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司法局加快普法教育管理计划

司法局加快普法教育管理计划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和谐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建设。在加大对村(居)民法制学校、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普法网、《*司法》报的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市教育局联合建立法制教育实践基地,重点通过模拟法庭、多媒体教育、法制谜语等多形式,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变得生动而有实效。

(二)全面推行“法治1+3”模式。召开大溪镇“法治1+3”工作模式现场会,在总结“法治新农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推行法治“1+3”工作机制,引导基层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扎实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提升“民主法治村”创建质量,民主法治村创建率达到考核要求。

(三)继续抓好六类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学分制。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律培训,落实“每季一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的重要考核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诚信守法企业评估体系,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公平竞争的观念。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等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农村行”活动,重点加强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一般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骨干力量。

二、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和谐社会创设安定的基层环境。

(一)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所一庭”建设精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年活动,不断规范司法所队伍、制度、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直属司法所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使司法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以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为载体,突出抓好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实现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100%,省级示范司法所巩固率100%的目标。加强信息化网络管理,整合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系统,建立起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上下衔接、资源共享。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制度、业务、队伍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调解效率和社会公信力,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在巩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行业性、区域性和联动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抓好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以各调解骨干和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关注民生,服务群众。

(三)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提高社会化帮教和市场化安置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安置帮教政策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参与更加广泛。确保衔接率100%,帮教率100%,农村安置率95%以上,城镇安置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3%以内,重新劳教率5%以内。继续做好归正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对查实人员建档登记,实行电子化管理。加强协会和安置基地建设,新增安置基地两家,最大限度地帮教安置归正人员。深入排摸,挖掘归正人员先进典型,尝试归正人员“返助工程”建设。

(四)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刑罚执行体系。坚持公检法司定期调度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探讨和解决衔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组建一批高规格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教育基地和就业基地。规范社区矫正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开展社区矫正档案评比活动。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提高矫治措施和方法的实效性,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服刑情况进行考察。

三、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和谐社会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规范律师管理。不断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今年争取成立*市律师协会*分会,建立协会管理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加强法律服务业诚信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执业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投诉查处工作力度,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不断规范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对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梳理,从抓制度建设着手,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

(二)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发挥法律服务工作面向农村、贴近基层的优势,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总结松门镇“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中的经验,逐步向全市其他镇(街道)推广。支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工作,组建维稳律师团,为各级政府处理重大疑难事件提供法律支持。切实加大高层次、高学历、复合型的高素质律师人才的培养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完善法律援助的组织体系,以推进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运行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为重点,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重点企业、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建立和完善镇(街道)援助站、村(居、社区)援助点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以市级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镇(街道)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级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要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配强法律援助人员等方面狠下功夫,为法律援助创造必要的保障机制。要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在质量上和数量上实现双提升。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案例选、上街咨询、新闻媒体、播出案例等手段,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四、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深入宣传十七大、立足岗位作奉献”为主题的学习宣讲活动,切实抓好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全员轮训,真正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按照《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培训、以案析理、自我剖析、理论研究、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等六项长效机制的落实,切实抓出新成效、树立新典型。

(二)稳妥推进组织人事工作改革,扎实巩固队伍组织基础。选好用好司法所长,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整合乡镇(街道)、村(居)一线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加强政治上、业务上的教育培训,落实待遇报酬,充分发挥他们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库,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干部职工慰问制度,关心、帮扶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指导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组织,经常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落实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坚持办好退休人员党支部。

(三)扎实抓好党建工作,继续推进全系统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教育活动,确保机关党支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党员民主评议、发展党员等各项制度,每个党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2天的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要采取开展“党员执业竞赛”、“树立党员执业标兵”等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三进”活动,加强司法行政论坛和中层干部讲坛建设,积极培育特色鲜明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要继续落实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

(四)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队伍履职能力。鼓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市委党校培训、公务员电子政务、初任培训、执法资格培训、学法用法的培训考试等各类学习培训。要按照机关干部职工、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的不同岗位,有步骤、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岗位练兵活动,每人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0天的业务培训,确保人人接受锻炼、人人得到提高。继续组织45岁以下干部职工参加大学学历教育,鼓励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努力为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提供方便。