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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医疗资源整合意见

卫生局医疗资源整合意见

一、医疗资源整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是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完全分离、双向转诊机制有待理顺、西部地区医疗资源明显匮乏的现状,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和首钢搬迁调整与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赋予卫生系统新契机、新任务、新挑战,进一步整合利用医疗资源,符合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客观需要,符合医疗卫生系统保障任务需要。

(二)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是贯彻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工作的根本宗旨。目前,*区医疗还存在着优质资源欠缺、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投入不足和部分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调整解决上述现实问题,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实现执政为民、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是实现区域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少数医疗机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不够明晰,中医药、精神病医院、护理院等专科床位不足,紧急医疗救治体系缺乏统一指挥协作机制等弊端,与现代医疗服务提供模式不相适应。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整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有利于构建符合区域实际情况的医疗服务新格局,有利于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是推进医疗卫生实现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重大实践。区域医疗机构隶属关系复杂,医疗资源统筹利用、业务技术协作和人才设备共享缺乏有效机制,医疗卫生机构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有待推进。逐步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纳入区域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必然选择和重大实践。

二、医疗资源整合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目标,着实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放在第一位,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中西结合,公平效率统一,政府主导和市场作用相结合的发展原则,着实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发展思路,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改革机制,完善制度,科学管理,着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看病就医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坚持公益可及,公平有效,全面统筹,整合利用,特色突出,功能互补的发展策略,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效能,着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利用,合理调整配置医疗资源,构建分工明确、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服务新格局。从资源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入手,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品牌学科和专科特色医疗,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完善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医疗卫生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到2012年,医疗资源布局和配置渐趋合理;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公平、可及。到2015年,医疗资源整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事业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就医需求相适应、相协调;医疗卫生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有效推进;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

(三)主要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区域统筹,均衡发展;提升水平,注重内涵;公平可及,保障健康。

三、医疗资源整合利用的总体思路

(一)形成医疗资源合理布局三级新网络。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依据医疗机构数量和布局、功能和任务、特色和水平等因素,按照配置需要和市场需求,构建配置科学、分工明确、机制畅通的三级医疗新网络。新网络的基本框架为:区域医疗中心和大型专科医院;其它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和诊所。

(二)形成医疗机构分工合作双向转诊新机制。在新网络之间建立横向合作、纵向协调的"双向"转诊机制,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机构能效互补、机制畅通、共同发展,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区域医疗中心和大型专科医院承担辖区基本医疗、急危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以及教育培训、科研等。康复医院负责疾病恢复早期的康复治疗,护理院收治慢性病终年卧床患者和临终关怀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六位一体"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形成医疗机构床位统一配置新标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医疗机构总床位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统一调整。其中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医疗机构、护理院和康复医院及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的调整配置,根据功能任务、实际需求和利用效率逐步调整。

(四)形成医疗资源未来主要发展新策略。确定并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新改扩建的医疗机构应符合规划要求,富余医疗资源向资源缺乏和新开发地区转移。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医疗机构转建为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压缩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床位。对床位闲置、多次违规的医疗机构予以退出。不再增加口腔、肿瘤、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上档次、有规模、重特色的医疗机构。

四、医疗资源整合利用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及其内涵建设。按照北京市每50万人口建立1-2个区域医疗中心的配置要求,以西五环路和*路为界、在东南部和西北部各规划设置1个区域医疗中心。依据三级综合性医院功能和规模要求及基本医疗服务需要,按照原举办主体和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步伐,分期分步增加投入,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速度,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内涵建设,全面履行区域医疗中心的主要职能。

(二)发展品牌学科、专科特色医疗。根据医疗资源现状和未来医疗服务需求,一是在加快区域医疗中心综合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品牌学科建设。二是鼓励原有专科医疗机构继续做精做强,增强服务能力,满足患者需要和社会需求。三是明确区域医疗中心之外的综合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坚持走"大专科、小综合、功能分"的发展之路,实现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四是为满足康复医学和社会老龄化需求,规划发展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五是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需求保障,适当发展专科性质的高端医疗保健服务机构。

(三)改善*区五里坨地区疗资源匮乏现状。抓住西部地区规划开发契机,规划并增加五里坨地区医疗资源,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或引进社会资本,在五里坨地区改扩建一所综合服务能力较为全面,集医疗救治、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功能为一体的医疗机构,籍以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匹配,弥补西部地区缺少较大医疗机构、较好医疗资源的不足。

(四)加强紧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满足需求"的紧急医疗救治体系。紧急医疗救治体系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依托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进一步合理调整急救站点布局,改善医疗救治装备,按照患者意愿、就近、病情需要和对接医院具备能力的原则救治和转送,确保院前救治与院内专科治疗、功能康复有机对接,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

(五)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性的原则,建立"有任务、有标准、有考核、有补偿、有奖励"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任务完成考核情况给予补偿和奖励,确保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到位。

(六)理顺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机构,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明确要求和有关规定,加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原举办主体机构的分离,独立成为法人单位。坚持政府主办为主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原则,根据群众需求,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内涵建设,强化监管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履行"六位一体"职能。

(七)探索地区医疗协作新形式。为充分利用区域医疗资源,利用北京地区乃至全国的人才技术资源优势,不断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医疗服务的影响力、辐射力,积极探索地区医疗协作运作形式,在大型设备利用、技术支持、人才使用、后勤服务、大医院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生多点执业等方面,按照逐步差异化、专科特色化的发展原则,建立相互协作支援、合理分享利益的机制。通过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诊疗信息,互认检查结果,形成有序发展、技术精良、满足需求、降低医药费用的医疗服务共同体。

(八)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和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快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进程,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疾病诊疗规范的制定落实,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和信息网络。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拓宽思路,创新机制,探索行业协会参与医院管理的路径和方法,持续改善管理,增强活力,提升效率。

五、医疗资源整合利用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医疗资源整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本意见的实施不仅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付出努力,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与配合。要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公平、构建和谐"的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推进医疗资源整合利用的科学决策机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医疗资源整合利用工作务实推进。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意见的实施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整合有关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根据区域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划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发展改革部门和西部建设办依据整合意见,协助办理对已批准整合设置的医疗机构新改扩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疗机构投入资金并进行建设。建设和规划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为整合调整设置的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人员和运营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负责规划设置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有关部门定期对区域医疗资源整合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增加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政府财政建立合理的卫生事业经费增长机制。进一步转变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对规划配置的重点项目、急需解决项目、西部地区新改扩建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职能任务的补偿机制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资金利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投入资金利用效率。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吸纳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医疗资源规划配置建设项目。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以提高医疗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效率为核心,重点加强医疗高级专业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等人才队伍的建设。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牵头,会同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医疗资源规划的实际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健全执业准入制度,建立多方位培训培养机制,完善相应岗位聘任和职称评聘机制。采取特殊政策,加大对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的急需人才、高级领军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和配套政策,采取智力引进、公开招聘、本地化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保障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