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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思考

反腐倡廉思考

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十七大的一个重要议题。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此进行了集中论述。这些论述透露出中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新见解、新思路。通过认真研读报告,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笔者认为,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主要体现在:

一、“水火不相容”:彰显了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水火不相容”是一个民间用语,一般用来比喻不能相容的对立物。这一用语出自东汉政论家、文学家王府的《潜夫论慎微》,原文为“且夫邪之与正,犹水与火,不同原,不得并盛。”总书记在代表中央委员会所做的政治报告中,首次用这个词表述党与腐败的关系,既通俗易懂,又铿锵有力,彰显了我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二、“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体现了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新定位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以往党的会议和文件中,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通用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等。在十七大报告中,我们注意到,报告首次采用了“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新提法。一方面,新提法对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进行了有机整合,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另一方面,以“建设”替代“斗争”或“工作”,意味着反腐倡廉工作要变被动消极为积极主动,这与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基本判断相呼应。同时,这一提法也把反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之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反腐败工作的新定位,提升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理顺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把党的建设由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四个部分拓展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个部分,表明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三个更加”:突显中央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

国内外经验表明,仅仅依靠权力反腐败是没有出路的,只有依靠制度反腐败,才可能取得成功。我们党对制度反腐已经探索了十余年,但目前依然处于由依靠权力反腐败向依靠制度反腐败的转型途中。要彻底实现这种转型,根冶腐败,仍然任重道远。但可喜的是,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我们党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了。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里,总书记在重申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战略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更加”的主张,更为清晰地体现了中央依靠制度反腐的新思路。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进行制度反腐?十七大报告也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概括起来,就是八个字,即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四是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这是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一项具体制度。

总之,党的十七大对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其中透露出来的新信息含量丰富,意义重大,体现了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新定位,突显了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彰显了中央强力反腐的决心。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我们坚信,只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总部署,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建设就一定能够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