亿元,比2010年净增28.41亿元;资产总额达到28.60亿元,比2010年净增3.8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实现43.95亿元,比2010年净增30.49亿元;从业人员平均人数5878人,比2010年净增3758人;工业增加值11.47亿元,比2010年净增7.47亿元。

二、中小工业企业存在的问题

1.竞争力不足,生产经营要素难保障。2015年全县规模工业中有16家企业亏损,亏损面达13.2%,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下降达54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44.6%,近半数的工业企业在危机中艰难前行。从2012年开始,在短短的三年内由于资金链断裂,销售渠道、竞争力不足而停产关闭的企业有35家。经济普查资料同时显示,2013年底,我县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存货上升四成,产成品资金占用严重。众多中小工业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需求迫切、出口形势严峻、盈利能力下降、技改动力不足等困境。但是,任何一次经济和市场的收缩在意味着行业的重新洗牌的同时也意味着一些企业的更大发展,因此,能不能接受洗礼、挺过难关非常关键,在这个关键时期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扶持力度,显得刻不容缓。

2.融资难,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由于受市场低迷的影响,部分企业的销路并不理想,生产成本的提升,销售价格的下降、资金链断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使越来越多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我县受经济下行影响多家企业由于流动资金的缺乏而面临重新洗牌,大多数中小企业在发展之初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随着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资金紧缺的矛盾逐渐显现,但是由于中小工业企业资产少,底子薄,不动产价值低,贷款难是中小工业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

三、促进我县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对策

2016年7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以及所得税优惠力度;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财政资金转变支持方式,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紧随中央的步伐,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促进我县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练好“引进来”的内功,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产业项目既是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工业持续增长的动力源。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工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突破发展必须有抓产业项目的意识,集中精力议项目、跑项目、上项目和促项目,努力形成全县上下狠抓项目、多跑项目、上大项目,推动工业发展的新局面。以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依托,做好筑巢引凤文章,打造开放平台载体,建立健全园区管理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完善软硬件条件,提高要素集聚能力。树立“招商引税”理念,强化以商招商,发挥驻点招商团、招商小分队作用,围绕延伸拓展产业链,引进一批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汇聚武平发展新动力。

2.坚持调优调强,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骨干龙头企业是工业发展的排头兵,是实现工业突破发展的主导力量。要实现武平县经济持续发展,必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的支柱产业和骨干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以县十三次党代会为契机,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实现降本增效。以福建塔牌、武平紫金等企业为龙头,加快引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深加工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发挥钢泓、双兴等骨干企业的优势,加快推进金鲨、世能科泰等项目建设,加强上下游配套,打造闽粤赣边最大的不锈钢加工制品产销基地。支持骨干龙头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引导企业技术开发、创新产品、建立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增强其在工业突破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

3.创新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金融部门要针对企业的特点,建立新的信誉评价标准和风险评估标准,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规模”项目企业评级的影响,为企业获得贷款创造条件。在贷款管理上,完善信贷资金的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查、发放权力,加快构建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同时,过桥资金担保适当降低贷款担保费用,简化操作程序,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推动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建立互利合作、风险分担机制。4.加强部门服务,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各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县直各有关部门都要制定扶持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完善与招商引资相配套的绿色通道。由各部门认真清理、压缩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提出哪些可以简化、哪些可以优化,明确办理时限,实现窗口办理“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妥善解决企业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有关措施。严格执行“八个不准”,规范涉企检查、评比活动和收费、处罚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收费监审,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由监察局、效能办牵头,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发放《武平县服务企业相关作风效能建设问题调查表》,建立企业有效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干部、职工的长效机制。

作者:陈桂月 单位:武平县统计局

参考文献:

中小企业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京西中小企业;地位作用;存在问题;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2-0125-02

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政策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京西中小企业群,不仅没有萎缩,反而表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因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在京西煤炭产业转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时期,中小企业在京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充分认识这一作用,正确对待京西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对策,对京西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京西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重要作用。

一、京西中小企业的基本现状和作用

京西地区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81%,就业人数占52%,其中资源企业、建材企业和第三产业占有较高的比例。京西地区中小企业的作用归纳起来有:一是在振兴区域经济,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京西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中小企业满足了人民多种多样的需求,扩大了内需,增加了购买力,搞活了城乡市场,加快了生产力的发展;三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产权分散化、社会化、普遍化,出现了大量创业者,增加了社会资本,提高了人的素质,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了众多工作岗位,缓解了社会的压力,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制约京西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制约京西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一是资源和环境要素制约。京西地区除煤炭资源外,能源、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相对短缺,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较高,中小企业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损耗指标将对其发展起到长期的制约作用。二是生产资料要素制约,市场上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木材等基础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大大挤压了中小企业盈利空间。三是资金制约。因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够健全,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担保规模偏小和担保方式单一等因素制约难以直接融资,资金短缺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劳动力要素制约。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用人问题上会经常出现结构性人才短缺,尤其是职业经理人、研发人才、外贸人才和技术工人等明显缺乏,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五是核心竞争力不强制约。大多数中小企业资金、人才短缺,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优质品牌产品较少,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六是制度环境要素制约。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还缺乏完善的全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规定及条款有,但是在具体执行中不够顺畅;在守法诚信方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信用产品的市场化应用尚未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尚待改善。

三、京西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对策

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要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出发,认真分析资源、产业、产品、区位、市场、经济基础等诸方面的优势,科学合理地确定发展思路。今后五年,是京西矿区产业转型加速发展期,中小企业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现有发展优势,挖掘潜力,突出重点,积极促进中小企业的提升与发展。

(一)统筹规划、扩大规模、增加中小企业效益

中小企业的发展应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考虑,把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到统筹区域发展中统筹部署,把中小企业的培育与成长计划放到京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制订实施中长期发展战略,避免发展的盲目性和短期性。

没有规模,就没有高效益;没有规模优势,就没有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走资产集聚、品牌集聚发展之路,通过资本运营、品牌合作、协作配套等多种形式,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以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大协作的“多赢”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扩张,带动企业在整体实力上有较大提高和飞跃。通过资产的优化组合,尽快完成从封闭向开放的现代企业股权结构转型,从传统家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型,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综合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中小企业经济增长方式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中小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任务是:

推进中小企业向精益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改变目前粗放型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坚持持续改进,追求精益求精,提高产品的档次和品质,走内涵型发展道路。

推进中小企业向高端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创办企业技术中心,引导中小企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设计、选材、加工、组装、销售全过程入手,严把质量关。坚持高起点、高档次、高标准和高科技含量。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拓展中高端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走高端化市场发展之路。

推进中小企业向集约化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把资源要素的瓶颈制约化为动力,变危机为转机,按照建设循环经济要求,引导企业走资源节约发展之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环保型生产和循环型生产,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推进中小企业向信息化发展。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设计、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断推进设计、制造过程信息化,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推进产品信息化,改善和提高产品性能质量与附加值;不断推进管理信息化,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不断推进企业商务电子化,建立高效快捷的现代商务模式,提高企业的营销水平和综合效益。

推进中小企业向品牌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克服品牌管理与经营的功利性、盲目性和短视性,重质量、创品牌,从无牌到有牌,从贴牌到创牌,从地方品牌到全国品牌,形成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和群体品牌三者互动的格局。

(三)加强创业辅导,增强中小企业创业活力

中小企业总体数量每年保持一定的净增长率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源头和后劲所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小企业创业辅导,提高小企业创业的成功率。在京西范围内利用矿区闲置旧厂房,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形成一批不断孵化出中小企业的创业培育基地。联合组织高校、研究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一些专家教授和企业家,为小企业创业者提供企业诊断、管理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服务。

(四)强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资金短缺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问题之一。发展壮大规模需要资金,新产品开发投产需要资金,更新机器设备需要资金,购买新材料、引进新工艺需要资金,因此必须打通中小企业发展受资本市场限制和信用体制不健全的瓶颈,修筑中小企业融资通道。

加强京西区域中小企业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在京西区域范围内推行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客观准确地评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形成信用担保机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金融机构要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放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特别是要加大对市场发展前景好,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五)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开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

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中小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文化素质培训。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培训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现有高校、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京西煤炭中小企业员工在岗及转岗技能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终身学习制度,加大投入,开发人力资源。应用信息化传播方式开展培训,运用信息网络载体,大力推行远程教学和社会化教育。并加快出台的持中小企业员工在岗及转岗技能培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对京西煤炭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奖励等。为京西煤炭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创造有利条件。

(六)推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应确立感情零距离、办事零障碍、发展零干扰的服务模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效率政府。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高效行政审批体系。禁止和整治个别部门对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不正之风。市、区相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逐步构建起符合京西实际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

推进京西区县和行业中小企业网站建设,建立资源共享、统一协调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完善网络的政策、信息交流、项目征集、融资服务、市场拓展等功能,通过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解决京西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大力培育京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企业改革,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京西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监测与分析,确保京西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确保京西区域经济稳定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杨川,荣静.浅议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6,(10).

[2]包惠.中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问题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6.

[3]王传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6.

[4]陈亚荣.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系统分析与控制研究[D].东华大学,2005.

中小企业发展范文第3篇

自由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科学与否的评价标准,也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创新目标全面实现的手段。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存在着发展理念差异化、促进主体政府化、促进方式行政化的倾向,这些都影响了自由竞争机制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以自由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制度,需要从建立垄断国企与非公中小企业间的自由竞争制度、健全社会化的支持体制和健全市场化的政府支持机制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

中小企业;自由价值;制度创新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其相对弱小的市场地位,决定了政府应当支持它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不少制度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不少发展障碍。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不科学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拟从自由价值层面反思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制度创新思路,以期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所裨益。

一、自由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创新的核心追求

阿马蒂亚•森在其著作《以自由看待发展》中阐释了一种特定的自由发展观:“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而且因为“对进步的评判必须以人们拥有的自由是否得到增进为首要标准”和“发展的实现全面地取决于人们的自由的主体地位”的原因,“自由在发展中处于中心地位”。[1]阿马蒂亚•森的自由发展观对于创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自由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创新的价值目标

在阿马蒂亚•森看来,自由是发展目标中的固有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领域,“一般性的反对市场,就像一般性地反对人们之间的交谈一样荒唐。”[2]“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迄今所发现的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3]其之所以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是因为“价格”这个市场信号能够灵敏地反映各种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而这只有在自由竞争市场的条件下才能达到。[4]从西方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理论演变来看,其经历了从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到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的过程,而自由是其中永远不变的主题。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主导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理论是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理论。亚当•斯密认为,对经济活动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因为当政府承担“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使之最适合于社会利益的义务”时,“极易陷入错误”;“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最危险也没有了”。他同时认为,自由市场机制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一切特惠或限制制度,一经完全废除,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自由制度就会树立起来。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办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在“自然自由制度”中,每个人都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同时也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5]“自然自由制度”中的所有企业在统一规则下展开自由竞争。因为每个企业资本实力、行业经验、管理水平等的不同决定了他们获取资源的能力和利用资源的能力也不同,自由竞争的结果是把资源配置到那些最具有利用能力的企业中,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最大化。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创造了资本主义经济100多年持续增长的神话,但随后的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宣告了“自由市场神话”的破灭。因为亚当•斯密理论是建立在完全自由竞争基础之上的,但这个基础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于是,西方国家不再迷信于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取而代之的是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自然自由的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也被政府干预制度所取代。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认为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的亚当•斯密理论是有缺陷的,它“很可能代表我们希望我们的经济制度应该运行的方式。但是,把现实世界假设为这样就等于把我们的困难给假设掉了”。凯恩斯认识到了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性,主张政府对不完善的市场机制进行干预,以保证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功能的正常发挥,但政府干预仍应围绕自由竞争进行。他指出,政府干预的目的是为了营造“经济力量或经济因素的自由运行所需要的环境,以便实现生产的全部潜力”;政府干预也是有界限的,即政府干预应“留下广阔的天地使私人在其中运用他们的动力和动能。在这个天地中,传统的个人主义的有利之处仍然会继续存在”。[6]可见,凯恩斯理论并不是对亚当•斯密理论的简单否定,相反,其依然承认自由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资源作用,政府干预不是简单地代替市场机制。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失灵在所难免,相对弱小的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不仅容易遭到大企业的盘剥,也很难获得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根据凯恩斯的理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对其提供一些特别支持,弥补市场失灵,但政府支持不能抑制市场自由竞争机制的作用发挥,而应把恢复市场“自由运行”作为价值追求,即通过制度安排,对市场失灵进行矫正,以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

(二)自由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创新的评价标准

按照诺思的观点,“制度总是一个‘混合袋子(mixedbag)’,在其中,既有促进生产能力提高的因素,也有降低生产能力的因素”。[7]按此推论,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也并非一定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那么,什么样的中小企业制度才是好的制度呢?阿马蒂亚•森的“对进步的评判必须以人们拥有的自由是否得到增进为首要标准”的论断告诉我们,可以把是否扩大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自由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评判尺度,即能够增进自由竞争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市场越自由,竞争越充分,资源配置就越有效率。自由竞争程度决定着资源配置效率高低,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进自由竞争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从理论上说,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竞争最为充分,资源配置最自由,资源配置效率也最高。按照哈耶克的论述,完全竞争市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同一种性质的商品将由众多较小的销售者供应或为较小的购买者所需求,然而其中却没有一个人期望通过个人的行动对价格施以人们可感受到的影响;人们可以自由地进入市场,而且对于价格的波动和资源的流动来说也不存在其他的限制;所有参与市场过程的人都完全了解相关因素。[8]完全自由竞争的条件近乎苛刻,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缺陷正是因为建立在这一基础上才产生的,因此,欲使中小企业在完全竞争市场状态下获得最自由、最有效的发展,是不可能。即便如此,通过制度弥补市场缺陷,提高市场的自由竞争程度,逐步接近完全自由竞争是完全可行的。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市场失灵,一方面是因为市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是政府干预不当造成的。把提高市场自由竞争程度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科学与否的评价标准,不仅要看政府的干预是否弥补了市场失灵,还要看政府干预是否过度,是否限制了竞争自由。只有最大程度地弥补市场失灵且最小程度地限制自由的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才是科学的制度。

(三)自由是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创新意图全面实现的路径

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自由则是全面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阿马蒂亚•森认为,“发展的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发展的实现全面地取决于人们的自由的主体地位”。[9]首先,自由促成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获得良性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虽是为中小企业专门设计的制度,在其中给予了中小企业倾斜的待遇,但它不能损害自由竞争机制,不能降低社会整体效率。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要求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不能在大小企业间设置自由竞争的障碍,不能成为中小企业的保护伞。美国最高法院在一份判决中陈述道,虽然“我们不能不认识到国会通过保护生产能力小的、地方性的小商业来推动竞争的愿望”,但是“法规保护的是竞争,而不是竞争者。”[10]这一表述明确指出中小企业保护的实质是保护竞争自由而不是其它。当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竞争处于自由状态时,市场机制仍可正常发挥作用,社会整体效率就会实现。大企业具有规模经济效应,一般来说经营效率都较高。中小企业在与高效率的大企业竞争中,迫于竞争的压力而不断改革创新,进而获得发展。只有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营成本不断下降,效率不低于社会平均效率的中小企业才能够生存下来;反之,将遭到市场淘汰。这种由自由竞争机制决定的不断进行的中小企业存亡变化将使中小企业整体效率水平获得提高。其次,中小企业内部的自由竞争有助于实现中小企业的整体发展。相对于大企业来说,给予中小企业特别的制度支持是为了避免它们在竞争中的不公正对待,但在中小企业内部,自由要求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按照机会公平原则在中小企业内部分配资源,自由竞争机制依然应在中小企业间发挥着优胜劣汰作用。如此,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始终支持的是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而不是某些落后的中小企业,实现的目标则是中小企业整体发展效率而不是单个中小企业效率。

二、自由视野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反思

(一)发展理念差异化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精神

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歧视表现为过度强调企业所有制差别,抹杀市场主体的平等性,限制自由竞争。中小企业绝大部分是非公企业,非公中小企业因其身份属性而未获得自由发展的机会。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非公中小企业曾被作为资本主义的“毒苗”而限制其发展。改革开放后,非公经济自由发展空间逐步扩大,但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公中小企业发展受到限制的地方依然很多。在非公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限制方面,一是制度本身限制非公中小企业自由进入垄断领域,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中,民间资本还是只能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二是制度虽未限制非公中小企业准入自由,但大量“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使之有名无实。市场准入不自由导致非公中小企业只能在微利的领域生存发展,压缩了非公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在打击垄断、维护非公中小企业竞争自由方面,反垄断法则明确规定保护国企垄断,使其能在免于竞争的情况下获得垄断利润。《反垄断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而电力、电信、铁路、石油、金融等行业都由国企垄断,他们的经营活动也合法有据。不过,合法不见得就是合理的,反垄断法对国企垄断的保护显然违背该法维护市场自由竞争宗旨。因为国企垄断的存在,中小企业的竞争自由受到限制。在公共资源分配方面,国有企业与政府往往有着特殊关系,政府给予国有企业的融资、土地租赁、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非公中小企业却难以享受到。公共资源分配中对非公中小企业的歧视,扭曲了各类生产要素在国企和非公企业中自由配置的市场机制,不仅制约了非公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导致了国有垄断企业大而不强。

(二)支持主体政府化挤占了社会资源自由配置空间

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但政府支持并非代替市场而成为直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主体,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只是恢复市场机制的自由运行。西方国家的政府支持重点是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而极少直接支持。有研究表明,政府直接支持容易被极少数企业把持,这很可能导致既无效率又不公平的后果。[11]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指出,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应是社会力量,其中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但如弗里德曼所言,“惯常的看法是改变了,但惯常的做法却仍未改变”,[12]不少地方政府的观念仍然停留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习惯于包揽中小企业服务,各级政府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服务者,挤占了社会资源自由配置空间。因为行业垄断制度的存在,限制民间资本自由进入与中小企业服务相关行业,导致为中小企业服务主体为国企,而政府又是国企的所有者代表,在政企分开不彻底的情况下,国企的支持一定程度上是政府支持,这在银行业体现得最为明显。根据中国银监会2014年报,除12家股份制银行外,其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据80%以上的银行业总资产,而这些机构的资产中国有资本占据着主要部分。其它创业辅导、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等服务机构也多以政府投资为主体。根据工信部中小司2010年5月向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机构属性为事业法人单位和政事合一单位占总数的66.7%,政府、事业单位为投资主体的服务机构占总数72.8%。[13]服务机构政府化意味着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直接支持,抑制了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空间。一方面,多数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政府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促进对象是中小企业群体而非单个企业,而政府所拥有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所有企业的需要。单一地靠政府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虽能解少数企业的一时之渴,却无法解决中小企业整体发展的资源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大量社会资源处于被抑制状态,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民间借贷却十分活跃,这说明大量的民间资本还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这与政府及国有企业占据着金融服务主体地位,民间资本自由配置空间狭窄有关。此外,各级中小企业社会团体沦为政府的附庸,成为自由竞争的限制者。中小企业社会团体是企业与政府间的纽带,其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促进自由竞争。哈耶克认为:“市场秩序并不取决于相同的目标,而是取决于相互性,取决于为了参与者的相互利益而使不同的目标之间做到相互协调”。[14]中小企业社会团体正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利益协调者。“作为组织化利益的代表,社会团体通过自律和协调机制规范各成员的经营行为,同时又利用自我保障机制维护其成员的合法利益,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和互动。”[15]具体地说,它可以利用组织优势、专业优势搜集、整理、分析并向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可以为团体成员提供培训、咨询、技术服务,进而提高企业间自由竞争的自觉性;通过组织化的参与过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从而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减少政府不当的市场管制行为。中小企业社会团体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是独立于政府,而我国的中小企业社会团体的独立性不够,成为政府的附庸。这与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的登记管理制度相关。由于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可以决定社会团体的生死存亡,加之社会团体负责人由主管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在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依赖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逐步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中小企业社会团体丧失独立性后而成为政府利益的代言人,不仅难以协调企业间的自由竞争,也为政府限制自由竞争政策的贯彻实施增加了可能性。

(三)政府支持方式行政化阻碍了自由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发挥

因为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中小企业发展难是宏观市场失灵,因此政府主要是从宏观方面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进行调控,一般不得涉足微观资源配置,这就要求政府的支持是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源流动的市场化支持。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运用经济杠杆等市场化工具,引导生产要素向中小企业流动,取得了不少成效,但其中仍然存在着行政化方式,抑制了自由竞争机制的作用发挥。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运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主体的经营决策,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行政命令方式推动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近年来,银监会多次发文要求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单独安排小企业的新增信贷规模。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它的经营活动有其自身规律,监管部门用行政方式干预它的贷款流向和贷款数额是侵犯金融机构经营自的行为,阻碍了金融资源按照市场规律自由流动,违背了市场自由精神。二是采用行政审批方式主导政府资源分配,取代自由竞争机制。目前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不少扶持政策,是按照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的。如为促进在小企业发展,各级政府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除一部分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外,相当一部分的资(基)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或奖励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支持中小企业。政府有着自身利益,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虽可以利用权力优势获取更多的信息,但受到客观因素的限制,不可掌握所有信息,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审批科学性也非必然。政府行政审批有效的前提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政府审批极可能导致资源错配。政府资源按照行政方式进行配置,自由竞争机制失去作用,支持效果大打折扣。

三、自由视野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创新路径

(一)建立垄断国企与非公中小企业自由竞争的制度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因所有制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制度安排是不符合市场自由精神的。以自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在发展理念上去差异化,破除把政治凌驾于经济规律之上的陈旧观念,完善垄断国企与非公中小企业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首先是在制度设计中把垄断国有企业和非公中小企业看作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应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在统一规则下展开竞争,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不受到除技术标准、资本规模、从业经验、管理水平等行业本身限制外的任何歧视。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打破行业准入限制,取消国有企业垄断政府资源的特权,促进不同所有制的经济主体自由地展开经济竞争。自由竞争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也有利于国企做大而且做强。目前国企大而不强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过度保护,缺乏市场竞争力。只有平等竞争,才能真正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也才能扭转国企大而不强局面,增强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其次是完善反垄断法规,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罗尔斯认为:“自由的价值对每个人来说却不是一样的,有些人具有较大的权威和财富,因此具有到达他们目的的更多的手段”,一个正义的制度“就要被安排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在一切人享有的平等自由的完整体系中的最少受益者的自由价值”。[16]因为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小地位,它们在自由竞争中很容易受到垄断企业的盘剥和排挤,所以需要运用反垄断法规规制危害竞争的垄断行为,维护自由竞争市场环境。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自由竞争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立法目的。我国反垄断法对国有经济的特殊保护不仅限制了非公经济的自由发展,也有违于反垄断法立法初衷。“政府克制自己不去助长垄断,比打击垄断更为重要。”[17]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国企的不适当保护应当改变。党的十报告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一表述为建立垄断国企与非公中小企业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奠立了政治基础。今后的任务是尽快把党的意志体现到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中并加以有效实施。

(二)健全社会化的支持体制

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的中心思想是,在贯彻保护公认的个人私生活领域的公正行为普遍原则情况下,十分复杂的人类行为会自发地形成秩序,这是特意的安排永远做不到的,因此政府的强制只应限于实施这些规则,无论政府在管理为此目的而得以支配的特定资源时,还可以提供其他什么服务。”[18]按照哈耶克的观点,在自发秩序下,不仅大中小企业能自由竞争,各生产要素也能够自由地配置到中小企业,而这是政府“特意的安排”所做不到的。政府的刻意安排无助于中小企业服务市场自发秩序的形成,也就无助于中小企业发展,所以政府不宜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服务,政府应从中小企业微观服务市场退出,拓宽社会力量自由作用的空间。首先是中小企业服务主体社会化。政府成为中小企业微观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明显的政企不分,其实质就是代替市场机制。在打破金融垄断,消除非公资本设立中小金融服务机构的不合理限制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主体社会化势必会得到加强。创业辅导、产权交易、技术支持等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服务机构,政府应逐步退出。服务主体社会化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社会化的市场主体按照自由竞争原则配置中小企业服务资源不仅可以弥补单一依靠政府支持下的资源不足问题,而且自由竞争可以迫使各服务机构加强服务创新,进而提高服务的有效性、针对性。其次是中小企业社会团体去政府化。以自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发挥中小企业社会团体促进自由竞争的作用。社会团体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已经成为限制其成立与发展的制度,改革中小企业团体管理制度、淡化中小企业社会团体的政府色彩势在必行。国务院2007年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实行政会分开,为中小企业社会团体的自主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团体分开改革。当前的任务是尽快改革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保持中小企业社会团体的独立性,使之真正成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纽带。

(三)健全市场化的政府支持机制

坚持中小企业服务主体社会化,并不排斥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相反,政府应当在中小企业服务主体社会化的过程发挥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中小企业流动。这要求政府应运用有限的资源撬动社会力量,让社会力量参与中小企业发展,而不是过度地直接干预微观市场的资源分配。政府支持行政化正是因为过度专注于具体细节而排斥了自由市场机制,导致支持效率不高。提高政府支持效率的方法是改变政府支持方式,以市场化方式取代行政化方法,引导资源流动,让自由竞争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一是尊重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中小企业服务主体社会化后,国有企业仍将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任何干预都不应是行政命令方式,而应运用财税等经济杠杆,激励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主动创新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地融资支持。二是发挥政府资源的杠杆作用,建设具有竞争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行政审批式的直接支持抑制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市场化的政府支持方式要求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时,主要作用是运用各种经济杠杆,从宏观角度支持创业辅导、企业诊断、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这样不仅调动了社会资源积极性,而且因为相互间的竞争而提高了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运用市场机制发挥政府资源的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拓宽中小企业社会服务渠道,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从中受惠应是今后制度创新的方向。三是支持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征集和机制,可以减少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现信息的成本,建立各要素部门与中小企业间的信任关系,进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应运用财税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

作者:王学忠 谈玉忠 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学部 中共庐阳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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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范文第4篇

一、大力推进结构调整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认真执行已颁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当前,国家扶持的重点是: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社区服务型等中小企业,使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档次、增加产品品种,满足市场需求。对那些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二)简化中小企业设立审批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有关部门不得在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前设置前置审批条件。研究探索中小企业破产与清算的简易程序,逐步建立歇业督促、风险预警、债务重整和依法破产等制度。

(三)坚持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与扶持中小企业并举的方针,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与大企业集团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群体。着力扶持“优强”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和典型模式。

(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可在规定权限内给予财政、税收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以鼓励和吸引国内各类投资者以及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创办中小企业。

二、鼓励技术创新

(五)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9]14号),采取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等必要措施,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有效扶持。

(六)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科技、工业园区带动、福射功能基础上,研究总结区域性、行业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成功经验,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9]29号)精神,加快培育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和产业化基地。

(七)鼓励社会各类投资者以技术等生产要素投资创办中小企业,其作价金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中小企业,可将企业净资产增值部分按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有特殊贡献者。

三、加大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

(八)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九)各类中小企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为鼓励中小企业更快发展,要抓紧研究减轻工业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办法。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四、积级拓宽融资渠道

(十)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鼓励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十一)继续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银行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及时完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县级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研究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进一步改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

(十二)逐步扩大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放宽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条件。选择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进行企业法人间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引导、推动并规范中小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产权出让等方式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

(十三)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机制。有关部门要严格风险投资的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管理,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均不得直接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务。

五、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十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

(十五)要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担保与再担保试点,探索组建国家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在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同时,推动企业互助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业务的发展。对于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必须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化动作,并一律纳入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级政府部门一律不得操作具体担保业务。

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六)各级政府要转变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要推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建立有效的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强化监管,实现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十七)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单位改制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各类商会等机构,积极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并通过技术洽谈、专利和零配件招标、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方面的服务。

(十八)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向全社会开放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获取政策、技术、市场、人才信息等提供方便。在有利条件的地区可进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试点,为降低中小企业市场开发成本创造条件。

(十九)采取政府引导、行业辅导、企业互助和企业自我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现有管理院校、培训中心等力量,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资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逐步建立经理人才测评与推荐中心,发展完善中小企业职业经营者市场。

七、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二十)积极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依法认真清理各种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有利于各类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本地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7]14号)精神,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要逐步取消县(市)国有、集体中小企业上交管理费以及城市供水、供气的增容费和供电增容费(贴费)的有关规定;降低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品登记收费标准。各地要加强对已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减免本地区中小企业费用的措施。对巧立名目、变相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各级政府应创造条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及零配件生产分包给中小企业。同时,要坚决取消各类地方保护主义措施,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十二)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发自营进出口业务,加快由审批制向资格登记备案制的过渡,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中小企业特别是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中小企业可享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9]71号)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外商独资或参股创办中小企业。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三)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工作,要坚持放开搞活与扶持发展并举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扶持、服务宗旨,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地要从全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协调工作。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由国家经贸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参加,成立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经贸委。各地要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尽快明确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推动本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范文第5篇

1.1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散布在各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这些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和60%左右。这充分表明,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2中小企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企业规模越大,资本集中程度和有机构成越高,吸纳每一个劳动力就业所需的资本也就越多。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同等数量的投资可以吸收更多的从业人员。据统计在工业部门新增的8000万劳动力中,75%在小企业,全国工业部门1.5亿劳动力中,有1.1亿(占73%)在小企业就业。近几年它们共吸纳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

1.3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估计,我国中小企业发明专利占全国总数的66%,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2%。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不仅是创新与技术进步的重要源泉,而且它们作出贡献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2.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2.1融资渠道难

融资难几乎是所有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我国中小企业不仅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间接融资比例低,而且企业自有资金缺乏。据研究资料表明,我国中小企业业主资本和内部收益留存分别占我国私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和26%,公司债券和股权融资占不到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银行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更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

2.2缺乏现代的企业管理

部分中小企业竞争力弱,问题不是出在我们以往强调的硬件和看重的资金及技术上,而是出在软件和经营管理上。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大多缺乏一种科学理念支撑,偏重人际关系的协调,重“情”,而忽视“理”(企业文化)和“法”(企业制度)的建设,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式化的管理,管理的优劣因人而异。部分中小企业内部沟通不畅,对员工缺乏信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不强,缺乏凝聚力。

2.3人才资源缺乏

人员总体素质不高,这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不争的情况。首先,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从业者主要还是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或城镇新增劳动力,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由于社会对就业认识的偏差等多种因素及缺乏完善的制度,中小企业及时对外招聘人才,没有雄厚的实力、丰厚的待遇和人才发挥的空间等,往往难以吸引到人才。其次,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的稳定性都比大企业差,对于人才而言,在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要高于大企业。人才缺乏的必然结果是管理水平与企业发展的需要相脱节,形成恶性循环,这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迅速提高。

2.4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

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服务功能不健全,也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融资服务、税务、会计、法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或者还很不完善。

3.加快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对策

3.1尽快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体系

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助、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和企业自筹,并且都建立了金融扶持体系。我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扶持还处于探索阶段,信息担保体系、风险资金的投资机制还不健全。尽快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信贷担保作用,分担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二是要修改《公司法》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三是要完善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促进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鼓励风险资本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支持,以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四是在国家研究与发展经费的资助方面,要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可以享受国家研究与发展经费的资助。

3.2实行严明的企业管理

建立健全独立于战略的业务管理系统(战略实施系统),保证将企业制定的战略举措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战略实施层面,建设一个开放的制度化平台,企业主管、员工都会在该平台上交流业务实施情况,对比差距,分享成功的经验和措施。企业从制度上建立人力资源框架,对每位员工都要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合理选拔、使用人才,严格考核,优胜劣汰。

3.3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中小企业没有雄厚的实力和丰厚的待遇,难以吸引人才,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是外因。因此,企业要想留住人才、吸引人才,首先得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要建立正确的人才观,必须确立正确的求才、用才、留才机制及合理的人才流动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中小企业的发展中来;其次,通过科学评估来合理配置人才和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挖掘其才能,发挥其潜力。解决好人才的发展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良好的激励机制是促进人才成长的有效手段。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强调人是有理想、有抱负、有感情的,人性理论的发展则证明人是经济人、社会人和自我实现人的复杂混合体,因而要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实现人生价值,就必须要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建立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