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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党员调研

农村发展党员调研

建区以来,我区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保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可喜局面。5年来,全区共发展党员792名,35岁以下672名,占8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90名,占87%,党员数量和质量都有一定提高,党员队伍的分布、文化、年龄结构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仍滞后于农村经济和改革的发展,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的党建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发展党员工作,区委组织部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20多个行政村,就当前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存在问题

1、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员现状认识不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当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村党支部对农村党员队伍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认识不清,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基层党组织未能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虽然进行了多次检查,但仍存在着“检查时重要、检查完不要”的现象;在行动上则不注重调查研究、没有预先定计划,具体工作指导不力,致使一些农村党组织长期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状态。

2、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工作连续性差。去年我们对1999-*1年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支部有32个,占农村支部总数37.2%,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33个,占38.3%。这些数字表明,我区农村发展党员不平衡,工作连续性差,也说明了相当多的农村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是不重视的。

3、发展党员数量有所减少,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三偏”现象突出。5年发展的农村新党员298名,占发展总数792名的37.6%,年平均发展59.6名,也即每年每个村(居)发展党员平均不到1名,对农村党组织新生力量的补充远远不足。我区农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92%以上,党员发展数量少,对党员队伍结构的改善极为不利,离“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要求差距甚远。个别村由于多年不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出现“老龄化、老面孔、老资格”,支部班子不是“长期坐庄”,就是“轮流坐庄”,长此以往,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将逐渐减弱。随着年龄的自然增长,现有的农村党员中存在着严重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数量偏少的“三偏”现象。截至*1年底,我区行政村党员2881名,从年龄来看,35岁以下的568名,占19.7%;36至45岁的423名,占14.6%;46至55岁的406名,占14%;56至59岁的233名,占8%;60岁以上的1251名,占43.4%。从文化程度来看,大专及以上的39人,占1.3%;中专90人,占3.1%;高中439名,占15.2%;初中1238,占42.9%;小学1011,占35.1%;文盲64名,占2.2%。从数量来看,农村党员占全区党员总数的61.9%,占农村人口的1.8%,远远低于全区党员占总人口比例的2.76%。这些数字表明,我区农村党员数量与质量和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它意味着我们必须以1.8%的党员去带动92%的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党的力量明显不足。这种状况使得我区在*0年村级换届时就因部分支部班子找不到合适人选而发愁过。明年村级换届,这个问题又将困扰着我们。

4、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规范化做法尚有欠缺。主要问题有:少数党支部没有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采取“碰头”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有的支部通过发展党员、党员转正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审批入党及党员转正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现象;部分党支部发展共青团员入党未经推优;有的将入党申请书深藏家中,视为个人“财产”;个别基层党组织把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个别党组织、培养联系人没有切实负起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有的入党申请人自传、思想汇报和教育培养、考察等方面材料内容简单、不规范等等。

二、原因分析

1、党组织不够重视,造成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一些村党支部没有贯彻落实好党委抓党建的工作部署,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没有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是为党及时输送新鲜血液的长期性工作,而只是片面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其他一切问题均迎刃而解,“无暇顾及”党员发展工作,导致出现长期没有发展新党员的局面。在调查问卷中,认为“党组织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领导”的有63人,占30%;认为“党组织不够重视,没有制定目标计划,措施不力”的75人,占36%,这说明党组织不够重视是影响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原因。

2、大批农村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我区属于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辐射地,有着独特的地缘优势和发展空间,许多农村青年都不愿留家务农守业,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范围较为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办厂,打工挣钱较多,他们见识多、眼界宽、有思想,是发展农村经济的生力军。但由于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据调查统计,农村18-35周岁的非在校男女青年,外出半年以上或半年以内的近2万多人,占这一年龄段全区青年的近50%。不少村党支部反映,现在农村好“苗子”难找,大量有文化的年轻人通过“三个一批”的渠道外流走了,即读书升学考出去一批,外出打工走出去一批,投亲靠友跟出去一批,留下的多是素质较差,缺乏“打拼”精神的青年。

3、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党申请人望“党”兴叹。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党组织之所以多年没发展党员,多数情况都是人为设阻造成的,人为因素成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大障碍,这个障碍不打破,就难以搞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有的村党支部负责人私心杂念重,妒贤嫉能,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故意压制人才;有的不愿发展年轻有为的青年入党,有意提升门坎,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有的重权在握,凭好恶办事,个人说了算;有的宗族势力明争暗斗,不以大局为重,搞个人纷争,相互弹劾,两败俱伤,谁也别想进步;有的乡镇下派挂职干部,心存过渡思想,对纳新工作也不予重视等等;上述“拖、卡、压”等种种现象,将优秀青年农民拒之党外,严重堵塞了党员队伍的源头。在调查中认为“担心别人争抢位子,对发展对象吹毛求疵,苛刻要求,故意设置发展指标”的59人,占28%。这些不良因素极大挫伤了广大青年的自尊心,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导致了众多有志青年只能望“党”兴叹。

4、缺乏相配套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造成错不当罚。长期以来,我们党对发展党员工作,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规范章程和规则,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为或工作上的失误,表面上看,其过错和情节都不是很严重,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管,失之于罚。如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达五、六年之久不见回音,也不说明原委,这个责任该由谁负责;有的党组织多年未发展党员,支部书记照样可以连任;有的党务知识欠缺,业务操作不规范,时效性不讲究等。这些问题显然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但目前还没有处罚的制度措施,有的属于软性、潜意识的问题,很难用硬性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使得有关责任人“幸免于”责任追究。

5、跟踪培养没抓紧,造成“入口”不畅。*1年统计,入党申请人总数512名,35岁以下421名,占82.2%;入党积极分子总数445名,35岁以下的392名,占88.1%,且多数来自于农村,在农村发展的仅33名,可谓百里挑一,说明跟踪培养考察工作没跟上。如某村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96年至今先后有11名青年向党组织提出过书面申请,他们中有高中学历5个,中专5个,大专1个,文化程度都比较高,98、99年虽确定4名青年为入党积极分子,但至今还未见他们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这种情况在一部分村也有存在,说明跟踪培养教育工作脱节严重,造成“入口”不畅。

三、主要对策

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要根据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我区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发展步伐,首先扭转农村青年党员发展数量下降的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重点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问题。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制订规划,分类指导,落实责任,跟踪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提高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1、从巩固执政党地位的认识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是关系到党的全部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问题。只有不断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农村基层党组织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坚持与时俱进、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执政为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活力。一方面要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义不容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另一方面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赢得青年,就赢得未来。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入党,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青年一代的状况。”这就要求我们要从长远和战略的高度,来看待发展优秀青年入党这件大事,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才可能有一个大的改观,出现新的局面。

2、制定规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根据我区党员与群众的比例、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员队伍的比例情况,着手制定《洛江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2-*5年)》,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追究、组织领导等内容,明确规定每个村支部每年必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发展新党员的数量,保持一定的常数,要有长远的计划和目标,讲究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工作必须做到四个结合,即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造就农村人才结合,同后进、贫困村的整顿转化工作结合,同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结合,同搞好推优工作结合。对那些多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提出更具体要求,措施要更明确。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村支部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与支部评先和年终考评奖罚相结合,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全面落实。

3、抓住源头,着力加强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跟踪培养,切实解决“党源”问题。“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农村发展党员逐年减少的原因,与缺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有直接的关系,要搞好发展党员工作,除了要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之外,还必须做好跟踪培养工作,否则发展党员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一要“掘源”,打破传统的用人观念,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要注意解决党员队伍中的认识问题,树立看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观点,不求全责备,扣紧时展的需要,把握“三个侧重”:侧重提高积极分子队伍中经济人才的比例,把那些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承认党章、并愿意履行党员义务的年轻人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侧重加强动态管理,从短期外出打工经商、搞经营管理的优秀青年中物色培养对象;侧重从身边发现培养人才,把积极参与村级配套组织管理工作的团妇兵优秀青年培养起来,使之脱颖而出,同时做好推优工作。二要“培源”,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入党是自愿的,但不等于自然成熟,而应当靠培养成熟。要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一些素质较好、事业心较强又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的重点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联系人加强培养教育,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变等待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熟、自动上门为积极教育启迪,促使其尽快成熟。三要“清源”,突出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关键在于主动发展、抓好培养、认真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培养教育上,做到培养对象、联系人、制度落实;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内容、时间落实;在考察上,做到登记表、内容、跟踪谈话落实。只有培养建立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积极分子队伍,党员队伍的源泉才有可靠的保证。

4、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素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这项工作的许多具体操作要由基层广大党务干部来完成。发展党员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党务工作者素质的高低。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相当部分是由于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造成的。因此,提高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刻不容缓。要抓住这个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要建立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调训制度,实行党务知识考试考核办法,通过举办各类以会代训及专题讲座等培训班,强化业务知识教育,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要因情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要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出原因,进行综合治理,对症下药,努力消除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实现良性循环。要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做法上对党支部加以指导,逐步提高党支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发展工作效率。

5、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远的战略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为此,一是需要区、镇、村三级党组织共同负责,把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区委领导包乡镇、乡镇党委包村,村支委及老党员每人联系一至二名入党积极分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发展工作网络。要建立检查、汇报制度,做到支部每季度向乡镇党委汇报一次,区委坚持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并解决问题。二是乡镇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督促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乡镇党委书记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中,作为政绩考核的依据。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同时要确保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村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明确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支部组委是具体责任人,建立“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对两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给予黄牌警告;对三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不能连选连任,党支部不能评先评优。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村党支部书记要降职或免职。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做法。全面推行预审、公示制,试行谈话回复、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