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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生产建设意见

粮食局生产建设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提高全省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粮食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保生活、平物价、稳民心的关键商品,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

农政策,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粮食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单产水平逐年提高,粮食品质不断改善,为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粮食生产基础条件比较脆弱,抗灾能力不强,科技水平不高,生产效益较低。我省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

省(区)之一,既要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工业原料需要,又要为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必须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客观分析全省粮食生产基本

情况,在生产条件较好的太行山、燕山山前平原和低平原地区,选择80个单产水平较高、总产量和商品量较大的县(市、区),集中建设4000万

亩粮食生产核心区,能够推进粮食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够实现集约经营,提升规模效益,增

加农民收入;能够为结构调整提供更大空间,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粮食生产核心区各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核

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明确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以提高单产水平为主攻方向,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推进

技术进步为支撑,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障,统筹规划,协调联动,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立稳产高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核心区粮

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经过三年努力,核心区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粮食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优质专用粮食产业带基本

形成。稳定一批吨粮县,建设一批粮食高产稳产示范县,为确保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570亿斤以上发挥支撑作用。

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原则:(一)成方连片,集约发展。充分发挥粮食生产核心区生产条件较好和生产水平较高的优势,调整和优化生产布局

和品种品质结构,适度集中,规模发展,培育有较高竞争力的优势粮食产业带。(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粮食生产核心区不同区域的基础

条件、资源状况和产业特点,确定相应的扶持重点,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分类推进实施。(三)依靠科技,增产增效。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加快推进核心区农业机械化进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提高核心区粮食生产水平,促进粮食生

产增产增效。(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明确部门分工,创新工作机制,以项目为载体,整合支农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五)夯

实基础,持续发展。加强核心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强后续生产能力。强化耕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

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粮食发展新路子,实现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设重点

(一)着力建设高标准粮田。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继续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力度,确保核心区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着

力完善核心区农田基础设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搞好田间灌排渠系、土地平整和机耕道、田间道路林网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支持农

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基础地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防止土壤退化。加强耕地质量监控,抓好地力与墒情监

测、环境质量监测等,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保障体系。要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切实发挥展示和带动作用。力争到2010年核心区测土

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

(二)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我省水资源极度匮乏。要加快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粮食生产发展。要按照《河北

省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划(*-2020年)》要求,在粮食生产核心区,以管灌和渠道防渗为重点,着力搞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

程,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以推广抗旱节水品种为重点,综合利用农业技术,全面推进农艺节水;加大引黄力度,推广咸淡混浇,开发利用微

咸水,充分利用雨洪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开辟新水源,为核心区建设提供水资源保障。各地要针对区域不同特点,选择最佳节水组合方式,实现

节水效果最大化。到2010年粮食生产核心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明显提高,实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或负增长。

(三)加快优良品种更新换代。扎实推进种子工程,完善种子生产基础条件,加快良种引进、选育和技术创新步伐,尽快培育一批产量高、品质

优、抗逆性强、稳产性好的优良品种,在搞好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抓好优良新品种展示田建设,引导农

民积极应用优良品种。加强种子质量检测和区域试验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核心区构建功能完备的良种推广应用体系,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

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行为,规范良种引进推广秩序。

(四)全面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单产,保证粮食产量稳定增加。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深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

,搞好重大关键粮食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提升农业科技传播站、进村服务站功能,提高先进技术的入户率

和到位率。按照高产、优质、节本、增效的要求,选择一批成熟、简便、实用的科技成果,搞好组装配套和集成应用。抓好病虫害防控技术推广

,加强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设施建设,提高病虫害防控能力和应急减灾能力。加快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和推广,增加秸秆还田机、

免耕播种机、联合收获机等机械,推进核心区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大力发展粮食加工。围绕完善产业体系,坚持项目、基地、园区、产业整体推进,加快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重点发展专用品种

和营养、经济、安全、方便产品,实现粗加工向精加工、单一品种加工向多品种加工的转化。选择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带动

面广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型粮食加工企业集团。着力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订单

生产,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农民通过种粮增收。到2010年,核心区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0%,深加工率达到40%。

四、强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土

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落实国家对产粮大县的奖励

政策,调动基层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确保不缩水、不走

样,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积极执行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建立完善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二)整合各类资源,加大对核心区的支持力度。加大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投入力度,尽快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出水平。省政府决定按照“

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使用”的要求,对中央和省安排的中低产田改造、水利、科技、农业产业化等支农资金进行整

合,统筹规划,分项实施,重点向核心区倾斜。有关市、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整合办法,努力提高农业投资效益

。有关市、县(市、区)和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工程、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的实施,

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生产支撑能力。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创新运行机

制,建立健全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支持发

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用水管理、仓储运输和农资供应等服务,切实搞好农机社会化服务,扩大农机作业面,提高农

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农产品商、批发商等经纪人组织,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制度,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粮食生产、销售等

信息服务,加快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构建完善的粮食市场营销体系。

(四)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厅

长、省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粮食局、

省供销社、省农业产业化办、省农业开发办、省农科院,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核心区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考评督导核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和核心区建设重点,加强协调配合,摸

清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可操作性保障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各市、县(市、区)要把核心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安排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