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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优点

居家养老优点

居家养老优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问题;对策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机构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调查及特点总结

2014年秦皇岛市被列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建立居家养老综合中心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近1000万的投资力度,使秦皇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运营的典范。

2015年5月本市首家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海港区天洋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8月海港区新闻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西城里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陆续投入运营。遵循“让老人舒心、安心;让子女放心、省心”的宗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如下几个特点:

1、市场化

与社会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不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的合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养老方式。例如海港区东环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一家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于一体,专注于综合智能养老产业的现代化高新科技企业――万寿集团投资成立,选址在东环里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负责。

2、针对性

社区辖内的离退休老人都可以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但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使服务内容更有针对性。

3、包容性

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本来就有一定的养老职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此项职能,为社区老人提供质量更好、水平更高的服务。另一方面,将有偿服务、低偿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之中,比狭义社区服务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4、互补性

社区擅长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组织文体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擅长提供康复、保健和日间托管服务,二者各自发挥优势功能又相互补充。

三、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困难及问题

1、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优势

(1) 地缘优势。秦皇岛位于河北省东北部,距首都北京281公里,是建立环首都经济圈的重要一环,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甲级旅游城市,也被亲切地称为“京津后花园”。交通发达,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使秦皇岛成为很多人工作和养老的理想城市。对于外来人员,秦皇岛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不仅不用离开子女生活,还可以享受上门服务,在生活上比社会养老机构更加便利。按照就近原则,在养老服务中心接受服务的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或者临近小区。不离开熟悉的社区环境与人际关系,降低了老年人之间的陌生感,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生活里。

(2)政府政策优势。根据秦皇岛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通过依托社区养老。同时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地鼓励了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对“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人、特困低保、伤残优抚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政府每月给予养老补贴,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由区民政局制作养老服务补贴环⒎鸥服务对象,既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又减轻了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负担。

(3)经营管理优势。“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按照这样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给兴办方以较大的自主性,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了兴办方的能动性,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更加灵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有娱乐室、阅览室、日间照料中心、老年营养餐厅、健身室等,集居家、养老、娱乐、保健、健身于一体,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并以托管和上门等多种形式为社区辖内的老人提供服务,付费采用有偿、低偿和无偿三种方式。在经营方面,雇佣专业人员提供低偿服务,招募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充分整合了社区的人力资源,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2、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困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涉及餐饮、休闲、健身、医疗等各个方面,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光靠政府的床位补贴远远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初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于投资的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举办老年活动或购买物资方面的资金,社区仍需依靠企业赞助负担一部分。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低偿和无偿服务为主,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衡也为自身发展造成了困难。

(2)宣传工作不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而建,与社区养老服务职能互相补充,因此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都刊登在社区网站的老年之家板块,信息量较小、不完整,给需要咨询的家庭和欲了解相关情况的个人或团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尚待完善,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的专门网站急需建立,以达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

(3)居民对社区了解度不高。居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甚了解,对中心的信任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加深。在走访中发现,仍有很多居民不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为老人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对中心的了解仅停留在送餐和临时休息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在加深居民了解程度的过程中增进信任。

(4)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依靠养老服务业带动经济和就业大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服务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且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虽然他们实际经验丰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又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仅仅通过短暂的职业培训很难满足老人特殊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处于起步阶段,带动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依然有限。

(5)经验模式需要进一步总结。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时间尚短,试点数量有限,还处于萌芽和推广时期,因此经验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各个社区自身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不平衡,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推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四、促进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良性发展的策略

1、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政策鼓励发展,需求倒逼政策。政府要及时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各种需求,及时制定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宣传,此外在充分尊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主性的同时,政府在其中的参与度应该加强,尤其是宣传、推广和监管方面。

2、运用“互联网+”助力宣传

“互联网+”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工作,使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印发服务宣传单、张贴条幅和宣传海报、刊登报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共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向市民传递服务中心信息,展现近期动态,深化市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认识。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建立专门的网站,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相互借鉴和交流的平台,为尚未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提供可以参考的网络途径。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众所周知,日本的民间组织和团体在社会救助、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和作用很大,而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广泛的民众参与。对中国来说,民众的社区参与还十分有限,参与的层次、形式和内容都还停留在表层。因此政府应在民间组织的服务形式和内容上予以指导,并鼓励民间组织深入到养老服务产业。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全市各级别志愿队伍的联系,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志愿帮扶。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养老服务者不仅仅是政府和养老机构,还包括医疗类服务队、便民服务队、护理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等,只有各种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要培养具有医疗水平的专业队伍,满足老人的医疗需求。对护理工作者进行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提高护理水平。大学生是志愿服务的主力,学校应该主动承担起鼓励青年从事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的责任,把志愿服务纳入德育教育,成为综合素质考评的一部分,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弘扬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另外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并不脱离家庭,因此家庭成员理应作为养老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家庭成员要多汲取养老知识,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5、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政府是养老服务市场最主要的监管者,监管工作要将市场准入贯彻到实施的全过程,避免因监管不力造成老人身心受损等危害,保障每位老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者和参与者,作为个体应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到建设与监督中来。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区养老模式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进程而提出的探索性措施,在今后的几十年内定会在实践的过程中成熟和发展,最后以更完善的体系,更合理的制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更加从容地应对老年人养老问题。

探索不易,未来可期。希望政府、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形成合力,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局面,共筑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李灵芝,张建坤,石德华,王效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构建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4.

[2] 李利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研究[D].厦门大学.2014.

[3] 徐寒冰.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4] 聂兴超,潘虎,罗智楷,金碧姬,孙胜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河北秦皇岛市为例[J].统计与管理,2014.

[5] 陈笑楠.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研究[D].吉林大学.2008.

[6] 王锦辉.城市新建社区养老中心技术措施探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5.

[7] 金丽英.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D].宁波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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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优点范文第2篇

家庭养老就是老人住在家里,日常的饮食起居、生病治疗等由子女或亲戚进行照顾。社区养老是老人居住的社区设立有居家服务站,老人有什么需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会帮助联系相关的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帮助,老人也可以到服务站提供的场所进行活动或者接受服务。机构养老,便是把老人送到养老院、敬老院、老人公寓等养老机构集中养老。

这三种养老方式有什么优缺点?哪种养老方式适合你?

健康老人适合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事例:刘先生的父母将近80岁了,两位老人身体都不太好。刘先生兄妹4人轮流照顾两位老人。“父母还年轻点的时候,老人自己住,我们经常回去看望他们。现在老了,就每个月轮流到儿女家住。来回折腾,也很辛苦”。

优点:家庭养老能让老人得到子女的照顾,亲情的关怀和呵护能让老人得到不少心理上的慰藉,一家老小,其乐融融。

不足:儿女投放到老人身上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而且没有各方面专业的知识,只是简单的日常起居照料,难以观察发现老人身心出现的新问题,有可能将小毛病耽误成大病。

老人长居一地适合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事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竹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新大楼正式启用后,新增设了食堂,并改善了阅览室、娱乐室设施。居住在附近的张女士称,在新竹社区,老人家里的电灯或者水管损坏了,她可以打电话到居委会,居委会会帮忙联系维修人员上门修理。老人可以在社区里订餐,也能使用社区里的健身设施锻炼身体,还可以到阅览室、娱乐室进行一些娱乐、学习活动。

优点:选择社区养老,老人不需要离开家就能享受到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养老服务,能与熟悉的老邻居、老朋友们一起娱乐、交流,情感上更容易得到心理上的慰藉和满足。而且居家养老使用的费用较少。

不足:目前,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工作还未完善,服务相对来说还不够专业化,也缺乏稳定性,养老设施也没有养老机构那么健全和完善。

患病缺乏照顾的老人适合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事例:“我父亲患有慢性病,长期住院花销太大,在家里又没人照顾,只好把他送到老年公寓来了。”张先生说。

谈到机构养老,大家了解得比较多的就是福利院、老年公寓。这些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是一样的,其区别在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是公建公办的福利养老机构,老年公寓等是属于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目前选择到机构养老的老人主要是空巢老人和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

优点:选择到机构养老,有一支专门的医护服务人员队伍,能为老人提供周到、全面、专业的护理。住进养老机构的老人无论是生活、身体、心理的情况,每天都会由医护人员跟踪照料,服务到位,甚至还能享受到个性化的服务,比如针对个人情况的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特殊的医疗护理等等,家人比较省心。养老机构还能组织老人正常开展活动,开设兴趣班让老人老有所学,组织比赛、表演等娱乐活动让老人老有所乐。

居家养老优点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 面对我国的快速老龄化,必须构建包括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在内的老年保障体系。从老人居住方式来划分,养老只有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两种方式;社区作为平台和纽带,可以将家庭和机构有机地衔接起来,将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都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服务。这种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可称之为“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要超越社区本身的狭小空间,充分利用社区外的资源为社区内的居家老人服务,就必须走“互联网+”的道路。为了助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应当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管齐下”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机制。

关键词 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 机构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 “互联网+” 三社联动

作 者 童星,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210093)

“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其中第八个就是“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其入选的理由在于,2014年度有数以千计的论文、评论和报道关注养老服务问题。相关的研究议题主要有四:一是澄清对养老服务的认识误区。学者们主要澄清了“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将社区养老等同于机构养老”、“将机构养老等同于市场化养老”等误区。二是考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和教训,重点总结了美国、英国、德国、瑞典、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养老服务构建的经验与教训。三是完善养老服务结构体系,重点探讨了三类养老服务方式的功能定位、互动配合、协同推进等内容。四是优化养老服务责任体系,以传统“孝道”文化为基础,着眼于政府、社会、国民个人等主体在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中的责任分割,具体勾勒了政府财政、社会组织、民间资本、家庭与个人的责任内容、承责路径和方式。然而,现有研究在澄清一系列认识误区的同时,仍然把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视为三类并列的基本养老服务方式;在总结国际经验教训的时候侧重于欧美,忽视了与中国国情、历史、文化较为接近的日韩和东南亚各国;在探讨养老服务体系时,尚未直面绝大多数社区在资源匮乏、人才短缺、所得政策扶持不力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问题:老龄化,抑或对老龄化准备不足?

我国社会当前正在快速老龄化。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失能半失能老人达3750万人,占总人口的2.80/0。预计2025年前,高龄老年人口将保持年均100万的增长态势,他们从失能半失能到离世往生,平均时长3.3年;到2050年,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4亿,几乎每四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可见,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养老服务的对象将激增,需求会出现“浪涌”。

自1980年以来,独生子女政策持续实施了35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口流动也不断加剧,导致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原本许多单位提供的具有福利性质的养老服务,随着市场经济大潮中单位制的解体,基本上不复存在;专门的养老机构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公办的人满为患,申请入住者往往排队要等数年,民营的则入住率不高,许多床位空置,并由此导致老人护理占用了大量的公共医疗资源。老年服务业发展滞后,加上与子女教育相比,公众对老年照料问题的关注和认知度比较低,又使得许多老人的养老金成为年轻人“啃老”的对象,严重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

现在讨论养老服务乃至老年保障问题时,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问题就出在老龄化,而且是快速老龄化、未老先富的老龄化。其实.老龄化本身并不是社会问题,健康长寿乃是每一个人的美好向往,也是国家公共政策的伦理指向。老龄化社会有何不好?!对快速老龄化准备不足,社会养老保障跟不上,才是问题之真正所在。公共政策不是要阻止老龄化,而是要寻找最佳的老龄化应对之策。应对老龄化之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只是重点讨论其中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不涵盖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全部,侧重讨论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即大力发展社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老年保障:养老保险,抑或“养老保险+养老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注点一直集中在经济保障即社会保险上,忽视了服务保障,甚至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就直接以社会保障部(厅、局)来命名。相应地,在养老保障领域,就表现为养老保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扩面,农村居民新型养老保险由试点到全覆盖等)、提高待遇标准(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10年连续10次、每次上调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轨、将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到城市居民的水平等),却忽视了发展养老服务;相对于养老金的发放数量,投在老年服务上的财政支出明显偏少。

这在由贫穷走向温饱、由温饱走向小康的历史阶段,既可以理解,也情有可原。然而,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政府“不差钱”,许多家庭和老人也“不差钱”,但有钱却不一定就能购买或享受到养老服务。一方面是养老服务需求的浪涌式增长,另一方面是养老服务供给的相对滞后乃至萎缩,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调整思路,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养老保险+养老服务”的老年保障体系。

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机构”的目标和设想,制定了社会力量举办社会机构的优惠政策,标志着我国包含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在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养老服务恰逢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宏观背景,其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和外部条件,养老服务本身也成了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也成了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新的着力点。也就是说,养老服务既属于改善民生之举,又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社区养老:其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是并列关系,抑或统摄关系?

现在许多地方都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视为三个相互独立、平行运作的养老服务模式,以它们各自所占的百分比确定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如上海市的“9073”(即居家养老占90%、社区养老占7%、机构养老占3%,下同)、北京市的“9064”、武汉市的“9055”等,并对社区养老提出了一系列量化考核指标,如服务用房面积、康复场所建成率、服务设施开放率、床位数、从业人员数等。这岂不是在助推“社区办机构”?!

其实,将社区养老视为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并列的第三种养老模式,这也是一种认识的误区。从老人居住方式来划分,养老只有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两种方式,当然机构可以是公立的、私营的,也可以是社区办的,但它们都属于机构照料。

纯粹的居家养老并不具备社会性,只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不属于社会化养老。社会化养老也不排斥居家方式,在可以预见到的相当长时期内,绝大多数老人还会以“居家”的形式养老,子女还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世界各国如此,东亚社会(包括中、日、韩以及东南亚各国)更是如此,这是由东亚各国(和地区)的现实国情、历史传统和文化习俗决定的。社会保障学界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远学德国,近学日本”。具体到老年保障,则可以表述为:养老保险主要学德国,养老服务则主要学日本。

纯粹的机构照料如果不和面广量大的居家老人相联系,不仅发挥不出白身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而且必然陷入或高收费、仅满足少数高端老人之养老需求(现在绝大多数私营养老机构即如此),或低收费、仅能满足少数老人甚至是关系户老人之养老需求(现在许多公立养老机构即如此)。这样的机构养老也不具备社会性,不能满足浪涌式增长着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社会化养老超越家庭养老之处在于,在家庭成员老人自养、老伴互养、晚辈赡养的同时,还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社会化养老超越机构照料之处则在于,通过社会网络可以发挥机构照料专业化服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落脚点只能是社区,即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可称之为“社区居家养老”。社区作为平台和纽带,可以将家庭和机构有机地衔接起来,将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都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服务。这是一种“不离家的社会养老”,或者是一种“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摄下,居家老人不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而是通过社区被纳入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机构照料也有了新的功能定位,公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着重承担失能半失能老人和低收入困难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私营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则负责高端老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同时它们都还要通过社区,将自身的专业化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服务辐射到有需要的居家老人。

当然,社区也可以在居家与机构之间独立承接一些临时性、过渡性的服务工作,如“助餐中心”、“日托中心”等。这样做的目的不是模仿、复制机构,而是方便居家老人;因此,主管该项工作的民政部门也不应简单参照对机构的考评指标和优惠政策来要求、扶持社区,而应探索一套适合于社区的新的考核指标办法和优惠扶持政策。

社区居家养老:自成体系,抑或“互联网+”?

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存在如下一些缺陷:供求信息不对称,社区服务内容有限,导致老人许多需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满足,现有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并非社区老人之真正所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服务资源分散,缺乏有效整合,各个养老服务主体之间的互动、沟通、配合不够;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能,以及不怕脏和累、甘愿受委屈的心理准备等。

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自涉及社区的体制、机制、法制不完善,关键在于社区所能掌握和调动的资源太少。精英云集、资源丰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不归任何社区管辖;并行的三部法律法规《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分别出台于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期,其立法背景、理念、宗旨各不相同;涉及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主体的职责既交叉重叠,又矛盾冲突;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所遵循的行政逻辑、社区居委会所遵循的自治逻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所遵循的市场逻辑常常“打架”;在强大的行政和市场逻辑面前,真正代表社区自治的居委会手中几乎没有任何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么体现出追求政绩、做表面文章的行政色彩,要么迎合追逐利润、借养老服务来“圈地”要优惠的资本的胃口。

当然,在相关体制、机制、法制以及资源配置方式没有作出重大调整之前,社区并非完全无能为力。事实上,许多社区也在积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引入社区外资源为社区内老人服务,如搭建平台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服务,与驻区单位搞好关系、签订互助合作协议等。其实,社区居家养老要超越社区本身的狭小空间,真正彰显社会化的本质,就必须走“互联网+”的道路,充分利用现成的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互联网的本质特征就是其开放性、平等性、兼容性,信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互联网技术具有创新性、扩散性、即时性,追求“服务极致,客户满意”;物联网的加盟,使互联网的信息联通功能进一步扩展为信息流和物流的联通互融;移动通信网则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的空间拓展和运用普及,密切了互联网与人民日常生活的联系。总之,“三网合一”大大加强了互联网的集成和优化作用。“互联网+”就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集成和优化作用,将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成果深度融人经济社会生活中,从而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服务管理方式。“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促使社会各方面资源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比如,社区借助于互联网,加强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信息资料库建设,内联辖区内各个老人家庭的实时需求,外引驻区单位资源、机构照料技术和志愿者服务,提供丰富多彩、讲求实效的中介服务;政府从政策扶持、标准规范、监管保障等方面鼓励社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以各种行之有效、机构社区双赢的方式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连接家庭和机构的纽带作用。又如,为了实现社区作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多元合作的平台功能,可以立足于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通信网,本着服务管理科学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网;本着供求信息有效衔接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网;本着多方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网。

实际上,近年来各地都已开始了这方面的实践探索,空间范围有的已超越社区,服务内容也不仅限于养老服务。早在2006年,北京市东城区就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实现了对医疗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和疾病预防的综合管理。该系统承载的大数据,涵盖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100万人(其中相当比例的是老年人)的个人医疗档案和220多万份的电子病历档案,以每天新增3000多条记录的速度更新;正是这些医疗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大数据挖掘提供了基础。在慢性病的防治中,东城区组建团队把慢性病的患病和发病情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建立模型,进行相关性分析,挖掘出某些日常生活习惯如饮食结构、饮酒量、睡眠习惯等与慢性病之间的关联性,给社区医生的诊治提供决策依据;大数据技术还为季节性流行病和突发性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如果再运用上最新的高科技产品如“体况智慧腕表”,就可以在医疗机构和居家老人之间建立起直接且快捷的联系,进一步提升老人医疗服务的质量。

助推社区居家养老:三管齐下,三社联动

为了助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须三管齐下,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

第一,作为政府来说,一是要制定并落实养老服务信息化规划。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也强调,“加强养老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今年是“十二五”收官、“十i五”即将开局之年,需要认真总结前五年、精心谋划后五年。二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并与社区订立互助合作协议,为协议社区的老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吸引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投入到“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三是要制定准入标准,加强规制监管,以法治来保障“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发挥“托底”作用,以公办养老机构或低保救助等方式,保障困难老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第二,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来说,一是要积极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寻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不少介入养老服务业的企业热衷于办高档老年公寓和大型养老城,其实是把成千上万的老人集中在一起,使其离开家庭、邻里、社区,既不符合老人的意愿,也有碍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可以考虑连锁经营的形式,以老年公寓、养老机构为枢纽,以社区养老(助餐、日托)中心为节点,辐射更多的居家老人。二是要积极开发、运用智慧养老系统。建立养老电子服务平台,开发便携式养老服务软件,完善养老服务热线、养老服务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养老服务反馈评估系统。例如,可以对老人家庭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开发助便、助浴器械以及各种类型机器人;在家中台阶或者床边安装压力传感器,检测老人是否摔倒并发出警报;用联通到定点医疗机构的“体况智慧腕表”等对老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远程监测,帮助老人提早发现疾病并进行治疗;通过安装烟雾探测器、可燃气探测器等,防止老人在家中出现安全事故。

第三,作为社会来说,要实施“三社联动”(即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其中,社区是平台,社会组织是载体,社会工作人才是队伍。如前所述,社区是社会化养老的平台,它要引入社区外资源来为社区内居家老人服务,而资源中的第一要素就是人才,特别是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者既是一类特殊的志愿者,又优于一般的志愿者,他们往往都具备某项特殊的专业技能,以及“助人自助”的理念。社工人才不是一个个独立的“原子”,往往需要加入某个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福利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当务之急是,要培养和吸引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社工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操守培训,提升服务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既说明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培养任重道远,又提示我们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赡养照料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并考虑建立照料者津贴制度,以激励家庭成员和社会人员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合力。此外,还要向老人普及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任何能够得到广泛运用的科技成果一定兼具“技术高新化”和“操作傻瓜化”,以便让更多的老年人分享到“互联网+养老服务”。

注释:

①浙江省是一个例外,他们的“9732”计划是指97%的老人居家养老,3%的老人入住机构养老,至少2%的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即养老服务由政府出钱购买。笔者比较赞同这一计划。

参考文献:

[1]学术月刊编辑部、光明日报理论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学术月刊,2015(1).

[2]杨翠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与责任,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2014)论文集,2014.

居家养老优点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业,形成能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到2012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7700张,总床位数达到13500张,实现平均每千名老人20张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康复、居家养老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有效开展,开放老年用品市场,使全市养老服务业初步形成规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需求,老年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三、基本任务

(一)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福利机构建设,到2012年,由政府投资兴建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5500张,其中县市区和市城区街道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500张,农村敬老院新建、改扩建145所,新增床位5000张。实现县市区都拥有一所100张以上床位(汝城和桂东各50张以上)的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街道拥有一所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养老机构,每个乡镇拥有一所30张以上床位的敬老院。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2200张。

(二)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街道建立一所设有食堂、“白托”休息室、文化娱乐室和健身场所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以及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都有为老服务点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各乡镇在敬老院基础上建成一处集院舍住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每个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点。

(三)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区实施、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的运作思路,重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2009年在北湖区、苏仙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为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到2012年,全市城市社区普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向农村社区推广。

(四)创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以保障“三无”、“五保”、特困老年人和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为主,机构管理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按照管办分离原则,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其他社会化方式运营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

四、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1.建立对政府兴办养老机构财政预算制度。政府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和“三无”、“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乡两级政府应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将其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其管理经费由县市区财政根据敬老院规模和供养人数按每所3-6万元标准实行定额补助,工作人员按1:10的比例进行配备。

2.建立对民办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制度。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考评验收合格的,当地政府可给予一定补助。对两区民办养老机构,市财政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资助,改扩建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减半资助;同时,每收住一名本市户籍60岁以上老人,市政府给予每月50元的运营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3.建立对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区两级财政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按3:7比例出资,为本市户籍且居住在市内两区的三类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一是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二是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且子女不在市城区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的政府补贴服务;三是年满80周岁,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空巢”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政府补贴服务。对以上援助服务对象,由各区根据其服务需求和调查评估结果发放一定数量的服务券,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的上门服务和“白托”服务。对街道(乡镇)、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经考评合格,所在县市区财政应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费作为启动资金。市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为民政部门拨付一定数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服务对象的评估、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评等支出。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本县市区财政预算。

4.建立产业引导资金制度。市政府每年从市产业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实施鼓励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凡依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举办的福利机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取得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均可享受资金扶持和以下优惠政策:

1.项目优先审批。对符合城市规划的新办福利机构,规划、发改部门应依法优先核准、备案、审批、立项。

2.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变相进行商品开发。因城市规划确实需要改变用途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乡镇、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由公共财政投入且闲置的房产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改造为养老服务机构。

3.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税收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4.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初次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为合格的,可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其中,持证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享受就业补贴政策。培训、技能鉴定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5.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具有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申请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后,其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6.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扶持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优惠利率。对经论证前景好、规模大、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居家养老优点范文第5篇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养老观念变化带动养老模式迅速转变,居家养老服务日益凸显重要性和紧迫性。

xx办事处,辖区面积3.4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6425人,60岁以上老年人9517人。xx深入研究,大胆尝试,搭建养老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了“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服务为依托、志愿者帮扶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民政部、老龄委及省市部门对xx“幸福里”居家养老定制化项目给予了高度赞扬,坚定了东盛街道走出具有自身特色居家养老工作道路的信心。

一、需求导向,明确目标,明晰居家养老发力点

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xx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x〔2014〕9号),结合街道和社区的实际情况,我们认真研究省市的政策,坚持问题导向,以省民政厅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试点为契机,针对老龄群众的需求,进行了居家养老工作的探索,为老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一是,整合公共资源,丰富居家养老。街道党工委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效率、发挥综合效益。整合全街xx个社区的日间照料间、室、文体活动室等公共空间2100平米,增加老人无障碍设施,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康复、体育健身、温情陪伴等服务。目前,已发展注册基层老年协会2家,2016年,全街举办基层老年文体活动41场,平均每月3场大型活动。

    二是,大力倡导志愿服务,助力居家养老。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支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街道、社区组织建立了16支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志愿者884人,为社区孤寡、空巢、重病老人提供聊天、按摩、护理等志愿活动。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的新模式,体现社会关爱。

三是,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居家养老快速发展。自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以来,xx等社会组织为老人提供饮食、家政、照料等7大类数十项专业服务,“幸福里”与xx医院等三甲医院合作,每月进行义诊、体检,定期开展健康讲座,为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与xx银行合作设立社区金融服务站,承接老人非柜台业务,如工资查询和代缴费用等;与xx等社会组织合作,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社工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得到辖区老人的高度认可。累计为60岁以上失独老人、80岁以上空巢老人、“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服务近6000次。让老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优质、贴心、方便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政策导向,强化监督,保障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政府主导是居家养老工作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居家养老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打破旧格局,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及社区养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细化监督内容,使辖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按照《xx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格监督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项目建设,确保养老服务资金安全。

二是,定期回访,跟踪问效。通过日常实地抽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我街享受服务的398名老人进行问卷服务反馈,好评率达98%。调查的数据全部反馈给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及社区,作为数据参照,督促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通过电话回访,做好反馈互动,提升管理水平,切实为辖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查找问题,不断完善。针对监督检查,回访问效过程中老人反馈的问题,与社区、养老服务企业认真研究解决方案,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结合老人提出的饮食搭配、活动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问题,增加、改进服务项目11个,进一步丰富了居家养老工作的项目内容,为老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问题导向,精益求精,探索居家养老再提升

xx在居家养老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距离群众不断攀升的养老需求还有差距,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居家养老工作还有提升空间。

一是,传统养老观念陈旧,消费理念的转变仍需引导。“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制约着居家养老工作的推进,xx将依托街道、社区的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现代养老观念,积极引导老人及其子女转变养老观念、推动辖区居家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版权归wwW.HAowORD.COM)

二是,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体系不完善。现阶段,虽然多家企业进驻,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xx将不断完善社会养老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资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提升社区融入深度,重点打造生活自助型、生活援助型、医养结合型三类运作模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重点探索建设个性化、特色化的综合服务型、护理康复型等照料中心,满足老年人群的多样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