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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人事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惠市委发〔*〕28号),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结合人事人才编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的依据,以发展党内民主和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为目标,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促进党内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逐步使党的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提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人事人才编制改革与发展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确保有序推进。

(三)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要结合人事人才编制工作特点,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要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和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五)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有关系。

三、主要内容

(一)公开项目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都要公开。

1、在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规定等

2、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等。

3、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另外,干部推荐、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务员录用、干部考核、奖惩等情况也应及时公开。

4、在廉政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等。

5、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6、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公开形式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和公开内容,主要采用以下四种方式。

1、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与政务公开栏同步进行。

2、在“*市人事局”网站建立党建专栏进行公开。

3、通过有关会议、情况通报、文件等形式公开。

4、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公开。

(三)公开时间

根据党内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公开内容的特点,公开的时间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1、组织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党员民主评议等稳定性较强的内容,要长期公开;

2、民主生活会、党员参加党内主题活动、“”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

3、党员发展、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及党组织的重大决策等时间上不确定的内容一般即时公开;

4、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1、提出环节。承担党务公开任务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或方案,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审核环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需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要经集体讨论决定,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公开环节。具体承办部门应将经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工作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或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4、反馈环节。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保障机制

(一)监督检查制度。设立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和监督举报电话。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

(二)信息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涉及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市人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根据需要实行再次公开。

(三)资料归档制度。对历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材料,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五、组织领导

市人事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党委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魏志健同志任组长,朱锦源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吴清环、陈惠光、魏敏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清环同志兼任,成员由谢耀凡、黄伟东、陈春雷同志组成。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注意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抓出成效。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搞好党务公开工作,一定要注意从推动我局人事人才编制的中心工作出发,建立公开的基本思路、内容方式和工作机制,禁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能力合作,搞好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心的负责人要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为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