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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决定从*年秋季开始启动我市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进而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同志“*”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按照《纲要》要求,认识和把握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义、目的、价值、理念,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课程的体系、结构、内容,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广州基础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子女接受优质基础教育的需求。

1.在《决定》的指导下,围绕《纲要》提出的课程目标,积极稳妥地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的国家课程。

2.探索课程发展的机制,开发各种课程资源,增强课程对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作用。

3.开设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发或选用适应不同学校、学生需要的校本课程,加强英语、信息技术教育,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结构。

4.以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化教学改革。在课程实施过程中,不仅重视知识技能,更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体的自我体验,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要求,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改变机械灌输的传统教学方式,建立民主平等、和谐互动、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和教学关系。

根据新课程重视实践与实验教学的要求,加强实验室、图书馆(室)以及体育、艺术、劳动与技术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并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学生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

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制度,以教育科研为先导,鼓励广大教师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提出问题,研究问题,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5.改革中小学考试和评价制度。构建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试行评价的新方法,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学校课程实施的评价体系。

6.在课程改革过程中,逐步完善课程管理,整合课程管理手段的控制功能和服务功能,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课程管理模式;促进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校长和教师确立现代教育观念和新的课程理念,提高管理水平、研究和指导的水平、教育教学的专业水平,形成一支能胜任课程改革的教育行政人员、教研科研人员、校长和教师队伍。

二、工作进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的实施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从*年开始启动,先由东山区(作为省级实验区)以及部分学校承担我市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任务,从*年9月起,在起始年级和起始学科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其他各区、县级市从*年5月开始做好组织发动和师资培训等准备工作。我市全面实施新课程标准的时间与广东省的全面推广同步,统一进行,整体推进。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结合实际,我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进程如下:

*年秋季,全面实施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和学科教学大纲(实验修订版)。先后颁布《广州市实施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实验修订稿)的意见》(穗教〔*〕20号)和《关于我市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的几点意见》。

*年秋季开始,启动新一轮高中选修教材编制工作。该项工作由广州、天津、重庆、成都、长春、武汉、南京七个中心城市教研室牵头,计划三年开发120种教材。第一期开发的15种教材将于*年秋季投入使用。

*年1月,召开“广州市高中新课程计划实施工作研讨会”,对启动高中新课程计划实施以来的工作进行交流,对全市高中新课程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今后深化高中课程和教学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年6月,召开“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一年来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部署下学年深化高中课程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必须在深入学习教育部新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前提下,规范管理,以课程改革的精神和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

(三)幼儿教育改革工作

认真抓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学习、宣传、培训,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部署,从*年秋季开始实施《纲要》试点工作,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三、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既是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更是素质教育扎实有效地推进并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它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而这项工作又是一项整体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稳步推进。

1.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课程改革的领导。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直接负责,负责课程改革的宏观决策,审定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下设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具体负责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等有关工作。

2.组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指导小组,加强研究,及时指导。

聘请省市内外高校、教科研机构以及中小学教育知名专家,组建专家指导小组,为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

各区、县级市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地区课程改革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协调、指导工作,发挥实验区的示范、培训和辐射作用,以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东山区代表我市作为省级实验区,先行实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促进实验区建立和完善课程改革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新课程实验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详细可操作的实验方案,并对中考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实验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东山区要按照省的实验要求,结合广州的实际,认真做好实验工作,在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设置、教材选用、课程管理、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师资培训、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我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

2.加强师资培训,确保师资培训工作与新课程的同步推进并适度超前。

师资培训是课程改革工作成败的关键,是推进课程改革的首要任务。要做好师资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并能够胜任新课程实施的师资队伍。

坚持“全员培训”的原则。以全体教师为对象,以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和起始年级任课教师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工作。

坚持“观念领先”的原则。把更新受培训者的观念,树立符合素质教育的质量观、人才观、课程观、教学观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要重视并抓好进入课程改革的年级和学科的一线任课教师的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坚持“边培训、边研究、边实验、边开发”的原则。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的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继续教育机构、教研人员和科研人员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和专题研究,开发新课程培训教材,探索适应新课程实施需要的培训方式、培训模式。

3.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保障机制。

市设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各区、县级市也要设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保证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各区(县)要按照新课程要求,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物质条件保障。

积极开展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全市公开性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和高中华业考试)制度,发挥考试对课程改革的积极导向作用;加大校内考试制度改革的力度,确保学生的学业成就评价和品德评价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促进学生发展;积极进行教学评价改革,促进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同时,要加强对课程改革各个阶段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确保新课程实施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量并制定有关政策,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对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集体和个人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表彰。

4.努力创设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

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及教师认真学习《决定》和《纲要》。有计划地、持续不断地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决定》和《纲要》的精神、课程改革的意义和内容,引导全社会参与并支持课程改革,形成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的舆论氛围。

新课程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探索建立社区、家庭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使学校、社区、家庭在课程改革中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