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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考评方案

民族宗教考评方案

一、综合工作(30分)

1、党委政府重视,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并发挥作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处理问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加强督导和落实。坚持领导干部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联谊制度。(5分)

2、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构健全,人员编制符合上级要求,办公设施齐全,配有办公车辆,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特殊工作经费有保障。(4分)

3、“三支队伍”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培训班不少于2期。(4分)

4、认真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4分)

5、落实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信息渠道畅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及时,突发事件处理率100%。全年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否则视情况罚分。(10分)

6、积极开展民族宗教调研活动,全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3分)

二、民族工作(30分)

1、支持民族经济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扶持1—2家民族企业发展壮大,措施具体,效果明显。深化帮扶活动,加强帮扶双方联系协调,为民族聚居村加快新农村建设办实事解难题,成效显著。(10分)

2、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健全少数民族干部动态管理档案。少数民族千人以上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中按要求配有1名少数民族干部。(5分)

3、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机制完善,年检工作扎实有效。(7分)

4、大造舆论,扎实推进民族工作“四争创”活动,按照要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8分)

三、宗教工作(30分)

1、全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场所财务管理;积极开展宗教“四争创”活动,适时召开“四争创”活动经验交流会。(8分)

2、巩固反渗透工作防线,及时查处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点、乱建寺庙、乱塑宗教造像活动。(10分)

3、宣传党的朝觐政策,组织好年度朝觐工作,落实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方针,制止零散朝觐活动。(4分)

4、依法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程序,做好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备案工作。(4分)

5、宗教团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协助做好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培养、教育和使用好中青年教职人员。加强神学院招生的政审工作。(4分)

四、创新和亮点工作(10分)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主动探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工作经验和成果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

目标考评总分为100分,依工作实绩对各县区计分。对重点或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上级肯定或推广的,适当奖分;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上访的,酌情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