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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粮食统计总结

粮食局粮食统计总结

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是市场化条件下粮食行业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面对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积累经验,认真分析粮食流通的多元化、多层次结构形势,研究分析工作重心、工作难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粮食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市粮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年粮食调控(统计)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粮食调控管理工作

(一)加强地方储备粮的轮换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年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组织实施,督促和指导承储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二是根据《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时下达了*年省、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指导承储企业制定切合实际的轮换方案,到*年12月末全面完成了省、市、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工作;三是指导县区完善区县储备粮管理,适时实施轮换,确保储备粮的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制度,组织进行储备粮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储藏安全和质量检查,确保我市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储藏安全、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二)完善价格监测网络的建立。为了有效监测我市辖区的粮油价格行情,分析其价格走势和预测供需状况,提供政府决策参考和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全市建立了固定价格监测点83个,形成了粮油价格监测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同时,组织对本市粮食监测直报点监测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指导直报点采集、上报工作。并于11月15日启动了价格日报制,在第一时间撑握了市场粮油价格。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修改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精神,修改制定了《*市粮食应急预案》。二是规范粮食应急管理。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地加强和完善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措施意见,指导县区充实和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三是为了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粮油应急能力,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的原则,下发了(泸市粮函[*]188号)文件,开展了全市应急网点的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粮食局重新与省、市、县(区)粮食应急预案指定的应急粮食储备、加工、供应的46个企业(经营户)签订了应急责任合同,对已经不适应的市、县应急网点进行了调整,这样更有利于应急粮源的及时调度、加工、运输和组织供应。

(四)督促和指导粮食购销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省局下达我市粮油购销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下达了各县区粮油购销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完成情况,深入县区和企业分析粮食供需形势,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粮食,跨区域采购本地缺口品种粮食补充市场,搞好粮食购销工作。*年完成粮食收购30.44万吨,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69.11%;销售粮食39.65万吨,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220.28%,维护了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

(五)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做好了大、小春价格分析预测和与上年同期价格比较以及特殊月份价格分析工作,全年上发省局信息26篇。其中:省局推荐给国家粮食局5篇。上报“川南粮油在线”信息45篇,市政务信息采用1篇。编粮油信息及粮油工作简报17期。

二、狠抓统计基础工作

(一)加强统计培训。一是组织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学习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有关知识,为搞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组织培训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有关规定,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就具体业务的统计处理进行讲解和口径的统一,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粮食流通实际奠定了基础。三是培训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统计监督检查实务,提高粮食流通统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工作需要。今年十二月,在接受*市统计局对《*市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检查中,复查合格,继续保持“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市级达标单位”称号。

(二)规范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高,我们除下发文件明确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的工作职责、人员配备要求、设施配置要求外,严格按制定的《*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意见》规定,明确了市局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县区粮食局的检查内容和项目,促进了各县区粮食局统计机构的建设、人员的充实和稳定、统计设施的配备和添置、统计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落实、台帐的建立和规范等等各项工作的提高和完善。在最近全市统计工作评比中,我局获得*年度统计工作一等奖。

(三)指导县区认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工作。为了促进各县区粮食局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我们积极指导和帮助各县区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网络图标、统计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台帐指标的设置和格式等等,到目前县区粮食局全面完成“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县(区)达标单位”,古蔺、龙马潭、纳溪已经成为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市级达标单位”。

三、加强了统计监督检查

除结合大、小春专项检查外,制定了《*市粮食局*年粮食统计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组织了全市统计质量(即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历时半个月,检查了43个企业,其中:国有粮食企业15家;非国有粮食企业14家;转化用粮企业14家。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了我市粮食流通统计的现状,为下一步工作部署、完善制度奠定了基础。通过检查,促进了我市粮食行业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通过检查,交流了经验,积累了知识,也提高了粮食流通统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认真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领导组”,指导全市的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掌握了我市粮食供需平衡状况、产需品种结构矛盾情况。通过调查,对我市粮食流通跨区域进出的数量和品种、生活消费与转化消费的数量和品种等等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有利于政府粮食宏观政策的决策;有利于指导粮食流通调节市场品种余缺;有利于引导粮食生产的品种结构调整,有利于引导和帮助农民种植市场需要的粮油产品,促进农民增收。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力量不足及统计人员的不稳定。特别是县区粮食局统计人员基本都是兼职,事务繁多,由于统计的时效要求高,往往是应付日常事务,对统计数据的仔细分析不够。

(二)统计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转化用粮企业和油料油脂经营企业还需要进一步清理纳入统计。

六、*年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强粮食统计基础建设。一是稳定和充实统计队伍,配备适应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需要的、稳定的统计人员;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和岗位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粮食流通统计台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四是按照不重不漏原则抓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和统计口径的规范统一;五是利用*年统计法制年,督促、完善各项统计基础性的工作。

(二)加强地方储备粮监督管理。完善市、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办法,规范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制度,提出新的理念:“经营储备粮,”及储备粮精细化管理”,督促指导县区做好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在全市开展争创“地方储备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三)完善市场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落实预警指标体系,在*年准备进行一次实施应急预案的处置演验,规范应急处置程序,保证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随时加强与应急粮源企业、加工企业、供应店的联系,强化监管,确保应急处理及时,保证粮食市场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和促进粮食产销衔接,确保粮食供应。按照“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促进和鼓励县区间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协助关系,确保我市粮食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五)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举办粮食经营者和统计人员培训班,学习《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统计业务的具体工作,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及转化用粮企业的依法统计和报送提供统计资料的意识,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粮食流通统计质量的提高。认真清理区别报表单位和统计汇总单位,严格执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资料真实反映我市粮食流通实际。

(六)搞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认真搞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分析我市粮食生产、粮食供需状况,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和服务功能。

(七)完善和健全粮油市场价格、商品粮库存量监测体系。建立市级粮油价格监测直报制度,结合本辖区粮食生产、流向、消费、品种结构等情况,确定价格监测点和监测品种,形成市县共管、布点合理、监测准确、反应灵敏、处理及时的粮油市场监测和工作机制。在监测粮油价格的基础上新增加监测粮油库存直报点,随时撑握成品库存及小包装库存量。

(八)做好最低库存核定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已核定的最低库存量的检查加度,确保突发事件中粮食对市场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