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思考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思考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如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有效防止和纠正非理性民主化倾向,直接关系到整个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主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向前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已的事情,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任务。没有农村民主的发展,没有农民民主素质的提高,没有农民的参与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基层民主的大发展,更不能的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发展。为此,本文就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探索。

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充分尊重群众意志的基础上,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广阔的农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要推进这一伟大的事业,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要原则,党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是党管农村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对此,同志进行多次论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年7月,他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对立起来”。年9月,他在安徽考察工作时更加明确地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把握住了这两条就能够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了上述论述的正确性。因此,在推进民主建设的过程中,既要肯定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又要强调党组织作为领导力量有必要性;既要充分发挥民主,又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要保证群众享有民主权利,又要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在村民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要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收为党组织的决策依据,只有这样,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在农村得到真正贯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才能得以巩固和确立。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统一认识,营造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氛围。从民主的发展规律看,作为人类文明史的重大进步,民主的启蒙、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民主的意识和习惯还需要付诸实践才能逐步养成,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来抓。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学习班和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村委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在农村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党领导下亿万农民的正确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抛弃一切不正确的想法,把思想统一到如何贯彻落实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来。在宣传内容上,既要强调扩大民主、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又要强调依法办事、实行民主与法制的统一,不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在宣传方式上,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树立一定数量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示范村,发挥典型引导作用,等等。要动大脑筋,下大力气,给农民全面的国民待遇和平等的公民权,帮助他们排除不同程度的自卑心态,清除封建残余的影响,教会和保障他们的各项民主权利,激发他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激发他们民主参与建设、参与管理的政治热情,使他们在民主实践中逐渐热起来,提高理性民主观念,养成良好的民主行为习惯,保障基层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

三、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监督。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联系千家万户、涉及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来,重庆市开县的一些乡镇把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作为发展农村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农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核心内容,从四个方面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一是大力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全县通过创建“村民自治乡镇”活动,在全县乡镇普遍建立健全了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村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目标。以“三自”、“四民主”为核心内容,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指导各村开展组织、制度、职责、场所四个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凡是村里的重要事项,都严格按规定程序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让群众更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村务管理,真正享有三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为确保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一些乡镇专门研究制订《村民代表议事规则》,对村民代表议事的性质、作用、内容、议事会成立的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并由群众推荐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威信较高、服务热情、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较高的群众为代表,组建村民代表议事会。三是狠抓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各乡镇把村务公开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一环,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凡是农民应知道的事情都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农民负担、集资兴办公益事业、计划生育等内容。四是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活动。全县各乡镇村普遍建立并实施了由部分群众参加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评议一次,把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考评、村干部考核奖罚的重要依据。同时实施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对群众敏感的问题,如集资兴办实事、计划生育、救灾救济等,挑选部分代表,在实施中亲自参予管钱管物。对财务、农民负担等由财务监督员(小组)先审查后审批等,对一些重要事项由村委会或经办人事后向代表会议汇报情况,代表事后抽查等。

依法治村规四、完善定,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只有走法制化、规范化的路子,才能克服随意性,避免盲目性,保证基层民主政范村级管理行为,逐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开县从总体上制定了“四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健全一套选举办法,形成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建立一套村民议事制度,形成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完善一套符合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形成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民主管理机制;实施一套公开办事、群众监督的工作制度,形成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在全县总结推广七项基本制度:一是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村民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强化他们的决策职能重点讨论和决定重大村务活动;二是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务公开栏,每年按时公布财务收支、群众负担等村民关心的村务,接受村民监督。三是村规民约制度。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制定村规民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后公布实施。四是公开办事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公开办事时间,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增大透明度。五是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制定乡村干部目标管理细则,开展干部年度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凭政绩兑现奖惩。六是建议意见征集制度。开展全县人民对各项事业献计献策的活动,确定专人负责征集意见,及时采纳合理的建议,推动社会事业向前发展。七是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通过这些制度,使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办法,在加以完善和规范后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贯穿在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同时,把坚持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从制度上和法规上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面贯彻实施,使之逐步步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良性循环轨道。

五、抓住热点,突出重点,激发村民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广大村民的主动参与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力量源泉,近年来,开县始终把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点,把扩大基层民主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调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的主动性,努力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针对这些问题,县委明确规定:今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奔小康相结合,带领农民适应"两个转变",提高劳动技能,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落实扶贫措施,加大致富步伐,不断改善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二是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村民自治工作力度,通过村民自治建设,努力实现“选出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好路子、建立一套好制度、保持一种好作风、形成一个好的工作格局”的目标,从而有效地激发村民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三是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村民自我教育的主渠道,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始终,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发展,宣传新人新事新思想,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农村工作不断发展。四是与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学好法律,树立正气,净化环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已、保护自已,自觉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