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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发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意见

国土局发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38号)精神,为确保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国家、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管理模式,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一项法定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已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颍政办[*]41号文),负责全县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抽调专人,认真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的土地调查工作。

三、目标任务

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任务是:在全县范围内利用3S等先进技术,以*年进行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资料为基础,掌握全县耕地、园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房地产用地及未利用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步实施,重点和急需地区优先进行”的统一部署,我县要在*年底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各乡镇要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确保质量,严格验收。同时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横幅、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五、责任制度的落实

根据国务院土地调查条例和办法,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