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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机构编制方案

土地开发整理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升格的通知》(*编发[*]39号)精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二)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审查和工程验收。

(三)负责对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参与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资金的拨付管理,负责管理和使用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资金。

(五)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承担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宣传、经验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内设1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级别为副科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主任(副处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纪检员由副职兼任;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所需后勤服务人员按照《*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办通字[*]3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