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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联席会议方案

人才联席会议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咸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工作的实际,围绕建立健全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体制,形成统分结合、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抓手,更好地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作用,形成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

2、着眼于建设咸丰县人才队伍,探讨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问题,就全县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交流各单位人才和人才工作的思路、计划和措施,了解掌握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

4、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研究制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

5、指导和协调涉及多部门的人才工作和活动;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人才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

三、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成单位是: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人事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建设局、县文体局、县工商联。

四、牵头单位及人员组成

县委组织部为县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主持人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成员为各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的议题;

2、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

3、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列席。

议题内容主要包括:

1、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宏观管理问题,关系全县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

2、人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各有关单位拟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需要沟通、协调的人才方面的政策、规定以及重点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