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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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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7〕3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区和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身实际,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指导本系统、本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力争*8年6月底前,所有街道办事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要督促主办单位及时制订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捷实用,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部门应急预案、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报区政府备案。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联系工作机制,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加快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于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发生的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认真制订并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全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三、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建设原则,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综合应急平台,并实现与省、市及主要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平台。各应急平台要注重完善信息报告和预警功能,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社区和农村等基层组织延伸,努力构建覆盖全区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骨干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公安、消防和驻地部队等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和装备补充,强化队伍的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辖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三)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在普查和整合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形成完备的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间的通信网络,保障突发事件现场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之间通信畅通。加强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风险隐患等的收集整理,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根据防震减灾工作有关规定,将具备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等规划为灾时避难场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

(四)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确需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适当安排政府预备费,用作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强化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切实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公安、国土资源、建委、交通、农业、水务、卫生、环保、安监、质监、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手段,对各行业和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切实落实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经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尽快消除。

(六)加强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站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做出预测。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七)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开设专栏等形式,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防护知识。要着重做好各中小学校、社区以及农村基层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要引导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应急知识进校园,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八)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要通过鼓励社会公众报告、举报,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形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条件,明确值班人员责任,确保通讯畅通。

(九)全力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认真做好统计评估和趋势分析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统计、评估和分析制度。每年12月底前,区政府将组织有关方面对本年度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下一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趋势分析。各级各部门都要根据分类分级标准,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区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要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四、加强领导,积极构建良好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注意总结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经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三)及时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为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及时、准确、主动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要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过程及原因,增强公众信心,维护政府形象,为事件处置、稳定社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