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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对分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现代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市民社会不断发育并逐渐摆脱政治国家超常干预的过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经济、政治领域改革的深化和拓展,社会自治领域日益扩大,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正在发育、成长和崛起。市民社会的建构已成为当代中国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议题。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但由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多重含义,学界对其存在不少误读,本文拟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做一剖析,以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综观马克思论述市民社会理论的著作,他主要在三重含义上使用过市民社会概念。

1、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的市民社会。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它“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我们联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这个市民社会的实质就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它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它的变更会导致庞大的上层建筑发生变革。作为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它自然存在于人类历史的一切阶段,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

2、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生活领域和社会自主组织。此含义的市民社会产生于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私人所有摆脱了共同体”,“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开始与国家相分离。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把封建社会时期的市民社会称为“旧市民社会”,中世纪“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这也就是从古希腊到近代契约论思想家所使用的传统意义的市民社会,它与政治社会是同义的,它存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高度重合的状态中。而“新市民社会”始于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它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分析范畴,它表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生活领域和社会自主组织。

3、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之所以常常把资产阶级社会直接等同于市民社会,是因为在他所处的时代,市民社会最典型的状态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现代市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得到了最充分的表露。所以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因此不难理解,有时为了简洁且充分地说明市民社会的性质,马克思就直接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意义上使用市民社会的概念,反之亦然。有学者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市民社会”就是“资产阶级社会”,两者是同义的。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当马克思说“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或“资产阶级社会是市民社会的典型状态”时,这些论断本身就意味着“市民社会”概念不能完全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市民社会”是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分析范畴;而“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占主导,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并且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贯穿其始终的社会形态。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点基本结论:①在一般地探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时,不能用“资产阶级社会”概念取代“市民社会”概念;②在讨论非资产阶级社会的政治国家时,市民社会概念也是适用的。

在整个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史中研究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我们主要在第二种含义上使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马克思认为,自从私人利益和阶级利益产生后,社会就分裂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两个领域。但是,在前市场经济社会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只是逻辑上的分离,在现实生活中政治国家驾驭着市民社会,整个社会生活高度政治化,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不存在明确的界限,两者是重合的,由此市民社会直接具有政治性质。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才开始了现实分离,市场经济的发展内在要求私人的物质生产、交换、消费活动摆脱政治国家的干预和强制,成为政治领域之外的自主的经济活动领域,并建立自主的社会组织,由此市民社会才成为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现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