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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教案范文精选

法治教育教案

法治教育教案范文第1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师素质年活动计划的通知》(温教政[20*]46号)精神,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素质年”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20*年*市“教师素质年”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师素质年”活动,坚持“立足岗位,全员参与,专家引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目标任务

“教师素质年”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利用五年时间,努力培养教育理念先进、职业道德高尚、业务基础坚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一年一度暑期师德培训要突出重点,周密部署,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确保教师参训率100%。各级各类学校要善于挖掘教师中的优秀人物、优秀事迹,树立身边的典型,开展表彰优秀教师活动,要定期邀请优秀教师现身说法,树立正气。要认真学书记在20*年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践行“四个希望”,积极在教师中倡导“敬业、爱生、奉献”精神,加大对师德楷模、标兵的培养选拔力度,树立师德楷模,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市教育局将组建*市师德教育讲师团,深入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巡回演讲,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教育要立足实际,常抓不懈,要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每位教师成为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开展关爱教师活动。

要构建和谐校园,营造关爱教师的氛围,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努力改善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让教师充分感受集体温暖,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教师活动,做到经常性和主题性相结合,时时关爱教师,同时要给不同层次的教师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让学校成为教师实现个人价值的舞台。

(三)开展“读好书,促发展,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推荐教育名著供全市教师选读,(参考书目,教育期刊、教育网站附后),组织开展教师论坛、读书征文比赛、读书推介表彰等读书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教师每年阅读教育理论书籍5本,每本理论书籍名著要求有1000字以上的读书评论或读后感;学校在校网络主页或校报、校刊上开设“读书”专栏,每年举办学校读书心得交流会6次。

2、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教师每年阅读教育理论书籍名著3本,每本理论书籍名著要求有1000字以上的读书评论或读后感;有条件的学校在校网络主页或校报、校刊上开设“读书”专栏;每年举办学校读书心得交流会4次。

3、其他学校:教师每年阅读教育理论书籍名著1本,每本理论书籍名著要求有1000字以上的读书评论或读后感;每年学校组织读书心得交流会2次。

4、每年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教师论坛、精品文章朗诵比赛、读书征文比赛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表彰等系列活动,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要定期组织上述活动,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四)开展“教育博客”活动。

1、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开设个人博客的教师比例20*年需达到30%以上,往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周平均发表日志不少于10篇,每年6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报各教育学区备案。

2、乡镇级及以上学校开设个人博客的教师比例20*年需达到20%以上,往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月平均发表日志不少于6篇。每年6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报各教育学区备案。

3、其他学校开设个人博客的教师比例20*年需达到5%以上,往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月平均发表日志不少于4篇。每年6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报各教育学区备案。

4、学校要鼓励教师建立个人博客网站,积极撰写教学日志,将自己的生活感悟、教学手记、教案设计、课堂实录、读书心得等写进博客,展示个人风采,搭建交流平台。学校要为教师的博客建设创造条件,把教师博客建设情况及努力程度作为预测和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指标。

5、每年市教育局将组织举办全市教师个人博客评比活动。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要定期举办评比活动,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五)全面推进校本教研活动。全市继续以学科中心组、学科指导组、学科研修组为活动载体,继续完善课改联系制度、教研员蹲点制度、学校联系校制度、学科联片教研制度等,全面推进校本教研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坚持同伴互助与专家引领并行,加强备课组、教研组建设,采取案例讨论和行为跟进结合,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在实践反思中提高教师实际教学水平。

1、省、*市、*市示范(重点)开展两周一次的教研组备课活动。

2、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每两周开展一次定时间、定地点、定专题、定人员的教研活动。

3、其他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

4、校本教研活动具体由市教研室组织实施,每年进行考核。

(六)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

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通过师德、教学常规、教学基本功、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培训,使教师更新观念,优化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1、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教师校本培训每年至少应取得24学分,该类学校每年必须有90%以上的教师完成校本培训24学分。

2、已具备校本培训资格的学校组织样本培训,要按教学、获奖,教学技能竞赛,课题研究,课堂实践,课题研讨等方面核定继续教育学分。

3、未具备校本培训资格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资格认定,规范校本培训活动。

4、校本培训工作市教育局每年组织检查、考核一次,做好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核实学分等工作。

(七)开展新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年的新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内容为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三课(备课、听课、上课)、三项(课件、命题、写教学反思),引导新教师站稳讲台,加快达到做一个合格教师的基本要求。省、*市、*市级示范(重点)学校每年有超过1/3的新教师达标;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每年有超过1/4的新教师达标;其他学校每年有超过1/5的新教师达标。

(八)开展中老年教师(40周岁以上)基本功升级活动。用五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中老年教师基本功进行升级考核,考核内容为公开课、课件制作、评课、写教学论文或案例等四项,引导中老年教师在新课程背景下,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每年须有1/3中老年教师达标;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每年须有1/4中老年教师达标;其他学校每年须有1/5中老年教师达标。

(九)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主要内容为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等四项,并利用三年时间分阶段进行达标验收。每年须有参加达标活动学校的三分之一以上通过达标要求,达标学校有90%以上的教师达标。该项活动由市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

(十)全方位搭建名师、名校长及培养对象示范平台,整合盘活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引领、名师示范作用。

1、*市级:

——设立名校长、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大讲堂。每位名校长、教授、特级教师选讲一个讲题,并通过教育网实现全市共享(讲题由*市特级教师协会负责遴选,电教馆负责录制、播放)。

——建立名师工作室。以名师、特级教师为领衔、省教坛新秀为助手,分学科建立名师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设立一至二个项目,逐层培养学科骨干教师。

2、*市级:

——开放“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课堂。省、市、县“三坛”教师每学期定一周为开放课堂周,让全市教师走进“三坛”课堂。

——组织名教师培养对象开展“送训下乡”活动。今后三年,每学期分学科不定期到“升格”学校开展送训下乡活动,努力提高“升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职责分类指导。

市教育局负责素质年总体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教研室及有关部门制订具体活动方案,并负责协调、研究、指导、评估工作。各教育学区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落实,制订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组织管理、指导所辖学校开展素质年活动。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都要有切合学校实际的教师素质年活动具体方案,并送各教育学区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要积极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岗位大练兵,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建立专家指导组。

我市成立以叶耀国为组长,孙裕东、曾定煜、陈安力、蔡兰富、程克清、金小文、夏志友为副组长,李福隆、顾学书、张玉成、吴梦生、夏崇明、吴光锋、杜声钧、陈光良、陈永林、何正跃、陈良明、杜军义、陈钱林、戴玉珍、黄安媚、施书新、张茂松、金晓涛、戴海林、翁庆双为成员的专家指导组,加强对素质年活动工作的指导。

(三)考核验收。

1、分级考核。要建立教师素质年考核评价验收制度。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考核,各教育学区负责乡镇中心学校的考核;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对每位教师的考核。

法治教育教案范文第2篇

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促进*团结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我镇各项事业进入关键时期,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宗教,保障宗教领域长期安定团结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镇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开展此项活动,有利于增强宗教界人士的祖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有利于推进“五五”普法进程,有利于形成宗教界和信徒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和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二、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对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我镇实际,从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高度,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徒群众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抵御宗教渗透,自觉接受宗教事务管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服务。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这个主题,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加强教育引导,培养爱国爱教人才;增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权利观念和法律意识以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宗教界的和谐稳定,维护我镇长治久安。

(三)主要任务

1、紧紧抓住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契机,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造册登记,加强管理。

2、对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进一步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四)宣传学习教育内容。围绕宗教界人士生活中的重点涉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突出抓好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物权法》、《宗教事务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

(五)宣传教育对象。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对象是我镇基督教的全体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时间安排、方法和步骤

此次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时间自2009年2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低阶段(2009年2月至5月底)。对我镇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普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通过摸底调查,真正撑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真实情况,登记造册,形成数据资料库报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要注意讲究策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猜疑和产生对立情绪。要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沟通思想,形成共识,防止引起误解。

(二)、开展宣传教育,学习法律法规阶段。(2009年6月至9月)。组织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增强法制意识。要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依据,制定和细化教育具体方案。

一是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

二是与广大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实际相结合。

三是与宣传介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培训工作相结合。

四是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班子建设相结合。

五是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

六是与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相结合。

法治教育教案范文第3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两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取教育局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都名列前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计划于3月下旬请法制副校长周国根、罗场交警中队熊彪队长及司法所所长、县消防大队队长等到校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为防止学生在暑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学校坚持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宣传预防溺水常识。学校在5月份开始,开展教师巡河活动。同时发放告家长书以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们私自下河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结合上级精神制定学校《安全责任保证金考核管理办法》、《学校安全问题有偿举报制度》等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是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不仅能防偷防盗,还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二是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三是严格学生请假出校登记制度。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师摩托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学校结合门口新修水泥路等特殊情况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和安排学生干部在学生放学出校时进行值班指挥,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3、加强校园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开学前,学校必须对炊事人员进行体检,对不宜从事炊事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岗位。学校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组织学生群体性预防用药。突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食堂严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4、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6、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动力与民用线路分路使用,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学校对防止拥挤踩踏事故,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均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在阳台列队有序下楼,或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准备在各楼道处安装应急照明灯数个,坚决消除管理安全隐患。

8、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9、加强校园建筑施工安全。学校指派专人周华杰主任负责对学校在建男生宿舍楼工地的施工安全监管,同时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师生越过警戒线到工地去围观、玩耍,确保施工安全。

(四)大力加强与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法治教育教案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公务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施教、依法受教、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工作目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深入系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教育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处理各种教育关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施教、依法受教、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明确普法的职责任务,促进运用法律手段不断调整、规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主法制理论。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3、深入学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贯彻维护教育秩序,保障教育发展的法律规定。学习贯彻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依法、科学、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重点学习贯彻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以维护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法律规定。

4、深入学习贯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有现代法制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立法制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法律素质评估标准,全面提高法制教育教学水平。

5、深入学习贯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强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打击破坏教育基础设施、危害师生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把学习宣传有关调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法规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教育信访等工作结合起来,减少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

6、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认真研究并不断完善我市各级各类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要求和评估标准,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评选工作。不断加强依法治校专项督导工作,加强对示范校的监督管理。认真总结、推广示范校的经验。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入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我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管理一切办学活动,依法处理校内校外各种教育关系;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8、积极做好迎接“五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的准备,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要以做好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对照规划,拾遗补缺,认真抓好任务的落实。

三、对象与要求

1、认真抓好教育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教育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完善和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开展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促进民主、科学、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的建立。要加强对全体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法用法情况列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着重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劳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认真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依法处理各教育主体关系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往来,保证教职工民主监督管理学校的权利。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地学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要结合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及指导学生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教育机关要把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把学校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指标,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培训、进修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培训任课教师。要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3、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受教育程度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小学生要注意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对中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意识和习惯,对大学生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要结合实际,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学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了解和掌握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

各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并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考试的范畴。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道德素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辟校内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生动活泼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和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包括旁听法院审判和参观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在内的各种教育形式,开展校内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

四、工作措施

1、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分层定位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普教系统“五五”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并不断创新普法教育的思路和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成效。要注意发现不同类型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要将普法工作与教育机关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教育机关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的机制与制度,将教育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使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3、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教育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和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推进教育政务公平、中小学校务公开、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加强信访工作,完善顺畅的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维权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4、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要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法制讲座与社会实践、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提高。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教育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从组织领导、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内容形式等方面规范和完善普法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及岗位职责,探索构建本单位普法教育的评估体系和量化考核指标,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

法治教育教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法院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认真整改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问题,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目的意义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二是清查思想、正本清源。三是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四是考试抽查、确保效果。

三、方法步骤: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6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学习(时间2周6月5日至6月16日)

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真正把每位法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搞好集中教育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学习内容:

1、*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2、省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讲话及省法院领导讲话。

3、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及市委政法委领导的讲话。

4、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5、*院长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要求学习要有记录,要有体会,学有收获,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

第二阶段:

专题培训(时间8周6月17日至8月10日)

主要任务: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地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主要内容:

1、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2、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3、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4、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5、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6、请本系统英模人物作事迹报告;

7、邀请市委领导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

8、中院领导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

方法与要求:一是采取集中专题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二是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三是全员培训与轮训相结合。按照内容每周安排一个专题,要求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通过五个专题的培训和三场报告的学习,使广大干警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四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五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为下阶段对照检查和专项整改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阶段:

对照检查(时间5周8月11日至9月14日)

主要任务: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结合全市两级法院的实际,实事求是地检查广大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剖根析底。

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

1、检查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

2、检查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

3、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

4、大局意识

、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

5、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

6、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不关心群众疾苦、不注重社会效果的问题;

7、工作中是否存在着拖案不办、司法不公、滥用职权、徇情、徇私枉法的问题;

8、在法院内部管理上,检查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度措施是否健全,工作运转是否正常;

9、在廉政建设上,检查廉洁自律做得是否存在不足和有问题;领导干部的自身表率作用是否发挥到应有作用。

方法与要求:

1、领导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自己找、领导点、集体议、群众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个人自查。对照重点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针对自身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和剖析评议材料。

3、开门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专访座谈、举报热线、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

4、结合当前正进行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评点案件。对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任、作风简单粗暴引发的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核查,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法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邀请纪检会、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领导参加。

第四阶段:

专项整改(时间4周9月15日至10月15日)

主要任务:针对查找的问题,逐一疏理归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

整改内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并且认真做好组织调整、责任追究和建章立制工作。

整改方法:针对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确定整改时限,逐项逐件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要求:一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联系;二是要与规定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紧密联系;三是要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联系;四是要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既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理好全国法院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的十个方面的关系,认真落实全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第五阶段:

总结验收(时间2周10月16日—10月31日)

主要任务:按照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集中教育的效果,认真搞好集中教育的总结。

检查验收标准:

1、思想认识到位。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市法院干警充分认识教育的重要意义,态度端正认真工作积极主动,真正达到“两不误,两促进”。

2、组织领导有力。法院党组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集中教育活动有声有势,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工作措施落实。方法步骤、主要环节、工作质量符合方案要求,联系实际密切,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4、目标任务完成。集中教育活动要按照预定的目标完成,取得明显教育成效。

验收方法:中院组成5个验收组,会同市政法委考评组对各基层法院进行检查和验收,具体做法: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测验考试(与各个阶段结合,每次考核考试结合总评);

2、听汇报、看资料;

3、征求当地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的意见;

4、采取走访和随机问卷调查方法,请各界人士对集中教育活动进行评价。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中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部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对口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把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