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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调研

农村劳动力转移调研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占全部劳动力的70%,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本文通过对重庆市*县的调研,就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市民化问题进行探讨。

一、*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总体情况和特点

*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是一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贫困大县、移民大县。*年末,户籍总人口152.0l万人,居重庆市第二位。其中非农业人口15.32万人,农业人口136.32万。年末常住人口116.14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为23.7%c.有劳动力79万多个,其中农村劳动力72万个,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9l%左右。全县耕地面积99.8万亩。农民人均0.73亩。在现有劳动生产率条件下。按每年人均耕种3.5亩计算,耕种99万亩土地仅需劳动力28.5万人,即需要的劳动力仅占农村全部劳动力的39.6%。余下的60.4%。即43.5万人则成为现实条件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加大劳动力输出力度,推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有序化和规模化,劳动力转移呈现出大规模、大范围、大流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年全县输出劳动力42万,占当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92%,每个外出劳动力人均创净收入3750元,当年挣回现金15亿元,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各类经济实体1600余户。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上创办公司52家.目前劳务产业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五大骨干产业之一。

从*县劳动力转移情况看,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大

*年末,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42万人,比1985年增长39_3万人。全县乡镇都有劳动力外出务工。

(二)转移劳动力的文化技术素质有所提升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占全部转移劳动力的6’7.24%,其中,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一些外出务工人员在打工中得到锻炼,专业技术水平、劳动技能不断提高,不少人进入了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三)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

近年来输出地与输入地签订用工协议,逐步*展“订单式”劳务输出。

(四)市外转移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

*年,全县农村劳动力在县内转移就业5.02万人,输出县外市内3.85万人,市外国内33.13万人,向国外输出36人。

(五)劳动力转移由季节性、临时性输出向常年性输出转变、单个成员外出向举家外出务工转变

*年。外出务工人员出本乡镇累计从业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达到93%;举家外出务工农户占2.5万户以上。

(六)外出劳动力的职业身份发生了根本变化

呈现出以兼业型为主体的多样性并存的新结构。他们大多数一方面常年离土离乡、进厂进城;另一方面,仍然保留与土地和农业的联系,保留着土地承包权。一部分务工人员脱离了过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改变了农民身份,变成了新一代的城市居民。

(七)“双向转移”格局*始形成,返乡创业人员增加近年来,一大批有市场经济意识、有管理经验、有人际关系的务工人员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返乡创业。目前,已有l-3万余人回乡兴办二、三产业的各类经济组织1600余个,总资产近4亿,年产值突破亿元大关。

二、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市民化的主要障碍

(一)认识障碍

一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更多关心流出的劳动力带回多少资金用于本地的建设,对农村劳动力转化成市民,从根本上减少农民,重视不够;二是接受农村劳动力的城市,不愿意把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当市民看待。纳入社区与城市居民同等管理;三是城市原有居民对务工农民有偏见,总认为农民与市民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因而不公正地责难和排斥农民的进城行为;四是农民自身对失去土地保障,成为市民心存凝虑,怕失去土地的依靠,成为城市贫民。

(二)政策、制度障碍

多年来,许多城市政府在对农民市民化问题上.实行排斥和抑制政策的多,鼓励和支持政策的少。一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被严格分割*来,农民进城落户受到限制,约束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和转移;二是农村土地制度。在农业比较利益较低的情况下,土地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来说是一个负担,他如果自己种,则影响务工经商,如果让土地抛荒.又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制裁;三是城市的就业制度。面临城市下岗职工和新增加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一些大中城市制定了旨在保护“市民”、限制农民工进城的政策,出台了在行业上、工种上限制农民工准入的地方性规定。同时,城市的企业改革需要减员增效,而精简的过程中首先辞退的是农民工。四是社会保障制度。外出就业的农民脱离了原有的社会组织关系,而分散到外地不同的行业,这就存在农民工正当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不到保护的问题。

(二)素质障碍

进城农民的整体素质是取得市民资格的重要条件,决定着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成功率。农民中有能力外出打工的人,在本地农村中往往是高素质人才。但相对所流向的发达地区,相对于城市而言,又有着较大差距。一是整体文化知识和能力素质不高,进城后就业竞争力低;二是缺乏城市文明生活的习惯,不适应城市生活.相当一部分人难于融入城市生活。

三、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市民化的政策建议

*年6月,中共重庆市二届三次全委会专门研究了重庆市的城镇化问题,提出了“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要求。全委会指出,按照重庆市城镇化建设目标,综合考虑农村现有富余劳动力以及新增劳动力,2020年前重庆市每年大约要有70万农村人口转向城镇,每年约需40万个就业岗位,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并推动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逐步实现农民市民化,是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此,我们结合*县及三峡库区的实际,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必须在思想、认识、观念上有一个新的突破,把劳动力输出转移、培育壮大劳务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增长点,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出台有利于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政策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务经济的管理体制,加快培育农村劳务市场,完善各项服,务手段,大力培养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尽力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出路、找市场,切实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逐步实现市民化。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载体

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非农产业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载体,各级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激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发战略和三峡移民迁建历史机遇,调整结构优化工业企业布局,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增强工业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培育壮大一批有较大规模的龙头、支柱工业企业,形成吸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产业支撑。

(三)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增强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不仅可以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而且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达到就近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的。推进城镇建设,在建设指导思想上要立足产业支撑、功能配套,坚持以发展经济、完善功能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和劳务经济的发展为目标,形成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输出转移的吸纳地。

(四)创新政策制度,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

针对制约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制度弊端,必须加大政策和制度创新力度。一是实施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在坚持现行农村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心理。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向非农行业,实现区域流动;二是打破城乡二元格局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新的人口登记和管理制度,使他们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尽快形成城乡分流、产业联动、利益互动、人力重组的合理运行机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向城镇的职业转移和空间转移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简化转移手续,降低转移成本。有关单位应合理收取各种证本、培训、咨询等费用;四是推行生态移民政策。结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实施高山向中山、中山向低山、低山向坪坝、平坝向城镇的梯形迁移政策。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村输出转移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将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与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农民脱离土地经商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村劳动者的平等权利,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福利社会化,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依法发展劳务经济,在劳务市场的管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社会保障、农民迁移进城入镇定居等方面应加强立法工作.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居、社会保障等有法可依。

(六)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

随着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务需求中已明显由“体力型”需求向“智力型”、“技能型”需求转变。各地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完善农村教育体系,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实现农民素质现代化。为此,要走“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突出重点、服务经济、层层办学、形成网络”的路子。形成农村完整的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实现农村劳动力由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改造.增强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后劲。

(七)培育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疏通全国范围内劳动力大转移渠道

全国要建立省、市、县一体化的劳务输出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加强区域劳务协作,配合实施西部大*发战略,由西部地区省(区)及一些中部地区省共同建立西部劳务协作区,积极*展东、西部农村劳动力*发就业和劳务交流工作。尽快建立全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用工信息网络联网,国内外劳动用工信息联网,广泛收集劳务信息,并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继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沿海经济发达省市流动和组织国际劳务输出。同时要健全劳务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运行,保证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和运作有序,促进劳务市场健康发展。向城镇迁移。*县地处三峡工程移民区内,是库区移民大县。要结合构建“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需要和移民自愿,鼓励移民就近向城镇转移。在实施过程中应本着有经营资本、有经营经验、有生活来源的原则,制定奖励政策鼓励库区移民通过投亲靠友、入股投资、兴办实体、经商等渠道。采取生产生活自助、职业自谋的方式向城镇转移。

(八)创造宽松公平的劳动力转移和实现市民化的

劳务转移需要法律保障、政策支持。为此,建议在城镇实行就业人员一体化政策,即对原来不同身份和来源的城镇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的政策,彻底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是实行户籍一体化的政策。依据劳动关系给农民工确立户籍;二是实行劳动关系一体化的政策。用人单位应依据用工条件。一视同仁与农民工签订标准的劳动合同。确立规范的劳动关系。消除不讲条件、不分良莠.在不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律把农民工作为临时工、钟点工使用或短期使用的现象;三是实行一体化的劳动工资政策。按劳动法规,坚持同工同酬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工资政策.以消除目前企业里普遍存在的对农民工的经济歧视行为。四是实行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对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应该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事实上农民工已从农民中分离出来,成为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人,不同程度地融入了城市社会。农民工是农民实现身份过渡的一个特定阶段。进城打工就业,是当前农民提高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劳动力和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的重要形式。从*县情况看,大体上有三种发展方向:一是部分农民工有了一定的自我积累,掌握了一定生产技术,熟悉了市场关系,返乡创业;二是一部分农民工举家迁往打工地或者本地城镇。成为事实上的城镇人口;三是一部分农民工务工生涯只是一段生活经历,最终回到农地上。走了一条“农民一农民工一农民”的路子。各类城镇要坚决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种种不合理限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同时,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条件,在教育、户籍、社会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在城市稳定就业并逐步定居下来,实现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