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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劳动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劳动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会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大妇联组织参与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力度,更好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根据《市妇联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昆妇发〔2005〕2号)要求,我们采取点面结合、表格调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等方法,于2005年6月13日---7月15日,深入到寻甸、嵩明、禄劝、东川、富民等北部五县、乡、村及部分农户家中,对妇联组织参与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工作的成效、难点、对策建议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市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全市约有农村富余劳动力40余万人,其中,女性约20万人,约占50%。市妇联作了调查统计,2000—2004年,全市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共有46.5万人。其中:女性21.5万人,占46.2%。她们从事行业的分布情况是:从事第二产业6.1万人,从事建筑业2.3万人,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1.6万人,从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就业的有4.3万人,从事家政服务业3.8万人,从事其它行业3.4万人。

(二)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特点:

一是妇联组织参与的力度不断加大。2004年,全市妇联系统共举办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培训班143期,培训5633人。转移输出了3359名农村女劳动力进城就业,其中,就地转移2583名,输送到昆明就业617名,输送到省外就业159名。2005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妇女组织举办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培训班85期次,参训妇女达7630人次,共推荐转移了4882名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其中:就地转移2959人,转移到市内1800余人、省外123人。

二是对农村家庭贡献逐步增加。2005年,妇联组织推荐转移输出的农村富余女劳动力人均月收入由原来的187元增加到371元,年收入可达4458元,增长49.5%,占农村家庭增收部分近一半,为改善农村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三是转移的渠道不断增多。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参与、组织下,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逐步从自发向稳定有序转变,已经形成组织发动、产业带动、项目拉动、企业推动等多种转移渠道。

——各级妇女组织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有80%以上的农村女劳动力掌握了1至2门农村实用技术,妇联组织通过培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实施农村小额信贷项目,鼓励妇女自主创业或参与当地产业化的农业基地建设,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2959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按照市妇联的要求,市妇联家庭服务处、妇女再就业服务中心、女子职业学校、外来劳动力市场市妇联窗口等阵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打造工作品牌,积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不断拓宽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渠道。今年1-6月,市妇联劳动市场服务窗口与1445家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寻找就业岗位4560个,市妇联再就业中心、家政服务处积极寻找市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开展市场调查,进一步调整用户收费标准和服务员的工资(人均提高80-100元/月);另一方面,免费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然后再积极向各酒店、宾馆进行输送。上半年,共举办1期“酒店服务员职业资格培训”和3期“家政服务员培训”,培训人数达169人,其中:41人取得酒店宾馆服务资格证后从事酒店宾馆服务;27人取得家政服务中级合格证、88人取得家政服务初级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取证上岗率达92.3%。经过培训后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从事保洁、老人及母婴护理、烹饪等家政服务,宾馆、酒店大嫂服务,医院保洁,企业工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四是妇联和妇女的地位不断提高。在参与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工作中,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扎实,发动面广,工作深入细致,得到了各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的肯定和认可。除专门针对劳动力转移开展培训外,近30万妇女在各级妇联建立的“妇女之家”等多个培训基地上得到科技、文化、法律、家教、健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提高了素质,掌握了技能,转变了观念,增长了才干,增加了收入,改变了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从而提高了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有力地促进了男女平等。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妇联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妇联主席陆玉珍任组长,市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郭跃红任副组长,有关部(室)、事业单位及14个县(市)区妇联主席为成员的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召开了市妇联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下发了《市妇联2005年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工作要点》,层层分解任务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市妇联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不断总结有效的工作方式,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作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完善了各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培训、输送、推荐就业、维护权益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即:县、乡妇联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输送,市妇联负责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跟踪管理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等。

(二)发挥妇联组织的网络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有序转移

按照昆明市妇联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培训、输送、推荐就业、维护权益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14个县(市)区妇联组织启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妇女网络,在调查摸清当地富余女劳动力的年龄、文化、就业需求等基本情况下,通过召开妇女大会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政策宣传、动员、培训工作,在我市山区交通不便的地方,考虑到山区群众外出困难等问题,县(市)区妇联主动上门、走村串寨,把培训班办到村里,目的就是要使最广大的农村群众充分认识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途径,最终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主要做法是:

一是针对部份农村妇女对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工作不太了解,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实际,确定了工作重点乡,妇联干部进村入户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三创”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农村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她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增强她们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业意识,深化对劳务输出政策法规的认识,积极勇跃进城就业;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分层次、多渠道,对农村女劳动力进行转变择业观念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她们外出就业的信心,提高了农村女劳动力的素质和竞争就业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打造家政服务工作品牌,推动农村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上新台阶

结合我市妇联系统的特点和优势,市妇联确定转移农村女劳动力的工作要以家政服务为重点,着力打造家政服务工作品牌,并积极探索向省外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拓宽转移输出渠道,按照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妇联组织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各县区妇联组织输送到市妇联家政服务处的家政服务员,由市女子职业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证》,培训费由市妇联承担。二是对县(市)区妇联组织输送到市妇联家庭服务处的服务员,由市妇联家庭服务处负责推荐就业及管理,并按照实签合同人数返回基层妇联劳务费,具体标准为每人120元。三是按家政行业市场情况,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员工资待遇。四是实行目标考核奖惩责任制,市妇联将对转移输出工作中突出家政服务特色的县(市)区妇联给予一定奖励。

(四)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进城就业率

提高农村女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养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农村女劳动力,是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基础。2005年,市妇联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较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进城务工的农村富余女劳动力提高就业率。一是充分利用市妇联女子职业学校、家庭服务处、各级妇女之家(学校)等培训阵地,采取集中分散、校内校外、请进来走出去和轮训、委托代培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因地制宜地对农村女劳动力进行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转变农村女劳动力的择业观,提高其职业技能;二是规范培训、注重实效,根据家政服务市场用人的需求和结构变化确定专业技能培训的内容,制定培训标准,规范课程,将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证书挂钩,努力提高培训获证率及就业率,力争转移进城务工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具体做法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协调各方力量,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对农村女劳动力进行转变择业观念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组织她们学习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安全与卫生、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幼儿、照料老人、孕产妇护理、家庭保洁、美容美发、烹饪、熨烫等知识;与有关企业合作,开展职业技能“订单”培训,根据用工协议和意向岗位,进行定向专业培训,提高了农村女劳动力的素质和就业能力;教育已进城就业的农村女劳动力要珍惜工作岗位,爱岗敬业,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立足岗位作贡献。

(五)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为保证基层妇联组织有的放矢地组织农村女劳动力进城就业,市妇联建立了市、县、乡、村家政服务网络及用工信息网络,由市妇女再就业服务中心收集整理出准确、真实的用工信息,每月向各县(市)区公布一次,各县(市)区妇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条件、报酬等情况组织相应的农村女劳动力,经过培训后输送给用人单位。市妇联根据各县(市)区妇联组织、培训、输送的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市妇联还对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及儿童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并通过政协提案等途径,呼吁、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好进城就业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和土地征用中要切实保护好农村女劳动力的土地权益,使她们后方稳固,安心在外就业;要将男女平等国策意识纳入各级政府工作决策中,实现农村男女劳动力平等就业;要对农村女劳动力给予更多的关注,在培训、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要解决好农村女劳动力子女的入托、入学等实际问题;要加强劳动监察和仲裁,努力解决外出务工妇女普遍反映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合同不稳定、无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妇联组织在参与全市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要求,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妇女文化层次、科技文化水平偏低,技能单一,相当一部份缺乏从事二、三产业的技能,只能从事一些纯体力的、技术含量低的工作,转移层次不高,难以适应市场对技术更新的要求;

二是广大农村妇女就业观念有待更新。传统就业观念与长期相对封闭的农村生活环境对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构成思维和心理上的阻碍,缺乏主动摆脱贫困的意识,不愿接受新生事物。“等、靠、要”思想严重,限制了农村妇女自主创业或外出就业的积极性。

三是妇联工作经费有限,各级政府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投入不平衡,各地妇联参与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培训、转移、输出工作发展不平衡,形不成规模,影响了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工作。

四是各地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县、乡、村就业服务组织和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再加之有关方面提供的用工信息(特别是省外用工信息)不够准确,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五是进城后,务工人员的人身、劳动、子女就学等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持续、公平、有效的维护,导致了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转移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六是跟踪管理滞后,农村妇女的后顾之忧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农村妇女外出打工后,由于跟踪管理不够,相继派生出子女教育问题、婚姻家庭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

四、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对策、建议

根据此次调研所了解掌握的情况,我们对如何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转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责任感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200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找准工作切入点,充分认识到农民进城务工,不仅是帮助农村家庭摆脱贫困的一条有效、便捷的渠道,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不仅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具体措施,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认真扎实地推进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网络优势,加强对基层广大妇女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她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对广大妇女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她们转变观念,增强就业意识,树立“外出打工光荣,劳务输出致富”的思想;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宣传农村进城务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广泛宣传进城务工女性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农村妇女勇于走出家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进城务工农村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政府引导行为变成农村妇女自觉参与的行动。

(三)建立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妇女的就业技能

各级妇联组织在利用好自有资源的基础上,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社会培训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形成妇联与教育、农业、劳动、科技等多部门协调运作,共同参与培训农村妇女的社会化培训格局。要在培训中增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内容;强化对“四自”精神、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她们掌握公民道德规范;要建立社会化的培训机制,推进用工单位开展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在岗妇女的综合素质;妇联组织要着重抓好外来务工妇女的教育培训,增强她们融入城市文明的能力和素质。

(四)齐抓共管,维护进城妇女的合法权益

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强调,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要切实维护好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在工作决策中要增强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给予更多的关注,在培训、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级妇联要促进有关部门在出台针对对外来人口就业、保障、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中,增强性别意识,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及儿童合法权益给予政策上的关注。各级妇联要加大对进城务工妇女的维权力度,要加强对用工单位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要通过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渠道保障进城务工妇女的权益得以落实。

(五)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帮助进城妇女融入城市文明

各级妇联要积极促进有关部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关心、关注外来务工妇女的良好氛围,把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现代新昆明建设的规划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中,各级妇联要加强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服务;要利用妇联特有的亲和力、感召力、渗透力和凝聚力,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工作;妇联组织要做大做强家政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主动参与到规范有序的劳务市场建设中,在立足本市的基础上,不断向省外拓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输出妇女的跟踪服务管理,了解她们的情况,帮助她们解决困难,为她们营造良好的就业、生存环境,帮助她们融入城市文明建设中,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