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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意见

居家养老服务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与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目标。近期到2012年,初步建立以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机构、为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机构、社区商业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覆盖全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初步建立起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力量,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基本需要。远期到2020年,实现北京市"9064"养老服务目标,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建立与老年人多层次、多样性需求相匹配的服务供给机制,使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充分享受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成果。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政府有责任帮助老年人解决养老问题,通过政策扶持和有效管理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依托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层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本区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全区所有生活在社区的60岁以上老年人,都是我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服务对象,都应享受到满足其需要、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生活困难、不能自理和高龄的老年人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特殊的照顾。

(五)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内容。凡是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都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虑的内容。主要分以下三类:一是物质方面的需求,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如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日间托管、助餐购物、医疗护理、紧急救助等;二是文化方面的需求,即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如文体娱乐、兴趣爱好、技能学习等;三是精神方面的需求,即老有所为、老有所教。如心理慰籍、思想交流、参与社会活动、发挥余热实现自身价值等。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

二、保障机制

(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和管理体系,健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区民政局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负其责、街道社区分层管理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有效的领导、规划、协调和督查;居家养老服务日常工作纳入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研究确定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专职管理人员的编制待遇,社区服务站配备社会工作者作为助老员,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加入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培养管理骨干,增强服务力量。

(七)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财政投入。在保证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资金需要的基础上,设立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扶持资金,集中使用于扶持重点项目、支持试点工作、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骨干队伍、培育服务组织、奖励先进机构等方面。根据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和区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稳步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适时提高专项扶持资金标准。同时积极争取福利公益金等上级扶持资金和社会资金。

(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源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用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发挥政府的资源调控职能,合理调配政府掌握的各类资源。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依法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的政府购买、管理和使用,加快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房屋和设施的建设与调剂,租买社会闲置资源,保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源需要。

三、加强政府引导

(九)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我区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的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并作为区委、区政府考核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内容之一。

(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政策,制定计划,总结工作,交流信息,审议重点项目,监督落实情况,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各类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十一)科学规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项目安排。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结合本系统工作要求,制定分项计划,完成分解任务,合理调配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专项服务,统筹安排,分头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十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政策,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及其发展趋势及时进行评估,对服务组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护老年人和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优先保障重点服务对象和基本服务项目。对于贫困、空巢、高龄和无自理能力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优先发展满足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家政服务、助餐服务、日托服务和应急服务等基本服务项目。

四、健全服务网络

(十四)发挥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同时也是区街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平台。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反映老年人诉求、需求信息、组织服务力量、落实相关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信息机制。各管理中心通过制作宣传册、开通服务热线、社区信息栏、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辖区内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构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立服务项目确定机制。各管理中心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定期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老年人服务需求库,确定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或调整现有服务项目,使居家养老服务切实贴近老年人需求。建立服务力量组织机制。各管理中心针对老年人需要的服务项目,以招标、选拔的形式组织有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单位和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者作为服务力量,确定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或人员。建立服务监管机制。区、街管理中心通过定期走访、填写意见反馈表、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以及服务质量抽查、建立投诉记录台帐等形式,对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评估不合格,由相应的管理中心公告,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选择新的服务单位。

(十五)发挥社区服务站的基础作用。社区服务站同时也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支撑点。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做好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和反馈等项工作。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沟通协调作用,通过上门宣传、定期巡访、电话沟通、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将与老年人有关的各类公共服务政策宣传到户,服务延伸到户。

(十六)发挥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作用。各部门设立在社区的卫生服务、文体服务、劳动保障、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机构,要将老年人作为服务的重点人群,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及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保健、休闲、娱乐、学习的需要。

(十七)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的补充作用。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空置床位开展老年日托、老年护理、老年康复等服务,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充分利用自身设施资源、专业服务人员资源提供入户的居家养老服务。

五、强化队伍建设

(十八)培养较高素质的管理骨干队伍。通过设置正式编制、设立专业社工岗位、设定特定工资待遇标准等方式,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以及专业社工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激励制度,增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队伍稳定性,保障队伍素质。

(十九)充实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一线服务队伍。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培训;帮助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鼓励家庭成员参加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技能培训;规范培训内容和培训标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素质;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十)发展数量充足的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单位、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志愿服务。引导各级各类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成立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必要的专业培训,通过一帮一、多帮一、邻里互助等形式,为社区内的居家老人定期提供志愿服务。

六、促进社会参与

(二十一)扶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扶持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团组织),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利用区、街道管理中心的场地、人员等资源,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条件;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鼓励其扩大服务规模;鼓励、引导社会捐赠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

(二十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运用相关行业标准和岗位标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鼓励、引导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服务组织参加*区居家养老服务商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管理优势,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商行为规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商准入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商服务行为。

(二十三)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社区党组织注意加强对老年人及老年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会、妇联、科协、残联、志愿者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通过下属组织和基层组织面向社区老年人积极开展工作,吸引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参加有益活动或志愿服务,丰富社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