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依法治县进程思考

依法治县进程思考

近年来,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总揽,以法制宣传为先导,以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公正司法和法律监督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狠抓普法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继续积极有效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从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从强化思想观念、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格监督等方面同时着手,不断把普法依法治县推向纵深,努力构建平安开县、法治开县和和谐开县。

一、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的认识,切实更新观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和宪法原则。当前应当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观念问题。所谓法治观念,就是依法治理国家经济、社会的观念。要树立法治观念,必须明确,第一,法律具有极大权威。法律是人民的意志、党的意志、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威,任何人必须无条件遵从。第二,法大于权。我们国家的任何权力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第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权利平等、义务平等、违法受追究平等。二是权力制约问题。在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定的国家机关有法定的权力,同时它又受到其它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的配合和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力,就像脱缰的野马,必然产生腐败和罪恶。这是人类历史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真理。在任何时候,一个组织、一个机构,头上没有法律之剑,自己不受任何权力的制约,不受监督,那么,这个组织、这个机构必然要出事、出坏事,小则犯错误、犯罪,大则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三是权利观念问题。所谓权利,实质上就是法律规定并保护的利益。权利是人民本身所具有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树立对人民的权利切实保护的观念。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必须把保护人民的权利作为我们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护了人民的利益,才能真正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经过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后要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要根据十六大有关法制建设和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的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普法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等分别进行规范的宣传教育。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两个增强、三个提高”,即通过深入扎实的“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仅能够促进其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而且能够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好法、用好法。我县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下一步要着重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选好内容。领导干部学法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指导性。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针对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有选择地学习法律,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素养、宪法观念和依法治国观念,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制约权力的意识,努力实现领导观念、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二是要加强措施。重点是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干部学法制度,如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学法用法档案制度和学法年度考试制度等。三是要加强考核。今后应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干部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挂钩,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以此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全民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

二是突出抓好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司法人员行使国家的司法管辖权,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职责,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人民群众希望司法人员成为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忠诚卫士。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在我国国家机关序列中,行政机关所占比重最大,拥有部门最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范围最广。行政执法人员在国家的整个执法活动也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司法人员能否公正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能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取决于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法律素质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特别是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他们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县自“一五”普法以来,青少年一直是普法的重点,但至今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方面狠下功夫。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与此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社会青年和下岗职工、流动人口、农民中的青年的法制教育,要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做到重点明确、分步骤、因地制宜地开展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广泛的群众性宣传为基础,让全社会、全民更多地了解、参与和支持;要不断地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理念,扩大宣传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都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新问题、新方法。要跳出就宣传抓宣传的老套思维方式,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的宣传教育模式,另一方面要吸收和运用现代科技宣传教育成果,如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新的信息化和数字化等传媒方式。县电视台、《开州报》等媒介要拿出一些版面,开辟法制专题栏目,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用活生生的事实、案例教育、引导和警示群众。要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组织讲师团、司法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及有相当法律水平的普法积极分子深入农村村社、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学校街道等地进行专题法制讲座和辅导,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措施繁荣和发展法制文艺,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从而营造出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夯实依法治县基础。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要继续抓好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整体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学法是基础,用法是关键,依法治理是目的。首先,要切实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继续推广“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制度,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将基层的各项事务纳入法制轨道;在城镇,要抓好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借鉴依法治村的经验,拓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新途径,确保取得新成效。企业、学校也要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其次,要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等,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管理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质量;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第三,要抓好地方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在依法治县、治乡镇(街道)上下功夫。要结合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进行认真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着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四、加速法律服务事业向优质、高效、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健全完善的法律服务,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大标志。随着我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我县的法律服务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法律服务事业基本覆盖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就我县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态势而言,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在下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中,一是要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和司法鉴定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行业准入资格和条件。二是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赔偿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保证法律服务的公证性。三是建立和完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行业规范和执业标准,使其覆盖法律服务业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维护法律服务执业的正常秩序,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信誉。四是积极引导和扶持法律服务机构采取重组、兼并和联合等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尽快在我县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法律服务机构。五是注重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加速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高素质、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六是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努力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强化监督,规范法律实施。要保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就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和司法机关各部门内部制约机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真正依法建制,如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形成以制度制约权力,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监督。二是人大要增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效能,通过经常的监督、检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三是实行执法监察制。由纪检、监察、人大、检察等有关方面组成的执法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执法督察。对督察出来的问题,不护短、不手软,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充分发挥政协和群团组织、人民群众、新闻媒介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制约作用,提高依法行使权力的透明度,把各项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