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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民主考评实施方案

文化局民主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区域最优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上级机关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切实解决作风不实、“中梗阻”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实现经济文化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证。

二、组织领导

市文广新局民主考评科长活动在市直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在市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由局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原则

按照市直作风效能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评优纠差,促进工作。

四、参评对象

根据市直2010年度民主考评科长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文化科、市文化市场稽查队、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主要负责人由市直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考评,其他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由市局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考评。

五、考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科室的职责,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

2、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科室)协调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二)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

2、是否超越范围内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等程序规定,是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信息公开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四)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漂浮,“中硬阻”和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2、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3、是否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前制度和措施。

(五)服务态度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3、是否认真接待和处理企业、群众投诉,并妥善解决投诉事项,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六)勤政廉政情况

1、是否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深入基层,认真调研;

2、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3、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收费行为和票据是否规范。

六、考评步骤和方法

列入市直效能办考评的科室按照市直效能领导小组的考评步骤和方法进行考评,其他单位、科室由市局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参照市直效能办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一)考评步骤

考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0年7月下旬-10月底)。按照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市局和有关单位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指定专人组织实施。各参评科长组织本科室(单位)人员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章立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上门检查,限期整改(2010年9月初-2011月2月底)。列入市直效能办考评的科室做好各项考评准备工作,迎接考评,对其他科室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市直效能办考评细则进行考评。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问卷调查,考评打分(2011年2月—3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考评组开展社会各界测评问卷调查。

第四阶段:综合统计,评定结果(2011年1季度)。由市直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考评组进行统分并排名。

(二)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采取日常检查考评、社会各界测评和统一排序的方法,做到全程评,评全程(考评细则由市直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1、日常检查考评(含明查暗访)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在整个活动期间不定期组织考评组开展日常考评和明查暗访考评组对照考评内容,对参评科长所在科室(单位)逐项考评打分,并建立考评档案。

2、社会各界测评

主要由市直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考评组通过向服务对象代表、本单位人员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1)服务对象代表主要包括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市政风行风评议员、市党风党纪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上级主管部门、市党政监督部门代表,部分基层群众和机关干部代表,国资、合资、独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服务对象代表等。

(2)本单位人员主要单位的领导、其他科室负责人、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属二级机构代表等。

3、计分排序

由市直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按参评科长的基本考评情况,统一计分排序,评出名次。

七、统计汇总和计分方法

统计汇总和计分方法由市直效能办办理。

考评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定为不满意科长:

(1)本人一年内被市监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效能告诫2次及以上的;

(2)发生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中央、省部级以上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经查实,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考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经查实的;

(4)社会测评中基本满意率与不满意率之和达50%以上的。

(5)本人在考评活动期间,因发生不作为、慢作为、无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八、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运用,将严格执行市直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对考评结果虽不靠后,但群众反映较大,且问题比较集中的科长,给予效能告诫,视情调整工作岗位。对构成违法违纪的,要立案查处。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主考评工活动作为市直机关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局效能办和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有关科室、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承担的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及时报局效能力。

(二)科学运作,提高质量。开展民主考评工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法,在搞好结合上下功夫。活动中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和紧迫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要紧紧依靠群众,做到查找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措施征求群众意见,进行社会满意度考评尊重群众意见,确保把民主考评科长活动搞成群众满意工程。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民主考评科长活动与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宣传动员,营造氛围。深入宣传民主考评科长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横幅、宣传栏、公示窗口和网站及时公布参评科长的基本信息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为开展民主考评市直科长活动营造声势和氛围。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局作风效能建设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及时进行批评,督促整改;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

(五)列入市直效能办考评的科室要及时将任务开展情况报局效能办,局效能办汇总后报市直效能办,其他科室、其他单位要分阶段把任务开展情况报局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