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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党员主体地位路径交流

探索党员主体地位路径交流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题。

近年来,洪山区在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进行了许多实践和探索,特别是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提高党员素质,关心关爱党员,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落实党员权利等方面加强了探索力度。

提高党员主体意识和民主素养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根本

保障党内民主地位,从根本来讲,来自党员的主体意识和民主素养,来自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源于党员内心信念和内心情感。

当前,基层党员呈现出的不愿民主、不会民主、不敢民主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与党内民主制度的创新步伐不相适应,党员队伍思想教育严重滞后于制度建设,党员民主素养提高的途径狭窄、渠道较少、层次较低。针对这些问题,洪山区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其一,加强教育平台和载体建设。在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托党校、村级活动场所、社区活动中心建立不同层面、不同类别的培训基地,同时积极与辖区高等院校合作,借力“区校合作论坛”,大力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公共管理(MPA)课程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民主管理水平。

其二,更新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内容的思想层次。破除教育形式化、内容样板化的痼疾,结合党内民主建设的新形势,联系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和党员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学习的形式和载体,设立“党员能够做什么”、“党员权利来自哪里”、“党员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等专题,切实增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健全尊重党员权利的制度体系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关键

党内民主制度,是保障广大党员主体地位、提高民主素养的根本保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必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培育民主作风。在制度建设上,洪山区在党员参与领域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尝试。

探索构建“党员参与责任体系”。将党员参与率作为党组织各项工作开展的硬指标,在党内决策、党务公开、党内选举、党内监督等多个环节设置“党员参与指标”,党组织各项工作以党员参与为主线,形成一个完整的“党员责任参与体系”。以青菱乡红霞村为例,在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时,规定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党员代表参与审议通过,这就确保了党务从“结果公开”延伸到“过程公开”,党务公开的决策过程、原则、方法、程序的透明度大大增加,确保了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能参与、会参与、善参与”,搭建了党内民主和谐的新平台。

探索构建“党员参与互动体系”。实践中,洪山区通过建立“党员听证制度”、“党员旁听制度”和“党员群众互动联络制度”,党员围绕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后,参与党组织决策,向党组织提出建议意见,架设党员与群众、群众与党组织沟通渠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党组织重大决策科学化。

营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环境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基础

当前,还有部分党员缺乏应有的民主素质及民主生活的锻炼,还积淀着不少多年形成的不利于党内民主生长的陈规陋习,使得党内生活的大环境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良好环境。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帮助广大党员在民主实践中提高民主素养。洪山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一是设立基层党员旁听席,调动党员参与积极性。基层村、社区党组织大小决策过程须设置党员旁听席,旁听党员代表人数为3-5人,由党员大会推选产生,定期轮换参与旁听,对党组织决策进行实时过程监督,并及时反馈给全体党员;二是完善党务通报栏,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党组织各项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及内容定期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在党务公开的内容上,坚持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本着“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的指导思想,只要不涉及保密内容,都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三是提倡党员群众监督问责,激发党员参与主动性。当前,武汉市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党组织工作复杂性更加突出。为此,洪山区在街镇乡党组织设置监督信箱,并定期开展问卷式、暗访式调查,掌握基层党组织民主状况。区委组织部设立电子监督信箱,接受全区基层党员监督信息,定期向街镇乡反馈核查,督促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