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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会讲话

反腐倡廉建设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市纪委全会,是新的一年、也是春节前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部署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常委会认真学习了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专门听取了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对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研究。我们之所以在春节前召开这个会议,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双节”廉政集体谈话会的成果,再一方面是为了及早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刚才,智民同志作了一个很好很全面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不仅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而且安排部署了*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教育引导抓源头、完善制度抓治本、强化监督抓防范、严厉追究抓惩处”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干部作风转变,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牵头抓总作用,高效行政服务机制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我市被评为中部最佳投资城市,各列中部六省第二、全省第一;以“三最”问题为重点,狠抓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活动,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注重抓作风教育与廉政教育相结合,特别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和行之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市、县区领导班子换届和市直干部调整,对干部考察和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毫不手软地惩治腐败,查办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全市查办案件数为历年来最高;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通过查办案件等多种途径为城市信用社挽回大量损失,为全市带来上亿元土地增值;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按照十七大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理顺了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形成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同志评价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省委和省纪委是满意的。总的来看,*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很大、成效很大、作用很明显,有力推动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有力促进了党的建设和各项建设,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做出了重要贡献。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最近召开的中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部署了今年的工作。同志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讲话高层建瓴,思想深刻,论述精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从七个方面对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前天,我省召开了省纪委三次全会,徐光春同志在会上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四个一”的新要求,叶青纯同志部署了今年的七项重点任务。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召开,为我们当前和今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动力。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再创特色、再上台阶。下面,我着重讲三个方面,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惩防体系要有新完善,政治保证要有新加强。

一、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切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指出,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这表明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问题上站得更高了、认识更深了、眼光更长远了、位置摆得更重要了,标志着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反腐倡廉最新理论成果,更加自觉地运用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武装头脑,努力在深化学习中加深理解,在指导实践中正确把握,不断开拓思想认识新境界。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要求全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现实情况看,要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保障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常讲,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就是说,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按市场规则办事,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营造良好环境。而经济领域的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特别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问题,往往以“潜规则”取代公平竞争规则,以权力配置资源代替市场配置资源,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这个问题如不解决,就会助长投机行为,挫伤市场主体竞争的积极性。这样的市场经济就没有活力,也没有生命力,更谈不上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才能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惠及人民,实现共建共享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更加关注民生,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解决“三最”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而社会领域的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实质上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群众利益,诸如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农民负担和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热点问题,一直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也是反腐倡廉治理的重点。这些问题如果不很好解决,社会和谐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再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才能以好的干部作风保障科学发展。促进各级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之风,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如果没有好的干部作风,就不可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难以避免“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一任出政绩、几任补窟窿”等现象。因此,只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才能创造出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才能拥有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推进事业发展,关键在党。十七大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概念,并把它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的新定位。这五个方面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哪一个方面抓不紧、抓不好,都会影响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的执政能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抓好了,反腐倡廉建设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就有了坚实基础;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就有了重要保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在各种考验和诱惑面前做到头脑清醒、拒腐防变,并通过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坚强有力,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就会不断巩固和发展。否则,如果党内发生腐败问题,而我们又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抑制,任凭腐败分子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就会失去民心,就会严重涣散党员干部的信心和斗志,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动摇执政基础,甚至会丧失执政地位。这方面的例子很多,苏共垮台、苏联解体,包括一些国家发生的“颜色革命”,腐败问题都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之所以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就在于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始终态度鲜明、决心坚定、毫不手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其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执政为民,时刻不忘拒腐防变,永葆党的本色和先进性。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既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深层次矛盾的“凸显期”,又是各种腐败容易滋生的危险期。应该看到,中央近年来反腐败的力度是很大的,成效是显著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是大幅上升的。仅以查办案件为例,上次我在“双节”廉政谈话会上已讲过,2003年至*年7月份,全国共立案查处县级以上贪污贿赂犯罪涉案人员11557人,平均每天高达7人,查处司局级干部791人,平均每2天就有1人。但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高发的状况仍未改变。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深入查摆和剖析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领域案件发生率仍在上升,二是出现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三是涉及高级干部的案件居高不下,四是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不廉洁行为。现在看,全国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近5年比前5年增长了61.3%,失职渎职案件近5年比前5年增长了39.8%,受刑事处分的党员干部2006年比2003年增长了11.2%。这一组对比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从*的情况看,全国存在的问题在我市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去年,市纪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66件次,比上年增长28%,其中反映县处级干部88件次、增长96%,反映乡科级干部204件次、增长35%,赴京赴省举报的也有一定数量,上级转交举报件也很多。刚才我已讲,我们去年查办的一些案件,基本上都是上级交办的,我们不查,上级也要查。据纪委的同志讲,现在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找线索去办案,而是有很多自己“冒”出来的案件,还没有精力去查,只能暂时压在那里,但积压下去总不是办法,既不符合规定,还有可能受到上级纪委的责任追究。我有一个观点,我们办案还是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去办案,如果因为办案影响了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办案是不成功的,也不是我们的初衷,更不是我们的宗旨。去年我们的案件查办,一方面力度比较大、数量比较多,更重要的方面是我们办案的度把握得比较好。我谈这些旨在说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思想上一刻也不能放松,工作上一刻也不能停顿,力度上一刻也不能减弱,必须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二、惩防体系要有新完善,确保“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落实到位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新的论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方向和工作重点的重大转变。在“一个坚决、三个更加”中,“一个坚决”是前提和基础,“三个更加”是工作重点和着力点。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好惩治、预防、治本、制度建设的相互关系,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统筹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

(一)坚决惩治腐败不手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这是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的严正警告,也是我们党反腐败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建国初期,我们党杀掉刘青山、张子善,有效教育了全党同志,及时遏止了党内滋生的腐败苗头,在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对腐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惩治腐败分子的力度不断加大,从前些年严惩成克杰、胡长清,到最近查处陈良宇、邱晓华、郑筱萸等,一批贪官的纷纷落马,对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省委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也是坚决的,已严肃查处了石发亮、徐兴恩、包建民、张铁良、杜欣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最近在查处洛阳原市委书记孙善武、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的问题。孙善武案发后,据说涉及一批县区和局委负责人,张海钦案发后,在他曾经工作过的商丘、周口两地找了很多人谈话,要求说清问题。另外正在查处的一位县委书记,在换届中为当上副市厅干部拉票贿选,也涉及一大批县里干部和乡镇干部。所以在廉政建设上,我们每个人都要紧绷自律这根弦,决不能有侥幸心理。前段,我们专门召开“双节”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目的就是让大家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避免在廉政问题上犯错误。现在看这次廉政建设谈话会收到了明显效果。我说这些,就是再次给大家提个醒,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和省委、市委惩治腐败的决心,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要倍加维护全市上下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过去我们讲,加强教育是基础、是前提。但面对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高发态势,严惩是最好的教育和预防。只有严惩少数腐败分子,才能教育更多的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始终保持严惩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惩处行贿行为;坚决惩处各种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着力打造“廉洁工程”。需要明确的是,坚决惩治腐败,要注重把查办大案要案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狠刹各种不正之风,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加强廉政教育不放松。古人讲:“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大量事实表明,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党员干部只有具备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我曾多次讲,反腐倡廉不是说办案越多、处理人越多就越好,我们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不希望任何一个同志犯错误。但保护干部绝不能坦护干部,爱护干部就要加强教育,坚持打预防针,提高免疫力,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犯或少犯错误。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进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不断创新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使拒腐防变的警钟始终长鸣。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停顿。好的制度既能约束人不能为恶,也能引导人自觉从善。制度缺陷必然造成制度性腐败,而且是最可怕的腐败。我省交通厅三任厅长相继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大搞“一言堂”,使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形同虚设,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都与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可以说,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是完善惩防体系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以建设高效行政服务机制为载体,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情尽量用市场机制去解决,凡是应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情尽量让社会组织去承担,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要不断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当然,好的制度还必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自觉用制度规范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约束不含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些贪官之所以陷入迷途、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固然有其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监督、不自觉接受监督、想方设法逃避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差距,在观念上存在误区,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有的干部认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总是排斥监督,等到出事之后又追悔莫及。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在这方面,我们还是要自觉地接受监督,反映的事组织上找你谈一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了就把问题说清楚,没有也是敲敲警钟,避免犯错误。李真在看守所剖析自己走向犯罪的根源时,有一段话发人深省,他讲:“要是当时有人对我监督的话,我肯定会有所收敛,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腐败又使人丧失信念,走到最后就是灭亡。”对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实认识到:监督是一面镜子,可以帮助自己检查言行,找到不足,及时改进,预防和纠正错误;加强监督不是跟谁过不去,也不是对谁不信任,而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当前强调监督,要着力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二是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既注重对干部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又注重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既注重对干部工作圈的监督,又注重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既注重对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监督,又注重在任时的经常性监督,做到监督全方位、全覆盖。四是把抓好监督措施落实与创新方式方法结合起来,既要认真执行好长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又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监督的新办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比如,我们实行的领导干部“电视述职”,就是加强社会监督的一个很好探索,对领导干部产生了激励和促进作用,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视监督为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帮助,视监督为矫正和提高自我的良师益友,真心诚意接受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社会的监督。

三、政治保证要有新加强,致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凝聚党心民心,顺应全市人民维护风清气正环境的新期待。

(一)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要健全完善。各级党委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分工,积极承担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牵头或协办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加强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配合,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严肃执行纪律,发挥好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司法、审计等专门机关作用,同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发挥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科学整合反腐倡廉的资源和力量。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更好落实。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能够推动全局工作的好制度,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每年都要检查落实情况。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考核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状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对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决不包庇袒护。要强化纪律意识,按照总书记“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纪律严明。

(三)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要更加有效。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指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大责任,既要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狠抓发展环境治理,适时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损害环境的人和事,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优更好的环境。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为契机,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民本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解决他们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切实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良好条件。对那些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该表彰的表彰,该提拔的提拔,该重用的重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富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