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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共建意见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共建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整合工作的通知》(远通联发〔*〕1号)、《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共建共享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结合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以下简称“远程教育”)和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共享工程”)的建设实际,现就我市开展远程教育与共享工程共建共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远程教育”是由中央决定,中组部牵头实施的推动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从手段到内容全面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一项战略举措,目的是通过远程教育这个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实现“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共享工程”是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一项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新工程,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中华优秀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利用覆盖全国的专用卫星频道及计算机网络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

“远程教育”和“共享工程”在服务对象、服务途径、服务方式以及设施设备、资源建设和管理运作等方面都具有相通之处,充分依托“远程教育”的网络、设施、人员和管理,积极推进“共享工程”的深入实施,对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实现数字化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二、主要任务

按照“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作用,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共建站点,共享资源,规范管理,拓展服务”为基本原则,积极建设城乡基层公益性的宣传文化教育基地。具体要求:

(一)加强“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设

在8月底之前,在市图书馆建立支中心,使其具备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的基本能力,形成有梯度的人员、技术、服务保障,能够切实承担起对镇、街道社区基层中心、服务点的指导、培训和辐射作用。

(二)加强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年12月前全部完成所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升级工作,从而实现全市基本型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功能配置为1台电脑、1台电视机和1个活动播放室,能够通过网络下载、播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教学资源。

1.镇(区)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党委、总支)、村委会负责共建站点的日常管理。

2.共建站点必须有活动场所,配备兼职管理人员。

3.共建站点遵守“远程教育”和“共享工程”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通过“远程教育活动日”经常性地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活动,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5小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三)管理员技术培训

市文广局、市远程办负责培训各镇(区)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广电网络中心技术员,各镇(区)负责培训村、社区站点管理员,通过分级培训使全市各站点管理员能够熟练使用共建共享平台的各类教学资源。

三、具体措施

市远程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共建共享工作,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两个工程共建共享工作的实施。各镇、开发区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各镇、开发区有关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全力,及时认真做好安装、调试、培训、使用等工作,做到技术有保障、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积极利用一切传输平台,做好“远程教育”和”共享工程”的资源整合工作,确保两个工程共建共享的顺利实施,促进站点学用成果的实际运用。

各级党组织要将共建共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等保障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树立典型、强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